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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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

技术导则》

编制说明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2015年9月

目录

一、制定标准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1)

二、工作简况 (2)

三、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4)

四、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10)

五、标准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建议 (10)

六、贯彻该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11)

七、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11)

一、制定标准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1、编制背景

海洋生物多样性是全球生物多样性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海洋开发活动的不断增加、沿海经济及工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一系列人类活动和自然变化已使海洋生态系统呈现退化趋势,抓紧研究与制定我国重点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近几十年来,中国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研究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获得了大量的调查、科研成果,建设了一批珊瑚礁、红树林、海岛及海岸生态系统的海洋自然保护区,挽救了大批濒危物种和生境。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益受到海洋部门的重视,在相关政策规划中逐步将海洋生物多样性因素纳入,通过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管理,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部门制定了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政策;发布了《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编制《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中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海洋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国红树林生态系保护和管理行动计划》等;并在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海洋信息管理和海洋环境监测方面取得进展。

但是,无论是与中国陆地情况相比,还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中国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和保护工作都还比较薄弱,尤其缺乏海岸带综合管理技术方法在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的

应用,目前还尚未颁布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相关的技术规范。

2、编制目的、意义

本导则针对我国重点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按照海陆统筹的原则,提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技术路线、一般原则、程序与技术方法、主要内容和要求。在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主要保护目标,通过分析判别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压力,确定与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重要生态环境功能类型,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指标体系,对海洋实行分类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技术方法,针对压力分别提出分区保护对策与行动方案,最终形成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将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规划,推动沿海地区编制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战略行动计划等实施的评估监督机制,促进其有效实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编制将有利于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防治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及分工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是由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提出申请,经国家海洋局立项批准(标准制修订

项目号:国海环字[2009]510号),由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负责起草编制。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等参与起草。在本标准编写过程中,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负责针对标准的思路、框架及内容进行起草和修订,其他参与单位负责对标准的内容进行讨论及修改考证。标准编写中,王金坑、蒋金龙负责标准总体思路和框架的构建,蒋金龙、颜利、戴娟娟、欧阳玉蓉、傅世锋负责整理和起草标准,王金坑、陈彬负责进行审核,并多次进行修改考证。编写组按照GB/T1.1-2009的要求本着既有科学性又有实用性的原则完成了本标准的编写工作。

2、标准编写过程

根据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的要求,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于2009年4月向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递交了《标准项目任务书》,并于2009年7月启动了《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起草工作,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由熟悉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相关监测、管理的相关专家及科研管理人员组成,按照工作计划逐项开展并完成《标准草案》的编制任务。《标准草案》编制过程中,首先进行了广泛调研,大量收集国内外有关资料,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就有关问题组织所内有关专家进行研究与讨论,不断完善相关内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海洋

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初稿)。

本导则编制的主要过程如下:

(1)2009年4月,在2007年海洋公益性行业专项经费重点项目(200705029)“基于海岸带综合管理的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与示范”项目研究基础上,课题组开始启动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

(2)2009年7月,海标委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第一批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课题组上报标准项目任务书和工作方案;

(3)2010年7月,形成标准初稿,上报海标委并收到反馈审查意见;

(4)2014年9月,重新启动标准制修订工作;

(5)2015年3月,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组织召开了专家内部研讨会,对该标准中的部分内容提出了良好意见,标准起草单位根据相关专家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15年6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标准编制原则

1)科学性原则:结合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状况及我国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标准。

2)突出重点的原则: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突出重点,应

着重于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保护分区、规划任务,并综合比较事件发生前后海洋生态系统及主要生态因子的变化。

3)服务于海洋管理原则: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必须为海洋管理服务,本标准确定的内容和方法必须既科学又能满足海洋管理的要求。

4)普适性原则:充分考虑空间差异(地域分异性)和标准的统一性,保证标准应用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2. 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编制总体思路

本标准的编制,基于海岸带综合管理与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编制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海陆结合、统筹考虑,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海岸带综合管理相结合,强调根据海洋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调控各种开发活动的管理方法,强调协调管理的机制和分区管理的内涵,强调通过监测评估推进适应性管理的理念,并将以上思路体现到涉及的相关管理技术规范条款中去,为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创造条件并予以鼓励,规划主要以保护生境来实现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持久性地维持高度的生物多样性和确实保护至关重要的生境,以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2)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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