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急会诊转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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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抢救转诊制度

妇幼抢救转诊制度

**医院妇幼急救转诊制度为规范我院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洪雅县中医医院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1.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生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须认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3.初诊医生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4.根据患者意愿,初诊医生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并携带“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转诊费用由孕产妇负担。

6.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并递交“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

7.接诊医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接诊单”一式两联。

9.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与母婴抢救中心医院或上级医院专家或医务处(科) 联系,经医院医务处(科)同意后专家方可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

洪雅县中医医院母婴急救工作程序一、医院接到呼救电话后,应详细询问记录病人情况,立即派车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迅速前往现场实施紧急抢救处理,在车上仍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

二、医院在病人到达之前,成立以产、内、儿科主任、产科值班医师、护士长、主班护士为成员的抢救小组,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

主班护士应立即备齐抢救药品、急救器材、诊疗仪器、手术器械等,各有关人员坚守岗位,以便及时抢救。

三、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迅速准确,一路畅通,要求5分钟使病人进入抢救程序,抢救小组由参加抢救的最高技术职称人员指挥,根据病情确定抢救方案。

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分秒必争、沉着冷静、规范操作完成各自的任务。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要复述一遍,以免发生差错。

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各种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医院疑难病例转诊、会诊制度(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转诊、会诊制度(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转诊、会诊制度(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转诊、会诊制度
一、目的:
建立疑难病例转诊、会诊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能合理、正确、及时
处理疑难病例,最大限度保障患者的权益。

二、范围:
适用于产前诊断中心的疑难病例。

三、规程:
1.咨询医师和实验室技术人员遇到疑难病例时要及时报告上级负责人,申请会诊或转诊。

2.经治医师应填写转诊与会诊申请单,说明转诊或会诊的理由与要求。

3.本产前诊断中心应接受下级医院疑难病例的转诊。

4.对转诊病人要重新检查相关项目。

5.疑难病例会诊要求有相关专业两名以上副高以上(包括副高)职称的医师参加,或有一到两名医学遗传学专家参加。

6.疑难病例会诊要求有相关学科临床医师或超声医师参加。

7.对于疑难病例的会诊,相关实验室技术人员要提供资料。

8.产前诊断专家除了接受部分零星转诊病例的会诊以外,产前诊断专家组对产前诊断中发现的疑难或诊断不明的病例要定期进行集体会诊。

9.集体会诊时,可根据病例的需要邀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与,不局限于一家医院。

10.对疑难病例会诊讨论的结果作详细记录,并提出诊断意见。

对于确有严重缺陷的胎儿,提出医学处理意见。

1。

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

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

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妇科门诊的转诊、会诊、抢救和随访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是各项制度的详细规定:一、转诊制度1.当医院无法治疗某些病人时,XXX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业务院长或医务科报请院长批准后,才可以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并征得同意后进行转院。

2.如果病人在转院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应该留院进行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对于较重病人,应该派医护人员护送。

病员转院时,经治医师应及时书写病例摘要,并经科主任审签后随病员带去或交接诊医生。

3.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在转科前,经治医师应开具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并按联系好的时间转科。

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并向接受医师交待有关情况。

转入科室应该书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

4.认真及时登记转诊记录本。

二、会诊制度1.遇到疑难病例时,应及时申请会诊,并有经治医师陪同。

2.XXX会诊应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后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并填写会诊记录。

对于需要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4.急诊会诊必须邀请医师随请随到。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业务院长(或医教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业务院长(或医务科)参加。

6.院外会诊是针对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业务院长(或医教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例并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应由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和回忆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三、抢救工作制度1.抢救工作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

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

产前转会诊工作制度

产前转会诊工作制度

产前转会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产前诊断水平,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规范产前转会诊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市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三、工作职责(一)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产前转会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培训等工作。

(二)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为孕妇提供早孕检查、产前检查等服务,并根据需要将孕妇转诊至有资质的产前诊断机构。

(三)产前诊断机构:负责接受转诊的孕妇,并提供产前诊断服务。

四、转会诊对象1. 在助产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时,发现或疑似有胎儿、胎儿附属物异常的孕妇。

2. 在产前筛查机构进行超声筛查,发现或疑似有胎儿、胎儿附属物异常的孕妇。

3. 孕妇本人或其家属要求进行产前诊断的。

五、转会诊流程(一)转会诊申请1. 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孕妇进行早孕检查或产前检查时,如发现或疑似有胎儿、胎儿附属物异常,应向孕妇说明情况,并根据孕妇意愿,填写转会诊申请表。

2. 产前筛查机构在为孕妇进行超声筛查时,如发现或疑似有胎儿、胎儿附属物异常,应将情况告知孕妇,并填写转会诊申请表。

(二)转会诊审批1. 医疗保健机构将转会诊申请表提交给区县卫生行政部门。

2.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转会诊申请表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三)转会诊实施1. 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批结果,将孕妇转诊至有资质的产前诊断机构。

2. 产前诊断机构收到转会诊孕妇后,应尽快进行诊断,并将诊断结果反馈给转诊单位。

六、转会诊工作管理(一)转会诊工作应遵循知情同意原则,确保孕妇及其家属充分了解转会诊的目的、意义和可能的风险。

(二)转会诊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孕妇的隐私权。

(三)转会诊工作应注重医疗安全,确保转会诊过程中的医疗质量和安全。

(四)各医疗机构应加强转会诊工作的信息沟通与协作,提高转会诊工作效率。

七、转会诊工作培训与考核(一)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产前转会诊工作培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和产前诊断机构的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危急症孕妇急救、转诊规章

危急症孕妇急救、转诊规章

危急症孕妇急救、转诊规章1. 背景和目的本规章的目的是确保危急症孕妇在急救和转诊过程中得到适当的医疗护理,以确保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和健康。

2. 急救原则- 对于危急症孕妇,急救人员应尽快检查并确定其生命体征和病情。

- 急救人员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如心肺复苏或止血措施。

- 急救人员应尽快将危急症孕妇转运至医疗机构以接受进一步的医疗护理。

3. 急救流程- 在接到危急症孕妇急救电话后,急救人员应立即出发。

- 到达现场后,急救人员应优先检查孕妇的生命体征并处理紧急情况,如气道阻塞或明显出血。

- 急救人员应与孕妇或其家属保持有效沟通,了解病史和可能的危险因素。

- 急救人员应根据孕妇的病情和需要决定是否进行转诊,并及时报告医疗机构准备接收孕妇的情况。

4. 转诊准备- 急救人员应在转诊前与接收医疗机构进行有效沟通,提供危急症孕妇的病历和现场急救措施。

- 转诊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尽可能稳定孕妇的病情,并提供必要的药物和设备支持。

- 接收医疗机构应做好接诊准备,包括人员、设备和药物的储备。

5. 转诊决策- 转诊决策应基于孕妇的病情、医疗资源以及预计的治疗效果和风险。

- 如果接收医疗机构无法提供适当的医疗护理,急救人员应将孕妇转送到最近可提供适当护理的医疗机构。

6. 急救和转诊记录- 急救人员应记录危急症孕妇的急救过程,并包括现场状况、生命体征、采取的措施以及转诊过程和结果。

- 接收医疗机构应记录接收和治疗危急症孕妇的详细信息,并及时向转诊机构提供反馈和处理结果。

以上规章旨在提供危急症孕妇急救和转诊过程的基本指导,以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和健康。

这些规章应由急救机构和医疗机构共同遵守,并经常进行审查和改进。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急危重症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在医务处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抢救工作实施中,应统一指挥,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

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5、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按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

需要转诊的做好逐级转诊工作。

对病情危重,本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急危重症孕产妇转诊制度
1、我院是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承担本区内下级医疗机构转送到我院的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接待、救治工作任务;承担本院的急危重症孕产妇转送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任务;承担指导下级医院对急危重症孕产妇开展救治工作任务。

2、必要时转诊病人应先请本院专家会诊后,由熟悉病情的医生和护士各一名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途
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3、妇产科对急危重症孕产妇(含下级医疗机构转送或其它途径进入)必须优先安排,及时救治,不得推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特别不得以床位紧张等客观原因拒收病人,否则一经查实,对相关人员从重从严处罚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4. 严格按《XX区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与转诊工作方案》要求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实施转诊工作。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

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5. 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按《云南省危急孕产妇转诊标准》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

需要转诊的按《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通知》做好逐级和预约转诊工作。

对病情危重/特殊,本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四、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1. 我院是高危孕产妇急救指导中心,承担本县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和下级医疗机构转送到我院的危重孕产妇的接待、救治工作任务;承担本院的急危重孕产妇转送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任务;承担指导下级医院对急危重孕产妇开展救治工作任务。

2. 转诊病人至少由熟悉病情的医生和护士各一名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3. 妇产科对急危重症孕产妇(含下级医疗机构转送或其它途径进入)必须优先安排,及时救治,不得推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特别不得以床位紧张等客观原因拒收病人,否则一经查实,对相关人员从重从严处罚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产科急重症会诊、转诊管理制度

产科急重症会诊、转诊管理制度

产科急重症会诊、转诊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产科危急重症客户工作的管理,畅通危急重症救治的绿色通道,保障客户生命安全,提高产科质量。

2 范围全院各临床科室。

3 定义产科急重症是因为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而处于危重症的状态。

4 职责4.1 医务部负责制定产科急重症会诊、转诊管理制度;4.2 妇产科主任负责落实急重症患者会诊及转诊工作;4.3 妇产科医师对产科急重症迅速评估,报告科主任;及时会诊、转诊;4.4 医务部定期督查、分析产科急重症会诊、转诊情况。

5 标准5.1 严格高危妊娠筛查与管理。

5.2 成立危重症孕产妇评审管理小组,指导并开展相关工作。

5.3 根据病情,需要院内会诊的,由科室主任与所需科室主任对接后,按照会诊程序完成。

需要院外会诊的,由科室主任向医务部提交书面申请,医务部启动院外会诊程序。

5.4 需要转诊者,首先与客户及其家属沟通,获得理解和支持并做好记录。

医务部负责联系转诊医院。

5.5 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服务的应予优先安排。

5.6 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5.7 对病情危重,本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5.8 会诊、转诊都要有相关人员陪同,尤其是转诊时要派熟悉病情的医生、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5.9 转诊时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

5.10 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分析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6流程6.1 《急危重孕产妇会诊、转诊流程》 7表单7.1 《某某妇产儿童医院会诊记录单》 7.2 《某某妇产儿童医院转诊记录单》 8 相关文件8.1 《四川省妇产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8.2 《美国医疗机构评审国际联合委员会医院评审标准(第五版)》 8.3 《某某妇产儿童医院医疗核心制度手册》 9附件9.1 急危重孕产妇会诊、转诊流程急危重孕产妇会诊、转诊流程通知 电话 邀请申请产科医务部或总值班报告转诊报告会诊医疗机构产科医务部 或总值班安排会诊专家参与指导抢救病情许可 需转诊的病情不宜转送 就地抢救急危重孕产妇。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由本院妇产、儿、内、外、麻醉科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

第二条产检中发现有不宜妊娠因素:对于本级不能处理的高危孕产妇(包括妊娠期合并症、孕产期并发症及评分≥10分者),在妊娠期应予以转诊至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病情缓解后转本院,并按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扔处理意见进行观察、治疗和随访,按要求提前到市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第三条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

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四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五条对病情危重,在本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六条转诊程序(一)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医院。

(二)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转送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我院转诊反馈单,并如实填写,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第七条管理与监督(一)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二)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修改版]

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1、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时,转出单位应先通知接受医院产科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派医务人员护送,负责护送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初步急救的能力。

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告知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接诊。

2、高危孕妇转诊后,转出单位负责追踪、随访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结局等情况并登记,接诊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协助转出单位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

3、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成立由有关领导、多科室专家组成的医疗抢救小组,制定相应的急救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以保证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

4、医疗保健机构对支付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危急重症孕产妇,要先行组织抢救,并按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5、对危急重症孕产妇实行就地就近抢救的原则,待病情稳定后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可转至其他医疗机构。

6、对妊娠合并重危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保证途中安全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惠安县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转至上级综合医院进行治疗监护。

7、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8、转出的高危孕妇应有转出科室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利于该病员回我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第二篇: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巧家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各相关科室: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汪自敏护理部主任王涵感控办主任钟玉燕妇产科主任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妇产科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

妇产科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

妇产科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妇产科医疗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然而,在某些病情复杂或急需救治的情况下,妇产科医生可能需要转诊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会诊抢救。

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提高转诊会诊抢救的效果,妇产科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应运而生。

一、转诊流程妇产科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的第一步是确立明确的转诊流程。

当妇产科医生判断需要转诊患者时,应在转诊单上详细填写患者相关信息、病情描述以及转诊目的等内容。

转诊单需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后,妇产科医生将交接给其他医疗机构的接诊医生。

二、会诊安排在收到转诊单后,接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紧急程度和接诊医疗机构的可行性,及时安排转诊会诊。

会诊安排应遵循专业救治的原则,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最及时、最合适的医疗救治。

三、会诊过程在转诊会诊过程中,参与会诊的医生须全程记录会诊过程及所做的操作。

通过会诊,不仅加强了医生之间的协作和沟通,也提供了更全面的病情分析和救治方案。

针对重要问题和决策,会诊记录应被及时保存并作为参考文件。

四、抢救应急措施转诊会诊过程中,针对病情突变或出现紧急情况,医疗机构需具备相应的抢救应急措施。

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齐全、医护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药品供应充足等。

抢救应急措施的存在为转诊会诊提供了安全保障。

五、随访制度在患者转诊会诊后,妇产科医生应建立健全的随访制度。

通过定期电话或面对面咨询,医生可以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救治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针对随访中发现的问题,医生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根据需要调整或修改治疗方案。

六、制度评估与改进为了不断提高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的效果,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制度评估与改进。

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医疗质量评估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妇产科转诊会诊抢救随访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的安全与救治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的流程、专业的会诊、科学的抢救应急措施和完善的随访制度,可以提高转诊会诊的效率与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产科急会诊转诊管理制度

产科急会诊转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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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急重症会诊转诊管理制度
一、建立转诊单位的首诊负责制。

凡接诊危重孕产妇时,应及时诊治。

在孕产妇不宜
盘运时,首诊单位应在上级专家指导下接续救治。

二、转出单位与接诊单位应建立孕产妇三级转诊登记册,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
主要诊断、主要治疗经过、转归、转诊或者接诊单位名称、转诊追踪及须要的阐发与提
议等。

三、转出单位必需认真填写转诊病历,内容应包括诊断、病情择要、治疗经过及
转诊原因,医院名称及当班医生署名。

四、转诊病历由转诊医院自行带到接诊单位就诊,病情较重的孕产妇须由医务人员护送到接诊单位,当面向接诊医师介绍病情,追踪转诊
孕产妇的转归情况。

五、接受单位接收转诊孕产妇后,应立即检查处理,需住院治疗者及时收治入院,并
负责向转诊医院反馈转诊孕产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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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转诊急救制度

产科转诊急救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产科转诊急救制度篇一: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1、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时,转出单位应先通知接受医院产科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派医务人员护送,负责护送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初步急救的能力。

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告知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接诊。

2、高危孕妇转诊后,转出单位负责追踪、随访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结局等情况并登记,接诊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协助转出单位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

3、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成立由有关领导、多科室专家组成的医疗抢救小组,制定相应的急救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以保证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

4、医疗保健机构对支付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危急重症孕产妇,要先行组织抢救,并按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5、对危急重症孕产妇实行就地就近抢救的原则,待病情稳定后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可转至其他医疗机构。

6、对妊娠合并重危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保证途中安全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惠安县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转至上级综合医院进行治疗监护。

7、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8、转出的高危孕妇应有转出科室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利于该病员回我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篇二:xx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制度汇编产科急救中心制度汇编xx人民医院二〇一二年目录一、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危重孕产妇的急救、转运制度…………………………………………2高危妊娠管理制护制度 (4)会诊制度........................................................................ .5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5产科危重症病例评审制度 (6)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急救药品管理制度...............................................................7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8抢救用血管理制度...............................................................8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9)二、产科各项工作制度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10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2)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13门诊手术室科宣教室工作制度………………………………………………….14待产室工作制度 (15)产房工作制度………………………………………………………….16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17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17)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8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0手术审批制度………………………………………………………….22转诊制度……………………………………………………………….22病历书写制度………………………………………………………….23疑难病历讨论制度.............................................................26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讨论制度. (26)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制度...............................27《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28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28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29产科急救中心年度医疗质量指标. (30)产科医疗安全制度.............................................................31产科急救中心培训制度.......................................................32产科急救中心信息上报制度.................................................32产科急救中心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制度......................33产科急救中心院内和辖区内沟通机制. (34)三、各级工作人员职责产科主任职责………………………………………………………….35产科主治医师职责…………………………………………………….36产科住院医师职责…………………………………………………….37妇产科。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也被称为"两病会诊转诊制度",是指在面对急危重症孕产妇病情复杂、需要多专科协作的情况下,通过专家会诊来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并转送至更高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孕产妇重症救治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孕产妇在病情紧急时得到及时、专业的治疗。

急危重症孕产妇的病情复杂,涉及到孕产妇以及胎儿的健康,需要不同专科医生的协同处理。

然而,由于基层医疗机构通常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设备,导致无法提供最合适的治疗方案。

因此,及时转诊到设备齐全、专业技术过硬的高级别医疗机构成为了挽救孕产妇生命的关键。

首先,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需要建立一个相应的机制。

此机制应包含几个重要环节,包括病情判断、就医指导、医院差额补偿等。

病情判断是指由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通过对孕产妇病情的初步评估,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会诊转诊。

就医指导则是指高级别医疗机构的专家向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提供远程指导和支持,协助基层医生进行治疗。

医院差额补偿是指高级别医疗机构对于成功接收会诊转诊病例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鼓励高级别医院积极接收这类病例。

其次,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需要在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级别医疗机构应进行互动交流,开展会诊转诊讨论,加强合作,提高诊疗水平。

同时,建立一个完善的转诊系统,确保转诊病例能够及时被高级别医疗机构接收,并提供恰当的治疗。

此外,还需要定期组织研讨会、学术交流会,分享经验和最新的诊疗技术,提高全体医生的专业素养。

最后,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还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流程。

这些流程包括病情评估、会诊讨论、医疗记录、转运安排等。

病情评估是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对孕产妇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会诊讨论是由多个专科医生组成的会诊团队对孕产妇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医疗记录是指对会诊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会诊讨论结果、诊疗过程等。

妇产科急诊工作制度

妇产科急诊工作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妇产科急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急诊范围1. 妇产科各类急性病症,如宫外孕、胎盘早剥、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大出血、计划生育并发症等。

2. 妇产科各类急危重症患者,如重度子痫前期、子痫、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肾衰竭、严重感染等。

3. 妇产科各类紧急手术,如剖宫产、卵巢囊肿破裂、宫外孕破裂、子宫破裂等。

4. 妇产科各类急诊手术后的重症监护。

三、组织架构1. 妇产科急诊科:负责急诊患者的接诊、救治、转诊等工作。

2. 妇产科急救小组:负责急诊患者的救治、抢救等工作。

3. 妇产科病房:负责急诊手术后患者的监护和治疗。

4. 相关辅助科室:如检验、影像、手术室等,负责为急诊患者提供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四、工作流程1. 接诊:急诊科医护人员接到患者后,立即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患者病情,予以紧急处理。

2. 分诊:根据患者病情,将患者分诊至相应科室或急救小组。

3. 救治:急诊科医护人员或急救小组对患者进行救治,如给予药物治疗、紧急手术等。

4. 监护:急诊手术后患者转至病房,由病房医护人员进行监护和治疗。

5. 转诊:根据患者病情,将患者转至相应科室或医疗机构。

1. 值班制度:急诊科医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急诊医疗服务随时可用。

2. 培训制度:定期对急诊科医护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救治能力。

3. 抢救制度:急诊科设置急救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症患者实行优先救治。

4. 报告制度: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及时向上级医生或科室报告患者病情变化和救治情况。

5. 协调制度:急诊科与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确保急诊患者检查、治疗顺利进行。

六、急救小组工作制度1. 组成人员:急救小组由具有丰富急救经验的医生、护士组成。

2. 急救设备:急救小组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如心电监护、呼吸机、除颤仪等。

3. 救治原则:急救小组遵循“快速、准确、果断”的原则,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救治。

产科急危重病人救治转诊制度

产科急危重病人救治转诊制度

产科急危重病人救治转诊制度
为了保障在我中心就诊的孕产妇安全分娩,中心从基础设施、急救设备、人才利用和培训等方面来提升我中心的救治能力和医疗水平,同时对急危重孕产妇开通绿色通道。

1、医院成立急危重抢救领导组织,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救治患者。

2、急救物品、药品专人负责,准备到位,定期检查。

值班医疗场所
开通对外固定电话,以便突发事件联系。

3、中心领导、科负责人、备用副班人员24小时电话保持畅通。

4、中心每晚全体值班人员在遇到急危重病人相互协助,积极救治。

5、在产科、护理部留存上级转诊医院的对口科室电话号码,以便急
危重孕产妇及时转诊,并做好转诊登记。

6、中心备有救护车,24小时待用。

7、在相应工作场地设置危重病人抢救流程图。

8、对新入院的急危重孕产妇,由值班医务人员护送至上级医院,并提前与上级医院对口科室取得联系以做好交接准备,确保及时、安全转诊。

七里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妇幼保健院急诊会诊制度

妇幼保健院急诊会诊制度

妇幼保健院急诊会诊制度
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

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5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3、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4、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5、病区间的紧急会诊可参照第2条执行。

6、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员
参加。

7、院外会诊:我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经科内讨论后,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医务科批准,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请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医师前来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员参加。

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远程会诊。

8、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应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学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院内院外及集体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附于病程记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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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范本产科急重症会诊转诊管理制度
一、建立转诊单位的首诊负责制。

凡接诊危重孕产妇时,应及时诊治。

在孕产妇不宜盘运时,首诊单位应在上级专家指导下接续救治。

二、转出单位与接诊单位应建立孕产妇三级转诊登记册,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主要诊断、主要治疗经过、转归、转诊或者接诊单位名称、转诊追踪及须要的阐发与提议等。

三、转出单位必需认真填写转诊病历,内容应包括诊断、病情择要、治疗经过及转诊原因,医院名称及当班医生署名。

四、转诊病历由转诊医院自行带到接诊单位就诊,病情较重的孕产妇须由医务人员护送到接诊单位,当面向接诊医师介绍病情,追踪转诊孕产妇的转归情况。

五、接受单位接收转诊孕产妇后,应立即检查处理,需住院治疗者及时收治入院,并负责向转诊医院反馈转诊孕产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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