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VS体罚、变相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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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与惩戒

体罚与惩戒

当前社会上对惩戒的看法有偏差,认为惩戒就是体罚,所以教师正常的惩戒教育也变成了体罚,在这种社会大气候下,很多体育教师陷入困惑。

学生犯了错误就不能惩戒吗?惩戒怎么就成了体罚?其实,惩戒和体罚两者完全不同。

惩戒是指“实施处罚使犯错误的学生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处罚方式。

惩戒一种权力而非权利,是教师用于惩处违反学校学习生活规范的学生的权力,是针对学生违反规范的行为。

惩戒权首先来自学校,教师就是一个执行者。

所以,我们认为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是学生接受另外方式的教育。

体罚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是通过某种手段和方法对学生的身体实行惩罚。

并造成学生身心健康损害的侵权行为。

它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即“体罚”与“心罚”。

惩戒与体罚的最根本不同之处,惩戒是一种教育方法,不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体罚则以治人为出发点,对学生的身体实行处罚,往往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

不过惩戒与体罚有时也让人难以区分,甚至有些教师根本就没有把惩戒体罚彻底区别开。

拿报纸上披露的一则体罚学生的事件为例: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孩子平时特别调皮,一次上课捣乱,体育教师罚他在操场跑20圈,跑到最后孩子摔倒了,累得昏了过去。

经医院抢救才慢慢恢复过来。

假如单独从外在形式看,跑步是一种体育锻炼的方法,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强度下,对人体有益,就属于体育锻炼。

假如像报载所说,在操场上跑20圈,累得昏了过去,这就属于超负荷运动,会严重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就属于体罚。

学校或是教师,负有社会给予的管理学生的职能,这个职能之一就是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的处理。

这个处理涉及如何对学生实行处罚的问题,处罚实行合理合法,就是合法管理,就不应属于体罚的范围。

相反,这样的处理方式还应提倡,并以法律的形式认可。

体罚是我国现行法律中明令禁止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不但明确规定了禁止体罚,而且对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都作了规定。

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有温度——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答记者问

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有温度——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答记者问

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有温度——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教育部,教育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12.29•【分类】问答正文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有温度——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答记者问日前,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简单介绍一下《规则》制定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教育惩戒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教育领域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制定教育惩戒有关实施细则提出明确要求。

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两会”代表、委员提出许多有关建议、提案,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普遍希望国家明确规则,解决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大多数家长也对此表示支持。

教育惩戒问题是一个小切口,却关系到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大战略,关系到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大问题。

教育部自2019年开始组织研究《规则》的起草,开展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并广泛听取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等各方面的意见,还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受到了高度关注,共收到6400余条具体修改意见,其中对《规则》持支持态度的超过八成。

在委托中国教科院开展的一项全国家长问卷调查中,收到123820份有效问卷,赞同国家出台教育惩戒相关政策法律的家长达84.13%。

起草部门全面梳理了相关意见,经反复修改形成现在的《规则》。

因此,《规则》出台是建立在科学研判、广集民意、慎重决策基础上的,有利于将教育惩戒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制定《规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实施处分的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教师法》规定,教师有评定学生品行的评价权,并提出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

体罚与惩戒

体罚与惩戒

结束语
习总书记号召广大教师争做“四有”教 师,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做“有仁爱之 心的教师”,县局“一个中心三个抓手” 也明确提出要抓好“贯穿德育思想的教师 队伍建设”。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 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走进学生的心灵, 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心灵工程师”。
五、教育惩戒应遵循的原则
• 教育不能没有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 教育,教师也拥有合乎规范的惩戒权,但应遵循 以下几个原则: • (1) 惩戒必须合法 • (2) 惩戒必须要有教育性 • (3) 惩戒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 (4) 惩戒必须公正、合情、合理 • (5) 惩戒要以人道主义原则为根本指导原则
二、常见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
• 1、殴打(打耳光、脚踢、用教鞭抽打等)。 • 2、罚站。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 方式。 • 3、羞辱。教师训斥、辱骂、讽刺、挖苦和 嘲笑学生。 • 4、威胁。用言语恐吓学生。
三、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危害
•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 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 •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猴”式的体罚不 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 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 3、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经常体 罚会提高学生对体罚的极度反感,学生对体罚反应迟钝, 逐渐失去对体罚的敏感。为了达到应有的效果,教师往往 又要加重体罚,这样就导致体罚的恶性循环,带来不堪设 想的教育后果。 • 4、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 抗。
四、相关法律法规对体罚的界定与处理
• 1、《未成年人保护法》: • 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 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 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 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 格尊严的行为。” • 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 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对未成年学生和儿 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 给予行政处分。” • 2、《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 3、《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 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区别

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区别

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区别第二章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区别第二十条惩戒是对学生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学生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惩戒按错误大小可分个体性和集体性惩戒方式。

个体性惩戒包括教师惩戒和家长或监护人惩戒,集体性惩戒包括班级惩戒、学校惩戒和国家惩戒。

主要形式是学校惩戒和教师惩戒。

第二十一条惩戒的对象主要是严重违纪、侵犯他人权利、破坏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

对于遵规守纪,但由于基础差、天赋弱等原因而造成学习成绩差,落后的学困生,不能使用惩戒方法。

第二十二条惩戒的目的是让学生对自己的过失有足够的认识,并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而达到教育目的。

教师需要让学生明白错在哪里,这样做有什么后果,以后应该怎样去避免。

第二十三条惩戒地点的选择。

对学生施行惩戒教育时,最好放在无旁人的办公室或其它空间进行,惩戒的环境要庄严、大小要适宜、无不必要的杂音。

第二十四条过错行为是实施惩戒的第一证据。

要区分故意过错行为和非故意过错行为。

学生的违规行为可分为故意违规和无意违规两种。

教师在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时,必须考虑其是有意还是无意。

如果学生明知故犯,屡教不改,造成了较坏的影响,就要施以比无意违规更为严厉的惩戒。

无意过错行为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也应受到惩戒。

第二十五条惩戒的细则:(一)每个学校的惩戒措施应制定相应的细则,实现制度化。

学年开始时,家长、学生和学校签订一份声明,表明是否同意对学生实施惩戒;(二)必须在其他教育方法都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惩戒,实施惩戒之前要向学生讲清理由,听取意见和答辩。

(三)一般情况下不要当着其他学生的面惩戒某个学生;(四)惩戒时必须有证人(或老师,或学生)在场,以确保惩戒依法进行;(此条与二十三条、细则第三条矛盾)(五)刚刚与受惩戒的学生发生过冲突的教师不宜实施惩戒;(六)惩戒必须考虑学生的性别、年龄以及身体状况;(七)学生可提出以校内义务劳动来代替惩戒。

合理实施惩戒策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合理实施惩戒策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36202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文件发布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明确规定了惩戒的定义和教师适当的惩戒方法。

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在必须惩戒的前提下,惩戒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惩戒教育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惩戒教育可培养学生坚强的性格,并可教会学生抵挡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

”可见惩戒教育的重要性。

所谓惩戒,是指通过处罚来戒止、教育;所谓的合理惩戒教育,是指教师对学生不良的违纪行为予以适度的否定性批评或者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的一种类似错误的教育方式。

1 合理惩戒教育,必须认清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区别“惩戒”“体罚'“变相体罚”这三者有着很大的不同。

一是教育目的不同:惩戒教育的根本出发点是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以学生良性成长为前提;体罚和变相体罚主要是通过对存在不良的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精神伤害甚至出现肉体上的折磨,缺少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关注。

二是教育方式不同:惩戒教育主要是指在充分尊重学生正当的基本权利前提下,对出现不良违纪行为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以促进学生认识和改正自身不良的违纪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则是“用触及身体皮肉等有损身体健康和侮辱人格性质的方式来惩罚学生的方法”。

2 合理惩戒教育,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惩戒教育是一种常规的教育管理方法,是对学生违反纪律而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身体和心理上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行为,对学生能够起到一定的教育效果和警示作用。

但是这种教育如果演变为老师个人情绪化的行为,毫无法律依据的话,则变质为体罚和变相体罚了,那是绝对不可以的。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用药得当固然对治疗有所帮助,但若用药过猛,不仅不能治病救人,反倒伤人甚至害人。

因此,惩戒教育必须做到以法规为依据,有章可循。

3 合理惩戒策略实施,务必做到六要3.1 要惩戒有度当前高中教育普遍存在教师惩戒无度或惩戒缺失两种失范行为。

剖析教师惩戒权、体罚和变相体罚

剖析教师惩戒权、体罚和变相体罚

剖析教师惩戒权、体罚和变相体罚(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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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争鸣】体罚或变相体罚与教育惩戒的区别

【热点争鸣】体罚或变相体罚与教育惩戒的区别

【热点争鸣】体罚或变相体罚与教育惩戒的区别原文刊于《教师教育论坛》2015年第8期,欢迎转载。

作者简介:薄建国,男,甘肃武山人,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法学;李丹,女,河北望都人,河北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法学。

一、体罚不同于教育惩戒体罚不同于教育惩戒,它超越了正常的教育惩戒的范畴。

教育惩戒是指具有惩戒权的教育主体对于具有不良品德行为的学生做出的一种否定性评价。

教育惩戒权是教育权力的下位权力,是学校与教师惩戒违反校规的学生的权力,是作为教师应有的一项管理和教育学生的权力,它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方式,是教师通过对学生的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学生感受到荣辱、对错、痛苦等,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增强为自己过失负责的责任感,从而达到矫正和教育的目的。

在我国,由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体罚,尤其是对所谓“变相体罚”的“零容忍”,教师的惩戒权在理论研究上被悬置,同时,由于适当的合理的教育惩戒也会被当成是体罚或变相体罚,加上学校和教师担心引起事故纠纷,所以教育惩戒在实践上被看作不合法而被取消。

教师因头顶“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利剑威慑而不敢管学生,实际上这是放纵学生,对教育教学和学生的社会化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当前部分中小学生无法无天,社会上流行的暴力欺凌现象层出不穷,这与教育惩戒的缺失,与体罚、变相体罚的规定不完善密切相关。

体罚与教育惩戒有着本质的区别:1.方式和手段不同。

惩戒的方式主要包括心理惩戒和身体惩戒等。

心理惩戒的方式主要有当众批评、心理暗示、与家长沟通等等,心理惩戒只要不造成学生生命健康的损害,我们不认为是体罚;身体惩戒主要有罚站、罚跑、罚学生抄课文等,身体惩戒只要不造成学生生命健康的损害,我们也不认为是体罚;体罚的方式比较单一,我们只认可对学生身体的惩罚才是体罚,它通过直接摧残学生的肉体使学生感到极度痛苦来达到教育效果。

2.程度不同。

高中教育“体罚”和“惩戒”探讨二篇

高中教育“体罚”和“惩戒”探讨二篇

高中教育过程“体罚”新议——高中教育过程中是否实施体罚与惩戒的探讨之一云南罗平县第二中学高二级A部邝虎院谈到“体罚”,从事教育一线的同仁们总是忌讳,大有教育行业“老虎”之嫌!面对一些屡教不改的顽劣学生,大家总是感到很无奈!在教育过程中“说教”显得苍白无力!然而,教育界广泛流传着这样几句霸权的话语:“好老师是不用体罚学生的”,“体罚学生的老师就不是好老师”,“没有教不好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这成了批评体罚学生教师的锐利武器,让人没有辩解的余地。

笔者认为,用之作为对普通教师的要求不恰当,我们只要拿这句话往其他行业一套就知道它是多么的荒谬,比如“没有治不好的病,只有不会治的大夫”,“没有打不赢的官司,只有不会打官司的律师”等等。

再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法律法规又给学生层层“高压电网”保护,教师稍有不慎就会“触电”!大多教育教学工作就像《西游记》里的“唐僧”教化“悟空”工作,有人生目标规划的引导;有自我价值和科学人生观的构建的有机结合、渗透;有感恩回报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亦有生存、发展需要的竞争意识的树立等等。

除了“抗生素”类的所有“良方”、“偏方”,“专科治疗”、“综合治疗”和“会诊”都用出来了!但,总有极少数的“顽疾”在“疑难杂症”中处于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笔者,从狭隘的教育观念和短浅的教育眼观出发深深感受到“唐僧的紧箍咒”确实是一把所向披靡的“尚方宝剑”!也强烈的渴望着“一剑在手,扬善(行)惩恶(习)”的意气风发和酣畅淋漓的痛快发力!而,这一切的最大死穴就在于“体罚”!现阶段的“体罚”概念不明,虽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但没明确“适当方式”的范畴和具体实施的标准!加上当下最时髦的“以人为本”教育理念,让教师的很多教育手段都变成“变相体罚”!于是出现许多“盲区”,教师心有余而力不足,学生肆无忌惮!试问诸位“象牙塔”里的专家,这些带来的后果由谁来负责?许多青少年犯罪都被你们不假思索的盖棺定论为:“教育的失败”!由教育的失败,归结到学校教育的失败!最终,被你们含沙射影的归结为教师的失职!有一句古话,笔者认为仍不过时:“从小不育,到老不枉!”既然我们要把学生教育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就必须在“该弯”之处给予必要的“力度”。

惩罚与体罚的区分

惩罚与体罚的区分

惩罚与体罚的区分性质不同:教育所必需的处罚来自于学校的的规章制度,来自于法律法规,其根本目的不但是为了简单地制止某种错误的行为,更是为了协助学生深刻理解错误并形成准确品行,以此提升学生的道德理解水准。

只要学校或教师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处理得合理合法,不致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都应是合理的。

而体罚则往往发生于教师自己的情感化,它很可能是一种主观的、超越法律限度的不当行为。

惩罚是教育,而体罚则是伤害。

可见惩罚教育和体罚(包括变相体罚)的严格区别,所有的依法处罚教育都不会有体罚。

在教育中,体罚这种违背教育法规的行为是必须反对的。

后果不同:因为惩罚教育是以爱为中心,立足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是让学生在老师的关爱性的批评中扬蹄奋跑。

它注意学生的个性特点,是不伤害学生自尊心的春风拂面式的教育,让学生在老师关切的目光中走出错误。

如有些孩子集体意识差,好吃懒做的习气明显,本该他做值日的时候一溜烟跑了。

假如老师仅对他说教一番,并让他补上,他极有可能拿老师的说教当耳旁风,下次依然如此。

可假如我们在对其实行教育的前提下,带有惩罚性地再让他做两次,情况可能会大为改观。

所以,教育带点儿惩戒手段未尝不可。

只要"惩罚"教育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寄之以望、使之受益,那我们的"惩罚"教育就是成功的。

但是体罚却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且往往适得其反。

有这样一个案例:教师在一女生的课桌里发现一本武侠小说,这本是一件小事。

教师完全能够采用正面教育的手段提醒学生注意。

但教师却将该女生罚站并让她停课找家长,这就激化了矛盾,使小事变成了大事,结果导致学生离家出走被人拐卖、而家长南下救女,并引起了一系列的纠纷。

这本都是不该发生的事,但因为教师教育方法不当,这些都发生了,不但给家庭、学校、社会带来了麻烦,也影响教师本人的事业发展,更对学生本人一生造成了不可补充的损害。

即使学生离家出走也许还有其他很多因素,但毕竟是与老师的这个次体罚有一定的联系。

2024年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2篇)

2024年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2篇)

2024年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引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一种不符合教育伦理和道德的行为,不仅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也违反了对学生的尊重和保护。

为了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2024年实小将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处理制度。

一、明确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定义1.1 体罚:指教师通过肢体暴力对学生进行打击、殴打等伤害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手、脚、尺子等物体直接对学生进行殴打、打耳光、拉耳朵等。

1.2 变相体罚:指教师以其他形式对学生进行体罚,包括但不限于对学生进行长时间的体力劳动、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羞辱、变相打击学生自尊心等。

二、建立健全惩戒机制2.1 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学校将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和记录教师对学生进行的惩戒行为,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2 制定详细的惩戒措施:学校将制定详细的惩戒措施,明确各种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2.3 公开惩戒结果:学校会将对教师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进行公开通报,通过校务会、家长会等渠道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惩戒结果,以警示教师和其他学生。

三、加强教师培训和支持3.1 加强师德教育:学校将加强教师师德教育,培养教师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职业道德,增强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和关爱意识。

3.2 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学校将建立心理疏导机制,为教师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教师处理学生行为问题,并引导他们采取正确的教育方法。

四、加强家校合作,建立监督机制4.1 家长参与监督:学校将与家长建立紧密的联络机制,定期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对教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加强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

4.2 学生参与监督:学校将设立学生代表,引导学生关注教师行为,对发现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并参与评议教师的工作表现。

五、加强对学生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5.1 举办专题讲座:学校将定期举办关于学生权益保护和防止体罚的专题讲座,向教师、家长和学生传达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行为规范。

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教师

教育惩戒培训心得体会教师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教育惩戒的重要性。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教育惩戒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对教育惩戒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教育惩戒并非体罚或变相体罚。

在培训中,专家详细讲解了教育惩戒的定义、原则和实施方法。

教育惩戒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必要的纠正和约束。

这种惩戒方式旨在帮助学生认识到错误,引导他们改正,而不是通过体罚或变相体罚来发泄自己的情绪。

其次,教育惩戒要遵循教育原则。

在实施教育惩戒时,教师应遵循教育原则,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对学生进行过激的惩戒,更不能将个人情绪带入教学过程中。

教育惩戒的目的是帮助学生改正错误,而不是伤害他们。

再次,教育惩戒要注重方法。

培训中,专家介绍了多种教育惩戒方法,如口头警告、书面检讨、暂扣物品等。

这些方法应根据学生的年龄、性格和错误程度灵活运用。

在实施教育惩戒时,教师要注重沟通,了解学生的内心想法,引导他们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此外,教育惩戒要与家庭教育相结合。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对于教育惩戒的实施至关重要。

教师应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形成教育合力。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教育惩戒的重要性。

以下是我的一些体会:1. 教育惩戒是教师的一项基本职责。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认真履行教育惩戒的职责,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 教育惩戒要遵循教育原则,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能将个人情绪带入教学过程中,更不能伤害学生。

3. 教育惩戒要注重方法,灵活运用各种惩戒手段。

根据学生的年龄、性格和错误程度,选择合适的惩戒方式。

4. 教育惩戒要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形成教育合力。

教师与家长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总之,教育惩戒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认真践行教育惩戒的原则和方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如何界定惩戒与体罚

如何界定惩戒与体罚

每个老师的必修课:如何界定“惩戒”与“体罚”“33岁的我要为那个13岁的我讨回公道”,2018年12月,一则男子怒掴初中老师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唤醒了万千网友被老师“体罚”记忆。

20 11年11月广西省钦州市,中学生吴某某因违纪被老师罚跑,两圈半后晕倒不治身亡;2018年10月青海省互助县,五年级小学生因听写生字正确率低,被班主任用教鞭抽打腿部,致全身淤青。

一方面,教师的体罚行为成为众矢之的;另一方面,因公众对教师惩戒的过激反应,法律法规对体罚的明令禁止,老师又对调皮顽劣的孩子无计可施。

那么如何厘清教师“惩戒”、“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区别和边界呢?教师怎样运用自己的惩戒权才算合理呢?教育法学对“惩戒”和“体罚”有着较为明确的理论界定。

如何区分“惩戒”和“体罚”?从学生是否意识到错误和惩罚力度判定从广义上讲,我们平时所说的“惩戒”和“体罚”,其实都属于惩戒范畴之内。

广义上的“惩戒”,是通过一系列的惩罚措施,使学生不再犯错。

而日常生活中更狭义的“惩戒”,是教师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合法合理且有效的行为干预,使得学生自发摒弃旧习。

实际教学中,“惩戒”和“体罚”的区别主要在于两点:一是学生是否意识到错误,二是惩罚力度是否适中。

“惩戒”和“体罚”在字面上的意义就有所不同。

教育法学对二者进行了明确的阐述:“‘惩戒’,即通过对不合范行为施与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

在惩戒过程中,惩戒行为直接针对失范行为,其严厉程度与失范行为偏离社会规范的严重程度相一致。

’惩戒’中,’惩’是惩处、惩罚,是其手段,‘戒’即戒除、防止,是其目的。

”[1]教师惩戒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目的,通过惩处措施,让学生不会再犯相同或类似的错误;二是过程手段,通过与学生错误程度相合的措施,对学生进行惩处。

“惩戒”强调学生在接受合理的惩罚后,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是一种偏向主动的改正过程。

而“体罚”作为广义惩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惩戒的一种极端形式。

2024年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范文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实施方案一、深刻认识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性与危害性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仅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规律背道而驰,更是明确的违法侵权行为。

首要之处,教师体罚学生已构成违法。

依据我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严禁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实施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此类行为亦构成对学生生命权、健康权及人格权的侵犯。

对于体罚学生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依据我国法律,依据情节轻重,体罚者需承担以下三种法律责任:一是行政责任,即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二是民事责任,由实施体罚者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实施者虽不直接承担,但有被追偿的义务;三是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刑罚制裁。

二、强化教育与管理,根除体罚学生现象全体教师应以____倡导的“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为职业道德标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体罚事件展开深入讨论,以增强教育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提升依法执教的能力。

学校需深化师德教育,激励教师树立高尚师德,以言传身教引领学生。

同时,应严格教师队伍管理,严惩违规行为。

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明确奖惩,将职业道德建设纳入教师培训与考核的核心内容,与行政奖惩、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及竞争上岗等紧密关联,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旦发现或查实违反师德、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将依据情节、后果及影响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对频繁违规者,将进行重点教育,必要时依法解聘。

对于严重体罚、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构建长效机制,防范教师违法违规行为应高度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将防范与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作为创建“和谐校园”、“文明学校”及“平安校园”的关键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高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关于高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关于高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高校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予以严禁。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高校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1. 定义- 体罚:指对学生进行身体上的惩罚或伤害,包括但不限于打、踢、捆绑等行为。

体罚:指对学生进行身体上的惩罚或伤害,包括但不限于打、踢、捆绑等行为。

- 变相体罚:指对学生进行精神上、心理上或其他非身体上的惩罚,以达到体罚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辱骂、恐吓、歧视等行为。

变相体罚:指对学生进行精神上、心理上或其他非身体上的惩罚,以达到体罚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辱骂、恐吓、歧视等行为。

2. 高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则- 尊重学生权益:高校要尊重学生的权益和尊严,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尊重学生权益:高校要尊重学生的权益和尊严,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 营造安全环境:高校要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营造安全环境:高校要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 教育惩戒相结合:高校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时,应以教育和惩戒相结合,注重引导和帮助学生成长。

教育惩戒相结合:高校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时,应以教育和惩戒相结合,注重引导和帮助学生成长。

3. 高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具体规定- 高校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 高校应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学生和家长及时举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

- 高校应加强对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教育惩戒能力和意识。

- 高校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纠正机制,及时处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4. 处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违规行为-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个人,高校应依法进行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

-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机构或部门,高校应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 高校应协助学生和家长寻求法律援助和维权途径,保护其合法权益。

5. 教育宣传与预防- 高校应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宣传,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体罚与惩戒的区别

体罚与惩戒的区别

体罚与惩戒的区别体罚是对学生给予身体上感到痛苦或极度疲劳的惩罚,并造成学生身心健康损害的侵权行为。

它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即“体”罚与“心”罚。

它是我国现行法律中明令禁止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不仅明确规定了禁止体罚,而且对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都做了规定。

因此,体罚是违法的,不仅不应当提倡,而且应该严格禁止。

惩戒,是指“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在《辞海》中解释为“惩治过错,警戒将来”。

它在目的、手段、方式和产生后果上都与体罚有本质区别,其中最关键的在于,体罚损害了受罚者的身心健康。

惩戒与体罚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伤害了学生的身体或心理。

惩戒虽然表现为以惩罚为手段,但它是以尊重为前提,以法律为保障的,它适合未成年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身体条件,是对学生的错误言行采取的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的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能够迅速引起犯规学生的反省,从而马上改过、走向正途的教育措施,是警示他人健康成长的教育手段。

惩戒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学生,而不是伤害学生。

在具体的操作中要注意掌握惩戒的“度”,合理的惩戒是教育,超过一定的“度”就会变成体罚。

例如:某学生已连续两次不完成作业,班主任责令其利用课余时间补上,这就是合理的惩戒,但是如果强制其抄写10遍,就变成了变相体罚;上体育课违反纪律不听劝阻,老师加罚训练10分钟,对体质好的学生是合理的惩戒,但如果体质比较弱,就变成了体罚。

虽然二者不易区分,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而忽视惩戒的作用,其实二者在目的、手段、方式等方面都存在本质的区别。

随着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合理的惩戒肯定会越来越清晰,体罚现象会越来越少,最终消失。

浅议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浅议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浅议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浅议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东辉学校张万海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不时被媒体曝光,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作为任何一名教师都非常清楚,体罚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国法律也严厉禁止教师对学生的体罚。

然而,为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屡禁不止呢?一、何为体罚与变相体罚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

教师用体罚的方法来处理违反纪律的同学也应称为体罚。

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

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

体罚的危害在于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是一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

罚站,罚抄作业,打手心,煽耳光等是其常见形态,讽刺挖苦之类的心罚则更具有隐蔽性。

特别是在应试教育下,有的教师把体罚当作提高成绩的绝招,逼迫学生学习,搞棍棒教育。

二、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原因是什么原因导致"体罚"的故事重演呢?造成体罚学生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学校的管理有关,与学生有关,还与教师心理健康、法制意识、传统观念和当前教育的"指挥棒"等有关。

(一)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中国几千年封建教育的流毒所致,至今还存在诸如:“不打不成才”、“教不严,师之惰”等教育思想,当今教育明令禁止体罚学生,并上升在法律的高度,但教师在实际教学中,面对那些调皮的学生,似乎除了体罚,别无选择。

(二)当前教育政策的作用目前,仍然存在以学生统考成绩给学校排名次,用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定教师工作质量的倾向依然严重,学生的考试分数仍是教师晋职晋级,评优评模的决定性因素。

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强人所难的做法时有发生。

有压迫就有反抗,有反抗自然就有体罚。

(三)学生的无知,教师的无奈1、学生“懒、惰”现象突出。

农村很多中小学生特别懒惰、贪玩,老师布置的作业,如不采取“措施”,学生就不会去完成,另外,面对一些老师把学生“管住”了,考试分数就上去的现实,更多老师受到挑战,也就效仿,对懒学生、贪玩学生采取“措施”。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3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3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3篇精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3篇教育要家校合力,校闹是一种病态,家长要理解并配合学校一起教育孩子。

下面我为您整理的精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精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规范教育惩戒,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近年来,教师因惩戒过度甚至对学生造成伤害的事件屡见不鲜,更因为媒体舆论的发酵备受社会关注,引起群众广泛热议,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

长期以来,由于教育惩戒的不规范,部分教师在面对扰乱课堂纪律、校园霸凌等情况时,有的老师袖手旁观、放任不管,助长不正之风;有的老师简单粗暴、过度惩戒,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不仅影响了正常的教育环境,更是违背了教育工作本身的初衷。

因此,规范教育惩戒,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任重而道远。

规范教育惩戒,正面引导是基础。

由于部分家庭对孩子的过分溺爱,部分家长对学校惩戒教育非常排斥,造成教师因担心受到师德规范处罚,而面对违规学生时不敢管、不能管的窘境。

因此,应当及时转变教育观念,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让社会、家庭、学校多方达成共识,正确认识到规范教育惩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教育的功能是全方位的,教育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教育的手段应该是富有成效的。

惩戒教育是教育的一部分,这是毋庸置疑的。

对于一个教师,如果看到学生有问题不去教正,实际上是不负责任的。

不履行职责做一个佛系教师,并不是教师的初衷,之所以这种情况普遍存在,正是我们的教育应该深刻反思的。

如果任由教师的教鞭被束之高阁,惩戒教育被当作师德问题对待,贻害的是教育,耽误的下一代,毁坏的是民族的未来。

惩戒是教育不可或缺的部分。

通过惩戒教育可以让学生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并不相悖,奖惩分明才更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

惩戒教育是一门艺术,它与体罚有着本质不同。

惩戒是以教育学生向善为目的,体罚是以伤害学生身心为目的。

规范教育惩戒,完善细则是保障。

以往由于一些程序性的规定不够严密和规范,甚至有所缺失,影响了教师正确地行使教育惩戒权。

惩戒与体罚的联系

惩戒与体罚的联系

体罚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对体罚还没有统一的概念,但许多研究者认为体罚的界定应该限制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内。

从以往研究中可以看出,对于体罚的界定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教师体罚的界定更是没有依据,体罚更多是强调对学生身体上的伤害。

变相体罚的定义:惩戒的定义:它在目的、方式、性质和行为后果上都与体罚有着本质区别。

体罚与惩戒的区别(一)二者的目的不同表现为:(二)二者的方式的区别表现为:1.威胁。

一些教师经常用言语来威胁、恐吓学生。

这种言语上的威胁表面上看学生似乎无所谓,但其内心却是非常痛苦的,势必会造成学生各种反抗心理的产生,给学校教育带来负面的影响。

2.羞辱。

部分教师,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往往会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任意地训斥、辱骂、讽刺、挖苦和嘲笑学生,不顾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

这样的羞辱势必会损伤学生的自尊心。

关于羞辱、辱骂属不属于体罚的讨论:在我们小组讨论的过程中,对这个问题产生了分歧,有同学认为不属于,因为体罚是要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有同学认为属于,是属于变相体罚的一种,在我们请教了老师和查阅了资料后有了明确的答案,羞辱是属于变相体罚的,当一个人被辱骂的时候,情感刺激引发焦虑,压抑,紧张,这些情绪会导致血压升高,心率过快,精神倦怠等问题,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所以辱骂是属于体罚的。

举个例子,童话大王郑渊洁是小学都没毕业的,原因他在一个节目上说过,在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他和班上一个女孩子作业没做完,老师就先辱骂那个女孩子说:“你长大了吃屎,也接不到热的。

”郑渊洁第二天就没再去学校了,被这样骂的不是他,但都给他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更别说那个小女孩了。

3.罚站。

相对而言,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

这种体罚方法,虽然不仅对施罚老师而言承担风险的可能性较小,而且对受罚的学生而言较能接受和理解,但效果甚微。

4.殴打(打耳光、刮脸、下蹲等)。

教育惩戒方式:与体罚或变相体罚惯用的方式相比,教育惩戒方式的力度明显要温和和合法,采用适当的一些强制手法1、言语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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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VS体罚、变相体罚
随着一些影响较大的体罚学生事件在广大的人民群众中产生的恶劣影响,人们一边倒的认为教师的教育惩戒都是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于是,除了各种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领导也把这个问题当成重大责任事故对待,教育惩戒变为无人敢碰的雷区。

于是乎,一方面教师们为了避免麻烦,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

老师们认为学生学习成绩不好,家长不来找麻烦,可是一旦因为学生学习习惯不好惩罚了他,家长可是会不依不饶的。

另一方面学生眼见所犯下的错误被无视,更加有恃无恐,导致学生状况频出难以管理。

试问,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学生何以培养高尚的人格,何以学出正常的成绩?
我想,根本的原因在于大众把合理的教育惩戒和体罚变相体罚的概念混淆了。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明确班主任有批评学生的权利,体现了对班主任工作权利的尊重。

但是简单的法律法规条文使教育惩戒权具有极大的抽象性,缺乏可操作性。

要想使班主任在工作中真正有效的行使批评教育权,必须从法律法规上明确班主任拥有哪些批评或惩戒权,惩戒的范围和原则有哪些,如何限制班主任滥用批评或惩戒权等等。

否则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仍难避免陷入“有名无实”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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