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2015年1月―――2015年12月)
教学单位:
教研室:
教师姓名:
职称:
手机号码:
填表时间:
表1:本科生理论教学环节标准学时计算表
填表要求:1.按照2005年11月修订的《沈阳农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定额及计算暂行办法》填写本登记表。
2.主要授课对象中的“年级”按入学年后两位数标识,如11级、12级等。
3.与其他教师同上的理论课,注明合作教师姓名及其承担课时量。
表2: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标准学时计算表
2.涉及作业、论文、实验报告的工作量应据实填报,学校将组织抽查核实。
3.指导实习中“开课类型”栏,填写“校内”或“校外”。
4.“授课对象”栏,填写年级、专业、班级三项内容。
5.与其他教师同上的实验或实习,注明合作教师姓名及承担课时量。
表3:研究生教学环节标准学时计算表
表4:附属工作量标准学时计算表
表5:其它
填表要求:1.本部分按照附属工作量赋值说明填写,在赋值说明栏必须写清赋值依据。
2.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要写出被指导者姓名。
表6:工作量汇总及审核
注:1.教师授课工作量为课程学时数×课程头数的累加和。
2.教研室授课工作量最高限额=教研室人均授课工作量*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