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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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科室教师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科室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临床教学质量,确保医疗工作与教学工作的有机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科室教师,包括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等具有教学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临床科室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熟悉所从事专业的临床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3.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学职责第四条临床科室教师应承担以下教学职责:1. 承担临床实习带教任务,负责实习生临床技能的培养和指导;2. 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住院医师进行临床诊疗;3. 参与临床教学查房,协助主治医师进行教学讨论;4. 参与临床病例讨论,提高临床诊疗水平;5. 参与医院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如教学讲座、教学研讨会等;6.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撰写教学论文,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教学要求第五条临床科室教师应遵循以下教学要求:1. 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参加教学活动,不得无故缺席;2. 严谨治学,注重临床实践,提高临床诊疗水平;3. 重视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4. 注重师生互动,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5. 积极开展教学反思,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第四章教学考核第六条医院对临床科室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态度:是否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有无无故缺席现象;2. 教学质量:临床技能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教学查房等方面;3. 教学研究:参与教学研究、撰写教学论文等方面;4. 教学反馈:学生、同事、上级领导等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七条对表现优秀的临床科室教师,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评选优秀带教教师、优秀住院医师等荣誉称号;2. 优先晋升、评优评先;3. 享受医院规定的其他奖励。

第八条对教学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临床科室教师,医院将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对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质量不高的教师给予警告;2. 训诫: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训诫;3. 调整工作岗位:对教学工作中严重失职的教师,医院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让医院临床医学院的教学活动变得更有序、更高效,同时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更优秀的医学人才,我们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标准,特制定了这套教学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清晰地划分教学管理的目标、范围、规范、执行流程和监督机制,以便让所有教学活动都能顺利进行。

第二章制度目标这个制度的主要目标有几个:1. 提升临床教学的质量,确保教学活动符合专业的标准和要求。

2. 明确教学管理的职责和分工,确保每个教学任务都有专人负责。

3. 规范教学活动的流程,提高教学的效率和效果。

4. 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监督与评估,促进持续的改进和发展。

第三章适用范围这项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医学院的所有教职员工、学生以及参与教学活动的外部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课程教学2. 临床实习3. 教学评估4. 教学研究活动第四章教学管理规范1. 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计划由各学科的负责人根据课程要求、学生需求和医院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计划中要包括:- 课程目标-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考核方式每学期开始前,教学计划需提交院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向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公布。

2. 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活动,具体工作包括:- 课程安排- 教师分配- 实习基地的选择与联系所有的教学活动都要遵循教学计划,以确保课程内容与学生需求相匹配。

临床实习必须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 教学方法与手段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教师可以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模拟训练等多种教学形式。

教师应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感。

4. 学生考核与评价学生的考核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占70%。

考核方式包括:- 书面考试- 实操考核- 课堂表现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学生,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第五章教学流程1. 教学准备教师需提前做好教学准备,具体包括:- 制定教案- 准备教具与教材- 进行课程内容的预习准备工作要在课程开始前一周完成,以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临床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确保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并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考核机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教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实习、病例讨论、学术会议等。

三、管理标准3.1 确立教学工作组织架构1.医院应设立教学研究部门,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教学研究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监控等。

3.医院应设立教学委员会,由教学研究部门的负责人、科室教务员、专家教授等组成,负责教学工作的审批、评估和改进。

3.2 确立教学工作要求1.教学工作要与医院的发展目标和临床业务需求相适应,能够满足学生的学术需求。

2.教学计划应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和进度安排,确保学生能够全面掌握相关临床知识和技能。

3.学生的临床实习应有明确的任务和指导,其考核成绩应当及时统计并反馈给学生和相关教师。

3.3 确立教师管理要求1.教学质量参考教师应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教学经验,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2.教师应定期接受教学培训和评估,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3.教师要制定良好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过程科学合理,与学生保持良好互动。

4.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及时和有效的教学指导,帮助学生提升临床实践能力。

3.4 确立学生管理要求1.学生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按学院规定参加临床实习。

2.学生应尊重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医院的安全和保密要求。

3.学生应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并按教师要求参加学术讨论和医学会议。

4.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实习表现将作为评估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标准4.1 教学工作考核1.教学计划的质量和实施情况将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2.教学工作组织和管理的流程和效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教学质量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4.2 教师考核1.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将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教学过程,明确工作责任及流程,特制定本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1.确保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建立有效的教学管理机制,提高教学效果。

3.培养优秀的医学人才,满足医疗人才培养需求。

三、工作内容1.教学计划制定–医院应根据教学任务和专业要求,制定年度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确保全面、系统地进行教学工作。

2.教学资源保障–医院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包括课程所需的临床训练设施、教学材料等。

–医院还应组织教师培训,并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学术交流平台,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3.教学评价与考核–医院应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与考核机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教学评价应注重学习态度、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等多个方面的考察,反映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情况。

4.学术交流与合作–医院应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并组织举办学术会议、讲座等。

–医院还应积极与其他医疗机构和高校合作,开展合作办学、科研项目等。

四、工作流程1.教学计划制定流程–学院提出年度教学计划需求。

–教务处根据需求制定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经校长审批后发布执行。

2.教学资源保障流程–教务处负责收集和审核各个科室的教学资源需求。

–医务部负责安排相应的教学设备和设施,提供必要的教学材料。

3.教学评价与考核流程–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评价与考核的时间和方法。

–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填写评价表,并提交给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和教师。

4.学术交流与合作流程–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由教务处负责策划和组织。

–教师可以向教务处提交学术交流与合作的申请,经批准后进行相关活动。

五、工作责任1.学院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工作。

2.医务部:负责提供教学设备和设施,保障教学资源的充足。

医院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科室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学目标1.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医学人才为目标,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2. 建立健全临床教学管理体系,完善教学规章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强化临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临床技能。

4. 增强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1. 临床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教学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临床教研室负责制定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学进度等,组织教学活动。

3. 临床教师负责具体实施教学工作,指导学生临床实践。

4. 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参加临床实习,完成实习任务。

四、教学内容与要求1. 教学内容应包括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临床思维等方面。

2. 临床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临床技能训练应包括基本操作、特殊操作、急救技能等。

4. 临床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提高学生的临床诊断、治疗能力。

五、教学质量监控1. 临床教研室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 临床教师每学期末进行教学总结,分析教学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3. 学期末,学生填写教学评价表,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4. 医院对临床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教学资源与支持1. 医院为临床科室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设备,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医院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临床技能。

3. 医院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七、奖惩与激励1. 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效果不佳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3. 对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一、概述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提升医院临床教学水平,保证临床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临床教学是培养医学专业学生和医学研究生的紧要环节,也是医院学科建设的基础。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相关临床科室,全部参加临床教学工作的医务人员。

二、临床教学组织2.1 临床教学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2.1.1 医院应设立临床教学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教学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

2.1.2 临床教学委员会由院长担负主任,副院长、医务部、护理部、医技部门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共同构成。

2.1.3 临床教学委员会的职责包含订立全院临床教学计划、评估临床教学工作质量、推动教学改革、引进和培养临床教学人才等。

2.2 临床教学计划的订立和实施2.2.1 每个临床科室应依照临床教学委员会的要求订立年度临床教学计划,并通过临床教学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2.2.2 临床教学计划应包含临床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时数和评估方式等。

2.2.3 临床教学计划应与医院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相吻合,保证教学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2.3 临床教学资源的调配和管理2.3.1 医院应统筹布置临床教学资源,包含病案、病历、医学影像、试验室检查等,确保教学需要得到满足。

2.3.2 临床教学资源的调配应依据临床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进行,确保合理利用,避开挥霍。

2.3.3 临床教学资源的管理由医院的相关部门负责,包含文书管理、信息管理、设备管理等。

三、教学人员管理3.1 教学人员的选聘和培训3.1.1 医院应建立健全教学人员的选聘和培训机制,确保教学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本领。

3.1.2 教学人员的选聘应遵从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其专业背景、教学经验和教学本领进行评估。

3.1.3 医院应定期进行教学培训活动,提升教学人员的教学理论和实践水平。

3.2 教学人员的职责和权益3.2.1 教学人员应依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引导。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一、绪论临床教学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学生学习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临床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临床教学工作,促进医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高医学教育质量。

二、管理体制1.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委员会成立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指导和监督临床教学工作。

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教务处长、临床教学主任等组成,每个委员对临床教学有相关工作的主管部门和人员。

2. 临床教学办公室成立临床教学办公室,负责具体的临床教学工作管理。

办公室设在医院教学楼,由教务处委派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三、临床教学工作管理的基本要求1. 临床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医学生的学习年限和临床教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临床教学计划。

计划包括学生的轮转科室、时间安排、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等。

每学期结束后,对计划进行总结评估,调整下学期的教学计划。

2. 临床教学环境的营造保证学生在临床教学环节能够得到充分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条件,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工具。

3. 临床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医院要拥有一支高水准的临床教学师资队伍,不仅要求他们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还要具有教学和指导的能力。

医院要不断加强对临床教学师资队伍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

4. 临床教学过程的监督和评估通过定期的观摩、评估和考核,监督医学生在临床教学实践中的学习情况和表现。

鼓励教师和医学生积极参与评估过程,以此推动临床教学工作的不断改进。

5. 临床教学教材的编写和使用编写符合临床教学实际需要的教学教材,提供给学生进行学习和参考。

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教材,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6. 学生的管理和考核严格管理学生的学习过程,包括学生的考勤情况、学习笔记、实习报告等内容。

以考试、评估和实习报告等形式对学生的临床实习进行考核,为学生提供同等的学习机会和条件。

7. 临床教学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建立完善的临床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的教学情况、教学资源的分配等进行信息化管理,对临床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

医院临床教学化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临床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加强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教学管理组织1. 医院成立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

2. 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教学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教学管理工作。

3. 各临床科室设立教学组长,负责本科室临床教学工作。

三、临床教学目标1. 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医学人才。

2. 提升医院临床教学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

3. 促进医院临床教学工作与国内外先进水平接轨。

四、临床教学内容1. 临床理论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临床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

2. 临床技能培训: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临床操作、医患沟通等。

3. 临床实践:包括实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修医师培训等。

五、临床教学实施1. 制定临床教学计划:根据教学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

2. 教学资源建设: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包括教材、课件、临床教学基地等。

3. 教学方法创新: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模拟教学等,提高教学质量。

4. 教学考核:建立健全临床教学考核制度,包括平时考核、阶段考核、毕业考核等。

六、临床教学保障1. 人力资源保障:加强临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2. 经费保障:设立临床教学经费,用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活动开展等。

3. 硬件设施保障:完善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提高临床教学条件。

七、监督与评估1. 医院定期对临床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2. 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对临床教学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鼓励学生、教师对临床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医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提高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院临床教师。

三、教师职责1、临床教师应以岗位为中心,以教学任务为主要内容。

2、临床教师应根据授课内容和教学进度合理安排课堂时间,并确保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3、临床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在教学过程中保持高度的教学责任心和教学热情。

4、临床教师应经常进行教学自我反思和评估,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5、临床教师应按时上交教案、教材等教学材料,并在教学中注意知识点的权威性和实用性。

6、临床教师应积极协助学校和院内对学生成绩和学业水平进行测评,并按时参加教研活动。

四、教学管理1、临床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认真备课,确保教学质量。

2、临床教师应重视教学反馈,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3、临床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并保持课堂秩序。

4、临床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任务和考试安排,并及时公布考试成绩。

5、临床教师应配合学校和院内的教学管理工作,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并对教学和科研进行有机结合,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考核评价1、根据教学业绩和个人发展情况,医院将定期进行教师聘用评估和绩效考核。

2、评估和绩效考核包括课堂教学表现、教学质量评估、教材编写、教学成果等方面的评价。

3、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院级或以上人才的重要参考。

六、奖惩制度1、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嘉奖和资助。

2、对在教学工作中发现故意疏忽、失职渎职的教师,学校将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3、对在教学工作中涉及违法和违纪行为的教师,学校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本办法由医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级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三级医院临床教学管理,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教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承担临床教学任务的各级科室、教学团队和教师。

第三条我院临床教学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2. 教学内容科学、系统、规范,符合医学教育发展趋势;3. 教学方法多样化,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4. 教学资源充足,保障临床教学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三级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全面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教学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等。

第六条各级科室应设立教学秘书,负责本科室临床教学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七条教学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学教育标准和专业培养要求;2. 体现临床医学的特点和临床实践需求;3.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教学目标;2. 教学内容;3. 教学方法;4. 教学时间安排;5. 教学资源分配。

第九条教学实施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第十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和创新能力。

第四章教学质量监控第十一条建立临床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计划、教学实施、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教学大纲执行情况;2. 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应用;3. 学生临床实践能力;4. 教师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对教学质量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教学资源与管理第十四条教学资源包括教材、教学设备、教学场地等,应合理配置,满足临床教学需求。

第十五条教学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临床教学质量,规范临床教学行为,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学目标1. 培养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医学人才;2. 提高医院临床教学质量,满足社会对医疗卫生人才的需求;3. 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提升医院整体水平。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1. 成立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临床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教学办公室,负责具体教学事务的处理。

3. 各临床科室设立教学组长,负责本科室临床教学工作。

4. 教学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2)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3)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教学计划与实施1. 制定临床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2. 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课程设置:根据医学专业培养要求,设置相关课程;(2)实践教学:开展临床技能培训、病例分析、手术观摩等实践活动;(3)教学查房:定期组织教学查房,提高临床教师的教学水平;(4)考核评价:设立理论考核、实践考核和综合评价等考核方式。

3. 教学实施过程中,应注重以下方面:(1)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2)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提高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

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1. 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包括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学生学习效果评估等。

2. 教学质量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公正;(2)科学合理;(3)注重实效。

3. 根据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对临床教学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

六、教学资源与管理1. 加强临床教学资源的建设,包括教材、教学课件、教学设备等。

2. 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3. 建立教学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资源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七、奖惩与激励1. 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高素质的临床医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床教学工作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医学人才的关键环节。

临床教学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践,提高能力,培养素质”的原则,确保临床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学校、附属医院及临床教学基地应建立健全临床教学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加强临床教学管理,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临床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

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教务处、附属医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教务处是临床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临床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组织临床教学活动,检查临床教学质量,指导临床教学改革。

第六条附属医院设立临床教学管理科,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临床教学管理科应配备专职人员,做好临床教学管理、教学组织、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临床教学基地应设立临床教学管理机构,负责本基地的临床教学工作。

临床教学基地应与学校、附属医院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实施第八条学校应根据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临床教学计划,明确临床教学阶段、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

第九条临床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临床教学阶段:根据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规律,将临床教学分为临床基础教学、临床专业教学和临床实习三个阶段。

(二)课程设置:按照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设置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皮肤性病科学等课程。

(三)教学内容:结合临床医学专业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临床诊疗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和人文素养。

(四)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病例讨论、临床见习、临床实习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临床思维。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临床医学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临床教学工作。

第三条临床教学工作应遵循教育规律,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实践操作和创新能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临床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

临床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临床医学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临床医学院(部)设立临床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临床教学管理办公室应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第六条临床教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临床医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临床医学院(部)应设立教学委员会,负责临床教学工作的规划、实施和评价。

第七条临床教学师资队伍由临床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临床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临床工作经验。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八条临床教学计划应根据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第九条临床教学课程设置应包括基础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和选修课程。

其中,实践教学课程应占总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十条临床教学计划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确保学生具备扎实的临床技能。

第四章教学实施第十一条临床理论教学应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和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临床实践教学应包括床旁教学、模拟教学、临床技能培训等,确保学生掌握临床基本技能。

第十三条临床教学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临床技能。

临床教师应参加教育教学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四条临床教学应注重教学评价,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及时改进教学工作。

医院临床老师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老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师资队伍建设,规范临床教师的管理,提高临床教学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的教师,包括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

第三条临床教师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分类指导、逐步提高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第四条临床教师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临床教学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2. 积极参与临床教学工作,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3. 对学生进行临床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临床操作能力和临床思维能力。

4. 指导学生进行临床实习,帮助学生熟悉临床工作流程,掌握临床技能。

5. 参与临床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6. 协助医院进行教学资源的开发和管理。

第五条临床教师要求:1. 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能够适应临床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章教学考核与评价第六条临床教师的教学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包括教学态度、教学质量、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2. 年度考核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成果、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方面。

第七条教学评价采用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1. 学生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对临床教师的教学满意度。

2. 同行评价:通过教学观摩、教学研讨等形式,对临床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3. 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对临床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培训与晋升第八条临床教师培训:1. 新任临床教师需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临床教师需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3. 鼓励临床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学术会议,提高学术水平。

第九条临床教师晋升:1. 临床教师晋升需符合医院规定的晋升条件和程序。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十篇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十篇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十篇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十篇临床教学管理制度篇1一、教学查房的有关规定1、教学查房是教学医院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完成教学任务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

2、教学查房应以学生为讲解对象,教材为讲解规范。

3、凡有临床教学任务的'科室,每周必须安排教学查房一次,时间应相对固定。

4、教学查房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5、承担教学查房的医师应事先作好准备,每次教学查房应选择病例,从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等方面进行重点讲解,集体示教、示范,以培养学生系统的临床思维方法。

二、教学查房基本要求1、教学查房病例一般应选择有教学意义的典型病例,确保教学查房质量。

2、教学查房前实习生应熟悉病人及病情,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所查病历、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器材等,使教学查房取得量好效果。

3、教学查房时,必须按以下顺序进入病房:⑴主任医师⑵副主任医师⑶主治医师⑷住院医师⑸实习医师4、查房时各级人员所站位置:⑴教学查房主持者站在病人右侧(若需站在左侧则必须说明原因)⑵实习医师站在查房主持者对面,做好汇报病情准备三、教学查房内容、要求及查房程序1、经管实习医师将病历交查房主持者,向主持者汇报病史。

2、由主管病床下级医师依次作补充说明。

3、主持者根据汇报情况及病情记载情况,亲自询问病史,并作必要查体等。

4、主持者对病历及其诊疗优缺点进行评价。

5、主持者向经管医师提出问题,先由实习医师回答,再由主管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等依次作补充更正。

6、主持者结合病人情况,从理论和实践上阐述本病特点,并作适当分析及诊疗计划指导。

7、经管实习医师应及时记录教学查房内容,并请主管住院医师进行修改,必要时请查房主持审阅修改。

8、查房主持者宣布查房结束,然后按进病房顺序退出病房。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篇2一、来院各种手续办理程序1、医务部注册报道。

2、办理住宿有关手续。

3、在医务部领取实习生上岗证和实习考勤表并参加岗位培训。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一、综述医院临床教学是医学生实习和培训的重要环节,对于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院临床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为医院临床教学工作提供指导,确保医学生的顺利培训和实习。

二、管理机构三、教学计划1.医院应根据医学生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要求,制定相应的临床教学计划,确保各科室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合理安排。

2.临床教学计划应明确学习目标、教学内容、学时安排等,确保医学生全面接受各科室的教学培训。

四、教学任务1.教学任务的分配应根据医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各科室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

2.教学任务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医学生能够接受全面的病例观察和治疗培训。

五、教学方法1.教学方法应根据医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目标,采用多种适应性的教学方法,如讲座、实习、病例讨论等,以提高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教学方法应注重培养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医学生提出问题和参与讨论。

六、教学评估1.教学评估是衡量临床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医院应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方法和标准,对医学生的实习和培训进行全面评估。

2.教学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医学生和教师,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七、师资队伍建设1.医院应加强对临床教师的培训和引进,提高临床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2.医院应建立明确的临床教师岗位职责和教学责任制度,确保教师履行教学职责。

八、教学资源保障1.医院建立和完善各类教学设施和实验室,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条件。

2.医院提供必要的教学材料和工具,保障医学生的教学需要。

九、违纪违规处理医学生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医院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十、监督与检查结语。

临床医学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医学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医学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了规范临床医学教学管理,提高医学教学质量,促进医院教学工作的协调与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学工作组织与管理第二条教学领导机构2.1 医院设立教学领导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临床医学教学工作。

2.2 教学领导机构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确保教学质量,监督教学过程和成绩;—订立教学计划和课程布置;—组织老师培训和考核;—审核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教学用具和设备。

第三条教学委员会3.1 医院设立教学委员会,由教学领导机构主任担负主任委员,相关教学科室主任、老师代表等构成。

3.2 教学委员会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提出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和改革看法;—协调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和评审教学研究成绩;—审核教学经费使用计划;—评价老师教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养。

第四条教学管理人员4.1 医院指定特地的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教学管理工作。

4.2 教学管理人员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组织和执行教学计划;—监督老师教学活动;—布置和管理临床实习;—组织考核和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维护教学秩序和纪律。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课程布置第五条教学计划5.1 每学年初,医院教学领导机构依据临床医学教学的特点和需求,订立教学计划。

5.2 教学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教学目标和要求;—课程设置和布置;—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资源和条件;—教学评价方法。

第六条课程布置6.1 医院依据教学计划,布置各类课程的时间和地方。

6.2 课程布置应科学合理,充分考虑教学资源的充分性和学生的学习负担。

6.3 课程布置应及时通知学生,并在教学区域公布。

第四章老师培训和考核第七条老师培训7.1 医院建立健全的老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各类老师培训活动。

7.2 老师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教学理论与方法;—临床技能和操作培训;—教学管理和评价;—学科知识的更新。

医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临床医学教学工作是临床医学院的重要工作之一。

临床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临床课程讲授及临床见习、生产实习带教。

第二条教师应努力钻研本专业理论,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临床教学任务,不断充实和改进临床授课方法和考试模式。

第三条授课及见习带教教师由各科教研室(组)指定,由教学办公室审核,特殊情况由教学主管院长审批。

第四条临床医学基础与专业课应由专业基础深厚、知识面宽广、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者担任。

各科室应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他们备课,在科室试讲合格后方可上讲台。

帮助他们总结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能力。

第五条每门课程由教研室(组)主任指定每个课题的主讲教师,并配一线二线二位教师共同承担。

带见习的教师由教研室(组)主任指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

第六条第一次主讲课程或带见习的教师,必须在科室内试讲,经科室及专家评估通过后方可执教。

更换授课题目也应通过试讲。

正式上讲台前,教学办公室应邀请专家评估审定其教师资格。

第七条教师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把握学生在该门课程中必须学习掌握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把握该门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决定教学环节以及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使用。

在保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授课教师可对课程内容作必要的调整。

调整部分不得超过大纲规定内容的15%(以学时计算)。

如对原教学方案有较大改动时,应经教学办公室同意,及教学主管院长批准。

任课教师在开学前一个月开始备课并写出教案(教案使用三年后必须补充更新),应做到教学内容融汇贯通,重点难点突出,教学生动活泼。

注意启发学生学习的探索精神和创造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后做好答疑、辅导。

第八条带见习的教师应提前2周统一备课,统一见习内容,共同完成每个见习内容的教案书写,并规范操作过程。

手法要准确,标准应一致。

要认真细致地组织好学生见习。

带见习教师必须随堂听授课教师讲课,了解讲授内容,结合授课内容带教。

三甲医院护理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护理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护理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一、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由护理部负责教学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凡进入医院学习的护理专业人员,须经护理部同意,由护理部安排学习科室。

三、建立健全院、病区二级教学管理组织。

护理部由一名副主任负责临床教学工
作。

四、制定临床护理教学计划及教学人员职责。

五、临床教学老师资质符合规定。

带教中专实习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
3年护士或护师专业技术职称;带教大专实习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带教本科实习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的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带教进修护士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科护士;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应上报护理部审批。

六、学习期间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

七、教学科室每月开展教学查房、护理小讲课各1次,有教学记录。

八、制定临床护理教学质量标准。

二级教学管理组织进行教学质量检查每季度检
查1次;一级教学管理组织每月检查1次。

九、实习转科前,所在科室进行考试考核,作出鉴定。

十、护理部分管教学的人员,每年组织召开教学管理会议1-2次,征求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十一、护生实习结束,由护理部出具实习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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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一、教学管理(一)临床教学组织管理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由业务院长分管,科教科组织实施。

2、规划医院临床教学工作、制定临床教学工作制度、督促临床教学管理情况、部署医院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检查临床教学工作质量、组织临床教学活动、研究临床教学方法、处理临床教学问题。

(二)临床教学管理规范程序教学管理组织机构(1)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分管院长——医务科——带教老师。

(2)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

(3)分管院长:管理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

(4)医务科: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协助具体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安排科室的教学任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整理书面材料,填写各类表格。

(三)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1、由分管院长、有关职能部门、临床等管理人员组成,为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

按实习大纲要求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一支机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学管理队伍和带教老师队伍,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带教老师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

3、制定本院的教学工作目标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有关制度及管理措施,定期检查评估科教科、临床教学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落实情况。

4、每年实习生来院前各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落实本年度的教学计划、教学准备工作。

5、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取各教研组、带教老师及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

(四)科教教学工作制度1、为医院临床教学常设办事机构,设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根据临床教学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日常工作。

2、执行有关临床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审定临床带教老师资格。

督促、考核教学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3、负责接纳安排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和实施计划,安排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全院临床教学讲座、实习轮转安排、出科理论考试、实习结束前的考核鉴定等事宜。

4、负责与相关医学院校的有关教学事务的联系和协调等工作。

每学年结束时完成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带教老师的评选工作。

(五)教研室工作制度1、设内科学教研室、外科学教研室、妇产科学教研室、儿科学教研室、急救医学教研室、眼耳鼻喉科学教研室、皮肤科学教研室、影像学教研室、药剂学教研室、护理学教研室等教研室。

2、组织安排本学科的日常教务活动。

推荐带教老师,负责对教研组带教老师的管理、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3、负责实习医师在本科实习的日常管理、临床带教和出科时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

按照安排完成全院临床教学讲座(理论大课),督促完成教案。

4、教研室每两周应进行一次针对实习生的临床小讲课。

组织并规范教学查房,要求每四周进行一次。

组织本学科临床教学和病例讨论,原则上每两周进行一次。

5、完成全年本学科临床教学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

完成对临床带教老师的教学考核。

(六)教务活动制度及实习管理程序1、重视教学工作,积极组织、部署、协调,保证教学质量。

2、将教学工作贯穿于医院日常工作中,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调动各级兼职教师的积极性。

3、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医学院校的实习大纲,制定全院本年度的教学计划、各教研室制定本学科的教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4、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科教科、临床教学教研室定期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5、建立健全临床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完善各级教学人员职责。

6、医院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科教科及临床教学教研室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取教师及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

7、布置并落实有关教学执行情况,落实各教研室的临床教学安排情况。

8、每学年在实习生到院前一周,由教学领导小组检查教学准备工作、完成实习计划和实施计划。

督促有关教研室做好教学工作准备,完成教学进度表和教研室有关教学活动安排。

9、实习生到院时,由科教科组织集中岗前教育,内容有:介绍医院情况、医德医风教育、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知识、安全医疗教育等。

10、实习生到岗后,由各教研组做好入科教育、医德医风教育、日常带教、实习生考勤、理论大课、临床小讲课、临床教学病例讨论、教学查房、诊疗操作指导、入出科的考试和考核等工作。

入科教育由教研组教学秘书组织,时间半天。

主要内容包括:科室的专业特色、带教医师情况、科室工作制度、医德医风教育和教学要求等。

11、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科教科每年开展针对实习生的医德医风教育至少2次;进行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进行人道主义教育;进行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医疗法律教育。

12、组织实习生对医院、科教科、各临床教学教研室和带教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议。

13、完成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总结。

积极组织各级教学人员撰写医学教育研究论文。

14、随时与相关医学院校取得联系,接受医学院校对教学工作的指导。

15、完成实习医师实习结束的医院考核鉴定。

(七)理论大课及临床小讲课制度1、全院临床业务讲座(理论大课)由科教科组织,每月一次,每月的第一周星期三下午3:00-5:00举行。

科室的临床小讲课由教研组组织,每二周组织一次,每月的第二周和第四周星期三下午3:00—5:00在所在科室的示教室举行。

2、根据各高校的毕业实习大纲和医院的教学进度表的有关要求,理论大课由科教科督导各教研室集体确定讲课题目、讲课内容和讲课安排表。

临床小讲课由教研组集体备课确定讲课题目、讲课内容和讲课安排表,并报一份科教科备案。

3、理论大课及临床小讲课原则上由主治医师主讲,参加听课的实习医师和其他人员要签到,理论大课结束时应进行讲课质量评价。

(八)教学查房制度及流程1、教学查房是临床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考察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形式,由教研室组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每月进行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目的:是检查查房人员的教学意识、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要求:是通过对病人进行病情询问和规范的体格检查,根据病情就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对实习生、住院医师进行有针对性、指导性、启发性的提问与辅导。

气氛活跃,要体现查房医师在教学查房中的主导地位。

4、参加人员:主治医师、主管病床的住院医师、实习生。

5、时间安排:约30分钟内完成。

6、查房前实习生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包括熟悉病例、完善资料,准备查房用具等。

7、查房模式:(1)查房时各级医师站位安排:查房医师站在病床右侧,住院医师站在病床左侧,实习生站在住院医师的右侧。

由实习生携带病历、辅助检查报告资料和有关查房用具。

(2)具体实施步骤:①由实习生携带病历、辅助检查报告资料和有关查房用具,简明扼要汇报病情(包括病情变化、诊疗效果、重要的临床检查结果等),时间3—5分钟,不要求作体格检查。

②住院医师补充,时间3-5分钟,不要求作体格检查。

③查房医师实施查房(时间20-25分钟)。

④针对病情进行有侧重的体检(要求手法、顺序符合规范)。

⑤主持人要从实习生所能承受或理解的角度来分析临床情况,有意识培养实习生比较正确的临床思维。

结合病情、诊断及治疗的特点进行诱导式、启发式的提问(由实习医师、住院医师按先后顺序回答问题)。

尽量详细而又深入浅出分析病例,介绍诊疗进展和本院的诊疗特色。

⑥扼要进行查房小结并指出汇报病情和查体手法中的不足部分或常见的弊端。

特殊情况下在床边只做病例资料的采集或病例特点的分析,避开患者或家属集中在示教室进行分析。

8、查房后由实习生或住院医师负责登记及记录。

9、有关注意事项:(1)应熟悉病情。

在查房过程中要体现良好的医德医风,关心病人体贴病人,对下级医师起表率作用。

(2)有严谨的工作态度,熟练、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及实践水平。

(3)对病情进行分析和讨论时应注意保护性医疗措施,必要时应在离开病房后再进行。

(九)临床教学病例讨论制度1、针对实习生的临床教学病例讨论由教研室组织。

2、讨论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主持,原则上每二周进行一次。

讨论通知应提前2天发出,包括讨论地点、病例资料、影像病理资料、应参加的人员等,应参加的实习生要求每人撰写讨论发言稿。

专题讨论的病例可以是实习大纲要求的现在住院病例或已收集在典型教学病例资料中的病例。

3、首先由实习生汇报病史,住院医师补充;实习生积极发言,可凭发言稿发言,参加讨论的医师要从实习生所能承受或理解的角度来分析临床情况,有意识培养实习生比较正确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临床思维。

4、主持人总结时深入浅出地分析该病例的特点、诊断及诊断依据,深入浅出分析鉴别诊断,诊疗计划,国内外诊疗进展和本院的诊疗特色,可现场提问。

讨论结束时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5、参加讨论的实习生准备的发言稿讨论后交教研室备案;讨论结束后指定人员负责整理讨论记录。

(十)修改实习生医疗文书制度1、实习生在病房轮转时应书写完整病历,要求学生每周至少完成2份,病历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完整病历标准参照《浙江省2010版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完整病历书写后应及时提交给上级医师修改,上级医师应认真审查,用红笔严格修改,每页如修改5处以上则应叫学生重新书写。

3、有带教任务的医师开医嘱时,应先由实习生书写,上级医师亲笔签字。

如学生还不熟练则应草稿试写,经修改确认后重抄到医嘱单内,并由上级医师亲笔签字。

实习生不能代替执业医师签名,未经执业医师签字的医嘱不能执行。

有带教任务的医师开申请单时,应先由实习生书写,上级医师修改后并亲笔签字。

4、因学生书写错误,导致医疗纠纷或产生不良后果者,责任由带教老师承担。

未认真指导学生书写医疗文件属带教失职行为。

(十一)指导实习生操作制度1、直接带教老师有指导实习生掌握常用临床诊疗操作的义务和责任。

2、操作前带教老师与学生讨论操作过程有关注意事项。

老师、学生戴帽子、口罩。

3、检查病人(换药项目要查看伤口情况,看完后用原敷料盖好伤口)。

4、学生洗手,学生准备操作器具,向病人问候、简单解释,说明来意。

5、学生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无菌原则进行操作,老师及时指导纠正。

6、操作完毕向病人问候,交代注意事项,说再见。

7、收拾好操作器具(换药时须把换下的敷料放进指定的污物桶)。

8、清洗敷料盘,放到指定地点,洗手。

9、带教老师总结,指出优缺点,提出改进方法。

(十二)典型教学病例收集制度1、为保证临床教学工作需要,各教研室在主任支持下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收集典型教学病例。

2、临床科室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具有良好的教学价值病例包括少见病、罕见病应予以收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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