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管理办法_[全文]
租车管理办法
租车管理办法租车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下文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租车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租车管理办法一局机关小汽车是提高工作效率,快速完成工作任务的代步工具,为使其高效、低耗、安全行驶,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禁非公务用车,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派车,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出车返回机关后要将车及时入库。
二、局内各股室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
用车股室填好派车单,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交办公室具体管车人员,请示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工作任务缓急程度统一派车。
三、驾驶员要增强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违章驾车出现意外事故,由驾驶员自负。
四、提倡干部公出、下乡坐公共汽车。
五、租车:干部公出下乡所需交通工具由办公室根据工作缓急程度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得租车;紧急情况确需租车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不予核销租车费。
六、车辆燃油、安全实行与个人利益挂钩的责任承包办法。
七、车辆维修、保养事先由驾驶员提出计划,经局长批准后实施。
车辆加油到政府采购点定点加油站,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加油磁卡。
八、本制度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租车管理办法二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维护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护汽车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配备驾驶人员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
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机构负责市区的汽车租赁行政执法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负责汽车租赁经营企业的内部治安保卫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承租人身份查验及登记制度,指导、监督企业落实租赁车辆安装定位装置等治安防范措施。
租用车辆管理办法
租用车辆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租用车辆的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租用车辆的管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租用车辆的活动。
2.责任明确: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和承租方都有责任和义务,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的安全和租用车辆规章制度的合规性。
3.服务优质:租用车辆服务的质量应该得到保证,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合理调整车辆,并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
4.公开透明:租用车辆服务的价格、租车条款、车辆保险等应该在明确,并严格执行。
二、租用车辆的主体1.租用车辆的所有方:指拥有车辆的单位、个人以及租车公司等,必须具有车辆经营许可证。
2.租用车辆的承租方:指租用车辆并使用的个人或单位,租用车辆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证件信息,并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三、租用车辆的管理1.租车条款: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明确租车条款,包括价格、车辆种类、车辆保险等,所有承租方必须认真阅读并同意。
2.车辆日常维护: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并在租车前进行严格检查、清理和消毒。
3.车辆保险: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确保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赔偿。
4.车辆限行: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得违反交通规则,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租车服务质量: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按时送达、车辆清洁卫生、车内空气质量等,保证租用车辆的质量。
四、租用车辆的责任1.所有方责任:租用车辆的所有方应该对车辆的安全、合规性、合理性等负责,并应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2.承租方责任:租用车辆的承租方应该妥善保管车辆,避免损坏车辆、人员伤害等,同时要求其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格的驾驶证。
3.违约责任:在租用车辆过程中,任何一方如违反租车条款,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等相应费用。
五、租用车辆的检查1.车辆检查:承租方在租用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车辆无故障、损坏等问题。
车辆租用管理办法
车辆租用管理办法XXX车辆租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满足用车需求,提高公司运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车辆租用方式分为长期租用和临时租用,必须与出租方签订《车辆租用合同》。
车辆租用管理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区公司后勤服务中心:1、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办法、内部管理流程等。
2、负责对市公司车辆租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指导、监督,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对市公司长期租用车辆需求的审批工作。
4、负责区公司本部租赁车辆的合同管理、租用车辆的调度、费用的核算与支付、租赁公司驾驶员的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市公司:1、负责市公司(含县、区域分公司)租赁车辆的合同管理、费用的核算与支付工作,负责对县(区域)分公司租用车辆需求的审批。
2、对市、县、区域公司长期租用车辆的需求进行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对市本部公司租用车辆的调度、费用的核算与支付、租赁公司驾驶员的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县(区域)分公司:1、负责制定租赁方案及需求上报。
2、负责租用车辆的调度管理及租赁费用的核定、租赁公司驾驶员的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日常管理长期租用车辆是指因公司车辆、驾驶员不足,需租用时间在6个月以上,或1年内累计租用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车辆。
一)长期租用车辆合同一次不能超过2年;首次租用车辆不得租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车辆,续租车辆的车辆使用年限必须在五年以下。
二)长期租用车辆价格含以下项目:1、提供租用车辆正常行驶的证件,租用期内的上牌费、年检费、机动车维护费、机动车保险费,其他可能发生的税票费用等。
2、保险费含以下项目:已投保车辆损失险、车辆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特约险、座位险(每座位保险额度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玻璃单独破碎险。
3、月租费用在3000公里内包干油费;超出部分按实际油价据实结算。
4、提供驾驶员服务。
第三条规定了租用车辆的发动机排量和车型要求,小型客车发动机排量不超过1.6升,其他生产用车发动机排量不超过2.5升且为四缸车型。
汽车租赁_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租赁双方。
第三条汽车租赁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汽车租赁行业技术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经营许可与备案第五条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申请《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身份;(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汽车租赁经营设备;(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汽车租赁从业人员;(五)有健全的汽车租赁管理制度;(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八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状况、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等信息。
第十一条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租赁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拼装车辆、擅自改装的车辆以及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
第四章租赁合同第十二条汽车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二)租赁车辆的型号、颜色、车牌号码、行驶证号码、保险单号码等;(三)租赁期限、租赁费用、租金支付方式;(四)租赁车辆的使用范围、使用限制;(五)租赁车辆的保险责任;(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汽车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租赁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最新车辆租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最新车辆租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本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车辆租赁业务的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管理机构车辆租赁业务的监管由交通部门负责。
交通部门将设立专门的车辆租赁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车辆租赁业务。
三、经营资质从事车辆租赁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 具有合法注册的企业资格;2. 车辆租赁经营许可证;3. 依法纳税并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
四、车辆管理1. 车辆租赁企业应当购买车辆保险,确保车辆在租期内的安全;2. 车辆租赁企业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3. 车辆租赁企业应当建立车辆违章处理制度,及时处理车辆违章信息。
五、合同签订1. 车辆租赁企业应当与租赁用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2. 合同应当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条款。
六、资费标准车辆租赁企业应当公示租赁车辆的资费标准,并明示不得以任何形式乱收费用。
七、投诉处理车辆租赁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
如用户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八、监督检查交通部门将定期对车辆租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九、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暂行办法的车辆租赁企业,交通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可能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十、附则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期满前,交通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暂行办法进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以上为《最新车辆租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管理办法11总则1.1为满足工作需要,规范车辆租赁程序,控制经营成本,确保项目安全用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车辆租赁应遵循安全、必要和实用的原则。
1.3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从外部租赁用于公务的车辆。
2职责2.1公司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公务车租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1)监督、检查各单位车辆租赁情况;(2)各单位租赁车辆情况备案;(3)建立公司租赁车辆台账。
2.2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租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管理工作。
2.3公司财务部检查各单位车辆租赁合同的付款情况。
2.4各单位是租赁车辆使用管理的主责单位。
3租车条件公司未配备相应车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租赁车辆。
3.1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3公里,没有公共交通工具;有公共交通工具,但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10公里的。
3.2项目部驻地与各参建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距离超过3公里。
3.3项目部驻地距离城镇、村落超过10公里的。
3.4项目部管理2个以上的独立工程,项目间距超过3公里的,可以按照每10名项目部人员申请租赁1辆车。
3.5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它情况。
4租车标准4.1沿线为山地、沙漠、戈壁地区,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一类车;丘陵、平原地区应当租赁二类车。
4.2市政项目用车一般租赁三类车;郊区及乡村地域项目,可以租赁二类车。
4.3项目部驻地距离工程现场或所辖项目或城镇、村落超过50公里,沿线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二类车。
4.4其余情况租赁车辆一律租赁三类车。
4.5各类车辆的推荐车型及最高租金限价参见《租车标准参照表》(附件1)。
4.6超出上述标准的要由总经理批准。
5租车程序及要求5.1出租车辆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资格,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备与租赁合同要求相应的注册资金。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具有良好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车辆租赁管理办法---1. 引言车辆租赁是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使用方式,通过租赁车辆,个人或企业可以方便地进行出行和运输活动。
为了规范车辆租赁行业,维护租赁业务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包括车辆租赁人员的资质要求、租赁合同的规定、车辆保险和维护要求、违规和处罚措施等内容,以确保车辆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
---2. 车辆租赁人员资质要求2.1 车辆租赁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 许可证:获得车辆租赁经营许可证,并确保证件有效;- 驾驶证:具备相应车辆驾驶证,能够正常驾驶租赁车辆;- 联系:提供有效联系明。
2.2 车辆租赁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掌握车辆租赁流程、操作规范和安全知识,确保能够执行租赁合同并熟练操作车辆。
---3. 租赁合同规定3.1 租赁方和承租方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和车辆用途;- 租赁期限和租金计算方式;- 还车地点和时间要求;- 维修责任和保险要求;- 违约和解除合同的约定。
3.2 租赁合同应由租赁双方共同签署,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4. 车辆保险和维护要求4.1 车辆租赁人员应确保租赁车辆具备相应的保险,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费用由车辆租赁人员承担。
4.2 车辆租赁人员应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在租赁期间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5. 违规和处罚措施5.1 如果车辆租赁人员发现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违反交通法规,应立即通知承租方并要求其停止违规行为。
5.2 如果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如发现车辆租赁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或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租赁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资格等。
---6. 其他规定6.1 车辆租赁人员应保持车辆租赁业务的机密性,不得泄漏客户信息或提供给第三方。
用车租赁管理制度
用车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租赁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租赁效率,保障车辆租赁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车辆租赁活动。
第三条车辆租赁管理的原则: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安全运行、节约资源。
第四条主管部门:本单位车辆租赁管理工作由XX部门负责。
第五条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对车辆租赁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正。
第六条违章违纪:对违反车辆租赁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车辆租赁流程第七条车辆租赁申请:单位内部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车辆租赁使用申请。
第八条审批程序: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车辆进行情况审核,比对申请人员及车辆使用要求,做出是否同意车辆租赁的决定。
第九条签订合同:主管部门与申请单位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明确车辆用途、租赁期限、费用等相关事项。
第十条车辆交接:申请单位凭合同到指定地点接车,在双方确认车况良好后,签订交车单,司机确认接头表示同意。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申请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安全、合理使用车辆,不得私自改装、擅自用车等行为。
第十二条车辆归还:租赁期满后,申请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归还车辆。
第三章车辆租赁管理第十三条规范管理:主管部门对车辆租赁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和管理。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每月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险等工作,保障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车辆事故,依法、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事故处理合法、公正。
第十六条车辆复核:车辆租赁期满后,主管部门对车辆进行复核,检查车况、损耗情况等。
第十七条维护更新:主管部门按照车辆情况安排更新或淘汰处理,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合理性。
第四章责任和权利第十八条主管部门责任: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车辆租赁管理工作,保障车辆租赁安全。
第十九条申请单位责任:申请单位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安全、合理使用车辆,及时归还车辆。
第二十条租赁人员权利:租赁人员有权对车辆进行验收、检查,确保租用的车辆安全、正常。
汽车租赁业治安管理办法汽车租赁试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汽车租赁业治安管理办法汽车租赁试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汽车租赁业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汽车租赁业特点,为规范汽车租赁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的。
第二条汽车租赁业是指经营汽车出租、汽车租赁、汽车代驾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汽车租赁业应保证车辆的安全以及用户的个人和财产安全。
根据用户需求,为其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租赁服务。
第四条汽车租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汽车租赁业应当根据本地区治安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车辆、场所和用户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汽车租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员工应具备合法、合规的从业资格,并接受运营企业或列入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的培训。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进行定期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各项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第八条从业人员不得有犯罪前科或者涉嫌犯罪,在就业前应进行公安部门的背景调查。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或违规操作车辆。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在知晓用户个人信息时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非法使用、泄露或出售。
第三章车辆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维修信息等。
第十二条车辆出租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车辆应安装定位系统,实时监控车辆的行驶轨迹。
车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车辆应安装监控设备,记录乘客的数量、车内情况等重要信息,以保障乘客的安全。
第四章场所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对经营场所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场所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经营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安全。
租车车辆管理制度_租车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租车车辆管理制度_租车车辆管理制度办法租车车辆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管理,确保业务用车有序进行,保障租赁车辆的合规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租赁车辆按下列程序进行:事先以书面文件对本单位业务发展、车辆使用、人员情况及对需求租赁车辆的车型、租赁费进行说明和请示、附合同样本,填写《请示卡》,报经市分公司办公室收文登记,经总经理室研究批复同意方可进行租赁,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签订必须合规合法。
二、租赁车辆租赁费和租期小轿车租赁费年不得超过5万元,租期不得超过3年; 面包车租赁费年不得超过2.5万元,租期不得超过2年。
三、其它相关费用租赁车辆上户费、附加费、保险费、养路费、审验费由出租方承担,保证公司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
四、租赁费租赁费支出必须符合财税规定,提供合法的手续,在“租赁费”预算指标内列支。
五、未按本办法私自租用车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办法自5月1日起执行。
租车车辆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为保证我公司工程机械、车辆的租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控制工程的质量、成本和工期,按照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机械、车辆租赁的主管部门为公司生产技术部;现场安全使用责任为使用单位,租用单位的中层正职或受委托的'副职为具体责任人;监督检查部门为安全质量部。
第三条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工程施工以及某些特殊要求的情况,需租用工程机械、车辆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向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租用机械申请单》,注明所用车辆的种类、吨位及用车时间、用车期限、用车地点和用车工作内容、现场负责人等。
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批租车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租用。
各单位用车结束后,现场负责人要按实际租用情况认真填写《车辆运行工作单》。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租用工程机械、车辆时,需检查其各种证件、手续、保险等应齐全有效,车辆技术性能、车况良好。
第五条车辆驾驶员必须各种证件齐全有效。
公司车辆租赁与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租赁与管理办法为实现公司车辆的科学管理和高效使用,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车辆管理1. 公司车队负责车辆的购置、登记、保险、年检、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非机动车辆优先分配给班子成员和部门使用。
3. 车辆实行专人管理,专职驾驶员负责车辆的驾驶、保养、清洁和证件保管。
4. 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或搭载非公司人员。
5.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违章行为引发的罚款由个人承担。
6. 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职工借用车辆需填写审批单,经批准后按1元/公里支付使用费。
7. 车队长负责单车成本核算,每月公布,作为驾驶员考核和工资发放的依据。
车辆维修1.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需凭派修单到指定厂家。
2.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定期进行。
3. 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或实际情况确定。
4. 维修费用审批权限根据金额大小由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审批。
报账程序1. 车辆费用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
2. 报账经办人为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 报账流程为: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考勤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漏打考勤或考勤作假将受到罚款。
2. 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上班期间玩牌赌博、离开公司办私事等行为。
3. 驾驶员必须系安全带,并要求乘客同样遵守。
4. 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等行为。
5. 严禁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
6. 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7. 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例会。
安全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
2. 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时,必须组织抢救。
3. 事故当事人需做出书面汇报,总结经验教训。
4. 责任事故的处罚根据经济损失和责任大小确定。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车辆租赁管理办法1. 背景和目的车辆租赁业务在现代社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租赁车辆可以提供灵活便捷的交通工具,满足各种出行需求。
,车辆租赁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车辆管理、交付和归还流程、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挑战。
,制定一套规范的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对于提高车辆租赁业务的运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2.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车辆租赁公司及其相关业务运营人员。
3. 车辆管理3.1 车辆登记- 车辆登记应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型、车牌号、颜色等)和车辆状态(可租、不可租等)。
- 登记时需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的功能和安全性。
3.2 车辆维护- 车辆维护应定期进行,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 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养、清洁、维修、更换零部件等。
4. 交付和归还流程4.1 交付车辆- 租赁合同签署后,租车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车辆。
- 交付时应对车辆进行详细的检查,并记录车辆现有状况(如车辆外观、里程数等)。
4.2 归还车辆- 租期结束后,租车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归还车辆。
- 归还时应对车辆进行详细的检查,记录车辆现有状况。
- 如有损坏或超出里程等情况,应按约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5. 合同管理5.1 合同签署- 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期、租金、保险、违约责任等内容。
- 合同签署前应充分沟通和了解客户需求,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
5.2 合同备份和归档- 签署的合同应备份并归档,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 合同备份和归档应按照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进行。
6. 处理投诉和纠纷6.1 投诉接收和登记- 公司应设立统一的投诉接收渠道,接收并登记所有投诉信息。
- 投诉信息应及时处理,并给出满意的解决方案。
6.2 纠纷处理- 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公司应与合法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及时咨询法律问题。
租车管理办法6篇
租车管理办法6篇租车管理办法 (1) 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维护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租赁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且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行为。
本办法所称汽车包括《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所列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等。
第三条市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汽车租赁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汽车租赁管理的具体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汽车租赁经营者的治安管理和车辆登记管理,指导、监督汽车租赁经营者建立、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承租人身份查验及登记制度,督促其完善治安防范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做好汽车租赁经营工商登记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汽车租赁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对租赁行业实施信息化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共享管理信息。
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加强执法协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有效防范和惩处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优质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
第六条鼓励汽车租赁业实施行业自律。
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服务规范,指导汽车租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高租赁经营服务质量,维护租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场所、经营组织机构、车辆情况等事项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前款规定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将变化事项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租用车辆管理办法
租用车辆管理办法租用车辆管理办法一、概述租用车辆管理办法是针对本公司车辆租赁业务而制定的管理规范,旨在规范租车流程,确保车辆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客户和公司的利益。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本公司车辆租赁服务的用户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租用车辆流程1. 预订客户应提前至少24小时向公司提交租车需求,并提供必要的联系明文件和驾驶证明。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车辆选项和价格方案。
客户确认租车方案后,提交预订定金。
2. 签署合同双方确认租车相关细节后,客户需与公司签署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署合同时,客户需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
3. 取车客户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取车,公司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双方签署交车清单确认车况正常。
客户拿到车辆钥匙和相关证件。
4. 使用客户在租用期间需妥善保管车辆和相关证件,严禁超载和违章行为。
在需要延长租车期限或其他问题时,客户需提前告知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5. 还车租用期满或客户提前还车时,客户需将车辆及相关证件归还给公司工作人员。
公司工作人员检查车辆状况并与客户确认。
客户将车辆交还后,公司返还押金并结算租金等费用。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责任保障车辆的良好状态和安全性。
提供清晰明确的租车方案和价格信息。
妥善管理客户的个人信息。
2. 客户责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保证车辆安全。
按时交纳租金及押金。
协助公司进行车辆检查和交还手续。
四、违约处理客户在租车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或违约现象,公司有权中止租车服务并要求客户赔偿相应损失。
五、其他事项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公司有权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解释。
以上为租用车辆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希望各位用户和工作人员能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租车秩序。
汽车租赁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汽车租赁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维护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租赁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且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汽车租赁管理工作。
第四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租赁服务。
第二章租赁车辆和经营者的要求第五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租赁车辆;(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维修、救援设施;(四)符合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租赁车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登记,并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二)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排放符合环保要求;(三)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四)安装租赁车辆定位装置;(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七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租赁合同管理制度、租赁车辆管理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等。
第三章租赁合同和费用第八条汽车租赁经营者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租赁车辆的名称、型号、颜色、标识、数量;(二)租赁期限、租赁起始时间、租赁结束时间;(三)租赁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四)租赁车辆的使用范围、维修责任、保险责任;(五)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七)其他应当约定的内容。
第十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根据租赁车辆的性能、租赁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租赁费用。
租用车辆管理办法
租用车辆管理办法租用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租用车辆的管理,保障使用单位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租用车辆应当依据本办法办理手续。
使用单位应当在使用车辆前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管理车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使用单位,是指为办公、公务、服务或生产需要,向车辆租赁单位租用车辆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章:租车办理程序第四条:使用单位预订车辆应当向车辆租赁单位提出租车申请书。
第五条:车辆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租车合同。
租车合同应当载明租车双方的基本信息、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车牌号等必要的信息。
第六条:车辆租赁单位应当核实使用单位的车辆租赁需求,对所配备的车辆应当妥善维护,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对于需要调度的车辆,车辆租赁单位应当通过时间表或其它方式预先安排好。
第七条:租车合同签订及收费应当遵循国家有关价位档次的规定,价格透明,无任何附加条款。
第八条:车辆租赁单位应当及时告知使用单位车辆维修信息、维修费用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租车管理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在租车前确定用车人员名单,用车人员应当是单位职工或者单位委托的人员。
用车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保护车辆和他人利益。
任何人不得醉酒驾车或者违反交通法规。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当对用车员工进行租车管理,定期检查用车人员的明、驾照等相关资质。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做好对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
若遇到车辆损坏或故障,应当立即通知车辆租赁单位,由车辆租赁单位协助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车辆的情况,车辆租赁单位可以中止车辆的使用。
第四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租车申请书2. 租车合同3. 车辆维修信息表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中的一部法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规范合同制定与履行的法律。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车辆租赁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车辆租赁活动,维护社会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本市境内从事车辆租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车辆租赁资质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车辆租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方可从事车辆租赁活动。
2. 租车服务提供商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备车辆信息,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行驶证、保险等相关信息。
四、车辆租赁规定1. 营运车辆须定期进行年检,并保持车辆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车辆安全。
2. 租车服务提供商应当制定合理的租车费用,不得存在捆绑销售或强制消费的行为。
3. 租车服务提供商应当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车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五、安全管理要求1. 租车服务提供商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2. 出租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车载摄像头、急救包等。
3. 租车服务提供商应当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杀菌。
六、投诉处理1. 用户对车辆租赁服务有异议或投诉,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2.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调查处理,并对投诉结果进行反馈。
七、处罚规定1. 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车辆租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
2. 对存在车辆安全隐患或服务质量问题的租车服务提供商,可视情节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八、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行业内其他相关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2. 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补充,调整后的管理办法将公布实施。
以上为《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内容,如有违反请自行负责修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2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管理职责2第三章租赁申请3第四章公示3第五章签约3第六章车辆及驾驶员管理4第七章费用管理5第八章风险控制5第九章罚则5第十章附则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租赁行为,严格控制车辆租赁费用支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降低企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工程施工租用车辆要按照“精打细算、节约为本”的原则,在最大限度管好、用好现有车辆的基础上,方可申请租用。
车辆租赁用于公司现有车辆无法满足生产需要临时租用车辆的活动。
车辆租赁原则与范围:租用车辆必须用于生产需要。
公司车辆无法完成的项目,如装卸、大件搬运等。
严禁租赁轿车作为施工或维护用车。
管理职责成立以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和技术部相关人员组成的车辆租赁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
管理小组的职责是制订车辆租赁管理办法、细则和流程,并对项目部租用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确认、租赁价格、安全控制、结算审查和综合评价等管理工作,是归口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法律条款的审核。
市场部负责合同、决算档案的管理。
财务部负责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的审核、确定,分包结算和车辆租赁费用的支付。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合同履行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控制,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技术部负责车辆状况和车辆手续的审核。
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合同的送审、陈述、解释和答疑。
租赁申请项目需要租用车辆时,项目部必须在项目实施前向公司提出车辆租赁申请,填写《车辆租赁申请表》(附件2)。
分公司对车辆租赁申请审核后提交管理小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进入签约流程。
公示通过评审的车辆需要在EMOSS上和公司公示栏中公示一周,没有异议或问题后方可进行签约流程。
公司每季度在EMOSS上对租用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签约所有车辆租赁必须签订车辆租赁合同,《车辆租赁合同》见附件6。
合同内容应包括:车辆情况、租用期限、车辆租赁用途、车辆租赁形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租金与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车辆租赁合同必须由管理小组进行评审后方可签订。
必须由授权人和分包商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一式四份,车辆租赁方持两份、分公司和市场部各持一份。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分公司、项目部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租赁车辆进行安全管理。
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建立行车记录制度(含时间、工作地点、天气、服务工程名称、行车里程、驾驶员等信息)。
出租方由于年检或者定时检查的时间必须从租赁时间中扣除;由于出租方的原因造成的车辆无法使用时间必须扣除;遇到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车辆无法使用在租赁时间中扣除。
车辆最高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满足附件1要求,并且证件齐全有效才能租用。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2)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和在异常气候、复杂道路上行驶经验;(3)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理》,服从交警和道路值勤人员指挥;做到“礼让三先”,不开英雄车、不得酒后驾驶车辆;(4)对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负责,每天收工后,做好例行保养工作,口头或书面向负责人汇报车辆状况,不得驾驶设施不齐全或带病的车辆;(5)对所载运的人员、材料、工具和拖带的施工机械的安全负责;(6)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
下列车辆严禁租用:(1)无合法入户手续或证件不齐无效;(2)拼装车辆或超过附件1规定的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3)无车辆全险;(4)车辆技术状况差无安全保障;(5)农用机动三轮车、手扶拖拉机;(6)国家明文规定严禁载客的车型。
分公司需要租用经营用轿车,应由分公司提出申请报管理小组进行会议评审,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租赁。
租车车况验证及管理(1)车况验证由租车所在分公司负责人和经验丰富的专业驾驶员负责共同审验,并报技术部备案;(2)完工后,租车单位对所租车辆的状况,驾驶员的服务、合同履行能力予以评价,报工程管理部备案;(3)工程管理部、分公司应建立租用车辆的使用管理档案,并保存记录。
本着“谁租车,谁管理”的原则,租车单位负责租用车辆的管理、使用和纠纷、事故处理。
出现交通事故或其它用车事故,要严格遵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责任要落实到人,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教育到每一个职工,公司车辆租赁管理小组负责协助解决事故纠纷。
费用管理车辆租赁最高指导价格见附件1分包结算管理1、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做好车辆租赁费用结算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对租用时间和单价等进行确认,填制《车辆租赁结算单》(附件3)。
2、车辆租赁方依据审核确认的结算单提供车辆租赁发票,经项目负责人和分公司审核后交财务部门列支。
3、车辆租赁费用的支付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按比例支付,根据结算单和租赁发票填写《车辆租赁(分包)付款申请表》(附件4)按照公司付款流程支付分包款。
4、工程完工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填制《车辆租赁决算单》(附件3),经分公司审核后报工程管理部、市场部、财务部和风险管理部进行审核,市场部负责归档。
风险控制定期对分公司进行租赁车辆合同管理,行车记录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效果是否符合管理预期。
定期到生产现场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定期检查车辆租赁费用的支付是否符合公司内部的付款流程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的管理制度规定。
各单位应建立租车、驾驶员回避制度。
工程处副处长以上干部一律不得在分公司使用与本人有关系的车辆。
凡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公司将对当事人和相关领导严肃处理。
罚则发现有以下情况者将罚没出租人全部租赁收入,并对分公司处以租赁费用1~5倍经济处罚。
租赁车辆信息与申报不符;租赁车辆未进行申报;租用公司严禁租用车辆的;项目完工后仍租用车辆的;分公司租用本部门干部车辆。
附则本办法与公司业务分包管理办法互为补充,是公司业务分包管理办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办法解释权归工程管理部。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以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租赁车辆最高限价和车辆要求车型最高限价(元/天)最高使用年限(年)最大行驶里程(万公里)车龄1年车龄2年车龄3年以上(含3年)两厢、三厢轿车15014013010157座以下(含7座)客车90807046皮卡车、面包车(7座以上)130120110683t下(含3t)货车150140130683t以上货车20017015068注:1、地区按照车辆属地区分,不以项目所在地区分。
2、租赁价格应以车辆属地市场价格为参考,同一属地的车辆租赁价格应一致。
3、租用车辆证件包括:行车证、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税、车辆排污合格证、营运证、车辆保险、车辆年审证明。
4、租用车辆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任何一项达到最高要求应停止租用。
附件2:车辆租赁申请表申请单位(章)申请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合同签订情况合同编号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一、租用车辆情况序号车辆型号车主姓名车辆情况租用价格租用时间项目经理签字121、车型:写清楚按照行车证填写;2、车辆情况:写清楚车龄及外观情况。
项目部陈述:租赁理由?三、评审流程评审部门评审内容评审意见签字分公司对车辆租赁申请全面审核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租赁价格、技术部分公司车辆自有情况,租赁理由风险管理部车辆租赁风险管控主管副总经理综合评判附件3:车辆租赁合同评审表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主合同编码单位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出租方合同内容分公司评审意见管理小组意见评审部门评审内容评审意见签字综合管理部合同条款市场部主合同和合同档案财务部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租赁价格、安全控制技术部车辆状况和车辆手续风险管理部合同履行存在的风险、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分管领导综合评判备注附件4:车辆租赁结(决)算单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出租方:分包合同编号:序号租用时间天数单价金额备注扣款理由等合计出租方意见:项目负责人意见:分公司审核意见工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管理小组审核意见审核部门意见签字风险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市场部注:结算单只需要分公司审核后即可交财务列支。
附件5:车辆租赁付款申请表申请单位:年月日单位:元合同情况合同编号合同名称项目负责人合同金额已收款工程进度车辆租赁合同情况合同编号乙方单位合同金额已付款本次付款项目经理审核意见:分公司审核意见:财务部审批意见工程管理部审批意见市场部审批意见风险管理部审批意见主管领导审批意见总经理审批意见附件6:车辆租赁合同(模板)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有偿的原则,甲方租用乙方_____辆车型为________车使用,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租用车辆基本情况车号车型载重量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备注车况附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行车证、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税、车辆排污合格证、营运证、车辆保险、车辆年审证明。
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车辆租赁用途车辆租赁形式以月份/天数为单位租赁,乙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只提供车辆不提供驾驶员,甲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租金及付款方式租金按照天数计算每天人民币元整或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整,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租金按月/季度/半年进行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车辆租赁发票后及时支付租金。
因国家政策导致物价变动时(特别是燃油价格),双方应友好协商适当调整租金予以解决。
甲方职责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承担用于施工的油料费、过路过桥费以及停车费。
不得将车辆转让第三方使用,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
应指派一名负责人与乙方司机进行工作沟通。
为保障乙方服务质量及甲方工作效率,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调派。
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
租用乙方车辆实际使用里程平均每月_________公里(不含乙方司机上下班自用路程),超出部分另行向乙方支付每公里_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职责提供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保险必须是全险。
提供的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甲方要求安全运营。
车辆手续必须真实,否则由此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必须按时对车辆年检并对车辆定时检查,如由于乙方没有按时年检或定时检查,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自行支付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修理费,以及除停车费和过桥费以外的其他各种税费用。
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