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阳泉市石卜咀村矿

合集下载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20•【字号】阳政办发〔2018〕133号•【施行日期】2018.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1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环保厅等13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制定了《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的要求做好2018年度及今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工作。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20日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管控土壤环境风险,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69 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7〕3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18 年至2020 年实施情况的年度评估和终期考核。

第三条评估考核工作坚持统一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强化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工作,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行政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

年度评估内容是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终期考核内容是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兼顾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源头预防、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试点示范、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六个方面。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河道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145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河道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145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河道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河道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1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河道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22日阳泉市河道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关于印发阳泉市开展河道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84号)安排,我市于6月30日至8月10日开展了河道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河道环境面貌有所改善。

根据环保部现场督查发现河道垃圾问题,为有效解决沿河倾倒垃圾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清除河道设障及生活垃圾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行动,统筹推进,合力攻坚,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河道环境面貌。

二、重点整治任务(一)重点河段1.对环保督查发现的孙家庄1号桥、晋玉集团焦化公司西侧厂区外、聂家庄桥、平阳路附近等处河道垃圾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政府立即组织进行清理,务于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上述河道清障。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负责督促检查、信息汇总、业务指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平定县政府、盂县政府、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平定县政府负责完成南川河聂家庄桥段河道垃圾清理;盂县政府负责完成秀水河晋玉集团焦化公司段、秀水河与香河交汇处孙家庄1号桥段河道垃圾清理;郊区政府负责完成李家庄河(平阳路)郊区段沿河垃圾清理;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完成李家庄河(平阳路)开发区段沿河垃圾清理。

阳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阳泉市平定县冠山

阳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阳泉市平定县冠山

阳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宋家庄、冠庄、西锁簧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宋家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阳环函[2017]113号
【发布部门】804140013
【发布日期】2017.09.27
【实施日期】2017.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阳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宋家庄、冠庄、西锁簧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宋家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
阳环函[2017]113号
1 / 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煤炭开采【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15]22号【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3.20【实施日期】2015.03.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2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2015年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20日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2015年行动方案采煤沉陷区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关键性工程之一。

为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进一步做好采煤沉陷区内受灾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解决受灾群众安居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实施。

编制规划要把采煤沉陷治理与改革发展同步规划、同步落实实施、同步见到成效,与当地改革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民整体生活水平提升和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结合起来,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相统筹,因地制宜,统筹实施。

(二)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

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要选择试点,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在全省实施。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管理。

采煤沉陷治理过程中要做到政策公开、受损户及受损等级公开、补偿标准公开、新房分配公开,接受各界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凡挤占、转移、挪用、截留建设资金,以及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二、目标任务采煤沿陷区治理共涉及全省11个设区市48个县(市、区)136个乡(镇)440个村,74966户、209769人的搬迁安置。

具体目标任务:太原市5个县16个乡(镇)67个村,9185户、25826人;大同市4个县11个乡(镇)26个村,8648户、19092人;朔州市3个县10个乡(镇)20个村,5935户、16432人;忻州市4个县12个乡。

协调函

协调函

协调函
阳煤集团房地产公司领导:
关于阳煤集团铁路专线石卜咀段边坡治理工程的协调问题,经过贵方与我村村委的多次沟通,已达成初步共识。

目前,我方已将护坡治理设计方案、拟建铁路工区办公楼地点(现水泥库原址)的地质勘探报告及石卜咀新建小区规划方案,提交给阳煤集团选运处及阳煤集团房地产公司相关人员。

现需贵方对以下问题进行协调:
1、请贵方相关部门在充分考虑石卜咀新建小区规划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办公楼的设计,并尽快向我方提供新建办公楼的设计图纸,作为我方对护坡方案调整的依据;
2、请贵方落实边坡治理工程的现场施工条件;
3、尽快组织相关单位开会研究,就拆迁补偿、方案设计、护坡施工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4、希望各方尽快协助实施协议内容。

石卜咀村村民委员会
2014年8月5日。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强化降尘污染防治管控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强化降尘污染防治管控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强化降尘污染防治管控方案的通知正文:----------------------------------------------------------------------------------------------------------------------------------------------------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强化降尘污染防治管控方案的通知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阳泉市城区强化降尘污染防治管控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3日阳泉市城区强化降尘污染防治管控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0年4月重点城市降尘量监测结果,我市2020年4月降尘量平均值为15.8吨/平方千米·月,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一,且同比上升28.5%,超过9吨/平方千米·月的标准,降尘污染控制形势严峻。

按照省、市要求,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我区降尘污染问题,巩固前期降尘污染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打赢城区蓝天保卫战,特提出如下管控要求。

一、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建筑工地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做到建筑工地动态化管理,不定时开展检查、督查、暗访,加大施工现场的检查频次,确保各项抑尘措施落实到位。

(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分队、义井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二、加强道路扬尘管控。

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加强城区建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洗扫保洁频次,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清洗频次。

强化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环境治理工作,增强日常保洁力度,机扫和人工保洁相结合,做到尘土日巡日清,确保路面平整,路容整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09]4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09]4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09〕4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人民政府同意《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1 总则《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中、长期规划,是山西省煤炭开采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年度计划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立项及资金投入的重要依据,也是各市、县和煤炭企业编制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规划、计划及方案的主要依据。

1.1《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05年。

规划执行起始年2007年,近期为2007年至2009年,中期为2010年至2011年,远期为2012年至2016年。

1.2《规划》适用范围山西省境内所有煤炭企业生产、闭井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和煤炭开采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预防、恢复和治理。

1.3《规划》依据本规划是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批复》)、《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土地复垦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5〕109号)、《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与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相衔接,密切结合山西省的实际编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4•【字号】阳政办发[2014]68号•【施行日期】2014.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24日阳泉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充分发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在“严格管理保护国土资源、科学利用保障经济发展,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创新”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切实贯彻转变职能,“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监管和服务抓起来”的要求,努力推动执法监督检查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促进各县(区)更好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29号)和《山西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办发〔2014〕1号),以下简称《部、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对2013年度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评估一个地区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促进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8•【字号】阳政办发[2014]89号•【施行日期】2014.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28日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落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议案》,切实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转型跨越发展为主题和以大力实施“四大战略”(工业强市、文化兴市、扩城阔市、生态靓市)为载体,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着眼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成立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陈永奇市长常务副组长:郝培亮副市长副组长:王明厚市政府秘书长王耀东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伟锁市住建局局长史玉宝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国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XXX 市监察局局长成员:李和丰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郭少敏市财政局局长乔岚市规划局局长武喜科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孙希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XXX市卫生局局长贺聪明市食药局局长刘勇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荆存柱市环保局局长申志纯市水务局局长黄少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励市商务局局长贾权市工商局局长高巨海市教育局局长武建功市农委主任杨自明市林业局局长禹彦荣阳泉公路分局局长刘海民市宗教局局长张国庭市委督查室主任赵瑞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韩晓晨市旅游局局长米楠市园林局局长杨智滨市市政工程局局长张明川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苗振岗市广播电视台总编杨鸿龙阳泉日报社社长武雪城区政府区长刘乙佑矿区政府区长韩加政郊区政府区长马骥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晓华平定县政府县长杜平华盂县政府县长裴西平阳煤集团总经理王立中北京铁路局阳泉站站长赵林玉南煤集团总经理潘会平山西北方晋东化工公司总经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伟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和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10•【字号】阳政办发〔2016〕54号•【施行日期】2016.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10日阳泉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2〕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5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一)2015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2015年我市的气候特点是:全市降水偏多,气温偏高,日照偏少;全年有暴雪、暴雨气象灾害,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以短时强降水为主。

从季节分布上说,降水冬、夏季少,春、秋季多;气温冬、春、夏偏高,秋季偏低;日照阳泉和盂县冬、春、夏季偏多,秋季偏少,平定全年偏少。

2015年,全市年降水量在514.4~533.6毫米,阳泉514.4mm,平定519.1mm,盂县533.6mm。

阳泉比常年平均偏少1.6毫米,盂县和平定年降水量比常年平均偏多8.3和10.5毫米;2015年阳泉年平均气温在10.1℃~11.4℃之间,阳泉11.1℃,平定11.4℃,盂县10.1℃,阳泉比常年偏低0.4℃,盂县和平定比常年偏高0.8℃和0.5℃;年极端最高气温35.0℃~36.7℃;年极端最低气温-13.9℃~-12.4℃。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工程渣土管理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工程渣土管理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工程渣土管理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阳政办发〔2017〕64号•【施行日期】2017.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工程渣土管理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阳政办发〔2017〕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关于开展工程渣土管理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3日关于开展工程渣土管理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根据《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针对我市工程渣土处置领域招标不规范、价格混乱、黑车运输、密闭不严、沿途遗撒、乱堆乱放、扬尘污染等问题,市政府决定开展工程渣土管理综合整治,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总体要求从源头上梳理工程渣土管理流程,逐项落实监管责任,杜绝管理漏洞;市区联动,齐抓共管,严格执法,监督问责,确保见到实效。

二、整治措施(一)实行工程渣土运输准入管理市住建局根据《阳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工程渣土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办法。

按照市场需求,实行工程渣土运输企业数量及渣土车数量总量控制,严格渣土车标准标识把关。

按照阳建环发〔2016〕87号文件规定推动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

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未全密闭的渣土车,严禁在建成区范围内承运工程渣土。

(二)实行渣土运输工程单项招投标管理市住建局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渣土运输工程单项招投标管理办法,对使用财政及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渣土运输工程依法实行单项招标。

经市住建部门审查同意符合规定的渣土运输企业方可参与投标,运价按照市发改委价格部门公布的指导价执行。

任何单位不得将渣土运输工程分解后规避招标。

(三)定期公布工程渣土运输与渣土场收费指导价市发改委对工程渣土相关收费进行测算后,制定渣土相关收费标准指导价,建立以成本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04•【字号】阳政办发〔2018〕37号•【施行日期】2018.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泉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4日阳泉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和山西省《关于印发山西省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办发〔2018〕2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检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图斑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发现制止和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客观评估各县(区)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监管情况,加强前端管控,推进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确保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低于15%。

通过卫片执法检查,督促各县(区)政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国土资源监管,切实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提高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维护健康有序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二、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全市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立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市中院、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组成。

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

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

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批复》)及《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以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的观念,建立我省“不欠新账、渐还旧账”的煤炭开采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完善“事先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推进煤炭开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基本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明确煤炭生产企业保护与恢复治理生态环境的义务与责任。

按规定把保护与恢复治理费用列入企业成本,实现煤炭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内在化。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新、改、扩建和已投产各类煤炭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作为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通过开展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年度审核,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季报、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环境评估和监理等工作。

强化煤炭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管理。

各相关单位按其职责,加快推进恢复治理工作和项目实施。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制订煤炭开采生态恢复治理规划及企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对矿区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以典型示范和以点带面的方式,整体推进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目标2010年建立和不断完善我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2010年以前重点推进汾河沿线6个市、27个县的区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确定大同、阳泉、临汾、太原等市为重点矿区区域治理地区,使矿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强力遏制,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8年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126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8年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126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8年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8年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1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2018年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10日阳泉市2018年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工作组对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进行源解析的结果,散煤燃烧是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解决散煤燃烧给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52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持续推进集中供热、冬季清洁取暖、城中村整村拆迁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综合施治,多措并举,强化燃煤污染防治,全面降低燃煤污染排放负荷,到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禁煤区”燃料煤炭“清零”。

二、“禁煤区”范围在2017年“禁煤区”划定的基础上,结合空气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将城边村、城中村逐步纳入“禁煤区”管理。

2018年“禁煤区”的范围包括:城区、矿区、开发区的建成区范围,城区的南外环街以北、体育馆以西的托管村范围(义井镇义井村、大阳泉村的部分区域),矿区托管郊区的平坦镇富山村、石卜咀村、北头咀村、老坪掌村、小南沟村,开发区托管郊区的平坦垴村、侯家沟村、上五渡村、下五渡村、河坡村、王珑村,郊区李家庄乡的李家庄村、甄家庄村、柳沟村、冯家庄村、汉河沟村,杨家庄乡的孙家沟村,荫营镇的老虎沟村、街上村、桥上村、下荫营村、老虎沟村、后沟村、坪上村(不包括农村分散居住的且煤气、集中供热未及的居民区),面积为84.49平方公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06•【字号】阳政办发〔2018〕64号•【施行日期】2018.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6日阳泉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53号),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实现2018年阶段性目标,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配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和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增加,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1.有序推进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配合省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有序推进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2018年底前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具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培训,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3.推进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2018年底前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库,与国家土壤环境管理平台实现对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汇总上传,加强土壤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09•【字号】阳政办发[2008]44号•【施行日期】2008.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08〕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九日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要求,为加快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步伐,进一步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市政府决定,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四次全委会《关于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快改造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步伐,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活动,突出抓好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使城乡面貌发生更大变化,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发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一)总体要求。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奋斗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解决“脏乱差”问题为切入点,全面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

(二)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努力解决在城乡环卫管理中存在的影响我市整体形象的“脏乱差”问题,倾力打造洁净城市,为我市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奠定良好的环境卫生基础。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14•【字号】阳政办发〔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9〕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14日阳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自然资发〔2019〕9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2〕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实施阳泉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74号),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做好全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一)2018年气候情况1.2018年天气气候回顾2018年,阳泉市年降水量在434.1~495.7mm之间,与常年均值相比,中部地区降水量偏少近2成,北部和南部地区接近常年略偏少。

全市年平均气温在9.9℃~11.3℃之间,比常年均值偏高0.4~0.6℃;年极端最高气温35.0℃~37.1℃;年极端最低气温-18.5℃~-16.4℃。

2018年主汛期(6-8月),全市降水量为232.5~336.9mm,与常年均值相比,中部偏少3成,北部和南部略偏多。

平均气温为22.6~23.8℃,较常年均值偏高0.4~1.3℃。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6•【字号】阳政发〔2014〕15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涉煤企业:《阳泉市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26日阳泉市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按照中央关于煤炭行业“清费立税”的原则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煤炭20条”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4〕15号)、《关于印发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4〕20号)的要求,我市在对涉及煤炭企业的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调查和梳理的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清理规范涉煤收费,是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对涉煤收费清理规范,使煤炭行业轻税薄赋,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有利于推动煤炭行业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进而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我市综改工作顺利进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清理规范,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涉煤收费,使不规范收费行为得到整治,涉煤收费项目及标准更加公开透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规范涉煤企业收费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中乱收费现象反弹,积极营造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当前涉煤收费范围涉煤收费范围包括:(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包括14项收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登记费、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排污收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煤炭稽查管理费、车辆通行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