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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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奖宗旨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突出贡献。

第二条评奖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评出2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评出5项。

第四条评审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评奖标准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评奖标准(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虽优秀。

(二)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

(三)发明专利技术方案对解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的贡献程度较大,对本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革新、产品升级换代的贡献程度较大,对行业技术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四)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五)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外观设计专利评奖标准(一)专利权稳定,创新程度高,专利授权文本质虽优秀。

(二)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独特,在产品所属领域有突出的设计要点。

(三)表达良好的设计理念,具备产品质n安全可靠、人机性好、实用性强、绿色环保、引领未来健康生活方式、有文化内涵等特征。

(四)对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4.23•【文号】国知办函服字〔2024〕356号•【施行日期】2024.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4〕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为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大赛目标(一)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通过以赛促训、以赛促建,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竞技交流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员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规范化和标准化。

通过大赛形成规范、准确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成果,并发布推广,带动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从业人员提高信息分析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培养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队伍。

形成一套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培养的办赛模式,逐步建设形成涵盖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人才库,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四)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

通过以赛促用,有效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等公共服务产品,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利用率。

(五)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

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促进发挥知识产权数据战略性资源价值,营造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优良生态,高效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

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

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摘要:一、中国专利奖简介二、申报条件与评审标准三、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四、注意事项与建议正文: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中国专利奖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最高奖项,旨在表彰在技术创新、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专利奖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详细的申报指南。

一、中国专利奖简介中国专利奖分为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优秀奖四个等级,分别表彰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

自1989 年设立以来,中国专利奖已经成功举办了21 届,共有近6000 项创新成果获得了专利奖的荣誉。

二、申报条件与评审标准1.申报条件申报中国专利奖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报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2)申报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申报项目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等法律纠纷。

2.评审标准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创新程度:评估项目的技术难度、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评估项目的实用性、美观性以及与现有设计的差异;(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估项目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包括市场份额、销售额、利润等经济指标,以及社会影响、环境保护等非经济指标;(4)专利保护和管理:评估项目的专利保护措施、专利管理水平和专利维护情况。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1.申报流程中国专利奖申报流程分为预报名、正式报名和评审三个阶段。

(1)预报名:申报单位或个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预报名表格,填写后发送至预报名邮箱;(2)正式报名:预报名成功后,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报名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等;(3)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正式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奖项目名单。

2.材料要求申报中国专利奖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发明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项目的技术创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内容;(2)专利证书:提供申报项目的专利证书复印件;(3)专利说明书:提供申报项目的专利说明书全文;(4)其他材料: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还需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报告、检验报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11.20•【文号】国知人函〔2024〕176号•【施行日期】2024.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国知人函〔2024〕1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人事(职改)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地方上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属地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进行。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取得现职称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一)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三)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的。

二、申报条件(一)高级知识产权师1. 基本标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国知发管字〔2011〕48号

国知发管字〔2011〕4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国知发管字…2011‟48号关于评选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为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本届拟评出15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本届拟评出5项。

二、参评要求(一)参评条件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1.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2.专利权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4.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二)报送程序请各地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的评奖标准,择优向评审办公室推荐参评项目(建议先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专利项目进行筛选)。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推荐本专业领域内符合参评条件的发明专利项目参评。

由专利权人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经两名院士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直接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单位推荐函;书面申报书原件1套(附件2、附件3,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申报书及项目彩色照片的电子版(可发送邮件或刻录1张光盘);有关专利产品、模型、图片或者照片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3.02.17•【文号】•【施行日期】2013.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3]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为进一步深化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我局将开展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以下简称“试点县”),及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以下简称“示范县”)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县评定(一)申报范围未实施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且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县(区);或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期满且通过考核验收,成绩在70分以上的,且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县(区),均具备申报资格。

(二)申报程序、评定方式及申报材料1.申报程序。

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申报程序提出申报。

2.评定方式。

国家局对申报试点的县(区)进行集中评定。

2013年评定工作将于6月完成,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3.申报材料。

(1)省局推荐函;(2)申报县(区)人民政府向省局提出的申报函;(3)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基本工作状况表(见附件1);(4)试点工作方案;(5)《办法》第五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至少包括以下材料:机构及专职人员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县(区)关于机构、编制的批复,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知识产权工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财政局关于各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等。

已向国家局提交试点申请的县(区),需由县(区)知识产权局补充提交有关材料,经省局审核后向国家局提交推荐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6.07•【文号】国知办发管字〔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经局批准,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4年修订稿)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8年6月7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奖宗旨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第二条评奖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专利金奖20项、中国专利银奖6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15项。

第四条评审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评价指标及权重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一)专利质量(25%)。

历届中国专利奖获奖专利分析

历届中国专利奖获奖专利分析

第16卷 第6期2019年 6月中国发明与专利China Invention & PatentV ol.16 No.6Jun. 2019历届中国专利奖获奖专利分析王向红(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知识挖掘与服务实验室,北京100081)摘 要:本文对中国专利奖发展历程及奖项设置的变化情况进行简单回顾,对第一届至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获奖专利进行了多个维度的分析,包括各届数量分布、地域构成、专利权人类型构成、专利权人排名、专利有效性、专利运营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分析。

中国专利奖的评选从知识产权层面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丰硕成果。

关键词:中国专利奖获奖专利分析中图分类号: G306 文献标识码:A中国专利奖的评选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的。

中国专利奖的评奖宗旨是“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

”1自1989年开始到2018年,中国专利奖评选已经成功举办了二十届。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中国专利奖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不断提升,对中国科技进步、技术创新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总体来看,中国专利奖获奖专利呈现出如下特点。

1评奖办法与时俱进,奖项层次日益丰富,获奖专利数量逐步攀升从1989年第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开始到2018年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结束,累计5351件专利荣获中国专利奖殊荣。

获奖专利数量整体呈上升态势,特别是自2012年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开始,获奖专利数量每年以平均21.6%的幅度增长,并于2017年第十九届达到895件的峰值。

获奖专利数量的增长间接反映出中国专利事业的飞速发展。

我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1985年公开/公告的中国专利数量仅有500多件,随着中国专利事业的飞速发展,2018年全年公开/公告的中国专利数量已接近360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1.01.27•【文号】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申请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近年来,全系统深入开展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加强对专利申请相关支持政策的规范,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行为,对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当前仍存在一些地方对专利高质量发展要求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力、盲目追求数量指标的现象,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仍然存在,严重扰乱行政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妨碍企业创新、浪费公共资源、破坏专利制度。

为严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着力引导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能力相适应,科学设定各项工作指标,强化质量导向,切实发挥高质量发展指标引领作用。

进一步调整完善资助和奖励等政策,全面取消对专利申请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

清理规范专利申请秩序,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把握工作重点实施下列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以下简称该类申请)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从严打击、从严处置。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2.03.16•【文号】国知发运字〔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3.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制定《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3月16日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落实为要、质量优先,进一步做好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纲要》和《规划》为总抓手,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附件1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奖宗旨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和结构调整,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第二条评奖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

第三条申报条件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一、在评奖当年5月1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二、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优先申报和推荐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通过专利运用、保护维护和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鼓励报送曾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胜诉的项目,积极提出PCT国际申请、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项目。

第四条评奖标准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评奖标准:(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二)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于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外观设计专利评奖标准:(一)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具有较高水平。

(二)该外观设计专利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于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五条评审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和专业评审组,评审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专业评审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申报程序一、专利权人按照要求填写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的“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并按隶属关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示范创建市、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或机构主管专利工作的部门申报。

公文处理常见问题

公文处理常见问题
现批复如下: 同意×××,……。 此复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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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用文件不规范。 例句:
1.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知发管字〔2011〕48号《关于评选第十三 届专利奖的通知》的要求,……
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知发管字〔2011〕48号文印发的《关于 评选第十三届专利奖的通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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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写公文正文常见问题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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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文格式问题。 例:1.
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根据部局《关于做好×××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报送有关材 料,具体如下:
××××××××××。 ×××××××××××××。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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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
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部海事局《关于做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
大及其常委会,也可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 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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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 (1)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3)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 政府 3.文种的使用要求。 (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指示批准。就我局、局党组而言, 其使用以下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自治区党委,交通运输部党组,交通运 输部海事局党组;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广西海上搜救中心。
(七)提法不当。 例:
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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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广西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和自治区党委、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安全、保稳定、 强服务、重创新、快发展”的基本思路,以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为中心,着力抓好“四个年”活动,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 半,保持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基本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1.12.21•【文号】国知发管字[2011]160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1〕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为推动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城市〈城区〉”以下简称“城市”)评定工作,推动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评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集中评定”的原则开展。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的申报主体为:符合条件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城市、直辖市所辖的区。

第四条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分为试点、示范两个层级。

称号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

第五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考核验收。

通过试点工作考核验收的城市,在所在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完成至少一年的示范培育工作后(开展示范培育工作的城市需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示范培育工作方案,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可以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通过试点工作考核验收的城市,也可以申请开展新一期其他主题的试点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8号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1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协同共治、过惩相当、保护权益原则,着力推动信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第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负责协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信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协调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二)协调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三)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归集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予以共享及公示。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法规类别】专利综合规定奖惩【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13.10.29【实施日期】2013.10.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推动技术(设计)创新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等给予表彰。

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的规定,经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由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多策略的P2P连接建立方法”等20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金奖,“分体壁挂式房间空调器(K12010)”等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一种金属带材无毛刺分切加工装置及其加工方法”等336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分体落地式空调器室内机(WYR-KE)”等53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等8家单位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授予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等19家单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授予吴宏鑫等6位院士最佳推荐奖。

对荣获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全国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学习,弘扬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不断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贡献。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申报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申报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申报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3.02.16•【字号】•【施行日期】2013.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申报项目的通知(2013年2月16日)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申报项目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3]43号)要求,现将参评项目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的申报工作,将在听取专家意见基础上,统一推荐申报(凡已通过其它渠道推荐的项目,不得再向我厅推荐)。

二、报送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书、申报书附件目录、专利授权文本、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应用证明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2、有关专利产品的实物或模型、图片或照片等。

请将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于3月1日前报送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技术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中国发明奖申报书(外观设计)》、《中国外观设计奖重点申报领域》,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评选)查询下载。

联系人:汪涛电话:*************传真:*************邮箱:*************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709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佚名【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14(000)023【摘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中,我省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多策略的P2P连接建立方法”等4项发明专利、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的“分体壁挂式房间空调器(K12010)”一项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分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广东工业大学和广州日宝钢材制品有限公司的“一种金属带材无毛刺分切加工装置及其加工方法”等51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室内机(WYR-KE)”等16项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发明创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创新型广东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我省获得金奖的单位每项专利100万元的奖励,给予获得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每项专利50万元的奖励。

【总页数】8页(P40-4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1.1【相关文献】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15届残奥会获奖运动员及有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记功奖励的通报 [J],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我省获得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通报 [J],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单位的通报 [J],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省获得第十届中国专利奖单位的通报 [J],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嘉奖和第六届、第七届广东专利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专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知发规字[2001]第84号【失效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公告【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01.05.22【实施日期】2001.05.2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国知发规字[2001]第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专利试点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总公司专利管理机构,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下属各单位:现将《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二日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

知识或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和运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专利的重要性日益凸现。

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的竞争已成为国际间科技竞争和经济竞争的一个战略制高点。

拥有专利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力、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实行专利制度是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

专利制度不仅有助于建立公平、合理、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为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提升技术创新的起点和水平营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调动全社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加快技术创新成果产权化进程,而且有利于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挥后发优势和比较优势,实现技术上的跨越式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增强国际竞争力。

专利局公告(第十五号)——中国专利局上海分局开展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工作-专利局公告第15号

专利局公告(第十五号)——中国专利局上海分局开展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工作-专利局公告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五号)
(1986年7月10日)
中国专利局决定自1986年8月1日起中国专利局上海分局逐步开展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工作。上海分局的初审范围目前限于上海市申请人提交的部分或全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今后根据情况再逐步扩大。由上海分局进行初审的专利申请概由上海分局负责做出初步审查结论。
特此公告
——结束——
专利局公告(第十五号)——中国专利局上海分局开展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工作
制定机关
中986.08.01
文号
专利局公告第15号
主题类别
专利执法,专利申请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失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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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3.01.17
•【文号】
•【施行日期】2013.01.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工作导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于2013年度开展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本届拟评出2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本届拟评出5项。

二、推荐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推荐程序
请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根据通知要求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择优向评审办公室推荐参评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只推荐本专业领域内的发明专利项目参评。

每个项目需经两位院士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书。

(二)名额分配
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推荐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全国性行业协会至多推荐4项参评项目。

获得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的推荐单位可在第十五届分配名额的基础上择优增加1-2个推荐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至多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项目。

三、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2.重点申报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获国外专利授权的项目。

3.外观设计专利项目,重点申报家电、数码通讯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电工照明及家居用品、时尚休闲类产品、机械及工具类产品等领域(具体见附件2)的项目。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单位推荐函或院士推荐意见书(附件3);
2.参评项目材料(申报书原件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应用证明等其他材料)的纸件和电子件各1份;
3.有关专利产品的实物或模型、图片或照片等。

(二)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3月29日。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邮件或刻录成1张光盘后邮寄,有关要求见附件3。

请根据评奖标准筛选优质项目,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各推荐单位请于2月26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我局将根据推荐项目的获奖比例及获奖数量,评出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5至8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15至20名;对推荐本领域项目获中国专利金奖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颁发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等材料表格请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中国专利奖专题专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一)(二)
2.中国外观设计奖重点申报领域
3. 推荐函/推荐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3年1月17日附件1:
附件2:
中国外观设计奖重点申报领域
一、家电类
主要包括: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DVD播放器、音响、电风扇、吸尘器、油烟机、灶具、消毒柜、洗碗机、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烤箱、豆浆机、电磁炉、电饭锅、电压力锅、饮水机、电水壶、搅拌器、果蔬机等。

二、数码通讯产品及配件类
主要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特种计算机、数字音响、键盘、鼠标、相机、游戏机、摄像机、U盘、移动硬盘、MP3播放器、MP4播放器、学习机、电子书、平板电脑、名片录入机、数码相框、3G设备等。

三、交通工具类
主要包括:汽车、轮船、游艇、小型面包车、大型运输车辆、公共汽车、火车、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相关配件等。

四、电工照明及家居用品类
主要包括:灯饰及其配件、厨具、餐具、刀具、花瓶、室内装饰物、浴缸、洁具、水盆、水槽、水龙头、壁炉、家具等。

五、时尚休闲类
主要包括:眼镜、珠宝、手表、首饰、服装、箱包、鞋类、乐器、旅行配备等。

六、机械及工具类
主要包括:机床、医疗器械、日常小五金及配件、农业用具、建筑机械、信号设备和装置、计量仪器、检测试验用仪器等。

附件3:
推荐函/推荐意见书
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我单位/我本人经认真组织筛选审查,确认以下项目的申报信息及全部附件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完整,并符合有关要求,同意推荐。

具体确认并说明如下:
(1.请填写好“材料提交要求及确认表”。

2.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并写明专利名称、专利号。

3.每个项目的推荐理由。


(单位盖章或院士签名)
年月日院士推荐请同时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专业领域: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所在单位:
姓名:专业领域: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所在单位:
材料提交要求及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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