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井计量管理办法(201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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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公司原油站队计量系统管理办法

吉林油田公司原油站队计量系统管理办法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制度编号:JLYT-KF-09-2014 发布版本:A吉林油田公司原油站队计量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原油站队计量系统(以下简称站队计量)用于采油队产液和产油的计量工作,为区块地质开发方案的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其准确程度直接关系到开发方案的制定和领导者的决策,站队计量在地质开发和生产经营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保证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站队计量正常平稳的运行,并科学、准确的录取各项数据,依据公司生产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采油单位。

发布日期:2014年8月18日实施日期:2014年8月18日第二章站队计量原则和技术路线第三条采用三级布站的采油队首末端应具备完善的液量计量手段,原则上在末端安装含水测定设备(若末端集输流程不能满足站队计量需要,可以安装在首端);采用二级布站的采油队,液量计量和含水测定均在末端完成。

第四条站队计量采用容积式流量计结合放射源法含水分析仪为主、其他计量方式为辅的技术路线。

第三章站队计量仪表的技术要求第五条流量计量仪表精度应优于0.5%,并具有较强的防砂、防卡能力;含水分析仪准确度应优于1%;流量和含水仪表均具备数据输出功能。

第四章站队计量仪表的标定周期第六条流量计按照检定周期送具有检定资质的检定站进行检定(强检范畴的检定周期为半年,非强检范畴的检定周期为一年);流量计出现故障或维修后应进行检定,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第七条在线含水分析仪的比对周期:开式流程比对周期为10天,密闭流程比对周期为5天,并且有比对记录;质量流量计比对周期为10天。

第五章站队计量流量仪表操作方法第八条技术人员应根据管线口径、压力、流量、温度选择流量计的规格型号。

流量计的工作压力、流量、温度等指标不能超过规定指标。

管道的最大流量应不超过流量计最大量程的80%,若流动有脉冲时,其值应在50%以下使用。

第九条流量计一般装在水平管道上,流体的流动方向应与流量计壳体上箭头所指方向一致,严禁倒流。

油田建设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油田建设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油田建设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计量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上级有关的计量管理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技术质量部是计量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依据工程建设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计量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计量检定专业技术机构业务管理。

(三)负责对所属单位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工作及计量标准到期复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建立公司计量人员信息表,负责组织专职计量管理员和计量检定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五)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部计量纠纷和计量事故。

(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计量工作,按时上报计量工作材料和报表。

第四条资产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属于固定资产的新增计量器具的采购。

第五条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固定资产以外的新增计量器具的采购。

第六条公司所属工程处(项目部)负责本单位在用计量器具的采购及日常管理工作。

检定室应依据检定项目来确定监视和测量活动并配备相应的计量标准器和工作计量器具。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计量器具的配备、采购及验收(一)公司各级计量员应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及使用人员情况,确定监视和测量活动及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

(二)公司各级计量员应按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并填写《(新增)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资产设备管理中心、物资管理中心采购。

(三)采购部门采购的计量器具(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应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四)公司各级计量员应对计量器具进行验收,当不合格时,应及时办理退货、更换、再验收手续。

第八条计量器具分类。

根据在生产、经营、科研中的作用,检测参数的性质和重要程度,计量器具划分为强制检定、A、B、C四类进行配备管理。

油田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油井计量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油井计量是油田勘探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本着深入掌握油藏状况,不断深化地质认识,动态掌握油井产能真实情况,统一规范和加强油井计量管理工作,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勘探开发和组织运行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采油单位所有油井的计量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油田公司成立油井计量管理领导小组。

由油田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生产运行部、计划部、勘探部、开发部、科技部、安全环保质检部、企业管理部、保卫部的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油田公司各采油单位主管生产副厂长(副指挥)和生产运行部副经理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统一安排部署油田公司的油井计量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采油单位油井计量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油田公司生产运行部,公司生产运行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

其职责是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油田公司油井计量管理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各采油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查各采油单位的油井计量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油井计量管理工作情况。

油田公司所属各采油单位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应管理考核办法。

第四条油田公司所属各采油单位都要成立油井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油井计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立健全油田公司、采油厂(指挥部)、采油队(站)、区队、班组、井场六级油井计量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充实、调整、加强各级油井计量专管人员。

第三章化验项目,计量、化验器具的配备第六条化验项目为含水率、密度、粘度、凝点、沉淀物等。

第七条计量、化验器具的配备必须具有制造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前应当进行标定。

第八条计量、化验器具的配备规定:井场、班组:配备量油尺、取样器、烧杯、量筒(1000ml)或量杯、电加热板、计算器等器具。

油田集输系统的计量管理

油田集输系统的计量管理

企业管理 分析影响油田集输系统计量精准度的因素,采取最佳的计量管理措施,重视油田油气集输生产过程的计量管理工作,保证各个项目的计量达到最佳的效果。

为油田生产提供精准的油气水的产能数据资料,提高油田开发的经济性。

一、油田油气水计量的方式油田产物油气水的计量方式不同,产生的计量误差,会影响到计量的精度。

因此,针对油田油气集输生产的实际,选择和应用最佳的计量方式,保证计量达到油田生产的质量要求,获得最精确的油田产能数据资料,促进油田健康发展。

油田单井的产物依靠自压输送至计量站,实施产液量和产气量的计量,属于油田的三级计量的方式,应用的主要计量装置是油气分离器,借助于玻璃管分离器量油的原理,计量出单井的产量数据。

气体的计量应用节流孔板的作用,获得产气量的数据信息。

油井的含水率是通过对单井的取样化验,得到含水数据,产液中扣除产水的量,即为单井的产油量。

油田产物输送到转油站后,进行油气水的初步分离,分离后的含水原油经过流量计计量后,泵输至联合站进行彻底的油水分离,获得合格的油品外输。

油和水的流量计以腰轮流量计为主,配合电磁流量计的应用,提高液量计量的精度。

分离出来的天然气经过气体流量计的计量后,用于站内的燃料进行燃烧,或者输送至天然气处理场所,进一步加工处理,成为石油产品的伴生气,为油田生产创造价值。

油气水的计量方式不同,针对油和水的密度的差异,油和水的流量计的设计和使用,直接影响到油田油和水的计量误差。

应用科学的管理措施,保证油田集输系统的各种流量计量仪表正常运行,获得更加精准的产能数据资料。

二、油田集输系统的计量管理措施加强油田集输系统的计量管理,才能保证油田油气集输达到最佳的作用效果。

应用科学的管理措施,提高油田油气集输处理的质量,保证油气水的分离处理,达到设计的标准,更好地完成油气集输生产的任务。

1.建立完善的油田集输系统计量管理规章制度基于油气水计量的重要意义,经过精准的计量,掌握油田集输系统的处理量的变化,为油田生产提供帮助。

原油计量管理办法

原油计量管理办法

原油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以下简称“采油厂”或“厂”)原油计量管理工作,规范原油计量、交接行为,确保原油生产、集输、运输、销售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油田公司相关规定,结合采油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指原油生产、交接过程中原油容积、含水、密度、粘度、温度、沉淀物等的测定行为。

第三条采油厂原油计量、交接统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采油队和联合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采油厂各单位原油生产、交接计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采油厂成立原油生产计量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由生产运行科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生产运行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勘探开发研究所、勘探科、油田开发科、安全环保质监科、运销科、保卫科、采油队、运输大队、东仁沟联合站、樊学一号联合站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行科,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行科科长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审议采油厂关于原油计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统一安排部署采油厂的原油计量管理工作。

3. 监督检查各单位原油计量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办公室主要职责:1. 制订、修订采油厂原油计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各单位日常计量管理工作。

3. 协调处理各单位在计量上出现的各类问题。

4. 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日常计量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按照采油厂有关规定,设立计量台账、化验台账、交接台账,定期上报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三章计量、化验器具的配备及管理第八条计量、化验器具的配备必须具有制造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前应当进行标定。

第九条计量、化验器具的配备规定单井、井组:配备量油尺、取样器、烧杯、量筒(1000ml)或量杯、电加热板、计算器等器具。

组(站)、采油队计量化验组:配备铜取样器、含水测定仪、密度测定仪、量油尺、烧杯、量筒(1000ml)或量杯、电加热板、恒温水浴锅、离心机、天平等器具。

计量间日常管理

计量间日常管理

计量间日常管理作者:许欣慰来源:《科技资讯》 2014年第30期许欣慰(大庆油田第六产油厂黑龙江大庆 163114)摘要:计量间是测量油井单井日产量的场所,分布在油田的第一线。

计量间作为油田生产的重要环节,担负着油田油气集输,单井产量计量,单井掺水分配及油井热洗的工作。

从油井抽出的油、水、气三相流体首先进入计量间,然后通过汇管,将采出的产液输送到中转站。

再由中转站对来液进行汇集,统计测量,数据上传,和进一步处理。

因此计量间的日常管理对于油田的生产有着重要意义。

计量间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油井翻版计量,油井单井热洗,油井日常报表资料,以及环境卫生和生产安全。

该文就上述几点进行进一步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计量间日常管理量油洗井中图分类号:TE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4)10(c)-0113-01计量间是担负着油田油气集输,单井产量计量,单井掺水分配,及油井热洗工作的场所。

本文阐述了油田计量间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油井翻板计量,油井单井热洗,油井报表填写,及计量间安全管理等问题。

作者着重对影响计量间量油准确度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旨在更好、更有效的管理油井日常生产工作。

1 计量间油井翻板计量油井计量为油藏工程和采油工程积累资料,通过对油井的动态监测,判断油井的油层变化,及时分析和研究单元区块油井的产量变化,从而制定合理的采油方案,保证生产的良好运行。

单井计量采集的数据主要用于油田生产过程中的油井产量计算、储量控制和生产管理,其计量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第一手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影响到油田的合理开发部署和经济效益。

1.1 计量间量油流程首先做计量准备。

打开计量间门窗通风,检查分离器及各阀门有无漏油、气现象,阀门开关是否灵活,各单井回油,掺水温度、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然后倒计量流程,关闭计量单井掺水阀门5~10min;开分离器进口阀门;开单井计量阀门;关单井生产阀门;调节分离器气平衡阀门,使单井来液进入分离器。

原油计量管理规定

原油计量管理规定

原油计量管理规定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原油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以下简称“采油厂”或“厂”)原油计量管理工作,规范原油计量、交接行为,确保原油生产、集输、运输、销售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油田公司相关规定,结合采油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指原油生产、交接过程中原油容积、含水、密度、粘度、温度、沉淀物等的测定行为。

第三条采油厂原油计量、交接统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采油队和联合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采油厂各单位原油生产、交接计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采油厂成立原油生产计量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由生产运行科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生产运行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勘探开发研究所、勘探科、油田开发科、安全环保质监科、运销科、保卫科、采油队、运输大队、东仁沟联合站、樊学一号联合站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行科,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行科科长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审议采油厂关于原油计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统一安排部署采油厂的原油计量管理工作。

3. 监督检查各单位原油计量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办公室主要职责:1. 制订、修订采油厂原油计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各单位日常计量管理工作。

3. 协调处理各单位在计量上出现的各类问题。

4. 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日常计量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按照采油厂有关规定,设立计量台账、化验台账、交接台账,定期上报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三章计量、化验器具的配备及管理第八条计量、化验器具的配备必须具有制造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前应当进行标定。

第九条计量、化验器具的配备规定单井、井组:配备量油尺、取样器、烧杯、量筒(1000ml)或量杯、电加热板、计算器等器具。

组(站)、采油队计量化验组:配备铜取样器、含水测定仪、密度测定仪、量油尺、烧杯、量筒(1000ml)或量杯、电加热板、恒温水浴锅、离心机、天平等器具。

油井计量管理细则

油井计量管理细则

采油五大队油井计量管理细则一、油井基本概况我队共有油井1404口,生产井1288口(其中2011年2月19日投产泉丛2071井组4口),463个井场(含6个新井场)二、单井计量实施情况第一批实施118口,于2010年1月18日实施起单井计量,112组丛式井488口实行混合计量;第二批对丛式井27口实施单井计量,于2010年3月初至4月下旬实施丛式井组混合计量正在整改中;第三批于2010年6月底全部达到单井计量要求。

三、计量器具的管理和发放情况我队于3月6日根据实际情况将单井计量器具发放到各采油区,其中许寨区发放28套,万花区发放30套,宋家沟区发放37套,杨家河区发放30套。

各区长负责各区班单井计量器具的发放管理,班长负责对采油器具的使用,采油工必须熟练掌握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爱护器具,不得发生人为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四、人员培训2011年1月3日实行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为油井计量方法、计量报表规范填写方法、化验器具的使用与保管、化验记录的填写内容及注意事项、单井计量的计算公式与换算方法、单井计量的重要性及意义,并且以区班为单位集中培训4次,参训人员达672人次。

五、取样、化验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老井每7天取样化验一次,注水区内油井每5天取样化验一次,若出现异常情况,随即取样化验,对新投产井,措施井,投产后第一个月内每天取样化验,产量稳定后按老井要求取样化验。

同时要求取样器具不惜保证干净、干燥在油井出油口取样,并且以井场、班组负责含水率分析化验。

六、计量统计规定和报表填写要求油井计量采用人工计量,要求采油工量罐时,必须在同一位置进行测量,每天及时、准确、真实、字迹工整地填写油井生产日报表。

采油五大队二〇一〇年三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62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62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6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工作,发挥计量工作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维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建立计量量值溯源体系;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开展计量技术研究,提高计量技术水平,为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科研提供计量保证。

第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股份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需按国家规定报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股份公司计量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计量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编制计量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统一规划建立股份公司计量器具量值溯源体系,组织制定相应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四)组织实施股份公司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制度和油气计量站考核制度;(五)指导直属计量技术机构的业务工作,推动实验室的计量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六)组织重大计量应用基础、量值溯源和国际标准跟踪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计量技术和计量标准,推动计量技术进步;(七)组织调解专业公司间的计量纠纷;(八)负责计量人员的资质管理。

第五条专业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计量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据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的专业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二)依据股份公司计量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公司的计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指导有关地区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四)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公司内的计量纠纷;(五)研究解决本公司生产、经营和科研工作中的计量问题,推广和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六)根据生产、经营和科研需要,组织收集计量信息,开展计量学术交流;(七)参与重大油、气贸易计量设施的技术方案审查,组织参与油、气计量站考核和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制度的实施;(八)组织有关单位计量人员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

第四部分:油田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

第四部分:油田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

油田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工作的准则和总部对企业计量管理检查考核的要求,为企业制定具体计量工作标准或实施细则提供规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油田企业,相关企业可参照执行。

说明:本标准是对油田企业计量工作提出管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为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制定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提供规范依据。

是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系列管理标准之一,是集团公司对油田企业进行检查考核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0901—2007 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18603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JJF 1033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说明:本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的,国家有关部门对计量有多方面的要求,但考虑到标准的严谨性和简捷性,在标准中只提及了GB/T 20901-2007、GB/T 18603、JJF 1033三项主要的国家标准。

3 术语、缩略语和定义说明:本节只对因理解偏差容易产生歧义、在标准中重复多次出现且对条款的涵义至关重要的术语、缩略语、专业词或概念进行说明或定义。

共计12条。

3.1计量人员企业内部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包括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技术人员、计量检定测试(校准)人员、计量器具维修人员及计量操作员等。

说明: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法》中第5条要求:计量技术人员应包括计量主考员、计量技术机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计量检定测试(校准)人员、计量器具维修人员及计量操作员等,要求持证上岗。

3.2计量数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计量器具检测出具的数据,也可称“量值”、“测量结果”、“测量数据”、“原始记录”等。

采油厂新井计量管理办法

采油厂新井计量管理办法

杏子川采油厂新井计量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油井计量是油田勘探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本着深入掌握油藏状况,不断深化地质认识,掌握油井产能真实情况,统一规范和加强油井计量管理工作,为勘探开发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结合采油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采油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新井计量管理领导小组。

主管生产副厂长任组长,开发科科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勘探科、开发科、勘探开发研究所、生产运行科和各采油队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科,开发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新井计量管理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监督考核等工作。

其职责是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采油厂新井计量管理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各生产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查及考核各生产单位的新井计量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新井计量管理工作情况。

采油厂所属各采油队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应管理考核办法。

第三章化验器具的配备第四条各井场测量器具(配备量油杆、钢尺、取样杯、烧杯、量筒、电加热板、计算器等器具)必须齐全,经常使用,及时清洗。

第五条站、采油队化验室:配备取样器、含水测定仪、密度测定仪、量油尺、烧杯、量筒、电加热板、恒温水浴锅、离心机、天平等器具。

第四章取样、化验第六条油井取样、化验。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新投产井第一个月内每天取样化验进行测产,产量稳定后按老井要求取样化验。

第七条取样方法。

取样器具必须保证干净、干燥,一律在油井出油口取样进行随机取样,每次取样间隔4小时,全天取样不得低于3次。

为便于取全、取准油样,管输井井口应留有取样口,同时,必须达到单井计量条件,便于计量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化验方法。

井场、班组:将所取油样倒入烧杯,放在加热板上加热,并滴入5-6滴破乳剂或放入适量洗衣粉,用玻璃棒搅拌。

待油样翻滚后,再倒入标准量杯中,待油水完全分离后,平视读出刻度,计算出油水比。

采油厂注水井计量管理办法

采油厂注水井计量管理办法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xx采油厂注水井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注够水、注好水是油田稳产的基础,注水井计量是精细注水管理的最基本保证,为了加强采油厂注水站(注水井)计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夯实油田注水开发基础,保证注水井站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管理职责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杏子川采油厂所有注水井、站。

第三条全厂各采油队、联合站负责保证注水计量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第三章计量管理内容第四条注水井注入量按采油厂每月核发的《注水井配注公报》执行。

注水井资料录取严格按采油厂《注水井站资料录取的要求和内容》执行。

第五条注水井、站各类计量仪表配备齐全,运转正常。

全井注水量,每天结算一次,其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注水量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得随意停井,要根据配注及时调整注水排量,做到操作平稳,均匀注水。

使用智能精控注水仪的,要保证流量计24小时通电,自动调节,注水量的瞬时流量上下误差保持在0.2 m3/h以内,并按时录取资料、填写报表,填写数据不得出现假、错、漏现象。

第六条正常注水井每天有仪表记录注水压力、注水量。

单井注水量每四小时录取一次。

水表发生故障必须记录水表底数,计算水表故障前注水量。

全井日注水量不得超过波动范围:日配注量≥10m3,波动为±10%,5≤日配注量<10m3,波动为±15%,日配注量<5m3,波动小于1m3;全站月注水量波动控制在±5%以内,单井配注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第七条站内由一趟管线带多口注水井的注水量录取办法。

安装数字化井口的注水井以注水井井口数字化流量计读数为准;安装恒流配水器的注水井以恒流配水器水嘴标定的配水量为准,但必须保证站内总表注水量满足各单井配注量;安装微型配注仪的注水井以微型配注仪流量计读数为准,但必须保证站内总表注水量满足各单井配注量。

(注:因存在水头损失等因素,要求站内总表水量必须充足供应,供水量应略大于站外单井配注量,以保证单井注水量来水充足。

油井计量管理制度

油井计量管理制度

油井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井计量管理,保障油井生产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维护国家油气资源管理秩序,根据《石油天然气法》、《石油天然气采矿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运输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油井计量管理应遵循科学、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油井生产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油井计量管理应与油气勘探开发单位的生产管理体系相衔接,形成全面、协调、连贯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油井计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强化绩效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油井计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影响油井生产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油气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第八条油井计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信息的共享和协作,共同提高油井计量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油井计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十条油井计量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细则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落实。

第二章油井计量管理责任第十一条油井计量管理的主要责任是由油井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负责制定和修订油井计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确保其科学、合理、公正、公平;(二)负责对油井计量管理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油井生产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三)负责对油井计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四)负责组织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对影响油井生产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油气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第十二条油井计量管理工作人员的主要责任是具体执行油井计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负责对油井生产数据进行收集、记录、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负责对油井生产设备、计量仪器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油井计量设施的良好状态;(三)负责对油井生产数据进行分析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生产的稳定和顺利进行;(四)负责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报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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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油井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油井计量管理水平确保油井计量数据准确可靠,充分发挥计量在原油产、储、转、运(输)、销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陕西省计量管理监督条例》、《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采油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油田公司生产运行部是油井计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油井计量管理日常工作,制修订油井计量管理办法,督查各采油单位的油井计量工作,处理计量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采油单位必须逐步建立健全油井、区队、大队、站(库)、采油厂(指挥部)五级原油计量管理体系。

充实各级计量人员,组织计量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技术检查。

第三章化验项目及计量器具的配备
第五条化验项目为含水率、密度、沉淀物等。

第六条计量器具在采购、入库、保管、出库、使用和校准过程中,标志、证书、记录必须齐全,质量合格。

第七条计量器具的配备规定:
井场(驻人)、班组配备量油尺、取样器(杯)、烧杯、量筒(杯)、电加热板、计算器等器具。

区队建立简易化验室,配备取样器(杯)、含水测定仪、密度测定仪、烧杯、量筒(杯)、电加热板、恒温水浴锅等器具。

站(库)建立标准化验室。

第四章取样、化验
第八条正常生产情况下,老井每月取样化验含水不少于一次;注水区内油井每月取样化验含水不少于4次(出现异常,随即取样化验);新投产井、措施井,投产后第一个月内每天取样化验含水,产量稳定后按老井要求取样化验。

站(库)严格按照GB/T 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27867-2011《石油液体管线自动取样法》GB/T 8929-2006《原油水含量的测定蒸馏法》、GB/T 6533-2012《原油中水和沉淀物的测定离心法》等标准的要求操作,其它单位依据实际条件参考标准进行简化操作。

第九条各采油厂(指挥部)每年对油井的含水、密度、沉淀物等取样化验一次。

新井建成采油三个月后,取样化验确定该井原油密度、沉淀物等,以后每年测定一次。

密度测定严格按照GB/T 1884-2000《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的要求操作。

第五章计量计算和统计规定
第十条井场储油罐现场检尺时要求在同一位置进行测量,将量油尺垂直放下,罐内液量高度误差夏、秋季±2cm,冬、春季±3cm,根据前、后尺高度差和罐容计算出该井产液量,再根据原油密度、含水率计算出日产纯油量和水量;立式金属罐计量严格按照GB/T 9110-1988《原油立式金属罐计量油量计量方法》的要求操作;流量计等自动计量器具严格按照GB/T 9109.5-2009《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油量计算动态计量》的要求操作。

第十一条采油工必须每日量罐,泵(运)油前后必须量罐,轮流计量的井组根据井数每口油井每月至少测产计量2次,对产液量特别低的油井坚持“不生产、不产液、不计量,生产上液必须计量”的原则。

第十二条“原油计量系统误差”、“入销率”、“产入比”等统计指标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采油厂(指挥部)“原油计量系统误差”((井口产量-核实产量)/井口产量),“原油计量系统误差”≤7%。

联合站“入销率”(销售量与入库量的比值),98%≤“入销率”≤100%。

采油队“产入比”(入库量与井口产量的比值),93%≤“产入比”≤100%。

第六章填报要求
第十三条采油工每天及时、真实地填写油井生产日报表和油井巡查记录,并按规定将数据逐级上报。

第十四条各采油单位向公司汇报的计量数据必须溯源可循,与原始资料数据一致,严禁伪造数据、出具错误数据、破坏原油计量准确度等行为。

第十五条原油计量报表,接转站、联合站生产日报表,原油调用票等必须完整、有效,定期归档保存,页面保持整洁、完好,无污损。

第七章一票否决
第十六条检查方式:油井计量检查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半年检查一次两种方式,对油井计量工作滞后,整改不力,不执行相关计量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及上级单位决策部署的单位,由生产运行部对其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十七条对出现下属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由公司有关部门取消该单位当年的绩效奖金和评先资格,取消该单位原油计量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当年的评优、晋职等资格:
1年内连续受到两次通报批评的或故意伪造数据、出具错误数据、破坏原油计量准确度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第十八条生产运行部经检查和核实,向绩效管理部提供检查情况,并就拟否决对象提出否决建议。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油田公司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油井计量管理办法”(延油发[2010]29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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