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文件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的职责与义务。
具体来说,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则负责检查并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施工单位需负责编制、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在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移交时间:工程档案资料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整理,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移交。
2. 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试验数据、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移交程序:施工单位应先向监理单位提交档案资料清单和电子文档,由监理单位审核无误后,再向建设单位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档案资料。
4. 移交形式:纸质档案应按类别装订成册,电子档案应刻制成光盘或其他可靠的存储介质,并确保内容的完整与可读性。
5. 签收确认:建设单位在接收到档案资料后,应出具正式的接收凭证,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6. 保密要求: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处理。
7. 责任追究:如发现档案资料有遗漏、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补充、修复或重新提交。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档案资料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8. 档案保存:建设单位应将接收的工程档案资料妥善保存,确保其安全、不受损害,并便于日后查询使用。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文献支持。
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各参建单位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科研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科研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科研机构档案是科学研究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科研成果的保全、科研过程的监督和科研价值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确保科研机构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科研成果的保全效能和科研过程的监督效果,制定本办法。
二、移交程序1. 移交部门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由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制定相关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移交材料(1) 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材料包括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结项审批文件、科研计划与进展报告、科研成果的论文和专利文件、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记录、科研人员的培训和交流记录等。
移交材料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2) 移交材料应当经过科研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每份移交材料上加盖科研机构公章,以确保移交材料的合法性和可信性。
3. 移交流程(1) 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科研机构档案的移交工作。
移交工作应当提前向科研机构全体科研人员进行通知,并制定详细的移交流程和时间计划。
(2) 移交过程中,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科研机构全体科研人员充分沟通,了解科研项目的进展和相关档案的情况。
对于需要移交的档案材料,可采取逐一核对的方式,确保移交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移交完成后,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登记,建立科研机构档案库。
科研机构档案库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不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易查找。
三、档案管理1. 档案存储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建立科研机构档案库。
档案库应当具备防火、防潮、防尘等基本保护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整理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整理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档案整理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整理和易检索。
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将劳改、劳教工作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将劳改、劳教工作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司法部•【公布日期】1983.06.09•【文号】[83]公发[劳]66号•【施行日期】1983.06.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协助正文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将劳改、劳教工作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3)公发(劳)66号1983年6月9日)公安、司法两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将劳改、劳教工作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报请中央领导同志审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贯彻执行,并请转报党委,政法委和政府。
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将劳改、劳教工作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若干规定公安、司法两部完全拥护中央关于将劳改、劳教工作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决定。
这是政法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
在劳改,劳教工作交接期间,公安、司法两个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的交接作为重点,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搞好团结,顺利实现中央的要求。
(一)要引导干部正确认识这一改革的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定上来。
中央决定将劳改,劳教工作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一是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按照党和国家关于领导机构适当分权的精神,实行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预审,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改造。
同时加强劳动教养委员会对劳教人员的审批工作和对劳教工作的协调作用。
这些都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司法制度。
二是有利于加强对劳改、劳教工作的领导。
公安机关领导劳改、劳教工作是很有成绩的,但因为任务过于繁重,往往兼顾不及,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后,可以摆到重要位置上,加强改造教育工作。
三是有利于使公安机关集中精力抓好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和社会治安工作。
四是有利于更好地纠正办案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全体公安、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全体劳改、劳教工作干部、民警,都要从战略高度、全局观点认识中央决策的正确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真地做好交接工作。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在企业或组织中,档案交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企业信息的安全、规范和连续性。
为了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和高效交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交接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类档案的交接和管理。
三、定义1. 档案:指企业生成和接收的各类文件、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
2. 档案交接:指原负责人将自己手中的档案交接给新负责人的过程。
3. 负责人:指档案的保管人员或相关人员。
四、档案交接的要求1. 新旧负责人应提前开展交接准备工作,明确档案种类和数量,并制定交接计划。
2. 档案交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记录交接时间、地点、人员和档案清单。
3. 新负责人在接收档案后,应核对档案清单,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4. 如发现档案有遗漏或损坏的情况,应及时与原负责人联系并记录。
5. 新负责人应熟悉档案的内容和使用方法,确保能够进行正常的档案管理工作。
6. 档案交接完成后,新旧负责人应签字确认,并归档记录,作为后续监督和评估的依据。
五、档案交接的程序1. 提前准备:新旧负责人应进行交接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交接计划,清点档案数量和种类等。
2. 确认交接地点和时间:新旧负责人共同确定交接地点和时间,以便进行交接工作。
3. 档案清点:新旧负责人一起核对档案清单,并比对实际档案,确保一致性。
4. 确认档案准确性和完整性:新负责人对档案内容进行核对,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5. 档案交接记录:交接过程中应有专门的人员记录交接情况,并由新旧负责人签字确认。
6. 完成档案交接:新负责人接收档案后,原负责人退出,并做好档案交接记录的归档工作。
六、档案交接的责任和义务1. 原负责人的责任:原负责人应按照交接计划和程序,及时、准确地交接档案,并向新负责人提供必要的档案使用指导。
2. 新负责人的责任:新负责人应认真核对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向原负责人汇报档案交接情况,确保顺利交接。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文书档案管理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xx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1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
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档案统计、鉴定和移交管理制度
档案统计、鉴定和移交管理制度档案统计、鉴定和移交管理制度是指对于各种档案材料进行全面的统计、鉴定和移交管理工作的制度。
1. 档案统计管理(1)单位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档案材料的类型、年代和文件分类等要素,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分类和编号制度,编制成档案统计目录。
(2)档案管理员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已归档、未归档、流转中等各类档案材料进行定期调查和统计,及时掌握全体档案资料的境况,做好档案信息查询、检索和存取工作。
(3)档案管理员应依据档案保管规定,制定现行档案管理措施,落实档案保密要求。
2. 档案鉴定管理(1)档案管理员应对各类档案材料进行鉴定,仅存储有历史、法律、科技、文化艺术以及其他重大人类活动的证明性和价值性档案材料。
(2)档案鉴定的具体程序应按照档案鉴定程序,严格遵守鉴定规范和程序,确保鉴定结论准确,对涉密档案的鉴定应严格按照涉密保密制度执行。
(3)制定相关的鉴定报告和复制出具程序,对已鉴定的档案材料,应标明鉴定结论,作为档案材料的基础信息。
3. 档案移交管理(1)档案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将已经经过鉴定和保存的档案材料上报国家各级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管理。
(2)档案移交工作应按照该单位的移交计划和移交清单实施,移交材料要有明细和鉴定报告,并在移交过程中严格按照档案移交规定进行。
(3)在移交过程中,档案管理单位和接收单位要进行反复核查和检验,确保移交的档案材料数量和完整性符合国家规定规范。
通过档案统计、鉴定和移交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保护重要的档案信息安全和完整性,同时也可以更好地协调与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信息共享和共用,推动档案事业的持续发展。
建筑工程移交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移交管理规定1. 引言建筑工程的移交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将工程交付给业主或监理单位的过程。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规范建筑工程的移交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建筑工程移交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工程移交过程的顺利进行。
2. 移交程序2.1 完工验收在进行移交之前,建筑工程必须经过完工验收。
完工验收是指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联合组织的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备案的过程。
验收标准需按照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
2.2 移交准备完成完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需要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和设备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工程移交书,并确保移交文件的准确和完整。
2.3 移交手续移交手续是指在移交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各项手续和文件的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移交通知的发布、双方单位之间的移交协商和签署移交书、移交文件的核实和验收等。
3. 移交要求3.1 移交文件在建筑工程移交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交以下文件:•工程移交书: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资料归档情况等内容。
•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工艺等。
•设备档案及使用说明:包括设备清单、设备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待整改的事项等。
3.2 移交验收在移交过程中,业主或监理单位需要对移交的文件进行核实和验收。
核实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设备档案的齐全性和准确性等。
如有问题或差异,应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 移交责任4.1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移交过程中有以下责任:•按照要求编制移交文件,并确保其准确和完整。
•移交前对移交文件进行核实和验证。
•及时整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差异。
•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业主或监理单位了解和掌握工程使用和维护的相关技术内容。
4.2 业主或监理单位责任业主或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移交过程中有以下责任:•及时召开移交验收会议,明确移交要求和验收标准。
政府采购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政府采购机构是负责公共资源采购的机构,也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部门之一。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大量的文件和档案产生,这些档案包含了政府采购的重要信息和决策依据,具有很高的价值和保密性。
因此,政府采购机构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于查找的性能。
2. 档案移交的基本原则2.1 完整性原则档案移交应确保移交的档案内容完整、真实、可信。
移交的档案应包括全部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文件和档案材料。
2.2 及时性原则档案移交应及时进行,即在一项采购项目完成或终结后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进行移交。
延迟移交可能导致档案丢失或难以查找,影响后续的工作。
2.3 安全性原则档案移交应确保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档案被损坏、灭失或泄露。
移交前应对档案进行清点、整理和归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4 效率原则档案移交应高效、准确地进行。
移交时应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并加强与档案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移交的顺利进行。
3. 档案移交的步骤和要求3.1 档案移交的步骤档案移交的步骤主要包括准备和清点档案、制定档案移交计划、移交文件和档案材料、确认移交接收和归档。
具体步骤如下:3.1.1 准备和清点档案在进行档案移交前,政府采购机构应对档案进行准备和清点。
包括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并和装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找性。
3.1.2 制定档案移交计划政府采购机构应事先制定档案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移交的内容。
移交计划应与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并获得其认可和支持。
3.1.3 移交文件和档案材料按照移交计划,政府采购机构应将文件和档案材料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移交时应填写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文件和档案材料的名称、数量和特点。
3.1.4 确认移交接收和归档档案管理部门收到移交的文件和档案材料后,应进行接收和核对。
核对无误后,应及时进行档案归档工作,确保移交的档案安全、有序地保存和利用。
档案管理制度_移交
一、前言档案是组织或个人历史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信息资源。
为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移交方案。
二、目的和意义1. 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 加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档案利用效率。
3. 为单位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组织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指导各部门的档案工作。
2. 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按规定将档案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参与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收集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各类档案,包括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价值,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等整理工作。
3.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保密。
六、档案利用1. 档案查阅: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为档案利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查阅服务。
2. 档案复制: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利用者的需求,提供档案复制服务。
3. 档案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利用者的需求,提供档案提供服务。
七、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价值和利用情况,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2. 档案销毁:经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公司重要文件保管处理规定
公司重要文件保管处理规定
一、概述
本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司重要文件保管和处理行为,保证公司文件资料的安全和机密性,确保公
司业务正常运转而制定的。
二、重要文件的定义
本规定所称重要文件是指对公司运行有重要意
义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管理制度等重要文件;
2. 公司各部门工作计划、成果报告、财务会计等文件;
3. 公司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相关证
件和申请文件; 4. 公司机密资料和商业秘密等。
三、保管原则
1.统一管理。
所有重要文件必须由公司指定的责任人负责收集、存储和管理。
2.有序存放。
重要文件必须按照年份、月份、性质等有序存放,并要进行标注和分类。
3.安全保管。
重要文件必须设置相应的防范措施,如密码保护、备份存储和安全接入等,确
保机密性和安全性。
四、处理原则
1.合法合规。
重要文件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且要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
2.操作规范。
处理人员要规范操作,遵循操作流程,严禁私自处理或泄露文件资料。
3.及时处理。
重要文件的处理要及时,避免长期滞留和遗失,对于过期的文件及时清理或移交。
工程建设文件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文件交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文件交接管理,加强工程建设文件的归档、整理和传递工作,便于信息的保存和查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文件交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文件交接管理工作。
三、文件归档1. 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文件按照项目类别、部门、年度等进行分类归档。
2. 文件归档应明确文件名称、日期、编制人等信息,确保文件可查。
3. 文件归档由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归档工作应及时、完整、有序。
四、文件整理1. 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应按照一定的顺序整理,确保文件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2. 文件整理包括文件目录编制、文件内容核实等工作。
3. 文件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整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文件传递1. 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传递。
传递人员应核对文件清单,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2. 文件传递应在收发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以确保文件的准确传递。
3. 文件传递过程中如有遗失或损坏,责任人应追究相关责任。
六、文件查阅1. 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查阅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由相关部门审批。
2. 查阅文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间进行,不得私自查阅、复制文件。
3. 查阅人员如有涉密操作,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安全。
七、文件保密1. 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 文件传递、查阅等工作涉及保密信息时,应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3.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惩罚。
八、文件更新1. 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应定期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文件更新工作应由项目负责人或专人负责,确保更新工作质量。
3. 更新的文件应及时进行传递和归档,以便后续查阅和管理。
九、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文件交接清单。
2. 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流程图。
3. 工程建设项目文件保密管理办法。
以上为公司工程建设文件交接管理制度,自立即生效。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机构内部或不同组织机构之间进行档案资料的交接和转移的一种规范化管理制度。
它主要包括档案移交的程序、要求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促进档案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一、档案移交的程序1.准备工作:在进行档案移交之前,应明确移交的目的和范围,制定移交计划,并成立移交小组。
移交小组应由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和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2.整理和归档:移交前,应对待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档案,应进行酸性纸转换处理,以延长其保存期限。
3.编制移交清单:移交清单是档案移交的重要依据,应详细记录待移交档案的名称、数量、文件编号、存放位置等信息。
同时,应编制档案目录和档案索引,以便于后续的检索和利用。
4.移交手续:在移交过程中,应制定移交手续和移交单据,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移交双方应进行签字确认,并保留移交单据的副本,作为后续档案管理的依据。
5.接收和验收:接收方应按照移交清单进行档案的接收和验收工作,核对档案的数量和完整性。
如发现问题或差异,应及时与移交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二、档案移交的要求1.安全保密:在档案移交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移交方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或泄露。
接收方应建立相应的档案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档案移交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移交方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将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单。
接收方应按照清单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的目录和索引,以便于后续的检索和利用。
3.规范操作:档案移交应遵循规范的操作程序。
移交方和接收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移交过程中应注意档案的保管和传递方式,避免档案的丢失或损坏。
4.记录和备份:档案移交的过程和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备份。
重要文件移交管理规定
重要文件移交管理规定
1、为规范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重要文件移交前,需交接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填写文件交接信息记录表(另有附件),填写完毕后方可进行文件移交。
3、公司重要文件移交,如需带离公司的,必须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重要文件不可以任何形式进行移交,如违反规定交接、对公司重要文件泄密等,因而造成损害公司利益,视情况,公司对其作出开除或罚款处理:情况特别严重,公司有权向法律机关提起诉讼,追究其责任。
附件:文件移交登记表
文件移交登记表。
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工程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
三、资料移交1、工程结束后,项目经理办公室负责向相关管理部门递交工程资料移交申请。
2、相关管理部门接收工程资料移交申请后,按照规定的工程文件目录要求完成工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管理部门完成工程资料整理和归档后,由项目经理办公室和管理部门签署移交手续。
4、移交资料应按照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进行移交,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5、所有涉及机密及重要资料的移交和归档要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操作。
6、项目经理办公室应对工程资料的移交和归档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安全。
7、移交手续完成后,项目经理办公室和管理部门各自留存一份移交记录,方便日后查阅。
四、资料归档1、工程资料应按照相关目录规定进行归档,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
2、纸质档案应放置在指定的档案室内,按照工程目录进行编号和整理,方便查阅。
3、电子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电子档案服务器中,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确保资料安全。
4、归档的资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过期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5、所有归档的资料应设定权限,只允许特定人员进行查阅和修改,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六、资料利用1、归档的资料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整理,确保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资料利用应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不得随意转移和泄露资料。
3、资料利用应尽量减少纸质文件的打印和复印,提倡电子文件的传递和利用。
七、资料保密1、所有涉及机密和重要资料的资料应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2、项目经理办公室应定期进行工程资料安全检查,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3、资料移交和归档过程中,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和监督,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八、结语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重大项目档案登记验收与移交管理办法
年月日
建设内容和规模
档案工作情况
分管领导
主管领导
档案部门负责人
档案部人员数量
电话
传真
填表人(签字):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填表单位(盖章):
附件2重大项目档案管理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法人)
地址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主要设计单位
主要监理单位
主要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法人)
地址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建设总投资
万元
建设总规模
建设内容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验收负责人
验收日期
年月日
经现场审查,该项目□有□没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基本符合□不符合《重大项目档案管理登记与档案验收移交办法》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向市档案局申请复查。
第十条市档案局负责组织重大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市档案局、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市档案局人员担任,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
第十一条申请重大项目档案验收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重大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重大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法人)
地址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经办人及电话
项目立项批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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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建设性质
□前期□新建□续建□竣工
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档案移交管理制度篇一: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为保证档案信息安全保管、合理利用,规范档案移交各环境工作,根据《档案法》和其它档案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本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科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并编制好移交清册。
移交档案时,档案目录(含电子目录)一并移交。
三、移交人员同档案人员在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人员对照移交清册,对移交人员移交的档案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档案交接文据》上签字。
《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移交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六、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做好准备。
七、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篇二: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接收制度1、为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建设,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档案接收范围。
各科(室)凡在本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及时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归档。
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移交,接收时间。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类次年3月底,教学类8月底向档案室移交。
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设备档案应在设备开箱时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移交档案室。
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年度整理,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后,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各个职能科室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由承办科室整理,于次年3月底以前移交到档案室。
4、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的接收应办理规范的手续,档案员应该当面在移交本上签字。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一、背景介绍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或者不同组织之间,将档案资料从一个部门或者单位移交给另一个部门或者单位的一种管理制度。
档案移交的目的是确保档案资料的顺利流转和有效管理,以便于组织能够更好地利用档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能力。
二、档案移交的原则1. 移交及时性原则:档案应在合适的时间节点进行移交,确保移交的及时性,避免因延误而影响工作发展。
2. 移交完整性原则:档案移交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即移交的档案应包含全部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移交后能够完整地反映事实和过程。
3. 移交准确性原则:档案移交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避免移交过程中的遗漏、错乱或者错误,以免给工作带来困扰和风险。
4. 移交可控性原则:档案移交应具备可控性,即移交的档案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程序,以便于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三、档案移交的程序1. 准备阶段:a. 确定移交的档案范围和内容,制定移交计划。
b. 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c. 准备移交清单,详细列出移交的档案文件和资料,并进行备份和存档。
2. 移交阶段:a. 移交通知:向接收方发出正式的移交通知,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b. 移交手续:由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进行移交手续,包括签字确认、验收等。
c. 移交记录:移交方应制作详细的移交记录,包括档案清单、移交通知、移交手续等,以备后续查阅和管理。
3. 接收阶段:a. 验收档案:接收方应按照移交清单逐一验收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b. 档案归档:接收方应将验收合格的档案进行归档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c. 移交确认:接收方应向移交方发出移交确认函,确认档案移交的完成。
四、档案移交的管理措施1. 档案管理责任: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部门,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2. 档案存储设施:提供适当的档案存储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防火和防水。
3. 档案检索和利用:建立档案检索和利用机制,便于工作人员能够快速有效地查阅和利用档案。
文件管理规定
文件管理规定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如何制定机要文件的管理规定制度呢?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文件管理规定如下一、办理程序(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保持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己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文件管理制度范文篇四:办公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三、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强化移交管理制度
强化移交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企业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部门之间的关联越来越密切,各个功能部门之间需要频繁进行信息和资源的传递和共享,同时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需要不同部门之间进行工作的移交和协同合作。
为了保障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的衔接和顺畅进行,推进项目的高效推进,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移交管理制度,规范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无缝对接,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二、移交管理制度的意义1、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建立移交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工作的流程和步骤,明确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从而避免因为工作流程不明确而造成的工作延误和失误。
2、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移交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工作的效率,减少因为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不畅而导致的工作拖延和重复劳动,从而达到高效推进项目的目的。
3、降低工作风险:移交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工作的责任和标准,规避因为工作交接不清晰而导致的风险和问题,保障企业的运营安全和稳定。
4、提升工作质量:通过建立移交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要求得到充分落实,避免因为工作流程不规范而导致的问题和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出现。
5、促进部门协作:移交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流程和方式,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实现资源和信息的互通共享,推动企业整体业务的发展。
三、强化移交管理制度的要点1、建立移交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明确制度的宗旨和原则,对移交管理的重要性进行深入分析和阐述,使企业员工充分认识到建立移交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制定移交管理制度的依据:明确移交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和范围,明确相关领导和部门在制定移交管理制度时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范围,确保移交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确定移交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移交管理的流程和步骤、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移交文件的编制和查验、移交前后的验收标准等内容,确保移交管理制度的内容全面适用,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4、明确移交管理制度的流程:建立移交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步骤,包括移交准备、移交确认、移交执行、移交验收等环节,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和信息的畅通传递。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或者不同组织之间进行档案交接的一种规范化管理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以便于后续的使用和管理。
下面将详细介绍档案移交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
一、背景档案是组织的重要资产,包含了组织的历史、业务活动和决策过程等重要信息。
为了保护和管理这些档案,需要建立档案移交制度,确保档案的有序流转和管理。
二、目的档案移交制度的目的是:1. 确保档案的安全性:通过规范的移交程序,保证档案在移交过程中不丢失、不被损坏或篡改。
2.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确保移交的档案完整无缺,包括文件、文件夹、电子文件等。
3. 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建立明确的档案移交记录,方便后续的查询和审计。
4. 促进档案的有效利用:通过规范的移交程序,确保档案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给需要的人员使用。
三、档案移交的程序1. 编制档案移交计划:在档案移交前,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包括移交的时间、地点、人员、档案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2. 档案整理和清点:移交前,对待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和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编制档案移交清单: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档案移交清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4. 档案移交手续:在移交过程中,双方应当进行正式的移交手续,包括签字确认、移交单据的填写等。
5. 档案接收和验收:接收方应当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核对清单和档案的完整性,并及时反馈验收结果。
6. 档案移交记录和归档:移交后,应当及时记录移交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
四、档案移交的责任人1. 移交方责任人:负责编制移交计划、整理档案、编制移交清单等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安全移交。
2. 接收方责任人:负责接收和验收移交的档案,核对清单和档案的完整性,并及时反馈验收结果。
3. 档案管理员:负责记录和归档移交的相关信息,保管档案移交记录和相关单据。
五、档案移交的注意事项1. 档案移交应当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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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移交管理规定
1、为规范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重要文件移交前,需交接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填写文件交接信息记录表(另有附件),填写完毕后方可进行文件移交。
3、公司重要文件移交,如需带离公司的,必须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重要文件不可以任何形式进行移交,如违反规定交接、对公司重要文件泄密等,因而造成损害公司利益,视情况,公司对其作出开除或罚款处理:情况特别严重,公司有权向法律机关提起诉讼,追究其责任。
附件:文件移交登记表
文件移交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