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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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交通信号 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第二节
第三节
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计算
计算示例
第四节
第一节
交通信号
一、交通信号
在道路上用来传递具有法定意义指挥交通流通行或停 止的光、声、手势等,都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是空间上无 法实现分离原则的地方,主要在平面交叉口上,用来在时间
上给交通流分配通行权的一种交通指挥措施。。
2.美国设置信号灯的依据 (1)最小车流量依据 主、次带路上同一日第8位(从大到小排列)小时的交 通量达到下表中所列的最小交通量,即为符合此依据。
最小车流依据
进口普通车道数 主要道路 次要道路 主要道路车辆数(pcu/h) (双向进口道的总和) 市区 郊区
表9-1
次要车道车辆数(pcu/h) (单行车流量较高者) 市区 郊区
中断主要道路连续车流的最小车流依据 表9-2 进口普通车道数 主要道路车辆数(pcu/h) 次要车道车辆数(pcu/h) (双向进口道的总和) (单行车流量较高者) 主要道路 次要道路 市区 郊区 市区 郊区
1 ≧2 ≧2 1 1 1 ≧2 ≧2 750 900 900 750 525 650 630 525 75 75 100 100 52 52 70 70
信号灯设置时应考虑路口、路段和道口三种情况。 应根据路口形状、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路口信号灯
4.1
4.1.1
4.1.2
的设置。 可设置专用于指导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信号灯及相应配套设施。
4.1.3 4.1.4 应根据路段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路段信号灯设置。 在道口处,应设置道口信号灯。
(6)其它依据: 上述没有一条符合情况下,在第1、2、3挑中有两 条或更多满足规定值80%或以上的应考虑设置信号灯 。
3.我国设置交通信号灯的规定
0
06年 我国 规定 的路 口设 置信 号灯 的交 通量 标准 表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
规范
4
信号灯设置条件 信号灯设置条件总则
,按照一定的频率ຫໍສະໝຸດ Baidu烁,以补充其它灯色所不能表达的交通
指挥意义.
二、信号灯的含义
1.非闪灯含义 (1)绿灯 表示车辆可以通行,在平面交叉口,面对绿 灯的车辆可以直行、左转或右转,左转车辆必须让合法通 行的其它车辆和行人先行。 (2)红灯 表示不允许车辆通行,面对红灯的车辆不能 超过停车线。 (3)黄灯 表示即将亮红灯,车辆应该停止。 2.闪灯 (1)红闪灯 警告车辆不能通行 (2)黄闪灯或两个黄灯交替闪烁 表示车辆可以通行, 但必须小心
通常道路上使用的交通信号由灯光信号和
手势信号。灯光信号是通过通过交通信号
灯的灯色来指挥交通;手势信号则由交通
管理人员通过法定的手势动作姿势或指挥
棒来指挥交通,仅在交通信号灯出现故障
或信号灯的地方使用。
交通信号灯的种类有:
①普通非闪灯,即常见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
②箭头信号灯,它是专门分离各种不同方向的交通流, 只设在设有专用车道的交叉口上才能生效,并对其提供专门 通行时间的信号灯。 ③闪烁灯,普通红、黄、绿灯或绿色箭头灯,在起亮时
四、交通信号灯设置的依据
一般交通量发展到超过交叉口自身所能处理的能力时,在 这种交叉口上加设交通信号。
美国:
1.设置交通信号需做的调查工作: (1)车辆与人行道的交通量; (2)进口道上的车辆行驶速度; (3)交叉口的平面布置; (4)交通事故及冲突记录; (5)可穿越临界空档; (6)延误。
把调查结果,同《统一交通实施细则》所规定设置信号灯依据的最小值比较, 确定设置交通信号是否合理
Person 1
Person 1
在没有实施多相位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 绿灯亮时,允许各行驶方向的车辆进入交叉口 红灯亮时,只允许右转车辆沿右转专用车道行进, 但不得影响横向道路上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继续行驶,通过交 叉口;没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在停车线后等候绿灯
1 ≧2 ≧2 1
1 1 ≧2 ≧2
500 600 600 500
350 420 420 350
150 150 200 200
105 105 140 140
(2)中断主要道路连续车流量的最小流量依据: 交叉口上,主要道路交通量大时,次要道路穿越主要道 路会发生困难,因此常用信号灯使主要道路车流产生中断, 使次要道路车辆通过。以此为出发点的最小车流也以主次道 路同一日第8位小时交通量为依据。
3.箭头灯
(1)绿色箭头灯 表示车辆只允许沿着箭头所指的方向 通行 (2)红色或者黄色箭头 表示仅对箭头所指的方向起红 灯或黄灯的作用。
4.其它专用于自行车和行人的信号灯
红灯停止,绿灯可以通行 我国《交通管理条例》对交通信号灯的定义基本与国际 一致,另外有一条就是:右转弯车辆和T形交叉口右边无人 行道的直行车辆,遇到黄灯或红灯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 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这种规定只在不用箭头 灯时采用。
4.1.5 在设置信号灯时,应配套设置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和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3)最小过街行人流量依据: 行人过街数量大时,为确保行人人安全应设置人行横道 信号灯,最小行人过街行人流量也以同一日第8小时的车流量 和过街行人流量为依据。
(4)学童过街依据: 学童往返学校通过主要道路尤其是学校附近道路应考虑设 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5)交通事故记录依据: 一年中发生5次或更多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在100美 元以上的交通事故路口(车辆交通量不小于1、2、3 规定的80%)应设置信号灯。
三、交通信号的控制方式
根据所采用的控制装置不同,交通信号一般有三种控制 方式: 1.预定周期式信号。周期长、相位、绿灯时间、转换间 隔都是事先确定的。信号通过规定的周期运行,周期长和相 位都恒定不变。 2.半感应式信号。主干道总保持绿灯直到设在次干路上 的探测器探到有车辆到达。信号经过转换后为次干路显示绿 灯直到次干路全部车辆通过或达到预定的最大绿灯时间。在 绿波信号系统中分配给次干路的绿灯时间必须限制在预定的 时间内。 3.全感应式信号。该信号的所有相位全由传动监测器来 控制。一般每个相位都规定最小与最大绿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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