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改善提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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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祥公司现场改善提案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推广精益生产理念,提倡“自我反省” 和“现地现物” 文化,鼓舞员工士气,集结员工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促使公司业务发展的建议,以达到群策群力发展公司事业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提出的建议。
3. 细则
3.1 现场改善提案定义
现场改善提案是指由一线员工为实施主体针对于发生在自己本职工作及相关工作可实现和固化下来的一些从细微方面开始的以基层群众为基础的改善活动。
3.2 现场改善提案特征
3.2.1 现场改善提案核心思想以人为本,从本岗位着眼。
3.2.2 现场改善提案是立足本位,自主改善,先“改”且成功后再“提” 。
3.2.3 现场改善提案重在一线员工的人才育成,培养员工关注自身本职工作、发现问题与改善的能力。
3.2.4 现场改善提案是“改”后奖励。
3.3 可受理的现场改善提案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3.1 制造技术和操作方法的改善。
3.3.2 人机料布局与动作浪费的改善。
3.3.3 工作和事务的简化、防错化。
3.3.4 管理信息、生产信息、标准与基准等目视化。
3.3.5 改进机器、工具的设计、制造与维护保养。
3.3.6 物料、仓储管理及运输搬运方法的改善。
3.3.7 闲置废料利用,原材料的节省及其它降低材料成本的改善。
3.3.8 工作安全与防止灾害危险的方法改善。
3.3.9 工作环境与卫生的改善。
3.3.10 其它方面的改善。
3.4 不予受理的现场改善提案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4.1 仅提出缺点或者问题,无具体改善内容或方法的。
3.4.2 公知事实及已经或正在改善的。
3.4.3 已被采用过及已有他人先提出建议的。
3.4.4 与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抵触者(如知识产权等)。
3.4.5 其它经确认不符合要求的提案
3.5 现场改善提案应填写《现场改善提案》,填写规范如下:
3.5.1 《现场改善提案表》一般以一张A4 纸大小按照固有模板进行填充,具体见附件。
3.5.2 建议人填写包含建议人名字、部门、已经完成现场改善提案数量、改善心得、问题描述、解决方案及效果预估等。
3.5.3 问题描述要具体、真实、准确,必要时可自行附上数据、图表等资料。
4. 管理职责和权限现场改善提案项目推行由精益推进办主导,由宣传策划、培训、审核三大板块组成。各项目组和部门负责人对项目组或本部门现场改善提案和改善工作分工负责。
4.1 宣传策划职责
4.1.1 负责公司现场改善提案发布会的策划、组织、宣传与实施;
4.1.2 负责公司现场改善提案活动实施办法的修订;
4.1.3 公司级现场改善提案管理看板维护,定期更新
4.1.4 及时报道优秀案例或优秀人员访谈
4.1.5 提案奖金的统一报审及发放。
4.1.6 拓宽完善现场改善提案宣传渠道,并使之有效;
4.2 培训职责
4.2.1 负责现场改善提案活动的培训组织;
4.2.2 开发现场改善提案相关课程,定期培训;
4.2.3 定期收集改善方面的培训素材,并及时培训;
4.2.4 定期组织知识分享、讲座;
4.3 审核职责
4.3.1 负责现场改善提案相关制度、实施条例的修改、完善;
4.3.2 定期关注、收集部门内现场改善提案提案并完成初审工作;
4.3.3 负责各部门现场改善提案提案的汇总、审核、存档;
4.3.4 主动对优秀现场改善提案提案在部门内进行横向推广、实施;
4.3.5定期组织高层、主管、班长去现场审核提案的使用情况;
完成发布现场负责现场改善提案案例的评审工作;
4.3.6
定期组织本部门学习现场改善提案相关知识;
4.3.7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4.3.8
本部门现场改善提案活动宣导、启发和推进。
4.3.9
本部门相关建议的初审、评估和实施。
4.3.10
本部门采纳建议的实施、策划、督导、跟踪以及原始数据收集。
4.3.11
协调部门资源及时协助完成需要实施的现场改善提案。
4.3.12
本部门建议实施成果的调查、总结。
4.3.13
4.3.14参加公司现场改善提案和改善改善的评分、复审、调查、确认和评比。
5. 工作程序
5.1 现场改善提案申报、评审流程
参照以前的提报审核流程
5、现场改善提案评比及奖励办法
所有员工现场改善提案均应受到部门的感谢、鼓励和表彰。
6.1 评分
现场改善提案的评分从创意性、推广性、效果、改善难度考评,各评价维度及分值如下表:
6.2案例奖励等级
6.3其他
6.3.1公司指定或推荐的项目奖励办法按公司其他相关奖励制度执行。
6.3.2上述各级别奖励根据评审结果进行重复发放。
6.3.3月度将根据奖项设置按照奖项细则评选“入围奖”、“推荐奖”、“优秀奖”、“改善王”和“改善团队”按照奖励标准
给予适当的奖励。
6.3.4凡提出现场改善提案并被采纳的,其业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日后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
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
6.3.4.1 公司或者部门年度优秀团队评比需参考现场改善提案项目参与情况,如人员参与率不应低于30%。6.3.4.2 公司或者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薪资调整等,优先选择和倾斜积极参与现场改善提案项目者,如曾
获得“优秀奖” “改善王”者均作为评比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