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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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医院公章的安全与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公章是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签发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特定负责人签字、印章签发机关使用的专用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医院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盗窃、伪造、涂改、损毁医院公章。

对于违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医院公章的使用职责由医院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发机关指定的特定负责人和使用人负责,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使用。

第五条医院印章的种类主要包括正式公章、业务章、法人章、合同章等,具体权限由印章签发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指定和规范。

第二章医院公章备案管理第六条医院公章应当办理备案手续,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特定负责人持相关申请文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章备案手续。

第七条医院公章申请备案材料包括:(一)公章使用申请表;(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印章材料样章;(五)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医院公章备案材料由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特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业务章,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时间通常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备案结果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告知。

第九条经备案的医院公章必须按照备案材料规定的形状、尺寸、文字、图案等要求制作,不得擅自更改。

未经备案的医院公章不得使用。

第十条医院公章备案信息应当妥善保管,备案材料和备案证书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备案信息应及时更新。

第三章医院公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公章的使用以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二条只有经授权的特定人员可以使用医院公章,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使用。

特定负责人可以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进行临时授权,但需书面确认,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使用。

第十三条特定负责人在使用医院公章前,必须认真核对使用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公章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公章是医院具有法定资格的标识,具有法律效力。

凡出具的文书、证书、合同等均须盖有医院公章。

第三条医院公章使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公章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公章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对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每个部门设立公章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医院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公章的申领与管理第六条医院公章由公章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不得私自印制、变造、挂失或擅自使用。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出公章使用申请,报公章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公章管理专职人员应定期对公章进行盘点,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公章管理委员会,并迅速补办。

第九条公章管理专职人员应认真履行公章管理工作,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条公章仅限用于医院相关事务,不得私自外借或转让他人使用。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病历、医嘱、诊断报告等医疗文书;签订医疗合同;颁发医疗证书等。

第十二条公章的标准为正方形,印章左上角为医院名称缩写,中间为医院全称,右下角为公章编码。

第十三条公章的印章面积不得小于2厘米×2厘米,不得超过4厘米×4厘米。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公章的使用应按照公章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不得超越使用权限。

第十五条公章使用人员应核对公章的真实性后方可使用,未经核实不得擅自盖章。

第十六条公章使用人员应遵守公章使用规定,确保盖章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公章使用后,必须及时报告公章管理专职人员,加盖使用章印。

第五章公章的监督与追究第十八条如发现公章被挂失或被盗用,应立即向公章管理委员会报告,同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处理。

第十九条公章管理违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的,公章管理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内其他相关规章如与本制度不符,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保护医院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医院公章包括法定公章和非法定公章。

法定公章指国家法律规定的符合法定格式和标准的公章;非法定公章指医院使用的非法定格式和标准的公章。

第三条医院公章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使用非法定公章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条医院公章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保持公章的清晰、完整和正常使用状态。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使用或伪造医院公章,不得将公章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医院公章的印制、验收、内部使用管理、保管、使用、收回、注销等事项,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公章的印制和验收第八条医院公章的印制必须经过医院党委(党组)或行政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医院法人登记机关备案。

第九条医院公章的印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确保公章的文字、图案清晰、规范。

第十条医院公章的印制由具备印章制作资质的单位承担,制章单位应提供制章单位的资质证明以及出具的公章使用手册,明确公章的使用范围和限制。

第十一条医院公章的验收应按照印章制作单位提供的公章使用手册进行,验收时应检查公章的名称、编号、字体、图案等是否与手册一致,确保公章的真实合法性。

第三章公章的内部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公章必须专用,不得混杂使用。

各科室、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用印章。

第十三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公章使用管理职责,做好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第十四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必须制定公章使用制度,明确公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制定公章使用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公章使用人员在使用公章前必须核对公章的名称、编号、字体、图案等是否与公章使用手册一致,确保公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公章使用人员在使用公章时必须登记使用事由和时间,并由直接主管人员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维护公章的安全和有效性,确保公章的合法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对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三、公章使用权限1. 医院公章仅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和分发。

2. 各部门或岗位需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公章使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公章使用程序1. 申请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并注明使用目的和时间。

2. 申请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

3. 部门主管审核申请表,确认申请合理性和准确性后,签字并转交行政管理部门。

4. 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申请表后,将公章交由申请人使用。

5. 申请人使用公章后,需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使用日期、用途等信息。

6. 使用完毕后,申请人将公章及时归还给行政管理部门,并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日期。

五、公章使用注意事项1. 公章仅限于医院正式文件、合同、证明等正式文书上使用,不得用于个人文件或其他非正式场合。

2.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使用公章。

3. 如发现公章遗失、被盗或其他安全漏洞,应立即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责任与处罚1. 对违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2. 对于故意损毁公章、私自盗用公章等情况,行政管理部门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生效,并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 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制度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医院公章启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启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启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章的定义和作用1.1 公章是指医院的正式标志,代表医院的身份和权威。

1.2 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书、证明文件、资料盖章等。

第三章公章使用的原则2.1 公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使用,不得私自盖章或变更。

2.2 公章应有专人保管,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使用。

2.3 公章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协商解决。

第四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3.1 医院公章由院长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3.2 除执行特定任务外,任何人员均不得私自使用公章。

3.3 在使用公章时,应按照规定的文件格式和章程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变更内容。

3.4 公章的盖章人员必须核实文件真实性,并在盖章处签名和注明日期。

第五章公章遗失、损坏和变更4.1 如果公章遗失或被盗,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程序重新启用新章。

4.2 如公章损坏,应及时更换,并将损坏的章存档备查。

4.3 如公章的使用范围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变更手续。

第六章公章使用的监督和检查5.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医院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定期对公章的使用情况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记录。

5.3 对于公章使用不当或违规使用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6.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有权解释。

6.2 公章启用管理制度相关事宜如有未尽事宜,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6.3 本管理制度由医院院长负责解释,并在医院内部广泛宣传。

以上是医院公章启用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遵守规定,妥善使用医院的公章,并保护好医院的利益。

医院业务用章管理制度

医院业务用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业务用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准确性、安全性,防止印章滥用和丢失,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使用的业务用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三、印章的申请与审批1. 各部门、科室需使用业务用章时,应向医院办公室提出申请,说明用章事由、用途、用印份数等。

2. 医院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用章事由合理、用途明确、用印份数符合实际需求。

3. 经审核通过的用章申请,由医院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院长审批。

4. 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医院办公室办理印章刻制手续。

四、印章的使用1. 使用印章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使用印章前,需核对领导签字、成文日期、用印份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涉及法律、合同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并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3)各类合同、协议、委托书以及职工出国、出境探亲或旅游证明,必须由主管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4)医院各科室员工需要医院开具各类证明、介绍信,需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可盖章。

2. 使用印章时,应确保以下要求:(1)坚持用印有据、前后统一、事实相符。

(2)不得私自复制、伪造、篡改印章。

(3)不得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

(4)不得将印章用于非业务用途。

五、印章的保管与交接1. 印章必须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代签。

2. 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保养公章,及时清洗,以确保盖章清晰。

3. 保管印章要专柜专锁,防止被盗,用完印章要随手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上。

4. 印章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印章安全。

六、印章的销毁1. 印章使用完毕或因其他原因需销毁时,由医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院长批准后,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销毁。

2. 销毁印章时,应确保销毁彻底,防止印章被恶意利用。

七、监督与考核1. 医院办公室负责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印章是医院法人机构的重要标识和法定用印工具,用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合法运营以及办公事务的便捷进行。

为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加强印章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印章的种类医院印章分为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等。

三、印章的使用权限1.公章:具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院长、院长等在公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公章的使用必须受到相应的授权并经过批准。

2.合同章:具有事业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科室主任等在合同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合同章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并符合医院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3.财务章:具有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在财务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财务章的使用必须按照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4.法人章:具有法定代表人、法律事务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等在法人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使用法人章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人事章:具有人事处负责人、人事科长等在人事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使用人事章必须符合医院人事管理规定。

四、印章管理人员医院印章管理人员由医院行政领导任命,负责印章的发放、登记、保管和管理工作。

印章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管理经验。

五、印章的外借和借用1.印章的外借必须经过书面申请,并由印章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外借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印章借用手续,并按规定的期限归还。

2.外借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自觉维护印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严禁将印章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六、印章使用的审批程序1.公章的使用审批程序:(1)公章的使用申请必须经过法定代表人或医院行政领导的书面批准,并有相应的授权文件。

(2)在使用公章时,必须在印章上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时间,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的使用审批程序:(1)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的使用申请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批准,并有相应的授权文件。

医院印章管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管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印章的刻制、颁发、保管、使用、废止和变更等各个环节,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项目负责人印章等。

第三条医院印章是医院合法行使职权、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复制、伪造、盗用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与颁发第四条印章的刻制需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刻制前应向公安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印章的刻制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包括印章的材质、规格、字体等。

第六条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办公室进行验收,并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

第七条印章颁发前,需经院长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进行颁发。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第八条印章的保管由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二)不得私自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三)不得私自复制、伪造印章;(四)不得泄露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第十条印章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印章进行清点,确保印章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第十一条印章的使用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包括:(一)使用印章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盖章;(二)使用印章需注明使用日期、用途、责任人等信息;(三)使用印章需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以下情况不得使用印章:(一)未经批准的文件、协议、合同等;(二)与医院无关的文件、协议、合同等;(三)含有虚假信息或违法内容的文件、协议、合同等。

第五章印章的废止与变更第十三条印章因以下原因需要废止:(一)印章损坏、丢失或无法使用;(二)医院机构调整、撤销或合并;(三)其他需要废止印章的情况。

第十四条印章废止前,需填写《印章废止审批表》,经院长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注销。

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制度规定

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制度规定

简单的文艺伤感句子59条(七篇)简单的文艺伤感句子59条 11、不是所有的离别都意味着伤感,不是所有的遗忘都意味着背叛。

一杯茶由浓到淡,不仅是时光消磨,而更是一种宁静致远。

有时风景在身边,却没感到那么旖旎诱人,当孤静荒漠时,又似乎感到风光就贴在身边。

因为拥有,并不在意;因为无法拥有,往往神思魂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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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和、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哪怕是伤害过自己的人,也要把自己最美,最纯真的微笑留下,心中不留恨,这是成大事的根本。

3、爱情,虽如儿戏。

却能让人,撕心裂肺。

4、如果你是我眼睛里的一滴眼泪,我会今生都不哭泣,因为我怕失去你。

5、只是没有泪水的哭泣,又如何能冲刷掉一个人的所有悲伤?6、嘘,别吵醒我的悲伤,他们刚睡着。

7、再强悍的感情,也抵挡不住命运的摧残。

8、躺在你的怀里,却不知道你心里思念的是另外一个她;而我终究是你所谓的别人。

9、没有爱怎么知道痛,没有真正的痛过,又怎能感受到真正的爱过。

10、我哪里不好,你非要离开我,难道我最真诚的心感动不了你吗?11、如果有必须要的话,请停止一切不必要的行动。

12、细细品味,人生只不过是梦一场。

转身,已然山遥水远,人去楼空;回眸,情怀依旧,眷念如昔;驻足,__,世态依然。

光阴如白驹过隙,流年的风会辗转而至,下一个季节又会如期而至,下一站又会遇见谁和谁?一路又会有怎样的风景和自己相遇?13、平淡却是一种生活状态。

是那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本色,毫无做作之心。

14、在你心里,是不是有那么一个人,你永远不会提,却永远不会忘。

15、最无用的东西,便是承诺。

16、发烧到°长达小时的话,会有选择性失忆。

要是你,你会选择忘记什么。

17、爱一个人,我珍惜与你走过的每一段风景,我向往我们在一起的每一个明天。

18、凝望月空,对亲人、对友人,遥寄一脉脉深情,是那银光飒飒的夜空,清抹了眼底一滴相思泪,是那百香散散的月饼,清浅了心底一缕回味。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保证医院印章的合法、规范使用,加强医院印章的保管与管理,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公章是医院与外部单位及个人进行合法、正式、有效通信联络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第三条医院公章应当具备下列基本内容:(一)医院名称或者医院全称(简称);(二)医院标识图案;(三)注册日期;(四)印章材料、形状、尺寸等实物特征。

第四条医院公章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规定的不可使用情况下,医院公章不得使用。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篡改、伪造、移交、私藏、私用、私板、私刻医院公章。

第五条医院公章应当采取封存、刻制、使用登记等措施,确保公章的安全、可靠。

第六条医院领导班子应当高度重视医院印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公章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公章的设立与备案第七条医院对于拟设立公章的事项,应当报经法定或授权机关批准后备案。

第八条医院公章由运营管理部门负责设立和备案,并对外发布公章样式。

第九条医院运营管理部门设立公章时,应当录入全面、准确的相关信息,并在公章设计与备案过程中,保存设计图纸、备案申请、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医院公章必须与医院名称、标识图案、注册日期等相关信息一致,否则无效。

第三章公章的刻制与保管第十一条医院公章应当由合法的印章刻制单位制作,并委托与医院有正规合作的印章刻制单位进行刻制。

第十二条医院公章刻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刻制单位应当出具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医院公章的保管人员必须是医院设立公章审批机关指定的、有责任心、工作认真的工作人员,并按规定履行保管责任。

第十四条医院公章必须妥善保管,严禁将公章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使用。

公章的保存要定期清点,并建立保存记录。

第十五条医院公章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公章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损坏或失踪,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第十六条医院公章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章,确保公章的合法使用。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及管理,保证公章安全、有效、合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机关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公章使用及管理。

三、管理标准1. 公章的归属和管理责任1.1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医院章程的起草,并确定医院公章的具体数量和用途。

1.2 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公章的发放、回收和保管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公章的使用管理。

2. 公章的申领和使用2.1 公章的申领2.1.1 各部门申请公章前,需填写公章申领表,包括公章的用途、数量、保管人等信息,并经本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申请。

2.1.2 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各部门公章申领表,并及时将申请材料归档。

2.2 公章的使用2.2.1 公章使用范围限于医院内部文件、合同、协议、决议等正式文件。

2.2.2 公章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核验,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2.3 公章的使用必须由公章保管人负责,并在使用后及时归还公章保管人。

2.2.4 公章使用人须保证公章的完整和安全,禁止私自拆卸、擦拭或更换公章。

3. 公章的保管和登记3.1 公章的保管3.1.1 公章保管人负责公章的安全保管,并定期进行公章的清点和防伪查询工作。

3.1.2 公章保管人应将公章妥善保管于专用柜子或保险箱中,防止丢失或被盗。

3.1.3 公章保管人须保证公章的完整,对有损坏或遗失的公章,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

3.2 公章的登记3.2.1 医院行政部门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对公章的申领、归还、使用等进行详细记录,并保存备查。

3.2.2 公章使用登记记录应包括使用日期、文件名称、公章保管人、使用人等相关信息。

4. 公章的使用考核4.1 医院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使用公章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公章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各部门。

4.2 如发现公章使用违规行为,医院行政部门有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甚至纪律处分。

4.3 公章使用考核结果应纳入相关部门的业绩考核指标,对于表现良好的部门或个人予以奖励。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防
止公章被滥用和伪造,提高行业合规性。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对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三、公章申请和使用
1. 公章申请:所有需要使用公章的部门和员工必须向行政部门
提交公章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2. 公章保管:行政部门负责公章的保管工作,必须将公章妥善
保存在专用的保险箱或保险柜中。

3. 公章使用:凡是需要使用公章的文件、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书,必须经过授权人员的签字和盖章方可生效。

4. 公章归还:公章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归还给行政部门,并记录归还的时间和使用目的。

四、公章管理
1. 公章备案:行政部门对所有公章进行备案登记,并详细记录公章的编号、样式和授权人员等信息。

2. 公章调拨:凡是需要调拨公章的情况,必须经过行政部门的批准,并进行书面记录和备案。

3. 公章遗失和损坏:一旦发现公章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必须立即向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 公章限制使用:行政部门有权对公章的使用进行限制,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五、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够遵守和执行该制度。

> 注意: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优先于过去制定的任何类似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保障公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加强对公章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公章是医院事务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第三条医院公章使用范围包括办公及行政事务,以及其他必须使用公章的事项。

第四条医院公章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制作、管理和保管。

第二章公章的使用第五条医院公章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使用公章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使用公章的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授权。

(三)使用公章的事项必须经过行政部门相互协商。

(四)使用公章的事项必须确保公章的安全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伪造、乱用医院公章。

第七条医院公章应明确制定专人负责保管,严禁私自借用、挪用或遗失公章。

第八条医院公章应放置在封存的公章盒中,并设有封条,保证公章盒内公章未受损。

第九条公章的使用时间应严格控制,公章使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并在记录册中填写详细使用情况。

第十条临时使用公章的事项,应经过行政部门主管的书面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三章公章的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章使用和管理的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公章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公章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按照法定程序制作。

第十三条医院公章应备案登记,并定期检查,对照备案登记情况进行盘点。

第十四条医院公章丧失、损坏、被盗或遗失应及时报告行政部门,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医院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公章流程进行检查,并随时关注公章的安全情况。

第十六条医院公章的使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应建立相应的公章使用台账,监督和管理公章的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对滥用、乱用公章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私自使用、挪用、盗窃或伪造公章的行为,违规使用公章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授权私自使用公章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管理规定,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赔偿医院的经济损失。

医务公章管理制度

医务公章管理制度

医务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务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务公章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医务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三、公章的种类医务公章分为医院章、科室章、门诊章等不同种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和职能进行使用。

四、公章的管理1. 医务公章的使用管理由医务部统一负责,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医务工作第一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2. 对公章使用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公章使用规范意识;3. 对公章进行严格管理,定期检查公章的数量和存放情况,定期清点和统计;4. 公章的使用需经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不得私自使用或转借;5. 对遗失、失效或者损坏的公章,需及时报失并重新申领。

五、公章的使用1. 公章的使用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非经过审批或者超出授权使用公章的行为将受到制裁;2. 公章的使用需标明使用单位名称、日期、章用地点、章用性质和具体内容;3. 公章的使用需注意规范格式,不得进行涂改和篡改;4. 公章的使用应注意避免重复使用或者盗用他人公章;5. 公章的使用需经过核对签名,确保真实有效。

六、公章的保养1. 公章的保养应定期进行清洗、油封和防潮,保持公章的清晰和完整;2. 公章的存放位置应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3. 对公章的使用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公章的清晰和有效;4. 发现公章有损坏或者失效情况应及时更换和处理,确保公章的使用正常。

七、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医务公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等。

八、监督检查1. 医院行政部门对公章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2. 对公章使用情况不良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追责;3. 停止对违规公章使用人员的公章使用权限,并进行相应处理。

九、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医院医务部。

对于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落实情况,由相关人员按照制度执行,确保医务公章的使用正常和规范。

医院公章怎样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怎样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怎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公章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保证公章的合法、规范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公章是医院的象征,具有法定效力。

医院公章包括医院的基本标志和名称。

第三条医院公章的管理遵循依法管理、审慎使用、严谨保管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印章文件、证书、合同、发票等与医院业务有关的文件。

第五条医院公章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批准使用,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使用或泄露。

第六条医院公章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医院公章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内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医院公章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公章管理第八条医院公章由专门制作的公司定制,具有唯一性和专用性。

第九条医院公章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带出医院,不得外借或转让。

第十条医院公章定期进行验印,确保印章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医院公章使用前必须经过授权人员审批,明确使用的目的和范围。

第十二条医院公章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授权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十三条医院公章借用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借章记录,限期归还。

第十四条医院公章离职人员必须及时交还,不得私留或销毁。

第十五条医院公章管理委员会对医院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公章使用第十六条医院公章必须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的监督下使用,确保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医院公章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文件、合同、凭证等与医院业务有关的文件。

第十八条医院公章标准化规范,使用必须清晰、完整,不得模糊、混淆。

第十九条医院公章使用人员须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公章的安全性不被冒用。

第二十条医院公章使用人员发现公章被盗或丢失,应立即上报公章管理委员会,并进行挂失手续。

第二十一条医院公章使用人员要严格保守公章的保密,不得私自提供他人使用。

第四章公章管理责任第二十二条医院公章管理委员会由医院的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人员、审计人员等组成,负责医院公章管理工作。

医院行政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行政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防范公章使用风险,维护医院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
1、医院公章
1)用于以医院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各种文件、材料、报表、公函等。

2)以医院名义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证明信、合同或协议。

3)经院长同意的其他材料。

4)使用医院公章须经院长同意,并须在院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2、行政各职能科室公章
1)由行政各科室本身业务形成的文件、公函、表格、材料使用本科室章。

2)行政各科室在院内职权范围的通知事项、工作安排、协商事宜、请示报告等材料使用本科室章。

3)行政各职能科室印章不得对外使用(特殊情况经院领导批准的除外)。

4)使用行政各职能科室印章,必须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

3、院长私章
1)用于须经院长签字用章的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表、材料。

2)使用院长私章,须经院长本人同意。

二、印章的保管
1、医院公章、院长私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不得随意交由他人代管。

2、行政各职能科室公章由行政各科室负责人妥善保管,保证安全。

三、印章的刻制和销毁
1、医院公章、院长私章、行政各职能科室公章均需院长批准,
由办公室制发与更换。

2、各科室的印章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一律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3、需销毁的印章,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销毁。

销毁前应留下印模,销毁时应由两人具体负责,并在销毁印章的记录上签字。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1.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作为机密件专人管理,并掌握使用。

使用公章(文件除外)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制度。

2.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后加盖公章。

3 .结业证、职务、职称、聘书等,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4.以医院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审计部门审计后凭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5 .因公出差、联系业务等必须使用证明时要经院办主任批准方可开具。

6 .院领导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7.私人取款、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院办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8 .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惩处。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医院印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印章是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他人行使职权的标志,是医院合法行为的证明和保障。

第三条所有医院印章的制作、使用,必须依法确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必须经过医院印章管理人员审批,并建立健全的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第四条印章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一事一章、一章一用,并实行分类管理,做到责、权、利三分离。

同时,医院印章的使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制作与使用第五条医院印章的制作应当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印章制作单位,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规格和标准制作。

第六条医院印章的制作必须经过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并委托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材料、照片等,并保管好相关证件和资料。

第七条医院印章的使用应当收到授权人的书面授权,并由授权人签字确认,授权书上应当具体注明印章的种类、用途、授权期限等信息。

第八条医院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应当由具备相关职权的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不得将印章外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医院印章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保密,严禁泄露印章的密文和印模,防止冒用、盗用和伪造。

第三章管理和保管第十条医院印章的管理和保管属于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医院应当委派专人负责印章管理和保管,并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印章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管理经验,在职责范围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做好印章使用的监管和记录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印章的保管应当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印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印章管理人员应当登录印章管理台账,记录印章的使用情况,包括印章的申请、借用、归还等相关信息,并做好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印章的灭失、损坏等情况发生时,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医院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五条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整改。

医院公文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公文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文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印章的合法性、安全性,维护医院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文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公文印章是医院法定权益的象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伪造、买卖、出租、出借、擅自销毁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第四条医院印章的刻制必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经院长审批同意后,由院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

第五条印章的规格、材质、大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一)院级公章:圆形铜质章,直径4.5厘米;(二)处级行政章: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三)科级行政章:圆形橡胶章,直径4.0厘米;(四)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院级印章刻制好后,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第七条医院印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提出用印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二)院办公室对用印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合法、合规;(三)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将用印申请报院长审批;(四)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开具用印证明,并将用印证明连同相关文件送至用印单位;(五)用印单位在确保文件内容准确无误后,方可使用印章。

第八条医院印章的使用范围:(一)对外行文公章:用于医院对外正式文件、报告、函件等;(二)内部行文公章:用于医院内部正式文件、通知、通报等;(三)医院办公室公章:用于医院办公室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等;(四)业务专用章:用于医院业务专用文件、合同、协议等。

第四章印章的保管第九条医院印章必须专人保管,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代签。

第十条印章管理人员应注意保养印章,及时清洗,以确保盖章清晰。

第十一条印章保管要专柜专锁,防止被盗。

用完印章要随手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上。

第五章罚则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擅自刻制、伪造、买卖、出租、出借、擅自销毁印章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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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以单位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医院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资料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院长签批。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医院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医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院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等必须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等一律由院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介绍信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党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

单位介绍信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5、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

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医院主要负责人同意。

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
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7、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医院公章。

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8、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9、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0、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公章管理人员自己承担。

11、规范使用公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2、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13、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医院党政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公章的保管
1、医院所有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应负责印章安全,公章需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4、保管人负责印章的日常维护,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6、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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