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材料采购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零星材料采购合同

零星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向乙方购买零星材料,乙方已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对现场情况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及要求进行充分的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如下: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2条货物概况

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定数量单位(元) 合计

/ / 零星材料按我方实按我方实按双方核

际需求际需求定金额为

合同总金额:以甲方实际验收合同的数量为准计算

备注:1、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货物货物价款、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费、以及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

2、以上产品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上述单价为固定单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本合同价均不调整)。

4、单价的确认以甲方总经理审批并加盖公章价格为准。

第3条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修

3.1 乙方的供应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2 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符合设计规范及图纸要求。

3.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第4条质量保修

4.1 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保修期为贰年,从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4.2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服务。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提供相应的服务,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的,甲方或者工程业主可以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直接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外给予补偿。

第5条供货与验收

5.1 甲方提供根据工程进度及现场堆放情况提前1天通知乙方所需的数量,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的1天内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供货。若工程现场情况发生变更的,甲方可通知乙方变更供货计划,乙方对此表示同意,但甲方应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乙方。

5.2 工地内甲方指定地点的交货,装卸车及相应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和要求将货物堆码整齐,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卸车时产生的废料乙方负责立即自行运离工地。

5.3 乙方承担货物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交通管制产生的额外交通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费、以及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5.4 乙方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指定及两人负责与各区段劳务分包队伍指定的现场收料人员一人共同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未经上述验收人签字确认或缺少部分人员签字的,不得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甲方现场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并不等于免除乙方的质量担保责任,若乙方提供的产品最终检验为不合格产品的,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5.5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能达到第3条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在甲方拒绝收货后的24小时内需将货物撤离出现场,否则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并有权代乙方进行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6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6条对产品提出异议处理

6.1 在货物的验收中或在收到货物后的七天内,甲方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

规格、和外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更换合

格产品。

6.2 如产品在甲方验收后经第三方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24小

时内更换为合格产品,并承担不合格产品的检测费用。同时应立即将不

合格的产品运离现场,否则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并有权代乙方进行处理,

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使用后发现不合格的,按合同第9.3条约定处

理。

第7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7.1 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以月结方式,每月10日-20日,乙方凭双方

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到甲方财务处对账。次月甲方安排支付上月货款,乙

方逾期,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和付款。

7.2 支付方式:甲方在结算完毕且乙方提交所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足额发票后

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当期货款的80%,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收

到工程业主的相应结算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应付款的

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质量保修期终止后的15个工

作日内支付完毕。若乙方在收取上述货款时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暂不

支付。

7.3 乙方同意甲方以六个月的承兑汇票付款,若乙方需贴现的,贴息由甲方

按开票银行的实际贴息费率计算承担。

7.4 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货款均需通过该账户支付。如乙方变更

收款账户的,应提前15天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资金流失的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第8条产品包装

8.1 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用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