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养殖水域规划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铜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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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铜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11•【字号】铜府办发〔2016〕112号•【施行日期】201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铜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指标的通知铜府办发〔2016〕1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近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下达了我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建设用地规模三项土地利用主要调整指标。
我市耕地保有量在现行规划2020年452600公顷的基础上,核减12600公顷,核减到440000公顷;核减基本农田14500公顷,核减到3773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2400公顷,增加到76900公顷。
指标分解的原则确保各区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双降,建设用地指标在满足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用地的前提下,按全市一盘棋的指导思想,确保了各区县在规划期内能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
除上述三项指标外,同步调整分解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六项相关指标。
分解下达的各类指标务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落实。
林地、园地、牧草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亿元GDP耗地量等五项指标保持铜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4-2020年)确定的指标不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土地利用主要指标调整详见附件2至附件7。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11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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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省农委关于印发《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43号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2017年6月26日附件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为规范珠江、清水江干流相关库区网箱养殖管理,切实改善珠江、清水江流域环境质量,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39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我省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珠江流域在贵州境内主要有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和都柳江4条主要支流,流域面积6.1万km?,占贵州全省总面积的34.5%,流域内有黔西南、六盘水、毕节、安顺、贵阳、黔南和黔东南等7个市(州);清水江是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是贵州省第二大江,主要流经黔南州都匀市,黔东南州麻江县、凯里市、台江县、剑河县、锦屏县等,在天柱县流出省境。
随着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水电开发,形成了龙滩、万峰湖、平班、光照等4个梯级电站库区,水域面积42.4万亩。
清水江流域水电开发形成了三板溪、白市等2个梯级电站库区,水域面积17万亩。
为发挥资源优势,兴义、罗甸、锦屏等10个县(市)人民政府2015年编制印发实施县级养殖水域规划,库区网箱养殖规划面积6361.9亩。
铜仁市锦江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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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服务2019,36(7):90铜仁市锦江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措施杨丽琴(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锦江河蒔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处,贵州钢仁554300)[摘要]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彩响,铜仁市锦江河流域鱼类资源量大减,部分鱼类甚至消失。
为丰富铜仁市锦江河渔业资源的种群数量,保持河流生物资源的多样性,提出了锦江河渔业资源的增殛保护措施。
[关键词]锦江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措施;铜仁市锦江发源于武陵山脉主峰梵净山东南麓,流经江口县,在铜仁市西部坝黄镇长坪入境,向东横穿坝黄、河西、市中、环北、灯塔、漾头等乡镇、办事处,经下司滩出境入湘。
锦江是贵州省内陆淡水河流野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存较为完好的河流。
20世纪70-80年代锦江河流域到处可见如魏鱼、鳗鱼、嫩鱼、鲤鱼、青鱼、麻鱼、油鱼、团鱼、娃娃鱼(大鋭)、黄颗鱼(黄腊丁)、螃蟹、虾等数十种鱼类。
但随着锦江河流域梯级电站的陆续建设,特别是芦家洞、漾头电站等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水位提升近200米,使原来流势湍急的锦江水变成了水库型河流,锦江河内原有的许多珍稀、名贵及野生土著鱼类,特别是喜洒水、急流的鱼类(如黄额鱼、蹶鱼)资源量大减,溯河洒游种类(如青鱼)消失,加上受水体污染影响及一些非法捕捞活动日益猖獗,导致渔业资源大輦减少。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提出锦江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措施。
1加大渔业水体污染的整治水体污染是渔业资源的致命“杀手”,应重点加强污染源的治理,加快建立完善沿江两岸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完善锦江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与评价体系;鼓励非政府组织开展河流、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建立健全江河、库区渔业资源监测制度等。
近年来,一些沿河工厂和单位还存在不定期或偷排污行为,因此渔政或环保部门要加大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确保锦江渔业自然生态环境良好。
2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鱼行为建立健全渔政巡航执法体系,统筹安排陆上沿河巡逻和渔政船出航巡逻,加大河流综合执法力度。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6〕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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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6〕8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铜仁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3日铜仁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科学划定铜仁市林业生态红线,扎实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62号)、《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铜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5年)》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和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林业生态红线的内容林业生态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林业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底线,是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按照《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中“确保红线区域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以上”的规定和《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及《铜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5年)》的相关要求,全市林业生态红线包括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保有量、森林蓄积保有量、公益林面积保有量、湿地面积保有量、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物种数量、古大珍稀树木保有量、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等9项内容。
铜仁市水土保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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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铜仁市水务局二〇一八年四月铜仁市水土保持规划参与人员名单负责单位:铜仁市水务局主要人员:符宁强郭锡亭冉隆彪张翊斌何向东毛芳梅可艳潘君宏龙霄宇罗振东陈雨田袁丽娟肖平文博黄尚伦、刘三山、张兴、王婷婷、王娅、冉前锋高旭琴、唐熙程、吴万虎设计单位: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主要人员:王朝军(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主任)廖章志(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工)宁茂岐(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工)孙泉忠(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总工/工程师)蒋应洪、向福达、郭菁、鲍斌、邹燕娜、吴维维、陈丽琴前言水土流失是我市重大的环境问题。
目前我市水土流失面积尚有6036.98km²,占土地总面积的33.51%,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威胁我市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粮食安全,是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
贵州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我市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全面推进新时期我市水土保持工作,铜仁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等部门,成立了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技术咨询专家组和编制工作小组,并于2014年7月正式启动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
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咨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市水土保持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为全市,涉及10个县(区)的16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土地总面积为18013.50km²。
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
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
![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5d4f782ab90d6c85ec3ac67f.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促进宜居宜业宜游生态铜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锦江流域,是指铜仁市境内降雨汇入锦江干流及其支流的水域和陆域。
锦江干流是指锦江自发源地梵净山西南麓太子石到碧江区漾头镇施滩河段,主要支流是指太平河、谢桥河、小江、大梁河、瓦屋河等河流。
锦江流域保护范围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为江口县德旺乡至碧江区漾头镇河段、松桃自治县乌罗镇半坡台至江口县太平河汇入锦江干流河段、松桃自治县寨英镇至碧江区铜岩河段、万山区挞扒洞至锦江干流汇入口河段及其汇水区域;其他均为一般保护区。
锦江流域重点保护区河段两岸外侧各400米、一般保护区河段两岸外侧各200米的区域确定为河岸保护区。
河岸外侧距离以地表外延进行测量,有堤防的以堤岸外侧为起算点,无堤防的以自然河岸外侧为起算点。
第三条锦江流域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县乡人民政府属地分段负责的管理体制,行政区域管理应当服从流域管理。
建立锦江流域保护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考核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锦江流域水资源、河道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锦江流域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会同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锦江流域县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行政区域出入境断面,分解落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质控制目标。
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工信、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锦江流域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编制的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内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具体方案。
铜仁水产养殖调研报告
![铜仁水产养殖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d584f17f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65.png)
铜仁水产养殖调研报告铜仁是中国贵州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贵州东部,地处长江流域。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铜仁拥有丰富的水资源,适宜水产养殖发展。
为了深入了解铜仁的水产养殖情况,我进行了一次调研,并编写了以下报告。
通过对铜仁水产养殖的实地调研和资料收集,我发现铜仁的水产养殖业发展潜力巨大。
首先,铜仁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包括江河湖泊和水库,这为养殖业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
其次,铜仁地理位置接近大城市,物流便利,有利于水产品销售。
最重要的是,铜仁政府高度重视水产养殖,以产业发展为重点,鼓励投资兴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根据调研结果,铜仁的水产养殖业主要集中在养殖鱼类和虾类。
其中,其中比较常见的鱼类养殖有鲤鱼、鳙鱼和青衣鱼等,而虾类养殖主要以龙虾为主。
鱼类和虾类的养殖方式主要是网箱养殖和塘养殖,也有部分养殖户采用渔池养殖方式。
调研发现,铜仁的水产养殖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养殖水体的水质监测和管理有待加强,以确保养殖水体的健康和养殖品质。
其次,养殖户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养殖效益和品质。
此外,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也面临一定的困难,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加强水质监测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确保养殖水质符合标准。
其次,加强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养殖户的专业水平和养殖效益。
此外,推动水产养殖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解决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问题。
总体而言,铜仁水产养殖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潜力,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我的调研报告能为铜仁的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发〔2016〕23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发〔2016〕23号](https://img.taocdn.com/s3/m/2d5ce92a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d7.png)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发〔2016〕2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铜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29日铜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水资源属国家所有。
开发利用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使用其水塘、水池、水窑、水库中的水除外。
第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遵循政府主导、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综合利用和节约用水的原则,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应用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
对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贵州省大水面增养殖渔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贵州省大水面增养殖渔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https://img.taocdn.com/s3/m/c328c04c83c4bb4cf6ecd100.png)
附件贵州省大水面增养殖渔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水面库区渔业管理,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持水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内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划定的大水面区域开展增养殖的生产和管理。
第三条大水面增养殖渔业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水面库区渔业管理保护工作的领导,统筹解决渔业管理、水环境治理、水域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水面增养殖渔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属地水域渔业生态环保的主体责任,上级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负监管责任。
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污染、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单位或个人经与水域权属单位达成协议后,可以采取独资、合资、联营等经营方式开展大水面增养殖渔业生产。
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水域等的,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养殖证。
承包集体所有水域等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水产养殖登记。
第六条生产经营及管护活动应当遵循“人放天养”的养殖理念,确保经营范围内水质达到水体功能规划标准并不断改善。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可创新经营,结合“三变”改革,采取联动水域周边渔民参与经营。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投放的品种和数量需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的要求。
回捕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不得违反《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的规定。
第九条回捕渔具的规格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严禁电鱼、毒鱼、炸鱼,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渔具、渔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规定的网具进行回捕。
淡水养鱼水产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淡水养鱼水产养殖项目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b3a89002102de2bd97058889.png)
淡水养鱼水产养殖项目实施方案20 年碧江区和平乡淡水养鱼产业化扶贫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单位:碧江区和平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单位:碧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二 0 一六年一月20 年碧江区和平乡淡水养鱼产业化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要1、项目名称 : 20 年碧江区和平乡淡水养鱼产业化扶贫项目2、项目性质 : 养鱼3、项目财政扶贫资金额度 : 20 万元。
4、项目实施单位:碧江区和平乡人民政府5、项目负责人:李晶电话:6、监管单位:碧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7、项目主管单位:碧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8、负责人:田电话:9:项目依托单位:碧江区畜牧水产中心10、项目负责人:陈世友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鱼苗补助方案1、建设地点:和平乡德胜屯村老屋场吴家坝(建设时间:从20 年 1 月-6 月)德胜屯村位于和平南部,全村有农户 546 户,其中贫困户 137 户,贫困人口 346 人。
通过淡水养鱼项目养殖的实施,将带动德胜屯村 10 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2、主要养殖鱼苗及规模本项目占地 70 亩,鱼塘长 470米,宽 100 米。
购买鱼苗(规格 10-15 ㎝):2000尾。
3、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及额度本项目补助标准根据碧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碧江区20 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补助标准》(试行)的通知(碧扶领发 [20]14 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基础设施总投资为万元(自筹);鱼苗总投资 20 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投入 20 万元;共计万元。
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及额度如下: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概算表规模(数补助单价补助金额(万序号建设内容单位备注量)(元)元)1鱼苗2000条120合计204、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方式本项目补助方式:实行先养后补的方式执行。
三、项目利益联结机制为确保项目实施后贫困农户的利益,达到扶贫效果,在利益分配上按销售纯利润,按“二二三三”分成,鱼塘基础建设借款还贷占 3 成, 10 个贫困户占 3 成,工人工资占 2 成,支付土地承包费 2 成,[50 万元×(纯利润总投资)× 30]连续带动贫困农户 3 年,并签订扶持带动协议。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铜仁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铜仁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e7cbf9c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da.png)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铜仁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7•【字号】铜府办发〔2018〕101号•【施行日期】2018.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铜仁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铜府办发〔2018〕101号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防止狂犬病发生,减少因饲养犬只引发的治安问题和社会纠纷,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构建和谐、平安、美丽铜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铜仁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8年12月15日起,在主城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犬类专项整治以“规范管理、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坚持“宣传为先,整治跟后,办证为主,收容为辅”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广大市民和养犬居民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维护广大市民和养犬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特成立铜仁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文明办、市农委、市工商局、市卫计委、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和检查督促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整治时间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在我市养犬管理限制区域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2月15日至30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江河主城区段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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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江河主城区段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1•【字号】铜府办发〔2019〕25号•【施行日期】2019.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江河主城区段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9〕25号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锦江河主城区段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1日锦江河主城区段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及《铜仁市锦江河流域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锦江河主城区段排污口整治,基本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实现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优)以上。
二、整治措施经排查,目前锦江河主城区段长期有污水流入的排污口共20个,其中,小江12个、大江2个、木杉河6个。
(一)小江1.爱国路与武陵山大道交界处排污口整治措施:责令铜仁一中及后方安置区按照环评及污水管网接入许可相关要求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责任单位:碧江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2.铜仁职院排污口整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污水管网接入许可相关要求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责任单位:碧江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3.河上田排污口整治措施:一是先采取临时工程截污措施将接入泄洪箱涵的污水接入现有的市政污水管道。
二是将该片区纳入雨、污分流改造实施范围,设计单位根据片区发展规划进行专项设计,项目启动后,通过过程性措施完善该片区的雨、污管网建设,实现长效治理。
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完成临时截污治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
贵州铜仁市碧江区 “ 五大体系”推进坝区产业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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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市碧江区“ 五大体系”推进坝区产业革命作者:暂无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20年第5期贵州铜仁碧江区结合实际,把500 亩以上坝区建设作为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主战场和重要抓手,通过构建产业选择、主体培育、产业保障、产品营销、利益联结“五大体系”,有力推动了农村产业抱团发展和农民增收。
贵州省耕地破碎、生态脆弱,可规模利用地块有限,限制了农业产业发展。
而坝区地形坡度小、相对集中连片,是宝贵的农业资源。
铜仁市碧江区位于贵州省东北部,500 亩以上坝区共有15 个,面积1.72万亩。
贵州省委、省政府决定把碧江区500 亩以上坝区种植土地作为主战场,大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近年来,碧江区委、区政府针对农业发展面临的种什么、谁来种、怎么推、卖给谁、惠及谁“五大难题”,通过构建产业选择、主体培育、产业保障、产品营销、利益联结“五大体系”,有力推动了农村产业抱团发展、集团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开创新局面。
碧江区农业发展面临的“五大难题”主导产业不突出,存在“种什么”不明确的问题。
群众在种植养殖产品选择上,存在盲目跟风的现象。
农业增产不增效亟待解决。
农业经营主体少而弱,“谁来种”的问题亟须解决。
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够完善。
目前碧江区仅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 家,其余企业普遍存在“起步晚、规模小、资金力量单薄”的现状,组织带动能力不强、服务领域不广。
有些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健全,社员之间利益关系松散,甚至是“空壳子”。
发展动力欠缺,存在“谁来推”不明确的问题。
碧江区位于铜仁市中心城区,农业投入不足,农田、水利、农村生产便路等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抗灾减灾能力不强。
农村年轻人不愿种地、不会种地现象较为普遍,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年龄偏大、素质偏低。
农业品牌建设较为滞后,需要解决产品“卖给谁”的问题。
农产品生产品牌意识不强,重生产轻质量,违规使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存在。
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
![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899ff46d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bb.png)
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慢行绿道实行相对封闭管理,除观光车、自行车、应急救援车、文体活动服务车、小型农用车等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
慢行绿道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慢行绿道及其智慧系统、护栏、灯光等相关设施的巡查、管护,合理设置标识标牌,建设并完善具备游客服务、集散换乘、医务救助等功能的驿站。
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条 大江沿岸村寨的改造,应当加强对古民居、古树、古井等的保护,注重村寨特色和整体风貌协调,延续村寨的传统格局。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免费供村民建房选用。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农户书面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级组织审核、站所实地勘查、乡镇(街道)审批的程序,做好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大江沿岸公共厕所、停车场、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村寨环境整治和美化,提升村容寨貌品质。
第十三条 大江沿岸农业发展应当结合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特色产业等业态,打造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文体旅游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动大江沿岸生态农业科学布局,完善农业基础设施,采取农耕文化展示、文旅田园体验等方式,推进农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后公布实施。
大江沿岸建设规划应当体现运动休闲、农耕展示、康养度假、观光旅游等功能分区,按照尊重自然、特色化、景区化等要求进行编制,并明确下列内容:
(一)村寨保护与发展措施;
(二)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风貌等控制要求;
(三)农业发展布局和要求;
(四)大江沿岸的慢行绿道(以下简称慢行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管护措施;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https://img.taocdn.com/s3/m/797ef8c381c758f5f61f67d0.png)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农业管理【发文字号】铜府办发[2017]144号【发布部门】82277【发布日期】2017.10.11【实施日期】2017.10.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7〕1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铜仁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1日铜仁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
为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建立健全农业用水形成机制,有效发挥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五大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这一目标,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建立权属明晰、定额管理的农业水权制度为前提,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改革农业用水管理体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我市奋力创建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点带面的原则,有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力争用9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具备条件的区域或供水单位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长效运转,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广泛应用;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成计量设施完善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9541a2b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ec.png)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10•【字号】铜府办发〔2016〕100号•【施行日期】2016.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6〕10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铜仁市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10日铜仁市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我市乌江流域干流、一二级支流及松桃河综合治理,推进八大流域干流及一二级支流“河长制”工作,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全省八大流域一二级支流及县城以上集中式引用水源地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函》(黔环函〔2016〕26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整治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力整治“河长制”涉及流域突出的环境问题;坚持创新体制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环境法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综合整治,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把维护流域内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环境保护问题为重点,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科学发展道路。
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依据流域水环境容量,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流域水环境保护。
采取工程、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等措施,实现科学治理。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立足当前,考虑长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既要解决危及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又要采取治本之策,从源头上加强污染防控和治理,切实控污减排。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10146e8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36.png)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养殖水域滩涂
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2.18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20-2030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铜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7年)的批复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铜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7年)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c3c8c334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6f.png)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铜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7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9.29
•【字号】铜府函〔2018〕138号
•【施行日期】2018.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铜仁市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7年)的批复
铜府函〔2018〕138号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贵州省铜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7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铜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7年)》,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实施规划过程中,要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与提质并重;要注重与《铜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铜仁市城市总体规划》《铜仁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生态屏障)规划》等规划衔接。
三、请你局抓紧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与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
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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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碧江区养殖水域规划(2015-2020年)铜仁市碧江区畜牧水产中心二○一五年七月《铜仁市碧江区水域规划(2015-2020年)》编制领导小组编制人员:杨军李婉琴王忠军杨丽琴姚丽娟校对:袁国庆审核:陈世友编制单位:铜仁市碧江区畜牧水产中心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 规划背景及必要性 (1)1.2 规划编制依据 (3)第二章规划区基本概况及评价 (5)2.1 碧江区经济社会概况 (5)2.2 渔业发展现状 (7)2.2.1 全国及贵州省渔业发展现状 (7)2.2.2 碧江区渔业生产现状 (8)2.3 规划区有利及不利因素 (9)2.3.1 有利条件 (9)2.3.2 不利因素 (11)2.4.1 规划水域基本情况 (12)2.4.2 水文气候条件 (14)2.4.3 生物资源状况 (15)第三章养殖规划 (17)3.1 指导思想 (17)3.2 规划目标 (17)3.3 规划原则 (17)3.4 规划期限及基准年 (18)3.5 规划范围 (18)3.6 规划协调性分析 (19)3.7 主要规划内容 (19)第四章重点规划建设项目 (21)4.1 渔业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的建设 (21)4.1.1 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21)4.1.2 工厂化流水养殖基地建设 (21)4.1.3 水产品交易市场建设 (21)4.2 种质资源保护配套项目建设 (22)4.3 人工增殖放流 (23)4.4 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23)4.5 水产品加工 (23)第五章年度实施进度 (25)第六章保障措施 (26)附表1:碧江区网箱养殖水域规划表 (29)附表2:碧江区冷水亚冷水渔业水域规划表 (30)附表3:碧江区水库资源统计表 (31)附表4:碧江区地下水资源调查表 (32)附表5:碧江区池塘资源统计表 (33)附图碧江区养殖水域规划示意图 (34)第一章总论1.1规划背景及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采取措施,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贵州省渔业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资源,积极发展养殖,合理安排捕捞,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增加投入,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2010年,原县级铜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铜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铜仁市畜牧水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建立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引进、选育优良品种,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品质和生产水平;同时,2007年制定了《铜仁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渔业的发展方向及目标,为本地渔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及政策支持。
目前,就全区水产养殖情况来看,养殖方式较单一,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养殖效益不明显,水产品远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
为了更好的科学规划水产养殖,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区良好的水资源,科学发展渔业生产,促进全区水产养殖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1.1.1符合国家和贵州省农业产业政策导向,符合贵州省相关产业规划发展要求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利用资源优势发展新的农业产业增长点成为西部地区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发布,全省各地迅速组织落实文件精神,以“两加一推”为主基调,加快“四化”建设,力争实现后发赶超。
碧江区水源充足,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为现代渔业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水产养殖在全区农业生产的比重稳步增长,已逐步成为我区渔业生产实现跨越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1.1.2是促进碧江区渔业结构调整,培育农业产业新增长点的需要受自然资源、产业投入、交通条件、技术水平等因素限制,碧江区渔业生产水平相对较低,全区水产品产量、养殖产量占全省比例均不足5%,渔业产值在区域经济中所占比重较低,在推动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成效有限。
碧江区资源丰富,占地面广,交通便利,为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促进渔业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全区渔业经济发展水平,将渔业生产发展成为农民增收致富和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创造了条件。
为此,对渔业发展进行科学规划,防止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对于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3是加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渔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视资源环境保护是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长期以来,由于开展水产养殖时间早、历史长,对水域开发利用认识的差异,我区传统养殖区没有进行科学规划及严格管理等,养殖规模、生产布局等存在明显不合理,养殖环境日益恶化,病害增多,养殖效益下降,水域渔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受到严重影响。
我区是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渔业生产进行科学规划,对于合理利用水域资源,有效保护水域环境和鱼类资源,促进水域资源开发和资源保护相互协调具有重要作用。
1.1.4是对渔业生产有效管理,实现有序生产,保障养殖户利益的需要产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和严格管理。
作为新兴养殖区,对区境内水域渔业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对于有效控制养殖规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提高渔业管理水平,保护养殖户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1.2规划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2]《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国发〔2012〕4号);[3]《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意见》;[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6]《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9]《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10]《贵州省渔业管理条例》;[11]《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12]《贵州省饮用水源保护办法(试行)》;[13]《贵州省“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14]《淡水网箱养殖通用技术要求(SC/T 1006-92)》;[15]《水库渔业设施配套规范(SL95-94)》;[16]《国务院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17]《铜仁市锦江保护管理办法》(铜府发〔2013〕40号)。
第二章规划区基本概况及评价2.1碧江区经济社会概况铜仁市碧江区地处云贵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武陵山脉中段,武陵山区南部,东临湖南省凤凰、麻阳二县,南连本省万山区,西抵江口县,北接松桃县。
地跨东经108°55′28″-109°28′15″,北纬27°33′34″-27°52′40″。
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喀斯特地貌特征明显。
境内地势四周高,中部低,最高海拔1149米,最低海拔205米,平均海拔600米左右。
2014年,碧江区完成地方生产总值(GDP)110.81亿元,同比增长1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9.1亿元,同比增长6.8%;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42.94亿元,同比增长19%;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58.77亿元,同比增长17.3%;三次产业结构比为8.2∶38.8∶5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87.93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66亿元,同比增长7%;财政总收入28.55亿元,同比增长12.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09亿元,同比增长1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0.74亿元,同比增长1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52亿元,同比增长13.3%;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46.78亿元、187.51亿元,增长31.3%、3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57元,同比增长1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58元,同比增长14.2%;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475万人次,同比增长25%;实现旅游总收入42.97亿元,同比增长26.2%。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也得到相应的发展。
基本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所有建制村村通公路,随着铜仁·凤凰机场复航,铜玉高等级公路开通,以及渝怀铁路建成通车,铜仁成为了承接中西部,网络黔湘鄂渝四省市的交通枢纽城市。
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建成区从1998年8平方千米增加到30平方千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日臻完善,城东、南、西和北出口公路已全部改造,程控电话、移动通讯和广播、电视覆盖城乡,城镇化率提高到63.1%,被住建部授予“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区”。
日产10万吨自来水厂、日处理200吨垃圾无害化工程、日处理5万吨城市排污工程相继建成,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5.74%。
在2003年央视西部名城评选活动中,原县级铜仁市(现碧江区)居12省市区164座城市之首,荣获“中国西部名城”称号。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两基”已验收合格,全市现有高等院校2所、中等专业学校1所、普通中学25所、小学135所,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44.7%。
医疗卫生事业迅速发展,境内有医疗机构37所,千人拥有床位数为5.25张;农村“缺医少药”现象得到改变,农村低保、城市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637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770个,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60000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在物质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
先后荣获“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中国最令人向往的地方”、“中华十大生态亲水美景”、“中国传统龙舟之乡”等荣誉称号。
但由于诸多因素影响,碧江区仍存在经济总量小,结构单一,工业经济发展滞后等等一些问题,需要紧紧抓住全面贯彻落实2012年国发2号文件和实施武陵山片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有利时机,按照“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大力发扬“苦干实干,开放创新”新时代铜仁精神,奋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文化旅游业“三化同步、一业振兴”发展战略的实施,建设和谐幸福新碧江。
2.2渔业发展现状2.2.1全国及贵州省渔业发展现状近年来,由于国家加大了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在产业政策上予以扶持,我国渔业整体素质和现代化水平有一定提高。
同时由于坚持了以市场为导向,及时对产品结构和生产方式进行调整,狠抓产品质量,使渔业效益明显提高,渔业产值和渔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受国际金融危机、水产品总体需求下降、物价上涨等复杂形势影响,我国水产养殖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仍然保持最大水产养殖国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