石家庄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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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空气污染预警天气背景分析及模型的建立

石家庄市空气污染预警天气背景分析及模型的建立

收稿 日期 :0 7— 6 4 修订 日期  ̄0 7—0 —1 。 2 0 0 —1 ; 20 8 3 基金项 目: 北京 区域气象 中心气象科 技开发基 金项 目“ 石家庄市 环境 空气质量三级预警技术的研究” 资助 。 作者简介 : 陈静 , ,9 4年生 , 女 16 高级工程师 , 主要从事生态环境及气象预报服务。
石家 庄 市 空气 污 染预 警 天气 背 景分 析及 模 型 的建 立
陈静 郭卫红 王素丽2
(. 1 石家庄市气象局 , 石家庄 0 0 8 ; . 5 0 1 2 赞皇县气象局 , 赞皇 0 1 3 ) 5 20 摘 要: 根据石 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三级预警标准 , 系统分析 了造成石 家庄 高浓度污染的天气背景 、 气象要 素特征 , 建立 了
科学 中, 并成为当代环境科学研究的一个热点_ 2。 11 空气污染预警也正逐渐成为城市污染调控的主要措
施和途 径 。
石家庄地处太行山东麓 , 西南方 至西北方 为山
脉 , 地 区 为平 原 。这 种 半 山半 平 原 的 特殊 地 理 其他 特征 , 形成 了其 自身 的气 候特 点 , 而影 响 石家 庄 的 进 大气环 境 。如地 方 性 山谷 风 明 显 , 季 大 气层 结 稳 冬
时, 市公 安交 通 管 理 局 实 行 机动 车 单 、 号 限 行 ; 双 市 发改委 、 关 县 ( ) 有 市 区政 府 负 责有 关 重 污 染 企 业 重
使用低流煤 , 拆除采暖用的小锅炉 ,0 浓度偏高的 S2 态势 得 到控制 , 全年 可 吸入 颗粒 物 P o M1 为首 要 污染
关键词 : 空气污染; 预警模型 ; 天气背景; 集成预报
1 引言
近年来 , 预警 的理 论 和 方 法 逐 渐 被 引 入 到 环境

河北持续雾霾 石家庄首次开始机动车限行

河北持续雾霾 石家庄首次开始机动车限行

河北持续雾霾石家庄首次开始机动车限行1日的河北省会石家庄依旧被雾霾笼罩。

上午10时,石家庄开始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市区三环以内道路尾号1、6车辆限行。

这是今年10月底《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出台后,该市首次发布Ⅱ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亦是首次实行机动车限行,以车牌字母尾号最后一位数字为序,循序实施限行。

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石家庄市区道路上,打开防雾灯的车辆在缓慢前行,交警在雾霾中上岗执勤。

石家庄一网站CEO耿海涛认为,限行的确不方便,但表示支持。

他说,石家庄连日雾霾,他所在的小区很多业主已开始拼车上班,降低汽车尾气排放。

在石家庄裕华路高速口,因雾霾该上道口已经关闭,送家人去机场的石家庄市民白辰有些焦急地询问其它绕行道路。

许多车辆在交警的疏导下绕道行驶。

值勤的高速交警石家庄大队四大队民警程立辉说,由于持续雾霾,近日高速经常关闭,该上道口从20日20点25分关闭至今。

河北高速交警总队指挥中心21日10时透露,目前雾情还没有好转,仍然有京港澳、京昆等13条高速处于关闭状态。

主要集中在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沧州。

上公交车后,在保险公司工作的陈乔依然戴着防霾口罩。

每天早上他都会通过手机查询当日空气质量,如果天气污染严重就会戴口罩出行,本周已有多日。

“这种天车辆出事故较多,公司增加值班人员,我们周末仍然上班。

”河北省气象台21日5时、6时分别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和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21日早晨到上午,保定南部、沧州西部、石家庄东部、衡水、邢台、邯郸东部有雾,部分地区能见度小于200米。

据环保部门监测,目前保定、石家庄、衡水、邢台和邯郸为严重污染,预计21日白天到夜间,上述地区有中度霾,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将维持重污染天气。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解除减排预警整改计划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解除减排预警整改计划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解除减排预警整改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6•【字号】石政函[2010]53号•【施行日期】2010.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解除减排预警整改计划的通知(石政函〔2010〕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近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向我市通报了近期汪洋沟和洨河出境断面水质情况,并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关于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的通知》(冀减排〔2008〕70号)要求,对我市实施了减排预警。

为尽快改善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早日解除预警,市政府制定了《解除减排预警整改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六日解除减排预警整改计划为尽快改善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早日解除减排预警,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解决重点区域、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力推进我市“清流净水”工程各项任务,短期内实现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整改目标滹沱河、邵村排干渠出境断面保持COD浓度低于150mg/L,磁河非主汛期确保无水、主汛期出境断面COD浓度低于100mg/L,石津总干渠无污水排入。

6月底前,汪洋沟出境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洨河出境断面COD浓度低于300mg/L;9月底前,洨河出境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

三、整改措施(一)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升级改造进度市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升级改造工作,落实工程资金,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提前投入运行。

1.市建设局负责,督导桥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运行负荷,在目前日处理污水约40万吨的基础上,6月底前达到满负荷运行,COD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加快深度处理单元建设进度,确保升级改造工程于9月至10月份全部完成。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21•【字号】石政办传[2013]129号•【施行日期】2013.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石政办传〔2013〕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根据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会商,11月21日-23日,由于我市处于锋前暖区,空气湿度增大,雾霾天气逐渐加重,很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

为有效应对即将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自11月21日17: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石政发〔2013〕34号)各项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行动,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要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市大气办各督导组、市政府25个专项行动督导组要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强化责任追究,特别是对重污染期间的偷排超排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对整个预警响应期间实施全方位监督,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

四、切实做好反馈报告应急响应期间,各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企事业单位要在每天早8:00、中午12:00、晚20:00,三次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前一日本单位、本部门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预警解除后第一天17∶00前,将整个预警期间本单位、本部门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4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属地管理,各尽其职。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密 切配合,协同合作。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 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 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 绩效评级,差异管控。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工作,严格落实差别化管控要求,鼓励先进, 鞭策后进,严禁“一刀切”,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 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措施可行,有据可查。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四、预警
(一)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根据污染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 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 (48小时)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4、督导考核组 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 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应急组 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审批表》的起草和报批工作,《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 审批表》经批准后,由综合组发布。
三、监测与会商
(一)监测 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市气象部门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 理、研判等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为预报、会商、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二)预报 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市气象部门根据气象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 源情况,对未来5天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进行预报,对未来10天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进行预测。 (三)会商 建立日常会商制度。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石家庄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6日石家庄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石家庄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辖区的森林火灾预警和发生森林火灾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基本原则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森林火灾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开展,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为主,县(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协同,组织本预案的实施。

1.4.2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防火责任区域,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整体联动,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迅速响应。

1.4.3 以人为本,降低损失。

各单位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安排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5•【字号】石政办发[2013]7号•【施行日期】2013.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25日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1)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2)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3)需要由市政府指挥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4)因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次生、衍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辐射事故按照《河北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先期处置,部门联动;资源整合,综合协作;平战结合,专兼结合;依靠科技,提升素质。

河北省石家庄暴雨防汛预案

河北省石家庄暴雨防汛预案

河北省石家庄暴雨防汛预案一、总体要求本预案旨在通过提前预警、快速响应、有效控制、及时救援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暴雨带来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所有相关部门需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二、组织架构成立石家庄市暴雨防汛指挥部,由市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指挥长,成员包括水利、气象、交通、公安、卫生、市政等部门代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信息组、物资保障组、应急救援组等工作组,各司其职,高效协作。

三、预警机制1. 气象预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和警报,一旦接到暴雨预警信号,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

2. 信息发布: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暴雨信息和防范指南。

3. 群众动员:引导居民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不必要的户外活动,并协助社区开展防汛准备工作。

四、应急措施1. 河道管理:加强河流、排水系统的巡查,清除河道障碍物,确保排水畅通。

2. 城市防洪:检查和维护城市防洪设施,如雨水井、排水泵站等,防止积水成灾。

3. 交通管控:根据雨情调整交通管制措施,必要时封闭易积水路段,确保交通安全。

4. 人员疏散:对低洼地带、危旧房屋等危险区域进行人员疏散工作,确保居民安全。

五、救援行动1. 救援队伍: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随时待命参与救援行动。

2. 物资准备: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包括救生衣、绳索、沙袋、抽水机等。

3. 医疗救护:卫生健康部门要备足药品、医疗器械,并设立临时救治点,处理伤员。

六、后期恢复1. 灾情评估:灾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灾情评估,为决策提供依据。

2. 环境清理:迅速开展受灾区域的清理工作,消除积水、垃圾等。

3. 基础设施修复:优先修复受损的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七、宣传教育1. 普及知识:通过各种渠道普及防汛知识,提高市民的自我防护能力。

2. 培训演练: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防汛救援培训,并进行模拟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领导小组及落实应对措施的紧急通知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领导小组及落实应对措施的紧急通知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领导小组及落实应对措施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2.01.14•【字号】石环发[2013]7号•【施行日期】2012.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领导小组及落实应对措施的紧急通知(石环发〔2013〕7号)各县(市)区环保局、环保分局,局属各单位:为快速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天气,根据1月13日局长专题会精神,我局决定成立空气预警应急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空气污染加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炬副组长:耿富顺、梁国发、苏庆春、牛新国、程钢成员:李海波、冀平、牛国新、李学东、李国荣、张岱平、杨林辉、靳伟、吴国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如下:主任:牛新国(兼)副主任:牛国新、靳伟、吴国磊办公室分七个工作组:(一)综合组组长:牛国新,联络员:杨志锋、李腾飞负责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工作的组织、调度、汇总。

对外联系: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政府综合六处。

(二)监测组组长:李学东,联络员李冬负责提供大气污染监测数据资料,做好分析研究和预测,及时提交监测预报。

对外联系:市交管局、市气象局。

(三)新闻组组长:吴国磊,联络员:翟恒伟负责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

对外联系: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电视台、市日报社。

(四)执法组组长:李海波,联络员:黄继武负责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工作的现场督导检查。

对外联系: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法规组组长:李国荣,联络员:负责向市法制办报审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工作方案工作,研究建立长效规范机制。

对外联系:市法制办。

(六)专家组组长:张灵芝,联络员:负责联系专家,提供技术支撑,向媒体和公众阐述大气污染的成因和对策。

石家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石家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石家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石家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简介石家庄是我国河北省的省会城市,也是华北地区的重要经济中心。

然而,由于工业发展和交通运输等原因,石家庄常常面临着重污染天气的威胁,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制定一份有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2. 应急预案的目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目的是:- 高效响应:在重污染天气来临之前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人员防护:确保石家庄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缓解污染: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城市环境的污染程度;- 提供指导:提供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理的详细行动指南。

3. 预警级别和响应措施3.1 预警级别划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我们将预警级别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Ⅰ级预警:轻度污染,PM2.5浓度在100-150μg/m³之间;- Ⅱ级预警:中度污染,PM2.5浓度在150-200μg/m³之间;- Ⅲ级预警:重度污染,PM2.5浓度在200-300μg/m³之间;- Ⅳ级预警:严重污染,PM2.5浓度超过300μg/m³。

3.2 响应措施根据预警级别,我们将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Ⅰ级预警: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居民注意防护措施;- Ⅱ级预警:限制机动车出行,停工限产,停止施工等;- Ⅲ级预警:停止大型活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关闭工业企业等;- Ⅳ级预警:停止道路交通,停止生产活动,实施封堵等。

4. 应急处理措施4.1 预防措施在重污染天气来临之前,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减少机动车出行,提倡公共交通工具;- 限制工地和工业企业的扬尘和排放;4.2 居民防护指南在重污染天气下,居民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室内活动;- 关闭门窗,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减少烹饪时间和油烟产生量。

4.3 应急救援措施在重污染天气下,需要进行应急救援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成立应急指挥组织,协调救援工作;- 对重点区域进行喷洒,减少空气中的颗粒物;- 疏散居民避免疾病的传播。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化和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尤其在石家庄市这样的大城市,重污染天气频发。

为了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石家庄市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应对这一严峻的挑战。

本文将详细介绍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措施。

二、重污染天气的定义1. 重污染天气是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气象条件使污染物在空气中滞留时间较长的一种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远远高于环境质量标准的天气状况。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目标1. 保障公众健康:通过有效的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减少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

2. 降低环境污染:通过科学管理和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环境的损害。

3. 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加强沟通和信息发布,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和应对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预案的组成1. 规划和准备工作:a. 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b. 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统一协调应急工作。

c. 按照职责划分,建立各级各部门的应急响应机制。

2. 预警与发布:a. 建立预警系统,及时获取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b. 加强与气象部门、环保部门、媒体等各方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

3. 应急响应措施:a. 按照重污染天气等级,制定相应的响应措施,包括交通管控、工业企业排污减排措施等。

b.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系统,确保救援和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市民保护:a. 发放应急防护用品,如口罩等,向市民提供必要的防护指导。

b.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应急意识。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流程1. 预警:a. 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b. 确保预警信息准确、快速地向社会公众发布。

2. 应急响应:a. 根据重污染天气等级,对交通、工业企业排污等领域进行相应的管控和措施落实。

b. 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健全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石家庄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石家庄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及指导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21组织指挥机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成立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主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局长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9•【字号】石政办发[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2〕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2012年7月19日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指导思想1.2编制目的与依据1.3分类和分级1.4适用范围1.5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应急领导(指挥)机构2.2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2.3应急调度中心2.4专项应急指挥机构2.5综合应急工作机构2.6应急联动机制2.7日常工作机构2.8专家咨询组织3.监测、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3.2预警4.应急响应4.1应急预案启动4.2分级响应4.3信息共享和处置4.4基本响应程序4.5信息披露4.6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恢复重建5.3社会救助5.4保险赔付5.5调查和总结6.应急保障6.1应急队伍保障6.2经费保障6.3物资保障6.4基本生活保障6.5医疗卫生保障6.6交通运输保障6.7治安保障6.8紧急避险场所保障6.9通信保障6.10信息保障6.1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6.12社会动员保障6.13技术储备与保障6.14工程保障6.15制度保障7.宣传、培训和演习7.1公众宣传教育7.2培训7.3演习8.附则8.1奖惩8.2预案的修订与解释8.3预案实施时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立协调、高效的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善后处置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幸福石家庄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石家庄告急,全城沦陷!同时传来的噩耗竟然有..塌方

石家庄告急,全城沦陷!同时传来的噩耗竟然有..塌方

石家庄告急,全城沦陷!同时传来的噩耗竟然有.....塌方整整一天一夜!!!石家庄市城区过去24小时降雨量250.5mm,达到特大暴雨标准!2016年以来,石家庄遭遇史上最强降水,已成重灾区从19日凌晨开始,河北石家庄出现了强降水天气过程。

截止到20日08时,石家庄已经持续降雨近30个小时。

全市平均降水量已经超过230毫米,市区最大降水量超过250毫米。

强降水造成市区街道积水严重,15座立交桥出现断交,多条街道无法通行。

在网友回传的照片网传和平路与西二环附近有市民被电死事故原因:电车连线,导致触电,雨天大家一定要注意,尤其是骑电动车,防止连线引发的事故。

网传平安大街与中山路塌方啦温馨提示:路过此处的驾驶员,小心慢行或者绕路。

网传平山县被淹刚在微博看到,很多网友指出,此地点是平山冶河赵陵路西二环和平路(昨天)石家庄和平路红军街省二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南院中山路平安大街塌陷北二环星河御城小区门口石家庄裕华路与南小街石家庄井陉县石家庄南长街河北高速交警发布高速最新路况【京昆高速】正定段,协助石太、西柏坡高速管控。

【邢汾高速】路面塌陷,关闭。

【邢衡高速】路面积水,关闭。

【青兰高速】关闭京港澳以西站口,分流山西方向车辆。

【石太高速】【西柏坡高速】以及石太二线全部关闭。

【青银高速】铜冶段关闭。

【京港澳高速】邢台南站口关闭石家庄辖区:【石太二线】和【西柏坡高速】中雨,其他高速小雨。

【石太高速二线】299公里有小股泥石流,目前关闭南防口、胡庄口、东回舍口。

石太二线和西柏坡高速互通处有山体滑坡。

【西柏坡高速】全线关闭。

石家庄气象局石家庄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今天下午阴有大雨,东北风3—4级,最高气温24℃;今天夜间阴有阵雨,局部中雨,偏北风2—3级,最低气温22℃;明天白天多云间阴有阵雨,偏南风2—3级,最高气温27℃。

请尽量避免外出,外出切记注意交通安全。

石家庄市天气预报

石家庄市天气预报

石家庄市天气预报1. 引言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的省会,是华北地区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

了解石家庄市今后一段时间的天气预报对于居民生活、农业种植、工业生产以及交通出行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本文,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石家庄市未来一段时间的天气预报情况。

2. 本周天气预报根据气象部门的数据分析,石家庄市本周的天气将以多云为主。

周一和周二,石家庄市将有间断的小雨,并且气温较为寒冷,白天最高气温在5摄氏度左右,夜间最低气温在零下2摄氏度左右。

周三至周五,天气转为多云,气温逐渐回升,白天最高气温在8摄氏度左右,夜间最低气温在2摄氏度左右。

请市民们合理安排衣物,预防感冒。

3. 本月天气预报进入下个月,石家庄市的天气逐渐转暖。

整个月的气温较为平稳,最高气温在15摄氏度左右,最低气温在5摄氏度左右。

大部分时间,石家庄市将会有多云或晴天,雨水较少。

然而,随着气温的回升,市民们仍需要注意温差,及时增减衣物,以免受凉。

4. 下季度天气预报根据气象部门的长期预测,下季度石家庄市将进入夏季。

天气将变得炎热,白天最高气温将接近30摄氏度甚至更高。

夜间最低气温也将在10摄氏度左右。

大部分时间将会有多云天气,偶尔会有雷雨天气出现。

市民们在户外活动时需注意防晒和防暑降温,保持室内空调通风透气。

5. 天气对生活的影响石家庄市的天气对居民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寒冷的冬季,市民们需注意保暖防寒,避免感冒和其他寒冷引起的疾病。

而在夏季,市民们则需要注意遮阳、防晒,避免中暑和晒伤。

此外,农民朋友们也需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农作物的种植和收割。

工厂和企事业单位也需根据天气情况做好生产计划,确保安全和高效。

6. 交通出行提示天气对于交通出行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下雨天气,道路湿滑,车辆行驶速度会减缓,市民们需留意交通安全,提前出门,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在高温天气,车内温度会迅速升高,市民们需及时开启车窗或空调,保持车内通风透气,避免中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区冬季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区冬季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区冬季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09•【字号】石政办函〔2015〕133号•【施行日期】2015.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区冬季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133号市内七区、正定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石家庄市城区冬季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9日石家庄市城区冬季融雪清雪工作应急预案为迅速、有序、高效组织开展城区冬季融雪清雪工作,确保雪后城市交通顺畅和容貌整洁,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石家庄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担任,市内七区、正定县、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主任由市城管委主任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城区融雪清雪工作。

各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本单位、本部门融雪清雪指挥部。

二、责任分工市城管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区融雪清雪工作。

负责融雪剂(设备)的招标采购、储备、发放和全市专业融雪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城区道路融雪清雪任务应急保障任务。

市内七区、正定县和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的融雪清雪工作。

协调积雪倾倒场地,危漏房屋隐患排查及群众疏散安置等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建设单位对尚未竣工或已竣工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道路和施工工地的融雪清雪工作。

遇有大雪和暴雪时协调施工企业出动机械设备参加市区融雪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害性降雪天气期间社会治安的防范和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24•【字号】•【施行日期】2019.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24日石家庄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4管廊运行突发事件等级划分1.4.1特别重大管廊运行突发事件(Ⅰ级)1.4.2重大管廊运行突发事件(Ⅱ级)1.4.3较大管廊运行突发事件(Ⅲ级)1.4.4一般管廊运行突发事件(Ⅳ级)1.5适用范围1.6预案衔接2.组织体系与职责2.1市管廊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2.2市管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成员单位2.4专家组职责2.5现场指挥部3.预防与预警3.1预警分级3.2预警监测和信息共享3.3预警信息发XXX解除3.4预警响应3.4.1蓝色预警响应3.4.2黄色预警响应3.4.3橙色、红色预警响应3.5预警变更与解除4.信息报告4.1首报4.2续报4.3终报5.应急响应程序5.1响应分级5.1.1一般管廊运行突发事件响应5.1.2较大管廊运行突发事件响应5.1.3重大及特别重大管廊运行突发事件响应5.2响应措施5.2.1先期处置5.2.2基本应急5.2.3扩大应急5.2.4应急结束5.2.5信息发布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与社会救助6.2事故调查6.3应急处置评估与总结7.应急保障措施7.1通信与信息保障7.2应急装备、物资保障7.3应急队伍保障7.4医疗卫生保障7.5治安保障7.6经费保障7.7机制保障8.预案管理8.1预案宣传、培训与演练8.1.1宣传8.1.2培训8.1.3演练8.2制定、修订和实施附件:石家庄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现状情况及风险分析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预防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运行突发事件,规范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我市管廊运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编制本预案。

石家庄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显示平台项目

石家庄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显示平台项目

石家庄市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显示平台项目一、预警信息显示平台软件部分要求:1、建设石家庄市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显示平台,支持多个设备的管理和显示信息发送。

2、预警平台能够自动发布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3、可以人工发布公益等其他信息资料4、能按内容优先级进行管理,其他信息不会冲掉预警预报相关信息5、预警平台需定制开发气象数据资料接口程序6、为便于设备使用培训、维修维护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二、显示硬件部分要求8.66平米,具体技术参数:1像素管像素点间距:10mm 基色:红物理密度:10000点/m22 单元板单元板分辨率:宽32点×高16点单元板尺寸:320mm×160mm单元板像素数:512/单元板3 视角:最佳视角水平90-130度,仰角30-45度,俯角10-20度存贮温度:-40℃~+85℃工作温度:-10℃~+50℃技术保护:具有良好的防水.防灰.防震等系列防护功能相对湿度:10%~95%4 供电工作电压:220V±15%最大功耗:200W/m2控制方式:异步控制5主要技术参数(1)驱动方式:恒压1/4扫(2)刷新频率:≥480(3)帧频:≥60Hz(4)亮度:≥150cd/m2(5)亮度调节方式:软件调节(6)平均无故障时间:5000小时(7)寿命:10万小时(8)杂点率:<0.0002(9)开关电源负荷:5V/40A、5V/30A (10)无线通信(11)可远程控制大屏开关(12)质保两年(13)故障响应时间:2个小时工程明细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或型号数量备注屏体部分P10户外单红显示屏4.16m*2.08m8.6528平方米全防水标准箱体异步控制系统带GPRS模块无线传输1套GPRS无线流量手机电话卡1张客户自备钢结构改造和边框装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显示平台软件研发1、建设石家庄市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显示平台,支持多个设备的管理和显示信息发送。

关于石家庄市建设领域APEC会议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关于石家庄市建设领域APEC会议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关于石家庄市建设领域APEC会议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石建办〔2014〕114号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石家庄市建设领域APEC会议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县(市)、区建设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冀政办函【2014】82号)文件相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为重点,建立防范有力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应急保障体系,有效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

二、组织机构成立建设领域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赵新朝(市建设局局长)副组长:A张顺泽(市建设局副局长)副组长:B李智强(市建设局副局长)成员:曾美(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副主任)王玉成(市建设局建管处科员)李子路(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副主任)颜翠巧(市安监站副站长)李红卫(市安监站总工)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主任由尹彦兵担任。

下设六个督导组:第一督导组:组长:李新建;组员:严共华、马宏伟。

负责督导裕华区、栾城区、高邑县在建工程。

第二督导组:组长:韩宇;组员:王少锋、赵川负责督导长安区、正定新区、正定县在建工程。

第三督导组:组长:冯新中;组员:周佐义、刘丽彦。

负责督导桥西区、新华区、鹿泉区在建工程。

第四督导组:组长:苏娜;组员:左鹤民、郑荣秀。

负责督导高新区、藁城区、赵县在建工程。

第五督导组:组长:徐素格;组员:王峰、汪作仁、冯伟。

负责督导井陉县、井陉矿区、平山县在建工程第六督导组:组长:谢亚力;组员:杨新文、张永杰。

负责督导深泽县、元氏县、赞皇县、晋州市在建工程。

三、预警启动与实施范围(一)预警启动按照市应急办通知严格落实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按照《石家庄建设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2014】23号)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程序实施。

(二)实施范围石家庄市范围内全部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四、预警启动、解除程序(一)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预警应急小组办公室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警发布,二小时内通过建设领域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小组办公室的短信平台通知相关责任主体及有关人员根据预警等级做好准备工作,应急措施次日0:00点正式开始,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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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警等级
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空气预警办)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三种空气污染预警(不含沙尘暴天气):
1.重度污染日预警: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
2.严重污染日预警: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3.极重污染日预警: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二)实施范围
桥西区、新华区、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正定新区、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

四、预警工作程序
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编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简报以电子邮件报市空气预警办,并进行电话确认。

市空气预警办根据简报确定预警等级并制定相关应急措施,报领导批准后通知各单位立即执行。

预警应急措施按预警期限到期自动解除。

(一)当AQI指数1天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发布重度污染日或严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二)当AQI指数1天达到极重污染(AQI指数≥500),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发布极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三)各级预警由市空气预警办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内网发布预警通知,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新闻媒体、石家庄市环保局网站可对预警公告进行宣传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指导市通信主管部门、石家庄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空气预警信息。

(四)市空气预警办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

(五)启动预警应急措施后,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监察局、新闻媒体和有关成员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预警应急措施
(一)重度污染日预警应急措施
1.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
(1)市建设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

限制重点单位施工作业,停止土方、拆除作业,对施工沙、土等物料实行严密覆盖。

(2)市城管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2次以上,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喷雾洒水每日2次以上,确保城市主干线整洁不起尘;其它街道实行专人负责,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市环保局督办,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产生烟尘、粉尘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保证煤堆、灰堆、料堆防尘措施到位,禁止燃用超标煤炭,确保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4)市交管局负责,加大无标车、黄标车查处力度,杜绝无标车、黄标车进入二环内限行区域;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强制维护。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增加公交车运力保障。

2.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3.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呼吸道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二)严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措施
在落实重度污染日预警基础上,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
(1)市建设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停止所有建筑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2)市城管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加大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保洁力度,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

(3)市环保局督办,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所有大气类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4)市交管局负责,扩大无标车、黄标车禁行区域,二环内禁行无标车、黄标车;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强制维护。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增加公交车运行数量及频次。

(6)市气象局负责,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7)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

2.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
(1)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2)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3)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3.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三)极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措施
在落实严重污染日预警基础上,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
(1)市建设局,市城管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除应急抢险施工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禁止清运土方、建筑垃圾;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一律暂停生产作业。

(2)市城管委,市建设局,市园林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全市广场、空地、各单位门前区域等实施彻底清扫冲洗。

(3)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督办,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降低热电企业15%的发电负荷,降低冶金、建材、医药、化工行业重点排污企业30%的生产负荷,各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4)市交管局负责三环内禁行无标车、黄标车。

(5)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交管局配合,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30%公务用车。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有可用公交车上路运行。

(7)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负责,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

(8)市气象局负责,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立即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2.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
(1)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2)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3)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3.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六、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方案。

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和本部门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方案,明确预警应急措施,抽调专人负责,报市空气预警办备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

市空气预警办会同市新闻办组织市电视台、电台、日报社,采取专栏、专刊、专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空气质量预警制度内容及意义,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地宣传报道预警方案落实情况,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公开曝光落后典型,跟踪报道整改进度。

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也要下大力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检查。

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方案各项规定和要求,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要在第二天上午12∶00前及时反馈至市空气预警办。

市空气预警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新闻媒体不定时检查有关单位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单位名称及主要负责人姓名。

情节严重的,在年终考核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由市监察局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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