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
GJB9001程序文件——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5.3 《工艺纪律检查记录》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或误用。
当有要求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交付的整个过程,及产品的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技术部或模具部负责制定产品的标识方法。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
3.3质量控制部负责对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检验印章的控制。
3.4仓库负责对仓库内物料、铸件、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
4 工作程序
4.1 进货物料标识
4.1.1产品标识
物料进厂后,采购人员须在《采购确认表》中标明采购产品的批次号。
采购产品本身带有原厂家批次号的,使用其原来的批次号;采购产品无批次号的,由采购人员根据采购日期+顺序号作为批次号。
仓库管理员按照入库产品的种类及批次将其放置于规定的地点,按照要求进行合理摆放。
并对所有入库产品悬挂“物料标识卡”或“物料标签”注明物料名称、规格、数量、批次号等内容。
4.1.2检验状态标识
物料检验前,由仓库管理员负责在待检品前放置“待检品”标识牌或放入待检区内,检验后,合格的产品前放置“合格品”标识牌或放入合格品区内,不合。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
1.目的:对产品在形成全过程各阶段及其状态进行适当标识,以防止产品混用,保证需要时对产品实现可追溯性要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司所有产品实现全过程标识与可追溯管理。
3.职责:3.1 生产部:3.1.1 须确保半成品及成品制程中及储存时皆有明确标识,以利掌握制程品质状况。
3.1.2 确保各制程段之品质状况均能被连贯追溯直至前工段。
3.1.3 须确保每一作业人员皆能了解本文件之要求并确实遵循。
3.1.4 确保制程所发现之不合格品被正确标识,以防止误用。
3.1.5 协助异常追溯处理及调查。
3.1.6 执行追溯性数据管理表单的登录填写。
3.1.7 样品张贴样品标识3.2 品质部:3.2.1 确保制程中合格品、不合格品及疑虑品被有效标识、验证。
3.2.2 主导异常追溯处理及调查,以防止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线或出货。
3.3 仓库部:3.3.1 确保所有的原物料、产品(含半成品、成品)入库时皆有明确标识,必要时可利追溯。
3.3.2 须确保每位仓管人员,均能了解本文件之要求并确实遵循。
3.3.3 确保制程所发现之不合格品及多余物料退回仓库时有正确标识,以防止误用或擅用。
3.3.4 协助异常追溯处理及调查。
3.4 工程部:在设计时考虑产品可追溯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产品上标记模穴号、产品上喷码、镭雕公司代码、委外或外购产品在产品打供应商标识等。
4.定义:4.1批号:一个批号只能标识一天的产品,即当某一产品连续多天生产时,则要求每天的批号必须不同,以便于缩小后续追溯的范围。
4.2标识:分为产品的标识和检验状态的标识。
4.3追溯性:追踪产品在各阶段的制造过程和质量状况。
5.流程图:无6.作业说明:6.1 原则和要求:6.1.1物料/产品标识作业方式应依据生产状态及物料/产品状况予以适当标识。
标识之内容需提供足够信息以追溯物料/产品来源或制程条件,至少应包含。
A:物料标签标识:物料/产品名称,料号,规格,材质/型号,生产或入库日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订单号,数量等。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第B版文件编号:LMJ-QP-11受控状态:分发编号:生效日期:1.目的对产品以适当方式进行标识,以防止产品混淆。
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进行控制和追溯。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活动。
3.职责3.1物控部负责对购进物品进行标识,负责物控部中产品标识的维护。
3.2品管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标识有效性的监督。
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控制。
3.3生产部负责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负责保护标识在流转过程中的有效性。
4.作业程序4.1进料标识控制4.1.1物料进厂,采购部要求供应商在来料包装上应贴有物料标识。
4.1.2品管部按照《进料检验控制程序》对原材料、外购件进行检验及对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标识以相应的标签进行。
红色代表拒收,绿色代表合格,黄色代表特采,橙色代表紧急放行/让步接受。
4.1.3入库的物料,物控部应记入台帐,并按要求分门别类的摆放在有相应标识的位置。
标识以标签、标牌、划线的方式,表示库、区、架、位及物品的状态、规格、来源等。
4.2生产过程中流转物品的标识。
各生产部根据需要对流转物品标识其名称、型号/规格等内容。
4.3半成品、成品的标识4.3.1半成品由生产部用“半成品”标识卡进行标识。
4.3.2成品由生产部按客户要求包装好后放置在待检区通知品管部进行检验。
4.3.3品管部对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并以相应的印章标识检验后的产品状态。
4.3.4产品检验状态分为:待检、合格、不合格、已检验待处理。
4.3.5不合格分为返工、报废、紧急放行/让步接受。
4.3.6半成品、成品在生产过程以标牌、标鉴、卡片或区域划线方式明确标识。
4.4产品标识的管理4.4.1品管部监督做好各类标识,以防止不同类型、状态的物品混淆。
4.4.2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区域内各类标识的维护,如发现标识有损坏、遗失等情况,需报原标识部门或品管部进行处理。
4.5产品的可追溯性4.5.1外购件、外购材料的追溯范围是从进厂入库至被使用为止。
ISO9000认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编号:XT-02-8.5-00101、目的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现场进行标识以实现产品的生产过程可控,可追溯性防止混淆。
对监视和测量的状态进行标识,防止误用和产品可追溯性。
对生产现场的安全警示、环保的废弃物管理达到可控、有效。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全过程和全范围。
3、职责3.1生产技术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工作。
3.2生产技术部、供销部和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产品的标识管理。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产品标识方式。
供销部负责制定物料出标识。
3.4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规范《产品标识规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实施。
3.5 安环部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标识和环保标识的管理。
4、工作程序4.1库存原物料标识实施原物料由仓管员用物料出入结存卡进行标识.明确标识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并分类分区分层排列整齐摆放。
4.2生产运作过程中的产品分类标识实施:a)生产技术部按《产品标识规定》编制产品标识。
b)生产作业时依照规定核对相应标识、标签贴于产品上。
c)各工序在生产过程中及移转过程中必须要确保标识完好。
4.3产品追溯性的管理:4.5.1生产过程中要生产记录该产品生产流水批号、标识。
4.5.2 质检人员对过程产品全检进行记录,必须记录该产品的流水批号、标识。
4.5.3当客户或合同提出对产品要求进行追溯的时候,由质量部负责实施追溯,提报相关检验数据。
4.5.4当产品发生异常需要进行追溯查找原因时,由质量部、生产技术部负责实施追溯控制。
4.6 环境、安全标识由安环部管理、检查,现场相关部门负责维护。
5、引用文件5.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3《产品标识管理规定》6、记录无。
ISO9001-程序文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本程序对生产全过程进行适当的标识,防止产品混用,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的质量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或出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进货、生产及交付的各个过程、检验状态及顾客提供的产品的标识。
3.职责3.1运营部职责负责本程序文件的起草;负责本程序文件的审核;负责本程序文件日常执行的监督;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实施和控制。
3.2体系管理负责人职责负责本程序文件的批准;负责本程序文件日常执行的监督。
3.3仓库职责负责库存物资的标识。
3.4生产部职责负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4.定义无5.工作程序5.1标识方法a)分区;b)挂牌;c)仓库账、物、卡;d)产品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等。
5.2状态标识的分类5.2.1生产工序状态a)组装(组装中)——产品处于组装阶段;b)调试(调试中)——产品组装完成处于调试阶段;5.2.2检验和试验状态a)待检——产品尚未检验和试验;b)合格——产品通过检验和试验合格;c)不合格——产品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d)FAT中——客户发货前验收;e)整改中——产品有问题正在整改中。
5.3产品标识的实施5.3.1来料的标识来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入公司后,放于“待检区”,容器、外购大件类直接进入车间现场,由检验员检验。
供应商出具《送货单》,注明该物资的厂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货日期等。
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进货检验记录》上登记或在ERP系统中进行合格与否的审核,合格来料交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建帐登卡,帐卡应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日期。
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检验员开退货单,交采购人员,不合格物料由仓库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域,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3.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标识a)生产部根据《材料配置表》中的部件名称、型号、数量领料。
仓库管理人员和部门领料员按照《材料配置表》发料、领料。
b)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操作者按图纸、工艺要求等进行生产并悬挂“组装”或“组装中”标识牌,对每道工序装配结束后,由过程检验员实施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过程检验记录》表中,检验合格后,在《工序流转跟踪卡》中注明“合格”,再转到下一工序,检验不合格的由操作者返工后再进行复检,确认合格后方可转到下一工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公司对产品的标识进行控制,以防止产品混淆,误用。
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追溯。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及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
3职责3.1品质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与管理。
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
检验人员负责对采购产品的标识及标识移植。
3.2仓库、生产车间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和维护管理,负责产品的分区摆放。
4程序4.1产品标识的内容与方法4.1.1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研制阶段、关键件、重要件、例外(紧急)放行、产品状态、检验和试验状态、所处工序、质量状况、生产批次或编号、生产单位、生产者、检验者、制造日期、检验日期、保管期、产品处置、使用和防护、安全警示等。
4.1.2产品标识的方法可根据具体需要采用标签、铭牌、单据、记录、印章或其他标记等。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规范要求。
4.2采购产品的标识4.2.1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等。
采购产品进入公司后由采购人员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向品质部提出报检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仓库管理员按不同类型的采购产品分别进行标识库存。
4.2.2采购人员在购回物资时,对要求具有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应保持物资原有标识(如生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批次编号和日期、执行的标准、储存条件、保管期、合格证等)。
4.2.3顾客提供的物资由接收人员标明名称、规格、数量、合同号以及用其本身铭牌等来标识。
4.2.4检验员在进货检验中应确认和保持产品标识,对具有追溯性的原始记录,应归档保存或按规定进行标识移植和替代。
4.2.5检验合格入库后的产品,库管人员应按规定要求保持或实施产品标识。
4.2.6检验不合格的外协外购件由检验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域,做好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输出的控制控制程序》执行。
4.3生产过程的产品标识4.3.1对生产过程的产品(在制品、半成品),生产车间使用《工序流转卡》进行标识,填写生产部门、生产批次和日期、生产者、检验者、不合格处理结果等内容。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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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ISO9001 14001 二级文件 程序文件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便于在接收、生产、交付的各阶段识别产品、避免产生混乱以及在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下,对每批或每包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便于日后的追溯。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产品。
3职责3.1各部门负责自部门区域内的标识制作与管理。
3.2储运部库房、设备动力部库房、生产车间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及标识的维护,负责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分区摆放。
3.3品质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
3.4品质管理部负责确定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及实现方式。
4工作程序4.1标识有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其中检验状态分为四种:待检、HOLD、合格、不合格。
4.2标识4.2.1采购产品的标识a原材料进厂,储运部库管员按照供方及产品的类别区分放置,采用原材料原有标识、待检标识、分区的方式进行标识。
b库管员通知品质管理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原材料,由库管员张贴“合格品单”标识,采用标签、印章、记号的方式标明合格状态后办理入库手续。
c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原材料检验员与库管员第一时间一同将不合格物料单独码放在指定区域,并一同张贴“不合格品单”标识或“HOLD”标识。
d设备动力部库管员对购进的备品备件或外协件放在指定地方,经验收合格办理入库,并按区域分类摆放在货架上,用标签作出标识。
一旦摆在货架上,即表明该备品备件或外协件为合格品。
所有备品备件、外协件入库或者出库时应记录、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e标识张贴方式:产品及原材料码放的最外层正面及两侧。
4.2.2生产过程产品标识a生产过程中需要标识的产品主要有:半成品、废品、车间领用原材料。
b合格半成品采用“合格品单”标明其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内容,并用标识牌分区放置。
不合格半成品由质检员张贴“HOLD”单标明,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返工处理。
制程废品、印刷废品放置于各机台所设置具有标识的废品筐内,经收集后统一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域,并用“不合格品”单进行标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对原辅料及产品等进行标识,以区分不同的原料、产品,同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原辅料的入厂、产品生产到成品出厂销售过程。
3、职责3.1质量管理部是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部门,并负责通知责任单位对产品(或原料)检验状态进行标识,并定期组织产品追溯性测试。
3.2仓库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3.3仓库负责对原辅料及包装物进行必要的标识。
3.4仓库负责对成品进行必要的标识。
4、程序4.1 原材料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4.1.1原辅材料、包装物进厂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由库房管理人员按规定地点整齐堆放、架放和码放,并在入库单上进行标识、记录,记录应追溯到原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货来源。
4.1.2正常情况下,库房内原材料为检验合格品;特殊情况下,未经检验的进厂原材料,由库管员对该产品挂“待检验”牌,牌上注明“品名、供应商、到货时间、生产批号”,存放在待检区。
4.1.3未挂牌的原材料默认为合格品,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挂上“不合格”牌,牌上注明“品名、供应商、到货时间、生产批号、检验人”。
4.2生产过程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4.2.1 生产车间在生产前,根据生产部下达的《生产计划》按计划量填写“领料单”,领料单上应填写原辅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领用人。
4.2.2 生产时,从原辅料领用到成品包装,应填写相应的生产记录表,作为标识。
4.3 半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4.3.1对车间各生产工序半成品要分类堆放,保证一定的隔离,并在堆码(或材料箱)上挂规定的标牌(或贴上标签);并标明产品名称、检验状态等。
4.3.2对于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次品和潜在不安全品,应醒目标识:规格、不合格情况、时间及处理意见等内容。
不合格品按《潜在不安全品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4.3.3 半成品标识如发生损坏或模糊不清,应根据记录重新更换和恢复原标识,对于未挂牌的半成品默认为合格。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明确自生产至交付所有阶段中产品的标识以表明生产过程产品的实际状态和达到可追溯性的目的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仅适用于自生产至产品交付所有阶段对产品进行标识。
3职责3.1生产车间、仓管员对所属区域内的产品进行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3.2质检部门负责对各自检验的产品进行标识。
4程序4.1标识4.1.1产品流转/存放标识4.1.1.1物料进厂,原料仓库仓管员应检查物料的外包装标记。
对于未有标记或标记不清的物品应挂以标识或贴上标签,对于物料本身的外包装标记已明确,可利用其标记进行识别,也可予以标识。
原物料应分类堆放。
4.1.1.2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或暂歇期间的在制品,生产车间应对每堆物资放置标签,并注明其目前的工作状态并分类堆放,产品加工过程采用《自制件随工流转卡》进行标识。
4.1.1.3加工完成的成品可根据客户要求在其外包装上按客户要求进行标记。
客户没有要求的,在存放期间应放置相应的识别标识。
4.1.1.4对加工过程中的关键件除采用《自制件随工流转卡》进行标识外,还要有《关键件检验记录》记录检验结果,做到质量可追溯性,对焊接、总装、涂装有《焊接检验指导书及记录》《总装配检验指导书及记录》《涂装检验指导书及记录》进行可追溯记录。
4.1.1.5所有流转/存放的标识除类别标牌外,应清楚说明标识的内容。
4.1.2检验/试验状态标识4.1.2.1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分待检及不良品字样的牌子/标签,并分区堆放。
正常合格品使用产品流转单/标识牌/标签,并在上签名/盖章,不另作检验/试验合格状态标识。
4.1.2.2物料进厂,仓管员应通知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负责放置“待检”牌,经检验部门检验/验证合格,检验人员在进仓单据上签名并取摘“待检”牌,仓库方可入库。
4.1.2.3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应放置在标有红色不良警示字样的容器内。
4.1.2.4无论是材料还是半成品、成品,对于检验不合格,需放置红色不合格字样的标签/标牌或不合格标记或存放在标有红色不良警示字样的区域内。
(ISO9001程序文件16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6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更改记录1.目的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当有规定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及产品追溯的控制。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厂区域内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检验状态产品的分区摆放及所有标识的维护按规定进行;4.程序4.1产品标识的方法:本公司一般采用产品标签、产品包装、质量记录、区域划分、色标或专用容器等方式进行产品及其检验状态的标识;4.2进货物料标识4.2.1物料进公司,需将其放置于待检区,或悬挂待检标识,对于本身未做产品标识或标识不清而又不易识别的物料可以产品标签进行标识,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4.2.2质量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并记录检验结果,确定合格后更换为合格标识或由仓库转入合格品区;4.2.3对于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悬挂不合格标识或转入不合格品区,具体按《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执行;4.3生产过程中的标识4.3.1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半成品,车间可使用产品标签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等,其各个工序的检验状态可以区域划分、专用器具、产品包装、标牌或相应的质量记录等方式进行标识;4.3.2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可以悬挂不合格标识、使用专用器具、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或以相应的质量记录等方式进行标识,并按《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处理;4.4成品标识4.4.1加工完成或各种原因退回的成品,由车间和仓库以产品标签等形式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如包装上已有注明且可识别的可不再标识,检验状态以区域,或悬挂待检标牌,或使用专用器具,或以相应的质量记录等方式进行标识;4.4.2确定不合格的产品,以摆放区域不同,或不合格标牌,或专用器具,或以相应的质量记录等方式进行标识,并按《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处理。
4.5产品追溯4.5.1生产部根据顾客、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产品的安全性能等因素并考虑本公司自身的追溯要求,必要时确定产品追溯的办法及清单,明确追溯的具体内容,如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生产过程、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等,以及追溯的办法,如涉及的部门、记录、唯一性标识,及其它相关事项等;。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采用规定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在实现过程中产品及其质量状态的混淆,造成误用,以确保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满足法规与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或委托生产的原辅料、中间品、成品、产品检验状态、设备状态、区域、纯化水、注射用水管路等状态标识以及质量可追溯性范围的管理。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库房区域的标识,生产过程中生产区域的标识;负责设备状态标识的管理;负责物料、暂存的中间品、成品的标识。
3.2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留样的标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下道工序,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
4.程序4.1产品标识:原辅料、中间品、成品以编号/批号及生产日期作为唯一性标识,编号/批号一经确定不得更该,以实现其可追溯;标识应明显、牢固、唯一,便于区分和识别,能够防止混用,能够区别当前的生产过程、检验状态,以及能够实现追溯;顾客有特殊要求的标识,具体执行其《生产操作规程》;由质量部编制,规定原辅料、中间品和成品的批号表示方法。
4.1.1原材料批号示例:AB-A-001-211101 表示:2021 年 11 月 01 日到货顾客 A 类 001 产品编码所需的原材料。
4.1.2中间品批号示例:AB-Z-001-211101 表示:计划 2021 年 11 月 01 日计划生产 001 产品的中间品。
4.1.3成品批号示例:AB-001-211101 表示:2021年11月01日计划生产的一批成品4.2区域标识4.2.1区域划分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为绿色、待检区为黄色、退货/召回区为黄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4.2.2常温库库房划分合格区、待检区、退货/召回区、不合格区。
退货区、召回区可在有相应产品时悬挂标识。
4.2.3冷库库房划分合格区、待检区、退货/召回区、不合格区。
退货区、召回区可在有相应产品时悬挂标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
1.目的确立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有清楚的识别及产品追溯的方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
3.职责3.1仓库负责对原材料及成品进行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线的物料、半成品、成品之标识管理。
3.3品质部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检验,并作标识。
4.定义无5.程序5.1仓库物料之标识5.1.1零件物料所有零件收货时都需有适当的塑料袋包装或其它容器盛载,无论用何种方法储存,都需要有适当的标识,例如:物料内容或零件编号等。
5.1.2化学物料所有化学物料收货时都需有适当的容器盛载,同时需要有适当的标识,例如:物料内容、零件编号等,若有需要时应写上保存期限。
5.2 半成品或成品之标识5.2.1所有半成品都需要有适当的容器盛载,例如:盘子、货架、塑料箱/桶等,无论用何种方法储存,都需要有适当的半成品编号标识。
5.2.2 半成品的编号方式,以机型名称加完成到该工序之工序号进行标识.5.2.3 所有成品都应有有关成品编号标识。
5.3不良品之标识5.3.1不良品需要隔离存放,及以适当的标记标识,品质部需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不良物料。
5.3.2 不良品之标记需包括以下数据:-不良内容;-不良原因;-不良数量等。
5.4产品追溯5.4.1产品之追溯,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可以使用客户要求规格或品质部制定采用适当之编号、批号写在其外包装箱上或附在外包装箱上/盛载器之标贴上。
5.4.2当发现其中有一批物料存在问题后,可凭供货商的送货单编号/收货日期在系统找出其相关lot no,而利用这lot no可在系统中找出余料在厂内的分布情况及用于哪批出货的成品。
5.4.3当客户发现某成品中某一部品存有问题,需就这批部品作物料追踪,可透过客户提供的发票号、送货日期在系统中找出其相关工单号码,再找出有问题部品的lot no.利用这lot no在系统中找出余料在厂内的分布情况及成品出货情况。
5.5.生产部对所有汽车产品的内部、顾客及法规可追溯性要求进行分析,包括根据风险等级或失效对员工、顾客的严重程度,制定《可追溯性计划》包含:按产品、过程和制造位置明确适当的可追溯系统、过程和方法,能够识别不合格品和/或可疑产品、使能够隔离不合格品和/或可疑产品、确保能够满足顾客要求和/或法规对响应时间的要求、确保保留了形成文件的信息,保留的形式(电子、硬拷贝、档案)使能够满足响应时间要求,确保各单个产品的序列化标识,如顾客或监管标准有所规定,确保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被扩展应用至外部提供的具有安全/监管特性的产品. 生产部每月进行可追溯性检查填写《可追溯性实施检查记录》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使产品实现过程中,识别产品及其监视和测量状态,防止过程输出或其监视测量状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追溯,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形成全过程的标识及产品检验状态标识。
3 职责3.1采购部负责采购物资入库时的产品标识;3.2物管部负责库存物资的标识及仓库中所有标识的管理与维护;3.3品质部负责进货物资、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检验和状态标识;以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4技术部负责确定需追溯的产品、追溯的范围、标识及记录的方式;3.5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的保护和保持,以及产品状态标识;3.6营销中心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产品标识。
4 工作程序4.1产品标识的方式4.1.1产品标识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标签、铭牌、单据、记录或其他标记等。
公司规定销售的所有产品以最终产品的标识加上“合格证”作为出公司产品的标识;4.1.2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4.1.3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材质、供应商、进厂时间、数量等。
4.2检验状态的分类检验人员按《检验控制程序》检验后,对产品作出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待检验、合格、不合格、待处理、返修、报废六种。
4.3 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4.3.1采购人员在物资到厂时,应保持物资原有的标识(如标签、铭牌、包装上的名称、型号规格等),对要求具有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还必须随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来作为该产品的标识,不需要进行再标识。
对标识不清的产品,采购员应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4.3.2检验员在进货物资检验中应确认和保持产品标识,在检验过程中做好产品标识转移工作。
4.3.3检验合格入库后的产品,物管员应按如下要求保持或实施产品标识:a)原材料用其本身所带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标签来标识。
带有标明品名等的外包装的物资,以其外包装上品名、型号、规格等及原有的产品标签或合格证来标识;b)物资入库后,由库房人员用堆放区域、货位、标签等来标识。
制造业ISO9001体系文件009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B2版)(附表单)
1.0 目的有效管理车辆生产过程和车辆生产后的可追溯性,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根据问题车辆的追溯性标识及相关系统追溯性信息等,锁定该车辆生产过程制造及零部件相关信息,进行问题的有效追溯。
2.0 适用范围本程序用于车辆VIN码生成至车辆合格入库整个生产流程。
3.0 术语和定义3.1 标识在产品或其包装物及场所使用的图形、文字、颜色等表示其特性或某些要求的记号。
标识分为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其中:产品标识是指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图号、生产批次号、生产厂家等的统称;状态标识是指产品合格与否的标志。
3.2 永久性标识不随产品的使用时间或所处场所的变化而丢失或损坏的标识。
3.3可追溯性根据标识追踪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
3.4 生产批次号在一定的工艺条件下、用相同的工艺方法和同一批原材料加工的产品批次序号。
4.0 引用文件《CQC-C11-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5.0职责5.1 质量管理部5.1.1 质量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5.1.2 负责各车型《零部件追溯清单》的发放、归档。
5.1.3 负责SOP后车型《零部件追溯清单》更新建议的收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议讨论、商定更新零部件信息,并发布结果。
5.1.4 负责过程质量问题的提出、返修、复查的信息录入系统。
5.1.5 负责追溯系统运行期间发生问题上报及协调处理。
5.2项目组5.2.1 负责各车型《零部件追溯清单》的编制、修订等。
5.3供应商质量部5.3.1 负责供应商代码的编制,并提供给信息技术部。
5.3.2 负责根据检验标准对到货零部件条码进行规则性检验。
5.3.3 负责追溯零部件系统中二级追溯要求的落实建立。
5.3.4 负责将供应商零部件追溯的审核纳入PPAP的签批。
5.4研发系统5.4.1 根据《零部件追溯清单》在工程图样上注明二维码的编码规则和粘贴位置。
5.4.2 在OTS认可中增加精确追溯二维条码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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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前言
本程序是按照《轨道交通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TS22163:2017)要求基础上建立的,本程序规定了对管理体系中有关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且在工作流程图中得以体现。
本程序文件由质量课提出,归口生产课。
文件修订记录
1. 目的
为了防止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不合格品的混用,明确产品在各阶段的识别和状态,以便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的于公司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贮存、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的标识与追溯管理。
3. 引用标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TS22163:2017 《轨道交通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 定义
标识:以指定的方式提供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记。
可追溯性:通过有记录的标识,对某个物品或某项活动的历史情况、应用情况及所处的位置或阶段进行追溯的能力。
5. 职责权限
生产课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归口管理,负责产品在生产过程各阶段进行适当的标识和维护,配合质量课对质量问题的追溯和分析。
采购课负责对库存物资进行适当的标识和维护。
质量课负责产品检验和试验的状态标识,主导追溯分析。
技术课负责确定产品标识/标记的形式(应使用设备可读的代码、印记或标签,当顾客或法律法规有规定时则按其规定实施。
),负责可追溯性产品及其追溯范围的界定。
6. 标识控制程序
7.附加说明
对最终产品的质量起关键或重大作用的零部件的制造过程及其所用的关键原材料应具有可追溯性,其中,列入配置管理的零部件必须具有可追溯性。
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产品视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本公司产品有追溯性要求时(包括内部和外部需要),由质量课主导进行追溯分析。
客户抱怨质量事件发生时,依据客户提供的外包装标识及产品标识内容(型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等),即可追溯到《成品检验记录》、《工序流转卡》、生产记录、设备保养记录、《领料单》、《入库单》、《来料检验记录》等相关质量和生产记录资料,为寻找质量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如何开展有效预防措施提供了证据和指引。
在合同、法律和法规标准或配置管理对可追溯性有要求时,应至少确保可追溯至质保期结束。
8. 相关文件
8.1《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XXXXX
8.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XXXXX
9.相关记录
9.1《报检单》 XXXXX
9.2《领料单》 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