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细则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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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You can't measure it, you can't manage i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导读: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我国各省市都有自己的城区规划,对于影响城市发展的就城区是会被拆迁的。

为了当地加强当地与其他地区的联系,当地政府会兴修铁路、公路,借此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因此。

难免有大量的土地会被征收,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一、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一)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二、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对于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第二十六条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江苏拆迁补偿新标准

江苏拆迁补偿新标准

江苏拆迁补偿新标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江苏省各地的拆迁工作也在不断推进。

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江苏省政府近期出台了新的拆迁补偿标准,对于被拆迁户来说,这无疑是一件重大利好消息。

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江苏拆迁补偿新标准的具体内容。

首先,新标准对于被拆迁户的补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过去,有些被拆迁户在面临拆迁时,常常因为对于补偿范围的不清晰而产生争议。

而新标准明确规定了被拆迁户可以获得的补偿范围,包括房屋、土地、搬迁费用、临时生活补助等,让被拆迁户能够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权益范围,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新标准对于补偿金额进行了提高。

在过去,一些被拆迁户常常因为补偿金额过低而难以接受拆迁安置安排。

而新标准的出台,将原有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提高,让被拆迁户可以获得更加合理的补偿金额,从而更好地安置生活,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新标准还对于拆迁程序进行了优化。

在过去,一些拆迁程序繁琐,需要被拆迁户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处理相关手续。

而新标准的出台,对于拆迁程序进行了优化,简化了相关手续,让被拆迁户可以更加便捷地完成拆迁手续,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新标准还对于监督机制进行了加强。

在过去,一些拆迁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给被拆迁户带来了困扰。

而新标准的出台,加强了对于拆迁过程的监督机制,对于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保障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江苏拆迁补偿新标准的出台,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是一件利好消息。

新标准的出台,不仅明确了补偿范围,提高了补偿金额,优化了拆迁程序,加强了监督机制,更好地保障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相信在新标准的指引下,江苏省的拆迁工作将会更加顺利,被拆迁户的利益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切实落实新标准,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让每一位被拆迁户都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顺利安置生活。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29•【字号】苏政复[2014]104号•【施行日期】2014.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4〕104号)徐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修改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徐政报〔2014〕5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邳州市及所辖东湖街道、运河街道、炮车街道、戴圩街道、邳城镇、官湖镇、四户镇、宿羊山镇、八义集镇、土山镇、碾庄镇、港上镇、邹庄镇、占城镇、新河镇、八路镇、铁富镇、岔河镇、陈楼镇、邢楼镇、戴庄镇、车幅山镇、燕子埠镇、赵墩镇、议堂镇等25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上述25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1212.3004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130.516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847.4324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130.5162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邳州市及所辖邳城镇等25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减少234.3518公顷,限制建设区增加234.351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邳州市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邳州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确保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你市要指导邳州市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

2022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022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022拆迁补偿标准明细随着城市的发展,拆迁工作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之中。

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了解,不仅是对于被拆迁人员的权益保障,也是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一环。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2022年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的了解和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2022年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在城市拆迁补偿中,主要包括房屋补偿、临时生活补助、过渡期租金补助、搬迁补助等内容。

在房屋补偿方面,主要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建筑年限、房屋类型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给予相应的补偿。

临时生活补助是指在拆迁后,被拆迁人员需要暂时租房居住时,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用。

过渡期租金补助是指在搬迁后一段时间内,如果被拆迁人员需要租房居住,可以获得一定的租金补助。

搬迁补助是指在搬迁过程中,对于搬家费用、搬家补偿等方面给予的补助。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执行细则。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各种补偿标准的具体计算方法、申请流程、审批条件等方面。

对于房屋补偿,需要清楚评估房屋价值的具体标准和方法,以及如何进行申请和审批流程。

对于临时生活补助和过渡期租金补助,需要了解如何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具体要求以及资金发放的流程等。

对于搬迁补助,需要清楚搬迁补助的范围和标准,以及如何提出申请和审批流程等。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拆迁补偿标准的监督和保障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公平、公正。

同时,需要加强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被拆迁人员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该获得的补偿标准。

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申诉机制,对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综上所述,2022年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复杂问题,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障被拆迁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该获得的补偿标准,为城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江苏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江苏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江苏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江苏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土地资源十分宝贵。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收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而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补偿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江苏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根据江苏省《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被征收的农村宅基地,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30%至50%进行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耕地,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40%至60%进行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60%至80%进行补偿。

这些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其次,对于被征收的城镇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江苏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被征收的城镇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50%至70%。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土地被征收后能够得到适当的补偿。

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江苏省还规定了一些其他的补偿方式。

比如,对于被征收的农村宅基地,除了可以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30%至50%进行补偿外,还可以给予一定的安置补助。

对于被征收的耕地,也可以给予相应的转移补助。

这些补偿方式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利益,让他们在土地被征收后能够得到全面的补偿。

总的来说,江苏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比较合理和严格的。

这些规定的制定,是为了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保障被征收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

同时,这些规定也为土地征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保证了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让被征收的农民和城镇居民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和补偿。

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

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

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标准第一条为了贯彻«淮北市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排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暂行方法〕,规范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事项,合理表达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严厉依照«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点意见»等相关规范操作。

第三条关于住宅用房补偿价钱:被拆迁住宅用房的房产补偿价钱依据区位价钱结合楼层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一、二〕,其公式为:被拆迁住宅用房补偿价钱=区位房地产价钱×〔1+楼层系数〕第四条关于办公用房补偿价钱:被拆迁办公用房的房产补偿价钱依据区位价钱结合楼层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三、四、五〕,其公式为:被拆迁办公用房补偿价钱=区位房地产价钱×成新率×〔1+楼层系数〕第五条关于沿街商业用房补偿价钱:被拆迁沿街商业用房的房产补偿价钱依据区位价钱成新率、修正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七、八、九、十〕,其公式为:沿街商业用房补偿价钱=区位房地产价钱×成新率×〔1+修正系数〕第六条关于区域内商业用房补偿价钱:被拆迁区域内商业用房的房产补偿价钱依据区位价钱成新率、修正系数综合确定〔参照表六、八、九、十3〕,其公式为:区域内商业用房补偿价钱=区位房地产价钱×成新率×〔1+修正系数〕第七条关于消费用厂房、仓储用房的补偿价钱:因厂房类型不同,修建结构、跨度、高度、公用性强等特点,以现场实践评价价钱确定。

〔不含土地〕第八条关于城中村的房屋拆迁补偿价钱依照«暂行方法»并参照附表一、二、三综合确定。

第九条合法住宅用于运营适当添加补偿的规范:1、合法住宅用于运营适当添加补偿的总额=被拆迁住宅房屋重置价〔不含地〕结分解新×5%×实践运营年限×房屋实践用于运营的面积。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确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确

522019.08加强农村法治工作,依法保障农业发展。

·依法护农·政法广角ZHENGFAGUANGJIAO编辑:赵昕(zhaoxin@)元。

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其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2.6万元、2.3万元、1.7万元、1.4万元。

各市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作出相应调整,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确江苏省邳州市八路镇读者李某来电:我家土地要被政府征收。

请问,土地征收补偿具体有哪些?答: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2.4万元、2.1万元、1.8万元、1.6万辖市规定,且需要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你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无宅基地使用权资格。

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农村村民新建、翻建住宅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江苏省丰县范楼镇读者赵某来电:我户口已不在农村。

请问,乡下的农宅能否以父母的名义翻建?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权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户口不在农村无宅基地使用权资格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的通知》,以上通知按照交通运输部文件执行并对存量车辆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

江苏省启东市兆民镇读者戴某来电:我有一辆小型货车,平时跑跑运输。

听说国家发文取消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输证和资格证,请问江苏是否已执行该政策?答:江苏省交通厅已于2018年12月29日印发了《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两证”取消。

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细则第一条 宗旨、目的:为了贯彻《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第一条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的相关事项,合理体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房屋拆第二条迁的房产估价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省级第三条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且经市建设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选择备案的。

第四条 估价人员:承担房屋拆迁估价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应该是第四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评估机构中的专职注册估价师。

第五条 估价对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征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范围内的第五条房屋。

第六条 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第六条评估其房屋补偿价格”。

第七条第七条 估价时点:拆迁公告颁发之日。

第八条 房屋评估价格构成:为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补偿价格,不包含第八条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第九条 估价程序:第九条1、接受评估委托,明确基本事项;2、核对委托方提供的拆迁范围内产权产籍相关资料,开展前期调查;3、拟订作业方案,进行现场勘察;4、参照技术细则,进行评估测算;5、确认测算结果,撰写估价报告;6、汇总相关资料,提交估价报告;7、现场咨询答疑,估价材料存档。

第十条 估价结果应用的有效期:自提交正式估价结果(估价报告)第十条之日起,至该拆迁项目拆迁补偿结束时止,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十一条关于住宅房屋评估:被拆迁住宅房屋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重置价结合综合因素及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费确定,其公式为: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单价=重置价格×K+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费其中:其中:1、重置价格具体按《邳州市房屋重置价格表》(见附表一)确定。

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补偿细则(doc 13页)

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补偿细则(doc 13页)

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补偿细则(doc 13页)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细则第一条宗旨、目的:为了贯彻《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的相关事项,合理体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房产估价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且经市建设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选择备案的。

第四条估价人员:承担房屋拆迁估价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应该是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评估机构中的专职注册估价师。

第六条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屋补偿价格”。

第五条估价对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征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范围内的房屋。

第七条估价时点:拆迁公告颁发之日。

第八条房屋评估价格构成:为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补偿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第九条估价程序:1、接受评估委托,明确基本事项;2、核对委托方提供的拆迁范围内产权产籍相关资料,开展前期调查;3、拟订作业方案,进行现场勘察;4、参照技术细则,进行评估测算;5、确认测算结果,撰写估价报告;6、汇总相关资料,提交估价报告;7、现场咨询答疑,估价材料存档。

月。

第十一条关于住宅房屋评估:被拆迁住宅房屋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重置价结合综合因素及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费确定,其公式为: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单价=重置价格×K+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费第十条估价结果应用的有效期:自提交正式估价结果(估价报告)之日起,至该拆迁项目拆迁补偿结束时止,一般不超过12个其中:1、重置价格具体按《邳州市房屋重置价格表》(见附表一)确定。

市小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简省

市小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简省

邳州市陈楼镇永康小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甲方(征收实施单位):邳州市陈楼镇永康小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乙方(被征收人):
因陈楼镇永康小区开发工程建设需要,根据《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办法》,现对
原住的房屋依法进行征收。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被征收人和房屋情况
二、征收安置补偿方式:
三、各类补偿结算表
四、征收安置上房结算表
五、甲方应按本协议所定幢房号、建筑面积(实际面积以上房时房产局核定面积为准)安置乙方。

六、乙方的差价款应在上房前一次性全额付清,不能按期支付或无力支付,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乙方应在签约次日起三日内搬迁结束,将空房交甲方征收。

门窗及补偿过的物品不得损坏、带走,否则甲方将从补偿款中扣除该部分补偿款。

逾期不搬,则按法定程序处理。

八、选择货币补偿的,甲方在乙方搬迁完毕交付房屋钥匙时支付乙方提前签约搬迁奖金;选择产权调换的乙方需在签字之日起三日内搬迁并交付房屋钥匙,否则提前签约搬迁奖金取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鉴定后方可生效。

征收实施单位(盖章)被征收人(盖章)鉴定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注: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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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是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

拆迁补偿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保证被拆迁人得到合理的补偿。

1.房屋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建造年限和市场价格,确定房屋补偿标准。

对于无房户,应当提供相应的安置住房。

2.经营补偿标准:对于被拆迁的商业、工业、农业等经营性单位,根据其产权、营业额、营业状况等进行评估,确定经营补偿标准。

3.生活搬迁补助标准:被拆迁人因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应当给予一次性生活搬迁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二、拆迁补偿程序1.拆迁补偿协商:政府应当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拆迁补偿方案,包括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协商期间,政府应当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协商的公平、公正。

2.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协商达成一致后,被拆迁人与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补偿标准、安置方式、付款时间等。

3.补偿款支付:政府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拆迁补偿款,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三、拆迁安置方式1.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接受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2.安置房:对于无房户或者无法自行购房的被拆迁人,政府应当提供相应的安置房。

安置房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需求。

3.就业安置:对于由于拆迁导致失业的被拆迁人,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机会或者职业培训,确保其就业安置。

四、拆迁补偿安置监督1.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拆迁补偿安置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情况。

监督机构应当公正、客观、独立,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投诉举报:被拆迁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机构投诉举报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

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3.法律救济:被拆迁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侵犯被拆迁人权益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而制定的规定补偿和安置的具体措施和步骤的文件。

邳州市坝头拆迁补偿方案

邳州市坝头拆迁补偿方案

邳州市坝头拆迁补偿方案按照我市城市建设改造规划,对邳州市坝头区域进行改造建设。

为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省、市城市房屋拆迁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邳州市坝头拆迁补偿方案:(一)邳州市坝头拆迁补偿对象1、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2、租赁具有合法批建手续非房屋房地产的承租人。

(二)邳州市坝头拆迁补偿范围1、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范围内的房地产及其附属物;2、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自己投资超出普通装修部分;3、企业和个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三)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四)安置地点:在本拆迁区域内按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位置回迁安置。

邳州市坝头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按比例置换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其中之一。

工业企业实行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方式1、商业用地的房地产:两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齐全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建筑面积、建成年代等因素,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安置。

2、工业用地的房地产:①土地和房屋分别评估作价。

②土地参照土地区位等级和基准地价评估作价予以补偿。

③房屋确权为生产、办公用房的,有证房产或有建房批准文件的,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予以补偿;在土地使用证登记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未经批准建造的正式生产用房,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按评估结果的50%予以补偿;未经批准建造的非生产用房不予补偿。

房屋确权为商业用房的,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时,应充分考虑区位、商业氛围和繁华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价格。

(二)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均由同一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计算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邳州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邳州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邳州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甲方(拆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拆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城市建设需要,需对乙方位于邳州市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社区(村)_______号的房屋进行拆迁,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拆迁补偿协议:一、拆迁范围及补偿方式1. 拆迁范围:乙方位于邳州市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社区(村)_______号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2. 补偿方式:甲方对乙方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二、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1. 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评估结果,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2. 产权调换:甲方同意以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社区(村)_______号的房屋作为产权调换,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证为准。

3. 支付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款或办理产权调换手续。

三、拆迁时间及搬迁要求1. 拆迁时间: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搬迁。

2. 搬迁要求:乙方搬迁时应保证房屋结构完整,不得拆除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四、其他补偿1. 乙方搬迁期间的临时安置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2. 乙方搬迁期间的搬迁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期支付补偿款或办理产权调换手续,应按未支付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期搬迁,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

六、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邳州拆迁补偿协议书

邳州拆迁补偿协议书

邳州拆迁补偿协议书甲方(拆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拆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需对乙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进行拆迁,为明确拆迁补偿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1.1 乙方同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拆迁房屋”)交给甲方进行拆迁。

1.2 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结构、用途等详见附件一《拆迁房屋基本情况表》。

第二条补偿方式及标准2.1 甲方同意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乙方进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2.2 货币补偿的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2.3 若选择产权调换,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房屋,并在__________日内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第三条搬迁期限及搬迁费用3.1 乙方应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完成搬迁,并将拆迁房屋交付甲方。

3.2 甲方应支付乙方搬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拆迁补偿款的支付4.1 甲方应在乙方搬迁完毕并交付拆迁房屋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款。

4.2 若甲方逾期支付,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

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

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农村土地整治等过程中,对被征收人或者被征收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征收房屋、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清除地面附着物和地下设施等情况下,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其他补偿的标准。

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或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被征收人或单位的实际损失,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补偿金额能够真正反映被征收人或单位的损失情况。

其次,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的差异。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因此在制定拆迁补偿标准时,应当根据具体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避免一刀切的情况发生,确保被征收人或单位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另外,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被征收人或单位的实际需求和生活水平。

在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被征收人或单位失去的房屋或土地的价值,还需要考虑被征收人或单位的生活水平和实际需求,确保补偿标准能够满足被征收人或单位的基本生活需求,避免因为拆迁而导致被征收人或单位生活水平的下降。

最后,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申诉机制。

在拆迁补偿的执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补偿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申诉机制,为被征收人或单位提供申诉途径,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充分考虑被征收人或单位的合法权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的差异、实际需求和生活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申诉机制,确保被征收人或单位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拆迁补偿安置是指在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拆除居民房屋的情况下,对被拆迁居民进行合理补偿,并提供相应的安置措施,确保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规范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补偿标准1. 房屋补偿:根据被拆迁居民房屋的面积、建筑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补偿金额合理。

补偿金额应包括房屋原值、拆迁补助费、过渡期租金补助等。

2. 财产损失补偿:对于因拆迁导致的财产损失,如房屋内的设备、家具等,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3. 生活补助费:对于被拆迁居民因拆迁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补助费,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4. 就业安置:对于因拆迁而失去工作的居民,提供就业安置服务,帮助其重新就业或创业。

三、安置措施1. 住房安置:为被拆迁居民提供新的住房,确保居民有合适的居住条件。

新住房的面积、品质应与被拆迁房屋相当或更好。

2. 优先购房权:对于有购房需求的被拆迁居民,享有优先购房权,可以在新建的楼盘中优先选择购买合适的住房。

3. 公租房安置:对于无购房能力的被拆迁居民,提供公租房安置,确保其有稳定的住房来源。

4. 临时安置:对于因拆迁而暂时无法安置的居民,提供临时安置点,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和服务,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程序和责任1. 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公正。

2.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 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应及时公告,向被拆迁居民宣传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信息透明。

4. 相关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举报,并给予合理的回应。

五、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监督,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 对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 监督机构应与被拆迁居民保持沟通,听取其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政府在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中采取的一种赔偿制度,是用来补偿被
征地人及其房屋、土地和林木等财产损失的。

这些标准通常被政府机构设定,以确保社会
公平,同时也能按照社会发展的要求加以改进。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土地的征收费用:根据土地的等级及其利用价值,政府将采取相应的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一般在每亩地上计量单位定价的价格范围内。

通常情况下,赔偿的费用应不低于
该土地的市场价值。

二、住宅的拆迁费用:根据拆迁住宅的面积和质量,政府将按照规定的标准对住宅进
行补偿。

三、农用地赔偿:关于耕地补偿,不同时期政府会有不同的政策参考,一般而言,耕
地被征收时,赔偿标准不低于耕地造价;而被征收耕地有种植或林木,补偿标准也不低于
有种植或林木时的土地造价标准。

四、种植林木补偿:政府在实施征收种植林木的土地时,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其
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造价标准。

五、被拆迁方的补偿:为了确保征地拆迁行动的顺利进行,政府将对被征地的人提供
一定的补偿金,使他们及时完成搬迁工作。

六、搬迁补偿:为了帮助被拆迁方在新家园里过上更好的生活,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
提供一定的搬迁补偿,包括家具和家电的更换,新家居的改造和家庭搬迁补助等。

此外,政府还会提供一些其他的征地拆迁补偿,如就业保障费、生活补贴、教育补助
和医疗补助等费用。

征收土地,如果不遵守国家规定的补偿赔偿标准,或者施行不当,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各地政府有义务为被征地人提供公平、完善的补偿制度,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第一条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加强对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适用本办法。

征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征收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国务院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征收采煤塌陷地的补偿标准另行规定。

在市、县城市规划区内,本办法施行前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村组,经依法批准撤销后,原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按规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征地补偿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解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农保经办机构办理;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监察、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根据土地价值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第六条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数量变化台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个人账户记载;公安部门应当做好相关户籍管理工作。

江苏拆迁补偿标准

江苏拆迁补偿标准

江苏拆迁补偿标准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拆迁工作也日益频繁。

而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标准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那么,江苏拆迁补偿标准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江苏省《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房屋等级、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

其中,建筑面积是决定拆迁补偿金额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建筑面积越大,拆迁补偿金额也就越高。

而使用年限和房屋等级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评定出相应的补偿标准。

其次,江苏省还规定了拆迁补偿的支付方式。

根据《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可以采取一次性补偿和分期补偿两种方式。

一次性补偿是指在拆迁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应得的全部补偿款项。

而分期补偿则是将补偿款项分为若干期,分期支付给被拆迁人。

这样的规定可以更好地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避免一次性补偿款项被挪用或浪费。

再者,江苏省还对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和公示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拆迁管理条例》,在确定拆迁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依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这样的规定可以保证拆迁补偿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有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江苏省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拆迁补偿标准,确保被拆迁人能够按时、足额地获得补偿款项,避免出现拖欠或少付的情况。

总的来说,江苏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拆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2022年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

2022年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

2022年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2022年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主要包括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安置补助标准、生活补助标准、过渡期生活补助标准等内容。

具体标准如下: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款、瓦工补偿款、树木补偿款、水域补偿款等。

其中,土地补偿款按照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土地面积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瓦工补偿款按照房屋的结构、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树木补偿款按照树木种类、树龄、数量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水域补偿款按照水域面积、水域类型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

二、安置补助标准。

对于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按照搬迁房屋的结构、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安置补助标准。

同时,针对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搬迁的企业,按照企业规模、产值、税收贡献等因素确定安置补助标准。

三、生活补助标准。

针对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按照家庭人口、生活水平、搬迁距离等因素确定生活补助标准。

生活补助标准主要包括搬迁补助、临时生活补助、过渡期生活补助等内容。

四、过渡期生活补助标准。

对于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搬迁的居民,在搬迁后的过渡期内,按照家庭人口、生活水平、搬迁距离等因素确定过渡期生活补助标准。

过渡期生活补助主要是为了帮助搬迁居民在适应新生活环境的过程中保障其基本生活。

总的来说,2022年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各地区在执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被征收土地的居民和企业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加强对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不当行为,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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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补偿细则
第一条宗旨、目的:为了贯彻《邳州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的相关事项,合理体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等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围: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围,涉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房产估价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且经市建设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选择备案的。

第四条估价人员:承担房屋拆迁估价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应该是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评估机构中的专职注册估价师。

第六条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屋补偿价格”。

第五条估价对象:本市城市规划区征用集体土地的征地围的房屋。

第七条估价时点:拆迁公告颁发之日。

第八条房屋评估价格构成:为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补偿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第九条估价程序:
1、接受评估委托,明确基本事项;
2、核对委托方提供的拆迁围产权产籍相关资料,开展前期调查;
3、拟订作业方案,进行现场勘察;
4、参照技术细则,进行评估测算;
5、确认测算结果,撰写估价报告;
6、汇总相关资料,提交估价报告;
7、现场咨询答疑,估价材料存档。

月。

第十一条关于住宅房屋评估:
被拆迁住宅房屋的房产补偿价格依据重置价结合综合因素及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费确定,其公式为:
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单价=重置价格×K+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费
第十条估价结果应用的有效期:自提交正式估价结果(估价报告)之日起,至该拆迁项目拆迁补偿结束时止,一般不超过12个其中:
1、重置价格具体按《邳州市房屋重置价格表》(见附表一)确定。

2、K为综合修正系数,具体按以下方式确定。

综合修正系数说明:
①住宅房屋层高(檐高)修正系数P1
以2.8米层高(檐高)为100,层高(檐高)每增减10厘米,调整价格+1前后檐高不等的按平均高度计算。

②住宅房屋成套因素修正系数P2
成套住宅房屋:90-102(建筑主体有独立的厨卫设施);
非成套住宅房屋:75-89(依房屋采光、日照、通风功能水平和部布局的相对独立与明确程度而定)。

③住宅房屋成新因素修正系数P3
见附表二
④住宅房屋朝向因素修正系数P4
⑤住宅房屋层次因素修正系数P5
⑥综合修正系数测算说明:
综合修正系数K=(P1+P2+P3+P4)*P5/40000
3、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标准
(1)根据《邳州市城镇基准地价》、《邳州市征地区片价》,结合被拆迁区域土地利用实际情况,将邳州市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分为四等(具体围见邳州市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等级围图)。

一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65元;二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57元;三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49元;四等区被拆迁宅基地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241元;
(2)对被拆迁人实行宅基地使用权渡让补助的,被拆迁人必需具有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属证书,并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每户宅基地面积的平均标准。

第十二条合法住宅用于经营增加补偿的标准:
1、合法住宅用于经营增加补偿的总额=被拆迁住宅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5%×实际经营年限×房屋实际用于经营的面积。

2、实际经营年限最高不超过20年。

3、用于经营的房屋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及用于营业的其它相关材料,且正在营业已持续1年以上的房屋。

4、二层及二层以上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予以评估补偿安置。

第十三条关于非住宅房屋评估:非住宅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确定评估价格,如用于营业的,参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拆迁非住宅合法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的8%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损失补偿。

第十五条树木和花木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第十六条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表四。

第十七条房屋装潢及室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表五。

第十八条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误工费、按期搬迁补助费及提前搬迁奖金见附表六。

第十九条其它情况:本市以前的相关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条实施时间:本技术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附表一:
邳州市拆迁房屋重置价格表
(元/㎡)
附件二
房屋成新评定说明
附件三:
树木和花木补偿标准
注:凡在旱地、水田、菜地、粮菜轮作地、棉花地中栽植的所有树木不予补偿。

附件四: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注:本表是指合法住宅房屋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附件五:
注:表中价格均为参照市场价确定,为最高限价,计算时应结合成新、未列入的项目可参照市场价结合成新评定。

附件六:
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误工费、按期搬迁补助、提前搬迁奖金
注:1、货币补偿的,给予一次性三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安置房为现房的,给予一次性三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安置房为期房的,按协议的上房期限约定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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