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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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8130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目的:为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入公司,特建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质量验收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专管员、收货专管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1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关质量标准和购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药品实施双人收货和双人验收制度,并双人收货和双人验收只能在专库内操作。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核实运输方式和质量控制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并随货同行单对照采购记录核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品种放于待验区域通知验收;对不符合检査标准或怀疑为假劣药的情况,应当由质量管理部处理。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验收过程,确保药品的安全、准确、可追溯,保护企业的利益。

适用于我司全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验收管理。

2. 制度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3. 重要内容3.1 收货管理标准1.接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员工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和真实身份证明。

2.收货的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收货时应注意外包装是否破损,封签是否完好,并及时记录相关情况。

4.收货时应认真核对货物清单与实际到货情况,确保数量、型号、批号等信息与采购合同全都。

5.收货时应验收货物的检验证书、相关证明文件和贮存条件,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6.收货时应在货物相符的前提下签收,并及时通知仓库管理员进行入库操作。

3.2 验收管理标准1.验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员工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和真实身份证明。

2.验收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确保无破损、泄漏和过期现象。

3.验收时应进行温度记录,确保药品的合理储存温度范围内。

4.验收时应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行核对,确保合规。

5.验收时应抽样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符合国家标准。

6.验收时应将验收情况认真记录,包含验收人员、验收日期、验收批次等信息。

4. 考核标准4.1 收货考核标准1.准确核对药品相关信息:–验收记录与实际到货情况符合:加+1分,不符合:不计分;–药品类型、型号与采购合同全都:加+1分,不全都:不计分;–药品数量与采购合同全都:加+1分,不全都:不计分。

2.收到的药品完整无损:–外包装完好无破损:加+1分,有破损:不计分;–封签完好:加+1分,破损:不计分;–无泄漏现象:加+1分,有泄漏:不计分。

3.验收药品合法合规:–药品检验证书、相关证明文件齐全:加+1分,不齐全:不计分;–贮存条件符合要求:加+1分,不符合:不计分;–药品合法性检验合格:加+1分,不合格:不计分。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验收采购计划、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使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

药房则检查使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情况。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购买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

要做到两人复核。

每月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按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一)门诊调配使用管理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页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目的:为保证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入本单位,特设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质量验收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专管员、收货专管员对本制度实施承担。

内容:1严格根据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关质量标准与购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药品实施双人收货与双人验收制度,并双人收货与双人验收只能在专库内操作。

2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核实运输方式与质量控制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并相关的记录,并随货同行单对照采购相关的记录核查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品种放于待验区域通知验收;对不符合检査标准或怀疑为假劣药的情况,应当由质量管理部处理。

4验收员入库验收时,应逐箱验收到最小包装,清点数量,检查包装密封情况,包装应有封签,验收人员应做详细登记,并作验收相关的记录,双人签字。

5本单位应当根据规定进行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根据规定核注核销,并准时上报中国麻醉药品协会。

6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待验区域及验收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设施设备应当能够符合以下要求:6、1待验区域符合待验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6、2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待验区域为专用的并符合安全控制要求;6、3验收设施设备清洁,不得污染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6、4根据规定配备电子监管码扫码与数据上传设备。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和验收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证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收货和验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部门,包括购买、接收、分包、分发和储存等环节。

二、主要内容2.1 收货人员的要求(1)收货人员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剂师或者药品管理人员,熟悉药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流程。

(2)收货人员要保持娴熟的操作技能,确保准确无误地记录和处理收货事宜。

2.2 收货流程(1)在收货前,收货人员应仔细查阅订单和交货单,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批号等信息,确保货物与所订购的信息一致。

(2)收货人员应及时登记收货日期、供货单位、规格、批号等信息,并核对与实际货物相符。

(3)收货人员应对药品进行外观检查,包括观察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印刷是否清晰、药品的颜色、形状和气味等是否正常。

(4)收货人员还应对药品的医保标志、包装说明书、使用说明、贮存条件等进行检查,确保与标准要求一致。

(5)对于易损坏的药品,收货人员应及时取样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2.3 质量验收(1)药品的质量验收应在设备齐全、环境整洁的验收室进行,验收室应具备相应的温湿度控制设备,以保持药品的质量稳定。

(2)收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质量评价方法和指标对药品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溶解度、含量测定、质构评价等。

(3)收货人员应妥善处理不合格药品,按照相应的处理流程进行退回、更换或报废等操作,并及时记录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4 贮存要求(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药品的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和恒温,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3)药品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贮存要求进行分类摆放,确保每种药品的标识清晰明了并与储位相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制度一、采购、验收、储存制度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存合理库存。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由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使用专库或专柜。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二、保管、发放制度及被盗案件报告和值班巡查制度1、药库管理人员根据临床需要,提出两类药品的领用基数,交由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

2、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员,根据药房提交的领药计划处方,认真校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基数,符合的基数方能发放。

3、对发放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用专用帐簿进行逐笔记录,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便于查找和追回。

专用帐簿要求发药人、复核人、领用人签字。

4、由保安人员深夜值班时着重注意专用保险柜及药库的安全巡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被盗被抢和发现骗取或冒领的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

三、报残损和销毁制度1、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确是不慎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至少2人在场确认,并保存好残损的药品和现场。

经手人将损坏过程写出情况说明,证明人签字后呈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分管领导。

分管理领导审批后按相关制度上报处理。

2、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各岗位责任制一、采购人员职责1、采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审批2、根据业务需要,从规定经营单位购进,保持合理库存3、购进后经药库主管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验收,交由专人负责保管。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制度一、采购、验收、储存制度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存合理库存。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由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使用专库或专柜。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二、保管、发放制度及被盗案件报告和值班巡查制度1、药库管理人员根据临床需要,提出两类药品的领用基数,交由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

2、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员,根据药房提交的领药计划处方,认真校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基数,符合的基数方能发放。

3、对发放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用专用帐簿进行逐笔记录,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便于查找和追回。

专用帐簿要求发药人、复核人、领用人签字。

4、由保安人员深夜值班时着重注意专用保险柜及药库的安全巡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被盗被抢和发现骗取或冒领的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

三、报残损和销毁制度1、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确是不慎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至少2人在场确认,并保存好残损的药品和现场。

经手人将损坏过程写出情况说明,证明人签字后呈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分管领导。

分管理领导审批后按相关制度上报处理。

2、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各岗位责任制一、采购人员职责1、采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审批2、根据业务需要,从规定经营单位购进,保持合理库存3、购进后经药库主管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验收,交由专人负责保管。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规定守则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规定守则
3、购进后经药库主管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验收,交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验收人员职责
1、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2、入库验收专簿记录,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保管人员职责
10、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至少保存2年。
二、处理回收残剩药品及安瓿制度。
1、患者再次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使用过的贴剂交回,并作好数量及批号记录。
2、医疗机构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药品办理退库手续。
二、保管、发放制度及被盗案件报告和值班巡查制度
1、药库管理人员根据临床需要,提出两类药品的领用基数,交由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
2、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员,根据药房提交的领药计划处方,认真校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基数,符合的基数方能发放。
3、对发放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用专用帐簿进行逐笔记录,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便于查找和追回。专用帐簿要求发药人、复核人、领用人签字。
2、对不符合规定、不完整的处方、拒绝发药。
3、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急诊、门诊、住院部等
药房管理制度
一、调配使用制度、
4、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为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引言现代医疗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在临床诊治中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这些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它们的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这些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以确保药品使用安全合规。

第二部分:麻醉药品的采购、请领和使用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采购麻醉药品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 药品采购需依法依规,选择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采购过程中应当充分审查和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采购到符合要求的麻醉药品;- 采购时应充分考虑药品的成本效益,以合理价格采购到质量可靠的药品。

2. 麻醉药品请领麻醉药品请领需遵循以下原则:- 麻醉药品请领需由医疗机构的合法授权人员提出申请,并经过医疗机构的审批;- 请领时需明确用药目的、数量和使用时限,确保合理用量;- 请领时需提供必要的患者信息和用药理由,确保用药合理合规。

3. 麻醉药品使用麻醉药品的使用需遵循以下原则:-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实施,确保操作技术和安全;- 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药品管理,避免浪费和滥用;- 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疗效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三部分: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和使用管理制度1. 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 药品采购需依法依规,选择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采购过程中应当充分审查和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采购到符合要求的第一类精神药品;- 采购时应充分考虑药品的成本效益,以合理价格采购到质量可靠的药品。

2. 第一类精神药品请领第一类精神药品请领需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类精神药品请领需由医疗机构的合法授权人员提出申请,并经过医疗机构的审批;- 请领时需明确用药目的、数量和使用时限,确保合理用量;- 请领时需提供必要的患者信息和用药理由,确保用药合理合规。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一、我院药学管理部门根据本院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卫生局审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一式二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单位和本院各执一份。

二、药学管理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填写下年度《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表》和本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表》,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卫生局审批。

批准后,到济南市药品采购供应站购买。

因医疗需要追加或减少年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时,应在当年6月底前填写《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表》,并在其备注栏填写“追加或减少”原因,然后报送市卫生局核准后方可购买。

三、药学管理部门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须按临床用量报送,保证合理库存。

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付款必须执行银行转帐手续,不得以现金交易。

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入必须要求供货单位送货到库,采购人员不能自行提货。

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须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用簿记录。

验收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所有登记帐册须保存到药品有效期后5年备查。

五、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不得擅自调剂给其他单位。

凡私自调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药品仓库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出库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仓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按季度盘点,做到帐卡相符、账物相符。

对回收的空安瓿、废贴和过期、失效、破损、退回的药品须妥善保管,每年集中登记造册,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督销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前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是一种特殊的药品,具有很强的药理作用,能够给人带来麻醉、镇静、催眠、抗抑郁等作用。

这些药品的使用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同时做好这些药品的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采购管理为了保证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和管理,对这些药品的采购需要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医疗机构应该确保自身申请采购这些药品的合法性,并对药品供应商的资质和供货渠道进行认真审查。

各医疗机构在采购前应根据自己的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的计划和预算,并提供所需药品的清单、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

采购药品须选择合法的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询价、评审、比选、议价,并签订合法有效的采购合同。

在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应认真查看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书和批准文号等相关许可证明,确保所采购的药品是经批准途径合法进口或经过层层质控程序的国产药品,应避免通过非法渠道采购、接受政府官员、药品生产企业或个人的赠送贿赂等行为。

药品请领和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请领、使用制度,药品的请领和使用都应在制度规定的范围之内,并有责任人进行管理。

每次使用药品前必须查看药品标签及处方,切勿将药品与其他药品混淆或使用药品过期或品质有问题的药品。

医疗机构对于使用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护理人员必须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时也拥有一定的实际经验,能够正确判断患者的病情和使用药品所产生的效果和风险。

使用时,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标签或处方进行操作。

在使用这些药品时,应以最小剂量、最短时间进行应用,严禁滥用这些药品,以免出现不良后果。

登记管理医疗机构必须建立用药台账和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使用进行登记,并留存患者用药记录,以便后续的跟踪和管理。

用药台账要求登记每位患者的用药记录、剂量、频次、具体时间等详细信息,并进行医学评估和疗效监测。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购买第一类精神药物、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使用过程中出现纰漏,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此制度。

一.医院重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的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二.根据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使用、登记制度管理。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按照上级核对的供给量购入。

购入后交药品保管员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

设有计算机帐物一套,人工帐一套。

四.麻醉药品、各调剂室负责人负责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计算机打印出库单,发药人、请领人签字,请领单保存备查。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必须由医院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证为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

按照卫生部的规定使用规定的处方。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应当符合医院有关麻醉药品的规定、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规定的处方量使用。

七.麻醉药品按照“五专”管理,及时登记消费。

八.医院药剂科每半年总结一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情况。

九.医院按照规定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使用、登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出现违规管理的问题。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应及时向医院药学委员会会议报告。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目录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制度,管理小组成员及职责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管理制度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制度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制度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十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报残损、销毁制度十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管理报告制度十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十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管理制度十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病历管理制度十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十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一、麻、精一药品管理机构制度、管理小组成员及职责1. 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 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承担。

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4. 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5. 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6. 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编号:SM-ZD-64559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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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入公司,特建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质量验收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专管员、收货专管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1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关质量标准和购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药品实施双人收货和双人验收制度,并双人收货和双人验收只能在专库内操作。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核实运输方式和质量控制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并随货同行单对照采购记录核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品种放于待验区域通知验收;对不符合检査标准或怀疑为假劣药的情况,应当由质量管理部处理。

4验收员入库验收时,应逐箱验收到最小包装,清点数量,检查包装密封情况,包装应有封签,验收人员应做详细登记,并作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通则1、根据临床及管理需要在门诊药房、住院药房设置麻、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基数柜,由专人负责管理。

2、门诊药房、住院药房麻、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基数用保险柜储存,并建立专用帐册,调配基数应加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严格按照要求管理。

3、麻、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

4、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5、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6、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7、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8、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9、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是药品管理中的高危品种,收货和验收是药品流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药品收货和验收管理不规范会导致药品的非法流入市场,引发严重的影响和后果。

因此,建立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至关重要。

2. 收货管理2.1 收货流程药品进货前,应明确进货渠道,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药品的名称、生产批号、质量标准、数量、价格等信息,并注明进货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在药品送达时,要求了解运输情况,确保药品处于适宜的运输和储存条件下,尽量减少药品的运输和储存时间。

药品送达后,应立即进行药品的验收。

2.2 收货验收药品的验收工作应由质量管理部门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负责。

验收时应核实药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限、规格、数量和包装完好性等信息,检查药品的标签,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等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批签发的要求。

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特别注意对药品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进行严格检查,并在验收的同时进行重量检测。

对于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按照标准程序处理,包括退货、追责等,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3. 验收管理3.1 验收流程验收程序应清晰明确,规范执行。

包括验收前准备、验收操作和验收后处理三个环节。

验收前准备:验收前应先确定验收的标准和流程,准备好验收所需要的各种记录表格、检测设备和药品质控标准等。

验收操作:对于所有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都应采用规定的验收方式和时间进行。

验收操作应根据药品的不同特性,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如颜色测试、气味测试、检测含量等。

对于含量测试,应严格按照药品的质量标准进行测试。

验收后处理:验收完成后,应做好各类记录工作,包括药品的名称、品种、批号等基本信息,以及药品的检测结果、验收站点和验收者等情况的记录,以备赵在以后的追溯工作中使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制度一、采购、验收、储存制度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存合理库存;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由供货单位查询处理;4、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使用专库或专柜;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二、保管、发放制度及被盗案件报告和值班巡查制度1、药库管理人员根据临床需要,提出两类药品的领用基数,交由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2、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员,根据药房提交的领药计划处方,认真校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基数,符合的基数方能发放;3、对发放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用专用帐簿进行逐笔记录,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便于查找和追回;专用帐簿要求发药人、复核人、领用人签字;4、由保安人员深夜值班时着重注意专用保险柜及药库的安全巡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被盗被抢和发现骗取或冒领的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三、报残损和销毁制度1、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确是不慎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至少2人在场确认,并保存好残损的药品和现场;经手人将损坏过程写出情况说明,证明人签字后呈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分管领导;分管理领导审批后按相关制度上报处理;2、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各岗位责任制一、采购人员职责1、采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审批2、根据业务需要,从规定经营单位购进,保持合理库存3、购进后经药库主管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验收,交由专人负责保管;二、验收人员职责1、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2、入库验收专簿记录,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3、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三、保管人员职责1、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双人双锁;2、对进出专柜的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项记录,领用人及保管人员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3、对过期、损坏的两类药品进行销毁时,应由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记录进行登记;四、调配人员职责1、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仔细校对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2、对不符合规定、不完整的处方、拒绝发药;3、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急诊、门诊、住院部等药房管理制度一、调配使用制度、1、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部等药房设置两类药品的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每天结算;2、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但不得为自己开具处方;3、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登记完整,医师应签全名;医疗机构应当对两类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4、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为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5、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两类药品处方,拒绝发药;6、癌症患者门诊使用麻醉药品,一律凭麻醉药品专用卡开具处方取药,该专用卡使用期为2个月;7、因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时应立即办理,但只限于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其它手续后办;8、癌症患者镇痛应积极推行三阶梯原则,提倡使用口服吗啡制剂,盐酸哌替啶制剂不宜长期用于癌症止痛;9、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天,控缓制剂不得超过7天;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超过7天用量;对于为癌症病人开具的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天,其他剂型不得超过7天;10、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至少保存2年;二、处理回收残剩药品及安瓿制度;1、患者再次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使用过的贴剂交回,并作好数量及批号记录;2、医疗机构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药品办理退库手续;3、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废贴和从患者及病区收回的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专人负责计数,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监督销毁处理,并作好记录;三、储存、保管、安全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等“五专”进行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两类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两类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作好交接记录;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冒领的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4、各药房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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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入公司,特建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质量验收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专管员、收货专管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
1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关质量标准和购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药品实施双人收货和双人验收制度,并双人收货和双人验收只能在专库内操作。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核实运输方式和质量控制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并随货同行单对照采购记录核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品种放于待验区域通知验收;对不符合检査标准或怀疑为假劣药的情况,应当由质量管理部处理。

4验收员入库验收时,应逐箱验收到最小包装,清点数量,检查包装密封情况,包装应有封签,验收人员应做详细登记,并作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5公司应当按规定进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按照规定核注核销,并按时上报中国麻醉药品协会。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待验区域及验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设施设备应当能够符合以下要求:
6.1待验区域符合待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
6.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待验区域为专用的并符合安全控制要求;
6.3验收设施设备清洁,不得污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6.4按规定配备电子监管码扫码与数据上传设备。

7 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验收,对照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录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并确认后,系统生成验收记录。

8验收人员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扫描数据采集工作。

9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最少不低于5年。

10 验收员应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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