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为了充分发挥生产、使用、科研、教学和监督检验、经销等方面专家的作用,更好地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技术委员会,下同)。
第三条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所负责的专业技术领域,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条属于综合性的、基础的和涉及部门较多的技术委员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属于产品方面的技术委员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对委托的主管部门进行调整。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五条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第六条按照国家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组织制订本专业标准体系表,提出本专业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第七条根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协助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
第八条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负责,提出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第九条受标准制定部门的委托,负责组织本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对本专业已颁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作出书面报告;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第十条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相应技术委员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包括对国际标准文件的表态,审查我国提案和国际标准的中文译稿,以及提出对外开展标准化技术交流活动的建议等。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10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1号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管理,科学公正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制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本办法适用于技术委员会的构成、组建、换届、调整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技术委员会工作,负责技术委员会的规划、协调、组建和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技术委员会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1-X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二)规划技术委员会整体建设和布局;(三)协调和决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调整、撤销、注销等事项;(四)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员的培训;(五)监督检查技术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对技术委员会的考核评估;(六)直接管理综合性、基础性和跨部门跨领域的技术委员会;(七)其他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技术委员会,对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标准制修订以及国际标准化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委员会,为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应当科学合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地开展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内承担以下工作职责:-2-X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一)提出本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二)编制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体系,根据社会各方的需求,提出本专业领域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三)开展国家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及国家标准外文版的组织翻译和审查工作;(四)开展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和国家标准起草人员的培训工作;(五)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归口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六)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研究分析;(七)组织开展本领域国内外标准一致性比对分析,跟踪、研究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和工作动态;(八)管理下设分技术委员会;(九)承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标委会的成立旨在加强国家标准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促进标准
化工作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推动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对接和协调,提高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全国标委会的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制定和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标准化工作与产业
发展和科技创新相结合,促进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对接和协调,提高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组织开展标准化技术研究和信息交流,推动标准化技术研究成果的转化和
应用,促进标准化技术创新和产业技术进步。
三、推动标准化工作与质量管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的协调配合,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开展标准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标准化意识和质量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标准、遵守标准、依靠标准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国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对接和协调,提高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国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融合发展。
全国标委会将继续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推动标准化工作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提高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制造强国和质量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标委会管理规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为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的管理,科学公正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职责(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统一规划、协调、组建和管理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统一规划技术委员会;2.协调和决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撤销等管理事项;3.监督检查技术委员会的工作;4.直接管理综合性、基础性和涉及部门较多的技术委员会;5.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员的培训;6.其它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受国家标准委委托,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提出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规划、组建和管理建议;2.组织或者参与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3.指导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国家标准立项、报批以及国际标准化等业务工作;4.协调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5.推荐本部门、本行业专家参加技术委员会;6.定期向国家标准委报告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7.其它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家标准委委托,协助国家标准委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或者参与国家标准委委托的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2.为本行政区域内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3.推荐本行政区域内专家参加技术委员会;4.定期向国家标准委报告协助管理的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5.其它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二、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应当科学合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其工作职责包括:1.分析本专业领域标准化的需求,研究提出本专业领域的国家标准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组建分技术委员会的建议;2.按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组织并负责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23.对所组织起草和审查的国家标准的技术内容和质量负责;4.负责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的复审工作,提出国家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5.参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对外通报、咨询和国外技术法规的跟踪及评议工作;6.受国家标准委的委托,负责国家标准起草人员的培训,开展本专业领域内国家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7.对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国家标准委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及时通报有关情况;8.根据国家标准委的有关规定,承担本专业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9.建立和管理国家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档案;10.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工作会议。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不同意:×)
— 13 —
注:该年审申请表由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根据委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对照委员的年审条件,客观、 如实填写。
— 14 —
(六)组织结构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 (七)多数组成人员为该专业领域国内技术专家; (八)结合国情,尽可能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 ( ISO/IEC ) 及 其 认 可 的 其 他 国 际 组 织 的 技 术 委 员 会 / 分 技 术 委 员会 (TC/SC)对口; (九)秘书处挂靠单位具备开展业务的能力并愿意提供办公保障。 第六条 筹建技术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 职能的行业协会或企业集团公司主管司(局)直接向国家标准委提出书面 筹建技术委员会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组建技术委员会的必要性、技术委 员会名称、工作范围、国内外现状、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对应关系、拟开 展的工作内容、拟组建技术委员会的初步方案等。 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和个人也可直接向国家标准委提出组建技 术委员会的建议。建议内容包括:技术委员会名称、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必 要性、国内外现状、拟开展的工作内容等。国家标准委委托有关部门对建 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做出是否采纳建议的决定。被采纳的建议, 由国家标准委给予建议单位或个人书面回复,并委托有关部门提出筹建申 请。 国家标准委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指定有关单位提出筹建新的技术委 员会申请和承担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2—
—3—
决算报告,并按要求填写年审登记表(附件 4)。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技术委员会,年审予以通过: (一)认真贯彻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国内和国际标准化活
动; (二)完成制修订的国家标准水平较高,市场适用性强; (三)按时完成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和国家标准复审项目,计划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及相关信息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标准委
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农业食品部
48
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纸制品分技术委员会
以纸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包装和餐饮用器具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制浆造纸工业研究所
农业食品部
49
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玻璃搪瓷制品分技术委员会
渔业环境底质渔业生物质量渔业水质水产养殖环境评价污染物对渔业生的危害评价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规范等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委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农业食品部sactc64专业领域调整23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渔业环境与资源分技术委员会农业部农业部中国水产科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农业食品部24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赏鱼分技术委员会观赏鱼相关农业部农业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农业食品部25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直接与食品接触饮食加工设备如超市餐馆食品店面包房肉食店等商业企业医院工矿企业单位的食堂用面类饮食加工机械蔬菜加工机械肉类饮食加工机械清洗消毒设备等饮食加工设备农产品信息方面农产品分类术语等基础农产品分等分级农产品标签表识等商务部商务部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农业食品部sactc111sc2上升为tc26全国农产品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7全国农业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腐植酸肥料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情报研究所农业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食品研究所农业食品部农业食品部28腐植酸肥料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辽宁普天科技有限公司农业食品部29全国豆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发酵豆制品如腐竹豆腐等商务部食品工业协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商业联合会杭州华源豆制品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河北高碑店豆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一豆豆制品有限公司杭州豆制食品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公开征集农业食品部30全国方便休闲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方便食品以及膨化食品蜜饯和果冻等休闲食品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31全国焙烤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2全国冷冻饮品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糕点饼干和面包等公开征集农业食品部农业食品部冷冻饮品等公开征集公开征集公开征集33全国米面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米面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馒头工作组全国米面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粽子工作组谷物初加工制品如挂面生切面馒头粽子等公开征集公开征集公开征集农业食品部农业食品部34馒头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委河南兴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35
批准筹建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
全国乳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原乳〔生鲜乳〕经加工制成的工业产品〔包括液体乳门类、乳粉门类、乳脂门类、炼乳门类、干酪门类、其他乳制品门类,不包括原乳或生鲜乳〕等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
农业食品标准部
11
全国糖果和巧克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糖果和巧克力等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
农业部
农业部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农业食品标准部
59
全国蜂产品标准化工作组
蜂产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南京老山药业股份/中国蜂产品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
农业食品标准部
60
全国蔬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蔬菜
农业部
农业部
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蔬菜研究所
农业食品标准部
61
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铁型覆砂铸造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农业食品标准部
16
全国米面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粽子工作组
粽子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标准化治理委员会
浙江五芳斋控股〔集团〕股份
农业食品标准部
17
全国制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蔗糖深加工工作组
蔗糖深加工产品和加工工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糖业集团
农业食品标准部
18
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锅底料复合调料工作组
国家林业局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农业食品标准部
39
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结构用木材分技术委员会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为各个行业提供了统一的基准和规范,促进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中国标准化事业的管理机构,承担着推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职责。
1. 组织结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的专业机构。
其组织结构如下:1.1 主席团主席团是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负责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方向,决策重大事项。
1.2 秘书处秘书处是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实施。
秘书处由专业的标准化人员组成,负责起草标准文件、组织会议和培训等工作。
1.3 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是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核心组成部分,由各个行业的专家、企业代表和相关机构组成。
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行业标准,解决行业标准化中的技术问题。
2. 主要职责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2.1 标准制定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推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标准制定的过程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2 标准推广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推广标准化知识和标准的使用,促进标准在生产、贸易和服务中的应用。
通过开展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各界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3 标准评价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标准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收集用户反馈和相关数据,及时修订不合理的标准,优化标准体系。
2.4 国际交流与合作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开展国际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
与其他国家的标准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促进标准的国际交流和互认。
3. 工作方法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工作:3.1 会议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定期组织会议,讨论和决策标准化工作的重大问题。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包括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组和标准制定工作组)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委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委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某一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较宽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分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技术委员会下面某一具体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直属工作组)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新兴技术领域或尚不具备条件组建技术委员会的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标准制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是由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在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下面设立,从事一项或一系列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全国性标准化工作技术组织。
第三条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直属工作组负责的专业领域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
工作组负责的专业领域由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
第四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对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直属工作组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工作组由技术委员会组建和管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标委会进行业务指导,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管理辖区内有关标委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在标委会管理中具有以下职责:(一)负责标委会的总体规划;(二)负责标委会的组建、换届、调整、暂停、恢复、撤销等重要事项的审批;(三)负责标委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审批;(四)负责标委会考核并作出奖励或惩罚决定;(五)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与标委会管理有关的其他职责。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PPT幻灯片
第一产业, 18%
第二产业, 73%
18
二、技术委员会基本情况
技术委员会地域分布情况
600 500 400
SC
300
TC
200 100
0
19
北京 上海 天津 江苏 陕西 广东 浙江 安徽 河南 辽宁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西 内蒙古 山东 山西 四川 云南
5
一、技术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 第十九条 制定标准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 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 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 用户、生产单位、行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学术 团体及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 准草拟和参加标准草案的技术审查工作。未组成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的,可以由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标准草 拟和参加标准草案的技术审查工作。
技术委员会-Technical Committee(TC) ❖ 英语直译 ❖ 技术组织 ❖ 委员会制
4
一、技术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第十二条 制定标准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科学 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 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草拟,参加标准草案 的审查工作。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管理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部 2012年10月19日
1
主要内容
1 技术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2 技术委员会基本情况 3 如何做好技术委员会工作 34 几点认识与思考
2
1 技术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2 技术委员会基本情况 3 如何做好技术委员会工作 34 几点认识与思考
3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书名 类 申 填 报 表 单 日称:全国静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别: TC (TC、SC) 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期: 2017 年 9 月 30 日秘书处拟承担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1 / 34一、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必要性(包括行业现状及其发 展趋势,行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需求,本领域国内外及国际标准化 活动现状等) 1、行业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静电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电磁现象。
静电放电瞬间产生 的大电流和电磁场可对微电子器件造成破坏,对电子系统带来各种危 害。
随着计算机、网络与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静电对电子设备和系 统的危害也越来越大。
高静电位的物体通过静电放电引起的器件击穿、 静电放电时产生的电磁脉冲、静电感应、静电吸附尘埃等多种形式造 成电子元器件击穿损坏、潜在失效,使电子设备和系统运转失灵、信 号丢失、产生误码,致使电子、通讯、航空、航天等现代化的电子系 统以及仪器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仅美国每年因静电对 电子工业所造成的损失就达一百多亿美元。
另外,在油气、火工品等 易燃易爆环境中,静电还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静电看似一件小 事,其带来的危害却不容忽视。
随着静电造成的问题越来越普遍,静电的防护与控制引起人们的 高度重视。
国内早就认识到了静电的危害,并开展了防静电的研究工 作,制定了许多防静电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目前,国内的防 静电技术发展迅速,相关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已形成了一个 蓬勃发展的行业。
然而,随着对静电研究的深入,人们认识到,防静 电只是降低静电危害的一种手段,降低静电危害的最有效手段是控制 和防护并重。
因为,静电作为一种自然现象,不让其产生几乎是不可2 / 34能的,但可以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以使其降低到可以 接受的程度,同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尽可能地减少静电造成的危 害。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录
技术委员会的职责:负责制定本领域的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和审查标准, 开展标准实施监督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制定标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本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促进技术交流:技术委员会为各成员单位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合作的平台,促进了技术进 步和产业发展。
推动标准化工作: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本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规划和计划,推动标准 化工作的开展。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技术委员会可以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推动我国标准与国 际接轨。
汇报人:
职责:负责制定和修订本领域国家标准,组织开展标准化研究、试 验和验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等 工作范围:涵盖各个行业和领域,如农业、工业、服务业等
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国际标员会的分类: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 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的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委员
,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汇报人:
01 02
Part One
Part Two
01 02
03 04
05
定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成立,负责制定和修订本领域国家标准的组织 组成: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委员等组成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包括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组和标准制定工作组)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委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委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某一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较宽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分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技术委员会下面某一具体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直属工作组)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新兴技术领域或尚不具备条件组建技术委员会的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标准制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是由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在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下面设立,从事一项或一系列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全国性标准化工作技术组织。
第三条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直属工作组负责的专业领域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
工作组负责的专业领域由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
第四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对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直属工作组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工作组由技术委员会组建和管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标委会进行业务指导,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管理辖区内有关标委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在标委会管理中具有以下职责:(一)负责标委会的总体规划;(二)负责标委会的组建、换届、调整、暂停、恢复、撤销等重要事项的审批;(三)负责标委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审批;(四)负责标委会考核并作出奖励或惩罚决定;(五)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与标委会管理有关的其他职责。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文档创作者,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专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专业标准化是指在特定领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适用于该领域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专业标准化工作的主体,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和经验,推动我国专业标准化工作不断向国际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同时,要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注重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要注重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加强标准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各方面对专业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推动标准的有效实施。
在专业标准化工作中,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强对新兴技术和新产品的标准制定工作,推动标准与技术的融合与创新,促进我国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同时,要注重标准与法律法规的衔接,推动标准在法律法规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标准与法律法规的有机结合,保障标准的有效实施。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专业标准化工作的主体,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推动专业标准化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同时,要加强对专业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全社会对专业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专业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总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充分认识到专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注重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加强对新兴技术和新产品的标准制定工作,注重标准与法律法规的衔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专业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推动专业标准化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顾问的职责和工作方式
顾问的职责
顾问主要负责为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咨询和建议,以促进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顾问的具体职责包 括对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参与标准的审议和评估,以及协助解决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问题。
顾问的工作方式
顾问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参与委员会会议、专题研讨、调研考察等。顾问可以独立开展工作,也可以组成小组开 展工作。在开展工作时,顾问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国家标准的制定和 修订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积极响 应国际市场需求,制定符合国际 标准要求的中国标准,推动中国 标准在国际市场上的应用和推广 。
加强与产业界的合
作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加强与 产业界的合作,了解产业发展需 求,制定符合产业发展的标准, 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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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和完善
根据审查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
正式审查
组织专家对标准草案进行深入审查,包括技 术内容、文字表述等方面。
批准发布
经过审查通过的标准草案,报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批准发布。
标准发布和实施的工作流程
发布通知
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标准发布通知,告知 标准实施单位和个人。
实施和监督
实施单位和个人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工 作,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标准的
提供标准化咨询和服务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还可以为各行业提供标准化咨询和服务,帮助 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委员组成。
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负责具体标准的制定 和修订工作。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为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的管理,科学公正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职责(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统一规划、协调、组建和管理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统一规划技术委员会;2.协调和决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撤销等管理事项;3.监督检查技术委员会的工作;4.直接管理综合性、基础性和涉及部门较多的技术委员会;5.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员的培训;6.其它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受国家标准委委托,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提出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规划、组建和管理建议;2.组织或者参与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3.指导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国家标准立项、报批以及国际标准化等业务工作;4.协调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5.推荐本部门、本行业专家参加技术委员会;6.定期向国家标准委报告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7.其它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家标准委委托,协助国家标准委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或者参与国家标准委委托的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2.为本行政区域内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3.推荐本行政区域内专家参加技术委员会;4.定期向国家标准委报告协助管理的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5.其它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二、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应当科学合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其工作职责包括:1.分析本专业领域标准化的需求,研究提出本专业领域的国家标准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组建分技术委员会的建议;2.按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组织并负责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3.对所组织起草和审查的国家标准的技术内容和质量负责;4.负责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的复审工作,提出国家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5.参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对外通报、咨询和国外技术法规的跟踪及评议工作;6.受国家标准委的委托,负责国家标准起草人员的培训,开展本专业领域内国家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7.对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国家标准委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及时通报有关情况;8.根据国家标准委的有关规定,承担本专业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9.建立和管理国家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档案;10.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工作会议。
{技术规范标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录
{技术规范标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录以下是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一些主要技术规范标准目录:1.通信技术:包括无线通信技术、有线通信技术、光纤通信技术等。
其中,无线通信技术标准涵盖无线电频段的使用、无线传输技术和协议、无线网络构建和安全等方面。
有线通信技术标准涵盖有线电信和宽带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以及相关设备和技术标准等。
2. 电子信息技术:包括电子元器件、电路设计和集成电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
电子元器件标准涵盖电阻、电容、电感等 passives 元器件,以及晶体管、集成电路等 active 元器件。
集成电路技术标准涵盖集成电路的设计、生产和测试等方面。
3.自动化技术:包括工业自动化、过程控制和机器人技术等。
工业自动化技术标准涵盖工业控制系统的设计和实施、传感器和执行器、工业网络和通信等。
过程控制技术标准涵盖化工、石油、能源等过程行业的自动化控制技术和监控技术。
机器人技术标准涵盖机器人系统的设计和应用、机器人安全和性能测试等方面。
4.工程建设:包括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工程技术标准涵盖建筑设计和施工、建筑材料和结构、建筑节能等方面。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涵盖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详细规划等。
交通运输技术标准涵盖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等交通运输领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
5.能源与环境保护:包括能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新能源技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
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标准涵盖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核能等能源领域的开发、利用和转换技术。
环境保护技术标准涵盖环境监测、废水处理、废气治理和固体废物处理等方面。
新能源技术标准涵盖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新能源的应用和发展。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和提高产品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不断完善技术规范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制定的透明度和科学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三条国家标准委对技术委员会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四条国家标准委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企业集团管理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委员会。
第二章技术委员会的筹建和成立第五条筹建技术委员会遵循以下原则:市场需要、任务明确、结构合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国际接轨。
成立技术委员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涉及的专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或需要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二)技术领域和管理归口明确;(三)近期有较多的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四)提出明确的标准体系框架建议;(五)业务范围清晰,与现有的技术委员会无业务交叉,如有业务交叉,必须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严格控制技术委员会的数量,业务范围能纳入现有的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直属工作组的,不再成立新的机构;(六)组织结构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七)多数组成人员为该专业领域国内技术专家;(八)结合国情,尽可能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及其认可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TC/SC)对口;(九)秘书处挂靠单位具备开展业务的能力并愿意提供办公保障。
第六条筹建技术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企业集团公司主管司(局)直接向国家标准委提出书面筹建技术委员会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组建技术委员会的必要性、技术委员会名称、工作范围、国内外现状、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对应关系、拟开展的工作内容、拟组建技术委员会的初步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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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书名称: LED显示屏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类别: TC547/SC1 (TC、SC)申报单位:广州赛西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秘书处拟承担单位:广州赛西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填表日期: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一、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必要性(包括行业现状及其发展趋势,行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需求,本领域国内外及国际标准化活动现状等)(一)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LED显示屏是由红色,蓝色,绿色LED排列组合而成,显示文字、图片、动画、视频的一种显示器件,通常由显示模块、控制系统及电源系统三部分组成。
LED显示屏是目前LED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具有亮度高、视角大、可视距离远、造型灵活多变、色彩丰富等优点,可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特别是在超大尺寸显示应用中具有明显优势。
国内LED显示屏应用产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LED材料器件和控制技术的不断进步而快速发展,显示颜色从最初的单基色到双基色再到全彩色;灰度等级从最初的单点4级调灰,到16级灰度,64级灰度,越来越高到16384、65536级等。
目前,中国LED显示屏产业市场格局近年也逐渐与国际接轨发生了质的变化,行业内专业化分工逐渐形成,专注于显示屏生产的制造商、市场渠道销售商、工程安装售后服务运营商等各类专门企业出现,LED显示屏行业分工明确、密切合作、发展共赢的局面正在形成,专业化分工有利于做精、做大、做强,对推动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中国LED显示屏市场在规模不断增长,2013年全国LED显示应用行业市场总额270亿元人民币。
2014年,受益于小点间距产品和广告传媒市场的发展,全国LED显示应用行业市场销售规模较2013年度有新的增长,全年市场总量达到300亿元左右,增长幅度在10-15%。
2014年出口LED显示应用产品保持良好态势,估计显示屏出口总量在50亿元人民币。
随着行业规模不断的扩大,各大品牌发展之势十分强劲,全行业有50家LED显示应用企业的销售额超过亿元,其销售额占到全国LED市场总销售额的50%以上。
年销售额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有近30家,是中国LED显示应用行业的骨干力量。
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左右,是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其销售额占到全国的30%左右。
规模企业、骨干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以深圳最为集中,华东地区特别是附件地区近年增长迅速。
由于LED显示屏的诸多优势,已经渗透到各领域,应用范围十分广泛,资本市场持续青睐显示应用行业,不断强势切入。
行业内拥有联建光电、洲明科技、奥拓电子、雷曼光电、艾比森等直接上市的企业。
另有处于产业链上游的LED外延和芯片企业:华灿光电、士兰明芯等上市企业,此外还有被德豪润达收购的显示屏企业锐拓等。
2014年以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挂牌公司中与LED显示应用产业相关的企业有:易事达、元亨光电、齐普光电等。
此外,技术进步还大大的降低了运营商建屏成本,传统显示屏技术趋于成熟,产品可靠性和工艺水平得到明显改进和完善,逐步标准化。
针对特殊使用要求,涌现出了“幔态LED显示屏”、“立体LED视频柱”、“LED彩砖”、“LED幕帘显示屏”、“LED透光显示屏”等一系列异型LED显示新产品,大大拓展了LED显示应用范围。
核心关键技术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如LED显示3D技术、色彩还原、逐点校正、高灰阶控制等是技术热点。
可靠性、节能等技术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
小点间距室内外LED显示器件的成熟,推动了小点间距LED显示屏产品的发展。
LED显示产品市场越来越广阔,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备受重视。
重大项目及场合应用非常出色,在北京奥运会、建国60年大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点工程应用多项新技术,取得了优良的效果。
中国已经成为LED 显示应用产品的制造大国和应用大国,正在走向技术强国。
这表示LED未来应用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
LED显示屏正在向室内高清、大型显示系统等方向发展,对传统显示产品的替代趋势强劲。
随着LED显示屏市场激烈的竞争,一些大企业凭借自身强大的实力与优势,收购了一个又一个小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大幅度提升经营规模。
从而凸显品牌效应来加强自身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围绕LED显示产业进行跨界整合,拓展经营范围。
LED显示屏企业在注重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的同时,也越来越注重品牌效益,开始聚焦专业细分市场,坚持特色精品经营路线。
通过新思维、新模式,拉伸产业链,推动做大做强。
产品应用创新模式开始转变,以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模式创新协同,来提升品牌形象品牌战略部署。
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国务院部署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不管从新能源新材料等,都是高度相关的。
同时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在863、科技支撑计划、电子信息发展基金等都提供了相应的支持。
科技部又拿出了一些资金推动芯片、封装,就是上游的应用发展,也启动了863项目和科技支撑项目等。
国务院“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到加快培育新一代半导体材料重点专项;各级地方政府也非常重视该产业的发展。
产业综合环境:产业格局在调整中不断完善和合理化,专业化分工、LED 产品的产业链形成,产业不断提升。
越来越多的应用领域需要LED智能显示屏的保驾护航,多领域合作是非常必要的,这样才能多产业联合推进。
共同提高投资市场关注度。
行业发展进入市场相对稳定、资源整合加快的阶段,骨干龙头企业的综合实力不断提升,自主创新、品牌建设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室内外小点间距LED显示产品市场带动市场提升,创意显示、广告传媒、租赁演出等新兴市场持续走强,国际市场拓展,自主品牌国际影响力逐步提升,专业技术创新加强,行业协同创新服务体系建立。
(二)行业发展对LED显示屏标准化工作的需求近几年来,我国LED显示屏行业发展迅速,制造工艺和技术水平进步明显。
与国际技术水平相比,高端产品和关键技术工艺水平还相对落后,尤其是在产品规范化、整机系统设计、可靠性、制造工艺、检测测试手段等方面有较为明显差距。
常规LED显示产品中,标准化显示器件和控制系统等会得到更加广泛的采用,集成性的LED显示产品在产业中会占主要的地位,标准化LED显示产品的生产和市场技术服务的专业化分工将更为明显。
随着技术和市场的发展,我国的LED显示产业将会在调整中逐步提高并有合理的分工,形成新的产业格局。
在LED显示屏产业中,产业内的企业群体将适当分类,逐步形成以关键控制系统技术研发为主的技术开发型企业,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主的产品制造型企业,以市场应用推广为主的技术服务型企业,以满足专业市场需求为主的专业应用型企业等。
产品标准化是LED显示屏行业发展的结果,是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的需求,也是促使LED显示屏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
在目前来看LED显示屏行业制造标准化将是是未来LED显示屏发展的必要趋势, LED显示屏标准化就是为了能让LED显示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以指导生产和应用、提供测试检测手段、规范市场促进贸易;建立LED显示屏的技术标准体系、研制相关标准已成为当前LED行业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
随着LED显示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现有的LED显示屏标准已无法完全满足LED显示屏产业和工程需求,急需对LED示屏标准体系进行深入的规划。
如当前LED显示屏广告商为了让信息在白天高背景亮度的情况下可识别度高,提高了LED 显示屏的发光亮度,然而相同亮度的LED显示屏在晚上低背景亮度下,看上去很刺眼,容易造成交通隐患,同时光污染也影响居民的睡眠,因此研究出解决LED显示屏光安全要求的标准成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
目前国内LED显示屏行业已基本形成了标准化体系的基本框架,企业标准化工作也有了很大进步。
标准化工作对规范市场,提高行业产品质量水平,促进行业的整体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三)LED显示屏的国内和国际标准化情况1、国内情况我国LED显示屏行业的标准化制定和修改工作由来已久,尤其是我国自主研发和创新专利的增多使得各项标准的制定变得迫切。
LED显示屏行业标准最早可追溯到1998年行业标准《LED显示屏通用规范》。
随后,由平板显示技术标准工作组组织积极对《LED显示屏通用规范》和《LED显示屏测试方法》等行业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宣贯实施。
同时,许多企业也积极参加了LED器件、半导体照明以及其他行业应用标准的相关工作。
目前,LED显示屏相关标准,如SJ/T 11141-2012《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 11141-2012《LED显示屏测试方法》、SJ/T 11406-2009《体育场馆用LED显示屏规范》等标准己颁布实施。
另外,相关的应用领域也制定有关的应用标准,如GB 23826-2009《高速公路LED可变限速标志》、GB/T 23828-2009《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GA/T 742-2007《车载式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CJ/T 229-2006《城市客车发光二级管显示屏》等。
这些标准的发布和宣贯实施,构成了我国LED显示屏的标准化体系基本框架,对规范市场发展、促进产业提升具有主要的作用。
尽管如此,LED显示屏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尤其是新兴领域的发现和发展以及企业竞争加剧、利润微薄的情况下,行业标准制定速度远远小于产业发展速度。
对于众多LED显示屏生产企业来说,无不面临着各种标准问题。
比如,显示屏生产中,显示屏是属于工程类和产品类的性质之争,其次,系列点间距的各个厂家不同,造成后期维修,互换的困难;此外,对LED显示屏模块中,由于上游封装生产LED的不同,各模块的参数不一致的原因,使得即便是在最小显示功能单元也难以进行标准。
由于显示屏各类参数混杂,标准不够统一使得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和社会财富造成浪费。
因此,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是行业协会组织的工作,也是各大相关企业关心的事宜。
目前,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牵头,开始参与各项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当中,其中,广州赛西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也在积极进行标准的推动化工作。
2、国际情况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成立于1906年,至2015年已有109年的历史。
它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中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IEC制定标准只涉及到LED显示屏安全、电磁兼容等内容,如IEC 60950-1-2013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Safety.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IEC 62075-2012《Audio/video,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Environmentally conscious design》、IEC CISPR 24-2010《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Immunity characteristics.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等,或者制定LCD 显示屏、OLED显示屏等标准,如IEC 61747-3-2015《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s. Part 3:Liquid crystal display (LCD) cells. Sectional specification》、IEC 62341-1-1-2009《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OLED) displays. Part 1-1:Generic specifications》、IEC/TR 62728-2011《Display technologies. LCD,PDP and OLED. Overview and explanation of differences in terminology》,但均无涉及到LED显示屏的性能内容标准,处于空白状态,导致行业发展不均衡,质量参差不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