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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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传播新手段的不断涌现,使信息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的水平日新月异。出版自由的局面逐渐打开,各国之间的文化相互传播,通过文字的形式了解各地的名著文化,人文地理。各国由于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基于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本土文化、民族、宗教等各种因素,对于传播新技术带来的冲击和影响,采取的政策及管理是不同的。
当代传播新技术主要表现在电子媒介领域,如通信卫星、计算机网络等,由于其信息多样化、覆盖面广、时效性快等特点,其发展势不可挡。对跨国界传播或全球传播,历来有着不同看法和激烈争论。最主要的表现为“信息自由流通论”与“信息流通主权论”之争。言论自由一向是西方社会的传统之一,大众传播事业渐渐发达,言论自由随之推广到新闻自由,包括接收信息及传布信息的自由。当传播技术进一步发展到卫星广播、计算机网络时,便自然衍生出“信息自由流通”的观念。发达国家凭借自己拥有的技术优势,造成了国际新闻报道和传播中的不均衡和不公正状况。广大发展中国家为改变这一状况,多年来为建立世界新闻新秩序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和努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中国家成为国际政治舞台上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但它们在世界新闻传播体系中的地位,如同它们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一样,与之远远不能适应。这一问题在60年代中期,开始在国际社会上引起重视。1973年,第4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指出,绝大多数国家已沦为少数几个中心播发的消息情报的消极接收者的境地。1976年,不结盟国家举行传播问题讨论会,首次提出建立“世界新闻新秩序”。但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显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的不断增强是分不开的。只有掌握了与发达国家不相上下的新技术新手段,才可能改变完全被动的接收者的地位,在世界传播的大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国家支持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风格流派的竞争,作家、艺术家、科学家可以自由地发表、出版自己的作品和著作,探讨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除违法或有害的出版物外,都给予法律保障。公民可以通过书刊等传播媒介对国家大事发表意见,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意见、建议直至公开的批评。这些都是人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的表现。
从教育的观点乃至全社会良好观念和风气的观点看,因特网上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当然应该有一定的限度。言论自由表达自由是人民的基本人权之一,但象其他人权一样,如果侵犯到他人的自由或破坏了社会的良好风气和道德准则,那么代表人民的政府理应制定相关法规予以限制。因特网作为一种新兴的功能强大的媒体仍在迅速发展,有关网络上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要不要管制、管制到何种程度、如何管制等问题在美国乃至各国都将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
知识产生于人们的思维实践活动,人们也正是通过思维实践活动来发现真理和证实真理。人们的观点中既包含着宗教的成分也包含着科学的成分,人们需要通过检验所有的观点和认识,甚至包括那些错误的观点和认识,才能够获得真理性的认识,并使人类自身的知识水平有所提高和丰富。那些仅仅将自己的信念建立在他们的精神指导者所指定的知识范围基础上或者建立在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知识基础上的人类个体,并不是真正掌握知识的人。即便这些信念从客观的意义上来说是正确的,它也是以一种不正确的方式被人们信仰着;而且,它还因为是没有经过检验和质疑的知识,所以它也没有得到人们的真正理解。也就是说,人们的这些信仰都是肤浅的。出版自由可以带来思想自由,并因此提高人类个体对于既定信念的理解和对新真理性知识的揭示。
传播技术的发展使原本封闭的思想在世界各地开始传播,各国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了,人们通过出版的报刊,书刊,还有网络的发展,随时随地的可以了解各地的时事新闻,人文地理,逐渐的人们融入了世界这个大家庭里。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逐渐的开放了,出版越发的自由,原本可能在以前会被封为禁书的书刊现在就可能会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