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商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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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商人组织

中国商人及其组织正在与时俱进地成长。重温明清以来中国商业组织发展的轨迹,对于它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到底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我们会有更为清晰的认识。

馆、神合一寄托乡情

行的名称最初记载于隋代。行会办公的地方被称为会所,以后也称会馆。行会或会馆起源于客籍他乡者基于人地生疏的一种团体自我保护。同籍贯或同行业的人,在京城及各大城市建有馆所,供同乡同行集会、寄寓之用,其宗旨或功能,“不仅叙同乡之谊,联同业之情,恤嫠赡老济贫,还作为同业集会议事场所,研讨商情,联络商务,团结同乡,维护共同利益”,以求“有利则均沾,有害则共御”。

最初的会馆主要以京师的同乡官吏为主体,之后主体转变为商人。《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选编》的作者李华曾对明朝时期全国各地在北京所建的会馆进行过统计,有资可查的会馆共有41所。其中,山西会馆5所,占总数的12%强,建于万历(1572-1620年)以后,分别是山西铜、铁、锡、炭诸商创建的潞泽会馆,山西颜料、桐油商人创建的平遥会馆,临汾众商创建的临汾东馆、临汾西馆,临、襄二邑汾河以东南人创建的山右会馆。

在明代之前,我国商人的活动大多是单个分散的,没有出现有较为固定联系的商人群体,即有“商”而无“帮”。商帮在明朝形成,是商人力量滋长的体现,而会馆则是商人力量滋长的外现。明清会馆同时也是同业者祭祀本行祖师的地方。每个商帮都有其供奉的神?o。例如江西人崇拜许真人,山西人信奉关帝,福建人礼祀妈祖等。现在遗留下来的很多山陕会馆同时也是关帝庙。商人用一种能为社会所接受和敬重的方式使自己获得一种神性保佑,这是商人寻求自我安全的一种心理投射。

具体来说,明清会馆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祭日、年初或其他吉庆日,会员在会馆内演戏设宴,以敦乡谊,或者便于新来同乡者寄宿。二是祭祀神灵,寻求心理庇佑。三是安置同乡灵柩,或者资助同乡回乡旅费、养育孤儿、设立义塾及施衣赠药等工作。四是制定商业规则,仲裁会员间的纷争,为会员提供紧急借贷,做商人与政府的桥梁,代表会员交涉纳税事宜等。

经济史专家全汉升认为,会馆与行会不同的地方在于后者对于本行工商业的统制是消极的,行会的规条上几全都有“不准”、“不得”等字。在他看来,行会目的在于免除本行会员相互间的自由竞争,故有种种严厉的禁止,而会馆目的则在尽量保护会员利益,并团结同乡的工商业者成为一个坚固的壁垒,与外者竞争。

会馆与政治斗争

到鸦片战争前夕,上海县城周围“店铺多得惊人,各处商业繁盛,一进黄浦江就看到江上帆樯如林”。商业的发展使上海聚集了来自福建、广东、江浙、徽州等地的外来人口。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以同乡商人为主体的会馆组织也相继建立。

泉漳会馆是福建船商1759年所建的会馆,比泉漳会馆更早的有湖州会馆,由绍兴钱、豆、炭商修建的浙绍公所,1754年由徽州、宁国人在上海建立的徽宁会馆和1757年由船商修建的潮州会馆。到开埠前夕的1842年,上海县城内外由外省籍商人创设的会馆、公所至少已经达到27所。

1806年时任两江总督的铁保规定:“上海一地,凡客省商船进出口,皆需本省会馆出具保结。”这是政府对会馆权力的让渡。正如劳伦斯"克里斯曼所指出的那样,近代中国城市的外来经商者乃是“在不设引人注意的管理机构的情况下来管理自己”。而在此前的广州,从1750年开始,清朝官方要求,外国商船凡来广州进行贸易的,必须在广州十三行洋商中选择一家作为担保人,担保他们纳税、守法,照应他们在中国的行踪,是为保商制度。之后,保商至少还被附加了两项义务,即应付南洋各国贡船贸易和解决外国商船的关税拖欠问题。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没有建立起成熟的外交体系,

清朝官方无形中赋予了十三行公行“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外交、商务使命。公行的商总要代表清政府处理十三行内与外国商人有关的外交、税务、治安、民政等诸多事务。可以说,广州十三行商是外国同中国高级官员交往的惟一沟通渠道,这种局面到上海开埠后才由两江总督兼任的五口通商大臣所取代。

19世纪前,上海行政军事权力的基本结构是官绅结合,商人被排斥在政治领域之外,也不敢奢望有参政要求,而中外贸易的迅速崛起和士绅阶层对城市变化的迟钝、陌生,让熟悉洋务的商人被推上了政治舞台。

以小刀会起义为例。1851年英国人为建造跑马厅,强占了泉漳会馆的公墓,成为小刀会起义的诱因。泉漳会馆建在上海小东门旁边的咸瓜街上,小东门是闽商聚集比较多的地方。小刀会起义中,小东门外羊毛弄、福建街一带被放火,大火连烧四天,大片店铺、民居两千多间化为灰烬。泉漳会馆、广东会馆、潮州会馆、嘉应会馆以及由宁波人创建的四明公所、徽州人所建的徽宁会馆等都被彻底烧毁。各地商人以会馆为依托在上海建立的据点毁于一旦,上海也因此掀开了新的一页,商业中心迅速由城南向城北的租界转移。

同样因为公墓的问题,1874年和1898年宁波商人建立的四明公所与法租界之间爆发了两次流血冲突。第一次冲突,参与人上千,第二次声势更大。两次冲突之中,一二十

万各界旅沪人士掀起抗法浪潮,商人罢市,工人罢工,水手上岸,受雇于洋人者一律辞职。尽管抗议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宁波商人用声势证明,他们有能力对这个口岸的根本利益施加影响。

在各种冲突爆发之后,会馆发展遇阻。邱国盛在《从国家让渡到民间介入――同乡组织与近代上海外来人口管理》中推测说,“虽然并无明显的史料证据,但极有可能是经过小刀会起义之后,来自官府的不信任使会馆的发展遭遇到一定的阻力。”

政府推动商会建设

最早建议清朝政府管理商会的是企业界和思想界人士。譬如,郑观应认为,商会是连结官、商的一种好办法,商会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尔后在1896年,张謇也提出设立商会之说,并表示要由各省督抚予以保护。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也以使“上下通气,通同商办,庶几振兴”为由向光绪帝奏请创设商会。在商会成立之初,大多数人将商会看作是调和政商关系的一剂良药,不遗余力地加以推动。1900年商务大臣盛宣怀主张成立商会:“中国商业之不振,大率由于商学不讲,商律不谙,商会不举”,他提出要“广商学以植其材,联商会以通其气,定专律以维商事,兴农工以浚商源,效法西欧,振起商战”,其中“尤以创设商会为入手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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