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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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091126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091126

在用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沈阳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009年10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性检查 (4)第三章专业性检验 (6)第一节检验项目与规定 (6)第二节压力试验.................................... - 13 - 第三节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 - 14 - 第四章附则 ........................................ - 15 -在用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规范在用油气长输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油气长输管道处于安全可靠的受控状态,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范围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所规定的GA类陆上原油、成品油、液态液化石油气(LPG)、天然气、以及其他气态或液态介质等油气长输管道(含集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包括一般性检查和专业性检验)。

本细则不适用于输油(气)首站、中间站、末站等站场内的管线和设施,站场内外一般以电绝缘装置为分界线。

第三条(基于风险的定期检验)油气长输管道使用单位在开展定期检验检测时,应当充分采用完整性管理理念中的完整性检验检测评价技术,开展基于风险的检验检测。

已开展专业性检验与完整性评价的管道,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专业机构为管道企业开展的完整性管理提供技术咨询。

第四条(高后果区管线)在开展基于风险的完整性检验检测时,应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专业机构确定管道的高后果区。

高后果区的确定原则符合SY 6621或单独用一个附录如下:输油管道高后果区的确定原则:(一)商业航运水道;(二)至少达到50000人口的城市化地区,人口密度至少400人/Km2;(三)城市、城镇、乡村和其它居民及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地区;(四)饮用水源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设施等地区。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模版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模版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模版一、检验目的和依据1.目的本检验旨在确保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及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

2.依据本检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管道定期检验技术规范》等进行。

二、检验范围和周期1.范围本次检验范围包括油气长输管道的全线设备、工艺装置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2.周期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具体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检验项目及内容1.管道外观及防腐检查包括对管道外观进行检查,确认是否有明显破损、锈蚀等情况,并对防腐层进行检测和评估。

2.管道材质和强度检验对管道材质进行抽样检测,确认材质的可靠性和适用性,并进行管道强度测试,确保管道的结构安全。

3.管道压力测试以标准工作压力为基准,对管道进行压力测试,确保管道的耐压性和密封性。

4.管道泄漏检测利用现场泄漏检测仪器,对管道进行泄漏检测,排除潜在的泄漏隐患。

5.阀门和管道连接件检查检查管道上的阀门和连接件,确认是否有异常磨损、松动等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更换。

6.管道设备安全防护检查对管道上的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避免事故发生。

7.管道油气品质检测抽取油气样品进行质量检测,排除管道内沉积物、杂质等对油气品质的影响。

四、检验程序和要求1.组织人员组织检验的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和经验,并按照检验要求进行操作。

2.检验准备提前做好检验计划和准备工作,包括检验仪器设备的校准和准备,确保检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3.检验过程按照上述检验项目的内容,依次进行检验和测试,记录检验数据和结果,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4.检验报告编制检验报告,详细记录检验的过程、结果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管道维护和修复建议。

五、附则1.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检验单位应在检验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规定。

2.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检验单位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 防止事故和泄漏的发生, 保护环境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 包括管道本体、支架、法兰、阀门、防腐层等设备和构件的检验。

第三条: 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同时参考国际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由专业检验人员进行, 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

第五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应定期进行, 具体的检验周期和方式应根据管道的使用情况和环境变化进行科学确定。

第二章: 管道本体检验第六条: 管道本体的定期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管壁厚度测定、管道连接部位的检查等。

第七条: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管道的表面是否有腐蚀、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 同时检查管道的支架是否稳固。

第八条:管壁厚度测定应使用合适的无损检测方法, 如超声波、磁粉探伤等, 以判断管道是否有腐蚀、磨损等情况。

第九条: 管道连接部位的检查应检查法兰、焊缝等连接部位是否有泄漏、松动等情况。

第三章: 防腐层检验第十条: 油气长输管道的防腐层应定期检验, 主要检查防腐层是否有腐蚀、剥落等情况。

第十一条:防腐层的检验应使用合适的方法, 如探伤、刮擦、贴片等, 以判断防腐层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四章: 阀门和阀门设施检验第十二条: 油气长输管道上的阀门和阀门设施应定期检验, 主要检查阀门的密封性、运行情况等。

第十三条:阀门的密封性检验应使用合适的方法, 如气密性测试、液密性测试等, 以判断阀门是否有泄漏的情况。

第十四条: 阀门的运行情况检验应检查阀门的开闭情况、操作是否灵活等。

第五章: 其他设备和构件检验第十五条:油气长输管道上的其他设备和构件应定期检验, 包括支架、法兰、管道接头等。

第十六条: 支架的定期检验应检查支架的稳固性、防腐层的情况等。

第十七条: 法兰的定期检验应检查法兰的密封性、紧固螺栓的情况等。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可能因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的定期检验细则,供参考:
1. 检验周期:根据管道安全管理要求,油气长输管道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具体时间可根据管道的使用情况和年度安全评估结果来确定。

2.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应包括对管道的整体结构、防腐层、焊缝、支架、焊口等进行检查,并对可能存在的漏损、腐蚀、机械损伤等问题进行评估。

同时,还需要对管道的通风系统、泄漏检测装置、防火防爆设施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3. 检验方法:管道定期检验一般采用非破坏性检测(如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等)和破坏性检测(如取样检测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管道,还可以采用内窥镜检查、水压试验等方法进行检测。

4. 检验标准:管道的定期检验应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如API标准、ASME规范等。

5. 检验报告:每次定期检验完成后,应编制详细的检验报告,将检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记录下来,并提出相关的维修、更换或改进意见。

6. 功能测试:在定期检验中,还应进行管道设备和装置的功能测试,如防爆阀、泄漏检测装置、安全阀等是否正常工作。

除了定期检验外,还应在管道运营期间进行定期维护和日常巡检,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同时,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管道,如地震地区、高温地区等,还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特殊检验细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在石油和天然气工业中,长输管道是必不可少的设施。

它们输送着油气并承受着极高的压力。

因此,长输管道定期检验至关重要。

标准和法规长输油气管道的检验依据美国和欧洲的标准和法规。

其中美国的标准主要包括美国石油学会的API标准,而欧洲的标准包括国际标准以及针对欧洲国家的标准。

在美国,长输管道的制造、检验和运营均受到美国矿物管理局(Mine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简称MSHA)和美国运输部(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简称DOT)的规律。

其中MSHA负责长输管道的安全和卫生,DOT负责管道的运输和标准化。

在欧洲,长输管道的检验和运营受到欧盟和各国立法机构的监管。

欧洲的管道标准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欧盟的法规;第二类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的标准;第三类是针对特定国家的国家标准。

常规检验长输油气管道一般需要进行多种常规检验,以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直线检验长输油气管道中,直线检验主要通过衡量管道的集中度和变形程度来进行。

这种检验通常通过利用各种透射方法来进行,包括超声波、X射线、涡流检测、钢丝绳弹性测试和光学检测。

焊接检验焊接连接是长输油气管道的主要诱发事故的来源之一。

以焊接为主体的检验主要包括抽样检验、裂纹检验和渗透性检验。

防腐蚀检验长输油气管道的防腐蚀检验通常包括对管道表面进行清洗、脱漆和喷涂。

此外,还要对管道进行防腐蚀层的检查、电泳检查、铸钢硬化检查和铸铁质量检查。

定期检验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是为了检测管道的养护和维护工作。

一般情况下,长输油气管道每隔5年至15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此次检验的框架包括机器和设备检查、检查缺陷、修复缺陷和检验管道完整性的所有活动。

定期检验包括许多测试,以确保运营的长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

其中,超声检测(UT)是一个主要的检测方法。

此外,还需要进行内部检测以查找潜在的负面影响。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03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实施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制定检验计划
根据管道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 规要求,制定详细的检验计划 ,包括检验时间、地点、人员
、设备等。
收集资料
收集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 、运行、维修等相关资料,以 便对管道进行全面了解。
检查设备
确保检验所需的设备、仪器、 工具等齐全且处于良好状态。
定期检验的要求包括对管道进行外观 检查、壁厚测量、无损检测等多种检 测手段,以全面了解管道的腐蚀、磨 损、焊接等状况,并对发现的问题进 行及时处理。
检验周期与检验程序
检验周期
根据压力管道的重要性和运行状况,定期检验的周期一般为3-6年,对于某些高风险的管道,检验周 期可能会更短。
检验程序
检验程序一般包括准备工作、外观检查、壁厚测量、无损检测、问题处理和报告编写等步骤,其中准 备工作包括确定检验方案、准备检测设备和资料等,问题处理包括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复或更换等处 理措施。
责任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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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 )管道
目录
•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概述 • 长输(油气)管道的特殊性 •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实施 • 检验结果的评估与处理 • 定期检验的监管与责任
01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概 述
定期检验的定义与目的
定期检验的定义
是指按照规定的检验周期,对压 力管道的定期进行的检验,以发 现和消除存在的缺陷,保证压力 管道的安全运行。
04 检验结果的评估与处理
检验结果的评价标准与程序
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评价长输(油气)管道检验结果的评价标准,包括管道本体、防腐层、阴极保护 系统等方面。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02
长输油气管道的特性与风险
长输油气管道的定义与特性
定义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将天然气、石 油等能源从产地输送到消费地的 长距离输送管道,通常采用管输 方式。
特性
长输油气管道具有长距离、大口 径、高压力、连续输送等特点, 是现代能源输送的重要方式之一 。
长输油气管道的风险因素
管道老化与腐蚀
操作失误与维护不当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 油气管道
目录
•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概述 • 长输油气管道的特性与风险 •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 长输油气管道的定期检验重点
目录
•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合格判定与 报告编写
•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未来发展与 挑战
01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概述
定期检验的定义
定期检验是指对在用的压力管道按照 一定的时间间隔或是在发生异常状况 下,进行全面的或是局部的检查,也 被称为管道的定期在线检测。
检查内容
检查管道支承件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防腐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检查支承件是 否有变形、损坏等现象。
评估标准
根据支承件的完好程度、稳定性等指标,对支承件进行评价,判断是否需要维修或更换。
管道穿越和分支的检查
检查内容
检查管道穿越和分支的位置、方式、防 腐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检查穿越 和分支是否有变形、损坏等现象。
压力管道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石油公司长输油气管道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重大财 产损失。经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管道焊接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泄漏引发爆 炸。
案例二
某天然气公司长输油气管道因地震发生断裂,造成大量天然气泄漏。由于抢修 不及时,导致周围居民和企业遭受严重损失。经调查发现,该管道存在设计缺 陷和施工质量问题。

TSG D7003-2010压力管道定期

TSG D7003-2010压力管道定期

TSG D7003-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长输(油气)管道
1、 耐压强度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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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力分析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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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剩余强度评估、超标缺陷安全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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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检测:

1、内腐蚀直接检测:

注:四个步骤见附件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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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力腐蚀开裂直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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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腐蚀直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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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剩余寿命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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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材料适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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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全面检验日期:

检验周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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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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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于使用评价
耐压强度校核 应力分析校核 剩余强度评估、超标缺陷安全评定 剩余寿命预测 材料适用性评价 下次全面检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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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概述油气长输管道是指一系列将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从生产或储存地点运输到使用地点的管道。

由于管道在运输过程中会受到外部环境和内部介质的影响,可能造成管道锈蚀、磨损、泄漏等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对油气长输管道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检验周期和内容检验周期油气长输管道的检验周期应根据管道的运输条件、距离、使用环境、使用年限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接入城市燃气管网的管道,应在10年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要求每5年进行一次局部检查。

对于石油、天然气等长输管道,一般建议在使用12年之后进行首次检查,之后每57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但实际检验周期应在考虑管道的运输条件、距离、使用环境、使用年限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准确评估。

检验内容油气长输管道的检验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管道表面的腐蚀、磨损、变形等情况,以及是否有明显的渗漏和破损等安全隐患。

内部检查内部检查主要是检查管道内部的壁厚、腐蚀、磨损等情况,以及管道内部是否有异常物质,如沉积物、气泡等。

主要通过管道壁厚测量、内部摄像等方式进行检查。

气体检验气体检验主要是检查管道内气体成分和浓度是否满足要求,并确定是否存在可燃性气体或其它有害气体。

阀门、管道接头、支撑件等的检查检查阀门、管道接头、支撑件等是否存在损坏、松动等状况,以及座尘、渗漏等情况。

其他检查对于一些特殊管道,如特高压管道、高温管道等,还需要考虑管道在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灼热变形、热膨胀等,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评估。

检验标准为确保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可靠,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检验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GB/T 12777-2008《钢质长输管道外观检验规程》该标准主要规定了钢质长输管道的外观检查要求和评定标准,包括钢管表面的锈蚀程度、弯曲变形、表面垂直度、管径等方面。

GB/T 19677-2005《钢质长输管道质量评定规程》该标准主要规定了钢质长输管道的质量评定标准,包括管道壁厚、耐压强度、破裂延展性、化学成分、金相组织等方面。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范文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范文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油气供应的稳定,根据《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的目的是对油气长输管道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检查,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其安全运行,具体包括管道的机械性能、腐蚀状况、焊接质量、泄漏等方面的检验。

第三条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管道及配件的外观检查2. 管道的可靠性检验3. 管道的腐蚀检测4. 焊缝的质量检验5. 泄漏检测和监测6. 管道的防护措施检查7. 其他与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相关的检验项目。

第二章检验要求第四条每个油气长输管道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定期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并将其报送至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独立、公正、专业的原则。

第六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应当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技术标准,确保检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应当实施全面、系统、科学的检查,以保证其运行安全。

第三章检验程序第八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管道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管道、准备检验设备和工具等。

2. 管道的外观检查:对管道及其配件进行外观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破裂、变形、腐蚀、损坏等情况。

3. 管道的可靠性检验:通过力学测试和材料测试,检验管道的可靠性,包括压力测试、材料拉伸试验等。

4. 管道的腐蚀检测:对管道的腐蚀情况进行检测,主要采用无损检测技术。

5. 焊缝的质量检验:对管道焊缝的质量进行检验,包括焊缝的外观质量检验和焊缝检测等。

6. 泄漏检测和监测:对管道的泄漏情况进行检测和监测,主要通过流量计、压力计等设备来实现。

7. 管道的防护措施检查:对管道的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包括防腐、绝缘等措施。

8. 报告编制和评定:将检验结果整理成报告,并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评定。

JY03.14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细则(新)

JY03.14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细则(新)

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细则1•目的为统一运输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的内容和要求,确保检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规定的范围内,输送介质为原油、成品油、石油气、天然气等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以下简称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细则不适用于输油(气)首站、中间站、末站等站场和储库内的管线和设施。

3•检验依据: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2《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3.3TSG D7003-2010《压力管道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3.4设计文件及图样3.5其它有关法规、标准4 .检验工作程序4.1检验前准备工作4.1.1年度检查年度检查:是指在运行过程中的常规性检查。

4.1.1.1管道使用单位应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检验人员应当在全面了解被检管道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应认真调查下列内容和资料,并记录审查情况:4.1.1.2.1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则, 作业人员上岗持证情况;4.1.1.2.2技术档案资料,包括定期检验报告,必要时还包括设计和安装、改造、维修等施工、竣工验收资料;4.1.1.2.3运行状况资料,包括日常运行维护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改造与维修资料、故障与事故记录。

4.1.2全面检验全面检验:是指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在用长输管道进行基于风险的检验。

4.1.2.1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检验的长输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需要的辅助工作,协助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

检验人员应认真执行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4.1.2.2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当对使用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图纸、文件及有关强度计算书等;(2)管道及其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3)管道安装单位资格,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安装及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4)管道使用登记证;(5)管道走向图与纵断面图;(6)管道运行记录,包括输送介质压力、流量记录、压力异常波动记录、电法保护运行记录、阴极保护系统故障记录,管道修理或改造的资料,管道事故或失效资料,管道的各类保护措施的使用记录,管道的电法保护日常检查记录,输送介质分析报告(特别是含硫化氢、二氧化碳和游离水);(7)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8)上次次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9)检验人员认为检验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范文(4篇)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范文(4篇)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包括管道设备检验、工艺检验、防腐检验、泄漏检测等。

第三条定期检验是指对油气长输管道设备、工艺、防腐等方面的检验,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第四条定期检验的目的是确保油气长输管道设备和工艺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定期检验工作由油气长输管道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六条定期检验应当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和手段,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七条定期检验应当按照合理的周期进行,具体周期根据油气长输管道的特点、使用情况和工况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定期检验工作应当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制定检验计划,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做到有备无患。

第九条定期检验工作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评价和许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定期检验工作应当有专业的检验人员参与,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管道设备检验第十一条管道设备检验是指对油气长输管道的管线、阀门、泵站、压缩机站等设备进行检验,以确定设备是否完好和可靠。

第十二条管道设备检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管道设备的外观检查,包括管线的测量、检漏和防腐状况的检查。

(二)管道设备的可靠性检查,包括设备的耐压性能、耐腐蚀性能、耐磨损性能等方面的检验。

(三)管道设备的自动控制系统的检验,包括控制系统的稳定性、灵敏度、精度等方面的检验。

(四)管道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参数、运行时间、运行记录等方面的检验。

第十三条管道设备检验应当根据检验结果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靠。

第十四条管道设备检验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具体检验方法和要求可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模版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模版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规范和统一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内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

第三条定期检验包括初次检验、再次检验和定期复验。

第四条定期检验的目的是发现并排除油气长输管道存在的隐患和隐蔽缺陷,确保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同时参照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六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由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

第七条油气长输管道的运营单位应按照定期检验计划,履行定期检验的义务。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油气长输管道的监督管理,确保定期检验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定期检验计划第九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二) 根据油气长输管道的运行特点和使用状况,合理确定定期检验周期;(三) 优先考虑油气长输管道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设备进行检验;(四) 根据油气长输管道的使用环境和周边环境要求,加大对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力度。

第十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定期检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 定期检验的范围和内容;(二) 定期检验的周期和时间安排;(三) 定期检验的责任主体和检验机构;(四) 定期检验的费用预算和资金保障;(五) 定期检验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定期检验计划的编制和批准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初次检验第十二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初次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 管道工程及设备的合格手续和证明文件的审核和认可;(二) 管道工程及设备的符合性评价及验收。

第十三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初次检验工作应在管道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

第十四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初次检验工作应由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

第十五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初次检验结果应编制成初检报告,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油气长输管道的初次检验报告应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并作为管道运营单位的重要依据。

精选范文--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精选范文--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规范在用油气长输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油气长输管道处于安全可靠的受控状态,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范围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所规定的GA类陆上原油、成品油、液态液化石油气(LPG)、天然气、以及其他气态或液态介质等油气长输管道(含集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包括一般性检查和专业性检验)。

本细则不适用于输油(气)首站、中间站、末站等站场内的管线和设施,站场内外一般以电绝缘装置为分界线。

第三条(基于风险的定期检验)油气长输管道使用单位在开展定期检验检测时,应当充分采用完整性管理理念中的完整性检验检测评价技术,开展基于风险的检验检测。

已开展专业性检验与完整性评价的管道,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专业机构为管道企业开展的完整性管理提供技术咨询。

第四条(高后果区管线)在开展基于风险的完整性检验检测时,应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专业机构确定管道的高后果区。

高后果区的确定原则符合SY6621或单独用一个附录如下:输油管道高后果区的确定原则:(一)商业航运水道;(二)至少达到50000人口的城市化地区,人口密度至少400人/Km2;(三)城市、城镇、乡村和其它居民及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地区;(四)饮用水源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设施等地区。

输气管道高后果区的确定原则:(一)三类地区;(二)四类地区;(三)一类、二类地区内,管线潜在影响半径超过200m,并且影响区域内居民户数不小于20户;注:(1)潜在影响半径计算方法如下:式中:—管道外径,mm;—管段最大允许操作压力(MAOP),MPa;—影响半径,m;系数0.1仅适用于输送介质为天然气的管线,其他气体介质应根据燃烧值等参数采用不同的系数。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3—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长输(油气)管道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for Oil and Gas Pressure Pipeli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0年8月30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局 (三)安装监督检验证明文件、安装及其竣工验收资料;
(四)管道使用登记证;
总 n/ (五)管道运行记录,包括输送介质压力、流量记录、压力异常波动记录、电法保 疫 c 护运行记录、阴极保护系统故障记录,管道修理或者改造的资料,管道事故或者失效 检 . 资料,管道的各类保护措施的使用记录,管道的电法保护日常检查记录,输送介质分 ov 析报告(特别是含硫化氢、二氧化碳和游离水);
第四章 附 则 ·················································································································· (7)
局 附件 A 总 附件 B n/ 附件 C 疫 c 附件 D 国h家tt质p:量//监ww督w.检aq验si检. 附件E
第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要求做好管道定期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使管道处于适合的待检状态,并且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需要的辅助工作,
协助检验机构、评价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检验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3—2010
第二章 年度检查
第九条 承担年度检查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查人员)应当在全面了解被检管道的 使用、管理情况,并且在认真调阅管道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 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故障处理 记录进行审查,记录审查情况。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范本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范本

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范本一、检验目的和依据1. 目的本次检验旨在确保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管道的正常运转。

2. 依据本次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油气管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内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经验共同制定。

二、检验范围和周期1. 检验范围本次检验范围涵盖所有油气长输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输油、输气管道及相应的阀门、泵站、调压站等设施。

2. 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验周期,一般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并根据管道的使用情况及维护记录适时进行中期检验。

三、检验内容和要求1. 设备安全检查(1)检查管道设备的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出厂日期、使用寿命等,并核对设备厂家提供的证明文件;(2)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有无泄漏、腐蚀等问题;(3)检查设备的操作性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故障风险;(4)对设备的仪表进行校准,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2. 管道安全检查(1)检查管道的外观,发现有无裂纹、磨损等问题;(2)检查管道的承压能力,进行压力测试,确保管道在正常工作压力下不会发生破裂;(3)检查管道的绝缘层和防腐层,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4)检查管道的支撑架构及固定件,排查松动、脱落等问题。

3. 安全防护检查(1)检查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清晰可见;(2)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性,包括防火、泄漏报警、紧急停车等设施是否正常工作;(3)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围栏、标志牌等是否完整。

四、检验记录和整改措施1. 检验记录对每次检验的设备和管道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处理方式等。

2. 整改措施针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详细记录,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修复。

总结: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是保障管道安全的重要环节,本细则范本综合考虑了国内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经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检验目的、依据、范围、周期、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详细规定,以及检验记录和整改措施。

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1-2008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Oil and Gas Pipeline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1-2008前言2007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长输(油气)管定期检验规则》起草任务。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起草组,在总结近几年开展长输管道检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研讨,形成了本草案。

2008年1月,在江苏常州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就本草案进行了研讨,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8年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2008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由起草组按照审议的意见,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8 年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何仁洋、刘长征、杨永、肖勇中石油西南油气分公司长输管道检测评价中心罗文华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杨惠谷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续理中国石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建新、金虹江苏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缪春生江苏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常州分院沈建强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袁国健新疆三叶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杨自力、陈军、宋红旭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陈秋雄精品文档。

3欢迎下载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一般性检查 (2)第三章 专业性检验 (4)第一节 检验项目与规定 (5)第二节 安全性评价 (8)第三节 专业性检验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 (11)第四章 附 则 (11)附件A 长输(油气)后果严重区的确定原则 (12)附件B 长输(油气)管道专业性检验和安全性评价机构核准条件 (14)附件C 压力管道局部腐蚀和全面腐蚀的确定方法 (17)附件D 长输(油气)管道一般性检查报告 (19)附件E 长输(油气)管道专业性检验报告 (22)附件F 长输(油气)管道安全性评价报告 (2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1-2008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规范在用长输(油气)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长输(油气管道)处于安全可靠的受控状态,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一、编写说明: 1、国外完整性管理的基本要求 2、充分考虑了中国特检院近十五年来的科研成果 3、具体检测评价实践经验 4、针对长输管道,集输管道参照执行 5、充分吸纳了中石油的意见
第一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油气(长输)管道
第一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油气(长输)管道
一、编写说明: 第三条、定期检验中的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应
一、主要特点
第五条 GB2级管道,若为管沟敷设或者架空敷设 ,其管道本身、附属设施与安全保护装置执行《在用 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若为直埋敷设,则按照本 规则中压燃气管道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第二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二、年度检查
第十六条 年度检查的内容除本规则第十四条的要 求外,还应包括宏观检查、防腐(保温)层检查、电 性能测试、阴极保护系统测试、壁厚检查、GB1级公 用管道介质腐蚀性调查、安全保护装置检验,必要时 进行腐蚀防护系统检查。各项目具体检查内容和要求 见附件A。部分检查项目可结合日常巡线进行。
第一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油气(长输)管道
六、合于使用评价
检测 方法
操作条件下的应力水平
<30% SMYS(注2)
30%~50% SMYS
≥50% SMYS
PF>1.7 MAOP(注 3)
内 检测
PF>2.2 MAOP PF>2.8 MAOP
PF>1.4 MAOP
PF>1.7 MAOP
PF>2.0 MAOP
第一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油气(长输)管道
六、合于使用评价
合于使用评价,是在全面检验的基础上开展的评价 工作,包括对管道进行的应力分析计算,对危害管道 结构完整性的缺陷进行的剩余强度评估与超标缺陷安 全评定,对危害管道安全的主要潜在危险因素进行的 管道剩余寿命预测,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开展的材料适 用性评价。进行合于使用评价的机构应当具备质检总 局核准的合于使用评价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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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规范在用油气长输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油气长输管道处于安全可靠的受控状态,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范围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所规定的GA类陆上原油、成品油、液态液化石油气(LPG)、天然气、以及其他气态或液态介质等油气长输管道(含集输管道)的定期检验(包括一般性检查和专业性检验)。

本细则不适用于输油(气)首站、中间站、末站等站场内的管线和设施,站场内外一般以电绝缘装置为分界线。

第三条(基于风险的定期检验)油气长输管道使用单位在开展定期检验检测时,应当充分采用完整性管理理念中的完整性检验检测评价技术,开展基于风险的检验检测。

已开展专业性检验与完整性评价的管道,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专业机构为管道企业开展的完整性管理提供技术咨询。

第四条(高后果区管线)在开展基于风险的完整性检验检测时,应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专业机构确定管道的高后果区。

高后果区的确定原则符合SY6621或单独用一个附录如下:输油管道高后果区的确定原则:(一)商业航运水道;(二)至少达到50000人口的城市化地区,人口密度至少400人/Km2;(三)城市、城镇、乡村和其它居民及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地区;(四)饮用水源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设施等地区。

输气管道高后果区的确定原则:(一)三类地区;(二)四类地区;(三)一类、二类地区内,管线潜在影响半径超过200m,并且影响区域内居民户数不小于20户;注:(1)潜在影响半径计算方法如下:式中:—管道外径,mm;—管段最大允许操作压力(MAOP),MPa;—影响半径,m;系数0.1仅适用于输送介质为天然气的管线,其他气体介质应根据燃烧值等参数采用不同的系数。

(2)地区等级划分沿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任意划分成长度为2km并能包括最大聚居户数的若干地段,按划定地段内的户数划分为四个等级。

在农村人口聚集的村庄、大院、住宅楼,应以每一独立户作为一个供人居住的建筑物计算。

①一级地区:户数在15户或以下的区段;②二级地区:户数在15户以上、100户以下的区段;③三级地区:户数在100户或以上的区段,包括市郊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发展区以及不够四级地区条件的人口稠密区;在一、二级地区内的学校、医院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人群聚集的地方。

④四级地区:系指四层及四层以上楼房(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集中、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的区段。

(3)液态液化石油气(LPG)的高后果区的确定原则参照输气管道高后果区的确定原则。

第五条(一般性检查定义)一般性检查是指为了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运行而实施的在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一般性检查次数每年不得少于1次,但当需要进行专业性检验时,则该年度无需进行一般性检查。

一般性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具有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管道检验人员进行。

第六条(专业性检验定义)专业性检验是指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在用长输管道进行的较为基于风险的全面的检验。

从事专业性检验的单位应当取得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资质。

专业性检验过程应参照压力管道完整性管理理念中的完整性检测的有关规定进行,并由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机构进行完整性评价。

长输管道应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专业性检验,并重点对焊接质量、管道材料、腐蚀防护系统进行检验。

根据专业性检测结果、管线应力水平等确定管线的检验周期,一般不宜超过7年。

再确定完整性检测概念和专业检测的内容。

第七条(缩短周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油气长输管道,应适当缩短专业性检验周期:(一)位于高后果区内的管道;(二)多次发生泄漏、爆管等事故的管道以及受自然灾害及第三方破坏的管道;(三)发现应力腐蚀或严重局部或全面腐蚀的管道(根据中石油SY/T0087标准);(四)承受交变载荷,可能导致疲劳失效的管道;(五)防腐保温层损坏严重或无有效阴保的管道;(六)风险评估发现风险值较高的管道;(七)一般性检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的管道;(八)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测周期的管道。

第八条(立即检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应立即进行专业性检测:(一)管道运行工况发生显着改变从而导致运行风险提高的管道,如操作压力、温度改变后超过设计允许的范围;输送介质种类改变为更危险、易爆介质的管道。

(二)长输管道停用超过一年后再启用;(三)有重大修理改造的管道。

第九条(检验资格)从事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工作必须根据管道安全监察权限接受国家质检总局或管道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并且对长输管道定期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十条(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当制定检验方案,检验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检验方案由检验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检验方案进行检验工作。

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使长输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

第二章一般性检查第十一条(检查要求)一般性检查的基本要求,检验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检查前的准备)一般性检查前,使用单位应作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一)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技术档案资料、运行记录、介质组分记录、历次一般性检查和专业性检验报告;(二)准备好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与操作人员资格证;(三)检查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查人员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资料收集)检查前检验人员应当在全面了解被检验压力管道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并认真调阅压力管道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故障处理记录进行检查,记录审查情况,并制定检验方案。

第十四条(资料分析)根据收集的数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事故容易发生的位置以及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位置,并重点对下列管道进行检查:(一)穿跨越管道;(二)管道出土、入土点,管道阀室、分输点,管道敷设时位置较低点;(三)高后果区内的管道;(四)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道,如原油热泵站、成品油与天然气加压站等进出口处的管道;(五)曾经发生过泄漏以及抢险抢修过的部位,地质灾害发生比较频繁的地区的管道。

第十五条(一般性检查内容)一般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宏观检查、防腐保温层检查、电性能测试、阴极保护系统测试、环境腐蚀性调查、地质条件调查、安全保护装置检验。

一般性检查以宏观检查和安全保护装置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腐蚀防护系统检查,部分项目可结合日常巡线内容进行。

第十六条(宏观检查)宏观检查的主要项目和内容如下:(一)位置与走向确认,主要检查管道位置、埋深和走向;(二)地面装置检查,主要检查标志桩、测试桩、里程桩、标志牌、推力礅的外观完好情况、丢失情况检查;(三)管道沿线防护带调查;(四)地面泄漏检查;(五)跨越管段检查,检查跨越段管道防腐保温层、伸缩器、补偿器、锚固礅的完好情况,钢结构及基础、钢丝绳、索具及其连接件等腐蚀损伤情况;(六)穿越段检查,检查管道穿越处保护工程的稳固性及河道变迁等情况;(七)水工保护设施完好情况检查;(八)检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检查。

第十七条(防腐保温层检查)防腐保温层检查主要检查入土端与出土端、露管段、阀室内管道防腐保温层的完好情况。

检验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高后果区管线采用检测设备进行地面非开挖检测。

第十八条(电性能测试)电性能测试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绝缘法兰、绝缘接头、绝缘短管、绝缘套、绝缘固定支墩和绝缘垫块等电绝缘装置的绝缘性能;(二)对采用法兰和螺纹等非焊接件连接的阀门等管道附件的跨接电缆或其它电连接设施的电连续性;(三)辅助阳极和牺牲阳极的接地电阻。

第十九条(阴极保护系统测试)对有阴极保护的长输管道,应当进行阴极保护系统测试。

测试内容如下:(一)测试管道沿线保护电位,测量时应考虑IR降的影响;(二)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测试牺牲阳极输出电流、开路电位;(三)当管道保护电位异常时,测试管内电流;(四)阴极保护系统运行状况检查,检查管道阴极保护率和运行率、排流效果、阴保系统。

第二十条(环境腐蚀性调查)环境腐蚀性调查应当每公里测试一处土壤腐蚀性能。

当含跨越段的露管段经过有酸性腐蚀大气的地区,应当进行以分析大气SO2含量为主的大气腐蚀环境调查。

第二十一条(地质条件调查)地质条件调查应当按现行法规与标准的要求,对有危险的矿产地下采空区、黄土湿陷区、潜在崩塌滑坡区、泥石流区、地质沉降区、风蚀沙埋区、膨胀土和盐渍土、活动断层等地质灾害进行地质条件调查。

第二十二条(安全保护装置检验)安全保护装置检验一般执行《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和《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特殊的安全保护装置参照现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出具报告)一般性检查的现场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出具一般性检查报告,做出下述检查结论:(一)允许使用:检查结果符合现行法规与标准要求;(二)监控使用:检查结果虽然发现有超出现行国家法规与标准规定的缺陷,但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三)进行专业性检验:检查结果发现存在多处超出国家法规与标准规定的缺陷,且不能全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第二十四条(附加要求)有条件的长输管道使用单位应将一般性检查及其结论录入长输管道腐蚀防护地理信息系统、管道完整性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章专业性检验第一节检验项目与规定第二十五条(专业性检验)使用单位负责制定长输管道专业性检验计划,安排专业性检验工作,按时向负责对其发放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专业性检验计划,约请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机构开展专业性检验。

第二十六条(检验前的准备)使用单位应进行专业性检验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长输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拆防腐保温层、搭脚手架、打磨除锈、提供检验用电、水、气,完成管线开挖以及开挖检测后的防腐层保温层修复与路面恢复等),协助检验单位进行的专业性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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