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备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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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备案注意事项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三、企业提出备案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2、委托方和被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3、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确认);

4、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副页)复印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5、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标注委托方生产许可证编号时);

6、委托双方应填写附件一《申请人陈述》,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各存一份,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所在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存一份(委托双方企业均在日照市范围的提供一式三份)。

四、备案受理机关一次备案期限不超过6个月,企业的委托加工备案合同期限超过6个月的,需分段另行延续备案手续。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其材料的有效时限不能满足备案6个月的,备案期限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其材料的有效时限为准。

五、对已从事委托加工备案的企业,备案期满后继续申请办理备案手续的,除提交初次申请办理的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有效内委托加工生产情况说明1份(加盖双方企业公章);

2、委托加工的每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加盖双方企业公章);

3、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管证明,监管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委托加工企业是否纳入监管范围、委托加工企业是否履行备案承诺、是否按备案标注方式进行标注、被委托企业是否按规定保存委托加工产品的相关记录及留存样品、是否具备生产委托加工产品的资质等。

六、委托加工食品标识标注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等有关要求,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有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及生产者(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可选择标注。

2、无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3、委托企业名称和被委托企业名称为同一字号。

七、委托加工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2、合同中应有委托加工产品标注方式条款;

3、依照《合同法》应包括的内容。如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八、被委托企业应按规定保存每批次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保存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留存样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九、根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卫政法发〔2009〕54号),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附件1

申请单位(委托方)声明

本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 79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23 号令)等法律法规做了充分了解,知晓委(受)托加工食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现对此次委(受)托加工食品备案情况声明如下:

1、本单位申报食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

2、委(受)托加工产品与备案申请产品一致,保证不生产(经营)超出备案范围的产品。

3、委托加工食品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等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备案标注方式标注委托加工食品。

4、履行备案承诺,不随意改变委托合同和产品标注方式。

若违反备案声明,造成违法行为的发生,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__山东信伟粮油实业有限公司_____

申请人(签名): ______________孙国辉________

年月日

被委托方声明

对于以上委托加工食品,我单位具有生产加工能力,并承

诺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进行批批检验合格后出厂,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产品类别

委托产品名称

委托企业名称山东信伟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电话 0633—8677628 8826900

联系人孙国辉

被委托企业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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