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7号)制度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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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7

号)制度法规

《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7号)》是中国商务部颁布的一项制度法规。该办法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和管理出口加工区的加工贸易活动。

根据该办法,出口加工区是指为了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门用于加工贸易的区域。出口加工区通过提供便利条件和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企业在其中进行加工贸易活动。

该办法明确了出口加工区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和权力。商务部负责对出口加工区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加工贸易活动的开展,并审批、登记、备案相关事项。出口加工区管理机构则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物流服务等。

另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要求,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实力和技术能力才能进入出口加工区。一旦企业不再符合准入条件或者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资格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此外,该办法还明确了出口加工区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包括加工贸易方式、货物进出口手续、税收政策等。同时,为了保护加工贸易的公平竞争环境,办法还规定了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

综上所述,《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7号)》是中国商务部推出的一项制度法规,旨在规范和管理出口加工区的加工贸易活动,保护合法企业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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