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层管理员工干部竞聘选拔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者培养、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者培养、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集团中高层管理者培养、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使集团中高层管理者的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集团公司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支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高层管理者为集团公司具有中层及以上管理权限的管理人员,分为下列五个级别:(一)集团公司董事长;(二)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三)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四)各板块总经理、副总经理;(五)集团公司总监、副总监;(六)各板块总监、副总监;(七)集团公司主任、经理其中,(一)、(二)为高级管理者;其余所列岗位为中层管理者。
第三条中高层人员选拔方式主要有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市场选聘等,实行聘任制;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中高层管理者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五条担任中高层管理者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认可文化、思想统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勤勉敬业,团结协作;(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三)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了解市场竞争规则,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强。
(四)诚信守法,廉洁从业,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业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七)符合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中层管理者选拔层管理者选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公司工作满2年以上,岗位业绩突出;2、具有很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团队协作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3、具有较强的管理才能、较好的培养潜质和较高的员工认同度;4、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者、获得市、区级荣誉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纳入公司的人才储备库。
中高层管理员工(干部)竞聘选拔聘任管理办法
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内部管理人员选拔聘任管理办法编号:TJTBEA-RL-02-04(2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人员选拔管理机制,选拔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践行特变电工文化的管理人员,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及车间基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人岗匹配、择优聘用、逐级提拔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管理机制第六条总公司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车间基层管理人员,根据职务层级、岗位性质不同,实行任免管理和备案管理。
任免管理是指由总公司审批并直接任免,或总公司审批同意后由公司正式任免。
备案管理是指由我公司审批、任免并将结果报总公司备案。
第七条总公司任免管理人员范围(一)总公司审批并直接任免的管理人员:总经理,总公司向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副总监/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长、副部长、审计部长、副部长。
(二)总公司审批同意后由我公司任免的管理人员:1、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人员;2、企管、法律、市场(含销售公司)、采购、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国际业务部门正职及海外办事处负责人。
第八条总公司备案管理的人员范围:(一)管理部门副职及其他部门的正职、副职、助理;(二)项目公司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三)车间工段长、班长、组长等基层管理人员。
第四章管理机构第九条任免管理机构(一)总公司审批并直接任免的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监事及专家顾问成员共同组成选拔任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人员的面试、评审、选拔、录用工作。
具体工作由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推进实施,做好组织、服务工作;(二)总公司审批同意后由我公司任免的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董事长、分管领导、督导领导及公司总经理组成选拔任免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人员的面试、评审、选拔、录用、任免工作。
公司中层干部聘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聘用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优化公司中层干部队伍,提升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效率,制定本聘用管理办法。
2. 聘用岗位公司中层干部聘用岗位应该满足以下条件:•紧贴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岗位;•经过实际工作锻炼的员工;•有能力领导团队;•对公司发展有深入了解和贡献。
3. 聘用程序3.1 确定聘用需求公司部门提出中层干部聘用申请,需要具体说明申请人员的聘用岗位、职级、职责和能力等信息。
3.2 筛选人员简历公司应该通过内部招聘或者外部招聘等方式,广泛收集候选人应聘简历,并进行筛选。
简历筛选应该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尽可能挑选出最优秀的人才。
3.3 面试候选人公司应该通过面试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深入了解,各部门应该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制定不同的面试方案。
面试应该包括为期不短于30分钟的个人面试、组织面试和模拟业务工作等环节。
3.4 确定聘用人员面试完成后,各部门应该根据候选人的能力、业绩、团队合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应该汇总形成建议聘用人员名单,并提交公司领导层决策。
3.5 签订聘用合同经公司领导层批准后,公司和聘用人员应该签订聘用合同,并明确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福利以及应遵守的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
4. 聘用标准公司中层干部应该满足以下标准:•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熟悉公司经营管理相关法规、政策、规章和标准;•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沟通、业务分析和决策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5. 聘用期限公司中层干部聘用期限应该根据聘用人员的情况确定,一般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先行聘用一年,并进行考核评估,如考核不合格,则终止聘用;•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聘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到达聘期或被终止聘用时,公司应该对聘用人员进行终止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聘用人员。
6. 聘用保障公司应该为中层干部提供以下聘用保障:•职业发展:中层干部应该有晋升机会,公司应该为他们提供岗位培训、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管理能力培训、领导力培训等机会;•薪酬福利:公司应该根据中层干部的不同职级和能力,制定相应的薪酬福利政策,并严格实行;•口碑建设:公司应该通过招聘公平公正和聘用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信誉度和品牌形象。
中高层管理人员竞聘方案
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竞聘方案一、目旳选拔内部适岗人员, 为此后旳人才选拔建立规范性旳科学性旳业务管理流程和技术规范。
二、范畴合用于本次中高层管理人员竞聘所有业务旳管理工作。
三、原则1.透明、公开原则, 即所有竞聘过程信息都要向全体员工公示;2.所有公示信息都应有请全体员工监督和对候选人旳投诉电话(投诉电话: 手机号码);3、对候选人旳投诉电话由接听, 并负责对投诉内容进行独立调查。
四、组织成立竞聘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行政办, 全面负责本次中高层管理人员旳竞聘工作。
组长: 王总副组长:顾问:成员:职责:1.审核并负责组织执行本方案旳执行;2.负责本方案旳最后解释工作;3.在竞聘工作期间, 负责在有关宣传区设竞聘报告专栏, 负责竞聘宣传工作。
五、前期准备工作:1、制作《有关****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旳竞聘告知》(后简称“告知”), 经顾问批准, 总经理签批后, 负责宣导工作;负责人:要求:①、10月日前完毕;②、要以公司红头文献旳形式发给车间主任及以上旳所有管理人员;③、要组织专门旳工作会议, 宣传竞聘活动旳所有业务及注意事项;④、告知要明确:a、竞聘岗位旳基本信息, 如: 岗位名称、人数、职责、任职资格等内容;b、竞聘业务事项, 如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联系人、报名需提交旳资料(个人简历、1寸照片2张), 并填写《志成金铅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竞聘登记表》(后简称《登记表》, 见表一);⑤、各部门/车间旳负责人要运用周工作例会、晨会、班前(后)会等形式, 向所有员工传达有关告知旳文献精神;2.制作宣传条幅, 负责在公司明显处悬挂, 如生产区大路、生活区员工宿舍、办公楼或员工餐厅前等;3、负责在办公楼、各生产车间、员工餐厅, 以海报旳形式, 向全体员工宣传竞聘活动;4、复印《登记表》, 设保密档案柜, 以备竞聘报名。
六、报名登记负责人:时间: 10月日至月日规定:1、所有报名均得提交个人简历、照片, 并填写《登记表》;2、原则上, 超过报名期限, 不再接受报名。
中层人员竞聘管理办法
中层人员竞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使公司中层人员的选拔与任用更加符合企业现实情况与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人员竞聘管理。
第二章竞聘程序
第三条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一年一聘,每年年度考核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竞聘工作。
第四条竞聘条件
有以下其中任意一条的不能参与竞聘:
(一)本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二)未满足部门负责人岗位说明书要求的。
符合要求的竞聘人员需填写“中层管理人员竞聘申报表”及准备相关资质证明交综合管理部审查。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汇总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无误后组织安排竞聘演讲。
由公司高管、上届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综合管理部全体人员组成的评委会为其在“竞聘人员打分表”上打分,
其中,主管领导的分值比例为60%,上届中层管理人员为20%,综合管理部全体人员为20%。
第六条聘任原则
综合以下两点(各占50%)由主管领导与竞聘人员进行谈话,最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任,并下发聘任文件:
(一)本年度考核结果;
(二)本次测评得分。
第七条经任命的中层管理人员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公司主管领导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不合格者将取消中层管理资格,并由上年底竞聘取得第二名者顶替,如无人顶替由总经理临时任命其他人员。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中层管理人员竞聘申报表
附表二:竞聘人员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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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制度: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为公司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队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及成都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 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本部部门负责人、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三级企业班子正职、其他按照中层级别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选拔任用的方式主要有:内部推选、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
第五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职责分工:(一)集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同时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企业选拔任用工作。
(二)集团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动议初步方案,研究初步人选产生范围、推荐方式、选拔程序等。
(三)集团党委负责领导和把关选拔任用工作。
(四)集团纪委监督选拔任用工作,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廉洁考察、任前廉洁谈话等工作。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六条任职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一、导言国企是国家重要的经济主体,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业的中流砥柱,对国有企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确立科学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本文旨在探讨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的相关内容。
二、选拔原则1.人才战略导向:坚持人才第一的发展思想,以人为本、注重挖掘潜力、有性格、有实绩、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2.公正公平:依据客观标准,重视竞技环节,确立公平公正的选拔标准,坚决杜绝一切与人事有关的不正之风。
3.激励机制:通过制定激励措施,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国企的竞争力,创造更多的价值。
4.兼顾方案: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选拔方案,既能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又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晋升制度:建立完善的中层管理人员的晋升机制,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以及个人绩效、职业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估、考核和晋升。
三、选拔程序1.岗位需求分析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和管理需要,对中层管理岗位进行分析,确定人员需求。
2.人才选拔与申请企业内部发布中层管理岗位招聘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内部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推荐;对没有内部人员适合的岗位进行外部招聘。
3.考核与面试面试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宽广的视野和高度的情商。
以面试、绩效考核、能力测评等多维度手段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选拔具有岗位职能所需的管理能力、协作能力、判断力和应变能力的人才。
4.建立备选名单根据面试和绩效考核结果,将合格的人才列入备选名单,并与上级主管沟通确认。
5.任职与培训根据人才选择及上级主管意见,向候选人发出录用通知,并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打磨和培训,发挥其最大潜力,成就企业与自身之长。
四、选拔标准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有良好的社会健康心态。
2.业绩突出:业绩口碑好,工作出色,实现量化目标、创造高额利润。
中层干部聘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中层干部的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中层干部的聘用、考核、培训、晋升、调整和辞退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层干部聘用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绩,选拔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中层干部聘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五条聘用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六)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中层干部:(一)受到党纪处分未满规定的处分期限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二)受到政务处分未满规定的处分期限或者正在接受政务处分的;(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七条中层干部聘用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单位内部公告、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待遇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进行报名,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与考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面试等考试,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考核。
(四)体检与考察:对考试、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同时进行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审查等。
(五)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中层选聘管理制度办法最新
中层选聘管理制度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中层选聘工作,保障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及以下领导人员的选聘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中层选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坚持能力、业绩、潜力和品德的统一标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选聘。
第四条公司中层选聘管理的程序、标准等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公司中层选聘管理应依法合规,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选聘管理第六条公司中层选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岗位要求、招聘计划和候选人的择优原则,确定选拔对象。
第七条公司中层选聘工作应当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组织结构和人才需求,明确选拔对象的条件和标准。
第八条公司中层选聘工作应当注重选拔对象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评价。
第九条公司中层选聘工作应当坚持面试等程序,加强对选拔对象的认识和评估。
第十条公司中层选聘工作应当注重选拔对象的绩效表现和潜力,确保选拔对象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中层选聘工作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任何候选人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选聘程序第十二条公司中层选聘程序包括岗位职责说明、招聘计划制定、候选人选拔、面试评定、选聘结果确定等环节。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选聘程序应当严格按照流程运行,确保选拔对象的公平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中层选聘程序中的招聘计划应当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
第十五条公司中层选聘程序中的候选人选拔应当坚持择优原则,确保对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有公平公正的选拔机会。
第十六条公司中层选聘程序中的面试评定应当建立科学、公正的评定标准,确保选拔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客观评价。
第十七条公司中层选聘程序中的选聘结果应当经过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
第十八条公司中层选聘程序中的选聘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选聘管理责任第十九条公司中层选聘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为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
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者培养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集团中高层管理者培养、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使集团中高层管理者的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集团公司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支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高层管理者为集团公司具有中层及以上管理权限的管理人员,分为下列五个级别:(一)集团公司董事长;(二)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三)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四)各板块总经理、副总经理;(五)集团公司总监、副总监;(六)各板块总监、副总监;(七)集团公司主任、经理其中,(一)、(二)为高级管理者;其余所列岗位为中层管理者。
第三条中高层人员选拔方式主要有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市场选聘等,实行聘任制;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中高层管理者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五条担任中高层管理者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认可文化、思想统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勤勉敬业,团结协作;(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三)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了解市场竞争规则,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强。
(四)诚信守法,廉洁从业,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业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七)符合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中层管理者选拔层管理者选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公司工作满2年以上,岗位业绩突出;2、具有很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团队协作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3、具有较强的管理才能、较好的培养潜质和较高的员工认同度;4、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者、获得市、区级荣誉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纳入公司的人才储备库。
第七条高层管理者选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层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且岗位业绩突出;2、思维敏锐,具有较强的管理运营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及较高的领导力和凝聚力;3、在公司部门中工作成效显著,业绩突出,有很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事业心。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是指针对中层干部的聘用和考核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和制度。
该办法旨在确保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使用符合组织需要,促进中层干部的能力
提升和工作绩效的提高。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职位设置和职责:明确中层干部的职位设置和职责,包括各类中层干部的职位级别、职务名称和职责范围等。
2. 聘用程序和条件:规定中层干部的聘用程序和条件,包括招聘方式、资格条件、选
拔程序和选拔标准等。
3. 聘用方式:规定中层干部的聘用方式,包括内部选拔、外部引进和合同聘用等。
4. 聘用期限和解聘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聘用期限和解聘程序,包括任期、续聘和解
聘的条件和程序等。
5. 考核制度:建立中层干部的考核制度,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和考核
周期等。
6. 培训和发展:规定中层干部的培训和发展措施,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培训评
估等。
7. 奖惩和激励:制定中层干部的奖惩和激励政策,包括奖励制度、惩罚制度和激励机
制等。
8. 职称评定:建立中层干部的职称评定制度,明确职称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等。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提高中层干部的绩效和素质,增强组织的领导力和执行力,为中层干部的职业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组织的发展和变革。
公司中层干部竞聘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竞聘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企业规模及市场竞争的不断扩大和加剧,公司中层管理干部的选拔和评价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现有人才储备可能无法满足各部门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管理层也需要更多高层次、专业化、具有创新意识和领导力的人才。
因此,建立健全中层管理干部竞聘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竞聘管理办法的目的竞聘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1. 培养优秀的中层管理干部,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2. 促进中层干部的自我提升,提高团队中每个成员的满意度和员工忠诚度。
3. 建立一个公正、透明、有竞争性的选拔机制,确保中层干部的任职能力和领导才能。
4. 增加对干部的考核力度,从而提高中层干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心。
三、竞聘程序1. 编制竞聘计划:根据各部门的职能需要,制定中层管理干部的竞聘计划,确保人员选拔与企业战略吻合。
2. 初步审核:人力资源部对所有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查看其资格和经验是否符合要求。
3. 考核: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包括面试、笔试、案例分析等环节,以综合素质与能力进行评分。
4. 公示:公示评审委员会的评分结果,接受申请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监管和监督。
5. 任命:根据综合素质排名确定中层管理干部任命名单,正式通过调整职务、发放任职证书等方式授予岗位,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四、竞聘流程及岗位要求竞聘流程:(1)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公布竞聘启示。
(2)申请者递交简历并接受初步审核。
(3)评审委员会在面试、笔试和意见调查等环节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接受申请者和其他人员的监管。
(5)任命职务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岗位要求:1. 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2.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务实的工作态度;3. 具有创新精神和领导才能;4. 具备团队意识和良好的服务精神;5.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和企业文化素养。
五、总结中层管理干部是企业的中坚力量,是企业战略实施和长期发展的重要执行者,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中层领导干部竞聘管理制度
中层领导干部竞聘管理制度一、基本目的为引入竞争机制,优化企业人员配置,充分挖掘内部人才潜力,提供员工更适于发挥自己能力的岗位与平台。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与平等、竞争、择优相结合,员工参与和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三、制度适用范围1、公司中层干部空缺岗位。
2、公司所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员工均可参加。
3、竞聘者可以竞聘任一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实施办法1、竞聘期间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有关人员组成竞聘评审小组,其职责是:制定竞聘政策、标准、方式,竞聘资格审查、评定和最终聘任人选的决定,并对争议做出裁决。
2、人事行政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竞聘小组会议的组织,竞聘材料、文件的准备、收集、保存等。
五、竞聘条件与资格审查1、基本条件为人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拟任岗位必须具备的业务知识,身体健康。
2、具体条件(1)竞聘年龄:根据具体岗位在公告中明确限定。
(2)一般应具有本公司三年以上连续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以下(不含合格)员工不具备聘任资格。
(4)其他任职资格如学历、职称要求、专业要求等以相应岗位的要求为准。
六、竞聘实施流程1、发布竞聘公告(1)人事行政部就竞聘岗位发布竞聘公告,公告中须按职务说明书界定竞聘人基本条件与资格及其他竞聘相关事项,张贴于公司公告栏,确保每位员工均能获悉公告信息。
(2)如同期有多个岗位空缺需竞聘,可视情况发布于同一公告中。
2、竞聘者申请人事行政部将《竞聘岗位报名表》(可参照应聘申请表)下发到各部门,申请人本着自愿的原则于所在部门领取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上交人事行政部。
3、申请人资格审查人事行政部将所有申请表予以汇总审查,确定竞聘人员并将其报名表送交评审小组。
对不符合竞聘条件者,需将报名表返还本人,说明返还原因,个人对此有申诉的权力。
4、业务理论及能力测试评审小组对竞聘人进行相应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测试,测试形式可为笔试、面试或二者结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是指处于公司或组织中级管理层级的干部,其选拔任用关系到公司或组织的长远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中层干部,公司或组织需要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一、选拔机制公司或组织应该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以确保中层干部的选拔工作公正、合理、公开、透明。
具体的选拔机制包括:1. 选拔范围选拔人员应该在公司或组织中工作3年以上,具备较高的岗位匹配度,忠诚于公司或组织,且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潜力。
2. 选拔程序选拔程序应该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岗位信息公开发布岗位信息,明确招聘的职位、薪资、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等,公开透明。
(2)个人申报在岗位信息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通过内部系统进行申报,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由相关部门进行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判断是否满足招聘条件。
(4)笔试通过在线考试,考察申请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岗位知识。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进行初审,让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察其岗位职责和工作经验。
(6)综合评定由面试考评小组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最终评定出适合担任该职位的人员。
3. 选拔标准选拔标准主要包括:(1)综合素质选拔人员应该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忠诚于公司或组织,具有杰出的领导才能。
(2)工作经验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行业知识,做过一些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工作或项目,有一定团队合作精神,推动过某些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或系统。
(3)背景条件符合公司或组织的背景条件,传承公司或组织文化,践行公司或组织价值观。
二、任用管理制度1. 任用程序公司或组织应根据选拔标准和选拔结果,制定具体的任用程序。
2. 任用职级任用职级应根据公司或组织的组织架构和中层干部职务点实际情况,准确划分职级。
3. 任用轮岗在任用干部职位时,应考虑轮岗等机制,不断挖掘和发掘干部的潜力,提高干部的能力。
三、绩效评估制度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制度,是评价干部工作能力和是否符合公司或组织绩效标准的重要依据。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监督责任
对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监督不力、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 相关人员的责任。
连带责任
对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行为的,除追究当 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06
附则
解释权与修订权
解释权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对于条款的理解和应用,如有任何疑问或 争议,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权威解释。
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任何冲突,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与公司内部其他规定的关系
本办法是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管理制度,如有其他内部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以本办法 为准。同时,公司鼓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但不得与本办法相 抵触。
03 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确定拟任人选。
0 办理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完成选拔任用工作。
05
监督与约束
党内监督
党的纪律监督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 组织纪律,确保选拔任用 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党委(党组)监督
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 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的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修订权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将经过公司高层批准 后公布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实施时间与废止条款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 办法的各项规定。
废止条款
如有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同时,本 办法的废止需经公司高层批准后公布。
与其他法规的关系
中层竞聘管理制度
中层竞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层竞聘管理行为,保障组织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中层竞聘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层竞聘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岗位工作需求和能力素质,选拔适任人员。
第四条中层竞聘管理须做到程序规范、公开公正,确保选拔决定公正合理,责任追究无漏洞。
第五条中层竞聘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部门和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循程序。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强化中层竞聘管理的信息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并及时公布竞聘结果。
第七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竞聘条件第八条中层竞聘的基本条件包括:(一)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言行举止得体;(二)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计划决策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三)具备较好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四)有出色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推动协调能力;(五)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正式工作经历且绩效良好;(六)符合拟竞聘岗位其他任职条件、资格条件。
第九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中层竞聘:(一)在调岗期间;(二)在试用期内;(三)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四)未满规定年限的人员。
第十条中层竞聘管理应当根据拟竞聘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制定并公布拟竞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其他任职条件。
第三章竞聘程序第十一条中层竞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考,并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及体检等程序。
第十二条中层竞聘应当通过公告等形式,向本单位全体在岗职工公开竞聘的岗位、招考条件、招考程序、招考信息等。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应当根据招聘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面试、政审及体检等环节。
第十四条中层竞聘笔试分为面试、应用能力测试、业务知识考试等形式。
第十五条面试由选聘部门(或委托的人员)组成面试委员会进行。
公司中层岗位竞聘管理办法1
公司中层岗位竞聘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中层岗位管理,建立公平、竞争、激励的人才管理机制,充分发掘管理人才,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包括各部门及项目组负责人选聘。
第三条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在岗、在职者优先考虑原则:中层干部与普通员工申报中层职位,对已在岗的中层干部优先考虑;已在职的和特殊原因离岗的员工申报职位,对在职职工优先考虑。
3、能上能下原则4、竞争性原则5、宁缺勿滥原则:对经审核、调整后仍无法找到岗位的员工作待岗对待。
6、任期制原则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岗位采用任期制,任期为3年,通过选聘可以连任。
公司对任期内人员进行满年度考核,对考核出现严重问题不适合在原岗位任职的將予以解聘。
第四条组织与职责分工1、岗位选聘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的领导、参选者评审工作。
2、行政人事部负责岗位选选制度起草、选选具体工作执行落实和后勤服务工作。
第五条成立选聘评审委员会选聘期间由公司高层组成选聘评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中对参聘人的审查、评定和最终聘任的选定工作。
第六条中层管理岗位基本选聘条件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特殊情况人员,经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2)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3)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培训经历者优先;(4)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七条内部选聘实施步骤1、行政人事部发布选聘公告,包括选聘岗位数量、职位名称、职责说明、任职要求、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资料准备、考察方式及时间等。
确保内部员工知悉。
2、申请与资格审查申请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填写选聘岗位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对选聘报名表进行初步审查汇总后报选聘评审委员会审核并确定进入正式选聘阶段人员名单。
3、业务理论及能力测评行政人事部组织对参选人员进行相应岗位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测试,测试形式可为笔试、面试或二者相结合。
4、参选演讲、答辩参选人员在完全公开的环境里进行演讲和答辩,评审委员会负责提问并根据演讲和答辩的情况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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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
内部管理人员选拔聘任管理办法
编号:TJTBEA-RL-02-04(20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人员选拔管理机制,选拔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践行特变电工文化的管理人员,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及车间基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人岗匹配、择优聘用、逐级提拔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管理机制
第六条总公司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车间基层管理人员,根据职务层级、岗位性质不同,实行任免管理和备案管理。
任免管理是指由总公司审批并直接任免,或总公司审批同意后由公司正式任免。
备案管理是指由我公司审批、任免并将结果报总公司备案。
第七条总公司任免管理人员范围
(一)总公司审批并直接任免的管理人员:
总经理,总公司向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副总监/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长、副部长、审计部长、副部长。
(二)总公司审批同意后由我公司任免的管理人员:
1、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人员;
2、企管、法律、市场(含销售公司)、采购、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国际业务部门正职及海外办事处负责人。
第八条总公司备案管理的人员范围:
(一)管理部门副职及其他部门的正职、副职、助理;
(二)项目公司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三)车间工段长、班长、组长等基层管理人员。
第四章管理机构
第九条任免管理机构
(一)总公司审批并直接任免的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监事及专家顾问成员共同组成选拔任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人员的面试、评审、选拔、录用工作。
具体工作由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推进实施,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总公司审批同意后由我公司任免的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董事长、分管领导、督导领导及公司总经理组成选拔任免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人员的面试、评审、选拔、录用、任免工作。
具体工作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进实施。
第十条备案管理机构
总公司备案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成员组成选拔任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管理人员的面试、评审、选拔、录用、任免工作。
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推进实施。
第五章选拔聘任条件
第十一条由总公司实行任免和备案管理的管理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践行特变电工文化,遵守特变电工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二)深入理解公司发展战略,能够认真落实公司各项政策及制度;
(三)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了解国内外先进管理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并能够在实践中应用;
(四)擅于倾听不同意见,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创新的开展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廉洁自律、谦虚谨慎、率先垂范、追求卓越;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第十二条经营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现任总公司各部室副职(不含助理)以上及各经营单位中层正职以上人员;
(二)大学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特变电工工作经历;
(三)现任各经营单位中层正职以上的,在现任岗位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和总公司一年以上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
(四)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成绩为所在单位同级别岗位的前30%;
(五)年度内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培训不少于80学时(具体指培训学院、培训分院组织或批准的培训项目);
(六)年度内完成培训学院所规定的授课任务。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岗位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特变电工工作经历,且有现任岗位不少于一年的工作经验;
(二)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成绩为所在单位同级别岗位的前30%;
(三)年度内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培训不少于80学时(具体指培训学院、培训分院组织或批准的培训项目)。
第十四条车间班、组长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特变电工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二)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成绩为所在单位同级别岗位的前30%;
(三)年度内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培训不少于80学时(具体指培训学院、培训分院组织或批准的培训项目)。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的破格选拔聘用
对于不满足以上岗位任职资格但表现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由人力资源部或用人部门书面推荐,经营班子民主评议、考察通过后,报总公司领导审批或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以破格聘用。
第六章任免及备案管理流程
第十六条本办法涉及的管理岗位均须公开选拔、竞聘上岗。
应通过竞聘报名、资格审核、专业笔试、业绩考察、竞聘面试、综合评议、任前公示、任免上岗、任职考察的程序。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被聘至新岗位任职考察期为三个月。
考察期内因不能胜任所聘职务,或犯有重大错误,或发生重大工作失误,考核不称职的,提交选拔任免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解聘,被解聘人员原则上由原单位按照原职级安排工作。
第十八条对于总公司备案管理的干部,必须先在总公司备案,然后进行任免。
第七章免职、辞职、降职
第十九条本办法涉及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免去现职:
(一)因职务发生变动需要免去现职的;
(二)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
(三)因学习、出国、外派等原因,需离职一年以上的;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的。
第二十条本办法涉及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辞职程序办理:
(一)自愿辞职,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职的;
(二)引咎辞职,因工作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恶劣,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的;
(三)责令辞职,因任职期间表现较差,经认定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涉及的管理人员因工作能力较弱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
的,但具备担任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过相关流程评审后,可以降职使用。
第二十二条免职、降职决定做出后,允许当事人申诉,对申诉要求,提交选拔任免领导小组复议。
第八章回避
第二十三条管理人员任免工作实行回避制。
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有以上亲属关系的,在任免、考评程序中应当回避。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管理人员任免决定不予批准,已做出的管理人员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管理流程图
附件1 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