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依法治区中的重要作用
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10]16号发挥律师作用,不断推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建设发展,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就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功能定位。
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律师的第三方身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律师所拥有的法律知识,为政府实现公共治理、公民有序解决争议提供了帮助。
律师的业务领域涉及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律师的法律服务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社会团体、公司法人、公民都需要律师的法律服务。
在规范行政权力、保障经济秩序、彰显社会正义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
(二)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接受律师法律服务过程中,提升自身法制观念,努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转变,促进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转变。
在加强社会建设特别是社会管理中,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多种渠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广阔空间。
当前,上海正面临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积极结构的艰巨任务,面临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重大考验。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提升行政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重视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努力在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过程中做出新的成绩。
律师协会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的贡献
律师协会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的贡献律师协会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的贡献引言: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不仅代表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承担着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的重要责任。
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在促进法律职业发展、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重点分析律师协会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的贡献,并结合实际案例加以论述。
一、维护法律职业的职业道德律师协会通过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和监督律师的行为,促使律师遵循职业伦理、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
律师的职业道德是维护法治和社会公正的基石,律师协会对维护律师的职业道德负有重要责任。
律师协会通过建立职业道德委员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只有确保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始终把服务大众、服务司法公正放在首位,才能保障法律体系的正常运行,确保社会公正和法治的实现。
二、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事业律师协会通过建立律师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基金等方式,为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律师通过代理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帮助他们维权,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这不仅是对社会正义的一种促进,同时也是对法治的重要支持。
律师的法律援助行为不仅帮助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更能够引导司法实践的健康发展,确保公正和法治的实现。
律师协会还通过开展公益事业等形式,回馈社会,推动社会公正和法治。
例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参与公益法律咨询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社会组织解决法律问题等,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这种公益事业的参与不仅增强了社会公正的实施力度,也提高了律师在法律服务中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巩固了法治基础。
三、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组织和管理机构,致力于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正常履行职责。
律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进而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做出积极贡献。
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职能作用的发挥
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职能作用的发挥【摘要】近些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各级政府加大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力度和广度,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而在这个进程中不可忽视的是律师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长期担任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政府等基层政府的长年法律顾问,同时在周边的城镇社区、居委会大力推进一村一顾问制度,在政府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涉法信访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现结合这些年我们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简要谈一下目前律师在政府工作中的现状,律师服务法治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以及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趋势。
一、目前律师在政府工作中的现状1、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就目前法律顾问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来看,虽然全国许多省市都已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及工作准则,但现实中,部分政府官员对法律顾问仍缺乏应有的重视,仅仅将律师的工作局限在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合同、代理诉讼案件等一些传统法律服务上,而在其他重大项目、重要问题决策上较少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或律师出具意见后也不一定被采纳,使律师参与政府日常事务的广度与深度均不够。
2、律师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力度不强各级政府在重大项目建设前或在重大决策时,很少要求律师全程参与,即便是参与,律师提供的意见也很少受到重视,往往是等到争议纠纷出现时才寻找律师救急,但已经超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3、聘请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意识不强许多的政府基本上是在地方规章、制度的草案已经作出后,方才要求律师作为公众提出书面建议。
所以,律师在立法的参与方面,不仅仅是较为滞后,更多地是参与权的缺失。
二、律师在政府法治建设中应有的作用1、参与立法,保障政府立法的合法性、规范性依法行政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合理、合法的法律制度。
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下律师的作用及管理策略
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下律师的作用及管理策略发表时间:2020-12-09T03:46:35.835Z 来源:《学习与科普》2020年12期作者:钱益锋[导读] 保障我国经济和谐稳定的运营与发展,促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早日实现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舟(宜兴)律师事务所江苏宜兴 214200摘要:在我国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大背景下,律师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尤其是基于法治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法治构建的供给和需求,借助于律师的作用可以更有效的发挥出产权关系的维护法治构建最大限度的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社会整体公平与正义等多方面的价值。
除此之外,借助于律师的作用在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理论框架下,可以更有效的发挥出法治制度所体现出的“良法”效果。
因此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下,律师的作用能够更有效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完善和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能够推进经济的不断进步与提升。
基于这一现状和趋势,现阶段我国的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与律师行业相关的组织和个人都应该不断的转变管理策略,通过有效的方法全面提升律师的作用和价值,使律师能够在政策的扶持下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下为广大企业个人提供更良好的服务,在全面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出律师在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下的良好作用和价值,从而为企业发展为经济建设为国家进步而做出贡献。
关键词: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律师;作用;管理1前言在新时代国家经济深化改革与转型的过程中,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大力支持与实现法治社会的重要目标。
而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的过程中,律师作为法律普及的基层人员,对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价值,因此我们充分发挥出律师的作用,并对律师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能够基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律师所提出的要求进行针对性的管理与应用,从而使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下律师的作用得以凸现,律师所产生的价值得到提升。
律师如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律师如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时间:2014-10-30作者:李红旗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律师作为活跃在法治中国建设第一线的群体,笔者拟从律师视角出发,分析律师如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律师作为活跃在法治中国建设第一线的群体,笔者拟从律师视角出发,分析律师如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内容新中国的立法经历了从“法制”到“法治”,再从建设“法治国家”到建设“法治中国”的历程。
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实施,中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发展期,但自此往后,尤其是“文革”十年,法制遭受严重破坏,几乎造成“法律空白”的状态。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全会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制”一词自此登上历史舞台。
经过近20年的发展,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依法治国首次出现在党代会报告中。
大会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历史性飞跃。
1999年,依法治国被载入宪法,从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
实现了从“法治国家”到“法治中国”的又一次飞跃。
并围绕这一目标,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中国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综合工程,其内容包含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内的全过程。
律师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57社会治理论坛【作者简介】贾新红(1977—),女,本科,黑龙江红兴隆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贾新红1 董太群2(1.黑龙江红兴隆律师事务所 2.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摘要】 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民主法治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治理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结合律师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定位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发挥律师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为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社会治理;律师;民主法治一、明确律师在社会治理中的定位1.法律赋予职责。
我国的律师制度与检察制度、审判制度一样,是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
”律师参与社会治理是一项职责要求。
2.治理手段需要。
社会治理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法律、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长期坚持下去。
律师作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是社会治理中实施法律治理手段的重要力量,是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
二、清晰律师在社会治理中的特点1.工作职责的特殊性。
我国律师的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方面,律师不像其他政法部门那样通过执法来实现,而是通过提供法律帮助来实现。
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律师也不像其他政法部门那样广义和抽象,而是比较特定和具体的。
律师工作职责的特殊性是依法所具有的。
这一特性是律师在社会治理中能够发挥独特作用的前提条件。
2.工作范围的广泛性。
工作业务范围广泛,既包括法律顾问、代书、代理、刑事辩护、解答法律询问等项业务,又涉及到民事、行政、经济、刑事、诉讼、非诉讼等多个方面。
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4.03.08•【文号】司发党[2004]24号•【施行日期】2004.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年3月8日司发党[2004]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近年来,我国律师业迅速发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的加快,律师工作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在律师事业发展过程中,党员律师队伍不断壮大。
各地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舀子,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律师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律师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律师队伍党建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
主要是:一些地方在律师体制转型过程中,对如何做好律师党建工作存在模糊认识,律师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和淡化;有的地方“重业务、轻党务”,“重建所、轻党建”,对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抱“无所谓”的态度,认为没有党组织律师事务所照样可以发展,党的建设和组织活动被削弱,“党组织没人建,党员没人关”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律师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相对滞后,工作缺乏创造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条件下如何做好律师党建工作办法不多;少数党员律师信仰不够坚定,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淡薄,对党的组织活动热情不高,没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汇报
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汇报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职能,切实发挥其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逊克县司法局按照市局目标任务的要求,大力开展律师主动介入为地方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活动。
首先召开了由至诚所律师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提高律师的思想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意识,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律师应该肩负的使命和社会责任。
为此,县局在主管局长李东华的带领下,积极和县政府联系、沟通,把律师法律服务的意义、社会效果向政府做了说明,释明开展此项活动的现实意义。
该活动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去年为44个县域重点项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为这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对新增加的企业采取主动联系,建立法律服务对接,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设立律师每周二参在信访局参与县领导接访工作。
协助县领导解答信访人涉法涉诉问题,对防止矛盾激化,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缠访缠诉案件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律师还为县财政投资担保公司担当法律顾问。
帮助审查、草拟及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审查合同。
对公司发放的43笔,涉及金额1亿多元的合同,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并实地到马场场部参与涉及放贷金额2千万元合同的实地考察、了解,为保证放贷金额能够如数清偿,做好法律审查工作。
还与法院、检察院、信访部门等领导共同参加政府组织的热力公司1千万元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讨论、审查工作。
提出了自己对合同内容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政府依法行政献计献策。
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是律师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这项工作今后仍然是我局针对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工作中查找不足,为政府依法行政献计献策。
工作总结格式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浅议构建法治政府中律师的重要作用
浅议构建法治政府中律师的重要作用作者:彭华来源:《新丝路(下旬)》2018年第09期摘要:自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地方各级政府逐渐加大了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使得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在宏观科学决策、招商引资、立项论证、商务谈判、社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推行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成为现代政府行为一个显著特征的时候,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也日渐为全社会所关注。
十八届四中全体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明确的提出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建立完善的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已经成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法治政府;律师定位;政府法律顾问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早有提出,很多地方政府也多有实践,但是服务的效果一直不佳。
如今,随着法治政府理念的提出,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构建政府法律服务体系的美好前景,看到了律师更广泛地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春天。
笔者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对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建设一直比较关注,认为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因此,本文针对目前政府法律服务现状,简要分析律师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突出论述律师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独有的特点与优势,最后,概述律师如何更好的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如何为推动我国政府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概况1.早期政府法律顾问状况虽然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存在多年,但长期以来的实践中,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中往往担任“事后消防员”的角色,大多数只是参与了一些舆论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案件或者是已经发生的经济、行政纠纷案件的后期处理工作,对于更多重大政府事务的初始阶段,律师根本没有机会介入,无法起到在决策阶段的法律风险审查作用,无法有效地对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予以防控。
这种“事后补救”机制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也是造成不必要的政府法律纠纷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
律师在法治淄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LegaI syst e m A nd S0ci嘶f叁塑!查塾金.三!!!竺!!里型.i耋■困懋豳豳豳律师莅“法治淄博”建设巾的地位和作用摘要律师是人类社会从人治走向法治的产物,“法治淄博”建设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律师是“法治淄十孥"建设中的生力军。
律师在立法、执法、法律监督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律师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推进依法行政,通过担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完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通过参与招投标,重大事故处理,社会调解,法制宣传为“法治淄十尊"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律师本身也应该加强自律,加强管理。
关键词法治淄博律师法律顾问中图分类号:D9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l009-0592(2010)Jl203一Ol淄博市委市政府启动“法治淄博”建设,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淄博的社会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作为依据律师法履行职责的律师,在“法治淄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探讨律师在“法治淄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有助于落实“法治淄博”建设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发挥律师在“法治淄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群体,是人类社会从人治走向法治的产物。
职业的性质决定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当着联系政府与公民、协调权利主体之间利益冲突、制衡和规范政府公权行为、依法维护个体私权利益的重要角色。
因此,律师在维护社会公正和支撑社会良知、传播平等观念、权利意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律师在“法治淄博”建设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律师参与立法活动,反映各阶层的诉求。
淄博市是一个较大城市,拥有立法权,“法治淄博”建殴,立法活动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职业的特点决定了律师要活跃于社会各阶层之间,因此律师与公众联系密切,相对更容易熟悉社情、把握民意。
律师通过接触公民、接触基层、掌握大量的群众诉求和社会信息,而我们的立法活动,又要反映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因此,律师参与立法活动,不仅有利于立法活动的规范和完善。
发挥律师服务法治营商环境,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
发挥律师服务法治营商环境,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我区的经济发展,项目引进和项目运作,需要优质的法律服务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保障。
要创造这样一个环境,重要的途径就是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优势,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用法律手段破解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难点,有效排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保障项目建设依法定程序引进和投入,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运营。
出现或涉及法律问题时,能及时有效的化解。
目前我区各级法律服务工作者都积极投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在认真履职的情况下,开展了大量的服务百姓、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各级党委、政府的公益法律服务和义务奉献,我对这些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公共法律服务发挥作用的状况、服务模式、未来营商环境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等问题进行了思考。
一、当前我区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服务营商的状况(一)服务营商环境的基本做法(二)目前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四个创新点1、为法律服务工作者找到了自我教育和自我提升的课堂。
2、搭建了服务政府和基层群众的平台。
3、打开了公共法律服务与服务对象实现双赢的局面。
4、尝试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二、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营商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没有形成依法营商的法治思维(二)营商法治氛围营造得还不够(三)公共法律服务在营商活动中的作为不够突出三、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法律保障的着力点(一)防范各类风险,形成法律服务在营商活动中的价值认同1、为项目防范法律风险。
2、为项目解决系统法律问题。
3、为项目增创经济价值。
(二)优化外部环境,形成有利于营商活动的法律服务态势1、帮助政府制定实施与营商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
2、以义务服务为主的方式助推街道、村(居)法律服务一站式受理和处理的模式形成,从根本上化解基层涉法事宜,防止突发事件激化成上访事件。
3、利用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资源,参与专业性较强的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的调解。
律师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律师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律师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到你。
律师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篇一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律师是行政机关自我审视的铜镜,通过律师直接折射出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
我们代理的诸多案件,诉讼后行政机关主动撤销行政行为,让拆迁户看到了一个知错就改的好政府。
如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村的房屋征收决定、花溪区竹林村丫河寨的强拆决定,都是在复议后自行撤销的。
这样就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非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律师尽是在和行政机关找碴”的质疑,合伙人李海霞律师表示,这是他们对律师在征地拆迁中作用的认识不足。
她认为,征地拆迁的矛盾主要来源于行政审批不透明、征地补偿立法严重滞后、一线工作人员官僚主义太严重等原因,当然也有个别违纪官员官商勾结侵害老百姓的拆迁利益。
如果政府部门以及法律工作者能积极的去引导拆迁户合理的表达诉求,采用诉讼维权,将矛盾的化解集中到司法机关,而不是采用盲目、盲从的上访。
从而通过律师的引导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补偿问题,这对于建立有序的法治国家是非常有利的,也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从这个角度来看,律师还是解决征地拆迁矛盾的润滑剂,是矛盾双方的缓冲器。
“我认为律师是依法行政推进的排头兵”。
合伙人默立贤律师律师说:“在座的每个人每年代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00多件。
行政机关通过一场场的诉讼,法律意识大为增强,法律知识也大幅提高。
某种意义上讲,律师以及行政诉讼案件,是政府公务人员很好的法律老师。
”其他律师也纷纷表示,在征地拆迁业务代理过程中,一定积极的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引导他们依法维权,放弃不合理的维权方式,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做到维护团结稳定的社会秩序,做好本职工作,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5.07.21•【字号】•【施行日期】2015.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各省辖市司法局、各省直管县(市)司法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的统一部署,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明确要求,要积极推进律师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了部署,为律师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省律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广大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实践证明,我省律师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律师队伍已经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但也应当看到,当前律师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少数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律师诚信意识不强,工作不尽心、服务不尽责,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的律师与司法人员搞不正当交往,办关系案、人情案;有的律师不严格依法履责,不遵守执业纪律,干扰办案秩序;极个别律师肆意炒作案件,插手敏感事件,发表攻击党的领导和我国司法制度的言论等。
上述行为和现象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成为律师队伍融入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重大障碍,必须认真纠正解决。
在全省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是切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石政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石政发〔2013〕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机制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积极介入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环节,有利于增强政府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政府行为、完善执法体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切实做到依法公正执法和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能力、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建设幸福石家庄、平安石家庄、法治石家庄的深入推进,无论是持续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还是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要求政府更加自觉、更高水平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问题,用法治思维规划发展路径,用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用法治制度营造发展环境。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独特地位和作用作者:周黎明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5年第8期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具有专业性强、独立第三方和组织灵活高效等特点,在代理案件出庭应诉,参与风险评估、法律论证及处理涉法信访案件等方面具有其他政府法律顾问不具备的特殊优势文/ 周黎明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基础和保障作用。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4 年底,我区在全国率先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聘请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
总结我区相关工作实践,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对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具有法律服务专业性强的优势一是从业门槛较高。
根据《律师法》第5 条规定,律师执业要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且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品行良好。
这要求律师应当受到法学高等教育,或具备相当的法学知识,具备较高的法律分析、应用技能。
其他法律工作者一般难以达到这个要求。
二是法律服务实践经验丰富。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队伍的主体,在诉讼辩护代理、非诉讼事务,参与调解、仲裁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比较准确。
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可分为随时咨询、决策前审查、事中跟踪和事后法律救济四个方面,相对来说,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参与咨询和决策前审查较多,而事中跟踪、事后法律救济的技能和经验则弱于律师。
以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代理某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为例。
2003 年10 月,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以某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市政府)违法强制拆除为由,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赔偿请求高达1500 余万元,创国内行政赔偿案件之最。
律师在法庭中的作用
律师在法庭中的作用
律师在法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接受委托后,会通过调查取证、分析案件等方式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代表委托人参与诉讼:在法庭上,律师可以代表委托人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活动,确保委托人的意见和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
进行法律辩护:律师通过对案件的研究,找出对委托人有利的法律观点和证据,进行有效的法律辩护,以争取最佳的诉讼结果。
保障司法公正:律师在法庭上的参与,可以监督司法程序的公正性,防止权力滥用和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促进和解:在某些情况下,律师可以协助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节省时间和成本,实现双赢的局面。
推动法治建设:律师在法庭中的专业表现和职业操守,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总之,律师在法庭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他
们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
律师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律师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作者:陈树茂孙其生来源:《理论与创新》2020年第17期【摘; 要】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宪法和法律至上,法律成为社会主体的普遍信仰和遵循。
律师应当而且能够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与此同时,律师应广泛参与其他法治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如参与相关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的讨论,更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农村和社区提供法律帮扶等。
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给予律师更多關心和帮助。
律师应当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法治社会;律师;作用引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律师具有比较全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应当而且能够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1.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的基本规则,其基本特征是宪法和法律至上。
在法治社会中,要求法律成为社会主体的普遍信仰和遵循,不仅公民要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国家机关也必须依法办事,其权力必须得到规范和制约。
所以,法治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对公权力的规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法律是否至上,特别是公权力的运行有没有纳入法律设定的轨道,是法治的重要标志。
要实现法治,立法机关就要依法立法,行政机关就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就要依法审判,公民也要依法行事。
法治社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我国已经建成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如何让普通老百姓真正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树立法律信仰。
在这方面,作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律师大有作为。
2.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壮大有力地促进了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律师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业发展迅猛。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47.3万多人。
律师对个人国家社会的意义
律师对个人国家社会的意义律师对个人、国家和社会的意义是巨大的。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律师在维护个人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律师对于个人来说,是法律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之间发生纠纷时,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协商解决矛盾。
律师代表当事人出庭辩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受到公正对待。
律师在个人生活中的意义就在于帮助个人解决法律问题,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使个人在社会中得到尊重和保护。
其次,律师对于国家来说,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律师作为法治社会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能够监督和参与国家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律师在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国家构建规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提供支持。
律师同时也是国家法律执行的监督者,通过代理公益诉讼、参与司法审查等方式,确保法律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律师对于国家来说是保障法治、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力量。
再者,律师对于社会来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律师通过参与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等方式,帮助那些无法自力更生、无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群。
律师通过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有效防止社会不公和不平等现象的发生。
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远不止于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更在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总的来说,律师在个人、国家和社会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律师维护个人权益,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为个人、国家和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发机关:市南区司法局成文日期: 5月28日主题词:律师队伍建设意见编号:南司法〔〕22号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司法部、省、市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依法治区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作用,更好地实现服务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现就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区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律师队伍得以恢复和迅速发展,成为依法治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重要力量。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律师队伍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原来的5个律师事务所、37名执业律师,发展到现在13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00名。
其文化结构、执业水平、办案数量、业务收入逐年提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这支队伍已发展成为我区法律职业中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富有朝气,充满活力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区律师队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结构、社会环境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加之各种因素的影响,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矛盾和问题。
少数律师缺乏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重经济利益轻社会利益,缺乏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观念淡漠,偏离了社会主义律师的行为宗旨;诚信缺失,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不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收费不办事,工作不尽职尽责;业内不团结,进行不正当竞争,以贬低同行、压价和回扣等方式争揽业务,违反了行业规则,败坏了行业风气;收费不规范,高收费、私自收费、案外收费、乱设名目收费;与司法人员相互利用,相互串通,形成不正当关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少数律师事务所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内部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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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依法治区中发挥
的重要作用
前言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总目标,并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强调了进一步加强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为我国律师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宏观上讲律师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作用,细化到地方律师在依法治区中同样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调研,笔者了解到我区成立了8个律师事务所,共有60余名有律师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
通过走访其中的重庆森平律师事务所,笔者了解到森平所从服务我区四大战略出发,为我区正阳工业园区办理了大量法律事务。
工业园区建设涉及地方政府、企业以及老百姓的利益,涉及众多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谈判、起草、签约和执行,律师在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各方利益、促进和谐园区建设等方面都能发挥
非常积极的作用。
下面笔者就以森平所办理园区的一个案例来说明。
案例2006年,被告玉塔食品公司通过与原告正阳园区管委会签订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玉塔食品加工项目入驻协议,与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正阳工业园区878㎡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2007年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书号为302房地证2007字第00520号。
2009年7月9日,原告鸿庄公司(作为甲方)与被告玉塔食品公司(作为乙方)及第三人光普鞋业公司签订《资产收回协议》,约定:由鸿庄公司以6000000元(大写陆佰万元整)的价格收回被告玉塔食品公司位于正阳工业园区B5-2地块、面积14878㎡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宗土地上4642.38㎡的房屋和相关附属物,作为正阳工业园区建设储备用地;由鸿庄公司代扣玉塔食品公司所欠土地款、土地出让金共计2888084元后,鸿庄公司实际应支付玉塔食品公司3111916元;该协议签订并办妥资产及工程建设资料移交手续、玉塔食品公司及光普鞋业公司向鸿庄公司出具承若书后5日内,鸿庄公司支付应付款的70%计2178300元,余款在玉塔食品公司将其已作抵押的302房地证2007字第005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用光普鞋业公司位于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园区路白家河的《房地产权证》置换出来办好房地产总证,并配合鸿庄公司办好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予以付清;本协议中收回的标的物于协议签订后2日内移交鸿庄公
司,玉塔食品公司应再将前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置换出来后30日内办好房地产总证,并于30日内配合鸿庄公司办好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协议签订后的当天,玉塔食品公司、光普鞋业公司分别按协议约定向鸿庄公司做了书面承诺。
同年7月13日,玉塔食品公司将前述协议中所涉资料移交给鸿庄公司。
次日,又将资产(土地14878㎡、房屋4242.38㎡及相关附属物)移交给鸿庄公司,双方均在房地产移交清单上加盖了公章。
鸿庄公司分别于2009年7月15日、7月25日、11月23日及2011年4月15日向玉塔食品公司付款1000000元、1178300元、800000元、83616元等共计3061916元,至今尚欠50000元。
因玉塔食品公司在协议签订后将302房地证2007字第005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从抵押权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黔江分行处收回,但至今未办理房地产总证,鸿庄公司亦无法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手续。
森平所接受园区管委会和鸿庄公司的委托后,指派主任律师李炳森代理此案,主任律师通过认真地思考代理方案,庭前证据的收集,为起诉做好了充分准备。
本案分别于2014年6月3日、6月17日、9月15日经过黔江区人民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后,2014年10月28日黔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黔法民初字第00965号判决书,判决被告玉塔食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302房地证2007字第00520号”的房地产与该宗土地上的房屋4642.38㎡及附属物办理好房地产权总证,并协助原告鸿庄公司办理好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被告玉塔食品公司因不服黔
江区人民法院的前述判决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作出(2014)渝四中法民终字第01074号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这场官司,森平律师事务所不但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且保护了国有资产不致流失。
存在的问题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我区的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平安黔江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我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执业环境不断改善。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充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尚未根本解决,又出现发现难、质证难、辩论难等问题。
3、我们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结合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动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规定,破除制约律师作用充分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