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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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等。

第三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中资商业银行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中资商业银行以下事项须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和格式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章机构设立第一节法人机构设立第六条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六)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第七条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至少包括:(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二)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各类风险;(三)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战略投资者;(四)具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五)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与资本补充机制;(六)有助于化解现有金融机构风险,促进金融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银监发〔2006〕68号)目录一、机构设立 (3)(一)法人机构设立 ----------------------------------------------------- 3(二)境内分支机构设立------------------------------------------------- 9(三)境外机构设立(含参股、收购)---------------------------------- 14(一)法人机构变更 ---------------------------------------------------- 16(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 21(三)境外机构变更 ---------------------------------------------------- 23三、机构终止 (24)(一)法人机构--------------------------------------------------------- 24(二)分支机构--------------------------------------------------------- 25四、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26)五、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 (33)(一)法人机构--------------------------------------------------------- 33(二)分支机构--------------------------------------------------------- 34六、申请材料格式要求 (35)一、机构设立(一)法人机构设立1.1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

银保监会阅卷申请书范本

银保监会阅卷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中国银保监会领导:您好!我谨代表我行向您提交本次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恳请贵会对我们的设立申请给予审批。

为确保贵会对我们的申请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现将我行的基本情况、设立背景、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基本情况我行拟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英文名称为XX Bank,总部位于我国XX市,注册资本为XX亿元。

股权结构方面,国家持股比例为XX%,民营企业持股比例为XX%,外资企业持股比例为XX%。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

二、设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金融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尤其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

然而,目前我国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数量尚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尤其是针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不足。

为了填补这一市场空白,我们决定设立一家中资商业银行,致力于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三、市场前景1. 政策支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为中资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 市场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对金融服务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为中资商业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 竞争优势:我们银行将以差异化竞争策略,专注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市场,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独特的竞争优势。

四、申请材料根据贵会发布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我们已准备如下申请材料:1. 申请书:包括拟设立中资商业银行的名称(中英文)、拟设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以及设立的目的、发起人符合资质条件的情况。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业务发展规划等。

3. 发起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出资证明、业务资质证明等。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定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定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定引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开放,中资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金融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中资商业银行的经营安全和监管有效,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商业银行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本文将对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规定进行介绍。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定一、开业许可商业银行的开业许可是商业银行获得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的重要凭证。

商业银行的开业许可须要提交包括如下材料:•立项报告书•审计报告•经营计划报告•业务计划报告•股东会决议商业银行申请开业许可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足以证明商业银行符合开业条件和经营要求。

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并进行严格监管,确保申请人具备合法综合能力。

二、变更许可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可能发生变化,需要进行变更许可申请。

商业银行的变更许可包括股权结构变动、董事会成员变动、经营范围变动、注册资本变动等。

商业银行申请变更许可时,必须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书•变更决策(股东会议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应补充材料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将要求申请人加强对变更后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情况的监督,确保其依法合规经营。

三、注销许可商业银行的注销许可是商业银行的终止,包括各种形式的注销(如出售、合并、清算等)。

商业银行注销许可须要提交如下材料:•注销申请书•立项报告书•监察报告•经营情况评估报告•股东会决议商业银行申请注销许可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并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四、其他许可商业银行申请其他许可时,将根据不同的审批类别和许可项目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根据《商业银行管理条例》的要求,商业银行申请经营资质时,须要提交经营条件评估报告,营业场所租赁或购买协议等。

中资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金融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定对于稳定金融市场和保证金融安全至关重要。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版)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版)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版)目录一、机构设立 (1)(一)法人机构设立 (1)1.1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 (1)1.2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业核准 (3)(二)境内分支机构设立 (4)1.3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筹建审批 (4)1.4中资商业银行分行开业核准 (6)1.5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筹建审批 (7)1.6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开业核准 (8)1.7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开业核准 (9)1.8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收购审批 (10)1.9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业核准 (11)(三)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 (12)1.10中资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审批 (12)(四)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 (14)1.11中资商业银行境外分行、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设立审批 (14)1.12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15)1.13中资商业银行参股、收购境外机构审批 (16)二、机构变更 (17)(一)法人机构变更 (17)2.1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17)2.2中资商业银行变更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审批 (18)2.3中资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方案审批 (19)2.4中资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审批 (20)2.5中资商业银行公开募集股份和上市交易股份审批 (21)2.6中资商业银行修改章程审批 (21)2.7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住所审批 (21)2.8中资商业银行变更组织形式审批 (22)2.9中资商业银行分立审批 (22)2.10中资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审批 (23)2.11中资商业银行新设合并审批 (24)(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 (24)2.12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24)2.13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升格分行及二级分行升格一级分行审批 (24)2.14中资商业银行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审批 (25)(三)境外机构变更 (26)2.15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升格审批 (26)2.16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变更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审批 (27)2.17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28)2.18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重大投资事项审批 (28)2.19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重组改制(变更股权、分立、合并)审批 (29)三、机构终止 (29)(一)法人机构终止 (30)3.1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解散审批 (30)3.2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破产前审批 (30)(二)分支机构终止 (31)3.3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终止营业审批 (31)四、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32)4.1中资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审批 (32)4.2中资商业银行发行资本补充工具计划发行额度审批 (32)4.3中资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审批 (33)4.4中资商业银行开办信用卡业务审批 (34)4.5中资商业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或增加业务品种审批 (35)4.6中资商业银行开办其他业务审批 (36)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 (37)(一)法人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7)5.1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37)(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9)5.2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39)六、申请材料格式要求 (40)(一)电子文档报送要求 (40)(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40)一、机构设立(一)法人机构设立1.1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1)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1)
境内非金融机构(第十三条) 其他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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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设立
(二) 权限 第23条,第25条
筹建:银监局受理初步审查, 银监会决定: 开业:银监局受理并决定
(三)程序 第22-26条 1.筹建 审查期限:4个月; 申请人的筹建期限:6个月+延期3个月 2.开业: 审查期限:2个月 开业期限:6个月+延期3个月
四项原则 :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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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设立
(二) 权限 第15条
受理与决定机关:银监会
(三)程序 第14,16-18条
两个阶段 :筹建、开业
筹建许可程序:
第一步:申请
申请人向银监会提交规定的材料 (邮寄或当面递交) 邮寄:申请材料中应当注明详细、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送达行政 许可决定的邮寄地址。 当面递交: 经办人员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和合法身份证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出
2.不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两种情况 不需行政许可,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即时告知;
3个月未提交补正材料的,期满后5天内银监会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 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许可申请,退回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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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设立
第三步 审查 (许可事项及材料实质性审核)
1.要求提供书面说明申请材料;2个月内提交 2.当面说明,实地核查,举报核查,专家评审 审查结果: 终止审查
(一) 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 (二) 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和发行次级债券 (三) 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四)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增加或变更电子银行业务品种 (五) 发行银行卡 (六) 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七) 开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八) 开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 (九) 开办离岸银行业务 (十) 开办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十一) 开办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业务 (十二) 开办个人理财业务 (十三) 其他业务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引言中资商业银行是中国大陆的商业银行,由国内企业出资成立,受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为了规范中资商业银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保证中资商业银行的安全运营,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行政许可事项中资商业银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银行开业审批;2.分支机构设立审批;3.股权变更审批;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审批;5.业务变更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是中资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的前提,必须在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下进行。

实施办法申请材料中资商业银行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营业执照;5.审核报告;6.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件。

申请流程根据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中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实体申请的方式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1.网上申请中资商业银行可以登陆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和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实体申请中资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实体申请方式,将申请材料交至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受理。

监督管理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资商业银行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1.审核审批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资商业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

2.定期检查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定期对中资商业银行进行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

费用及时限中资商业银行申请行政许可事项需要交纳相应的行政许可费用。

行政许可事项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若需要延长则应提前申请并按规定交纳相应的工本费。

救济中资商业银行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救济。

结语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为保障中资商业银行的安全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资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严格执行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要求,确保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合规实施。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1)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目录一、机构设立 (5)(一)法人机构设立 5农村信用合作社 (5)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9)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1)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14)农村合作银行 (14)农村商业银行 (20)(二)非法人机构设立 20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社 (20)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 (21)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事处 (22)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支行 (23)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分理处 (23)合作金融机构储蓄所 (24)合作金融机构自助银行 (24)二、机构变更 (25)(一)法人机构变更25变更名称 (25)变更住所 (25)变更组织形式(改制) (26)变更股权 (26)变更注册资本 (28)存续分立 (31)新设分立 (32)吸收合并 (32)新设合并 (33)收购 (33)临时停业 (34)(二)非法人机构变更34变更名称 (34)变更住所 (35)机构升格 (35)机构降格 (36)临时停业 (36)三、机构终止 (36)(一)法人机构36解散 (36)破产前审批 (37)(二)非法人机构38办事处 (38)信用社、分社、支行、分理处、储蓄所 (38)自助银行 (39)四、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39)(一)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39(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和发行次级债券40募集次级定期债务 (40)(三)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41(四)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增加或变更电子银行业务品种42(五)发行银行卡43(六)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44(七)开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44(八)开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45(九)开办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业务46(十)开办离岸银行业务46(十一)开办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47(十二)开办信贷资产转让业务47(十三)开办个人理财业务48(十四)开办法规未明确规定的业务48五、理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49)(一)法人机构49(二)非法人机构51六申请材料格式要求 (52)一、机构设立(一)法人机构设立农村信用合作社2.1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农村信用合作社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修订)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修订)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修订)【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发文字号】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1号【修改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7.05【实施日期】2017.07.05【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年7月5日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分别简称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中资商业银行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中资商业银行以下事项须经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和格式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章机构设立第一节法人机构设立第六条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六)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9.05•【文号】银监发[2006]68号•【施行日期】2006.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06〕68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已发布并于200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之配套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以下统称《目录》)编印成册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是配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章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自发布之日起,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应按照《目录》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银监会将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情况及监管工作需要适时对《目录》规定内容予以调整和完善,调整和完善后的《目录》银监会将通过网站直接公布。

三、各银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规章、文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请按机构类型及时向银监会相应监管部门反馈,各监管部门将意见汇总后向政策法规部反馈。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使用银监会网络客户端程序填写2005年12月31日后申报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内容,报银监会信息中心进行金融机构基础信息的更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文档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文档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资商业银行包......第三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第四条中资商业银行以下事项须经......第五条申请人应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第二章机构设立第一节股份制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第七条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二)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三)地方政府不向银行投资入股,不干......(四)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五)具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六)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与资本补充机制......(七)有助于化解现有金融机构风险......第八条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当有符合条件的发起......前款所称境外金融机构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金融......第九条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一)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非银行金......(二)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三)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四)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五)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六)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境外金融机构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一)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 (二)银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三)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四)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应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 (五)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六)注册地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七)所在国(地区)经济状况良好;(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0.15•【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3.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1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已由中国银监会第129次主席会议于2012年10月10日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尚福林2013年10月1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等。

第三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中资商业银行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中资商业银行以下事项须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和格式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章机构设立第一节法人机构设立第六条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六)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银监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银监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一、机构设立(一)法人机构设立2.企业集团财务公司2.1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法人机构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

内容包括拟设财务公司名称(可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核准)、拟设地、注册资本、出资人及其出资比例、业务范围等。

申请书应经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表(见附件一)。

(3)设立财务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至少包括:——企业集团基本情况,包括集团历史沿革、成员单位状况、组织架构和人员情况、基本财务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等。

——企业集团所属产业及国家产业政策说明。

——企业集团生产经营状况、行业地位、发展规划及核心主业在集团资产中所占比重等。

——现金流量分析,即对企业集团过去2年的现金流量规模、特点、规律等进行分析,对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合理预测。

——企业集团财务和资金管理经验。

——设立财务公司的宗旨、作用、业务量预测及盈利模式。

(4)章程草案。

应包括集团母公司董事会关于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增加相应资本金的承诺,战略投资者3年内不转让其在财务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的承诺等内容。

(5)集团母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和集团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企业集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

——集团母公司的公司章程、组织架构及内部管理制度。

——税务机关颁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集团母公司近2年的贷款银行名单以及经贷款银行确认的无不良资信记录的证明;母公司董事会(或经营决策机构)关于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的声明,关于其用于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性声明。

如果外界或媒体有相关的违法违规问题披露,需做出特殊说明。

——最近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6)成员单位名册及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成员单位包括集团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修正)

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修正)

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修正)【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发文字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发布部门】60322【发布日期】2018.08.17【实施日期】2018.08.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公布,根据2017年7月5日《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分别简称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中资商业银行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中资商业银行以下事项须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和格式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章机构设立第一节法人机构设立第六条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六)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一、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表格:包括基本信息、申请事项、申请人声明等内容。

3.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

4.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最近季度财务报表等。

5.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包括近三年经营报告、近期经营计划等。

6.合规检查材料: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合规风险管理报告等。

7.风险管理材料:包括风险管理制度、资产质量报告等。

8.涉及特定业务的专业材料:如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

9.其他必要材料:根据具体申请事项确定,如资金存量证明、人员配备情况等。

二、申请材料格式要求
1.申请表格:按照银监部门规定的格式填写,务必准确、完整,如有补充材料,需明确列出。

3.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材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最近季度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状况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经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经营计划原件及复印件。

6.合规检查材料:提供内部控制制度原件及复印件、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风险管理材料:提供风险管理制度原件及复印件、资产质量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涉及特定业务的专业材料:根据具体业务要求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必要材料: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在目录中明确列出。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一、总则中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中资商业银行的稳定运行和监管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合适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为了规范中资商业银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并保障其合法合规运营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中资商业银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包括银行开办、分支机构设立、经营范围变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

中资商业银行在办理以上行政许可事项时,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二、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和受理中资商业银行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时,应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书,并附上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行政许可的审查和决定审查阶段主要对中资商业银行的申请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包括资金实力、经营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

相关部门可以要求中资商业银行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答复有关问题。

审查的结果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予以通知。

如果中资商业银行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审查部门应当按照程序予以批准。

如果申请不符合规定或条件,则应当予以驳回,并向中资商业银行说明理由。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对于中资商业银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名称、申请事项、受理日期、受理部门、公示期限等。

公示期限至少为15个工作日,不得少于法定期限。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对申请事项提出书面意见或举报。

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答复。

五、行政许可事项的出具和登记中资商业银行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出具许可证书,并加盖相关印章。

许可证书应当包括中资商业银行的名称、批准事项、有效期限等内容。

中资商业银行应当将许可证书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及时予以公示。

六、行政许可事项的变更和终止中资商业银行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有效期内,如需变更事项或终止事项,应当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

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并及时通知中资商业银行。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612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612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15年版)目录一、机构设立 (1)(一)法人机构设立 (1)1.1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 (1)1.2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业核准 (2)(二)境内分支机构设立 (4)1.3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筹建审批 (4)1.4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开业核准 (5)1.5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筹建审批 (6)1.6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开业核准 (7)1.7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筹建审批 (8)1.8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开业核准 (9)1.9 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10)1.10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业审批 (11)(三)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 (12)1.11中资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审批 (12)(四)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 (15)1.12中资商业银行境外分行、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设立审批 (14)1.13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15)1.14中资商业银行参股、收购境外机构审批 (16)二、机构变更 (18)(一)法人机构变更 (18)2.1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18)2.2中资商业银行变更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审批 (18)2.3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审批 (20)2.4 中资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方案审批 (22)2.5 中资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审批 (23)2.6 中资商业银行公开募集股份和上市交易股份审批232.7 中资商业银行修改章程审批 (24)2.8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住所审批 (25)2.9 中资商业银行变更组织形式审批 (25)2.10 中资商业银行分立审批 (26)2.11 中资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审批 (27)2.12 中资商业银行新设合并审批 (29)(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 (29)2.13 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29)2.14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升格分行及二级分行升格一级分行审批 (30)2.15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审批 (31)(三)境外机构变更 (32)2.16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升格审批 (32)2.17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变更注册资本审批 (32)2.18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33)2.19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重大投资事项审批 (34)2.20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重组改制(变更股权、分立、合并)审批 (33)三、机构终止 (33)(一)法人机构终止 (33)3.1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解散审批 (35)3.2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破产前审批 (36)(二)分支机构终止 (35)3.3 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终止营业审批 (35)四、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38)4.1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审批 (38)4.2 中资商业银行募集发行债务和资本补充工具审批374.3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审批 (41)4.4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信用卡业务审批 (44)4.5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或增加业务品种审批 (43)4.6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其他业务审批 (46)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 (45)(一)法人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45)5.1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45)(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47)5.2 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47)六、申请材料格式要求 (51)(一)电子文档报送要求 (51)(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51)一、机构设立(一)法人机构设立1.1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一、总则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制定的。

二、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立新的分支机构;2. 变更注册资本金;3. 变更法人或高级管理人员;4. 新增业务范围;5. 其他依法需要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包含必要的申请材料,并确保申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受理审查:监管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如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修改材料,并告知申请人需要重新提交的材料和期限。

3. 复核决定:监管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事项进行评估和决策,如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的,监管机构可以作出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相关决定和办理手续;如果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要求的,监管机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并作出不许可决定。

4. 发证手续:监管机构根据许可决定,办理发证手续并发放行政许可证件,申请人应按照办理手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行政许可证件,并确保证件的准确和完整。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效力和期限1. 行政许可事项的效力:行政许可决定自发证之日起产生效力,并对受许可事项的行为和权益产生法律约束力。

2. 行政许可事项的期限:行政许可事项的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如需延期或者变更的,申请人应提前30日向监管机构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理由,监管机构在收到申请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复核决定。

五、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和检查1. 监督:监管机构有权对已经取得行政许可的中资商业银行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等。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节选)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节选)

1.22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变更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变更股权及审查股东资格的申请书,涉及多个股权变更时应当附拟受让方股东出资比例超过5%的名单。

2.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内容至少包括拟投资股权、投资金额、拟投资方的经营范围、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在该银行贷款(授信)情况以及贷款质量情况说明(经银行盖章确认)、股权结构拟变更前后对照详表、本身及关联企业入股其他商业银行的情况(拟投资人为新股东时)。

3.投资人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资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投资人的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母公司同意其投资入股的决议或批准文件。

6.投资人出资的资金来源。

7.投资人对入股商业银行不发生违规关联交易等情况出具的、董事会通过并由董事长签名的书面声明。

8.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变更股权的决议。

9.股份变更前后银行主要股东名册。

10.银行最近1年基本经营管理情况的说明。

11.出资或转让股权协议。

12.投资人拟在入股金融机构派驻的人员及其基本情况、担任的职位和职责;评述拟受让方对入股机构的影响。

1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4.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5.如涉及银行章程变更的,提交拟修改的章程草案。

16.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变更的股东为中资金融机构的还应提交相关监管机构对该金融机构作出的风险评级结论或审慎性监管意见(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除外)。

1.23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所在省以外的企业入股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审批1.拟受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银行授信情况。

2.其他申请材料目录参见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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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篇一: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612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XX年版)目录一、机构设立 (1)(一)法人机构设立 (1)1.1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 (1)1.2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业核准 (2)(二)境内分支机构设立 (4)1.3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筹建审批 . (4)1.4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开业核准 (5)1.5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筹建审批 (6)1.6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开业核准 (7)1.7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筹建审批 (8)1.8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开业核准 (9)1.9 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101.10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业审批 ....................................11(三)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 .......121.11中资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审批 ......................................12(四)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 ...............151.12中资商业银行境外分行、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设立审批 ......................................141.13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151.14中资商业银行参股、收购境外机构审批 ........16二、机构变更 (18)(一)法人机构变更 ...............................182.1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182.2中资商业银行变更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审批 ............................................182.3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审批 ......202.4 中资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方案审批 ........222.5 中资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审批 ..............232.6 中资商业银行公开募集股份和上市交易股份审批232.7 中资商业银行修改章程审批 ..................242.8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住所审批 ..........252.9 中资商业银行变更组织形式审批 ..............252.10 中资商业银行分立审批 .....................262.11 中资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审批 .................272.12 中资商业银行新设合并审批 .................29(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 ...........................292.13 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292.14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升格分行及二级分行升格一级分行审批 ........................................302.15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审批 .....31(三)境外机构变更 ...............................322.16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升格审批 .............322.17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变更注册资本审批 .....322.18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332.19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重大投资事项审批 .....342.20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重组改制(变更股权、分立、合并)审批 (33)三、机构终止 (33)(一)法人机构终止 ...............................333.1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解散审批 ..............353.2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破产前审批 ............36(二)分支机构终止 ...............................353.3 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终止营业审批 ..........35四、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38)4.1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审批 ............................................384.2 中资商业银行募集发行债务和资本补充工具审批374.3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审批 ......414.4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信用卡业务审批 ............444.5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或增加业务品种审批 ............................................434.6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其他业务审批 ..............46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 (45)(一)法人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455.1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45(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475.2 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47六、申请材料格式要求 (51)(一)电子文档报送要求 ...........................51(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51篇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XX年最新)附件1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XX年版)目录一、机构设立 ................................................ (1)(一)法人机构设立 ................................................ .. (1)1.1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 (1)1.2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业核准 (2)(二)境内分支机构设立 (4)1.3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筹建审批 (4)1.4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开业核准 (6)1.5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筹建审批 (6)1.6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开业核准 (8)1.7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筹建审批 (9)1.8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开业核准 (10)1.9 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 . (11)1.10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业审批 ................................................ (12)(三)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 ........131.11中资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审批 ................................................ . (13)(四)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 (15)1.12中资商业银行境外分行、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设立审批 ................................................ . (15)1.13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16)1.14中资商业银行参股、收购境外机构审批 ..........17二、机构变更 ................................................ . (19)(一)法人机构变更 ................................................ (19)2.1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19)2.2中资商业银行变更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审批 ................................................ .. (20)2.3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审批 .......222.4 中资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方案审批 (23)2.5 中资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审批 (24)2.6 中资商业银行公开募集股份和上市交易股份审批............................................... .. (25)2.7 中资商业银行修改章程审批 (26)2.8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住所审批 (26)2.9 中资商业银行变更组织形式审批 (27)2.10 中资商业银行分立审批 (27)2.11 中资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审批 (28)2.12 中资商业银行新设合并审批 (29)(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 (29)2.13 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292.14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升格分行及二级分行升格一级分行审批 ................................................ . (30)2.15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审批 .....31(三)境外机构变更 ................................................ (32)2.16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升格审批 (32)2.17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变更注册资本审批 .....322.18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33)2.19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重大投资事项审批 .....342.20 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重组改制(变更股权、分立、合并)审批 ................................................ (34)三、机构终止 ................................................ . (35)(一)法人机构终止 ................................................ (35)3.1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解散审批 (35)3.2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破产前审批 (36)(二)分支机构终止 ................................................ (36)3.3 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终止营业审批 (36)四、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38)4.1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审批 ................................................ (38)4.2 中资商业银行募集发行债务和资本补充工具审批............................................... .. (38)4.3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审批 .......424.4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信用卡业务审批 (44)4.5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或增加业务品种审批 ................................................ (45)4.6 中资商业银行开办其他业务审批 (46)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 (47)(一)法人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47)5.1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 (48)(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49)5.2 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49)六、申请材料格式要求 ................................................ . (51)(一)电子文档报送要求 (51)(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51)篇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银监发?XX?68号)目录一、机构设立 ................................................ . (3)(一)法人机构设立----------------------------------------------------- 3(二)境内分支机构设立------------------------------------------------- 9 (三)境外机构设立(含参股、收购)---------------------------------- 14(一)法人机构变更---------------------------------------------------- 16(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 21 (三)境外机构变更---------------------------------------------------- 23三、机构终止 ................................................ (24)(一)法人机构--------------------------------------------------------- 24(二)分支机构--------------------------------------------------------- 25四、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26五、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 ................................................ .. 33(一)法人机构--------------------------------------------------------- 33(二)分支机构--------------------------------------------------------- 34六、申请材料格式要求 ................................................ . (35)一、机构设立(一)法人机构设立1.1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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