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建筑设计指导规范》JGJ 100-2015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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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20........................................................................................................................................3 1 总则...........................................................................................................................................4 2 工程建设...................................................................................................................................5
1
3.4 商业配套........................................................................................................................46 3.5 路内停车治理................................................................................................................46 3.6 小区停车治理................................................................................................................47 3.7 内部设施开放................................................................................................................48 附录 A、参考案例 .........................................................................................................................49 A-1 杭州塘河新村、余杭塘路社区老旧小区停车改造案例 .................................................49 A-2 北京通州北苑停车换乘设施案例.....................................................................................54 A-3 南京中山路地下车位产权分割案例.................................................................................58 A-4 上海虹储小区停车泊位挖潜案例.....................................................................................61 A-5 武汉游艺路公共停车场综合开发案例 .............................................................................64 A-6 武汉台北路智能停车场案例.............................................................................................66 A-7 北京空军总医院停车楼 BOT 案例 ...................................................................................68 A-8 北京中煤小区机械停车库环境协调案例 .........................................................................71 A-9 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错峰停车案例.................................................................................73 A-10 苏州停车设施综合改善案例...........................................................................................76 附录 B、术语 .................................................................................................................................79 附录 C、相关规范 .........................................................................................................................86
【设计规范】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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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规范】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车库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parking garage buildingJGJ100-2015施行日期:2015年12月1日1 总则1.0.1为适应城镇建设发展需要,使车库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节能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的建筑设计。
1.0.3车库建筑按所停车辆类型分为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按建设方式可划分为独立式和附建式。
1.0.4机动车车库建筑规模应按停车当量数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非机动车库应按停车当量数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
车库建筑规模及停车当量数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1.0.5车库建筑设计应使用方便、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并应满足所在城市及地区交通管理的要求。
1.0.6车库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车库 parking garage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建筑物。
2.0.2机动车 motor vehicle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0.3非机动车 non motor vehicle以人力驱动,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2.0.4 机动车库 motor vehicle garage停放机动车的建筑物。
2.0.5非机动车库 non-motor vehicle garage停放非机动车的建筑物。
2.0.6地下车库 underground garage室内陆坪低于室外地坪高度超过该层净高1月的车库。
2.0.7独立式车库 detached garage单独建造的,具有独立完整的建筑主体结构与设备系统的车库。
2.0.8附建式车库 garage attached to building与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结合建造,并共用或部分共用建筑主体结构与设备系统的车库。
充电桩在地下车库中的设计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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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在地下车库中的设计及应用电动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大方向,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近些年来,得到长足的发展。
充电桩作为发展电动汽车所必须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对于推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普及充电桩的基础知识,并对地下车库充电桩的应用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国家政策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住建部跟进落实并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并提出:“自2016年起,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二、充电桩车位设置的地方规定各省市地区结合实际,也都制定了本地区自己的规定。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等典型地区的配建比例要求参见下表:三、常见电动汽车续航天数市场上常见电动汽车的充电时长和续航里程参见下表:参考表中的数据,按日均50km计算,大部分电动汽车续航时间在3~6天左右,平均可以按4~5天计。
而大部分车主不会将电池电量用尽才去充电,按用70%~80%电量就充电来考虑,一般为3天左右的续航天数。
四、充电桩的常见形式一台电动汽车充电桩主要由充电机、充电模块、计量模块和充电枪组成,提供电能计量、单位计费、通信监控等功能服务。
1、交流充电桩,俗称“慢充”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是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它只提供电力输出,没有充电功能,需连接车载充电机为电动汽车充电。
功率较小一般为3.5kw、7kw等,充电效率在4~8小时。
交流充电桩(7kw)的典型参数见下表:2、直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俗称“快充”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是可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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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16.8
后退停车
12.8
3.5
9.8
停车方式
垂直通车道方向最小停车位宽度(m)
We1
平行通车道方向最小停车位宽度Lt(m)
通车道最小宽度Wd(m)
平行式
后退停车
2.2
5.0
3.0
斜列式
30
前进(后退)停车
3.8
4.3
3.1
45
前进(后退)停车
4.4
3.4
3.2
60
前进停车
4.6
2.5
3.6
60
后退停车
4.6
2.5
3.3
垂直式
前进停车
4.3
通车道最小宽度Wd(m)
平行式
后退停车
3.5
11.4
4.6
斜列式
30
前进(后退)停车
7.6
9.9
5.7
45
前进(后退)停车
10.0
8.1
6.6
60
前进停车
11.5
5.7
9.2
60
后退停车
11.5
5.7
7.0
垂直式
前进停车
9.8
3.5
13.7
后退停车
9.8
3.5
7.9
大型车最小停车位、通车道宽度
停车方式
3.9
斜列式
30
前进(后退)停车
6.1
7.1
4.4
45
前进(后退)停车
7.8
5.0
4.8
60
前进停车
8.4
4.2
6.3
60
后退停车
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2015版)解读
![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2015版)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2048b72052ea551810a68780.png)
总则1、为方便各级管理人员对集团项目的控制,统一集团对地下汽车库与地下非机动车库控制标准,特制定《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2、本《导则》根据集团产品线分级体系编制而成,适用于全系列产品线的地下汽车库与地下非机动车库。
3、本《导则》针对建筑专业,其他专业要求详见相关专业技术设计规定。
4、各区域公司应严格按本《导则》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见特殊情况或出现更好的技术措施时,请及时提报集团总师室,以便集团总师室及时对《导则》进行修订。
5、集团项目的地下车库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各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本《导则》中的尺寸单位除特别注明外,一律以毫米为单位。
第一章地下汽车库1.1 基本布局原则1.1.1 配车比例(1)规范指标①可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土地出让合同等要求适当变通。
以上海项目为例,住宅配车数量与户型面积成正比,不同物业类型中配车比例从高到低依为:餐饮、办公、商业。
在报建算停车指标过程中,可适当采取将部分餐饮、办公按照一般商业来报建的办法,以减少停车数量指标;住宅也分为几个档次,当实际面积与分档面积相差不多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微调来实现配车比例的降档变化;②不同规范间有差异,意向拿地时可与政府协商配车指标;(2)建议和结论①所有类型的车库必须首先同时满足国家规范、地方规范及土地合同要求;②对于不考虑人车立体分流的楼盘,可考虑10%的地面停车,并尽可能做足地面车位;③对于高端楼盘,完全人车立体分流,可在地面上不留停车位。
若有对外经营的地面商业,可适当考虑少量地面停车。
1.1.2 单车位面积经济指标单车位面积:《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明确垂直后退停车所需的车道宽度最小,单车位面积最省。
为提高停车效率,原则上设计时都应采用垂直后退停车。
根据集团要求,人防车库单车位面积不超过38平方米,非人防车库单车位面积不超过33平方米。
注:面积计算原则1、人防车库面积=人防停车面积+人防设备用房面积2、非人防车库面积=非人防停车面积(不含主楼投影内停车面积)+非人防车库设备用房面积(不含主楼投影内设备用房面积)3、为鼓励充分利用地下室空间,如利用主楼下空间停放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纳入总体数量,主楼下部投影空间不计入车库面积。
车库建筑停车区域的设计要求,不得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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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建筑停车区域的设计要求,不得不看!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将车库分为出入口和停车区域两部分,停车区域又分停车位和通车道两部分。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 100-2015 第4.3章节对停车区域进行了详尽的表述。
出入口的设计要求已看过,我们来看看停车区域(机动车)的设计要求!4.3 停车区域4.3.1 停车区域应由停车位和通车道组成。
4.3.2 停车区域的停车方式应排列紧凑、通道短捷、出入迅速、保证安全和与柱相协调,并应满足一次进出停车位要求。
4.3.3 停车方式可采用平行式、斜列式(倾角30°、45°、60°)和垂直式(图4.3.3),或混合式。
斜列式停车方式的可能性布局注:Wu为停车带宽度;We1为停车位毗邻墙体或连续分隔物时,垂直于通(停)车道的停车位尺寸;We2 为停车位毗邻时,垂直于通(停)车道的停车位尺寸;Wd 为通车道宽度;Lt为平行于通车道的停车位尺寸;Qt为机动车倾斜角度。
4.3.4 机动车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可通过计算或作图法求得,且库内通车道宽度应大于或等于 3.0m。
小型车的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宜符合表4.3.4 的规定。
表4.3.4 小型车的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最小每停车位的面积注:此面积只包括停车和紧邻车位的面积,不是每停车位所需的车库建筑面积。
小型车机动车库的所需建筑面积,国内外实例中已有比较接近的指标,大约每车位从27m2至35m2(包括坡道面积),结合国情,控制每车位在33m2以下是完全可行的。
4.3.5 微型车和小型车的环形通车道最小内半径不得小于3.0m。
4.3.6 停车区域净高不应小于本规范第4.2.5 条规定的出入口及坡道处净高要求。
4.3.7 根据停车楼板的形式,停车区域可分为平楼板式、错层式和斜楼板式。
错层式可分为二段式错层和三段式错层;斜楼板式可分为直坡形斜楼板式和螺旋形斜楼板式。
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2015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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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1、为方便各级管理人员对集团项目的控制,统一集团对地下汽车库与地下非机动车库控制标准,特制定《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2、本《导则》根据集团产品线分级体系编制而成,适用于全系列产品线的地下汽车库与地下非机动车库。
3、本《导则》针对建筑专业,其他专业要求详见相关专业技术设计规定。
4、各区域公司应严格按本《导则》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见特殊情况或出现更好的技术措施时,请及时提报集团总师室,以便集团总师室及时对《导则》进行修订。
5、集团项目的地下车库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各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本《导则》中的尺寸单位除特别注明外,一律以毫米为单位。
第一章地下汽车库1.1 基本布局原则1.1.1 配车比例(1)规范指标①可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土地出让合同等要求适当变通。
以上海项目为例,住宅配车数量与户型面积成正比,不同物业类型中配车比例从高到低依为:餐饮、办公、商业。
在报建算停车指标过程中,可适当采取将部分餐饮、办公按照一般商业来报建的办法,以减少停车数量指标;住宅也分为几个档次,当实际面积与分档面积相差不多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微调来实现配车比例的降档变化;②不同规范间有差异,意向拿地时可与政府协商配车指标;(2)建议和结论①所有类型的车库必须首先同时满足国家规范、地方规范及土地合同要求;②对于不考虑人车立体分流的楼盘,可考虑10%的地面停车,并尽可能做足地面车位;③对于高端楼盘,完全人车立体分流,可在地面上不留停车位。
若有对外经营的地面商业,可适当考虑少量地面停车。
1.1.2 单车位面积经济指标单车位面积:《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明确垂直后退停车所需的车道宽度最小,单车位面积最省。
为提高停车效率,原则上设计时都应采用垂直后退停车。
根据集团要求,人防车库单车位面积不超过38平方米,非人防车库单车位面积不超过33平方米。
注:面积计算原则1、人防车库面积=人防停车面积+人防设备用房面积2、非人防车库面积=非人防停车面积(不含主楼投影内停车面积)+非人防车库设备用房面积(不含主楼投影内设备用房面积)3、为鼓励充分利用地下室空间,如利用主楼下空间停放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纳入总体数量,主楼下部投影空间不计入车库面积。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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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1总则1 总则1.0.1 为适应城镇建设发展需要,使车库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节能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收起条文说明1.0.1 本规范是对《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的修订。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机动车无论是数量还是类型与十几年前相比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在大、中城市,机动车已经进入普通家庭,越来越多的人拥有自己的家庭轿车及私有车位。
停车问题越来越显示其社会性与公共性,停车功能也已经成为很多建筑物必配的基本功能,停车设计也是建筑设计中大量涉及的基本设计问题,车库建筑规模、使用要求等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同时新技术与新设备的不断发展与更新,使得停车方式也有了巨大的改变,如停车设施的不断完善与提升、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推陈出新等,因此对原有规范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尤为重要,同时更名为《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在机械式机动车库方面,更新充实了相应的内容,以符合当今新的社会现实需求。
制定并实施车库建筑的绿色环保与节能减排,不仅有利于改善车库建筑的热环境,提高暖通空调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还有利于车库建筑在全生命周期中为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贯彻有关政策和法规做出贡献。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的建筑设计。
▲收起条文说明1.0.2 在我国当今社会条件下,非机动车作为人们传统出行方式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并且由于当今节能、低碳理念的倡导,非机动车的使用应该得到大力提倡,但以往规范中没有对非机动车车库的设计做出专门规定。
因此本次规范的修订中,扩大了原规范的适用范围,将非机动车车库作为单独章节纳入进来,形成较为完整的设计规范体系。
本规范中车库停放的车辆为轿车、客车和货车为代表的机动车和以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小型三轮车为代表的非机动车,侧重于城镇中大量性的公共车库建筑。
修车库、特种车型机动车库、低层住宅、工厂及仓库等专用车库由于类型特殊,不具有广泛代表性,所以本规范没有将其纳入。
2015-9-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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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设计要点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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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泵房:面积需给排水专业根据服务对象用水量进行计算。 一般有两种形式:1、无负压,泵房面积较小,但对城市管网压力影响较大,合肥地区不允许使用;
2、变频,泵房面积需要增大。 无负压&变频介绍 由于生活泵房为日常使用,需考虑检修清扫的便捷性,且应考虑噪声震动等对地面住户的影响。规 范要求不应直接设置在住宅下方,但若有夹层(非生活空间)或架空层隔离,则可以设置。
地下机动车库坡道坡度要求: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
地下机动车库坡道大样:
地下机动车库形态:
地下机动车库外廓形状以及地下机动车库防火分区、人防区域的划分,均应遵循形 态规整,减少凹凸的原则,以减少墙体长度。
地下机动车库柱截面:
地下单层机动车库柱截面一般为500x500,地下负二层机动车库、地下机动车库人 防区域柱截面一般为600x60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车库
构造做法
服务对象
·地面车库 (敞开车库、多层车库、高层车库) ·地下车库 ·半地下车库
·机动车库 ·非机动车库
h X
地下车库(X>1/2h) 半地下车库(1/2h>X>1/3h)
地下机动车库层高及埋深:
·东至无梁楼盖地库,结构层高3300mm,无梁楼盖 平面设计中柱网需规整对齐,不能拉斜梁,且顶板 厚度较大。
·泗县虹都府梁柱体系地库(含人防),结构层高 3700mm。
地下机动车库层高及埋深:
车库建筑停车区域的设计要求,不得不看!(二)
![车库建筑停车区域的设计要求,不得不看!(二)](https://img.taocdn.com/s3/m/68f707f7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7f.png)
车库建筑停车区域的设计要求,不得不看!(二)看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停车区域(机动车库)的设计要求,我们来看看《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停车区域(非机车库)的设计要求。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根据管理实践,通常将非机动车分为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畜力车等。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 第六章第6项6.3 停车区域6.3.1 大型非机动车库车辆应分组设置,且每组的当量停车数量不应超过500。
6.3.2 大型和中型非机动车停车库宜在出入口附近设管理用房及相应的服务设施,且不应影响非机动车的通行。
(说明:不超过250辆的小型非机动车停车库,如办公楼和居住小区等,停车人相对固定,对车库很熟悉,可以不用设管理用房。
而超过250辆后,容易产生停车混乱的情况,宜设专人进行管理。
尤其是车站、码头等客流量大的站点,医院、学校、商场、集贸市场、步行街、影剧院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应设管理用房,并宜设置打气设施。
)6.3.3 自行车的停车方式可采取垂直式和斜列式。
自行车停车位的宽度、通道宽度应符合表6.3.3的规定(图6.3.3),其他类型非机动车应按本表相应调整。
表6.3.3 自行车停车位的宽度和通道宽度注:角度为自行车与通车道夹角。
图6.3.3 自行车停车宽度和通道宽度6.3.4 非机动车库的停车区域净高不应小于2.0m。
(说明:为贯彻节能环保中的节地政策精神,鼓励使用自行车停车架。
据了解目前双层自行车停车架已运用于车库,主要是对净高有一定要求。
因各厂家的数据不尽相同,本规范不作统一规定;采用复式停车架的车库,应根据厂家和现行国家标准提供的数据进行设计。
)【未完待续】。
地下室综合管线布置标准做法完整版本
![地下室综合管线布置标准做法完整版本](https://img.taocdn.com/s3/m/e2332b645901020206409c33.png)
管道等与结构梁水平间距
风管在图纸深化时距梁宜预留0.8~1米距 离,便于管线交叉时桥架、水管有足够的 空间进行翻越
管道等与结构梁水平间距
给水管道距梁宜预留不小于0.5米距离,便 于管道交叉时桥架等有足够空间进行翻越
工程管控
关注点如下: 1水管与桥架交叉位置,应保证“电上水下”安装 2主风管、给水主管、主桥架等应尽量沿车位上方布置 3主风管、给水主管等与结构梁水平间距满足要求 4机电管网不应穿越防火卷帘门上方
→
工程管控
二、综合管网布置要点
2.8、给水管与桥架的位置关系 给水管与桥架不知关系分为两种情况 ,在审图优化时要注意:1同一标高平行布置2上下交
√√
消火栓位置避开车道
工程管控
二、综合管网布置要点
2.4、结构核查 结构核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筑层高、结构主次梁高、楼板后福、梁底净高等。
经结构核查后可清晰了解地下室各区域梁底净高状况,摸排结构不利位置。对于地下室净高较 低处和结构最不利处重点关注,尽量调整管网绕过该区域位置,如无法调整则对此区域管网进 行重点排查,合理布置。
说明:L1,L2,L3≤30m;L4+L5≤30 本防烟分区内最不利点距排烟口不超过30m
风管于车道、车位布置关系: 风管可按上述最不利点排
烟距离要求适当调整,因车道 净高要求高于车位,故风管尽 量避开主车道布置,宜在车位 上方安装
风管位于车位上方 车道无风管布置
工程管控
二、综合管网布置要点
2.10、主风管、给水管道等与结构梁水平间距要求 主风管、给水主管等大管在进行综合布置应与结构图进行叠加,调整主风管、给水管道等与结构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规划设计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规划设计](https://img.taocdn.com/s3/m/bf0c7ef7680203d8cf2f246f.png)
(11)最终获胜方案的提供者应根据最终方案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完善工作,并确保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始终参与本设计工作。
(12)征集结果发布,主办方应启动支付方案征集奖金、方案补偿费等相关工作。
1
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规划设计
项目地点:空港新城两路组团E标准分区
用地规模:占地面积约368.95公顷
用地性质:商业商务设施用地(B1B2)、二类居住用地(R2)、行政办公用地(A1)、中小学用地(A33)、文化娱乐设施用地(A2)、医疗设施用地(A5)、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公交站场用地(S41)、公园绿地(G1)、广场用地(G3)、市政环卫设施用地(U)等。
4.6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城市老城片区的更新和发展是一个持续、有序推进的过程,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别分期进行实施,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建设。2017年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情况综合调查评估。2018年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制定实施计划。2019年启动一批有实效、有影响的示范项目。2020年,两路老城片区“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初显。
(2)设计机构所有费用自理,项目奖金及方案补偿费均含税,并在最终结果公布后开始与项目业主办理相关手续。
8
时间
事项
2017.12.18-2017.12.25
报名时间
2017.12.26-2017.12.29
资质审查时间
2018.1.2
2015年最新工程标准
![2015年最新工程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73f7345e45c3b3567ec8b65.png)
2015年最新工程标准标准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GB/T 51100-2015 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GB 51099-2015 有色金属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 100-2015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GB/T 19285-2014埋地钢质管道腐蚀防护工程检验2014年12月1日实施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2014年12月1日实施JGJ/ T329-2015 交错桁架钢结构设计规程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GB 51096-2015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JGJ/T 365-2015 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电气设计规范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CJJ 221-2015 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JGJ/T 121-2015 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GB50314-201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GB/T50448-2015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GB/T 51091-2015 试听室工程技术规范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GB/T 51064-2015 吹填土地基处理技术规范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GB51004-2015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GB/T 51097-2015 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GB 51080-2015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GB51081-2015 低温环境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GB/T 51082-2015 工业建筑涂装设计规范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GB/T 51074-2015 城市供热规划规范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车库设计规范
![车库设计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02d93c79a5e9856a57126041.png)
1总则1.0.1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使汽车库建筑设计符合使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汽车库建筑设计。
1.0.3 汽车库建筑设计应使用方便、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交通现代化管理和符合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
1.0.4 汽车库建筑规模宜按汽车类型和容量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汽车库建筑分类表1.0.41.0.5 汽车库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汽车库(Garage)停放和储存汽车的建筑物。
2.0.2汽车最小转弯半径(Minimumturn radius of car)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2.0.3地下汽车库(Underground garage)停车间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4坡道式汽车库(Ramp garage)汽车库停车楼层之间,汽车沿坡道上、下行驶者为坡道式汽车库。
坡道可以是直线型、曲线型或两者的组合。
2.0.5敞开式汽车库(Open garage)汽车库内停车楼层每层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25%的汽车库。
2.0.6缓坡段(Transition slope)当坡道坡度大时,为了避免汽车在坡道两端擦地面设的缓和线段。
2.0.7弯道超高(Ramp turn supperelcvation)为了平衡汽车在弯道上行驶所产生的离心力所设置的弯道横向坡度而形成的高差称弯道超高。
2.0.8机械式汽车库(Mechanical garage)使用机械设备作为运送或运送且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9机械停车设备(Mechanical equipment for parking automobile)机械式汽车库中运送和停放汽车设备的总称。
2.0.10运送器(Conveyer)机械停车设备中承托和运送汽车的部件的总称,它包括托架、托板、台车等。
人防工程电气防化设计要点总结
![人防工程电气防化设计要点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6810ac12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c646354.png)
人民防空工程是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需要修建的地下工程。
现代化学毒剂种类较多,核生化袭击时,完善可靠的防化报警设施,才能保证人员在人防工程中维持生存,人防防化是人防工程不可缺少的重要防护技术。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平战结合地下室人防工程,人防总建筑面积6057.15m²,设1个战时急救医院、1个人防固定电站、2个二等人员掩蔽所,平时功能为地下室大型车库(汽车库规模划分为Ⅰ类,耐火等级划分为一级),战时转换。
人防急救医院防化乙级,两个二等人员掩蔽所防化丙级,人防电站防护防化丙级。
本文主要介绍人防急救医院的电气防化设计。
2供配电系统人防急救医院一般设置在大型医院的地下室,《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 G J 100-2015第7.4.1条规定:大型车库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同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工程设计标准》R F J005-2011第 6.3.7条规定:急救医院的固定柴油电站平时应全部安装到位,可兼作平时应急电源。
考虑到平战结合以及经济效益,人防急救医院的供电应充分利用战时固定柴油电站以及配电室的配电柜。
人防急救医院的供电方案(图1):设置2台常用功率280k W柴油发电机,二台柴油发电机组按需要并列或分列运行。
从院区一层1#变配电室不同变压器各引一路380V市电电源引入柴油电站配电室内,并进行内外电源转换。
电力系统电源和柴油发电机组分列运行,电源总开关设有机械和电气联锁,防止误操作。
急救医院平时功能为大型地下车库,平时电源以市电为主,柴发电源为辅。
平时地下车库在末端设置双电源A TS自动切换,两路电源分别引至入配电室内不同低压母线段。
战时电源以柴油发电机组运行为主,市电电源为辅,临战时应采用一路市电和一台机组同时运行。
当市电失去,另一台机组投入运行。
战时防化设备、防化电源配电插座箱为一级负荷,采取双电源供电、双回路末端负荷侧自动切换。
图1 人防急救医院供电方案图3防化设备电源插座箱的设置防化设备电源插座箱在设计时,设计师一般都会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 B 50038-2005第7.5.11条要求,在防化通信值班室仅设计一个插座箱(内设置A C380V16A三相四孔插座、断路器各1个和A C220V10A单相三孔插座7个)。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充电桩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充电桩](https://img.taocdn.com/s3/m/bea0408b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1b.png)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充电桩设计负荷等级及负荷计算1、车位与充电桩的比例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和续驶里程是电动汽车最重要的两个参数,锂电池目前使用寿命5—8年,充电循环寿命600—1000次。
为保持电池良好,延长电池寿命,电量下降到20%时需要充电(防止过放电),充电到电量的80%~90%时即停止充电(防止过充电).电动汽车续驶里程以前为150km左右,现在可以达到200km以上,随着技术进步电池能量密度的提高,新产品的出台,续驶里程将能达到300km以上,这样的续驶里程基本上可以满足大部分人通勤里程和短途出行的需求。
按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路线图,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大,充电时间短以后,其普及率将提高。
对居住小区,以续驶里程300km进行计算,可行驶里程约120km(冬季环境温度低,电池电量会衰减,或使用几年电池反复充放电电量会衰减,或冬、夏季还要开空调),以每天平均通勤里程约24km计算,则每台电动汽车需要每5天充一次电,即车位与充电桩比例为5∶1,按总车位的20%设充电桩。
2、负荷等级及负荷计算居住小区电动汽车以通勤为主,按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218-2015《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第5。
1。
3条,其配电充电监控系统用电为二级负荷,其它负荷为三级负荷。
慢充桩(交流充电桩),其充电电流小,充电时间长(一般6—8h),电池寿命可以延长,多数居民早出晚归,适用于设慢充桩.本文以某住宅小区为例,其地下室为设备用房(设有两个变电所T1、T2,每个变电所均有供住宅用的专用1000kVA干式变压器)及500辆大型地下车库。
按车桩比5∶1,则需设100个慢充桩,考虑小区访客及应急需要,设两个快充桩(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时间一般在1h内),参照DBJ50—218—2015第4.1.2条,每51个车位设1个充电站,共设2个充电站,每个充电站同建筑专业商定设为一个防火分区,为节约投资并节能,1号充电站位于1号变电所旁,2号充电站位于2号变电所旁,线路最短,电能损耗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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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1总则1 总则1.0.1 为适应城镇建设发展需要,使车库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节能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收起条文说明1.0.1 本规范是对《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的修订。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机动车无论是数量还是类型与十几年前相比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在大、中城市,机动车已经进入普通家庭,越来越多的人拥有自己的家庭轿车及私有车位。
停车问题越来越显示其社会性与公共性,停车功能也已经成为很多建筑物必配的基本功能,停车设计也是建筑设计中大量涉及的基本设计问题,车库建筑规模、使用要求等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同时新技术与新设备的不断发展与更新,使得停车方式也有了巨大的改变,如停车设施的不断完善与提升、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推陈出新等,因此对原有规范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尤为重要,同时更名为《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在机械式机动车库方面,更新充实了相应的内容,以符合当今新的社会现实需求。
制定并实施车库建筑的绿色环保与节能减排,不仅有利于改善车库建筑的热环境,提高暖通空调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还有利于车库建筑在全生命周期中为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贯彻有关政策和法规做出贡献。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的建筑设计。
▲收起条文说明1.0.2 在我国当今社会条件下,非机动车作为人们传统出行方式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并且由于当今节能、低碳理念的倡导,非机动车的使用应该得到大力提倡,但以往规范中没有对非机动车车库的设计做出专门规定。
因此本次规范的修订中,扩大了原规范的适用范围,将非机动车车库作为单独章节纳入进来,形成较为完整的设计规范体系。
本规范中车库停放的车辆为轿车、客车和货车为代表的机动车和以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小型三轮车为代表的非机动车,侧重于城镇中大量性的公共车库建筑。
修车库、特种车型机动车库、低层住宅、工厂及仓库等专用车库由于类型特殊,不具有广泛代表性,所以本规范没有将其纳入。
1.0.3 车库建筑按所停车辆类型分为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按建设方式可划分为独立式和附建式。
▲收起条文说明1.0.3 由于将非机动车纳入规范增补内容,且两种车型差异大,一般在实际中往往分开设置,因此将车库建筑分为机动车库与非机动车库两种类型。
根据建设方式的不同,将车库分为独立式与附建式两种类型,主要考虑附建式车库在总平面等方面要结合其附属主体建筑物的情况,较为复杂,而与独立式车库有所不同。
1.0.4 机动车车库建筑规模应按停车当量数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非机动车库应按停车当量数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
车库建筑规模及停车当量数应符合表1. 0. 4 的规定。
▲收起条文说明1.0.4 车库建筑规模一般按车辆类型、容量来划分,车型与容量的多少决定了车库面积的大小。
对于机动车库来讲,考虑到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不分车型,仅以小型车车容量作为车库防火分类的划分依据,同时小型车车库使用面广,故本表中以小型车为标准当量作为划分依据,其他车型可考虑车辆的当量换算系数进行折算。
对于非机动车库来讲,主要考虑以自行车作为主要停驶车辆,因此以自行车为标准当量作为划分依据,其他类型非机动车辆如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等停放在库中时应按相应当量换算系数进行折算。
由于我国机动车的飞速发展,机动车库的规模不断增大,超过1000辆的机动车库比比皆是。
原规范中对于特大型车库中数量的规定已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出现实状况,因此将特大型、大型机动车库划分的数量依据进行相应调整,以停车当量数1000辆作为区分特大型与大型车库的数量依据较为合理,同时其他规模类型的车库划分与原规范及防火规中300辆和50辆两个界限保持一致。
非机动车库的停车当量数的划分主要考虑以地下室的防火分区为依据并进行数量折算而得。
对于中型和小型的划分依据则考虑为地下室一个防火分区不设喷淋时为500m2的情况,其一个标准当量自行车停车位与通道等所占综合面积约为2m2,因此停车当量数定为250辆较为合理。
1.0.5 车库建筑设计应使用方便、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并应满足所在城市及地区交通管理的要求。
▲收起条文说明1.0.5 车库建筑除了适用、经济以外,在安全、技术先进等方面都有独特的要求,不仅进出车运行要安全,对油、汽的防火还有较高安全要求,同时还要防止尾气污染环境。
一般来讲,机动车库在发生火灾时,以人员及时疏散为主,不宜考虑将机动车辆进行疏散,因此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既可节省运行成本,使车辆运行迅速、合理,又可保证建筑物的安全。
1.0.6 车库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收起条文说明1.0.6 本条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引用的典型用语。
与本规范有较大联系的现行规范有: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7《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10《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JGJ/T 3262术语2 术语2.0.1 车库(parking garage)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建筑物。
2.0.2 机动车(motor vehicle )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0.3 非机动车(non-motor vehicle )以人力驱动,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2.0.4 机动车库(motor vehicle garage )停放机动车的建筑物。
2.0.5 非机动车库(non-motor vehicle garage )停放非机动车的建筑物。
2.0.6 地下车库(underground garage )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高度超过该层净高1/2的车库。
2.0.7 独立式车库(detached garage )单独建造的,具有独立完整的建筑主体结构与设备系统的车库。
2.0.8 附建式车库(garage attached to building )与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结合建造,并共用或部分共用建筑主体结构与设备系统的车库。
2.0.9 复式机动车库(compound mechanical motor vehicle garage )室内有车道、有驾驶员进出的机械式机动车库。
2.0.10 敞开式机动车库(open motor vehicle garage )任一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外墙体总面积的25%,且敞开区域均匀布置在外墙上且其长度不小于车库周长的50%的机动车库。
2.0.11 机械式机动车库(mechanical motor vehicle garage )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机动车的车库。
2.0.12 全自动机动车库(fully automatic mechanical motorvehicle garage )室内无车道,且无驾驶员进出的机械式机动车库。
2.0.13 停车当量(equivalent parking unit )用于协调各种不同车型,便于统计与计算停车数量、停车位大小等数据而设定的标准参考车型单元。
2.0.14 停车位(parking stall)车库中为停放车辆而划分的停车空间或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停放车辆的独立单元,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所需的距离组成。
2.0.15 停车区域(parking area)车库中为停放车辆而划分的停车空间或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停放车辆的独立单元,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所需的距离组成。
2.0.16 坡道式出入口(entrance/exit of ramp)机动车库中通过坡道进行室内外车辆交通联系的部位。
2.0.17 升降梯式出入口(entrance/exit of elevator)机动车库中通过升降梯进行室内外车辆交通联系的部位。
2.0.18 平入式出入口(entrance/exit of straight-in )机动车库中由室外场地直接出入停车区域的部位。
2.0.19 车道(lane)在车行道路上供单一纵列车辆行驶的部分。
2.0.20 缓坡段(transition slope )当坡道坡度较大时,为避免机动车的底部在坡道两端碰擦地面而设置的缓和坡段。
2.0.21 弯道超高(super elevation at curve)为平衡机动车在弯道上行驶所产生的离心力所设置的弯道横向坡度而形成的高差。
2.0.22 机动车最小转弯半径(super elevation at curve)机动车回转时,当转向盘转到极限位置,机动车以最低稳定车速转向行驶时,外侧转向轮的中心平面在支承平面上滚过的轨迹圆半径,表示机动车能够通过狭窄弯曲地带或绕过不可越过的障碍物的能力。
2.0.23 机动车环形外半径(circular outer radius of vehicle)以回转圆心为参考点,机动车回转时其外侧最远端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2.0.24 机动车环形内半径(circular inner radius of vehicle)以回转圆心为参考点,机动车回转时其内侧最近端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2.0.25 环形车道外半径(outer radius of the circular lane)以回转圆心为参考点,机动车回转时其外侧最远端循圆曲线行走的轨迹半径加上机动车最远端至环形车道外边的安全距离。
2.0.26 环形车道内半径(inner radius of the circular lane )以回转圆心为参考点,机动车回转时其内侧最近端循圆曲线行走的轨迹半径减去机动车最近端至环形车道外边的安全距离。
2.0.27 机动车道路转弯半径(turning radius of the vehicle lane )能够保持机动车辆正常行驶与转弯状态下的弯道内侧道路边缘处半径。
2.0.28 机械式停车设备(mechanical parking devices)采用机械方法存取、停放机动车的机械装置或设备系统。
简称停车设备。
2.0.29 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lift-slid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利用存车板或其他载车装置升降和横向平移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