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的全球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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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专业的全球定义
今天,社会工作已是全球公议的一种专业和学术领域。虽然社会工作在不同地区因应历史、文化、需要……而有不同的重点,但却也需要一个统领性的定义作为整个专业的核心。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IFSW)和国际社会工作教育联盟(IASSW) 一直都共同制定社会工作全球定义。过去几十年社会工作起了不少变化,一些社会工作新兴地区的经验和探索也丰富了社会工作专业。
有鉴于此,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和国际社会工作教育联盟几年前就启动了修订全球定义的过程,经过一连串咨询过程,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和国际社会工作教育联盟在2014年7月在墨尔本召开的大会通过了一个新的社会工作专业全球定义。
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是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的会员,充份参与了整个制定新定义的过程。新定义通过后,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随即向香港的社会工作者介绍新定义。其后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副会长(亚太区会长) 真理子今年四月访问时,香港举办了一个有关新定义的研讨会,会上提议把新定义翻译为中文;其后真理子在访问中国大陆和澳门期间,新定义中文版的需要更被肯定。
因此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决定推动这工作,遂组织了一个四人工作小组,这四位都是资深社工,也都曾在相同层面参与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和国际社会工作教育联盟制定新定义的工作,工作小组并得到一位翻译方面的义工协助草拟第一稿。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和讨论,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理事会在九月份接纳了工作小组提交的中文版本,并提交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接纳、并上载于IFSW 网站。该网站有新定义的中文版和其他语文的译本。(社工全球定义。中译初
稿) (20150907修订建议)
以下是国际社会工作者联会和国际社会工作教育联盟于2014年7月在其周年大会所通过的定义:
社会工作专业的全球定义
作为一个以实践为本的专业及学术领域,社会工作推动社会改变和发展、社会凝聚、和人民的充权及解放。社会公义、人权、集体责任和尊重差异等原则是社会工作的核心。基于社会工作、社会科学、人文和本土知识的理论,社会工作以联系个人和组织去面对人生的挑战和促进人类的福祉。
上述定义适用于全球及地区层面。
社会工作全球定义的注释
这些注释用作阐释上述定义的核心概念和详述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任务、原则、知识和实务。
核心任务
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任务包括推动社会变迁、社会发展、社会凝聚、和人民的充权及解放。
社会工作是一个以实践为本的专业及学术领域。认同历史、社会经济、文化、空间、政治及个人等因素互为关连,并所衍生的机遇及/或障碍,促进人类福祉及发展。结构性的障碍令不公平、歧视、剥削及压迫持续出现。基于种族、阶级、语言、宗教、性别、残疾、文化及性取向的批判性反思,透过发展行动策略,以面对上述结构性及个人障碍,这是释放性实践的核心,从而达至充权和解放的目标。社工专业团结弱势社群、致力消减贫穷、让边缘群体和受压迫的得解放、以及推动社会共融和社会凝聚。
社会变迁的要求是基于一个信念,就是社会工作的介入是因应当前的情景需要改变,这情景可以是个人、家庭、小组、小区或社会的层面。驱使力是来自勇于挑战和改变那些造成边缘化、社会排斥及压迫的结构性情况。社会变迁的创新行动确立了那些为推动人权、经济、环境和社会正
义而服务人的机构的位置。社工专业同时致力维持社会稳定,然而维持稳定的前题是不会对任何人造成边缘化、排斥或压迫。
社会发展的概念是指能达到最终期望境况及政策架构的介入策略,。这些架构也包括一般熟知的补救性及制度性的架构。社会发展是基于生理、心理、社会和灵性全面的评估及介入,从而超越宏观微观之分、整合多层次、跨界别和跨专业合作以达至可持续发展。它可协助厘定社会架构及经济发展的优先次序,而不会认定传统观点以经济成长是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
原则
社会工作首要的原则是尊重人与生俱来的价值和尊严,不对人造成伤害,尊重多元,坚守人权和社会公义。
倡议及坚守人权和社会公义是社会工作的原动力和理据。社会工作专业认同人权与集体责任需要并存。集体责任的意念强调个人权利是基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对他人及环境负责;和在小区内创造互助关系的情况下才可实现。因此,社会工作的重点是倡导不同阶层人士的权利;促使个人对他人福祉尽责,体现及尊重人与人之间及人与环境之间的互相依靠。
社会工作涵盖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的权利。第一代权利是指公民及政治权利,例如言论自由、不受酷刑及任意拘留;第二代的权利是指社会经济及文化权利,包括接受适当的教育、获取医疗和房屋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权利;第三世代的权利集中于自然世界、物种多样性和跨代公平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互相促成和依存,并包容了个人和集体权利。
在「不造成伤害」和「尊重多样性」情况下, 可能导致价值观的矛盾及冲突,例如:在文化的名义下,一些权利包括生命权、少众如妇女及同性恋者的权利会被侵犯。社会工作教育及训练的全球标准指出,在处理这些复杂的情况时,应谨记社会工作者在学习基本人权手法时,会附注以下注释:
当某些文化信念、价值及传统违背基本人权时,这手法可促使有建设性的对抗及改变。由于文化是社会建构的与及是动态的,因此它亦可解构和可改变的。这些建设性对抗、解构及改变可透过调适及理解特别文化价值、信念及传统,并透过不同文化群组成员间面对面的批判及反思性的对话而成,进而探讨较阔的人权课题。
知识
社会工作是跨学科和超学科的,采纳了众多的科学理论及研究。基于这理解,“科学”最基本的意思是“知识”。社会工作依頼本身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和研究,同时也依頼其他人文科学的理论,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发展、社会教育学、行政、人类学、生态学、经济学、教育、管理、护理、精神医学、心理学、公共健康和社会学。社会工作的研究及理论的特点是它的可应用性及开放性。大部分社会工作研究及理论是与服务使用者透过互动、对话过程而形成,因而是从具体实践情况所建构的。
这里所提出的定义不单承认社会工作吸纳了具体实践环境的特点和西方理论,同时也吸纳了本土化的知识。部分殖民主义遗留下来的偏见,认为只有西方理论及知识才有价值并具主导性,因而贬低甚至否定本土化的知识。现在提出的定义尝试停止和扭转上述发展历程,承认每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