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与分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摘要:在参加工程建设工作在对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中,我阅览一些典型的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和我个人所经历工程质量安全案列。这些案例涉及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当中一些事故,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供应以及质量检测等各方面。现在列举一些,供大家参考运用。

关键词:安全质量事故实例

案例一:

我市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 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出现问题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 以上,房屋漏水严重。

分析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

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 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 100kN, 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 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案例二

某市一商品房开发商拟建10 栋商品房,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桩,桩尖深入沙夹卵石层500以上,按地勘报告桩长应在9~10米以上。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施工完后,由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用低应变动测方式对该批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并出具了相应的检测报告。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主体施工,个别栋号在施工进行到3层左右时,由于当地质量监督人员对检测报告有争议,故经研究决定又从外地请了两家检测机构对部分桩进行了抽检。这两家检测机构由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未及时发现问题。

分析

后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其检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在现场对部分桩进行了高、低应变检测,发现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存在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有的桩身未能进入持力层,有的桩身严重缩颈,有的桩甚至是断桩。后经查证该工程地质报告显示,在自然地坪以下4~6m深处,有淤泥层,在此施工振动沉管灌注桩由于工艺方面的问题,容易发生缩颈和断桩。该市检测机构个别检测人员思想素质差,一味地迎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桩长(施工单位由于单方造价报的低,经常利用多报桩长的方法来弥补造价),将砼测试波速由3600米/秒左右调整

到4700~4800米/秒,个别桩身经实测波速推定桩身测试长度为 5.8m,而当时测试桩长为9.4m,两者相差达3.6m.这样一来,原本未进入持力层的桩,严重缩颈桩和断桩就成为了与施工单位记录桩长一样的完整桩。该工程后经加固处理达到了要求,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

某市一开发商修建一商品房,为了追求较多的利润,要求设计、施工等单位按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设计上采用底层框架(局部为二层框架)上面砌筑九层砖混结构,总高度最高达33.3m,严重违反国家现行规范〈建筑抗设计规范〉GBJ11-89和地方标准〈四川省建筑结构设计统一规定〉DB51/5001-92的要求,框架顶层未采用现浇结构,平面布置不规则、对称,质量和刚度不均匀,在较大洞口两侧未设置构造柱。在施工过程中六至十一层采用灰砂砖墙体。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内墙体产生较多的裂缝,经检查有正八字、倒八字裂缝;竖向裂缝;局部墙面出现水平裂缝,以及大量的界面裂缝,引起住户强烈不满,多次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案例四

2009年6月27日,上海,雨一直下着,已经连续下了几天几夜。5时30分许,一声霹雳打破了本应属于清晨的宁静,也惊醒了附近睡梦中的居民。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路口,“莲花河畔景苑”小区里一栋13层在建住宅楼发生楼体倒覆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警方透露,在事故中丧身的工人为安徽籍民工,姓肖,28岁。事发时,他正在楼里取工具,楼房倒塌前他未来得及逃出不幸丧身。事发现场一片狼藉,倒覆的住宅楼横“躺”在靠近淀浦河河畔的居民楼之间,所幸周边数栋在建楼房未受损。据工地人员透露,工人们近日正在倒覆的住宅楼附近进行地下车库施工。更蹊跷的是,就在事故发生的前一天即26日,邻近的防汛墙出现了70余米塌方险情,有关方面连夜组织抢险工作。

倒楼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要求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妥善处理,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二、莲花河畔倒楼事件的原因分析

首先,我们先来给这起事故定下性。按照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事故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凡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显然这起事故同时囊括了1、2、3三点,故我们将之定性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我们必须搞清楚事故之所以发生的原因,以避免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作为上海当地人,本人之前对此事件也略有耳闻,但只是表面上的了解,没有做过具体的深入探究。这次经过老师上课时的点拨分析,

至此我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回到寝室后脑子里逐步描绘出当时楼房倾覆的前因后果:

施工单位施工建造的楼盘先封了顶,可能由于车库事先没考虑,在开盘后有部分购房者询问有无车库,于是开发商临时决定在前后楼盘之间开挖并施工车库,然后临时设计了车库的施工图及围护方案,就开始指令施工单位实施。(如果事先设计了车库,施工方不会愚蠢到最后才来做车库施工。)

施工时,由于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以期最大利润,所以采取大面积开挖的方案,由于开挖面过大过深,甚至于灌注桩顶部可能还未浇筑混凝土梁连接以增加整体性,但最要命的是,所有开挖的土方都没有及时外运,而是堆在了楼盘与防汛墙之间,这是造成围护失稳的主要原因。

房前挖基坑5~6米,房后堆土10米高,造成了土体的落差在15米以上,事故发生那几日雨水过多,地下水位升高,土体的抗剪强度降低,在连续暴雨后,土体的含水量达到饱和状态,雨水通过渗流导向基坑,地下水的渗透压力加上土体的侧向力对楼房造成挤压,而楼房基层的土体由于含水量过大,其力学性能(抗剪强度)严重下降,终于在6月27日清晨的这场惊雷之后的暴雨中,事故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灌注桩围护在无法抵抗渗透压力和土体侧向力之后,首先失稳崩溃。接下来,楼盘向前滑移,造成前排的PHC管桩基础在连接面等应力集中点位置断裂并倾斜,倾斜至一定程度,PHC管桩完全失去承载能力,楼盘轰然倒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