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
医院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医院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医药在临床诊疗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中医药科研和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设符合国际先进水平的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设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是指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中医药工作领域创新能力较强,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可以在全国中医药界具有广泛的示范作用,为全民健康服务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二、建设内容
1. 在医院内设置中医科室或中医药门诊,并配备中医师和中医药师,负责全院中医药服务工作。
2. 配备高水平的中医药诊疗设备和仪器设备,满足中医药治疗和科研需要。
3. 加强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中医药知识的掌握程度。
4. 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能力,建立中医药临床研究系统,进行中医药临床试验和研究,并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于临床诊疗。
5. 加强中医药科普和宣传工作,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活动,提高全民中医药健康素质。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单位建设标准

附件1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第一部分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设置、中医药设施设备以及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医院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基本需求一、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的相关要求。
二、设置中药房,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4号)的相关要求。
三、设置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2009〕3号)的相关要求。
四、综合医院应根据中医药服务功能和实际需求,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配备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五、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注册登记的中医诊疗科目执业;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部分一、贯彻落实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一)医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将其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统筹规划中医药工作。
(二)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的实际问题。
(三)制定工作方案,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设立中医药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设施设备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改善中医药服务条件,保证中医药科室与其他科室同步发展。
(五)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开展业务合作的有效机制,研究制定中医药参与全院会诊、病例讨论、卫生应急等医院管理制度,为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中医药业务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一)医疗1、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能够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
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诊疗人次占全院门诊诊疗人次比例≥5%;全院日均中药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10%;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本科室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70%;中医临床科室中药处方合格率≥95%。
2、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
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0.07.01
•【字号】浙卫便函[2010]18号
•【施行日期】2010.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的通知
(浙卫便函〔2010〕18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有关医疗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0〕29号,以下简称《细则》)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细则》,将评价指标作为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贯彻落实。
二、申报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医院要按照《细则》做好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上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我厅中医药管理局;省级医疗单位直接报我厅中医药管理局。
上报我厅中医药管理局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15日。
三、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厅中医药管理局联系。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三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细则

(征求意见稿)一、管理部份: 300 分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方 针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 例》及地点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 情形 2.制定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的建 设规划和年度打算,并加以落实3.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符合《中医医 院信息化建设差不多规范》,能反映 有关中医医疗信息,为医院保持中 医药特色的决策提供依据1.院领导应全面把握中医医院业务及管理知识,上岗前或者上岗后一年 内通过中医医院管理专业培训(一)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 医药政策,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 院方向。
制定保持和发挥中医特 色工作规划,在年度打算中加以 落实(25 分)(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大 管理人材队伍和中医药学术梯队查阅近三年的有关文件和传 达、执行记录。
无有关记录, 不得分; 记录不彻底, 扣 2 分查阅医院近五年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打算和总结等有关资 料。
无有关资料, 不得分; 缺一项,扣 2 分 查阅上年度医疗信息分析资 料或者报表。
无有关数据, 不得 分;数据不全面,扣 2~5 分查阅允许培训的证明文件。
无 培训证明, 不得分; 未在规定 510105(二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大管理人材队伍和中医药学术梯队建设(60 分) 2.医院要紧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全面了解中医医院业务及管理知识,全面把握本部门的管理知识与技能,上岗前或者上岗后一年内通过中医医院管理专业培训 (重点检查医务处、护理部、药学部、科研处、教育处)3.中医类不执业医师占全院执业医师比例达到 60%以上4.系统允许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和差不多技能培训的护理人员占护理人员比例达到 70%以上5.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 70%以上6.一级中医科室和重点二级中医科室的学科带头人应为主任中医师或者中西医结合医师7.临床科室主任中,中医院校毕业或者系统允许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应达到 60%以上查阅允许培训的证明文件。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亳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和《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中医药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我院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为指导,坚定贯彻卫生工作方针,全力开展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救治中的功效,体现传统医学在疾病预防、减轻患者病痛、保障群众健康方面的特有优势,促进我院中医药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一)按照《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结合我院工作重点,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大中医学科的扶持力度,推动我院中医药工作的开展;(二)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展示我院中医药特色与优势。
(三)中医药工作达到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标准,顺利通过考评验收。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以杜运志院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杜运志副组长:闫良宋克义李含君郝树立李庆福吴琪成员:董勤柴伟程亚艳朱霞云夏玲霞洪源洪伟洪加伟乔艳丽李敏王学锋张鹏举张冰张秀芳杨亚辉余新翠张守光洪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业务院长闫良任办公室主任,董勤任办公室副主任,创建办设在质控中心。
四、工作内容本次创建活动围绕“一个根本核心、一套基础指标、六项基本保障”开展工作。
(一)一个根本核心即“专科专病建设”1.根据本地区疾病谱和医学模式的转变趋势、医疗市场需求、患者就医意向与习惯、本院的医药综合条件与技术潜力以及周边医院的专长和不足等,明确医院的中医专科专病发展方向,建立中医风湿病、中医脑病、中医脾胃病、中医不孕不育病、针灸、推拿、中医正骨等专科专病,使这些专科专病的诊治成为医院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如风湿免疫疾病方面的专科专病建设。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

第一部分(100分)
评价指标
分值
评估方法
评分细则
验收记录
自评分
一、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的相关要求。
(45分)
1.科室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
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诊疗人次占全院门诊诊疗人次比例低于5%扣2分;
全院日均中药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低于1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
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本科室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低于70%,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
中医临床科室中药处方合格率低于90%,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
1.开展中医药服务种类;
2
1.查阅财务相关资料;
2.中医药科室访谈;
3.现场考查。
未设立中医药工作专项经费扣2分。
1.中医药专项经费设立情况;
2.中医药专项经费支出情况;
3.现场访谈与考查情况。
5.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开展业务合作的有效机制,制定中医药参与全院会诊、病例讨论、卫生应急等制度,为拓展中医药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1.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
2.会议记录。
3.制定工作方案,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查阅相关资料。
未制定工作方案扣1分;虽制定方案未组织实施扣1分。
1.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2.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情况。
4.设立中医药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设施设备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改善中医药服务条件,保证中医药科室与其他科室同步发展。
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和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

二级中医病院评审尺度实施细那么和二级中医病院分等尺度及评审核心尺度〔2021年版〕总体说明:一、本细那么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二级公立中医病院,民营中医病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那么中将最底子、最重要,假设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然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那么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局部中医药效劳功能〔650分〕第一章阐扬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办法〔40分〕第二章步队建设〔100分〕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70分〕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90分)第五章中药药事办理〔80分〕第六章中医护理〔70分〕第七章文化建设〔60分〕第八章预防保健〔40分〕第二局部综合效劳功能〔350分〕第一章底子要求和病院效劳〔40分〕一、病院设置、功能和任务〔5分〕二、病院效劳〔17分〕三、应急办理〔9分〕…………。
四、临床医学教育〔7分〕…………。
第二章患者安然〔30分〕…………。
第三章医疗质量〔170分〕一、医疗质量办理组织与制度〔10分〕…………。
二、医疗技术办理〔15分〕…………。
三、医技科室质量办理〔40分〕〔一〕临床查验质量办理〔20分〕…………。
〔二〕医学影像质量办理〔20分〕…………。
四、其他科室质量办理〔85分〕〔一〕手术治疗办理〔20分〕…………。
〔二〕麻醉治疗办理〔15分〕…………。
〔三〕传染性疾病办理(10分)…………。
〔四〕输血办理与持续改良〔15分〕…………。
〔五〕病院传染办理(25分)…………。
五、病历〔案〕质量办理〔20分〕…………。
第四章药事办理〔35分〕…………。
第五章护理质量办理〔35分〕…………。
第六章病院办理〔40分〕…………。
二级中医病院分等尺度及评审核心尺度一、二级中医病院分等尺度按照中医病院评审暂行方法,二级中医病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二级中医病院评审细那么〔2021年版〕共1000分,此中第一局部“中医药效劳功能〞650分,第二局部“综合效劳功能〞局部350分。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报告书

评估报告
医疗机构名称:徐闻县人民医院
评估日期:年月日
评估工作组组长(签字):
评估工作组成员(签字):
人员对徐闻县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进行现场评估,依据国中医药发〔2009〕6号《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评估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与考评等方式对该院进行现场审查,评估情况如下:
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情况
一、科室设置
(一)中医科室能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二)设有独立的中医病区,床位数为71张,占医院标准床位数的8.88%。
(三)设立有中医门诊,门诊数超过3个。
二、人员情况
(一)每床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和护士超过0.4。
(二)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具有中医类别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科室中医副主任医师3人,均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
(一)设置有中药房和中药煎药室,基本能按照设置的基本标准执行。
(二)能按照注册登记中医诊疗科目执业,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中医药服务的种类有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中医整脊等,全院日均中药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2.8%。
六、中医科研培训情况
近3年内有国家级科研课题2个,省级课题6个。在国家级、省级医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1篇。
(三)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接受过中医知识技能岗位培训。
三、医疗用房
(一)门诊诊室的面积能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净使用面积大于90㎡。
(二)中医病房每床建筑面积和每床净使用面积均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建筑面积和每床净使用面积。
四、设备配备
中医设备齐全,并能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有专科诊疗设备。
五、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情况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

1.查阅资料或报表;现2.场考查。
医疗用房面积每一项不达标2分。扣门诊诊室净*使用面积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平方米10增加加2分。
1.门诊诊室面积;2.病房每床建筑面积;3.每床净使用面积。
4.设备配备:⑴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冰箱、计算机等。⑵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5
查1.中阅药房设备清单;现2.考场查。
配设备(器具)备每缺一项扣1分。
1.设备配备情况;2.现场考查情况。
5.规章制度: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药品采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在职教育培训制度等;执行中药行业标准规范、中药技术操作规程和
5
1.查阅相关资料;现2.
未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每缺一分;1项扣未严格执行中药行中业标准规范、
规章1.制制度定情况;药中2.
管理规范,并成册可用。
场考查。
药技术操作标准和管理规范每发现一处扣1分。
行业标准规范、中药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执行情况。
三、设置中药煎药室,符合《中药煎药室管理基本规国中范》(药医发〔2009〕号)的3关相要求。分)10(
1.部门设置与设施设备要求:⑴煎药室布局合理,设有储、准备、煎煮、清洗藏(药)等功能区域;⑵配备储药、冷藏、煎煮及计量、过滤等设施设备或器具;⑶具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⑷储药容器严格执行用前消毒,用后及时清洗的要求。
20
1.查人阅档事资案料;2.查护阅士长续继教育记录;护3.长士访谈。
人床比例每一5项不达标扣科室负责人分;资质不符合要护士5分;求扣长未接受系统中医药知识培训扣5分。
1.人床比例;2.科室负责人资质情况;3.护士长继续教育情况;4.护士长访谈情况。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

1.中医药事业费占全县(市、区)卫生投入比例,近3年有1次以上低于8%,不得分;
2.中医药事业费未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的,扣1分;
3.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无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经费的,扣1分。
10
(≥9.5为达标)
1.查阅政府文献等相关资料;
2.访谈卫生计生部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
1.无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不得分;
2.无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不得分;
3.无专职干部不得分;
4.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不熟悉中医药政策等,每人扣0.5分。
1.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要有卫生计生部门的相关文献;
2.中医药管理机构要有编制部门的批准文献或作为卫生计生部门独立内设机构的政府文献。
★11.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以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0%以上的村卫生室可以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10
(≥8为达标)
1.查阅相关资料;
2.实地检查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实地检查前6个月处方、治疗记录、收费记录等工作记录,每个机构每少1类中医药技术方法,扣0.5分。同一个机构少2类方法以上,该项不得分。
★3.中医药事业费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10%以上,或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应有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
5
(≥4为达标)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一、前言本评估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评估过程,确保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评估目的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评估提升中医药服务的整体质量。
促进标准化:推动中医药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示范引领:树立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发挥引领作用。
三、评估原则公平性:评估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科学性:评估方法科学、合理。
实效性:评估结果真实反映中医药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评估对象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及相关中医药服务部门。
五、评估内容1. 组织管理组织架构:中医药科的组织架构是否健全。
管理制度:是否有完善的中医药管理制度。
2. 人员配置专业团队:是否拥有专业的中医药服务团队。
人员培训:是否有定期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
3. 服务质量诊疗规范:是否遵循中医药诊疗规范。
患者满意度: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
4. 科研教学科研项目:医院在中医药领域的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
教学活动:中医药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
5. 设施设备诊疗设施:中医药诊疗设施是否齐全。
设备维护:诊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情况。
6. 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中医药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情况。
数据管理:中医药服务数据的管理和分析。
7. 社会影响社会评价:社会对医院中医药服务的评价。
文化传播: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和推广情况。
六、评估方法资料审查:对医院提供的中医药工作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现场考察:对医院中医药科进行现场考察。
问卷调查:对患者和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专家评审:邀请中医药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七、评估标准定量指标:根据各项评估内容设定具体的定量指标。
定性指标:对难以量化的内容设定定性评价标准。
八、评估流程自评阶段:医院进行自我评估,准备相关材料。
初审阶段:由地方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现场评估:由评估团队进行现场评估。
综合评审:综合各方面信息,进行评审。
结果公示: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
一、背景
中医药是一门广泛应用的学科,有着深厚的历史和丰富的理论
基础。
在我国,中医药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国家传统医学,其应
用领域广泛,涵盖了各个领域和行业。
但是,在中医药行业的发展
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基层中医药工作的不足,
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人才队伍的不足等等。
因此,对于各个中医药
工作单位的检查评估,可以有效地提升中医药行业的整体水平。
二、目的
本次检查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
1.发现并解决中医药工作单位在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基层中医药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2.鼓励中医药工作单位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3.激励中医药工作单位团结协作,共同学习和研究中医药理论,并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综合实力。
三、评估内容
1.基本情况评估:对于中医药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估,
包括单位的规模、组织结构、科研实力等。
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建设验收标准

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建设验收标准根据宪法发展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和“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为了加快我国中医医院的建设与发展,为九十年代中医事业的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八五时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与地方政府联合建设一百所示范中医医院。
建设示范中医医院的目的是:按照中医的特点和规律,建成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队伍结构合理、医院功能健全、管理水平高、医德医风好、名副其实的先进中医医院,为全国中医医院提供模式与经验,带动全国中医医院的建设与提高。
为了达到全国示范中医医院的建设目的,确保其先进性,特制定本标准,并作为对示范中医医院建设单位达标验收时的检查评估标准。
建设验收标准一、按照《中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全面、严格地检查,省级中医医院必须达到三级甲等标准;地(市)级中医医院必须达到三级乙等或二级甲等标准;县(市)级中医医院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在第一个评审周期,病房中医药治疗率低于65%者,不得通示示范中医医院验收。
二、在达到中医医院分级管理有关等级标准的基础上,对下列五项标准进行关键指标综合评估,每一项为20分,共计100分,总分未达到93分者,不得通过达标验收。
1.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70%。
2.重点中医专科:三级医院≥2个;二级医院≥1个。
要求达到分级管理重点中医专科的各项标准。
3.医疗设备: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标准》相应级别等次的标准。
4.门诊中医药治疗率≥85%。
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70%。
评分办法各项指标均按《中医医院分级管理评分细则》检查,每项指标得分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出单项分数,各单项分数之和为总分。
单项分数=实得分÷标准分值×20注:实得分=按《中医医院分级管理评分细则》检查,每项指标的实际得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2020年版)

1.随机抽查当年门诊日报表、住院日报表;
2.现场考查。
中医临床科室未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不得分;未设立中医病床扣10分;床位数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每少一个扣3分。
*中医床位数占医院标准床位数比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2分。
* 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专业加2分。
⑶具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⑷储药容器严格执行用前消毒,用后及时清洗的要求。
3
1.煎药室设备清单;
2.现场考查。
无煎药室扣3分;煎药室布局不合理,发现一处扣1分;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扣1分;储药容器消毒、清洗不符合要求扣1分。
1.煎药室部门设置与布局情况;
2.煎药室设施设备配备及消毒清洗情况。
2.人员要求:
⑴煎药室负责人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担任;
⑵煎药人员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⑶煎药人员体检达标,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2.现场考查。
医疗用房面积每一项不达标扣2分。
1.门诊诊室面积;2.病房每床建筑面积;
3.每床净使用面积。
4.设备配备: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3类以上中医诊疗设备。
5
1.设备清单;
2.现场考查。
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不足,每少一类扣2分。
*中医诊疗设备达到5类以上,每增加一类加2分。
中医诊疗设备配备情况。
1.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3.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资料。
二、设置中药房,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4号)的相关要求。
(25分)
1.部门设置: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第一部分(100分)评价指标分值评估方法评分细则验收记录一、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的相关要求。
(45分)1.科室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
101.随机抽查当年门诊日报表、住院日报表;2.现场考查。
中医临床科室未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扣10分;未设立中医病床扣10分;床位数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每少一个扣2分。
最多扣10分。
* 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专业加2分。
1.科室设置情况;2.科室床位数;3.门诊专业数。
2.人员要求:⑴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⑵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二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⑶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201.查阅人事档案资料;2.查阅护士长继续教育记录;3.护士长访谈。
人床比例每一项不达标扣5分;科室负责人资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护士长未接受系统中医药知识培训扣5分。
1.人床比例;2.科室负责人资质情况;3.护士长继续教育情况;4.护士长访谈情况。
3.医疗用房:⑴门诊诊室面积: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⑵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⑶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51.查阅资料或报表;2.现场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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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3.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资料。
二、设置中药房,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4号)的相关要求。
(25分)
1.部门设置: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
5
现场考查。
无中药房扣5分;部门设置每少一个扣1分。
1.相关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2. 全院平均每个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
3.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
4.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
⑸甲级病案率≥90%。
。
5.病房中医治疗率;
6.甲级病案率。
3.结合医院的发展重点和优势专科(专病),制定中医专科(专病)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三级医院,中医专科(专病)数≥4个,专科(专病)中药制剂数≥5种;二级医院,中医专科(专病)数≥2个,专科(专病)中药制剂数≥3种。
⑵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
⑶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5
1.查阅资料或报表;
2.现场考查。
医疗用房面积每一项不达标扣2分。
* 门诊诊室净使用面积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增加10平方米加2分。
1.门诊诊室面积;2.病房每床建筑面积;
⑴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诊疗人次占全院门诊诊疗人次比例≥5%;
⑵全院日均中药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10%;
⑶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本科室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70%;
⑷中医临床科室中药处方合格率≥90%。
20
1.现场考查;
2.查阅上一年度统计数据或报表;
3.抽查当月某日的门诊所有处方。
开展的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每少一种扣3分;
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诊疗人次占全院门诊诊疗人次比例低于5%扣2分;
全院日均中药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低于1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
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本科室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低于70%,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
中医临床科室中药处方合格率低于90%,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
1.开展中医药服务种类;
4
1.查阅相关资料与记录;
1.相应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2.质控措施制定情况。
第二部分(100分)
评价指标
分值
评估方法
评分细则
验收记录
一、贯彻落实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
(10分)
1.医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将其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统筹规划中医药工作。
2
1.院长访谈;
2.查阅医院规划和当年的工作计划。
5
1.查阅相关资料;
2.现场考查。
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面积每一项不达标扣2分;中药房基本设施不达标扣1分。
* 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面积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增加10平方米分别加2分。
1.中药饮片、中成药调剂室面积;
2.现场考查中药房基本设施情况。
4.设备(器具)要求:应当有中药储存、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中药煎煮、临方炮制设备(器具)。
中药房部门设置情况。
2.人员要求:
⑴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20%;
⑵中药房负责人:三级医院应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医院应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⑶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和库房采购组负责人: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⑷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3.每床净使用面积。
4.设备配备:
⑴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冰箱、计算机等。
⑵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5
1.设备清单;
2.现场考查。
设备配备不足,每少一项扣1分。
*根据专业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每增加一项加2分。
1.设备配备情况;
2.专科诊疗设备配备情况。
5.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5
1.查阅相关资料;
2.随机抽查当年住院病历10份。
未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等),发现一处扣1分;未制定规章制度扣1分;无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扣1分。
⑵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有处方(或煎药凭证)核对、收发记录。
2
1.查阅相关资料;
2.现场考查。
煎药室未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扣1分;未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和操作程序扣1分,无处方(或煎药凭证)核对、收发记录扣1分。
1.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操作程序制定情况;
2.处方核对、收发记录。
四、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注册登记的中医诊疗科目执业;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0分)
1.开展的中医药诊疗科目已注册登记,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0
查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开展的中医药诊疗科目未注册登记,发现一项扣10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制定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10
查阅相关资料与记录。
未制定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制度扣5分;无具体措施扣5分。
2
1.查阅相关资料;
2.院领导访谈。
未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开展业务合作的机制扣1分;未制定中医药参与全院会诊、病例讨论、卫生应急等制度
1.合作机制建立情况;
2.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扣1分。
二、加强中医药业务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60分)
(一)医疗
1.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能够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
⑶具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⑷储药容器严格执行用前消毒,用后及时清洗的要求。
3
1.煎药室设备清单;
2.现场考查。
无煎药室扣3分;煎药室布局不合理,发现一处扣1分;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扣1分;储药容器消毒、清洗不符合要求扣1分。
1.煎药室部门设置与布局情况;
2.煎药室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2.人员要求:
医院整体发展规划中,无中医药工作内容的扣1分;规划中无明确的中医药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扣1分。
1.医院发展规划中中医药工作内容;
2.中医药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
2.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的实际问题。
2
查阅相关资料和会议记录。
未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扣1分;无解决中医药问题的会议记录扣1分。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
第一部分(100分)
评价指标
分值
评估方法
评分细则
验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录
一、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的相关要求。
(45分)
1.科室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
10
1.随机抽查当年门诊日报表、住院日报表;
2.现场考查。
中医临床科室未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扣10分;未设立中医病床扣10分;床位数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每少一个扣2分。最多扣10分。
* 门诊开设中医专业数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专业加2分。
1.科室设置情况;
2.科室床位数;
3.门诊专业数。
⑵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80%;
⑶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85%;
⑷病房中医治疗率≥70%;
10
1.查阅上一年度统计数据或报表;
2.中医科会诊登记;
3.抽查住院病历20份,查阅会诊、转诊(转科)记录。
三级医师查房中医特色不突出扣2分;全院平均每个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少于6次/月扣1分;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低于80%,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低于85%,病房中医治疗率低于70%,甲级病案率低于90%,每降低5个百分点每项扣1分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诊疗人次占全院门诊诊疗人次比例;
3.全院日均中药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
4.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本科室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
5.中医临床科室中药处方合格率。
2.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⑴全院平均每个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6次/月;
2
1.查阅相关资料;
2.现场考查。
煎药操作未按《中药煎药室管理基本规范》要求执行者,发现一处扣1分;无质控措施和记录扣1分。
1.煎药操作规范执行情况;
2.煎药质控措施;
3.现场考查情况。
4.煎药室管理:
⑴煎药室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制定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同时张挂在煎药室的适宜位置;
5
1.查阅人事档案资料;
2.现场考查。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达标扣2分;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每一项扣1分。
1.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2.人员资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