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尔顿酒店标准客房设计及建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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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门锁在客人用过后必须重新设定。
6. 门锁必须使用经过编码的钥匙卡供每位客人使用。
7. 门锁必须具有总钥匙和应急总钥匙功能。
8. 总钥匙和应急钥匙级别必须可针对酒店员工重新设定。
9. 门锁必须有审计/查询功能。
10. 门锁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池供电和门锁状态指示灯。
11. 厂家必须为门锁系统提供至少一年的保修期。
1.3.7 天花板采用的高档纹理饰面材料(如喷涂的 Aristex)必须经酒店集团批准。不得有暴露的木 板接合部。
1.3.8 吊顶天花板/饰面必须采用石膏板,涂刷的饰面应光滑平坦。不得采用蛋壳漆、哑光和光泽涂 刷饰面。
1.3.9 客房区域的任何部分都不得采用隔音砖天花板。
1.3.10 不得采用乙烯砖或乙烯塑料地板材料。
1.1.9 所有套房都必须设有一个封闭的服装吊挂空间,尺寸至少为总宽 760 毫米宽、总进深 600 毫 米,并且可以容纳一个便携式手提箱架、一个用于放置熨斗、熨衣板的挂架以及一个保险箱。 必须提供 5 个男士衣架、5 个女士衣架,衣架应采用胡桃木制作,天然木质饰面。不得使用防 盗衣架。建议为行政楼层和套房提供两(2)个包布衣架,并应为礼服额外提供两(2)个衣架。当 地市场可能会要求有更多的用品。
高至少为 0.6 米,床头板底部比床垫上表面至少低 5 厘米—通常高出地板完成面 0.5 米。 床头板通过楔子安装。
e. 在双床房或双床大床房,床间间距至少应比床头柜宽度多出 15 厘米。通常,床头柜宽度为 660 毫米,建议每侧留出 70 毫米的间隙,以便为床上用品提供充分的空间。
f. 无障碍客房的配置、数量以及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布局必须严格《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 (ADA)和附录 A 的要求。
1.2.16 客房窗必须至少符合 ASTM E330 标准(最大空气渗透率为每分钟 0.06 立方英尺)和 ASTM E331 标准(在压差为 6.5 psf 时不得有渗透),隔声等级为 35,在许用风载荷为每平方英尺 105pds 时渗透率为 0.63,或达到用于美国以外的酒店/项目 ISO 同等标准。每间客房的窗户 面积至少应为房间面积的 10%。建议客房窗带有可供客人操纵的嵌板,以便通风。供客人操 纵的嵌板其净开口应限制在 10 厘米,或按当地规定的允许值。在极端气候或需特殊隔音(如 机场)情况下,推荐采用固定窗。
1.2.15 玻璃移门需安装经酒店集团批准的辅助锁固设备,并以贴纸说明其用法。经酒店集团批准,配 有一体式两点锁系统的高质量移门可不需要副锁。不得使用门链。通往阳台或者露台的玻璃移 门必须在玻璃板内侧中央地板完成面标高 1.2 米-1.5 米处贴有一份安全提示标识,以告知客人 使用锁固装置并且不要将小孩独自留在阳台上。对于国际酒店,还应在地板完成面标高 610 毫米—910 毫米处额外提供标识。
1.1.3 标准的双床/大床房(对于新建酒店)尺寸必须为 4.4 米宽 x 8.5 米长(净内部尺寸),这包 括卫生间和门厅入口过道。睡眠区尺寸必须为 4.4 米宽 x 6.0 米长。
1.1.4 根据具体分析,连通房至少应占客房的 10%。
1.1.5 禁止吸烟房间的数量必须至少占到客房总数的 50%。
1.3.4 如果客房采用涂层墙壁饰面,且为乙烯墙壁涂层或者光滑丙烯酸墙壁饰面,则壁橱墙壁饰面应 采用乙烯墙壁涂层。颜色与客房相协调。木制壁橱可采用塑料层压板内饰面,以便与外部相协 调。
1.3.5 所有客房应提供顶冠饰条。
1.3.6 所有客房窗均应采用窗帘板;所有行政楼层房间应采用顶冠饰条和木质窗帘板。窗帘板应采用 木质结构,着色与橱柜协调,至少 25 厘米高,根据空间情况从墙到墙或处在下垂的布绒之间。
1.2.3 所有客房门框都必须在金属框上包覆木质门套。
1.2.4 所有用于吊挂衣物的壁橱和/或橱柜应设门。建议采用着色饰面木质门,也可为油漆饰面。不 得采用镜式、双折、移门和织物式折叠(像手风琴般折叠)门。
1.2.5 所有的门都应配有安装于墙壁的制门器。
1.2.6 所有客房入口门必须至少安装一个认可的钥匙卡入口电子锁,配有酒店/汽车旅馆用拉手,并 符合以下要求:
1.2.7
辅助锁具应选用 Ives 生产的带边缘护板的―door guard‖482 型、Door & Hardware Systems 生产的―Secur-A-Latc‖‖或经批准的同等类型产品,用于所有客房入口门和连通门。锁具安装 在地板完成面标高 1.2m 处。不得采用链锁。
1.2.8
客房入口门必须装有由 Door and Hardware Systems 公司生产的―Cush-N-Seal‖声音隔离 器、―Cap Sweep‖门扫(配有一个用于补风的"AMU‖选件)或经批准的 Pemko 的同等产品。 建议采用―Secur-A-Seal‖自动门底边以降低来自走廊的声光渗透。
f. 安装在转台/墙壁(不推荐)上的 32 英寸(0.8 米)遥控高清液晶电视 g. 安乐椅 h. 脚凳 i. 茶几 j. 落地灯 k. 人类工程学写字椅 l. 饮品柜,配有台下冰箱迷你吧(对于美国酒店,迷你吧可选;对于国际酒店,迷你吧必需)。 m. 奎茨那特(Cuisinart)双杯单酿咖啡机 n. 艺术品 o. 带框镜 p. 带框全身镜 q. 两(2)部单线电话,带语音信箱和数据端口 r. 钟控收音机 s. 放在衣柜内的熨斗和熨衣板 t. 放在衣柜内的便携行李架 u. 房间内保险箱 v. 装在包里的吹风机(放在壁橱内 – 国际酒店) 1.4.3 床头板: a. 所有的床都必须配有床头板。 b. 在所有标准间内,床与卫生间隔墙的间隙至少应为 0.3 米,以方便客房服务。 c. 床头板不应有支腿,以免在翻新时妨碍插座。 d. 应使用壁装无支腿床头板。床头板必须与床垫宽度一致,总高度不低于 0.66 米。床头板净
1.3.11 经酒店集团批准,可考虑在客房使用装饰性硬表面地面。木质地板必须为丙烯酸浸润或者高压 层压板。
1.4 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
1.4.1 标准的双床房或双床大床房应设有:
a. 两张双人床或大号双人床
b. 两个床头板
c. 一个床头柜,带两盏台灯
d. 带台灯的写字台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 梳妆台 f. 安装在转台/墙壁(不推荐)上的 32 英寸(0.8 米)遥控高清液晶电视 g. 安乐椅 h. 茶几 i. 落地灯 j. 人类工程学写字椅 k. 饮品柜,配有台下冰箱迷你吧(对于美国酒店,迷你吧可选;对于国际酒店,迷你吧必需)。 l. 奎茨那特(Cuisinart)双杯单酿咖啡机 m. 艺术品 n. 带框镜 o. 带框全身镜 p. 两(2)部单线电话,带语音信箱和数据端口 q. 钟控收音机 r. 放在衣柜内的熨斗和熨衣板 s. 放在衣柜内的便携行李架 t. 房间内保险箱 u. 装在包里的吹风机(放在壁橱内 – 国际酒店) 1.4.2 标准的大床房应设有: a. 特大号双人床 b. 床头板 c. 两个带台灯的床头柜 d. 带台灯的写字台 e. 梳妆台
1.1.6 可吸烟房间的数量必须至少占到客房总数的 1%。
1.1.7
隔墙必须采用额定值至少为一小时的耐火结构,且隔声等级为 52 或更高,或达到当地对应于 国际标准的同等要求。槽墙的隔声等级必须为 50 或更高。同一客房内的卫生间隔墙的隔声等 级必须为 45 或更高。
1.1.8 客房天花板高度至少为 2.7 米。客房入口、卫生间等处吊顶的天花板净高至少为 2.2 米。
标准客房设计及建造标准
(参考国际酒店管理集团相关资料编写)
目录: 1. 标准客房 2. 客房卫生间 3. 无障碍客房 4. 行政楼层客房
供参考
1 标准客房
1.1 总则
1.1.1 客房是指由睡眠区及整个卫生间组成的单个客房单元。
1.1.2 标准的大床房和双床房(对于新建酒店)尺寸必须为 4.4 米宽 x 7.9 米长(净内部尺寸),这 包括卫生间和门厅入口过道。睡眠区尺寸必须为 4.4 米宽 x 5.5 米长。
墙面 - 乙烯墙面涂层或涂料,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天花板 - 涂刷 – 光滑 / 平坦顶冠饰条
1.3.3
客房的墙壁饰面必须至少为 I 型(Type I)、15-25 盎司(建议采用 19-22 盎司)的乙烯墙壁涂 层。可考虑并建议在特定燥热位置、高湿度环境下使用质量等同于 PermaTone、Plexture 或 者 Permitex 的喷涂丙烯酸墙面纹理涂料。在高湿度气候区,外墙不得采用乙烯墙面涂层。不 得采用涂刷、喷涂的干饰面内墙和土墙。
12. 要打开碰簧销,从门内只能通过把手,从门外只能通过客人的钥匙卡。
13. 锁栓由门内的旋钮操纵。
14. 当锁栓锁定后,除应急钥匙外的所有钥匙都无法打开。
15. 应急钥匙还可当作闭锁钥匙使用。
16. 当锁栓处于锁定位置时,转动门内的把手必须能同时收回碰簧销和锁栓。
17. 请参照酒店客房材料手册相关五金件部分,所有五金件的饰面必须与整体装修效果相协 调。
1.2.9 所有的连通门都应安装一个门闩,室内一侧为操纵把手,相反的一侧为直板,拇指旋转锁栓或 钥匙锁的行程为 2.54 厘米,并带有上述的安全栓―door guard‖、声音隔离器和门扫。
1.2.10 为入口门和连通门提供花岗石门槛。门槛与门框等宽。
1.2.11 入口门必须采用焊接金属框架,耐火等级为 20 分钟,安装正确且牢靠。门框在垂直方向的中 点进行加固,或者在门框上使用门锁保护装置。门框边缘不得有扣合装置。
1.2.21 窗台必须用石材或花岗石覆盖。
1.3 饰面
1.3.1 客房入口:
地面 - 装饰性硬表面
墙踢脚 - 木质 / 合成木制品基 / 护墙板
墙面 - 乙烯墙面涂层 / 涂料,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天花板 - 涂刷 – 光滑 / 平坦顶冠饰条
1.3.2 客房:
地面 - 地毯/木地板
墙踢脚 - 木质 / 合成木制品基 / 护墙板
1.2.17 客房窗必须隔离,当处于机场地区或其他高噪声环境时隔声等级应为 45。窗框必须为铝合金。 在 ASHRAE 设计温度低于 0 C 的地区,窗框必须能隔热。
1.2.18 可打开的窗子必须设计成可从客房内进行清洁。
1.2.19 移门窗上的锁具应不能被儿童打开。
1.2.20 对于可在一层或其他区域可打开的窗子,如果易于从外部进入,则必须采用经批准的辅助锁固 装置并粘贴其用法说明。
1.2 门、窗和五金件
1.2.1 客房入口门尺寸至少应为 0.9 米 x 2.0 米,耐火等级至少为 20 分钟。房门必须采用实心木贴 面(适于涂刷)、层压板或更佳材料。推荐采用装饰拼花板门。房门必须配备(适当类型)液 压闭门器。
1.2.2 所有客房入口门都应安装抗干扰 180°单向猫眼。猫眼安装在地板完成面标高 1.5 米处。有关 无障碍要求请参见附录 A。
1.1.10 在衣柜内部地板完成面标高 1.6 米处提供一个抛光饰面、镀铬挂衣杆,在地板完成面标高 1.7 米处安装一个进深为 0.4 米的硬木层架。在三层衣柜墙上安装 2.5 厘米 x 10 厘米的木架楔块, 为衣柜架提供可靠的支撑。建议采用由镀铬杆架制成的预制托架。无障碍客房要求的无障碍衣 杆高度请参见附录 A。
1.2.12 外部走廊门道采用规格为 16 号的全焊接框架,其他位置采用规格为 18 号的全焊接框架.
1.2.13 构架墙和非砌筑墙应在门框可能遭受―攻击‖的一侧进行加固,以防安全控制装置被撬或扭曲。
1.2.14 玻璃移门的隔声等级至少为 STC 30,可起到隔离作用以便气候控制,符合风载荷 60pd psf 的要求,在 7.5psf 时无水渗透,在 6.24psf.的压差下渗透率小于 0.01 CFM/SF。
1. 锁具必须为门框榫眼式,带集尘盒,一级,符合 ANSI 156.13 标准 1000 系列或者用于美 国以外酒店/项目的 ISO 同等标准。
2. 饰面和使用必须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要求/当地的无障碍规定。
3. 门锁必须配有淬火钢锁栓,行程至少为 2.54 厘米。
4. 碰簧销必须是门闩式,带有双片抗磨装置,最小行程为 1.9 厘米。
1.4.4 床头柜
a. 所有设一张床的客房都应配备 侧板的床头柜。
6. 门锁必须使用经过编码的钥匙卡供每位客人使用。
7. 门锁必须具有总钥匙和应急总钥匙功能。
8. 总钥匙和应急钥匙级别必须可针对酒店员工重新设定。
9. 门锁必须有审计/查询功能。
10. 门锁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池供电和门锁状态指示灯。
11. 厂家必须为门锁系统提供至少一年的保修期。
1.3.7 天花板采用的高档纹理饰面材料(如喷涂的 Aristex)必须经酒店集团批准。不得有暴露的木 板接合部。
1.3.8 吊顶天花板/饰面必须采用石膏板,涂刷的饰面应光滑平坦。不得采用蛋壳漆、哑光和光泽涂 刷饰面。
1.3.9 客房区域的任何部分都不得采用隔音砖天花板。
1.3.10 不得采用乙烯砖或乙烯塑料地板材料。
1.1.9 所有套房都必须设有一个封闭的服装吊挂空间,尺寸至少为总宽 760 毫米宽、总进深 600 毫 米,并且可以容纳一个便携式手提箱架、一个用于放置熨斗、熨衣板的挂架以及一个保险箱。 必须提供 5 个男士衣架、5 个女士衣架,衣架应采用胡桃木制作,天然木质饰面。不得使用防 盗衣架。建议为行政楼层和套房提供两(2)个包布衣架,并应为礼服额外提供两(2)个衣架。当 地市场可能会要求有更多的用品。
高至少为 0.6 米,床头板底部比床垫上表面至少低 5 厘米—通常高出地板完成面 0.5 米。 床头板通过楔子安装。
e. 在双床房或双床大床房,床间间距至少应比床头柜宽度多出 15 厘米。通常,床头柜宽度为 660 毫米,建议每侧留出 70 毫米的间隙,以便为床上用品提供充分的空间。
f. 无障碍客房的配置、数量以及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布局必须严格《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 (ADA)和附录 A 的要求。
1.2.16 客房窗必须至少符合 ASTM E330 标准(最大空气渗透率为每分钟 0.06 立方英尺)和 ASTM E331 标准(在压差为 6.5 psf 时不得有渗透),隔声等级为 35,在许用风载荷为每平方英尺 105pds 时渗透率为 0.63,或达到用于美国以外的酒店/项目 ISO 同等标准。每间客房的窗户 面积至少应为房间面积的 10%。建议客房窗带有可供客人操纵的嵌板,以便通风。供客人操 纵的嵌板其净开口应限制在 10 厘米,或按当地规定的允许值。在极端气候或需特殊隔音(如 机场)情况下,推荐采用固定窗。
1.2.15 玻璃移门需安装经酒店集团批准的辅助锁固设备,并以贴纸说明其用法。经酒店集团批准,配 有一体式两点锁系统的高质量移门可不需要副锁。不得使用门链。通往阳台或者露台的玻璃移 门必须在玻璃板内侧中央地板完成面标高 1.2 米-1.5 米处贴有一份安全提示标识,以告知客人 使用锁固装置并且不要将小孩独自留在阳台上。对于国际酒店,还应在地板完成面标高 610 毫米—910 毫米处额外提供标识。
1.1.3 标准的双床/大床房(对于新建酒店)尺寸必须为 4.4 米宽 x 8.5 米长(净内部尺寸),这包 括卫生间和门厅入口过道。睡眠区尺寸必须为 4.4 米宽 x 6.0 米长。
1.1.4 根据具体分析,连通房至少应占客房的 10%。
1.1.5 禁止吸烟房间的数量必须至少占到客房总数的 50%。
1.3.4 如果客房采用涂层墙壁饰面,且为乙烯墙壁涂层或者光滑丙烯酸墙壁饰面,则壁橱墙壁饰面应 采用乙烯墙壁涂层。颜色与客房相协调。木制壁橱可采用塑料层压板内饰面,以便与外部相协 调。
1.3.5 所有客房应提供顶冠饰条。
1.3.6 所有客房窗均应采用窗帘板;所有行政楼层房间应采用顶冠饰条和木质窗帘板。窗帘板应采用 木质结构,着色与橱柜协调,至少 25 厘米高,根据空间情况从墙到墙或处在下垂的布绒之间。
1.2.3 所有客房门框都必须在金属框上包覆木质门套。
1.2.4 所有用于吊挂衣物的壁橱和/或橱柜应设门。建议采用着色饰面木质门,也可为油漆饰面。不 得采用镜式、双折、移门和织物式折叠(像手风琴般折叠)门。
1.2.5 所有的门都应配有安装于墙壁的制门器。
1.2.6 所有客房入口门必须至少安装一个认可的钥匙卡入口电子锁,配有酒店/汽车旅馆用拉手,并 符合以下要求:
1.2.7
辅助锁具应选用 Ives 生产的带边缘护板的―door guard‖482 型、Door & Hardware Systems 生产的―Secur-A-Latc‖‖或经批准的同等类型产品,用于所有客房入口门和连通门。锁具安装 在地板完成面标高 1.2m 处。不得采用链锁。
1.2.8
客房入口门必须装有由 Door and Hardware Systems 公司生产的―Cush-N-Seal‖声音隔离 器、―Cap Sweep‖门扫(配有一个用于补风的"AMU‖选件)或经批准的 Pemko 的同等产品。 建议采用―Secur-A-Seal‖自动门底边以降低来自走廊的声光渗透。
f. 安装在转台/墙壁(不推荐)上的 32 英寸(0.8 米)遥控高清液晶电视 g. 安乐椅 h. 脚凳 i. 茶几 j. 落地灯 k. 人类工程学写字椅 l. 饮品柜,配有台下冰箱迷你吧(对于美国酒店,迷你吧可选;对于国际酒店,迷你吧必需)。 m. 奎茨那特(Cuisinart)双杯单酿咖啡机 n. 艺术品 o. 带框镜 p. 带框全身镜 q. 两(2)部单线电话,带语音信箱和数据端口 r. 钟控收音机 s. 放在衣柜内的熨斗和熨衣板 t. 放在衣柜内的便携行李架 u. 房间内保险箱 v. 装在包里的吹风机(放在壁橱内 – 国际酒店) 1.4.3 床头板: a. 所有的床都必须配有床头板。 b. 在所有标准间内,床与卫生间隔墙的间隙至少应为 0.3 米,以方便客房服务。 c. 床头板不应有支腿,以免在翻新时妨碍插座。 d. 应使用壁装无支腿床头板。床头板必须与床垫宽度一致,总高度不低于 0.66 米。床头板净
1.3.11 经酒店集团批准,可考虑在客房使用装饰性硬表面地面。木质地板必须为丙烯酸浸润或者高压 层压板。
1.4 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
1.4.1 标准的双床房或双床大床房应设有:
a. 两张双人床或大号双人床
b. 两个床头板
c. 一个床头柜,带两盏台灯
d. 带台灯的写字台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 梳妆台 f. 安装在转台/墙壁(不推荐)上的 32 英寸(0.8 米)遥控高清液晶电视 g. 安乐椅 h. 茶几 i. 落地灯 j. 人类工程学写字椅 k. 饮品柜,配有台下冰箱迷你吧(对于美国酒店,迷你吧可选;对于国际酒店,迷你吧必需)。 l. 奎茨那特(Cuisinart)双杯单酿咖啡机 m. 艺术品 n. 带框镜 o. 带框全身镜 p. 两(2)部单线电话,带语音信箱和数据端口 q. 钟控收音机 r. 放在衣柜内的熨斗和熨衣板 s. 放在衣柜内的便携行李架 t. 房间内保险箱 u. 装在包里的吹风机(放在壁橱内 – 国际酒店) 1.4.2 标准的大床房应设有: a. 特大号双人床 b. 床头板 c. 两个带台灯的床头柜 d. 带台灯的写字台 e. 梳妆台
1.1.6 可吸烟房间的数量必须至少占到客房总数的 1%。
1.1.7
隔墙必须采用额定值至少为一小时的耐火结构,且隔声等级为 52 或更高,或达到当地对应于 国际标准的同等要求。槽墙的隔声等级必须为 50 或更高。同一客房内的卫生间隔墙的隔声等 级必须为 45 或更高。
1.1.8 客房天花板高度至少为 2.7 米。客房入口、卫生间等处吊顶的天花板净高至少为 2.2 米。
标准客房设计及建造标准
(参考国际酒店管理集团相关资料编写)
目录: 1. 标准客房 2. 客房卫生间 3. 无障碍客房 4. 行政楼层客房
供参考
1 标准客房
1.1 总则
1.1.1 客房是指由睡眠区及整个卫生间组成的单个客房单元。
1.1.2 标准的大床房和双床房(对于新建酒店)尺寸必须为 4.4 米宽 x 7.9 米长(净内部尺寸),这 包括卫生间和门厅入口过道。睡眠区尺寸必须为 4.4 米宽 x 5.5 米长。
墙面 - 乙烯墙面涂层或涂料,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天花板 - 涂刷 – 光滑 / 平坦顶冠饰条
1.3.3
客房的墙壁饰面必须至少为 I 型(Type I)、15-25 盎司(建议采用 19-22 盎司)的乙烯墙壁涂 层。可考虑并建议在特定燥热位置、高湿度环境下使用质量等同于 PermaTone、Plexture 或 者 Permitex 的喷涂丙烯酸墙面纹理涂料。在高湿度气候区,外墙不得采用乙烯墙面涂层。不 得采用涂刷、喷涂的干饰面内墙和土墙。
12. 要打开碰簧销,从门内只能通过把手,从门外只能通过客人的钥匙卡。
13. 锁栓由门内的旋钮操纵。
14. 当锁栓锁定后,除应急钥匙外的所有钥匙都无法打开。
15. 应急钥匙还可当作闭锁钥匙使用。
16. 当锁栓处于锁定位置时,转动门内的把手必须能同时收回碰簧销和锁栓。
17. 请参照酒店客房材料手册相关五金件部分,所有五金件的饰面必须与整体装修效果相协 调。
1.2.9 所有的连通门都应安装一个门闩,室内一侧为操纵把手,相反的一侧为直板,拇指旋转锁栓或 钥匙锁的行程为 2.54 厘米,并带有上述的安全栓―door guard‖、声音隔离器和门扫。
1.2.10 为入口门和连通门提供花岗石门槛。门槛与门框等宽。
1.2.11 入口门必须采用焊接金属框架,耐火等级为 20 分钟,安装正确且牢靠。门框在垂直方向的中 点进行加固,或者在门框上使用门锁保护装置。门框边缘不得有扣合装置。
1.2.21 窗台必须用石材或花岗石覆盖。
1.3 饰面
1.3.1 客房入口:
地面 - 装饰性硬表面
墙踢脚 - 木质 / 合成木制品基 / 护墙板
墙面 - 乙烯墙面涂层 / 涂料,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天花板 - 涂刷 – 光滑 / 平坦顶冠饰条
1.3.2 客房:
地面 - 地毯/木地板
墙踢脚 - 木质 / 合成木制品基 / 护墙板
1.2.17 客房窗必须隔离,当处于机场地区或其他高噪声环境时隔声等级应为 45。窗框必须为铝合金。 在 ASHRAE 设计温度低于 0 C 的地区,窗框必须能隔热。
1.2.18 可打开的窗子必须设计成可从客房内进行清洁。
1.2.19 移门窗上的锁具应不能被儿童打开。
1.2.20 对于可在一层或其他区域可打开的窗子,如果易于从外部进入,则必须采用经批准的辅助锁固 装置并粘贴其用法说明。
1.2 门、窗和五金件
1.2.1 客房入口门尺寸至少应为 0.9 米 x 2.0 米,耐火等级至少为 20 分钟。房门必须采用实心木贴 面(适于涂刷)、层压板或更佳材料。推荐采用装饰拼花板门。房门必须配备(适当类型)液 压闭门器。
1.2.2 所有客房入口门都应安装抗干扰 180°单向猫眼。猫眼安装在地板完成面标高 1.5 米处。有关 无障碍要求请参见附录 A。
1.1.10 在衣柜内部地板完成面标高 1.6 米处提供一个抛光饰面、镀铬挂衣杆,在地板完成面标高 1.7 米处安装一个进深为 0.4 米的硬木层架。在三层衣柜墙上安装 2.5 厘米 x 10 厘米的木架楔块, 为衣柜架提供可靠的支撑。建议采用由镀铬杆架制成的预制托架。无障碍客房要求的无障碍衣 杆高度请参见附录 A。
1.2.12 外部走廊门道采用规格为 16 号的全焊接框架,其他位置采用规格为 18 号的全焊接框架.
1.2.13 构架墙和非砌筑墙应在门框可能遭受―攻击‖的一侧进行加固,以防安全控制装置被撬或扭曲。
1.2.14 玻璃移门的隔声等级至少为 STC 30,可起到隔离作用以便气候控制,符合风载荷 60pd psf 的要求,在 7.5psf 时无水渗透,在 6.24psf.的压差下渗透率小于 0.01 CFM/SF。
1. 锁具必须为门框榫眼式,带集尘盒,一级,符合 ANSI 156.13 标准 1000 系列或者用于美 国以外酒店/项目的 ISO 同等标准。
2. 饰面和使用必须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要求/当地的无障碍规定。
3. 门锁必须配有淬火钢锁栓,行程至少为 2.54 厘米。
4. 碰簧销必须是门闩式,带有双片抗磨装置,最小行程为 1.9 厘米。
1.4.4 床头柜
a. 所有设一张床的客房都应配备 侧板的床头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