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操作规程

担保操作规程
《担保操作规程》
担保操作是一种常见的金融行为,它通常用于信贷业务中,为了保证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和贷款方的利益。
为了规范和指导担保操作的实施,很多金融机构都制定了《担保操作规程》。
《担保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
1. 担保方式:规程会明确规定可接受的担保方式,如抵押、质押、保证等,以及各种担保方式的具体要求和限制。
2. 担保对象:规程会明确规定可以作为担保对象的资产或者财产,如房产、股权、车辆等,并对其价值和取得方式进行规定。
3. 担保标准:规程会规定担保的最低标准,保证担保物的价值足以覆盖对应的贷款金额。
4. 担保程序:规程会明确担保的操作程序,包括担保登记、担保合同的签订、担保物权利的转移等环节。
5. 担保管理:规程会指导担保操作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担保物权利的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等。
《担保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保障借贷双方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的健
康发展。
因此,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担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执行至关重要。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在商业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标准化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首先,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要求担保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开展担保业务。
这意味着担保机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同时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担保行业法律法规,确保担保业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对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提出了详细要求。
担保机构在进行担保业务时,需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充分的评估,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偿还能力。
同时,担保机构还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控和控制,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
另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还规定了担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程序。
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担保机构需要向借款人解释合同条款,确保借款人充分理解合同内容。
同时,担保机构还应当监督和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借款人按时足额地偿还借款。
除此之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还对担保机构的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提出了具体规定。
担保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管,保障担保业务的正常运行。
同时,担保机构还需要及时、真实地向社会公众披露担保业务相关的信息,
提高业务透明度,增强社会信任度。
总之,《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是对担保业务操作流程的一种规范和指导,其目的是维护担保业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担保业务的健康发展。
担保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合理开展担保业务,做到风险可控,合规经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国内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国内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1999.11.17•【文号】农银发[1999]141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国内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1999年11月17日农银发[1999]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为加强国内担保业务管理,促进该项业务稳定健康发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国内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国内担保是一种灵活的信用形式,能够为我行开拓客户、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发挥重要作用,但由于该业务涉及主体较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操作较难把握,作为表外业务其风险是隐蔽的,稍有疏忽就会造成信贷资金损失。
因此,各分行要高度重视,把严格控制风险作为开办国内担保业务的首要原则。
二、各级行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信贷、会计、计划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操作规程》,提高国内担保业务的操作和管理水平。
业务操作中要切实做好信用评定、财务评价和资产评估等方面的审查工作,并落实足够的保证金和可靠的反担保措施,严格依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积极稳妥地开办该项业务。
三、各级行要严格在总行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严禁超越权限,违者将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国内担保业务季度汇总表》由总行另行下发。
有关合同文本由总行研究制定后统一下发。
各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总行(信贷管理一部)反映。
附:中国农业银行国内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国内担保业务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国内担保系指担保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农行各分支机构应国内某种合约关系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要求,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书面付款保证承诺。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及材料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及材料
如果涉及到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和材料,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申
请流程、审核流程、担保合同的签订流程以及相关的材料准备。
1.申请流程:
2.审核流程:
担保公司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
人的个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借款的用途等。
审核过程中可能会与申
请人进行多次沟通,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3.担保合同签订:
审核通过后,担保公司会与申请人签订担保合同。
合同中会详细约定
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及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
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
合同内容,并确保自己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4.相关材料准备:
在整个业务流程中,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个人信用报告:申请人可以向信用机构申请个人信用报告,以证明
自己的信用状况。
-工作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雇主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自己
的工作身份和收入状况。
-收入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可以是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抵押物评估报告:如果借款需要抵押物,申请人需要提供抵押物的
评估报告,以确定抵押物的价值。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操作规程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操作规程一、贷款担保物的类型和要求1.汽车担保:个人汽车贷款的主要担保物为购车的汽车本身。
借款人需向金融机构提供购车凭证(如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汽车应为新车或者近几年内购买的二手车,且正常运行、无抵押、查封等情况。
2.房产担保:在购车无法作为担保物的情况下,借款人可提供自有住房或其他不动产作为担保物。
借款人需提供该住房或不动产的房产证明以及权属证明。
3.抵押质押物品:在购车和房产无法提供的情况下,借款人可选择抵押质押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如金银首饰、定期存款、股票等。
借款人需提供相应的抵押质押凭证和权属证明。
二、担保人的要求和责任1.担保人资格要求:贷款申请人需选择信誉良好、经济实力强、具备还款能力的个人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应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担保物的评估和登记1.担保物评估:金融机构将对提供的担保物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是否符合贷款金额的要求。
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如评估结果无法满足贷款要求,借款人需提供其他担保物或担保人。
2.担保物登记:经评估合格的担保物需进行登记。
房产和汽车需要在相关部门办理物权登记手续,并将登记证明提供给金融机构。
抵押质押物品需办理相应的权属转让和质押登记手续。
四、贷款担保合同的签订1.担保合同内容:担保合同是借款人、担保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担保物的详细描述和评估价值、担保人的责任等条款。
2.担保合同签订:在担保人和借款人提供完整的担保物和担保意愿后,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及担保人签订贷款担保合同,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双方需亲笔签名或使用电子签名。
五、贷款的风险和担保的失效1.贷款风险:即使提供了担保物和担保人,仍存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或违约的风险。
借款人需按时还款,遵守贷款合同的相关条款,否则将受到应付的罚息和违约金。
2.担保失效:在借款人无法还款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有权启动担保物的处置程序,如房产拍卖、汽车拍卖等,以弥补借款人拖欠的本息。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修订版)模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发展,规范操作流程,防范相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跨境担保外汇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及本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融资性对外担保,即“内保外贷”,是指为应申请人真实、合理、合法的业务需求,由本行作为担保人开出以境外金融机构为受益人的融资类保函(含备用信用证,下同),境外金融机构据以向债务人(以下称被担保人)提供融资(包括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的业务。
本行保证在被担保人未履行特定融资项下偿还义务时,本行将依据保函条款向境外金融机构履行偿付/付款义务。
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项下的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债券发行、融资租赁等合同,以及法律、法规、外汇管理政策认定的其他融资合同。
根据业务需求,本行可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以境内金融机构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由境内金融机构转开融资性对外担保到境外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纳入对法人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授信额度的审批、使用和管理参照《银行贸易融资授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业务审批权限参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根据《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号)或《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等国际惯例和《银行外汇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开立,并严格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本行办理融资性对外担保(内保外贷)业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签订融资性对外担保(内保外贷)合同。
所有合同文本必须按照行内规定进行法律审查。
第六条本行在办理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注销登记、担保履约及对外债权登记工作。
(一)内保外贷登记: 担保人签订内保外贷合同后,应办理内保外贷登记。
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信用担保业务操作程序,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力度,确立业务环节间的制衡关系与岗位责任,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用以规范协议担保义务的项目受理、评审、法律性文件审查、决策委员会评议、决策后的执行与监管以及在保项目管理六个主要工作环境,使各环节、各岗位有章可循、各司其职,保证担保业务有序、高效进行。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担保业务,适用于各部门。
第四条各部门、各岗位在执行中,应在业务制衡的基础上,相互协作、配合,坚持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饱满的热情履行公司即定的岗位职责;除公司决策委员会批推的特殊项目及业务外,一般性担保业务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所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各部门、各岗位不得越权或违反程序操作。
第二章受理第五条本规程所称项目受理,系指公司接受担保企业客户的申请,启动担保项目评审程序。
项目受理阶段从通过各种条件与申请拒保客户接触始至《企业借款担保基本情况调查表》等初审资料送达评审责任人止.第六条受理阶段主责任人为综合管理部业务助理,公司其它部门各岗位人员在综合部统一管理下亦也有业务接侍和受理相关的客户。
综合部业务助理直接负责向客户提供咨询和受理服务,本着申请客户依法注册、符合担保服务范围和提高基础资料的能力三项条件,确定是否受理,并对受理的项目进行登记,建立与客户的沟通渠道。
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的客户,不予受理,但应采集客户可提供的信息,建立联系渠道。
受理阶段的职责是登记、整理担保初审资料(包括《调查表》及相关文件资料),并按受理时间顺序登记项目并顺次分配至评审责任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进程跟踪和基础数据库。
第七条其他岗位人员主动争取的客户以及与自身业务领域有关的客户,在通知综合部经理后可自行接受受理,并按照综合部统一规范进行登记和数据处理,同时办理项目分配手续。
第三章评审第八条本规程所称项目评审,系指评审部门对申请担保客户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个人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提出明确评审结论,协调与贷款银行的合作关系,确定合同要约,落实反担保措施等诸项事务项目评审阶段从评审责任人接受待审项目始至完成《对被调查评审报告》和《担保合同制依据报告》止。
担保公司培训考试题: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姓名:计分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一、填空(15分、每小题3分):一、公司优先为符合公司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企业业主提供担保及配套优质服务。
原则上不得为()、()、()提供担保和投资。
二、公司融资、履约担保对象应当是符合(),有()、有()、有()、有()、有()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机关)依法记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和企业业主。
3、项目评审工作从正式受理开始在本市的一般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在市外的则在()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上述时刻的,项目领导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应向公司总领导报告。
4、业务受理初期,项目领导A角必需依照公司( )等文件要求对所接触项目进行挑选;核实企业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与企业洽商,审核受理条件,提出初步受理意见;经独立审查以为符合担保条件时,方可上报部门负责人,并对所推荐的项目负责。
对初审合格拟新受理的融资担保项目,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填写( ),报担保项目预审会审批。
五、对担保项目预审会对表决结果为“通过”事项,由风险管理部负责指派( )配合A角进行正式调查评审。
正式受理项目,项目领导A角应及时从GMS中打印( ),并附( )和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成立( )档案。
二、选择(请将你以为正确的答案填在在括号内;15分、每小题3分):一、公司所开展的业务范围是:()①为全省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办理承兑汇票、单据贴现、融资租赁及债券发行等金融方式提供担保;②为中小企业及自然人提供工程招投标、工程履约、业主支付、预付款担保及诉讼保全、贸易履约担保;③国家政策允许的投资及本公司担保客户因流动性原因需要而产生的主动代偿业务等;④为全省中小企业资金拆借(过桥),为公司创造更大利润。
二、公司融资、履约担保对象是:()①应当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②老板有必然的关系资源;③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有进展前景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机关)依法记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④中小微企业和企业业主。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业务的操作,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从事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担保业务是指一方为另一方承担债务履约责任或提供决策依据,以实现借贷交易或合同履约的一种金融服务。
第四条担保业务的原则包括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风险可控等。
第五条担保业务的目的是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降低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增强贷款方的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第六条担保业务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法有效。
第七条担保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金融监管政策。
第八条担保业务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充分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第二章准入与退出第九条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担保业务应当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准入条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进出口业务的管理制度,明确准入与退出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的股东、高管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道德品质,不得有经营不良、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经营合规。
第三章业务操作环节第十三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对担保对象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核实其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信用记录等。
第十四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担保金额,合理评估担保风险,确保自身的风险可控。
第十五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仔细审查担保合同,在保障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担保对象的权益。
第十六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充分披露担保合同的内容和相关风险,引导担保对象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七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在提供担保后,应当定期跟进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第十八条担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风控机制,加强内部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九条监管部门应当对担保业务经营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为规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业务操作,保障公司与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二、业务范围1. 公司的担保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形式的担保。
2. 公司在进行担保业务时,应当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性和风险可控。
三、客户审核1. 公司在接受担保申请时,应对客户进行严格审核。
2. 客户审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核实;(2)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评估;(3)客户的还款能力和担保物价值评估;(4)客户的信用记录查询和分析;(5)其他必要的调查和核实。
3. 审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
四、担保方式选择1. 公司应根据担保对象的情况和业务需要,选择适当的担保方式。
2. 担保方式选择应根据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考虑:(1)担保物的性质和价值;(2)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3)担保方式的风险性和复杂程度;(4)担保方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担保方式选择应当以业务合同形式确认,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五、担保措施实施1. 公司应当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担保措施。
2. 信用担保主要包括签订担保合同和提供相关担保文件等措施;抵押担保主要包括办理抵押登记和保管抵押物等措施;质押担保主要包括交付质押物和签订质押合同等措施。
3. 担保措施应当在合法、正当的范围内进行,并经有权机构的批准或备案。
六、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担保业务风险的预测、评估和控制。
2. 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测等环节。
3. 公司应及时跟踪担保业务的风险状况,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应对。
七、信息披露1.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客户和社会公众披露担保业务相关信息。
2. 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基本信息、担保业务的范围和条件、担保风险的提示等。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担保业务操作是指担保机构在开展担保业务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要求进行操作的一系列行为。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担保机构的业务操作,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合规和高效进行。
以下是关于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一些内容。
一、准备阶段1.进行担保业务前,担保机构应首先制定和完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明确担保业务操作的具体流程、要求和标准。
2.建立完善的担保业务操作手册,包括开展各类担保业务的操作要点和程序,以及必备的表格、文件和资料。
3.担保机构应配备专门的担保业务操作人员,确保操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4.定期进行担保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和操作水平,确保其熟悉和遵守操作规程。
二、业务申请审查2.根据担保业务的不同需求,担保机构应选择适当的担保方式,并根据担保额度和风险程度确定相应的担保费率。
3.审查过程中应做到客观、公正,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申请人和项目信息的保密性。
三、担保业务风险评估1.对于各类担保业务,担保机构应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担保业务风险的有效管理。
2.评估风险时应综合考虑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确定担保方式和额度。
3.风险评估结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担保合同签订1.担保机构应与被担保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担保合同应明确担保的对象、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费率等具体内容,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3.担保合同签订时应注意保密性,防止泄露担保机构和被担保人的信息。
五、担保业务管理和监督1.担保机构应建立和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业务备案、业务跟踪、风险预警等,确保担保业务的规范和安全。
2.建立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对涉及风险的业务进行分类和管理,及时发现、预警和控制风险。
3.担保机构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担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一)企业申请:企业填写《担保申报书》提供担保申请材料;(二)担保受理:填写《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三)担保项目初审:确定第一和第二调查人、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出示调查报告;(四)担保项目评审:业务部门进行《基本风险度测评》提出测评建议、落实反担保措施后(大额担保贷款须经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填写《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五)签订合同:签发《同意担保通知函》、审核和签订(借款、担保、反担保)合同、填写《担保费认缴单》;(六)抵押登记:准备登记资料、办理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七)发放贷款:联系发放贷款、复印借款借据;(八)担保收费:以《担保费认缴单》收取担保费;(九)保后管理:重点检查出示检查报告、《担保到期通知函》、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十)代偿和追偿:代偿和追偿方案、提起法律诉讼;(十一)担保终结:还贷收据复印件、退还抵押、代管原件、《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注销抵(质)押登记;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担保申报书》,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
;资信证明。
;7。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8。
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9。
当期财务报表及上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0.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11。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及其他有关材料。
担保有限公司工程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及风险管理办法

ⅩⅩ担保有限公司工程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及风险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保函业务操作,加强市场开发和风险管理,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客户经济利益和我司经营效益,促进工程保函业务持续、协调、快速地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ⅩⅩ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操作及风险管理的详细状况和实践阅历,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工程保函也称工程保证担保,指我司依据托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供应保证担保,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得以顺当进行。
第三条工程保函包括我司干脆向受益人出具的专业担保公司工程保函和我司供应担保、由中资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两种形式。
托付人可以依据工程项目的详细状况和受益人的特殊要求选择担保公司的工程保函或商业银行的银行保函。
无论是我司出具的担保公司工程保函还是我司供应担保由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我司从事工程保函业务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需依据工程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办理,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范。
对违规出具工程保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我司将肃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其次章工程保函经营方针第四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的经营方针是:在建筑行业树立工程担保规范运作、专业服务的品牌,管理风险,保障履约,削减损失,实现客户的经济利益和我司的经营效益,维护与客户的担保信用和业务关系。
第五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的竞争优势是:1、少占用企业流淌资金,节约资金成本;2、与银行保函比较,保证金比例微小;3、管理风险,保障履约,削减损失;4、专业服务,优质高效,手续简便。
第三章工程保函业务种类第六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的主营业务有:1、工程投标保函:我司在投标人投标之前,经托付人申请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供应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保函。
假如中标人违约,则我司将在保函金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
工程投标保函可用于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材料选购招投标等各种招投标活动。
担保公司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借款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从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摊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一)申请(二)受理(三)初审(四)评审(五)审批(六)签订合同(七)抵押登记(八)收担保费(九)发放贷款(十)保后管理(十一)代偿和追偿(十二)担保终结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企业申请--《担保申请书》--提供更多借款申请材料《提出申请借款材料单》借款立案--《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项目初审--确认项目责任人、协办人--项目复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借款调查报告--《中止担保项目处理表》通知撤出担保流程企业项目评审--部门评审和会议评审--行政复议项目评审签订合同--通知会议评审通过的企业--准备工作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约、借款合约、反担保合约、委托确保合约)--审查空白合同文本(借款部、综合部、总经理)--签订合同文本--审核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司签章抵押备案--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其他资料)--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发放贷款--《放款通知单》--借款借据复印件担保收费保后管理--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借款项目检查表》--保后检查报告--《借款到期通知函》--借款项目展期(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代偿和追责--代偿和追责方案--提出诉讼法律诉讼借款破灭--偿还收据复印件--冻结抵(质)押备案--归还抵押、代管原件--《免去担保责任证实表中》第三章借款提出申请和立案第四条借款人申请担保须填写《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当提供更多的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人代表授权书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5.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7.资信证明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9.借款申请书10.提出申请借款和借款的董事会决议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个人担保业务的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订本操作规程;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个人经营贷款担保,是指对于已在银行办理或新办理抵押类贷款/ 授信额度的债务人,银行经审批同意后再行向其提供一笔个人经营贷款或个人经营贷款授信额度,由担保公司对债务人在该个人经营贷款业务项下所欠银行的贷款本息及费用提供全程全额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担保申请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不含港澳台居民;第二章担保条件及对象第四条担保申请人需年满十八岁,且实际年龄小于六十周岁(含)的大陆居民,身体健康,具有居住地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固定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不含港澳台人士;第五条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六条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和不良经营等纪录,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违约记录。
个人信用记录最近两年内累计逾期不超过三期,逾期超过三十天的记录不超过1 次;第七条申请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担保人名下拥有深圳市辖区内的商业物业,如写字楼、商铺等第八条申请人拥有的商业物业为竣工验收合格、已办理出房产证,预售三年以上的物业;第九条如拥有实际控制或投资参股的经营实体,须工商登记注册满一年,股权关系清晰,正常年检,经营实体无不良银行贷款记录及诉讼记录,未被列入各种信用黑名单;第十条经营实体行业类型不属于限制性进入行业,参考银行审批标准,第十一条有正常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正常明确的融资用途;第十二条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担保方式;第三章担保的种类、金额、期限第十三条本业务分为两种担保类型:一种是物业产权证明红本在手,我公司只需对经营贷款提供担保;另一种是物业产权证明抵押在银行,我公司需对赎楼贷款和经营贷款提供两笔担保。
第十四条针对物业产权证明红本在手的客户,在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由银行直接发放一笔五至六成的抵押贷款;在办妥以公司为抵押权人的余额贷款抵押登记手续,由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后,银行再向担保申请人发放单笔个人经营贷款或启用个人经营贷款授信额度;第十五条针对物业在他行抵押以及银行的存量客户,银行发放一笔由公司担保的同名转按赎楼贷款,办理同名转按贷款担保业务的相关手续;在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登记手续后,由银行配合再办理以公司为抵押权人的余额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在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后,银行向担保申请人发放单笔个人经营贷款或启用个人经营贷款授信额度;第十六条银行发放的抵押贷款金额与公司担保的余额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九成;第十七条同名转按赎楼贷款担保无金额限制,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同名转按担保业务的受理参照《二手楼赎楼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程不作赘述。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客户申请•担保立项•项目初审•机构审核•会议评审•担保审批•签订合同(发放贷款)•跟踪监督•解除担保(代偿追偿)第三章客户申请与担保立项第四条: 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1、业务人员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的情况,公司决定是否立项。
2、业务人员向客户提供和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3、按照立项条件预审借款主体资格、会计报表或有关填报数据以及与借款、反担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4、初步评价立项条件,必要时,进行预审资信测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通知客户填报《申请担保立项书》,并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同时交付不低于1000元的初审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告部门经理同意后,回复申保单位;重要项目报告总经理后回复申保单位。
第五条: 立项条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连续正常生产经营在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盈利,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能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有效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能够提供足额的反担保;•符合行业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
注:有效净资产指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扣除存货中的残损霉变及盘亏毁损损失、库存成本高于市价的潜亏和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中的呆坏帐,待摊费用,本公司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以后的净额。
对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项目一般应予立项;对不具备上述1、3、6项的不予立项;其他条件可综合考虑。
第六条: 申保单位在报送《晋中市鑫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时应附报的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以及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3、银行开户许可证;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5、组织机构代码证;6、贷款证、贷款卡及贷款卡密码7、资信证明;8、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任命书;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个人简历;10、注册和变更时的验资报告;11、公司章程;12、主要客户名单及产品销售合同、订单;13、本次担保期内现金流量预计;14、项目实施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15、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16、可以说明经营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列入政府各类计划的有关文件、环保证明、产品获奖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用户订单等复印件及产品照片);17、与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有关的参考资料(如能反映企业管理水平、信誉程度、行业地位、区域经济位置的获奖证书,能反映企业主要负责人人品道德、敬业精神、开拓能力的各种奖励及证书);注:1、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验);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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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一) 申请(二) 受理(三) 初审(四) 评审(五) 审批(六) 签订合同(七) 抵押登记(八) 收担保费(九) 发放贷款(十) 保后管理(十一) 代偿和追偿(十二) 担保终结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企业申请--《担保申请书》-- 提供担保申请材料《申请担保材料单》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项目初审-- 确定项目责任人、协办人--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实地调查-- 担保-- 《中止担保项目处理表》通知撤出担保流程企业项目评审-- 部门评审和会议评审-- 复议项目评审签订合同-- 通知会议评审通过的企业--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委托)--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总经理)-- 签署合同文本-- 审核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总经理)-- 、公司签章抵押登记--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其他资料)-- 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发放贷款--《放款通知单》-- 借款借据复印件担保收费保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担保项目》-- 保后检查报告--《担保到期通知函》--担保项目(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提起法律诉讼担保终结-- 还贷收据复印件--注销抵(质)押登记--退还抵押、代管原件--《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第四条申请担保须填写《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 应提供的材料: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证2. 证明书3.4. 及身份证5. 注册资本5. 及回执单7. 资信证明8. 及公司合同9. 借款申请书10. 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11. 当期及近3年的和中介机构出具的。
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等12.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13. 及主管部门批件14. 生产经营情况15. 主要存货、、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表和明细表16. 其他有关材料(二) 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证2. 法人代表证明书3. 法人代表4. 法人代表及身份证5. 注册资本6. 及贷款卡回执单7. 资信证明8. 及公司合同9. 当期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
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等10. 主要存货、、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帐龄分析表和明细表11. 其他有关材料(三) 反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1. 、质物清单2. 、质物权力凭证3. 、质物评估资料4.5. 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6. 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声明7. 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8. 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9. 其他有关材料(四) 注意事项:1. 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2. 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4. 公司受理人可根据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第五条公司担保部客户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一般情况下,项目受理人为项目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负责核实客户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
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户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责任人在《担保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后,连同《申请担保材料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一并归档。
第六条担保受理条件:(一) 具备并已通过年检(二) 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三) 资产负债比例合理,有连续的和(四) 能够提供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支持:(一) 高新技术企业或承担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二) 有产品或节能降耗产品、增加税收的企业(三) 有扩大出口或替代进口产品的企业(四) 有与大企业集团相配套产品的企业第四章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第七条公司实行双调查人制度,第一调查人为责任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为项目协办人(以下简称协办人),协助责任人工作。
责任人做同一项目3次(或达3年),该项目终结后变更责任人。
第八条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借款人和反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担保》。
第九条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实性。
信息除来源于企业外,还应从其他途径获取,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金融、财税部门和供应商、用户等。
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须明确、补充、核实之处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十条资料审核要点:(一) 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
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年检;(二) 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和反是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三) 财务报表是否由中介机构出具了,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四) 对反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3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海商)及有关抵(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
第十一条项目初审过程中,担保部负责人、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以及有关部门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
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
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实地调查要点(一) 访问借款人,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借款人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
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
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二) 对需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三) 考察主要生产、,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四) 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1. 了解企业的主要,是否按记账;2. 企业的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3. 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4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4. 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5. 或有损失和情况。
(五) 察看抵押物、质物。
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债券、存款单、仓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辨别真伪,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
第十三条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 分析、判断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二) 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借款人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三) 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通过和,掌握借款人的和,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
的主要内容:1. (、);2. (盈利比率);3. (效率比率);4. 资产质量;5. 资金结构;6. 预测近3年的发展趋势。
是要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偿还银行借款。
(四) 分析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重点分析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五) 基本风险度分析。
第十四条项目初审结束,责任人须向评审会提交《担保》。
《担保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一) 借款人背景情况;(二) 项目基本情况;(三) 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四) 及偿债能力;(五) 借款用途及还款;(六) 反担保情况;(七) 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八) 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十) 调查结论。
第十五条项目初审过程中发现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有不良信用纪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借款人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责任人应在《担保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中止担保项目处理表》,担保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责任人将处理结果告知借款人。
因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材料提供不全或借款人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初审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项目初审自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5个工作日,责任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第十七条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两个环节,即部门评审和会议评审。
第十八条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责任人将借款人和反担保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提交担保部,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
部门评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
部门评审的主要内容:(一) 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二) 对反担保措施提出意见;(三) 对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四) 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五) 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担保项目评审书》的一至八项。
部门评审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
第十九条部门评审完毕后,将《担保项目评审书》连同其他资料按照规定权限一并提交有关审批人审批,需要会议评审的进行会议评审。
第二十条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和董事组成,特殊情况列席,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一) 评委会全体成员;(二) 项目责任人和协办人;(三) 评委会认为须参加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会议评审工作程序(一) 评委会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资料有责任人负责提交。
(二) 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评委会主任请假。
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的半数,则会议改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