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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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防止人才流失,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经理,主管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该薪酬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月薪制。
第四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月薪;
2、月绩效奖金;
3、年终奖金;
4、福利和保险;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月薪:
1、基本月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2、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月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3、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级别每年度进行考核,不定期进行评级,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各部门的业绩和员工个人综合考核进行升级和降级。
4、特殊情况由董事会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月绩效奖金:
1、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在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情况进行核定,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
2、部门经理、主管(办公室人员):每月按门店盈利的10%分配奖金。
第三条: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等结果进行核定。
1、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
(1)利润为正数的,按利润的10%进行分配,
(2)利润为负数的,发予保障性年终奖金,标准为:
董事长、总经理:50%—60%基本月薪×12个月;
副总经理:40%—50%基本月薪×12个月;
部门总监:30%—40%基本月薪×12个月;
2、部门经理、主管(办公室人员):一个月的基本月薪。
3、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四条:福利保险
1、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公司为享受本制度薪酬员工全额承担购买社保及年度意外保险。
3、市区以内无固定住房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福利住房。
4、享受本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自董事会核准、股东大会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河源市铭悦电器有限公司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