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院扩声系统建设中常用的音响标准与规范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篇一: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由建设部2005年发布的GB/T50356国家标准,对三大类厅堂的建筑声学设计进行了规范,这里的三大类厅堂除专业电影院外,应该是相近的厅堂,未特别注明话剧剧场、戏曲剧场、歌剧院或(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gb/t,50356-2005,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音乐厅等,都归入多功能剧场。
事实上,各地所建的大剧院、文化中心剧场都为多功能剧场,其建声设计均应按此规范进行。
一般认为建声设计应包含厅堂体型、体量、混响时间、声场分布、噪声控制及声缺陷消除几个方面。
既然称为建声设计,其与建筑的整个过程及多个工种会发生关联,理应相互配合。
但目前国内对剧场的设计往往分为建筑设计、内装修设计及各工种设计几大块,时间、过程、设计单位等相对独立,建声设计虽然贯穿于剧场建设的整个过程,但联系、配合的很少,这样就达不到理想的结果,这是应引起重视的作为设计者,大家对混响时间、声场分布的重要性是有认识的,但对混响时间频率特性重视不够,这是因为混响时间频率特性跟厅堂的装修材料、结构密切相关,只有与装修设计者充分沟通、协商。
采用不同的装修材料,不同的吸声结构才能予以满足,而相对合适的混响时间、混响时间频率特性对音质的影响更大。
作为建声设计,按国家标准,对体型、体量等作为一般性规定,由负责建声设计者提出意见、建议,但现实情况是,在规划阶段,建声还未参与,往往是由业主提出,更有甚者是某一领导提出,交由土建设计单位。
理论上不存在无法处理的建声解决办法,但毕竟是一件费钱、费工的事,这种情况应尽量避免。
标准把噪声控制作为专门的章节进行了规范,关于噪声控制是剧场建声设计的重点和难点。
根据实际的测试结果,剧场的静态噪声往往达不到NR30曲线的要求。
究其原因主要是:1、剧场的太平门的隔声量不达标。
2、空调盘管风机噪声过高。
3、消防机械排烟风道未做隔声降噪处理。
灯光音响、舞台设备、扩声最新的行业标准、规范及修改说明
灯光音响、舞台设备、扩声最新标准和规范(2008年以后)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201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和广州市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主持编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广东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声学研究所等13家单位参与编制。
尤其是其中第3.2.5(1、2)、3.5.6、3.5.7、3.6.7(1)、4.2.4、4.2.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附:《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强制条款3.2.5 紧急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
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声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
2、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12 dB。
3.5.6 火灾隐患地区使用的紧急广播传输线路及其线槽(或线管)应采用阻燃材料。
3.5. 7 具有室外传输线路(除光缆外)的公共广播系统应有防雷设施。
公共广播系统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3.6.7 用于火灾隐患区的紧急广播扬声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广播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
4.2.4 除用电力载波方式传输的公共广播线路外,其它公共广播线路均严禁与电力线路共管或共槽。
4.2.5 公共广播功率传输线路的绝缘电压等级必须与其额定传输电压相容;线路接头不应裸露;电位不等的接头必须分别进行绝缘处理。
注:本规范如有变化请以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物为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发布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4-2010)已于5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灯光音响、舞台设备、扩声最新的行业标准、规范及修改说明
灯光音响、舞台设备、扩声最新标准和规范(2008年以后)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201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和广州市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主持编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广东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声学研究所等13家单位参与编制。
尤其是其中第3.2.5(1、2)、3.5.6、3.5.7、3.6.7(1)、4.2.4、4.2.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附:《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强制条款3.2.5 紧急广播系统的应备功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
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声文件或实时指挥语声。
2、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12 dB。
3.5.6 火灾隐患地区使用的紧急广播传输线路及其线槽(或线管)应采用阻燃材料。
3.5. 7 具有室外传输线路(除光缆外)的公共广播系统应有防雷设施。
公共广播系统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3.6.7 用于火灾隐患区的紧急广播扬声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广播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
4.2.4 除用电力载波方式传输的公共广播线路外,其它公共广播线路均严禁与电力线路共管或共槽。
4.2.5 公共广播功率传输线路的绝缘电压等级必须与其额定传输电压相容;线路接头不应裸露;电位不等的接头必须分别进行绝缘处理。
注:本规范如有变化请以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物为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发布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4-2010)已于5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WH/T 75—2016演出场所扩声用扬声器系统通用规范
说明:WH/T 75-2016《演出场所扩声用扬声器系统通用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由文化部于2016年6月13日发布,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演出场所扩声用扬声器系统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演出场所扩声用扬声器系统,包括无源扬声器系统和有源扬声器系统。
注:由于线阵列扬声器系统的主要性能测试方法标准还未制订,与线阵列扬声器系统相关的内容待定。
其他场所使用的扬声器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 2859-1:1999,IDT)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 8898-2011 音頻、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IEC 60065:2005,MOD)GB/T 12060.5-2011 声系统设备第5部分: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IEC 60268-5:2007,IDT)GB/T 14197-2012 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互联的优选配接值GB/T 15212-1994 广播及类似声系统用连接器的应用WH/T 58-2013 演出场所有源扬声器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源扬声器系统passive loudspeaker system由箱体或号筒、一个或多个扬声器单元以及有关器件如内置分频器、变压器或其他无源装置构成的组合。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要求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剧院扩声系统建设中常用的音响标准与规范
剧院扩声系统建设中常用的音响标准与规范剧院扩声系统建设中常用的音响标准与规范1、剧院扩声系统常用的声学标准与规范在剧院的工程建设中,与扩声系统相关的标准与规范有二十余项,而常用的声学标准与规范主要有:(1)GB 4959—95 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2) GB/T 14197—93 声系统设备互联的优选配接值;(3) GBJ 76—84( 修订中) 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4) GB /T 14476—93 客观评价厅堂语言可懂度的"RASTI"法; (5) GB 6278—86 模拟节目信号;(6) 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7) WH/T 25—2007(文化部行业标准) 剧场等演出场所扩声系统工程导则。
2、正确理解"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在国家标准中凡带有强制性的规定,如有关安全的内容等必须严格执行外,其他更多的条款是指导性和推荐的使用内容。
这里以国家标准GB 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为例作些说明,在标准中关于"扬声器系统"有如下说明:根据不同的功能和服务对象,设计相应的扬声器系统: (1)根据厅堂具体条件选用集中式、分布式或集中分散相结合三者中的较佳方案。
(2) 根据声道模式的不同可选择单声道、双声道和三声道(左/中/右)系统中的一种。
(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宜设置独立的次低频扬声器系统。
(4)主扬声器系统对部分观众席无法提供足够的直达声或直达声方位太高时,应设置补充或辅助扬声器系统,并配备能对其馈给信号进行时间和频率特性调整的信号处理设备。
(5)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宜设置效果声扬声器系统。
根据使用要求和实际情况扬声器系统安装在观众厅的顶棚、侧墙、后墙或舞台上。
上述说明可见,一是推荐性的; 二是强调要"根据不同的功能和服务对象; 根据使用要求和实际情况"来设计相应的扬声器系统。
剧场方案音响说明
蓓蕾剧院扩声系统设计说明广州蓓蕾剧院是一间以学术研讨、报告会、讲座活动、各类竞赛、文艺演出为目标节目定位的多功能专业剧院。
依据上述要求与技术标准定位的基础之下,我们按照业主未来使用功能的需要,本着对工程、对客户负责和优质服务的原则,从众多国际先进的音响品牌中扬长避短、博采众长,精心选配了物有所值、效能一流的音响系统。
一、功能定位本剧院是一座多功能剧场,扩声系统要求重点满足大型会议的扩声要求,以及歌剧、舞剧、综艺演出、戏剧(含话剧)、地方戏曲演出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1. 在充分满足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美国RENKUS-HEINZ (rh)专业扬声器的实际特点,重点突出高音质、高保真的原则。
2. 根据具体要求以及剧场平剖面、立面图的实际情况,剧院的扩声系统设计采用集中式三声道全场覆盖的扬声器,再加上舞台两侧装置的左、右声道(两组)辅助扬声器系统。
3. 扩声系统已具备科学合理、性能先进、安全可靠、灵活扩展的原则,其配置的主要设备均为高质量、高性能、高可靠性、经久耐用且效果好的音响器材,确保扩声系统保持一定时间的先进性、长时间安全运行,并达到设计要求。
三、扩声系统的设计特点1. 剧场的扩声系统设备采用能经历长期使用后确实性能都稳定可靠的产品、系统性能稳定可靠。
2. 剧场的扩声系统重点突出“简洁、精练、实用和先进性、方便”容易操作的原则。
3. 剧场的整个扩声系统具备良好的扩展功能,其中包括电台、电视台等现场实况直接转播、多系统资源共享等功能。
4. 剧场的扩声系统中所有采用的是全套进口的先进性、高性能、高可靠性、高价格比的世界著名名牌专业产品。
5. 剧场的扩声系统中所采用的扬声器都是高效率扬声器(灵敏度均>103分贝/1米/1瓦),从而可以用较少数量的高效率扬声器而获得需要较多非高效率扬声器才能达到的声压级。
在确保整个剧场内声音覆盖均匀并达到国家(行业标准)一级标准声压级的情况下,达到扬声器少而精,声音效果质量好,既节省了工程项目成本开支,又能提高了剧场所选用的扬声器档次。
谈谈剧院建设中常用的音响标准与规范
固嗡圈固 固 固 咖 @a§凹 ] @蹄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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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工标解 频程准读
文 章 编号 :0 2 88 (02)5 0 4- 3 1 0- 6 4 2 1 0 - 0 6 0
谈谈剧院建设 中常用 的音响标准 与规 范 ・准 读・ 标解
王 福 津
( 国 电子科 技 集 团公 司 第三 研 究 所 , 京 10 1 ) 中 北 0 0 5
【 e od】 A T; ay n t a ut t ; a p g of i t K y rs R SI er da osc ao dm i e c n w la le c i ri n c f e i
1 剧院扩声系统常用的声学标准与规范
在剧院 的工 程建 设 中 , 扩 声 系统 相 关 的 标 准 与
有 : 1 B 45 _ 9 厅 堂 扩 声 特 性 测 量 方 法 ; ( )G 99 _ 5
对 部分观众席 无法 提供 足够 的直 达声 或 直 达声方 位 太高时, 应设 置补 充或 辅助扬 声 器系 统 , 配备 能对 并
其 馈给信号进行 时 间和频 率 特性 调整 的信号 处 理设 备 。( ) 5 具有 演 出功 能 的厅 堂 宜设 置效 果 声扬 声 器
需 要 不 断深 化 和 完 善 的 问题 。
【 关键词 】R SI早后期声能 比; AT; 阻尼 系数 【 中图分类号】T 5 B4 【 文献标识码】A
Ta k n o tt e S u d S a d r sa d S e i c to e t r Bml g l i g Ab u h o n t n a d n p cf a i n i Th a e i n  ̄n
道模 式的 不 同可 选 择单 声 道 、 声道 和 三 声 道 ( 双 左/
WH/T75—2016演出场所扩声用扬声器系统通用规范(二)
W H/T 5 8—2 0 1 3的9 . 1 . 2的规 定。
W H/T 5 8—2 0 1 3的9 . 7的规定 。
6 . 6 电声性能参数
扬声 器 系统 的远场 中实 现。测 量距 离应 是 1 m的整数 倍,
扬 声 器 系 统 的 覆 盖 角 的 检 测 应 符 合
GB/T 1 2 0 6 0 . 5—2 0 1 1 的2 3 - 4 . 2 的规 定。
6 . 6 . 6 幅度 非线性
6 . 6 . 6 . 1 总 睛波 夫
无 源 扬 声 器 系 统 的 额 定 噪 声 功 率 的 检 测 应 符 合 GB/T 1 2 0 6 0 . 5—2 0 1 1 的1 7 . 1 . 2 、1 8 . 1 的规 定。 0 . 6 . 1 . 2 i J f J i _ 1 { 夫功 棼
行业标准
n d u s I r 9 l 1 a i 1 d a r d
W H / T 7 5 —2 0 1 6
演 出 场 所 扩 声 用 扬 声 器 系 统 通 用 规 范( 二)
说 明:wH/ T 7 5 —2 O 1 6 演 出场所扩 声用扬 声器 系统通 用规 范 是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文化行 业标准, 由文 化部 于2 0 1 6 年6 月1 3 日发布,2 0 1 6 年1 O 月1 日起 实施。 本标准 负责起 草单位 : 中国演艺设 备技 术协会演 出场馆设 备专业委 员会。
. 6 . 5 . 2 由于 扬 声 器 系统 的 不 同扬 声 器单 元 辐射 的声波 相 互 6
作 用在 测 量 点产 生 声 干涉 , 在 这 种情 况 下, 所 选择 的测 量距 离应 使这 种现 象产 生 的误差 减 至最小 。 6 . 6 . 1 承受 功率
舞台音响系统设计规范
舞台音响系统设计规范引言:舞台音响系统是现代舞台演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声音效果,为观众带来更好的听觉体验。
为了确保舞台音响系统的良好运作和安全性,制定一套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为各行业的专家分享一些舞台音响系统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1. 系统设计舞台音响系统设计的首要目标是确保音响系统具备良好的声音分布和覆盖范围,同时保证音频信号的准确传输和高质量的输出。
以下是一些设计规范的关键要点:- 分析场地特征:在设计之前,必须详细了解场地的大小、形状、各种表面材料以及观众席的位置等信息。
这将有助于确定适当的音响设备和它们的布置方式。
- 考虑声学环境:不同的空间环境对音响系统的要求不同。
设计师应该了解反射、吸音和衍射等声学原理,并相应地选择和布置音响设备,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干扰和反射,提供清晰的声音效果。
- 声音分布均匀性:优化音响系统的分布是确保观众无论在场地的任何位置都能获得相同的声音体验的关键。
通过合理布置扬声器和使用调音台进行音频调整,可以实现声音的均衡分布。
- 系统连通性:音响系统的各个组件包括调音台、扬声器、放大器等必须能够无缝连接,确保信号的正确传递和处理。
在设计阶段需要仔细考虑线缆布置和音频信号的传输路径,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性能。
- 安全性和可靠性:舞台运作环境往往较为复杂,因此音响系统的设计必须考虑到高温、湿度、振动和其他潜在的危险因素。
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并合理安装和保护设备以确保性能和安全。
2. 设备选型选择适当的音响设备是舞台音响系统设计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有关设备选型的规范:- 考虑性能需求:根据舞台演出的类型和规模,确定所需的音响设备的性能和功能需求。
例如,大型演唱会和剧院演出可能需要更多更强大的扬声器和更灵活的混音台,而小型舞台表演可能只需要简单的音响设备。
- 选择合适的扬声器:扬声器是音响系统设计中最关键的部分之一。
在选择扬声器时,需要考虑音频覆盖范围、频率响应、功率和灵敏度等因素。
舞台音响设计规范
舞台音响设计规范引言:舞台音响设计是舞台演出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合理的音响设计不仅能够提升演出效果,还能够为观众提供更好的听觉体验。
本文将针对舞台音响设计中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探讨,分为以下几个小节进行论述。
一、舞台布局设计舞台音响设计的第一步是合理的舞台布局设计。
在进行布局时,需要确保声音能够均匀地传播到整个观众区域,同时避免产生杂音和回声。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可以采用以下几个方法:1. 尽量将扬声器安装在舞台两侧高处,以实现声音的均匀分布。
2. 避免将扬声器直接对向观众,可以采用扬声器角度调整或者使用反射板等方式来控制扬声器的声音传播方向。
3. 根据剧目需求和舞台形式,合理设置主音箱、辅助音箱、低音炮等扩音设备的位置和数量。
二、声音平衡设计舞台音响设计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实现声音的平衡,即各种音频信号之间的平衡以及舞台声音与自然声音之间的平衡。
为了实现声音平衡,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 合理设置音频设备的增益,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音量。
2. 使用音频混响器进行混音处理,确保各个声音元素在演出现场能够得到准确的表达。
3. 对舞台上的不同声源进行分组,设置独立的音量控制,以保证不同声源间的相对平衡。
三、消音措施设计舞台演出中,往往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少噪音对演出的干扰。
为此,需要对舞台环境进行消音设计,以保证观众得到良好的听觉体验。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消音措施:1. 使用吸音材料,如吸音板、吸音棉等,来减少舞台上的回声和杂音。
2. 合理设置噪音屏障和隔声墙,以阻挡外界噪音对舞台的干扰。
3. 控制音频设备的噪音产生,如选择低噪音的音响设备和减少线路噪音等。
四、声音效果设计舞台音响设计中,声音效果的运用能够增加演出的艺术感染力和观赏性。
为了实现良好的声音效果,在音响设计中应注重以下几点:1. 合理利用音频特效器材,如混响器、延时器等,来创造不同的声音效果,如回声、立体声等。
2. 根据剧目要求和舞台效果,设计合适的音频特效,如自然环境的声音、特殊场景的音效等。
舞台音响效果规范
舞台音响效果规范在现代演艺活动中,舞台音响效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能够增强观众的听觉体验,提升表演的感染力,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工作。
为了保证演出质量和观众的满意度,舞台音响效果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操作。
本文将从设备选择、声音调整、音响效果创作等方面阐述舞台音响效果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
1. 设备选择舞台音响效果的好坏与设备的选择密切相关。
在安装舞台音响系统时,需要首先保证设备的质量和适用性,选用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
例如,音箱的频率响应范围应在50 Hz至20 kHz之间,保证覆盖各个音域的声音;功率放大器的功率应与音箱相匹配,以确保音质和音量的平衡。
2. 声音调整良好的声音调整对于舞台音响效果的达到至关重要。
在进行声音调整时,需要合理设置音量、音调和音色等参数,使之符合演出要求。
在调整音量时,应根据不同音源的音响特性和表演需求来控制,避免过高或过低的音量,使观众能够清晰地听到每一个音符。
在调整音调和音色时,要根据不同演出风格和节目内容选择适当的声音效果,使其与舞台形象和情感表达相吻合。
3. 音响效果创作音响效果的创作是舞台音响效果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合理运用混响、回声、延时等效果,可以增加演出的空间感和音色层次,使其更具艺术性和张力。
在音响效果的创作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观众的听觉感受,避免过多或过密的效果,以免造成混乱和音质下降。
同时,还需要根据演出内容和要求,设计合适的音响效果,突出表演的重点和情感表达。
4. 音响效果控制音响效果的控制是舞台音响效果规范的关键环节。
在演出过程中,需要由专业的音响工程师负责音响系统的控制和调整。
音响工程师应具备专业的音响知识和技术能力,熟悉所用设备的操作和调试过程,能够灵活应对各种情况。
他们需要全程跟踪演出进程,根据演出需求进行及时调整,确保音响效果的合理使用和准确表达。
舞台音响效果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演出质量和观众的满意度。
只有遵循规范要求,选用适当的设备,合理调整声音,创作独特的音响效果,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控制和调整,才能够达到良好的舞台音响效果。
舞台音响设备规范
舞台音响设备规范随着舞台艺术的不断发展,舞台音响设备在现代演出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障演出的质量与安全,制定舞台音响设备的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对舞台音响设备的规范进行详细论述,包括设备选购、安装调试、音效调控等各个方面。
一、舞台音响设备选购规范(一)根据演出形式选择适当的音响设备。
不同类型的演出对音响设备的要求不同,因此在选购音响设备之前,必须明确演出的性质及规模。
例如,大型演唱会需要具备较高功率和大音量的音箱,而小型剧场演出则需要更注重声音的还原度和均衡性。
选购音响设备要与演出需求相匹配,以确保演出效果的最佳表现。
(二)确保音响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
选购音响设备时,要选择具有良好声音品质和稳定性能的产品。
可以通过参考专业媒体的测评或者请专业人士提供意见,选购具备优良声音品质和可靠性的音响设备。
此外,还要关注设备的售后服务和保修期限,以保证设备能够长期正常运行。
(三)考虑设备的可操作性和兼容性。
音响设备的可操作性和兼容性对于演出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选购音响设备时,要考虑设备的易操作性,确保演出人员能够快速熟悉并使用设备。
同时,还要注意设备之间的兼容性,以方便设备的扩展和升级。
二、舞台音响设备安装调试规范(一)按照舞台布局进行音响设备的摆放。
在舞台的选择和安装过程中,要根据舞台布局和地形条件合理地摆放音响设备,以确保音效的均衡和覆盖范围。
同时,还要注意安全性,避免设备位置对演出人员和观众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
(二)保证音响设备的连通性和稳定性。
音响设备的连通性和稳定性是舞台演出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在安装过程中,要确保电缆连接牢固可靠,避免产生杂音和断路等问题。
此外,还要进行设备的调试和测试,确保音量、音质等参数符合演出的要求。
三、舞台音响设备运行维护规范(一)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舞台音响设备在长时间使用后可能会出现故障或损坏,因此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是必要的。
可以制定专门的检查计划,例如每个演出季度结束后进行大规模检查,每场演出前进行小规模检查等。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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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扩声系统建设中常用的音响标准与规范1、剧院扩声系统常用的声学标准与规范在剧院的工程建设中,与扩声系统相关的标准与规范有二十余项,而常用的声学标准与规范主要有:(1)GB 4959—95 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2) GB/T 14197—93 声系统设备互联的优选配接值;(3) GBJ 76—84( 修订中) 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4) GB /T 14476—93 客观评价厅堂语言可懂度的"RASTI"法; (5) GB 6278—86 模拟节目信号;(6) 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7) WH/T 25—2007(文化部行业标准) 剧场等演出场所扩声系统工程导则。
2、正确理解"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在国家标准中凡带有强制性的规定,如有关安全的内容等必须严格执行外,其他更多的条款是指导性和推荐的使用内容。
这里以国家标准GB 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为例作些说明,在标准中关于"扬声器系统"有如下说明:根据不同的功能和服务对象,设计相应的扬声器系统: (1)根据厅堂具体条件选用集中式、分布式或集中分散相结合三者中的较佳方案。
(2) 根据声道模式的不同可选择单声道、双声道和三声道(左/中/右)系统中的一种。
(3)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宜设置独立的次低频扬声器系统。
(4)主扬声器系统对部分观众席无法提供足够的直达声或直达声方位太高时,应设置补充或辅助扬声器系统,并配备能对其馈给信号进行时间和频率特性调整的信号处理设备。
(5)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宜设置效果声扬声器系统。
根据使用要求和实际情况扬声器系统安装在观众厅的顶棚、侧墙、后墙或舞台上。
上述说明可见,一是推荐性的; 二是强调要"根据不同的功能和服务对象; 根据使用要求和实际情况"来设计相应的扬声器系统。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中"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分为: (1) 文艺演出类扩声系统(一、二级) ;(2) 多用途类扩声系统(一、二级);(3) 会议类扩声系统(一、二级) 。
国内在进行室内外扩声设计时,就"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常常要遵循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规范。
工程业主方在工程招标时,对"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亦有明确的要求。
大家知道,"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中国国情的产物"。
在国际上,只有测量方法的标准而没有明确的"技术参数指标"的标准与规范。
如果没有"技术参数指标"的系统设计似乎不够完整,心里也不够踏实。
那么,如何正确理解和使用"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应该说,"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对扩声系统设计来说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
"必要"是指它可以使系统设计得到均衡与"健康","不充分"是指仅按技术指标进行设计,声音重放不一定是"美"的。
以文艺演出类扩声系统为例,要达到一级特性指标的要求通常并不困难,即便使用国产较好的音箱或国外中等水平音箱均能满足。
在许多工程中人们之所以要选择一些国际上知名的品牌音箱,完全是为了重放音质品位的需要,或者说是为了解决声音重放"美"的问题。
同样在选择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级别"的时候,也要根据实际的使用需要。
一段时期以来,有些工程业主方或设计单位不是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片面追求所谓的"领先"、"水平"都要选择"一级"。
以话剧、京剧、歌剧为例在演出中都很强调自然声,早年几乎是不使用电声的。
后来由于剧场容积的加大观众座席增多,还有一些演员发声条件的限制以及演出过程中所需比例关系的调整等因素,逐渐开始使用电声进行辅助。
这种以自然声为主,电声为辅的使用方法是很合理的,使观众厅的声音可以获得一个较满意的音响效果。
什么是以"自然声为主,电声为辅"? 电声怎样才是合理的使用? 《合理》是指要有个'度'的限制,即当不使用扩声时观众可能听不太清楚( 或听闻困难) ,使用电声后观众能听清楚了,但又觉察不出电声的存在,使重放的声音很自然这才是成功的。
对于通俗演唱会类型的节目为了'营造'演出气氛,常常需要把扩声开得较大则是另外一种处理方式。
在外出考察中,笔者发现欧洲的一些歌剧院在演出歌剧时也使用扩声。
其处理手法是以观众能听清楚、听得自然"为限度"绝不追求大音量。
在进行扩声系统设计与系统配置上也应遵循这样的使用需求。
上述国家标准中,文艺演出类扩声系统的最大声压级:有一级106 dB,二级103 dB 的规定。
对于诸如话剧院、京剧院和歌剧院( 特别是"场团合一"的剧场) 的扩声为什么一定要106 dB 呢? 从实际使用效果和保证系统的动态,扩声最大声压级103 dB 完全可以满足。
要知道最大声压级从103 dB 增加至106dB 虽然只有3 dB 的增量,但扩声音箱和功放都要增加一倍,显然该部分的经费投入也要相应增加一倍。
所增加的器材和经费,在实际使用中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只能是一种浪费。
在设计中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都要选择"一级"似乎也成为了一种模式,那么标准中的分级就没有了意义,所有的"二级"指标就等于虚设。
总之,在扩声系统设计中,大家期盼多一些科学性,少一些盲目性; 多一些正确的理解,少一些误导;多一些"个性化",少一些"模式化"以丰富文化设施的使用需求。
3、相应的标准与规范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前面列举了剧院扩声系统常用的声学标准与规范,这些标准与规范在中国剧院的建设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无论是扩声系统设计,还是扩声系统调试与声学特性测量都是不可或缺的,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标准制订、修改、上报和审批工作的周期较长,标准的"指导作用"往往滞后于现时的使用需要,相应的标准与规范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
3.1现有剧院扩声系统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1) 观众厅扩声的声音效果与系统调试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由于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文化、体育等建设事业的迅猛发展,专业音响系统工程应用形成了"空前的大发展"时期。
文化、体育建设事业的发展也带动了专业音响系统工程应用。
除北京国家大剧院,近几年全国许多省、市也纷纷兴建了一批地区的"大剧院"或"艺术中心",如: 杭州大剧院、广东东莞大剧院、上海东方艺术中心、武汉琴台大剧院和青岛大剧院等等。
在这些剧院中一个主剧场音响系统的经费投入,一般都在人民币1000万元左右,高的甚至近2000万元。
所选用的专业音响器材,几乎涵盖了国际上知名品牌最先进的产品。
例如: 德国STAGETEC、LAWO、瑞士STUDER 的数码调音台; 美国Meyer Sound、EAW、R&H、JBL、EVI、德国K&F、D&B Sound 和法国L - ACOUSTICS 的音箱和线阵列扬声器系统; 美国EVI、CROWN 带DSP 处理器的功率放大器等。
当前,剧场音响系统无论是经费投入还是所选用的音响器材,从客观条件上应该足以保证了剧场观众厅扩声具有良好的声音效果。
但实际情况是在众多新建的"大剧院"或"艺术中心",剧场观众厅扩声的声音效果,好的或比较好的所占比例并不多。
有人曾形象地比喻说"扩声花了几百万元,只得到了一、二百万的音响效果"; 还有人的说"我怎么听,也不像这个品牌音箱的味儿"。
观众厅扩声的声音质量固然取决于许多因素,诸如:剧场观众厅格局、建筑上能为扩声系统提供的预留条件、观众厅声学环境( 建声特性) 、扩声系统设计与器材选配、以及扩声系统操作人员科学合理的使用等。
然而,观众厅扩声系统调试不到位是影响扩声音质效果的重要因素,目前这种情况十分普遍,有认识、理解方面的问题,也有缺乏测试手段和测试能力的问题。
扩声系统不能做到精准的调试与优化,特别是扩声声场的优化与控制,这不仅直接影响到扩声重放的声音效果,而且系统设备的技术性能也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目前的声学标准与规范中,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的测量大多还停留在"稳态"特性,这与实际的听感效果有很大的差距。
换句话说,这些特性参量的检测还不足以反映出声音的实际感受。
这正像前面所说的,这些特性参数在"总体"上用来衡量观众厅扩声特性( 或音响效果) 是必要的,又是不充分的。
大家也注意到,标准已开始向"瞬态"特性展开工作,例如: "早后期声能比测量"、厅堂语言可懂度的"RASTI"法测量等,力求找出更多与实际听感效果相对应的关系。
总之,要加深对观众厅扩声声场"时域"内容的认识。
主观听音评价是对客观测量的重要补充,选取不同节目内容试听来修正系统调试是必要的,一些工程单位在系统调试中已逐步采用。
(2)剧场音响系统安装器材与施工同样,目前剧场音响系统安装与施工方面,质量好的或比较好的所占比例也不多。
从笔者在国外剧场的技术考察可见,这方面国内还有明显差距,这是现有剧院扩声系统普遍存在的第二个主要问题。
当前音响系统投资比例: 上千万元的剧场音响系统其安装器材平均占系统总值的5%左右,这显然不够合理。
似乎人们更注意"地面上"的器件与设备,至于"地下"看不见的管线、还有设备机柜、接插件的质量以及焊接工艺等等,似乎并不太在意。
例如,为了"省钱",本该采用6平方的音箱线缆,改用4平方线缆。
要知道这一改,完全有可能影响到扩声的瞬态响应,有损于扩声的音质效果。
大家知道,通常馈线上的功率损失必须控制在0.5 dB之内(即相当12%) ,其所以这样"规定"是要把馈线的阻抗与音箱的阻抗之比严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这里不能按电工学中功率传输与分配的概念。
从等效电路来看,馈线的阻抗是要计入功放内阻的。
如果功放内阻增大,功放的阻尼系数将减小,此时功放的瞬态响应( 或跟随能力) 变差,对音质不利。
如果功放内阻( 即输出阻抗) 过大,声音重放将会出现明显的声染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