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采购制度通知模板范本
公司采购制度通知模板范本尊敬的各位同事:为了规范公司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公司制定了《采购制度》。
现将该制度予以发布,请各位同事认真遵守。
一、采购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服务完善的原则。
3. 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采购的原则。
二、采购范围1.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
2.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仪器、工具等。
3.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其他物品和服务。
三、采购程序1. 需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采购申请。
2. 采购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定采购计划。
3.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开展市场调查,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4.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采购价格、质量、交货期等条款。
5. 采购部门编制采购合同,报批后签订合同。
6. 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合同履行。
7. 采购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归档,便于审计和追溯。
四、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负责公司采购工作的统一管理,制定采购政策和程序,监督和指导下属部门的采购活动。
2. 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职责,确保采购活动合规。
3. 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
4. 采购部门应当建立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进行管理。
5. 采购部门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和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采购活动,定期向上级报告。
五、采购监督1.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
2. 公司监察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和查处采购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3. 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和监督工作,如实提供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提示公司办公物品采购管理通知
提示公司办公物品采购管理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办公物品采购,提高采购效率,现对公司办公物品采购管理事宜进行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公司办公物品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纸、文具、耗材、办公设备等。
二、采购流程
需求申请:各部门在需要采购办公物品时,应填写《办公物品采购申请表》,明确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采购比价:经批准的采购需求将由采购部门进行比价,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
编制采购订单:确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将编制《办公物品采购订单》,并报经财务部门审核。
付款结算:供应商交付货物后,财务部门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结算。
三、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所有办公物品采购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购。
合理规划采购计划: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采购计划,
避免因急需而导致紧急采购。
节约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选择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节约公司开支。
及时归档:所有采购相关文件如《办公物品采购申请表》、《办
公物品采购订单》等应及时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四、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公司办公物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定期对
各部门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的办公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共同
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利益。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采购部门联系。
感谢大家的配合!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提醒公司采购政策调整通知
提醒公司采购政策调整通知尊敬的各位同事: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公司的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一、采购范围调整为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公司决定对采购范围进行调整。
从即日起,公司仅允许采购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物品和服务。
所有采购需求必须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供应商管理优化为提高供应商管理效率,公司将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估机制,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交付准时率等指标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同时,公司将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采购流程优化为简化采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推行电子化采购系统。
所有采购需求将通过电子化系统提交审批,并实现全程跟踪管理。
同时,公司将加强对采购流程的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合规进行。
四、费用控制要求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公司要求各部门严格控制采购支出。
所有采购活动必须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超支。
同时,公司将加强对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执行时间安排以上采购政策调整将于本月底正式实施,请各部门务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确保全面落实。
对于已有的采购计划和合同,将按照原有政策执行,新政策不予影响。
希望各位同事能够理解和支持公司的决定,共同遵守新的采购政策要求。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采购部门联系。
谢谢大家的配合!特此通知。
此致敬礼公司领导班子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制度具有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1一、目的: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2、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3、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
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18〕9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18〕9号各国有金融企业:为进一步提高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效率,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行为,现将《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2018年2月5日附件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支出的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有金融企业实施集中采购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国有金融企业,包括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国有企业,以及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国有担保公司和其他金融类国有企业。
按现行法律法规实行会员制的金融交易场所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国有金融企业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
第四条国有金融企业开展集中采购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体制,切实维护企业和国家整体利益。
第五条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国有金融企业应建立健全集中采购决策管理职能与操作执行职能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国有金融企业应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企业相关负责人以及财务、法律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公司集中采购活动进行决策管理。
国有金融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人员可列席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03•【字号】温政发[2012]70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发〔2012〕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8月3日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18•【文号】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施行日期】2024.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各中央企业:现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7月18日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中央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打造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集约高效的供应链,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体系,增强采购价值创造能力,全面推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化、精益化、协同化、智慧化发展。
(一)坚持依法合规。
严格遵循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和管控要点,切实规范中央企业采购行为。
(二)坚持公开公正。
平等对待中央企业内部和外部各市场参与主体,破除行业垄断和保护主义,完善企业内控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坚持竞争择优。
广泛搜寻供应资源,充分激活市场竞争,以性能价格比最佳、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最优为目标,优选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商。
(四)坚持协同高效。
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供应链上下游协作,助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集约高效、合作共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明确规定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
310 豫投纪[2012]310号关于印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和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1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件豫投纪…2012‟310号关于印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和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各部门、各控股企业:为加强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招标和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和采购行为,保障招标和采购活动依法进行,促进廉政建设,投资集团修订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豫投纪…2009‟272号《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和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和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招标和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和采购行为,保障招标和采购活动依法进行,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投资集团本部及控股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的所有招标和采购活动,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以及投资集团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招标和采购监督活动坚持依法合规、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招标单位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货物、服务以及招标、采购等术语的定义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一致。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是投资集团系统招标和采购监督活动的综合管理部门。
投资集团纪检监察、综合招标管理、项目管理以及控股企业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行使对招标和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能,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各级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招标和采购活动监督约束机制;(二)组织审查招标和采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其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监督;(三)组织监督检查招标和采购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组织监督检查招标和采购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五)组织监督检查招标和采购结果的执行情况;(六)督促有关部门在招标和采购活动中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七)协调解决招标和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八)组织查处招标和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案件。
大唐集团制〔2014〕30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doc
大唐集团制〔2014〕30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中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第四条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实行年计划、季调整、月安排。
第二章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将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核;(二)二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中,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上报集团公司备案;(三)下达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汇总分子公司及总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预审。
其中: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管理要求;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科技信息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要求;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责进行预审。
第八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通过的年度需求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提交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并平衡利库后,随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一并下达。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年度执行计划需要补充的,按季度以追加计划的形式对年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
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其中:(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一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二)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关于印发《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规范矿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结合矿实际情况,现制定《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公司年1月1日公司综合办公室年1月1日印发公司计经〔〕18号附件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矿)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集团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各科队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施工和服务的采购工作。
所称采购包含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必须上报集团公司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具体流程按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2. 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价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价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第四条矿负责的自主采购方式为非招标采购,范围包括: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的(不含50万元);2. 设备、材料(含大宗物资)单项合同价30万元以下的(不含30万元);3. 生产外委、技术服务等服务类单项合同价20万元以下的(不含20万元);4. 属集团集中采购项目,经集团公司批准转为矿- 2 -自主采购的;5. 项目特殊或集中招标失败,经集团公司批准由矿自主采购的。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矿招标采购工作组织机构包括: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计划经营科、物资供应科、财务科、基建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
第六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成员为矿班子其他成员。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矿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责:(一)指导和监督各业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集团有关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管理制度,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招标采购工作;(二)审议和批准招标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
采购管理制度通知
采购管理制度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并加以执行,确保公司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采购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公司采购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确保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3. 经济、合理原则:采购活动应当合理经济、节约成本,确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
4. 诚实信用原则:采购活动中的供应商、相关人员应当诚实守信,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采购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等。
三、采购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1. 采购立项审批:所有采购活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采购立项审批,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
2.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人员必须向相关部门了解采购需求,明确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品种、数量、质量、技术等要求。
3. 供应商评价: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能力、质量保证、信誉度等方面的评价,确保选用合格的供应商。
4. 采购方式选择:公司内部采购活动可以选择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不同方式进行采购,必须根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5. 采购合同签订:所有采购活动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6. 采购过程监督:公司内部必须设立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7. 采购成本控制:公司必须对采购成本进行严格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
8. 采购结果评价:公司内部必须对采购活动的结果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采购管理制度。
四、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处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活动,对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公司规范采购管理的通知
大公司规范采购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管理流程、加强内部采购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特制定本规范通知。
各部门、项目组和员工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确保采购活动合规、透明、高效。
一、采购管理流程1.采购需求确认–在有采购需求时,需要向公司的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
–采购申请应详细描述所需物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和预算等,以便采购部门进行准确的核实和报价。
–申请人应负责核实所填写的信息的准确性,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和需求说明。
2.供应商选择和评估–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信誉度、资质、交货能力、售后服务等。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交货期和服务等因素,并选择具有稳定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采购部门应建立、维护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复核和评价。
3.采购合同签订与管理–采购部门在选择供应商后,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合同的物品或服务、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合同档案,并留存必要的证据和相关文件。
–采购部门应及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交付物品或提供服务。
4.资金支付和核销–采购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交采购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票据和合同等支持文件。
–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并及时做好相关账务核销工作。
–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密切合作,及时解决付款相关问题,确保合法合规。
二、采购审批制度为保证公司内部采购的公平性和合规性,建立采购审批制度如下:1.采购金额较小的采购项目(如单笔采购金额未超过公司设定的限额),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即可;2.采购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如单笔采购金额超过设定的限额),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3.特殊情况下的紧急采购,如出现设备损坏、生产中断、客户投诉等情况,需由相关负责人提出采购申请并附上理由,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关于办公室物品管理的通知
关于办公室物品管理的通知各位同事:大家好!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公室物品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现将有关办公室物品管理的规定通知如下:一、物品采购1、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物品采购计划,并提前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注明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计价格等详细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行政部门。
2、行政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进行汇总、审核,并按照公司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在采购过程中,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物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3、对于紧急采购的物品,需经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门负责人的特批后,方可进行采购,但事后仍需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二、物品入库1、采购的物品到货后,由行政部门负责验收,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是否与采购申请一致。
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物品入库登记表》。
2、入库的物品应按照类别、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查找。
同时,要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物品的安全。
三、物品领用1、各部门员工需要领用物品时,应填写《物品领用申请表》,注明领用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行政部门领取。
2、行政部门在发放物品时,应认真核对领用申请,按照规定的数量进行发放,并在《物品领用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对于贵重物品(如电脑、打印机等)的领用,需由领用人签订《贵重物品领用责任书》,明确保管责任和使用规定。
四、物品使用1、员工在使用办公用品时,应爱护公物,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损坏。
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2、不得私自将公司的物品转借他人或带出公司,如有特殊需要,需经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3、定期对办公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行政部门进行维修。
五、物品盘点1、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办公室物品进行盘点,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通知
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更好地管理办公用品采购,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的物品质量和数量准确无误,特向全体员工发布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通知。
一、采购申请流程1.员工填写采购申请单:在有需要采购办公用品的情况下,员工需填写采购申请单,内容包括申请物品名称、数量、预算等,并在单据上签字确认。
2.部门主管审批:填写完采购申请单后,员工将单据交给所在部门主管进行审批。
部门主管需仔细核对申请物品的合理性,并在单据上签字,确认申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采购部门处理:部门主管审批通过后,将采购申请单交给采购部门。
采购部门会根据申请单中的内容,进行供应商的选择、报价、比较,最终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采购物品的下单。
4.采购确认:采购部门接受到供应商的确认后,将确认信息反馈给部门主管,并通知申请者。
采购确认信息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预计到货时间等。
5.办公用品到货:办公用品到货后,采购部门会通知申请者并让其确认物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采购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采购报销:办公用品到货后,申请者需提供采购发票给财务部门,进行采购报销。
报销流程请参考财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采购注意事项1.合理性和紧急性:采购办公用品应合理考虑需要的数量和质量,并且确保采购的物品在预算允许范围内。
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与部门主管沟通,并提供充足的理由。
2.比价和选择供应商:采购部门会根据采购申请单中的物品要求,进行多个供应商的比价和选择,以确保物品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员工不得自行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以避免可能的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
3.保管和使用:办公用品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如有损坏或丢失,请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并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补购。
4.采购报销:采购物品到货后,请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采购发票,按公司制度进行采购报销。
报销时请保留好相关的购买凭证,以备核对。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9.20•【文号】财金[2001]209号•【施行日期】2001.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001年9月20日财金〔2001〕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金融企业:为了规范国有金融企业的集中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附件: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一、为了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支出的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国有金融企业,是指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
三、本规定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国有金融企业以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大宗物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效益的原则。
五、国有金融企业一次性采购价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须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
采购项目的范围包括:(一)办公用房(包括装修)、运钞车及其他办公用车;(二)重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及监控系统;(三)计算机网络系统及其辅助设备、自动取款机(ATM)、点钞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等贵重物品;(四)主管财政机关认定须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
六、国有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应成立或联合成立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下设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具体事项。
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实行成员库制,成员由国有金融企业财务、技术和审计等内部的专业人员,以及聘请的招标、评标和技术方面的外部专家组成。
请员工注意公司采购政策调整通知
请员工注意公司采购政策调整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对公司的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新的采购政策,特向各位员工发布以下通知:一、采购范围调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采购范围进行了调整。
未来公司将主要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原材料等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物品。
其他非必要物品的采购将会受到限制,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实际需求进行采购申请。
二、供应商管理优化为了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公司将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和管理。
未来所有采购需通过公司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得私自选择供应商或与供应商私下交易。
同时,对于已有合作关系的供应商也将进行重新评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将被淘汰。
三、采购流程调整为了提高采购效率,简化采购流程,公司对采购流程进行了调整。
未来所有采购需按照新的流程进行,包括填写采购申请单、审批流程等。
任何违反采购流程的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
四、费用控制要求为了更好地控制成本,公司对费用预算和控制提出更高要求。
各部门在进行采购时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对于超支情况,将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追究。
五、培训和督导为了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实施,公司将组织相关培训和督导工作。
请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确保员工对新政策有充分的理解和执行力度。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采购政策调整的通知,请各位员工务必严格遵守,并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够更好地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谢谢大家!此致敬礼公司管理层启。
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1.01•【字号】扬国资[2018]109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扬国资[2018]109号各市属国有企业:为规范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推动企业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将《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扬州市国资委2018年11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制度建设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四章采购管理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六章附则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推动企业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三直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企业。
企业的大宗物资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企业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零部件、设备、配件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保险、技术、智力、中介、物业服务、广告、安保、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管理,保障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整体效益,根据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第三条物资采购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提高整体效益;(二)坚持程序规范,公开公正透明,实现阳光采购;(三)坚持服务生产,质量效益并重,保障物资供应;第四条公司物资采购实行业务归口管理,物资装备部对各单位物资采购具有业务管理职能。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物资装备部是公司物资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二)负责对公司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三)负责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四)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实施管理,物资采购招标及商务谈判管理;(五)负责公司网上采购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六)负责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七)负责所采购物资的合同签订、履约、及结算管理;(八)负责公司物资采购质量、标准管理;(九)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及运维管理;(十)负责公司物资编码管理;(十一)负责公司物资统计信息管理并按照总公司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十二)负责物资仓储及回收材料的业务指导管理;(十三)负责公司所属单位物资采购业务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公司有关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业务需求物资的专业技术审查与监督。
第八条作业区物资器材供应站为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单位,业务上隶属于物资装备部的指导和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健全物资供应站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业务范围内物资需求计划的汇总、库存平衡及上报。
(三)负责物资供应站物资的仓储、入库、保管和发放。
(四)负责物资供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通知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通知一、背景和目的办公用品是每个公司和组织日常运作所必需的,能够保障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为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内部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三、采购需求1.办公用品的采购需求应通过申请单进行统一收集。
2.申请单上需详细填写购买数量、规格、品牌等具体信息。
3.申请单需由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给采购部门。
四、供应商选择与评估1.采购部门应与多家正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
2.针对采购需求,采购部门应向多家供应商询价。
3.根据询价结果,采购部门应综合考虑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最终供应商。
4.供应商评估应定期进行,评估指标包括供货及时性、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
五、采购流程1.申请人将需求填写在办公用品申请单上,并经上级审核后提交给采购部门。
2.采购部门收到申请单后,根据采购需求进行询价,向多家供应商发出询价单。
3.采购部门根据询价结果,选择最优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采购部门将采购合同副本送交申请人以备查阅。
5.采购部门通过内部系统或其他方式通知供应商交货时间和接收地点。
6.申请人收到采购部门通知后,确保接收货物,并与供应商确认。
六、采购授权和采购额度1.部门经理或负责人有权审批其所属部门办公用品的采购申请,并在申请单上签字同意。
2.每个部门在一年度内被授予固定的采购额度,超过采购额度的采购需由高层主管审批批准。
七、采购记录和报表1.采购部门应建立完整的采购记录,并每月汇总统计各类办公用品的采购情况。
2.采购报表应包括采购数量、金额、供应商信息等。
八、违约和投诉处理1.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的交货违约行为进行追责,并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员工对采购流程和供应商有投诉的,应向采购部门提出,并由采购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总结本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将有效规范公司内部办公用品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维护公司的利益。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监督管理规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监督管理规定》、《大连市国有工业企业销售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财务监督检查【发文字号】大政发[2000]44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0.04.28【实施日期】2000.04.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监督管理规定》、《大连市国有工业企业销售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00〕4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现将《大连市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监督管理规定》、《大连市国有工业企业销售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二000年四月二十八日大连市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工业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健全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物资采购,是指企业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零部件、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有关物资的行为。
第三条大连市市属以下(含市属)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财政性资金以外的资金进行物资采购的,均应遵守本规定。
企业以财政性资金进行的物资采购,按照《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章采购决策管理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所需物资的类别和采购金额大小,建立和完善民主化、科学化、信息化的分级分权管理的物资采购决策体制,实行决策人负责制。
企业采购高科技含量的物资时,应吸纳有关科技人员参与决策。
第五条企业应当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国内外经济信息网络以及其他现代化管理手段,广泛获取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为作出采购期量、控制价格、货币(非货币)交换、签发订单等重大采购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企业应按零库存的目标,实施计算机辅助物流管理,对物资库存和物料供应实施最佳期量的系统管理;对市场能保证交货期的采购物资,实施即时限量采购,杜绝产生积压物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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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中铁山桥采购〔2015〕104号关于印发《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设备备件需求计划表2.三类物资需求计划表3.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4.自采申请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3日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和成本控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保护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充分利用ERP系统、集采招标平台为手段,以保证质量适用为前提,以降本增效为目的,以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良好、防止积压为重点,做到阳光采购、保证供应、降低成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采购管理部门和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归口管理采购单位的第一管理者担任,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一)统筹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二)研究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策略,指导战略采购的推进实施。
(四)审定集团公司年度采购管理指标及考核结果。
(五)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重大事项。
第五条集团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采购。
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负责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上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业务。
第六条集中采购业务范围包括:物资、设备及其备件、道岔配件与外购件、生产用工业气体、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物品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集中采购招标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采购需求对接,编制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
(三)负责在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的基础上,组织做好物资均衡供应工作,保证采购物品及时保质保量到货,并负责提供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四)负责对相关供应商的动态管理,负责相关供应商档案库的建立、准入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采购环节应付账款的对账,会同财务部与供方协商使用赊购、商业票据、付款周期等,编制采购资金支付计划。
(六)对于应急采购、工地现场采购。
按第八条规定视具体情况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采购,并负责监督把关。
(七)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采购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采购职责(一)全资子公司1.全资子公司自揽合同。
主材(钢材、焊材、油漆)以外的物资全部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2.承揽集团公司的合同。
主材以外的一次性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下的由全资子公司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主材以外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由采购管理部统一采购。
全资子公司可以提出《自采申请》(见附件1),采购管理部可视情况同意委托采购,并报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批准实施。
全资子公司需积极与采购管理部保持紧密联系,充分利用好采购管理部的资源渠道,力争以最优惠的价格保证资源供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批量优势,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二)国内项目部。
采购管理部根据生产急需或价格优势,可以委托项目部对产品主材(钢材、焊材、油漆)外的物资代为采购。
项目部需提前申请,经生产工程部审核,报采购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三)国外项目部。
按《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集中采购管理职责按照集团公司《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执行。
(五)委托采购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从事采购管理的业务人员必须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后,方可代表集团公司并按照集团公司授权范围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章采购计划编制第十条采购管理部每月组织汇总、编制《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报送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
(一)道岔产品采购管理部依据集团公司下发的《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月度生产作业计划》、《道岔定额》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并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道岔产品材料和外购件采购计划。
与集团公司自制产品交叉的生产备品备件由生产工程部编制计划,由采购管理部负责采购。
其中《钢轨采购计划》由采购管理部会同生产部门、营销部门,根据生产需求、道岔市场预测和钢轨库存情况进行编制。
(二)钢结构产品采购管理部依据集团公司技术中心钢结构制造工艺研究院下发的项目备料单以及生产工程部下发的项目施工制造网络计划进行采购。
(三)机械产品机械开发部负责编制机械产品《材料定额明细表》和《外购件明细表》,每月25日前报采购管理部。
(四)设备资产管理部负责依据年度生产经营预算进度要求编制设备季度和月份采购计划,每月25日前报采购管理部。
(五)设备备件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备件月度需求计划表》(见附件2),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每月25日前提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部根据库管部门提供的库存情况进行汇总、编制《设备备件月度需求计划表》。
(六)消耗材料等三类物资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负责编制本单位的《三类物资月度需求计划表》(见附件3),经本单位第一管理者签字后于每月25日前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根据库管部门提供的库存情况进行汇总、编制《三类物资月度需求计划表》。
(七)办公用品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办公用品月度需求计划表》(见附件4),并经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于每月25日前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部结合库存情况进行汇总、编制《办公用品月度需求计划表》。
(八)汽、柴油集团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及生产用汽、柴油由采购管理部统一采购,由储运车间负责储存和管理。
其他用汽、柴油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各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提出汽、柴油需求计划,逐项注明油品的名称、材质、数量、需求日期等要求,经本单位第一管理者签字后报送采购管理部。
第十一条全资子公司需采购管理部进行采购的物资,使用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提出需求计划并附《领料单》,经本单位第一管理者签字后报采购管理部。
第十二条《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按计划实施采购。
由于客观情况确需变更采购计划的,由各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类别填报相应《应急需求计划表》(见附件2、3、4),并说明急需原因,经本单位第一管理者签字后报采购管理部安排采购。
超计划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实施;3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由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100万元及以上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为降低采购成本而实施的战略储备性采购计划,需经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审核,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十四条集团公司主要采购方式分为战略采购、招标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比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内部采购。
第十五条战略采购是指集合内部需求,通过与行业领先或对市场有重要影响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供需双方互惠共赢、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一种高层次采购业务模式。
战略采购适用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大宗、通用、重要或市场稀缺的少数产品或服务。
第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采购需求,组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多轮次报价、竞价,以最低报价成交的采购方式。
电子商务平台采购适用于标准化程度高、有一定采购批量、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七条招标采购是指按《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的采购。
招标采购适用于技术标准明确、市场竞争充分、采购规模较大的产品以及按业主规定要求招标采购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八条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合内部需求,通过公开竞争、谈判等方式确定少数有质量、价格、服务优势的供应商,签订一揽子采购框架协议,并在协议项下执行订单操作的一种采购业务模式。
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技术要求相对统一、采购频次高、能形成一定采购批量、供求市场相对稳定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九条比价采购。
对于不具备执行上述四种采购方式的实行比价采购。
在比价采购的合同中,应附至少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单。
报价单要工整清晰,不得污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价、总价、运费承担、税率情况、联系人电话等。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况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独有技术、专利或与单一厂家联合开发,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技术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含价格)并经该部门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认,报集团公司分管采购副总经理批准后存档,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还需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技术上要求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配套服务、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增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且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百分之十的。
需求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采购管理部实行采购。
(三)发生不可预见紧急情况,需要应急采购。
由需求单位在7日内补充书面报告说明原因,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管理部部长批准实行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需呈报集团公司分管采购副总经理批准,金额超过300万元及以上的还需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指定供应商的采购。
是指由业主或者总包单位在招标文件或者总包合同中,规定分包商或联合投标或为提高集团公司投标竞争力进行的采购或分包预招标或议标确定的合同。
由指定部门书面说明(含价格)并经该部门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认,报集团公司分管采购副总经理审批,并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一条内部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产品和服务纳入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范围,可以直接签订合同优先采购。
供需双方在集团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和经济运行部的指导和协调下确定采购供应价格。
第五章采购合同签订、审批、履行第二十二条采购管理部业务人员必须与经过评审合格,列入《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档案库》中的供方签订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