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职业学院2018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潇湘职业学院2018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免学费评审规定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2]82号文)及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人力和社会保险局联合颁布的《娄底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监督管理办法》(娄财教〔2017〕17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中职学生助学金及免学费评选工作,加强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审规定。

一、中职助学金

(一)助学金享受对象: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对象包括两种情况:

1、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和乡镇非农户口学生全部享受。(湖南省37个县,娄底2个县市:新化县和涟源市)

2、其他一、二年级在校学生(除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户口以外的非涉农专业学生)评选助学金的比例为15%。

(二)标准:2000元/年(1000元/期)。

(三)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2017级(中职二年级学生)在9月15日前申请,2018级(中职一年级)在10月10日前填好申请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助学金学生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按花名册顺序排列。其他按15%比例评选助学金的学生以分院为单位做好花名册,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排列),2017级(中职二年级)在9月18日前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2018级(中职一年级)在10月15日前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学校评审后公示5个工作日。

3、9月25-28日和10月25日-28日学籍查重后在国家系统做好中职一、二年级受助学生名单并提交(与技工学校、其他职业学校、高中或初中学籍重复的无法享受)。

4、除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户口以外的非涉农专业学生中职助学金评选条件:

(1)农村特困求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应出具当地残联证明或民政部门证明或相关证件复印件;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应出具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办(街道办)、县(区)民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应出具当地残联证明或民政部门证明(证件复印件);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应出具民政部门或医院证明;

(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要出具当地的劳动局或社保局证明(证件复印件)。

(6)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要纳入资助对象。

(7)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户家庭学生优先资助(15%评选范围内)。

(四)中职助学金由市教育局资助中心按公示名单通过娄底市工商银行并按学期转帐到中职学生助学金银行卡上(学院统一办理中职助学金资助卡),免学费金额由娄底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直接转帐到学院帐号上。

二、中职免学费

(一)办理程序

1、中职一年级在10月10日前申请,中职二、三年级学生在9月15日前申请,农村及县镇非农户口学生无需申请,但要提交户口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免学费花名册,户口证明按花名册顺序排列。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口学生10%的比例进行评选,填写好免学费交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后附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包括低保证、残疾证、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重大疾病证明材料等),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开的贫困证明无效,以分院为单位做好花名册,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排列。

2、学校评审、公示。(10月18日公示)

3、中职一年级学生和中职二、三年级学生分别在9月25-28日和10月25-28日前经学籍查重后在国家系统里提交(与技工学校、其他职业学校、高中或初中学籍重复的无法享受)。

(二)标准:2400元/年(1200元/期)。

(三)班级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民主评议,经班主任签字后报学院资助机构审核,再提交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院审批通过后将申请中职助学金、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中心备案。

三、其他

1、新系统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再自动享受中职助学金,各班主任请认真审核(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为准)学生所在户籍地是否属于连片特困地区。

2、如果学生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名单中学生不享受助学金,请带身份证到学工处资助中心核对。

潇湘职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附件:

1、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1、学生所有信息应与其学籍信息保持一致;

2、“年级”应填写年份,如“201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