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办法

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办法
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办法

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办法

为了推进**区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全区开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充分调动镇(街办)征收(拆迁)工作的积极性,现根据房屋征收(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是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综合实力、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又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全区各镇、街办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充实完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上下联动,进一步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抓紧、抓好、抓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意识

1、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管理主体是**区建设局、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任务的计划安排,政策的宣传把关,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协调推进,以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重大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理。建立工作推进

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化解房屋征收(拆迁)矛盾。做好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预算、决算的编制,日常考核推进。保证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参与会办征收(拆迁)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2、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实施主体是镇、街办。主要职责:成立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征收(拆迁)、安置项目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政策把关。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征收(拆迁)项目中被征收(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工作的招标申报、拆除及实施管理。做好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各种矛盾的协调处理;做好已征收(拆迁)地块管理,杜绝回迁违法建设的发生;做好信访解释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参与会办征收(拆迁)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房屋征收(拆迁)的预、决算审核的主体是**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对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预、决算进行审计,参与会办征收(拆迁)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4、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督和保障的主体是**区财政局。主要职责:负责对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资金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会办征收(拆迁)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5、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督查的责任主体是**区

监察局。主要职责:负责对房屋征收(拆迁)管理行为、房屋征收(拆迁)的操作程序、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房屋征收(拆迁)的每个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地推进到位;参与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评估招标工作。参与会办征收(拆迁)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6、违章建筑拆除的责任主体:①城区主干道两侧违章建筑由城管局负责拆除;②镇、街办辖区内发生的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街办负责拆除,城管、公安、拆管办给予支持、配合。以拆除违章建筑促进征收(拆迁)工作的开展。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任务和需要,全面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征收(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制度,营造高效、和谐、公平、公正的房屋征收(拆迁)环境

1、实行公示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实行阳光操作,评估结果、补偿标准、安置政策、弱势群体的照顾标准等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建立项目预算审核、决算审计制度。以每个征收(拆迁)项目建立工作小组,从征收(拆迁)项目立项到征收(拆迁)项目完成,工作小组全员参与,全过程负责,确保征收(拆迁)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按项目编制预算,拆管办对项目评估复核后进行项目预算,报财政局、审计局

审核,报相关领导审批。项目完成后办理征收(拆迁)项目决算,报审计局审计,并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总结、考核。

3、完善项目会办制度。对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过程中的一些疑难问题,由征收(拆迁)安置领导小组牵头,按《关于调整**区拆迁安置领导小组的通知》规定执行,对涉及征收(拆迁)的重大疑难事项报会议研究解决。

4、建立项目单项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项目单项考核分为工作进度考核和成本节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镇(街办)综合考评的依据。具体的考核办法由拆管办拿出考核意见,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5、建立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对工作任务完成得好的镇(街办)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影响项目建设的镇(街办)和个人予以问责。对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乱开口子的当事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四、规范操作,确保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上轨道、上水平

1、房屋征收(拆迁)安置项目的前期管理。严格项目的审批、立项,及时办理房屋征收(拆迁)所需的相关合法手续,签订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委托协议。

2、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规范管理。配备和完善必

要的办公设施,如摄像机、电脑等,实行办公自动化。按照规定和要求建立项目库,严格进行项目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大对房屋征收(拆迁)服务公司和征收(拆迁)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

3、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政策的把关管理。由拆管办负责对照《**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号)、《**市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补偿实施办法》(**号),在日常工作中对镇(街办)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4、房屋征收(拆迁)的档案管理。对征收(拆迁)项目的补偿安置对象、安置面积、照顾对象、原有房屋的图像资料、签约协议,及时整理归档。

五、采取措施,强势推进**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顺利开展

**区建设局要加强对拆管办的领导,配齐配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人员,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的教育,加强征收(拆迁)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岗位培训。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制度,加强对征收(拆迁)工作人员在实施征收(拆迁)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各镇、街办还要切实加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组织力度。具体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以拆违促征收(拆迁)。对房屋征收(拆迁)区域内的违章建筑,形成依法拆违的高压态势,倒逼当事人在项目规定的征收(拆迁)时间内达成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对重点拆迁户由镇(街办)与拆管办会办,城管、公安、市场监督及税务等部门配合,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突破。

2、以拆除促征收(拆迁)。由拆管办牵头,在全区范围内选择相对固定的业绩较好、工作力度较大的征收(拆迁)服务公司配合镇(街办)做好房屋征收(拆迁)签约工作,签约后的房屋及时拆除,确保征收(拆迁)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并保持社会稳定。

3、以政策促征收(拆迁)。在征地、房屋征收(拆迁)等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被征收(拆迁)户拒不配合征收(拆迁)工作的,国土部门可依法责令交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管理和实施的责任部门可联合申请法院,依法强制征收(拆迁)。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之令狐文艳创作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 令狐文艳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十工区项目经理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建立分层次、全方位的建设协调机制,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征地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及中国交建13号线项目总经理部关于建设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的决定,积极依靠地方政府支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新的建设理念,努力创造和谐的外部建设环境。 第三条征迁工作内容是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合业主、协助地方,紧密围绕施工进展情况,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地下管线迁改、地方协调、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征迁工作实行定岗定责、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 1.十工区项目经理部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抓、负责工区的建设协调、征地拆迁的全面工作。 2.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协调工区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对外协调工作。 3.项目经理部征迁人员根据施工需要,编制征地拆迁计划及

资料汇总,处理征迁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协调、贯彻落实地铁办各项工作要求,协调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关系。 4. 项目经理部征迁负责人负责与当地政府及沿线各企业产权单位联系,落实工区征地拆迁的全面工作。 5. 项目经理部征地拆迁协调员负责上报信息报表、周报表以及业主要求上报的其他资料。 6.项目经理部必须认真按照青岛市地铁办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加强与工区所在地有关区、镇及企业产权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工区征地拆迁工作的落实,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具体问题,遇到问题难点要逐级上报,由总经理部统筹协调解决。 7. 工区拆迁负责人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8.工区负责征地拆迁人员定期想总经理部上报征迁情况。 第五条工区征迁负责人及全体职工必须顾全大局、步调一致,共同搞好与地方的协调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遵纪守法,文明施工;自觉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生活习惯,紧紧依靠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路地共建活动,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第三章征地拆迁的办理原则 第六条青岛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按青岛地铁集团的指示执行,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按有关规定及签订的协议执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负责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和城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

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五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屋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不少于被拆

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六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拆迁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七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八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征地拆迁补偿】(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征地拆迁补偿】(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有效期: 2019.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 4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发[2013] 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3] 23号)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因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而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征收本区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月亮岛街道、大泽湖街道、白沙洲街道、黄金园街道、金山桥街道、廖家坪街道、丁字湾街道、书堂山街道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货币安置。 征收白箬铺镇、乌山镇、铜官镇、桥驿镇、茶亭镇、东城镇、乔口镇、靖港镇、格塘镇、新康乡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为主要安置方式。 第二章职能职责 第四条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地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征地方案; (二)发布征地公告;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第五条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征地补偿工作: (一)发布预征地公告; (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五)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报区人民政府批复后发布; (六)按规定拨付征地补偿费用; (七)责令限期拆迁腾地;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补偿工作。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概算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应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除外)。 第六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征地工作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委托给征地事务机构承担。 第七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纳入和费用的发放以及基本生活补助费的发放等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模板

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 征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同时又需要一定灵活性和技巧性的工作。下面是带来的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 20XX年是全区征迁工作扫尾年,也是区域化征迁工作突破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征迁工作,先后选调了110多名区直及各乡镇、平台新近提拔干部和优秀后备干部,开设了两期做好征地拆迁,提升做群众工作能力培训班。 培训班学员在认真学习了相关征迁政策法律法规后,被分配到征迁任务相对较重的几个乡镇直接参与征迁一线工作,体会到了征迁工作的酸甜苦辣,也提升了自己的素养,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服务宜秀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第二期培训班的一名学员,在为期三个月的征迁实践活动中,我们征迁实践小组在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圣埠征迁指挥部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征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让我们全体学员感受更深的却是基层征迁工作的艰辛和困难,对如何更好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区委、区政府及大桥街道办事处对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征迁工作高度重视,从办事处精心选派了一名对征迁工作有着丰富经验的党委委员担任圣埠征迁指挥部的指挥长,同时还抽调了区农业局两名多次参与征迁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到指挥部工作,加上圣埠社区的7名工作人员和征迁培训班的11名学员,组成了一个老中青相结合的征迁工作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百日会战征迁精神,推动本地段征迁工作的有序开展,圣埠征迁指挥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征迁政策,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征迁工作,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统一宣传口径,对在征迁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请上级领导决议。 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圣埠地块征迁项目涉及圣埠社区民利、花山、圣埠、胜利、红星、民合等6个居民组,项目征地860亩,拆迁房屋 850多户,面积万多平方米。其中非集体经济成员191户,面积万平方米。 针对如此繁重的征迁工作,指挥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对照工作任务,将征迁工作人员分成两个征迁小组,分别由两名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担任小组长,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带头示范作用,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为全面顺利完成征迁任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圣埠征迁指挥部的墙上,张贴着多张征迁图表,有征迁地块房屋情况示意图,有征迁材料收集情况统计表,还有征迁工作包保落实进度表,可谓是分类齐全、简明易见。这些图表都是指挥部针对征迁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时间紧的特点而制定的,目的就是让大家形成自我加压、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 指挥部还建立健全了征迁工作日汇报、周调度的管理机制,及时总结征迁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认真分析,逐一解决。指挥长每天都和大家一起,亲临征迁一线,指导征迁工作,协调解决征迁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稳步推进征迁各项工作的开展。 征迁工作中的宣传工作是推进征迁工作扎实开展的助推器。为此,指挥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居民集中区开设新河水系征迁工作情况公示栏,及时发布征迁信息,强化了舆论引导,创造了和谐征迁的氛围。同时充分调动征迁培训班学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上门交流、沟通、见面约谈、亲戚朋友劝导等形式耐心地做征迁户的思想工作,虚心听取群众诉求,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疑问,并及时帮助征迁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赢得了征迁户的理解和支持,为加快推进征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指挥部还积极借助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报道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征迁工作开展情况,营造了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范本

关于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2009-12-4 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东区成本测算和京包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07]24号)文件; 3、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建设拆迁安置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05]50号)文件; 4、《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制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20号)文件; 6、《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三、工作安排 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07年7月5日至8月31日)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7月20日前,成立征地拆迁组织机构,完成相关政策的查找和咨询工作,完成树木、苗木的清登、

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 第145号 《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业经2002年9月29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臵的,适用《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含县级市,下同)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部门(以下统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相互配合,保证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五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房屋拆

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臵资金存款证明;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涂改、伪造、转借、买卖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人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确需扩大或者缩小的,应当依法重新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需要延期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拆迁期限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规模、拆迁项目性质确定。 第九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再委托拆迁业务。 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街道征地拆迁工作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调查登记工作制度 1、调查人员组成:征地拆迁现场实物调查必须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用地单位、拆迁事务所、被拆迁对象、街道指挥部工作人员、带组村(居)干部),即实行“五到场五签字”调查确认制度: (1)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及签字。 (2)被征地承包经营人到场及签字。 (3)被征地所在街道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4)征地拆迁事务所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5)项目用地单位代表到场及签字。 2、调查登记要求 (1)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

(2)公开测量、公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3)表格填写清晰,杜绝随意涂改,全名签字盖章。 (4)现场绘制调查登记表上被征地拆迁房屋示意草图、填写尺寸数据,现场拍摄被其形状图片编号备查。 3、资料移交要求 调查登记资料必须一式三份,在现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现场交给被调查人,另外两份及时移交专人签收管理(一份作原始资料存档备查,一份交内业工作人员录入汇总)。 二、公示制度 按长沙市103号令等相关拆迁政策规定,必须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五)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征地拆迁资金监督管理

(一)征地拆迁资金指工程建设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各类补偿费和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有关税费和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经费、不可预计费等。 (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实行专户进出; (三)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征地拆迁补偿表清单及征地拆迁进度,审核支付补偿费用; (四)对征地拆迁补偿费使用实施监管,拨付给银行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不得漏付、错付、延付、多付、少付等。 (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检查,征地拆迁办按规定提交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情况。 (六)工作人员因征地拆迁产生的工作费用必须开据正规发票,并有经手人、证明人、片区负责领导、财政所长、分管财政党政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报销,对单笔费用超过两千元的还必须由街道办主任审核。 (七)针对征地拆迁的奖励资金,必须有每个片区拟定奖励方案后报街道指挥部,经党政会议研究报区指挥部批准方可执行。

2020年征地拆迁年终工作总结.doc

征地拆迁年终工作总结 ××征地拆迁工作在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年突破了一个个难关,取得了一系列优秀战果,现简要总结如下: ××征拆工作面临三方面难题:一是拆迁量巨大,涉拆面较广。××线路从东往西穿越××市五个县(市)区(安丘市、坊子区、高新区、奎文区、潍城区),9个镇(街道办事处),31个村,设计征地1100亩,房屋拆迁956户,市直企业6家。二是时间紧迫,施工压力较大。××是典型的边开工边拆迁工程,有效施工工期很短,而且开工即面临春节,前期时间欠账较多。三是被拆迁户工作难度较大,有的被拆迁户经过了××电化工程、省道改建等拆迁经历,“反拆迁”经验较为丰富。 一、领导挂帅,强力推进拆迁工作 面对困难,××把拆迁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指挥部指挥长任宗军亲自挂帅征地拆迁工作,并指定副指挥部罗俊分管,指挥部成立了征地拆迁部,定员3人,配备了专门的交通工具,负责线下工程施工的第一、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部门,定员2-3人,标段专职征拆人员10人。同时,指挥部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指挥长或项目经理任组长,征拆部、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加强了征地拆迁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有序推进拆迁工作,××对拆迁工作进行了组织分工,明确工作范围、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责任,明确了奖罚措施和额度,本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不断解放思想,改变工作方式,强力推进征拆工作。 二、积极进取,快速打开施工局面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客运专线开工即进入大战,要求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快速打开局面,为施工创造条件。为贯彻落实建设指挥部“实干巧干三个月,突破征地拆迁关”活动,实现重点工程在春节前开工,××从三个方面大下功夫,圆满完成了任务。 一是加强了路地关系建设,为征迁工作打下基础。指挥部及各项目经理部一边安摊建点,一边开展地方关系的走访活动。在没有任何图纸的情况下,本着先交朋友,再谈工作的原则,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征拆人员逐一走访了本标段涉及的市、县、区及镇、村领导,进行感情投资,为下步的协商合作奠定了基础。指挥长任宗军在各项工作尚未明瞭之前,要求各单位领导坚决不能等靠,要特事特办,超常发挥,牢固树立超前意识,在宾馆建起临时办公地点,使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的开展。 二是抓住机会,突破征拆难关,以点带面扩大战果。在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及拆迁补偿款未到位、以及地方征拆部门工作没有开展之前,指挥部下发文件,鼓励各项目部采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

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优质、高效的完成京沪高速铁路六标段征迁工作,按照项目部的全面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1.2征迁工作的依据是: 12.1征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物权法》、《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1.2.2铁道部与江苏省、上海市区人民政府签定的省部《会谈纪要》、《京沪高速铁路江苏省境内征地拆迁实施协议》、《京沪高速铁路上海市境内征地拆迁实施协议》。江苏省铁办[2008]5号、6号文件。 1.2.3 经铁道部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及设计院与地方政府商定的有关附件。 1.2.4本标段沿线省、市及各地市在征地、拆迁、电力改造、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1.2.5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指挥部与地方各级政府商定的会议纪要及有关文件。 1.2.6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征地拆迁工作安排和要求》,京沪高速铁路征地拆迁研讨班主题资料。 2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部设征迁办,全面协调、管理本标段内征迁工

作。各工区设置工区征迁办,负责本工区征迁工作和与施工用地相关的内外协调工作。 3工作内容 3.1征迁办主要工作内容是: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合业主、协助地方,紧密围绕施工进展情况,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地下管线迁改、地方协调、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2具体包括:根据施工用地需要,编制审核用地、征(改)迁计划,征迁资料汇总,代表经理部处理征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协调、指导、督促项目部各工区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协调工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关系。 4工作职责 4.1征迁办工作职责 4.1.1执行京沪高速征迁培训班的有关培训内容。 4.1.2执行省铁办的有关文件规定(苏铁办[2008]5、6号文),落实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征迁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4.1.3严格按照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审核通过的清点核量规定的签字人来确认现场的清点成果,并例行签字手续。 4.1.4由于此次征地拆迁费用由地方筹资以入股的方式计入投资,征地拆迁的清点核量工作须经多方签证认可,程序复杂,周期较长,项目部征迁工作要做到遵循程序、不越位。 4.2项目部征迁办工作职能范围划分: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593144761.html,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4-08-16 生效日期: 2004-09-01 发布部门: 安徽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有合法房屋租赁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条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以下简称拆迁管理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应当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第五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实施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建设需要,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应当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批准方案;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政府储备的土地在出让前需拆迁的,由土地储备机构作为拆迁房屋的单位,免交前款(一)、(二)项规定的资料。 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第七条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拆迁范围、方式、期限; (二)拆迁范围内房屋的结构、用途、建成年代、建筑面积、产权产籍等基本情况; (三)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概算,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

常德 征地拆迁 公寓楼安置管理办法

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公寓楼安置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7月25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常政发〔2009〕1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公寓楼安置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江北城市规划区实施公寓楼安置的范围 东至马家吉河,南至沅江及丹洲防洪隔堤,西至《常德市金丹路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范围,北至柳叶湖、沾天湖、花山河南岸所围合的区域。 市江北城市规划区上述区域外的村(社区)、组,成建制、成街区被征用和转用的区域。 实施公寓楼安置的范围内,禁止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一户一宅基地式住房。 第三条市政府成立公寓楼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和武陵区人民政府、鼎城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公寓楼安置管理政策制定、规划布局、资金调度等方面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公寓楼安置办),负责日常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公寓楼安置小区(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相应成立公寓楼安置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寓楼安置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公寓楼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全程参与公寓楼建设质量监管,并做好政策宣传、安置对象统计申报、选房入住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第四条公寓楼安置小区(项目)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优化环境、维护稳定、选房入住,以及小区物业管理向社会化过渡前的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建设开发业主负责公寓楼安置小区(项目)的建设和公寓楼整体移交前的管理等工作,提供公寓楼竣工报告、住房质量保证书、

XX年征地拆迁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XX年征地拆迁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XX年以来,我按照“一切工作围绕项目展开,一切工作服务项目建设”的思路,全力以赴开展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在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细化政策,扎实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确保工程的按期动工。在工程动工前,及时搞好协调,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积极为施工队伍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现将我一年的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完成工作的情况如下: (一),德惠支线规划选址工作圆满完成。自我们接手德惠支线项目前期工作以来,由于受压覆矿产、管线供水规模、长东北开发开放先导区总体规划等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管线规划选址成为了德惠支线项目前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经过不懈努力,我们取得了八项相关的技术和行政许可支撑材料。第一项是:长春市发改委以正式文件将德惠支线列入长春150个重点项目计划之中。第二项是:取得了长春玉米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将用水协议中万吨/日的原水供应量与其他区域共用的正式函件。第三项是:取得了长春高新开发区规划局同意我公司提供原水供应服务的承诺。第四项是:与华能长春热电厂和国电长春热电

一厂分别签订了长期供用水合同,最终确定了德惠支线的总体用水规模。第五项是:长春经济开发区和九台经济开发区规划主管部门书面出具了同意选址方案的初审意见。第六项是:在长春市规划局的支持下,管线穿越长东北开发开放先导区选址方案得到了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的亲笔批示。第七项是:省国土资源厅以正式文件明确了“在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无重要矿产分布,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意见。第八项是:在长春市测绘院、长春市城乡规划院的密切配合下,完成了坐标转换、条带图测绘和管线路由详规方案。在完成上述八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于今年3月5日、4月7日、4月9日先后取得了玉米园区至华能分水口、华能分水口至米沙子分水口、米沙子分水口至米沙子净水厂等三段管线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黄证),为设计方案的敲定和征地拆迁提供了可靠依据。期间,由于长东北开发开放先导区规划调整的原因,管线路由相继进行了两次较大调整,规划咨询费用相应有所增加。 (二),德惠支线征地拆迁工作胜利结束。今年启动实施的德惠支线供水管线工程全长22公里,途经长春经济开发区兴隆山镇隆东村、毛家村、九台市卡伦镇孙家村、南岗村、龙泉村、幸福村、德惠市米沙子镇四家子村,涉及3个县(市)区、3个乡镇、7个行政村。在总结农安、玉米园支线征地拆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德惠支线的征地拆迁工作,完全按

一、征地拆迁实施办法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设建征地拆迁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沪昆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紧紧依靠当地各级人民政府支持,依法保护铁路建设和沿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新的建设理念,提高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意识,积极搞好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条为规范沪昆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行为,明确各层次的职责范围,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征地拆迁的职责分工 第三条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分层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机制。 第四条在铁道部的统一领导下,公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公司征地拆迁办公室及时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并按部省纪要和实施协议负责具体组织各省的征地拆迁工作。 第五条参建设计、咨询、监理单位要依据合同约定或公司委托,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征地拆迁工作。 第六条参建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按照部省纪要和实施协议,加强与各自标段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授权的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各自标段征地拆迁和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依据合同约定或公司的委托,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具体问题。遇有部省纪要、实施协议及施工合同约定以外的特殊情况或问题,要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报请铁道部决定。不得擅自处理违背部省纪要和实施协议的特殊问题,擅自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违约处罚,擅自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七条沪昆客专铁路建设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开展征地拆迁,设计单位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并复核签认地界线,施工单位现场放线,监理单位监督检查,由公司配合地方政府统一协调实施。各参建单位要按各自职责,积极配合,顾全大局,服从协调,共同搞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遵纪守法,文明施工;自觉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生活习惯,紧紧依靠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路地共建活动,创造和谐的铁路建设外部环境。 第三章征地拆迁的办理原则 第八条沪昆客专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按部省纪要及实施协议的有关规定并经双方认可后作为资本金入股。 第九条沪昆客专铁路建设用地包括铁路正线和站线及其配套设施(含“四电”)等建设工程的永久用地和取弃土、桥梁预制场用地,用地范围及数量以施工用地图(含变更设计)为依据,经勘测定界后的永久用地,依据施工组织安排由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征用划拨。 第十条沪昆客专铁路用地范围内需要拆迁的所有建(构)筑物,经路地双方共同详细调查,确认类别、数量后,由地方主管部门组织按期拆除。 第十一条站后及“四电”工程用地,由所在标段土建施工单位负责统一办理,一次完成。变更设计增加的零星用地,必须提交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方能办理补征手续。 第四章征地拆迁工作的分工 第十二条沪昆客专铁路的征地拆迁工作实行逐级负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公司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征地拆迁的管理工作及日常工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593144761.html,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8-12 生效日期: 2003-08-12 发布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承租人以及其他占用被拆除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拆迁办)是本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本市市区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规划、土地、房管、公安、工商、物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开发拆迁办做好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持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向市开发拆迁办申请拆迁冻结。 市开发拆迁办应当自收到申请后十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冻结条件的,由市开发拆迁办发布拆迁冻结通告。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 (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四)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市开发拆迁办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在冻结期限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建设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时建设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市开发拆迁办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总结

篇一:征迁工作总结 2 007年度城区征迁工作总结 引号: 779384553-03-2008-0001 生成时间:2008.01.16 发布机构:莲都区征迁办 007年度城区征迁工作总结 一、 2007年征迁工作特点和亮点 2007 年,是我区整体承担城区包括重点工程在内的全部征地拆迁安置任务的起始之年。征迁工作形 势十分严峻,征迁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征迁工作压力十分重大。今年我们征迁工作总的特点 是:任务重,但推进有力;难度大,但进展较快;要求高,但成绩明显;督办多,但竭尽全 力;涉面广,但亮点纷呈。 从今 年的征迁任务来看,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 项目多、任务重。2007年是我市经济建设跨越式发展之年,城区涉及的征迁工作项目数量之 多、任务量之重,也是历年之最。城区共接到需完成征迁政策处理任务的项目共有84个(分 解到街道为95个),总面积超10000亩,其中被市政府列入目标考核的项目有49个;项目涉 及城市道路、交通用地、水利工程、教育用地、其它公共事业用地、农民公寓、住宅出让、村 级三产等建设用地。另外,我区今年还需完成“两龙”高速公路莲都段主线及富岭连接线建成 通车的艰巨征迁任务,以及玉溪引水工程的政策处理尾留工作。 在征 地工作任务方面:①需清场交地项目60个,面积5632亩;②需完成政策处理的项目10个, 面积622亩;③需签订征收协议的项目18个,面积2472亩;④需测量的项目7个,面积 1456亩。项目分布在5个街道和联城镇,其中:岩泉街道有38个项目,紫金街道有19个项 目,白云街道有13个项目,万象街道有12个项目,富岭街道有4个项目,联城镇有8个项 目。 在拆 迁工作任务方面:需完成拆迁项目33个,需调查摸底的户数1000多户;需签订房屋 迁补偿协议的户数1000多户;需腾空和拆除房屋面积20多万平方米。 三是 时间紧、要求高。今年每个征迁项目全部设定了完成的时间,可以说全年的征迁工作都在倒逼 的氛围中进行。由于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项目前期的准备不足,有许多项目一时审批到不了 位,只能向征地政策处理时段挤时间、要速度,许多项目要求我区超常规清场地,如中山街北 段道路、绕城西路白岩桥、紫金路北段互通等项目,督办我区超常规清场交地;有的项目当年 下达任务,要求我区当年测量、当年签协议、当年清场交地。如市贸易城东侧居住地块、商住 收储地块、市环卫综合基地、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还有的项目当年下达任务,要求当年测 量、当年签协议,如绕城东路南侧收储、绕城东路北侧收储、后甫住宅用地、滨江区块改造拆 迁工程用地、白云山森林公园入口、开发区东扩项目等;还有的项目是当年下达任务,要求当 年完成拆迁,如500千伏线路下的房屋拆迁等。 从今 年工作取得的成效来看,呈现五大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3-1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3-1号实行 [复制链接] 隆昌石 牌坊 2 2 主 题 听 众 1 4 2 积 分 正五品 参议 花椒 0 颗 小米椒 209 个 主题 22 帖子 121 精华 相册 日志 分享到:0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 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 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 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 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 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暗恋者 0 最后登录 2012 -7-1 3 ?收听 TA ?发消 息3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 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 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doc 19页)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doc 19页)

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各辖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情况证明。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拆迁人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切的拆迁范围; (二)拆迁范围内房屋的用途、面积、权属等现状; (三)拆迁的实施步骤和安全防护、环保措施; (四)拆迁资金、安置房、周转房或者其他临时过渡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拆迁的方式、时限等。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附有详细的拆迁范围图。 第九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存入办理专项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应根据拆迁项目评估确定,拆迁人应当委托办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项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资金情况证明。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具体办法由市房屋拆迁管

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7〕2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本单位在组织力量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项目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调查问卷情况,对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资金来源、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慨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保靖县国土资源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是行政机关,级别正局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732878310D,办公地址: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相关职责: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中前期调查、界址勘察、地类权属等基础性、技术性业务工作;依 1

法对土地征收工作法定程序进行指导把关并组织实施;对全县范围内在建、拟建项目用地进行备案、报批。 本单位内设1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股(建设用地股)、财务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测绘管理股(地质信息中心)、地质勘查储量股、不动产登记股。 本单位下设20个二级机构(另加挂12个机构牌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包括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国土测绘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县征地事务办公室、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派驻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12个,包括保靖县迁陵镇国土资源所(迁陵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毛沟镇国土资源所(毛沟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清水坪镇国土资源所(清水坪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碗米坡镇国土资源所(碗米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阳朝乡国土资源所(阳朝乡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复兴镇国土资源所(复兴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水田河镇国土资源所(水田河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长潭河乡国土资源所(长潭河乡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葫芦镇国土资源所(葫芦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比耳镇国土资源所(比耳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吕洞山镇国土资源所(吕洞山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普戎镇国土资源所(普戎镇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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