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11-2007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入厂煤全水分测定作业指导书
入厂煤全水分测定作业指导书第一章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是根据国家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条件制定的,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燃料分场进厂煤样全水分的测定。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GB/T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第三章术语和定义本作业指导书采用上述标准中的定义。
第四章职责与分工第一条燃料分场化验负责人1 全面负责检验测试工作质量。
2 负责检验测试质量事故及检验测试质量争议的处理。
3 经常检查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检验人员的工作质量。
4 审核检验测试记录。
5 解决检验测试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第二条煤化验人员1 对各自承担的检验测试工作的质量负责。
2 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
3 严格按规定填写原始记录,及时填写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记录。
4 保持工作场所清洁,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
5 按时完成检验测试任务,及时提出检测报告,并按规定程序送审,确保检测数据准确无误。
6 爱护仪器设备,做好保养工作;操作中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后立即报告主管人员,研究处理。
第五章化验员和仪器要求第一条具有煤质检验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有1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第二条仪器设备与工具要求1 水分测试仪系统在WINDOWS操作平台上运行,能够自动称量、计算、储存、处理实验数据。
2 内置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3 专用水分坩埚。
4 电脑操作平台第六章安全注意事项第一条各种设备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第二条禁止在设备内加热挥发性液体或受热挥发性固体及爆炸性物品,以免发生爆炸。
第七章作业程序第一条方法提要根据水分测试仪内置天平的称重提示,放入一定量的小于6mm的煤样,置于水分测试仪加热炉内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第二条测定步骤1 打开电脑,点击桌面上的SDTGA300C水分仪图标,进入水分测试仪主控窗口。
2 点击主控窗口“通用设置”选项卡,进行系统设置,实验内容设置好后确定保存,注:在正常情况下不允许化验员随意点击「高级」按钮对已设定好的参数进行随意修改。
煤中全水的测定
煤中全水的测定
GB/T 211-2007
仪器设备:空气干燥箱,浅盘,玻璃称量瓶,分析天平,工业天平,干燥器 实验步骤:
方法A (两步法)
一、外在水分:
计算公式:M f =
×100
M
f —煤样的外在水分,%; m —煤样质量(
g ); m1—浅盘质量(g
);
m2—干燥后煤样与浅盘总质量(g )。
二、内在水分:
计算公式:M inh
=
×100
M inh —煤样的内在水分,%; m
—煤样质量(g
); m1—称量瓶质量(g );
m2—干燥后煤样与称量瓶总质量(g )。
注:若内在水分在2
%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三、全水分
计算公式:M t = M f +
× M inh
M t —煤样的全水分,%; M f —煤样的外在水分,%; M inh —煤样的内在水分,%。
方法B (一步法)
一、<13mm 全水分:
计算公式:M t =
×100
M
t —煤样的全水分,%; m —煤样质量(g ); m1—浅盘质量(
g );
m2—干燥后煤样与浅盘总质量(g )。
二、<
6mm 全水分:
计算公式:M
t =
×100
M t —煤样的全水分,%; m
—
煤样质量(g ); m1—浅盘质量(g );
m2—干燥后煤样与浅盘总质量(g )。
精密度:。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水分测定方法
GB/T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煤中水分的定义全水分煤样的制备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全水分测定的注意事项全水分测定精密度目录煤中水分按其结合状态分为两类:游离水和化合水。
游离水M t(全水分)外在水分M f内在水分M inh化合水(如CaSO 4·2H 2O 和AL 2O 3·2SiO 2·2H 2O )水(全部水分)煤的游离水于常压下在(105-110)℃温度下经过一定的时间干燥即可蒸发;而化合水通常要在200℃及以上才能析出。
煤的工业分析中测试的水分只是游离水。
煤中全水分≠全部水分实际测定外水和内水与理论上定义的区别理论上:以附着形式和毛细孔孔径0.1μm为界来定义。
实际应用时,由于煤从脱去外水到脱去内水是个连续而复杂的过程,难以严格区分。
实际应用中:按测定方法或测定条件来定义。
外在水分:煤与所处环境的大气接近湿度平衡时失去的那一部分水分;内在分水:煤与所处环境的大气接近湿度平衡时保留下来的那一部分水分为内水。
最高内在水分MHC相对湿度96%,温度为30℃环境下测得的水分值。
主要表征煤中微孔孔隙的多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煤化程度。
化合水以化合的方式与煤中矿物质结合的水,即除去全水分后保留下来的水分,较为稳定,200℃以下很难失去。
煤的水分含量与变质的关系水分泥煤褐煤烟煤无烟煤M t (%)60-9030-604-152-4M ad (%)40-5010-401-81-2水分测定意义:1、水分增加,水分在燃烧时变成水蒸气要吸热,降低了煤的发热量;2、锅炉燃烧中,水分高会影响燃烧稳定性和热传导性;在使用煤粉燃烧的锅炉中,入炉前对煤粉要经过干燥处理,以减少水分对发电锅炉燃烧带来的影响。
3、水分高的煤会降低焦炭产率,并且由于水分蒸发带走热量而延长焦化周期。
4、可作为煤炭分析试验中校正和换算的依据,如:低位发热量的计算。
2 全水分煤样的制备全水分煤样可以单独采取,也可在一般总样的制备过程中在一定阶段分取。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211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211—841、仪器设备1.1干燥箱:内附鼓风机,并带有自动调温装置,温度能保持在105-110 C或145+-5C范围内。
1.2浅盘:由镀锌薄铁板或铝板等耐腐蚀又耐热的材料制成,其面积能以每平方厘米0.8克煤样的比例容纳500克煤样。
而盘的重量应小于500克。
1.3托盘天平:感量为1克和5克各一台。
1.4干燥器:内装干燥剂(变色硅胶或未潮解的块状无水氯化钙)。
1.5玻璃称量瓶:直径为70毫米,高为35-40毫米,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1.6分析天平:感量为1毫克。
2、测定步骤2.1方法 A 仅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并作为测定烟煤和无烟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用已知重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称取煤样500克(称准至1克),并将盘中的煤样均匀地摊平。
将装有煤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将称好煤样的盘子放入干燥箱之前3—5分钟开始鼓风)并加热至105-110C的干燥箱中,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2.5小时,无烟煤干燥3—3.5小时。
再从干燥箱中取出浅盘,趁热称重。
然后进行检查性的试验,每次试验半小时,直到煤样的减量不超过1克或重量有所增加时为止。
后一情况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次重量作为计算依据。
2.2方法B 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并作为褐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用已知重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称取煤样500克(称准至1克),并将盘中的煤样均匀地摊平。
将装有煤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将称好煤样的盘子放入干燥箱之前3—5分钟开始鼓风)并加热至150-160C的干燥箱中,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0.5小时,无烟煤干燥1小时,褐煤干燥1.5小时。
再从干燥箱中取出浅盘,趁热称重。
然后进行检查性的试验,每次试验15分钟,直到煤样的减量不超过1克或重量有所增加时为止。
后一情况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次重量作为计算依据。
3、结果计算测定结果按下式计算在此处键入公式。
W Q= W Q= G1/G * 100G----煤样的重量,克。
煤质化验国标常用部分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211-2007代替GB/T 211-199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 19494.2 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2-2004,ISO 13909-4:2001,NEQ)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3 方法提要3.1 方法A(两步法)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GBT211-2007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号:GB/T211-2007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
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7.0%。
煤中水分按其存在状态,可以分为游离水和化合水。
图 1 煤中水分存在状态的分类例如:硫酸钙(CaSO4·H2O)、高岭土(Al2O3·2SiO2·2H2O)中的水。
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全水分外在水分:是附在煤的表面上的水,在实际测定中是指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一般分析实验煤样水分的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煤的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总和。
1范围△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3 方法分类图 2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4 试剂△氮气:99.9%,含氧量<0.01%。
(氮气为实验室常用惰性气体,主要作用——防止样品氧化。
若干燥时通入含氧量>0.01%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常用干燥剂)5 仪器设备△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温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T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号:GB/T211-2007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
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
煤中水分按其存在状态,可以分为游离水和化合水。
图 1 煤中水分存在状态的分类例如:硫酸钙(CaSO4·H2O)、高岭土(Al2O3·2SiO2·2H2O)中的水。
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全水分外在水分:是附在煤的表面上的水,在实际测定中是指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一般分析实验煤样水分的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煤的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总和。
1范围△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3 方法分类图 2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4 试剂△氮气:%,含氧量<%。
(氮气为实验室常用惰性气体,主要作用——防止样品氧化。
若干燥时通入含氧量>%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常用干燥剂)5 仪器设备△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温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煤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水分测定原理: 已知质量的煤样 → 在105—110℃烘箱中干
燥至质量恒定(或在专用微波炉中干燥) → 根据 质量损失计算煤的水分。
GB/T211-2007中规定了,三种测定方法: 1、两步法: A1(氮气流),A2(空气流)中干燥 2、一步法: B1(氮气流),B2(空气流)中干燥 3、微波干燥法C
③干燥时间:烟煤1h;无烟煤1.5h
二、煤中空干基水分的测定方法(Mad) 常用方法:空气干燥法
(2)分析步骤
称
➢预先干燥过的称量瓶; ➢连瓶带盖一起称;
量
➢样重1±0.1g,称准至 0.0002g;
➢将煤摊平;
➢预先鼓风的并已加热到105-110oC;
干
➢揭开称量瓶盖,在鼓风条件下烘干;在一直鼓风的条件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二、常用水分概念
4、全水分 Mt :
—— 煤的外水和内水的总和,代表刚开采、发运及接收时煤 的水分
5、空气干燥煤样水分 Mad : (一般分析煤样水分,空干基水分,分析水)
——一般分析煤样与周围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所含的水分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三、与水分值有关的因素 1)煤的变质程度(煤种)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记录的数据:
1、空称量瓶质量m0(g) 2、煤样质量m(g) 3、干燥后称量瓶+干煤的质量m2(g) 结果计算
公式: Mt=m1/m×100%
=(m0+m-m2) /m ×100 %
Mt—全水分,% m1—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g m— 称取煤样的质量,g
例:用≤6mm全水分煤样测定全水分,空称量瓶质量m0=20.452(g),煤样质量 m=10.147(g),干燥后总质量m2=29.655(g),检查性干燥一次:29.641(g),二 次:29.644(g)。该煤样全水分为多少?
附:煤中全水分和水分的测定方法
附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出自GB/T 211-2007)附2:水分的测定方法(出自GB/T 212-2008)附1:5 仪器设备(方法A和方法B)5.1 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制温度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5.3 浅盘:由镀锌铁板或铝板等耐热、耐腐蚀材料制成,其规格应能容纳500g煤样,且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1g/cm2。
5.4 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5.5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5.6 工业天平:感量0.1g。
5.7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6 样品6.1 煤样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煤样不少于3kg:粒度<6mm的煤样,煤样不少于1.25kg。
6.2 煤样的制备6.2.1 粒度<13mm的全水分按照GB474或GB/T19474.2的规定制备。
6.2.2 粒度<6mm的全水分煤样,用破碎过程中水分无明显损失的破碎机将全水分煤样一次破碎到<6mm,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不少于1.25kg煤样,装入密封容器中。
6.3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应首先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
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1%,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质量进行核对。
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所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少的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计算水分损失百分率,并按7.3所诉进行水分损失补正。
6.4 称取煤样之前,应将密封容器中的煤样充分混合至少1min。
7 测定步骤7.2.2 方法B2(空气干燥)7.2.2.1 粒度<13mm煤样的全水分测定7.2.2.1.1 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浅盘内迅速称取粒度<13mm的煤样(500±10)g,(称取至0.1g),平摊在浅盘中。
GBT211-2007解读
GB/T 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动力用煤的分类煤化程度最低,外观多呈褐色,含较高内水分和腐殖酸,挥发分含量较高。
煤化程度最高,挥发分含量最低,燃点高,无粘结性,燃烧时多不冒烟。
煤化程度在褐煤和无烟煤之间,挥发分含量范围宽,燃烧时冒烟。
褐煤无烟煤烟煤课程学习目录•1、煤中水分的定义•2、全水分煤样的制备•3、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4、全水分测定的注意事项•5、水分损失的补正1 煤中水分的定义煤中水分按其结合状态分为两类:游离水和化合水。
游离水M t (全水分)外在水分M f内在水分M inh化合水(如CaSO 4·2H 2O 和AL 2O 3·2SiO 2·2H 2O )水(全部水分)煤的游离水于常压下在(105-110)℃温度下经过一定的时间干燥即可蒸发;而化合水通常要在200℃及以上才能析出。
煤的工业分析中测试的水分只是游离水。
煤中全水分≠全部水分1 煤中水分的定义实际测定外水和内水与理论上定义的区别理论上:以附着形式和毛细孔孔径0.1μm为界来定义。
实际应用时,由于煤从脱去外水到脱去内水是个连续而复杂的过程,难以严格区分。
测定中:按测定方法或测定条件来定义。
煤与所处环境的大气接近湿度平衡时失去的为外水,保留的为内水,方便应用。
1 煤中水分的定义同一煤样,全水含量为10g,不同条件下,外水含量不同:大气压温度湿度外水内水全水0.1MPa20℃95%6g4g10g0.1MPa20℃80%7g3g10g0.1MPa20℃60%9g1g10g由上表可知:湿度越小,同一煤样外水含量越高,反之则越低。
煤的全水是煤中固有成分,不随外界环境改变而改变;但实测同一煤样外水和内水不是一个定值,它们随测定环境的湿度而变化。
所以在试样中测试其它指标项目的同时必须测空干基水分。
课程学习目录•1、煤中水分的定义•2、全水分煤样的制备•3、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4、全水分测定的注意事项•5、水分损失的补正2 全水分煤样的制备①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煤样量≥3kg。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211
84.5
82.5
81.5
80.5
80.0
78.5
4
86.0
86.0
85.0
84.0
83.0
82.0
81.0
79.5
5
86.0
86.0
86.0
85.5
84.5
83.5
82.5
81.5
6--7
86.0
86.0
87.0
86.5
86.0
85.5
84.0
83.0
注:只在Vdaf<35%而同时Mad又大于3%的烟煤的情况下才减去括号内的数字。
1.4分析天平
1.5耐热瓷板或石棉板:尺寸与炉膛相适应。
2、分析步骤
2.1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称取粒度为0.2mm以下的空气干燥煤样1+-0.1g,精确至0.0002g,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15g。
2.2将灰皿送入温度不超过100 C的马弗炉中,关上炉门并使炉门留有15mm左右的缝隙。在不少于30min的时间内将炉温缓慢升至约500 C,并在此温度下保持30min。继续升到815+-10 C,并在此温度下灼烧1h。
4、结果计算
Mad=m1/m *100
Mad—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含量,%;m1—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g;m—煤样的质量,g。
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精心整理GB/T211-2007代替GB/T211-199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2 (不3 3.1 3.1.1 3mm ,于(105~3.1.2 3mm ,于(105~3.2 3.2.1 3.2.2 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3 方法C (微波干燥法)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 的煤样,置于微波炉内。
煤中水分子在微波发生器的交变电场作用下,高速振动产生摩擦热,使水分迅速蒸发。
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见附录A )。
4 试剂4.1 氮气(GB/T8979):纯度99.9%,含氧量小于0.01%。
4.2 无水氯化钙(HGB3208):化学纯,粒状。
4.3 变色硅胶(GB/T7822):工业用品。
5 仪器设备(方法A 和方法B )5.1 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制温度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5.2 通氮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可容纳适量的称量瓶,且具有较小的自由空间,有氮气进、出口,每小时可换气15次以上。
5.3 浅盘:由镀锌铁板或铝板等耐热、耐腐蚀材料制成,其规格应能容纳500g 煤样,且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1g/cm 2。
5.4 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 ,高(35~40)mm ,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5.5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
5.6 工业天平:感量0.1g 。
5.75.8 5.9 6 样品6.1 6.2 6.2.1 6.2.2 <6mm ,1)6.3 的0.1%1%),6.4 7 7.1 7.1.1 (称准至按式(1)计算外在水分:1100f m M m=⨯……………………………(1) 式中:M f ——煤样的外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m ——称取的<13mm 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m 1——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
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重量法:
重量法是通过测定煤样质量的变化来确定其中的水分含量。
具体方法
如下:
1.准备烘干室:将煤样称重,使用干燥至恒定质量的烘干室,通常温
度为105℃,将样品放入其中。
2.烘干煤样:将煤样放入预热的烘干室,保持一定时间(通常为24
小时),以排除样品中的所有水分。
3.烘干后称重:将烘干后的煤样取出,置于恒量重秤上,记录其质量。
4.计算水分含量:根据煤样的初始质量和烘干后的质量,可以计算出
煤样中的水分含量。
体积法:
体积法是通过测定煤样内部的孔隙容积来确定其中的水分含量。
具体
方法如下:
1.煤样制备:将煤样研磨成粉末状,以获得均匀的颗粒大小。
2.饱和处理:将煤样置于密闭的容器中,加入足够的水,使其完全浸
泡在水中,通过真空泵或振荡器等方法排除空气,获得完全饱和的煤样。
3.密度测定:将饱和的煤样取出,快速将其放入浸泡水中,测量水的
位移量与纯水的位移量之差,即煤样的体积(V)。
4.烘干处理:将饱和的煤样置于预热的烘干室中,将其中的水分烘干,达到恒定质量。
5.计算水分含量:根据煤样的初始质量和烘干后的质量,以及煤样的体积,计算出煤样中的水分含量。
以上是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的概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测定。
实际操作中应注意控制好温度、时间和其他条件,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解读
《GB/T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解读一、煤中水分1、煤中水分按其结合状态分为两类:游离水和化合水2、煤的游离水于常压下在|(105℃-110℃)温度下经过一定时间干燥即可蒸发;而化合水通常要在200℃及以上才能析出。
煤的工业分析中测试的水分只是游离水。
3、煤的全水是煤中固有成分,不随外界环境改变而改变;但实测同一煤样越高,反之则越低。
所以在试样中测试其它指标项目的同时必须测空干基水分。
二、全水分煤样的制备1、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按GB475或GB/T19494.1的规定采取,按GB474或GB/T19494.1的规定制备,煤样量≥3kg。
2、粒度<6mm的全水分煤样:应采用水分无明显损失的破碎机一次性破碎到符合要求的粒度,用二分器迅速缩分不少于1.25kg的煤样。
全水分煤样制备后应立即测定,否则装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1%,并在装瓶容器上标注,在取样分析前应再次称量总质量,其水分损失率不应超过煤样的1%。
三、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五种测定方法方法A1(两步法):氮气流中干燥,适合所有煤,是仲裁分析方法。
方法A2(两步法):空气流中干燥,适合烟煤和无烟煤。
两步法均采用≤13mm煤样,先在40℃下干燥,测外水分;再破碎到<3mm,置入(105-110)℃下干燥,测全水分。
方法B1(一步法):氮气流中干燥,适合所有煤,煤样粒度要求<6mm。
方法B2(一步法):空气流中干燥,适合烟煤和无烟煤,煤样粒度要求<13mm。
一步法均置入(105-110)℃下干燥,测全水分。
方法C(微波法):在微波下干燥,适合烟煤和褐煤,煤样粒度要求<6mm。
五种测定方法可从三个主要因素上把握:1、加热介质:氮气流、空气流、微波2、样品粒度:<13mm、<6mm、<3mm3、操作步骤:两步法、一步法全水分等于内水和外水之和,计算时为什么不能将他们直接相加?两步法测煤的全水分,先以粒度<3mm煤样,进行空气干燥测出外水,然后将除去外水的煤样破碎到粒度<3mm煤样,测出内水,前者是收到的基外水,后者是空干基内水,必须把空干基内水换算成收到的基内水,才能相加。
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211-2007代替GB/T 211-1996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 19494.2 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2-2004,ISO 13909-4:2001,NEQ)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3 方法提要3.1 方法A(两步法)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详解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号:GB/T211-2007。
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
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7.0 %。
图 1 煤中水分存在状态的分类例如:硫酸钙(CaSO4·H2O)、高岭土(Al2O3·2SiO2·2H2O)中的水。
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全水分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1范围△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3 方法分类图 2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4 试剂△氮气:99.9%,含氧量<0.01%。
(氮气为实验室常用惰性气体,主要作用——防止样品氧化。
若干燥时通入含氧量>0.01%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常用干燥剂)5 仪器设备△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温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学习问题汇集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GB/T 211-2007)及光波水分仪学习1. 光波水分测试仪在测试过程中样盘旋转的作用?
答:光波水分测试仪的不同位置处的温度可能会略有差异,旋转可以使样品均匀受热。
2. 光波水分测试仪测全水时在30min进行第一次称样,之后进行二次称样的目的?
答:进行二次称样是为了验证第一次称量的准确性,因样品中水分可能在前30min未完全蒸发出去,继续加热一段时间后进行二次称样,可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3. 光波水分测试仪的原理及优点。
答:原理:是采用热重分析。
它将远红外加热设备与称量用的电子天平结合在一起,在一定的温度下对试样自动称量,直到试样的质量变化小于规定的值(即达到恒重)或到达规定的加热次数根据试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
优点:加热效率高、测试样品数多、测试速度快、操作方便等优点。
4. 在氮气流和空气流中干燥的区别?
答:氮气流中干燥适用于所有煤,而空气流中干燥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
因煤样在空气中加热时间较长,煤样容易氧化增重,使得测定结果偏低,尤其是对于年轻煤(褐煤)的影响较大,因此在氮气中加热,避免了煤与氧接触,防止因煤样氧化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注:煤的煤化程度由低到高的顺序:褐煤< 烟煤< 无烟煤。
5. 在GB/T 211-2007中测全水时两步法分别测出的是什么水?
答:第一步< 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测的是外水,第二步< 3mm,于105~110℃的条件下测的是内水。
GBT211_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211-2007代替GB/T 211-199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 19494.2 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2-2004,ISO 13909-4:2001,NEQ)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3 方法提要3.1 方法A(两步法)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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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标准号:GB/T211-2007
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
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7.0%。
煤中水分按其存在状态,可以分为游离水和化合水。
2
·2H2O)中的水。
外在水分:是附在煤的表面上的水,在实际测定中是指煤样达到空气干
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一般分析实验煤样水分的
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
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煤的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总和。
全水分
1 范围
△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
△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 )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3 方法分类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
4 试剂△氮气: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常用干燥剂)
5 仪器设备
△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温在(30~40)℃和
(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 方法C(微波干燥法)
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通氮干燥箱:带自动控温装置,能控温在(105~110)℃范围内,可容纳适量的称量瓶,且具有较小的自由空间,有氮气进、出口,
每小时可换气15次以上。
△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工业天平:感量0.01g。
(分析天平及工业天平的使用,注意事项)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无水氯化钙。
(用于存放称量瓶,防止称量瓶降温过程中吸收空气中水分,而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
△流量计:量程(100~1000)mL/min。
(定期检定)
△干燥塔:容量250ml,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用于干燥流动气体。
)
6样品
6.1煤样
粒度小于13mm的全水分煤样不少于3kg;粒度小于6mm煤样不少于1.25kg。
(GB/T211-1996:粒度小于13mm的全水分煤样不少于2kg;粒度小于6mm煤样不少于500g。
)
6.2煤样的制备
△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按照GB/T474或GB/T19494.2的规定制备。
△粒度<6mm的全水分煤样,用破碎过程中水分无明显损失(是指破碎后的煤样全水分测定结果与破碎前的测定结果比较,经t检验无显着性差异,或虽有差异,但置信范围很小。
)的破碎机将全水分煤样一次破
碎到粒度<6mm,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不少于1.25kg煤样,装入密封容器中。
△测定前应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
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1%,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质量进行核对。
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所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少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计算水分损失百分率,并进行水分补正。
7 测定步骤
7.1 方法A(两步法)
7.1.1 外在水分(方法
准至0.1g),平摊在浅盘中,于环境温度或不高于40℃的空气干燥箱中干燥到质量恒定(连续干燥1h,质量变化不超过0.5g),记录恒定后的质量(称准至0.1g)。
对于使用空气干燥箱的情况,称量前需使煤样在实验室环境中重新达到湿度平衡。
计算外在水分:
M——煤样的外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f
m——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1
m——称取的<13mm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7.1.2 内在水分(方法A1,通氮干燥)
立即将测定外在水分后的煤样破碎到粒度<3mm,在预先干燥的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10±1)g煤样(称准至0.001g),平摊在称量瓶中。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干燥氮气并已加热到(105~110)℃的通氮干燥箱中,氮气每小时换气15次以上。
烟煤干燥1.5h,褐煤和无烟煤干燥2h。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至0.001g)。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内在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计算内在水分:
M——煤样的内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inh
m——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3
m——称取的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2
7.1.3 内在水分(方法A2,空气干燥)
除将通氮干燥箱改为空气干燥箱外,其它操作步骤同7.1.2。
7.1.4 结果计算
M—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t
M—煤样的外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f
M—煤样的内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inh
如试验证明,按GB/T 212测定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ad
M)与按本
标准测定的内在水分(inh
M)相同,则可用前者代替后者;而对某些特殊煤种,按本标准测定全水分会低于按GB/T 212测定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此时应用两步法测定全水分并用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代替内在水分。
7.2 方法B(一步法)
7.2.1方法
在预先干燥的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
g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干燥氮气并已加热到(105~110)℃的通氮干燥箱中。
烟煤干燥2h,褐煤和无烟煤干燥3h。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至0.001g)。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7.2.2 方法B2 (空气干燥)
粒度<13mm煤样的全水分测定
在预先干燥的已称量过的浅盘内迅速称取粒度<13mm的煤样(500±10)g(称准至0.1g),平摊在浅盘中。
放入预先加热到(105~110)℃的空气干燥箱中,在鼓风条件下。
烟煤干燥2h,无烟煤干燥3h。
取出浅盘,趁热称量(称准至0.1g)。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5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粒度<6mm煤样的全水分测定
除将通氮干燥箱改为空气干燥箱外,其它操作步骤同B1(一步法,通氮干燥)。
7.2.3 结果计算
计算煤中全水分:
M—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t
m—称取的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m—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1
7.3 水分损失补正
如果在运送过程中煤样的水分有损失,则按下式求出补正后的全水分值。
M —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t
M—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百分率,%;
1
M—不考虑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时测得的水分,用质量分数表t
示,%。
当1
M大于1%时,表明煤样在运送过程中可能受到意外损失,则不可补正,但测得的水分可作为实验室收到煤样的水分。
在报告结果时,应注明“未经水分损失补正”,并将容器标签和密封情况一并报告。
8方法精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