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春中国经济专题期中考试试卷和试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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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双学位课程《中国经济专题》期中考试
试卷和试题说明
2010年5月
试卷说明
1.开卷笔试,可以参考任何读物和笔记;但请关闭一切电子设备。请直接将选择和理由回答在本试卷上,无草稿纸。2.考试时量为1小时。
3.答题时,请在各题选项后相应括号内划勾,三个选项能且只能选择一个选项;划勾后,请在“理由”处给出解释。4.答题要求:解释与选择一致,符合经济学逻辑,概念理解和使用准确,必要时注明自己对概念的理解;可用实例。5.答题“理由”部分的长度不要超过试卷留白所限,字迹务必清楚。
6.考试期间不得交谈、交换答案、参看或抄写其他同学回答,若当场发现或事后答案雷同,将一律视为考试作弊。7.考试作弊按学校规定要受到同时取消主修学位和双学位的严厉处罚,请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8.本试卷共一大张,双面印刷,共四小面;若有缺印、漏印、重印等印刷问题,请及时向监考助教请求调换试卷。9.本试卷一共20题,每题1分,满分20分。
试题说明
1.本试卷所有试题均没有唯一标准答案,试题为开放性的。
2.试题说明主要从试题考查目的、试题主要特点、同学答题情况几个方面进行简要阐述,仅供大家参考。
3. 欢迎大家对试题和试题说明提出疑问、批评意见和建议。
4. 欢迎大家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以逻辑或事实,向我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回答。
5. “试卷和试题说明”由易声宇,贾珅,韩思怡,吴鸾莺四人分头整理,最后由易声宇统撰成稿。
试卷和试题说明
1.如果农民拥有农地的流转权,他们就会迫于生计失去土地,无以为生。
对()错()不确定()
理由:
说明:本题重点考查对权利特别是流转权的认识。“如果—就”表示前者是后者的充分条件的关系判断。注意本题题干隐藏的是有流转权和没有流转权的对比。多一项权利就会导致无以为生,这种判断在逻辑上不成立,在事实中也没有见到过。有的同学举出征地制度的例子,但在征地制度中,农民是没有流转权的,只能被迫将土地权利以政府定好的价格让渡给政府,这一点课堂上重点提过。另外,迫于生计失去土地,在一些情况下是可能的,但这仍然不代表“如果—就”判断关系成立;至于从失去土地到无以为生,前提正是没有土地流转权,所以失去土地才无法得到符合意愿的补偿。
2.将包产到户合法化就是一种产权界定。
对()错()不确定()
理由:
说明:本题重点考查合法化服务的产权界定属性,只不过以包产到户为具体例境。题干是判断句,“合法化是产权界定”。为地方、基层的自发实践提供合法化服务,是产权界定中加入政府强制力支持的重要一环,对产权纠纷能提供有强制力支撑的仲裁服务。这也是课上讲过的内容。
3.农业集体化运动失败,是因为农业活动没有规模经济的效果。
对()错()不确定()
理由:
说明:本题重点考查集体化运动失败与农业活动特性之间的关系。农业集体化运动失败,关键在于监督费用高昂,与规模经济并无必然联系。此外,农业活动当然有一些规模经济存在,因为规模经济的本质是投入不可分割性,而田埂、畜力、机械等在一定耕作强度范围内都有此性质,课堂上讲授过的“驴腿”就是一例,但本题的重点尚在于因果关系,至于后半句表述本身的问题,倒在其次。
4.国家的农地征用权利导致低价征地和高价拍卖土地之间的差价归政府。
对()错()不确定()
理由:
说明:本题重点考查对征地制度及其之于土地收益分配效果影响的认识。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农地征用权利。如果把城镇国有土地招拍挂市场由政府垄断经营的制度也算入农地征用权利,那么这种农地征用权利就会既包括低价拿地(征地制度),也包括高价拍卖(垄断招拍挂制度);如果不算入,那么单单农地征用权利只能保证政府低价征地,没有垄断招拍挂制度,尚无法保证政府一定能高价拍卖土地。但如果从宪法关于“城市一切土地均属国有”的条款出发,得出征地所得土地只能归政府,政府对如何处臵这些土地具有垄断权利,因而可以高价拍卖的结论,也是基本允许的。
5.农民不能自由退出人民公社,导致了大饥荒。
对()错()不确定()
理由:
说明:本题重点考查人民公社社员退出权对生产绩效的影响。由于社员无法通过退出权来迫使其他社员好好干活,无法起到替代监督的作用,只剩下费用最高的监督渠道——直接监督农业生产过程,高昂的监督费用导致生产积极性受
到损害,产出大幅滑坡。引用事例则有必要把有退出权的初高级社和没有退出权的人民公社的生产绩效做相互对比,方能反映出退出权对生产绩效的作用,单就人民公社而论,无法体现出退出权的作用。
6.人民公社体制在事实上完全消灭了农民的私有产权。
对()错()不确定()
理由:
说明:本题重点考查对人民公社体制中农民产权界定情况的认识。首先,人民公社体制不同时期不同产权方案,在三年自然灾害结束前,连自留地在名义上都被取消了(注意事实上并未彻底消失干净),因而生产资料可以认为基本没有私产,但后来为了保证活命,还是正式确认了自留地的存在,因而此时就连生产资料的私产也非完全消灭;其次,大部分生活资料更是私产。至于初级社和高级社,既不属于人民公社体制,也不存在一个在初级社出现之前就已被明确的人民公社体制蓝图,因而不适合被归为人民公社体制。
7.由于农民并没有对城市土地增值做出贡献,所以这部分土地的涨价应当归公。
对()错()不确定()
理由:
说明:本题重点考查对土地增值做贡献与分享土地增值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更进一步的则在于考察对资源权利特别是权利之于资源流转过程分配结果的理解。事实上,这种因果关系并不存在,我分享资源增值收益仅仅是我对资源拥有一定权利的结果,而与我对资源增值的贡献无关。城市房产增值等都是相关实例。题干核心关系是因果关系,所以重点在于阐明是否存在“A导致B”,至于A或B本身的陈述是否正确,虽也有关系,但却在其次。具体到本题,题干的逻辑实质是,对土地增值没有做贡献,就不应分享增值,回答本题最要做的就是说明这个逻辑实质的正误。至于“农民对城市土地增值也做出了贡献”、“农民没有完全的土地农转用权利”等认识,虽然正确,但于本题却都在其次。
8.在国有企业中,如果对企业管理者实施股权激励,就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对()错()不确定()
理由:
说明:本题重点考查对股权激励及其目的的认识。其中,国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缺乏人力资本激励的有效办法,是本题的基本语境,也是课上重点强调过的内容。实施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发人力资本使企业资产不断增值,但目的并一定是结果,“如果—就”的判断过强。另外,针对“国有资产流失”这个概念进行分情况讨论,也是可行之举。
9.国有企业在法律上属于全国人民,所以在事实上也属于全国人民。
对()错()不确定()
理由:
说明:本题重点考查产权的法律表达和事实情况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事实上,这种因果关系不存在,关键在于实际中的各种监督执行费用,特别是在国有企业中对人力资本进行激励的费用。结合国有企业的各种合约和制度安排来具体的阐述这些费用,都是可以的。
10.把国企推向市场诱导了国企的产权制度的改革。
对()错()不确定()
理由:
说明:本题重点考查市场竞争与产权改革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则考查从“所有定价问题都是产权问题”这个角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