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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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A.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C.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D.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答案】C。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2.相传,清朝大学士张英的族人与邻人争宅基,两家因之成讼。

族人驰书求助,张英却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族人大惭,遂后移宅基三尺。

邻人见状亦将宅基后移三尺,两家重归于好。

根据上述故事,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在法治国家,道德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部行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依赖于道德B.以德治国应大力弘扬“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美德,不应借诉讼对利益斤斤计较C.道德能够令人知廉耻、懂礼让、有底线,良好的道德氛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D.通过立法将“礼让为先”、“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道德义务全部转化为法律义务,有助于发挥道德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答案】C。

【考点】法与道德3.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C.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答案】A。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2、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3、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4、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5、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A.公道正派B.忠于职守C.恪守职业道德D.参加培训6、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A.受案范围、管辖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7、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8、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2、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1、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完美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完美解析

1、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

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

乙将红木交付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2、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正确答案:C3、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

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B。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2、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多项选择真题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多项选择真题

⼆、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我国于2015年公布了全⾯实施⼀对夫妇可⽣育两个孩⼦的政策,《⼈⼝与计划⽣育法》随即作出修改。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我国,政策与法律具有共同的指导思想和社会⽬标 B.⽴法在实践中总是滞后的,只能“亡⽺补牢”⽽⽆法适度超越和引领社会发展 C.越强调法治,越要提⾼⽴法质量,通过⽴法解决改⾰发展中的问题 D.修改《⼈⼝与计划⽣育法》有助于缓解⼈⼝⽼龄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压⼒ 52.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政部门不得任意扩权、与民争利,避免造成“有利争着管、⽆利都不管”的现象。

下列哪些做法有助于避免此现象的发⽣? A.某省政府统筹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破除地⽅保护主义 B.某市要求⾏政审批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条件 C.某区依法纠正⾏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员 D.某县注重提⾼⾏政效能,缩短⾏政审批流程,减少⾏政审批环节 53.全⾯依法治国要求加强****的司法保障,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这⼀要求? A.法院、公安部规定在押刑事被告⼈、上诉⼈应穿着正装或便装出庭受审 B.某省扩⼤法律援助的覆盖⾯,将与民⽣密切相关的事项纳⼊援助范围 C.某中级法院加⼤对⽣效判决的执⾏⼒度,确保当事⼈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D.某基层法院设⽴“少年法庭”,对开庭审理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刑事案件⼀律不公开审理 54.某村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改变“男尊⼥卑”、“男娶⼥嫁”的⽼习惯、⽼传统,创造出“⼥娶男”的婚礼形式,以解决上门⼥婿的村民待遇问题。

关于村规民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是完善村民⾃治、建设基层法治社会的有⼒抓⼿ B.是乡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媒介,有助于在村民中培育规则意识 C.具有“移风易俗”功能,既传承⽼传统,也创造新风尚 D.可直接作为法院裁判上门⼥婿的村民待遇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 55.⼈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的创举,被西⽅国家誉为法治的“东⽅经验”。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卷及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卷及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卷及参考答案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卷及参考答案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顺利结束,有哪些经典的试题值得我们去细细解读呢?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3.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

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4.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第9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第9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第9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资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真题”,对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要引起⾼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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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兆公司利⽤提供互联⽹接⼊服务的便利,在搜索引擎讯集公司⽹站的搜索结果页⾯上强⾏增加⼴告,被讯集公司诉⾄法院。

法院认为,全兆公司⾏为违反诚实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该案,下列哪⼀说法是正确的?()
A、诚实信⽤原则⼀般不通过“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
B、与法律规则相⽐,法律原则能最⼤限度实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C、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为及条件的共性,⽽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和特殊性
D、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的⽅式适⽤于个案当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作为“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的,具有语⾔的依赖性。

选项B错误。

法律规则是法律中最具有硬度的部分,能最⼤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选项C正确。

在内容上,法律原则⽐较笼统、模糊,着眼点不仅限于⾏为及条件的共性,⽽且还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选项D错误。

在适⽤⽅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的⽅式适⽤于个案当中。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第31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第31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第31题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资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真题”,对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要引起⾼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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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某采⽯场扩建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的爆破技术发⽣重⼤变动,其所⽣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

关于此事,下列哪⼀说法是正确的?()A、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该采⽯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B、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C、该采⽯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完全相同D、居民将来主张该采⽯场承担停⽌侵害的侵权责任,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四条第⼀款规定,建设项⽬的环境影响评价⽂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的⽣产⼯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态破坏的措施发⽣重⼤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的环境影响评价⽂件。

选项B错误。

《建设项⽬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第三条规定,下列建设项⽬运⾏过程中产⽣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利、⽔电、采掘、港⼝、铁路⾏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建成运⾏⼀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以及其他⾏业中穿越重要⽣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冶⾦、⽯化和化⼯⾏业中有重⼤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

该法第五条第⼀款规定,建设项⽬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管理,由审批该建设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选项C错误。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条第⼀款规定,建设项⽬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选项D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六⼗六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题2016年 (1)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题2016年 (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题2016年(总分:13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50.00)1.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分数:1.00)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解析:选项A错误。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选项B说法正确。

司法公正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选项C说法正确。

刘颂深刻地揭示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方面的因素——执法官吏、大臣、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

选项D说法正确。

是教材上的原文举例。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分数:1.00)A.忠诚B.公正C.严明√D.清廉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指出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3.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分数:1.00)A.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C.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而无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D.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附参考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附参考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A.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C.⼈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D.⼈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2.相传,清朝⼤大学⼠士张英的族⼈人与邻⼈人争宅基,两家因之成讼。

族⼈人驰书求助,张英却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族⼈人⼤大惭,遂后移宅基三尺。

邻⼈人见状亦将宅基后移三尺,两家重归于好。

根据上述故事,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在法治国家,道德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部⾏行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依赖于道德 B.以德治国应⼤大⼒力弘扬“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美德,不应借诉讼对利益⽄斤⽄斤计较 C.道德能够令⼈人知廉耻、懂礼让、有底线,良好的道德氛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 D.通过⽴立法将“礼让为先”、“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道德义务全部转化为法律义务,有助于发挥道德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3.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 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 C.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答案】AD
5、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C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
【答案】A
6、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A.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C.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D.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答案】C【考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解析】ABD三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C 项,《宪法》第2条第1、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可见,人民并非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

2.相传,清朝大学士张英的族人与邻人争宅基,两家因之成讼。

族人驰书求助,张英却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族人大惭,遂后移宅基三尺。

邻人见状亦将宅基后移三尺,两家重归于好。

根据上述故事,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在法治国家,道德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部行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依赖于道德B.以德治国应大力弘扬“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美德,不应借诉讼对利益斤斤计较C.道德能够令人知廉耻、懂礼让、有底线,良好的道德氛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D.通过立法将“礼让为先”、“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道德义务全部转化为法律义务,有助于发挥道德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答案】C【考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解析】A项,道德有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但法律的有效实施从根本上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并非总是依赖于道德。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完美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完美解析

1、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

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

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3、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

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4、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5、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B.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C.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派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D.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人员在庭外予以核实6、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试题2016年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试题2016年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试题2016年(总分78,考试时间90分钟)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共18题,每题1分。

1. 甲乙两国彼此相邻,常年因为领土问题发生冲突。

后甲乙两国达成协议将事实真相的调查交由第三方进行。

甲乙两国对调查方式订立专门协议,成立调查委员会,并就调查委员会调查的内容、组成、期限、权限等方面作出约定。

根据国际法,甲乙两国的上述行为下列表述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调查委员会可以对争端的是非曲直作出判定B. 甲乙两国对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必须承认C. 委员会作出报告的性质由当事国所订的协议确定D. 甲乙两国的行为属于和解2. 甲乙两国因历史遗留的民族问题长期关系紧张。

2007年甲国新任领导人试图缓和两国关系,请求丙国予以调停。

设甲乙丙三国之间没有任何关于解决争端方法方面的专门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 丙国在这种情况下,有义务充当调停者B. 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乙国有义务参与调停活动C. 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对于调停的结果,一般不负有监督和担保的义务D. 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甲国必须接受调停结果3. 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 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的国内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B. 乙国可以申请由国际法院执行庭对该判决强制执行C. 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采取措施执行该判决D. 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执行该判决4. 在解决国际争端和维护国际安全方面,根据《联合国宪章》,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A. 安理会可以对任何争端的解决提出建议,该建议具有法律拘束力B. 安理会可以通过采取武力行动的决议,该决议对所有会员国具有拘束力C. 安理会可以通过采取武力行动的决议,虽然该决议对会员国没有法律拘束力D. 秘书长在争端解决中应持中立态度,避免任何调停和斡旋活动5. 甲乙两国由于边界纠纷引发武装冲突,进而彼此宣布对方为敌国。

司考真题及答案16年卷1

司考真题及答案16年卷1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及答案解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C)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A.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C.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D.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C)2.相传,清朝大学士张英的族人与邻人争宅基,两家因之成讼。

族人驰书求助,张英却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族人大惭,遂后移宅基三尺。

邻人见状亦将宅基后移三尺,两家重归于好。

根据上述故事,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在法治国家,道德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部行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依赖于道德B.以德治国应大力弘扬“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美德,不应借诉讼对利益斤斤计较C.道德能够令人知廉耻、懂礼让、有底线,良好的道德氛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D.通过立法将“礼让为先”、“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道德义务全部转化为法律义务,有助于发挥道德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A)3.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C.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C)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A.受案范围、管辖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2、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3、甲涉嫌盗窃室友乙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并转卖他人,但甲辩称该电脑系其本人所有,只是暂存于乙处。

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直接证据?A.侦查人员在乙储物柜的把手上提取的甲的一枚指纹B.侦查人员在室友丙手机中直接提取的视频,内容为丙偶然拍下的甲打开储物柜取走电脑的过程C.室友丁的证言,内容是曾看到甲将一台相同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保管D.甲转卖电脑时出具的现金收条4、下列哪一选项成立自首?A.甲挪用公款后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B.乙涉嫌贪污被检察院讯问时,如实供述将该笔公款分给了国有单位职工,辩称其行为不是贪污C.丙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

后查明,系因分赃太少、得知举报有奖才投案D.丁因纠纷致程某轻伤后,报警说自己伤人了。

报警后见程某举拳冲过来,丁以暴力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5、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

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6、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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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刚刚过去,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相信各位考生都十分关心司法考试真题,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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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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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A.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C.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D.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2.相传,清朝大学士张英的族人与邻人争宅基,两家因之成讼。

族人驰书求助,张英却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族人大惭,遂后移宅基三尺。

邻人见状亦将宅基后移三尺,两家重归于好。

根据上述故事,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在法治国家,道德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部行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依赖于道德B.以德治国应大力弘扬“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美德,不应借诉讼对利益斤斤计较C.道德能够令人知廉耻、懂礼让、有底线,良好的道德氛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D.通过立法将“礼让为先”、“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道德义务全部转化为法律义务,有助于发挥道德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3.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C.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A.甲省推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作为省政府决策的法定程序B.乙市聘请当地知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C.丙区因发改局长立下“军令状”保证某重大项目不出问题,遂直接批准项目上马D.丁县教育局网上征求对学区调整、学校撤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意见5.某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在增加陪审员数量的基础上建立“陪审员库”,随机抽选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应避免陪审员选任的过度“精英化”B.若少数陪审员成为常驻法院的“专审员”,将影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C.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司法养成守法习惯D.陪审员的大众思维和朴素观念能够弥补法官职业思维的局限性6.中国古代有“厌讼”传统,老百姓万不得已才打官司。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司法领域却出现了诉讼案件激增的现象。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相比古代而言,法律在现代社会中对保障人们的权利具有更重要的作用B.从理论上讲,当诉讼成本高于诉讼可能带来的收益时,更易形成“厌讼”的传统C.案件激增从一个侧面说明人民群众已逐渐树立起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D.在法治社会,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合法途径7.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杜绝“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

下列哪一做法无助于消除此现象?A.甲市将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承诺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依法及时处理B.乙区通过举办“群众吐槽会”建立群众利益沟通机制C.丙县通过地方戏等形式普及“即使有理也要守法”观念D.丁市律协要求律师不得代理群体性纠纷案件8.《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表达的是禁止性规则B.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C.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9.全兆公司利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便利,在搜索引擎讯集公司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上强行增加广告,被讯集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全兆公司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诚实信用原则一般不通过“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B.与法律规则相比,法律原则能最大限度实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和特殊性D.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10.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

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

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

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11.有法谚云:“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

关于该法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法官的判决根据总是滞后的B.法官只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故判案时一律选择适用旧法C.法律绝对禁止溯及既往D.即使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但“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12.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

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15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

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后被处斩。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可视为一种法的非正式渊源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C.“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D.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需要一个证成过程,从法治的角度看,官府的行为符合证成标准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效力低于《刑法》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C.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D.是学理解释14.王某参加战友金某婚礼期间,自愿帮忙接待客人。

婚礼后王某返程途中遭遇车祸,住院治疗花去费用1万元。

王某认为,参加婚礼并帮忙接待客人属帮工行为,遂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王某行为属由道德规范的情谊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可以调整所有社会关系B.法官审案应区分法与道德问题,但可进行价值判断C.道德规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D.一般而言,道德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15.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

《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

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长券为“质”,短券为“剂”B.“质”由买卖双方自制,“剂”由官府制作C.契约达成后,交“质人”专门管理D.买卖契约也可采用“傅别”形式16.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铸刑鼎”的举措17.元代人在《唐律疏议序》中说:“乘之(指唐律)则过,除之则不及,过与不及,其失均矣。

”表达了对唐律的敬畏之心。

下列关于唐律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促使法律统治“一准乎礼”,实现了礼律统一B.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立法技术高超,结构严谨C.是我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D.对古代亚洲及欧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其立法渊源18.南宋时,霍某病故,留下遗产值银9000两。

霍某妻子早亡,夫妻二人无子,只有一女霍甲,已嫁他乡。

为了延续霍某姓氏,霍某之叔霍乙立本族霍丙为霍某继子。

下列关于霍某遗产分配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霍甲9000两B.霍甲6000两,霍丙3000两C.霍甲、霍乙、霍丙各3000两D.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府19.1903年,清廷发布上谕:“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急应加意讲求,著派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定商律,作为则例。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钦定大清商律》为清朝第一部商律,由《商人通例》、《公司律》和《破产律》构成B.清廷制定商律,表明随着中国近代工商业发展,其传统工商政策从“重农抑商”转为“重商抑农”C.商事立法分为两阶段,先由新设立商部负责,后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D.《大清律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与《大清商律草案》同属清末修律成果20.关于《法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所体现的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满21岁为成年,到此年龄后,除结婚章中规定的例外,有能力为一切民事生活上的行为”——民事权利地位平等原则B.“所有权是对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私有财产权不可侵犯和部分有限原则C.“契约是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契约自由原则D.“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行为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任何人不仅对其行为所致的损害,而且对其过失或懈怠所致的损害负赔偿责任”——过失(错)责任原则21.综观世界各国成文宪法,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大部分。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世界各国宪法序言的长短大致相当B.我国宪法附则的效力具有特定性和临时性两大特点C.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基本原则一般规定在序言之中D.新中国前三部宪法的正文中均将国家机构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前22.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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