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企业商品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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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进销存流程及相关规定

为了明确货品的入库、配货、调拨、送货、验收、退货、盘点等的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货品进、销、存数据准确、及时、账实相符,现对货品进销存流程做如下规定:

一、进货环节

1、仓库入库

商品到库,由仓库保管员点收大件,确认包装完好,数量无误在货运单上签收并留存一联。大件入库后,清点无误后,按实际入库数据录入商品信息(包括商品代码、颜色、尺码、数量、吊牌价等),生成二联《商品进货单》,分别由仓库、财务各执一联,财务联于次日交财务品牌会计。

2、仓库退库

有各种原因需退货到总公司时,填写《退货审批单》交商品部与总公司衔接,等待总公司的退货指令到达后,根据《退货审批单》清点明细,装箱打包退出仓库并开具《商品退货单》,交由货运公司发运后将货运单附在仓库保管联上存档。《商品退货单》分别由仓库、财务各执一联,财务联于次日交财务品牌会计。

二、直营店配货环节

1、直营店配货

1)市区内直营店

仓库根据商品部开具的《配送通知单》或业务员填写的《补货通知单》配货,生成三联《商店配货单》(白红黄),制单人、发货人签名确认并由送货员签收出库并留存黄联(制单日期若与实际发货日期不一致,应注明实际发货日期),货品送到

直营店后店长或当班营业员须立即清点货品,确认无误后签收并留存红联备查,送货员须在次日(如遇休息顺延一日)将店铺签收的《商店配货单》白联交财务品牌会计,品牌会计收到白联当日内在ERP系统验收。

2)市区外直营店

仓库根据商品部开具的《配送通知单》或业务员填写的《补货通知单》配货,生成三联《商店配货单》,制单人、发货人签名确认后交由承运人托运,承运人清点货品件数并在《商店配货单》上签收出库,红联随货同行,仓库留存黄联,仓库于次日将财务联白联交财务品牌会计。货品到达直营店后店长或当班营业员须立即清点货品,确认无误后在ERP系统验收,若有差错应及时联系商品部。市区外商场专柜收到货后签收并于当日传真到仓库,仓库于收到传真件次日将《商店配货单》白联连同传真件一并交品牌会计,品牌会计于当日在ERP系统验收。

直营店收货时若发现货品数量与单据不一致,应立即告知送货员,并在签收时注明实收数量,若发现款、色、码与单据不一致,应立即与商品联系确认,并在签收时注明实收情况。

商品部发货差错的责任:每单罚款10元。

直营店未及时清点货品的责任:收到货品后当日未发现差错,事后才发现有差错的每单罚款10元,若当日发现差错的,该单商品部发货差错的罚款全部用于奖励直营店。

送货员和仓库未按时将《商店配货单》白联交财务品牌会计的责任:每单延迟1天罚款1元。

2、直营店退货

1)市区内直营店

直营店根据商品部发出的《退货通知单》或业务主管通知,开具手工两联《退货单》,直营店点清货品明细后交送货员签收(留存一联)退回仓库,仓库根据手工明细单清点无误验收入库,并生成《商店退货单》,验收人及制单人签名确认将手工单附于《商店退货单》白联后仓库留存,《商店退货单》红联交送货员转交直营店,仓库于次日将《商店退货单》黄联交财务品牌会计。

2)市区外直营店

直营店因各种原因需退货到仓库时,根据商品部发出的《退货通知单》或业务主管通知,开具手工两联《退货单》,直营店点清货品明细后交承运人签收(留存一联)退回仓库,仓库收到货品根据手工明细单清点无误验收入库,并生成《商店退货单》,验收人及制单人签名确认将手工单附于《商店退货单》白联后仓库留存,仓库于次日将《商店退货单》黄联交财务品牌会计。

若仓库发现直营店退回的货品与开具的手工《退货单》不一致,及时与店铺沟通,按实收货品生成《商店退货单》(备注差异),并将原手工单复印附黄联后交财务品牌会计。

手工单填写不准确的责任:每单罚款10元。

仓库未按时将《商店退货单》黄联交财务品牌会计的责任:每单延迟1天罚款1元。

3、直营店调拨

直营店间调拨由业务主管开具四联手工调拨单,调出直营店根据调拨单清点货品交送货员或业务员签收(或快递)并留存白联,货到调入直营店后由收货人清点无误后签收并留存兰联,另外两联由送货员于次日(遇休息顺延一日)交(或快递)业务主管签收后留存黄联,红联交商品部作为依据在ERP系统中做发出和验收,生成

《商品移仓单》(备注手工调拨单编号),

并在手工调拨单(备注《商品移仓单》编号)上签名确认后交财务品牌会计,财务在ERP系统做终审。

仓库未按时将《调拨单》财务联交财务品牌会计的责任:每单延迟1天罚款1元。

在直营店配货环节,送货员收货时必须清点货品数量,并对货品的安全负责,若出现货品短少按吊牌价七折赔偿。

三、批发销售环节

1、客户配货及补货

商品部根据客户订单及业务员填写的补货通知单发货,生成三联《批发销货单》,制单人、发货人签名确认交提货员(或承运人)签收出库,《批发销货单》红联随货同行。仓库留存黄联,《批发销货单》白联由仓库于次日交财务品牌会计。

2、客户退货

客户有各种原因需退货到仓库时,须填写《退货审批单》交由商品部主管审批后,将货品退回仓库,商品部根据《退货审批单》清点货品并生成三联《批发退货单》由制单人及收货人签字,红联交客户,白联留存,黄联于次日交财务品牌会计。

商品部发货差错的责任:每单罚款10元。

仓库未按时将《批发销货单》《批发退货单》财务联联交财务品牌会计的责任:每单延迟1天罚款1元。

四、直营店销售环节

直营店专卖店销售必须开具公司统一印制的三联《销售小票》,三联分别为店铺存根联(白联)、客户联(黄联)、财务联(红联)。各专卖店需领用《销售小票》统一

向财务部品牌会计(在OA提出)申请,品牌会计(在OA审核)同意后,由仓库随同货品一起发到各专卖店(并在OA确认已发),专卖店收到《销售小票》后在《商店配货单》签收(并在OA确认收到)。

店铺每月末将本月内已使用的《销售小票》财务联红联装订成册(作废必须三联齐备),交财务品牌会计审核(连同盘点表一起交,并在盘点表注明小票起止号,正常使用张数,销售额,作废张数)。品牌会计在《销售小票》领用登记簿登记领用和使用情况。专卖店销售的同时将《销售小票》的销售数据录入ERP系统;商场专柜每日须编制销售日报表,由分管业务员负责于2日内交商品部录入员(若用传真,原件在每月最末一日前交回),录入员收到销售日报表在业务员交接登记本上签收,并应于1日内录入完毕。

业务员延迟交销售日报表和录入员延迟录入的责任:每单延迟1天罚款5元。

五、盘点环节

每月最末一日各直营店、仓库必须盘点,并形成盘点表,盘点表分别列出款、色、码,反映进销存,盘点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随意改划,参与盘点的相关人员必须签字确认,直营店店长和商品部主管必须参与盘点并且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各专卖店盘点后应于三日内将盘点结果录入ERP系统并交到财务部,各商场专柜应于三日内(区外直营商场两日内寄出)将盘点表交商品部录入员,延迟一天罚款10元(分管业务主管负连带责任罚款10元),录入员应在5日内录入完毕并将盘点表交财务部,延迟一天罚款10元。

各直营店在发出盘点表后发现盘点有差错,在3日内可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复核,财务部派人到店铺实际复核后确认无误,盘点表所反映出的盘亏和串款可免于赔偿,但店铺仍需对盘点表的准确性负责,店员每人罚款10元,店长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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