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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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30•【字号】沪府办〔2016〕22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2016〕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30日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适应资源环境紧约束下的城市发展新常态,提高存量工业用地的利用质量和综合效益,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和城市有机更新,支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建立规范、有序、共享的存量工业用地盘活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集中建设区内的国有存量工业用地的盘活活动。

第三条指导思想本市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全面实施“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基本策略,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坚持内涵式集约发展,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第四条基本原则和实施途径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并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

从上海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地区协调发展的需要出发,统筹制定规划,鼓励地区整体转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5.12•【字号】沪人社研〔2023〕124号•【施行日期】2023.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上海市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2日上海市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方案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对标对表市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评估上海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中已明确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本市的实施情况,客观总结本市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收入分配、公共服务等领域取得的成效和进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持续推动人社领域各项任务顺利实施,为本市人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一)评估范围上海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我局的工作、市级专项规划《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国家人社部‘十四五’规划”)在本市的实施情况。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五年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五年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五年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6.30•【字号】沪府办〔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五年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23〕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五年实施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6月30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五年实施评估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超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本市组织开展《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上海2035”总规)五年实施评估,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提高站位、放眼国际。

围绕“五个中心”建设要求,坚持“四个放在”,全面评估“上海2035”总规五年实施情况,加强与全球城市的对标分析。

(二)战略引领、突出重点。

准确把握超大城市发展规律,聚焦上海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关键变量,深入开展实施评估工作。

(三)科学评估、动态维护。

大兴调查研究,运用数字化技术方法,组织第三方独立评估,邀请多领域专家参加,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强化实施评估成果对总规动态维护和政策制订的反馈作用。

(四)协同协作、统筹推进。

注重部门合作、市区联动、区域协作,将“上海2035”总规五年实施评估工作和“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紧密结合,促进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衔接。

二、评估对象和时点主要评估“上海2035”总规实施情况,同步评估《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年)》、各有关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区单元规划、市级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

上海城市社区类型谱系划分及重点社区类型遴选的研究

上海城市社区类型谱系划分及重点社区类型遴选的研究

上海城市社区类型谱系划分及重点社区类型遴选的研究王娟;杨贵庆【摘要】基于上海超大城市社区类型谱系划分理论和方法的思考,选择街道(镇、乡)这一空间层面,利用六普数据、GIS技术分析上海城市社区类型的空间类聚特征、社会属性,并着重选取空间区位属性、人口密度、户籍结构、年龄结构、收入水平等5项基本属性进行社区类型划分,建构了“理论值”谱系;在此基础上,对社区类型再进行分级赋值,通过对社区单一属性分析和叠加分析,遴选出重点社区类型,旨在为下一步开展上海市重点类型的社区规划提供选择依据。

%Basedon the theory and method of division of urban community types in Shanghai, selecting street as spatial level, the paper analyzes the spatial clustering features and social attributes of urban community types by using the Sixth National Census Data and GIS. And the paper constructs series of ‘theoretical value’ by focusing on ifve basic attributes such as spatial location, population density,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tructure, age structure and income level. Then it selects the major community types by analyzing single attribute and multiple attributes of the community so asto provide the basis for carrying out community planning of major types.【期刊名称】《上海城市规划》【年(卷),期】2015(000)004【总页数】8页(P6-12,25)【关键词】社区;社区类型;社区规划;上海【作者】王娟;杨贵庆【作者单位】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811 问题的提出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实施评估研究报告显示,2011年上海常住人口为2 347万人,中心城约1 140万人,上海已迈入超大城市时代。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12.13•【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2010年7月26日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冯经明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政府委托,就《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一、制定的必要性城乡规划是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

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规划条例》)是1995年6月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并于1997年、2003年进行了两次修改。

《规划条例》的施行,对促进本市规划管理法治化,加快本市各类规划的制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中心城已编制完成6个分区规划和242个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浦西一般地区整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部完成,浦东整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也已全部编制完成,约50%已批准;郊区9个区县域总体规划已经批准,9个新城的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准,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试点推进,郊区61个新市镇中,47个新市镇总体规划已经批准;此外,还完成了世博会、虹桥枢纽、轨道交通等重点地区规划和重大工程规划。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正式施行。

对照《城乡规划法》,结合本市城市发展,以及近年来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有必要对《规划条例》作全面修改。

主要体现在:(一)需要与《城乡规划法》相衔接。

《城乡规划法》确立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统一城乡规划体系的制度基础,改变了原有城乡二元结构为基础的城镇和乡村两个规划体系和两套规划管理制度的状况,同时也强调了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限制随意调整规划等多个方面。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后评价试行办法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后评价试行办法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后评价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5]11号),结合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评价,是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后一段时间,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方法,对项目投入运行后的实际效果,投资产生的技术、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按京政发[2005]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且市级政府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以及市级政府投资补助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补助、贴息项目,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实行后评价管理。

对上述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认为有必要进行后评价管理的,也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符合上述第三条规定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时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后评价自评报告》。

其中:区县项目由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申报,市属项目由其主管单位负责申报,代建制项目由代建人负责申报。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委应在上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后评价自评报告》的项目中选定后评价项目,直接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后评价工作。

第六条项目后评价应遵循“客观、独立、科学、实用”的原则。

第七条对项目进行后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及本市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二)上海城市总体规划、各项事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资金申请报告、评估报告、招投标文件、主要合同、工程概算调整报告、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或稽察的结论性资料、财务决算资料及其相关的批复文件;(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自评报告;(五)其他相关资料。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2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为促进本市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保证重大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推进本市重大工程又好又快地建设,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和定义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市重大工程的建设管理活动。

本实施意见所称重大工程,是指用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民生改善,具备一定规模,并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正式列入本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管理原则重大工程的建设管理,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科学决策、引领示范,依法合规、责任明确”的原则。

三、协调推进机构成立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协调推进本市重大工程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办”),作为市政府协调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工作的专职部门,负责重大工程建设的资源整合、综合协调、统筹实施、督促考核。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重大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协调推进制度建立重大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制度。

对本市重大工程建设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市重大办可以依据市政府相关部门或建设单位的申请,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议协调解决;也可以根据重大工程建设的工作部署,自行组织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议协调解决。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研究成果 形成“1+3+7”工作成果: 1 个总报告; 3 大评估研究报告——前瞻性的研究框架和评估方法设计、基础性的 GIS 数据信息库建设研 究、宏观性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法研究; 7 项专题评估报告——覆盖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的专题,包括用地、人口、产业、交通、 市政、环境、郊区专题。
主要工作历程
产业专题 从上海产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入手,结合对国家、上海宏观产业政策的研究、上海历年相关规 划和计划的整理、基础数据年产业用地数据和经济指标数据的分析等方面,对上海现有的产 业整体发展和空间布局进行研究,提出上海现状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未来产业发展趋 势进行判断,最终提出相应的规划应对措施。
交通专题 在系统收集大量现状基础资料基础上,从综合交通角度,以定量分析为主要技术手段,对 2006 年的实施现状与总体规划确定的 2020 年综合交通规划目标进行比较,评价各系统规划 目标的实现状况,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并对原有规划理念进行规划反思,为下一轮上海市 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提供经验借鉴。
既剖析了影响规划实施的根本性的机制体制原因,又对总体规划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出 现的问题做出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对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阶段性特点和问题作出了深入研 究,深刻剖析了人口、土地、经济之间的内在关系。
提出未来上海城市发展必须变“外延式”发展为“内涵式”发展,揭示了在城市规划中贯彻 “科学发展观”的深刻意义。
用地专题 重视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重视基础数据的分析。从工作开始,用地专题的开展与用地数 据库的建设同步进行、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该专题充分利用 GIS 技术,使得面临庞大数据库时游刃有余;采用比较分析法,基于若干 时间节点用地现状和规划的纵向、横向比较分析,探寻上海用地拓展趋势和评价规划实施情 况。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0.27•【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12号•【施行日期】2023.10.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十二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28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决定(2023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新城是《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确定的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型空间结构的重要功能节点,是构建市域空间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海承载国家战略的重要战略空间。

为了举全市之力推进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等五个新城建设,作如下决定:一、本市按照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定位,统筹新城发展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将新城建设成为引领高品质生活的希望之城、未来之城,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创新实践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示范区和上海服务辐射长三角的战略支撑点。

二、本市推进五个新城建设,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人民城市理念,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坚持高标准定位,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四大功能”,面向未来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系统观念,持续增强新城发展动力和活力;坚持因地制宜,找准比较优势,形成新城与中心城梯次发展、优势互补、互相赋能的格局。

三、本市推进新城建设,应当建立以区为主、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上海2040城市更新规划

上海2040城市更新规划
国家标准5.5
南翔城镇工 业地块
金桥出口 加工区( 环外)
松江工业 区东区
莘庄工业 区
康桥工业 园区
中心城周边区工业用地分布
江湾-五角场 真如
徐家 汇
花木
全市各区域人均公共服务设施指标(m2/人) 资料来源: 上海市规划院信息中心数据和《中心城周边地区研究报告》
中心城及周边区现状主要公共中心分布
三、现实条件
二、上海历程
Processes in Shanghai
工业用地改造
Transformation of Industrial Areas
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上海明确提出“退二 进三”的政策后,开始了产业用地的升级改 造,出现了创意产业园区,工业用地转型为 科研用地(M4,C65)等多种更新尝试。
上海工业用地比重与国际大都市对比(单位:%)
主要更新地区存挑战——工业 Major Challenge – Industrial Area
用地比重高,用地绩效低
资料来源:2014年4月市规土局和市经信委对全市工业用地使用和转型的普查 石忆邵等.产业用地的国际国内比较分析.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三、现实条件
在城市发展资源紧约束的背景下,城市更新将是未来规划的重要方向,今后 城市更新的对象、规模、类型和方式都将有全面且多元的扩展。
这一时期有必要重新审视全市更新现实条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14年,市域范围内工业用地(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的) 为602平方公里,占现状建设用地约19.8%,中心城和周边地 区工业用地比例为18.2%,均远高于国际大都市一般水平。
今年3月,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 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本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 干规定(试行)》,其中对于全市各类型工业用地转型的要求 、方式和政策进行了规定。

上海控规规划评估的要点及方法 安亭国际汽车城

上海控规规划评估的要点及方法  安亭国际汽车城

ent, d i e r f e n t sP ati al seal es , t e m Po r a l e han ges , t ee hn olog i eal adte r m s o f m e th o d s, th e P a P e r a r g u e s th a t e o m -
13 3
孟江平


姜秋全


上海控规规 划评 估的要点及 方法 )
以安亭 国际汽车城核 心区为例
的规划评估 , 具有本 质的区别 )
英 国的规划评估包括可 行性
/ 只有汽车没有城 ! 只有房子没有人 0 的问题突 出 安亭新镇入 住率仅为 2 0 % , 本地职住平衡仅为5% , 反衬 出该地区严重缺乏 城市生活配套 "
市新一轮控规编制管理规程 中的重大创新
对 上海控 规 规划评 估 的性质 的认识
上海控规编制审批的流程共分 为3 个阶段 : 前期研究阶段 ! 控规编制阶段 ! 控规 审批 阶段 其 中前期研究阶段的核心 内容就是 规划评估 要解决 的是 / 为什 么要编 因而其 工作是具有结 制 (修编 ) 控规 0 ! / 编制一个怎样的控规 0 这2 个核心的问题
作的发展趋势 (姚凯 , 2006 ) , 规划评估被认为是检验城市规划实施效 果 , 总结规 划
作者简介
孟 江 平 , 中 国城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上 海 分 院 ,
规 划二 所 , 规 划 师 ,
r, 译 g aJlg 0 7 0 1@ 16 3 ( lo m
实施 机制的重要手段
注重规划评估 , 将规划评估作为控 规的法定程序之一 是 卜 海
P la n e o n tin u ity . In

关于建立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

关于建立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

关于建立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现就建立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好《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建立符合中央要求和地方特点、多规合一的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我市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提升我市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总体框架构建由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构成的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管全过程管理。

建立空间合一、时间衔接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

空间维度上,分为总体规划、单元规划、详细规划三个层次。

总体规划层次包括上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浦东新区和各郊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总体规划层次)。

单元规划层次包括主城区单元规划、新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特定政策区单元规划。

详细规划层次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层次)。

时间维度上,制定国土空间近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作为分阶段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建立责权清晰、系统高效的实施监督体系。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对所有国土空间实施用途管制。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和实施监管机制。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审计局•【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沪发改规范〔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上海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制定了《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

经市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审计局2022年3月3日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决策第三章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第四章项目财务和资金管理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六章事中事后监管第七章竣工验收和资产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上海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以下称“市级建设财力”)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级建设财力主要用于需要市级公共财政保障的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科技创新等领域。

第四条市级建设财力投资,可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二章项目决策第五条市主管部门(单位)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需要和条件,拟定重要领域的专项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明确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总体布局、主要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需求等。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沪规划资源施〔2024〕55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4〕55号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规划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规划资源处,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 为进一步支持本市乡村振兴,规范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2月27日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进一步支持本市乡村振兴,规范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上海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开展宜农未利用地开垦、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实施田、水、路、林、村等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第三条(市级部门职责)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负责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和概算审批,实施监督检查以及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上海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整理中心)依职能具体承担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管评估,也可以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上海2035”解读】专家视角:《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解读∣上海。。。

【“上海2035”解读】专家视角:《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解读∣上海。。。

【“上海2035”解读】专家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解读∣上海。

编者按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上海2035”)已于2017年12⽉经国务院批复。

批复指出,规划“坚持以⼈民为中⼼,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与⾃然和谐共⽣,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注重远近结合、城乡统筹,注重减量集约、多规合⼀”。

为更好地学习和理解上海2035,本刊编辑部采访了曾参与指导上海2035编制的相关专家,多视⾓、多⽅位解读规划,以期为上海总规实施提供指导,同时对其他城市新⼀轮城市总规编制有所助益。

郑时龄中国科学院院⼠同济⼤学建筑与城市空间研究所所长,教授上海2035有诸多亮点和突破。

⾸先内容更全⾯。

规划提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都市,将国际化提升到了更⾼层次,同时涵盖了科技和⽂化的内容。

另外,过去的总规只是从城市⾃⾝⾓度来看,⽽这⼀版上海总规谈到了区域协同和区域⼀体化。

其次思考更理性。

新版总规提出了以前规划没有的底线约束,并且把⽣态放在了⾮常重要的地位。

“卓越的全球城市”、令⼈向往的“创新之城、⼈⽂之城、⽣态之城”,这⼏个⽅⾯的概括也⾮常具有创新性。

同时,这版总规也贯彻了中央城市建设⼯作会议的⼀些精神,与国家⼤政⽅针有密切关系。

此外,编制⽅法更具⽰范性。

编制规划前就对18个课题进⾏充分研究,针对⼀些城市问题提出总体发展思路,所以这轮总规⽆论是总体思路、编制⽅法、技术⼿段,还是“1+3”的规划成果、“开门办规划”公众参与⽅⾯,相⽐以前都有很⼤进步。

同时这轮总规也不单单是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量,还集合了同济规划院、中规院上海分院、地调院等多⽅⼒量为上海群策群⼒。

联合国伊斯坦布尔⼈居会议提出“安全、健康、幸福、充满希望的城市”,我觉得这样的城市才是满⾜⽼百姓基本要求的城市。

上海2035提出打造15分钟⽣活圈,提出绿地、轨道交通⽹覆盖率,提出每个10万⼈以上的新市镇都要通地铁,这些都体现了“以⼈民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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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2年10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组织启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工作。

2013年5月,杨雄市长组织召开市规划委员会,听取“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及城市未来发展若干思考的汇报”,对实施评估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城市发展和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技术支撑,并要求“开门做规划”,继续深化研究评估报告和开展战略讨论。

随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建设交通委召开19 场专题研讨会,多次征询全市专家和人大政协相关专委会委员以及23 个委办局、17 个区县的意见。

目前结合意见反馈情况,已修改完成《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主要内容如下:一、总体评价2001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明确了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成为指导新世纪上海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为应对世博会、虹桥枢纽、临港等国家战略和上海城市发展需要,2003 年和2006 年分别编制了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并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

总体规划不断深化细化,体现了较好的适应性,对引领和指导十几年来上海城市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成效来看,规划实施有力、有序、有效,城乡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城市经济总量和综合功能持续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四个中心”建设框架基本形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目标初步实现。

二是虹桥商务区、世博园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等重点地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新城建设加速,城乡统筹的市域空间格局不断优化。

三是以“三港三网”为重点的一系列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城市运营支撑能力显著提高。

四是各项民生工程切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旧区改造力度加大,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从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指标来看,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提前实现2020 年规划指标,反映出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能级不断增强、发展支撑能力提升的良性发展趋势。

如城市化水平、市域高速公路总长、机场旅客吞吐量、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以及部分市政基础设施供应和处理能力等。

第二类是突破2020 年规划控制指标,反映出城市规模快速扩张、用地绩效相对粗放、土地和环境等资源压力巨大。

如常住人口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工业用地规模、中心城人口密度等。

第三类是尚未达到2020 年规划目标。

其中,大部分指标虽未达到2020 年目标,但比十年前有大幅提高,并按照规划目标分阶段逐步推进。

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市域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长度、中心城道路网密度等。

另有小部分指标与规划目标差距拉大,甚至发生倒退。

如中心城人均建设用地(1997 年现状为53.8 平方米,规划2020 年为75平方米,但2011 年降为50 平方米),反映了中心城建设宜居城市目标的难度加大,对城市品质、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等造成压力。

二、分项内容1、发展目标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上海“四个中心”基本框架已经形成,辐射国内国际两个扇面的作用凸显,城市的国际地位持续提升,正在按照总规要求实现城市发展目标定位。

但面临中国和上海转型发展的新形势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新要求,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亟待进一步强化和明晰目标定位,持续增强参与国际竞争能力和城市综合服务能力,重点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以“四个中心”建设为代表的城市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面对国际贸易分工的新要求,上海金融业无论是在成长速度还是自身金融创新能力方面都需要全面提升,而这有赖于自身的转型发展和外部政策环境的扶持。

自贸区建设将在制度创新的层面有力推动上海在专业服务、政府服务、文化环境塑造等方面提高质量。

二是与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城市综合服务和辐射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按照国家“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要求,上海要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

这对上海辐射和服务“两个扇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上海在创新驱动能力和生态宜居水平上的短板制约了自身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综合能力提高。

从新一轮国际贸易分工的格局变化来看,以知识创新为载体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正深刻影响既有的国际贸易价值链体系。

持续增强上海对于全球人才的吸引力和本地市民的认同感,对于上海国际大都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将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加以重视。

这有赖于环境、政策等多方面力量共同作用。

2、城市规模城市人口规模是影响城市发展质量的关键要素,也是本次总体规划评估的重要内容。

对比总体规划的要求,全市实际居住人口1600 万人左右,集中城市化地区城市建设总用地约1500 平方公里,当前全市现状人口和用地规模已超过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 年指标,且持续增长压力很大。

2012 年底全市建设用地已达3034 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比例为44.7%,未来还面临进一步增长的压力。

2012 年全市人口规模达2380 万人,对环境资源和基础设施承载力提出巨大挑战,人多地少矛盾日益突出。

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口分布不尽合理,中心城人口疏解压力较大,新城人口集聚能力不足。

中心城集中了全市约50%的人口,人口密度居高不下(2010 年中心城人口密度为1.71 万/平方公里),还面临继续增长的压力,对城市安全、品质和配套均带来挑战。

中心城周边地区人口集聚态势明显,2001 年-2010 年该地区新增常住人口达203 万人,人口密度为0.6 万人/平方公里。

新城、新市镇人口密度较低,仅为0.27 万人/平方公里。

二是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

截至2012 年底,上海市工业用地规模约880 平方公里,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9%,是国际代表性城市的3-10 倍。

而交通运输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绿地作为衡量宜居生活环境的重要指标,其占比低于国际同类大都市。

3、空间布局城市空间布局是支撑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重要载体。

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市域“多轴、多层、多核”、中心城“多心、开敞”的空间布局,逐步形成了与长三角联动发展的格局,松江、嘉定等新城建设有力推进,中心城“一主四副”公共活动中心框架基本建成。

随着城市规模拓展呈现出了新的趋势和问题:一是市域城镇空间格局有待进一步统筹优化。

从全市城乡体系的结构来看,“1966”城乡规划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但是,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新城在规划体系中的作用尚未发挥,产城融合度不够,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发挥综合性城市功能。

而新市镇的发展受区位、交通、产业等的影响,在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和产业功能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二是中心城向外蔓延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中心城楔形绿地与建设敏感区中,建设用地不断增多;宝山、闵行等空间发展已与中心城连为一体。

2011 年底,中心城和周边连绵发展地区面积已达1250 平方公里,人口约1500万人。

三是长三角区域空间一体化需求迫切。

近沪地区城镇和产业发展呈现以沿海、沿江、沿轴为依托的“北密南疏”空间特征。

上海与周边地区城镇、产业已呈连绵发展的态势,但在空间、产业、生态、交通等方面仍缺乏有效衔接。

4、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优化产业结构是实现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

按照总体规划提出“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上海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总体呈现出“工业性经济”向“服务性经济”转变的趋势。

随着战略性产业比重增加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特征愈加明显,城市经济开始步入服务经济主导的发展阶段。

2012 年底,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为60.0:39.4:0.6。

但上海经济发展对重化工业的依赖、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对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依赖、对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的依赖、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服务业能级有待提升和产业发展软环境建设欠缺等,制约了上海城市功能塑造和经济转型发展。

在产业布局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工业用地布局分散、空间绩效低,需要加强统筹。

规划104 工业区块外存在大量的现状工业用地(约占总量的50%以上),且主要分布在郊区村镇。

据统计,2011 年全市地均工业总产值40.9 亿元/平方公里,对比国际大都市,工业用地效率偏低,亟待加强空间布局引导、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土地绩效。

二是工业用地转型更新亟需引导。

中心城及周边地区的大量老工业区和老厂房将面临转型,如果在短时间内集中转为生产性服务业和商务办公服务业,将导致全市商务办公用地供应过剩。

同时,在工业用地转型的过程中,尚未充分重视教育、医疗、社会住宅以及公共绿地等方面的需求。

因此,亟需从整体发展出发进行工业用地转型的统筹和引导。

三是商务办公建设尚需统筹优化。

目前全市商务楼宇、商业设施等服务业规模快速增长,但高端商务设施总量不足,中低端商务设施空间集聚度不够,空置率偏高,整体绩效水平与国际大都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尚需统筹布局与规划引导。

因此,亟需从城乡统筹协调的角度合理安排未来商务办公设施规划。

5、住宅发展住宅发展是体现城市宜居水平和反应人民生活的关键要素。

对照总规要求,近十年来,人口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市民居住水平也不断提高。

一方面,通过拆、改、留、修等措施,大力推进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改善了一大批旧住区的居住条件;另一方面,逐步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市住宅建设呈现较快平稳发展态势。

面对人口的持续增长、市民对居住环境要求不断提高与建设用地的资源紧约束的矛盾,住房建设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新增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未能充分体现聚焦新城的目标导向。

新增住宅分布呈现出集中在中心城周边地区蔓延式发展,而新城的住宅用地增量相对较少的现象,与“向郊区转移、向新城集聚”的总体发展导向不相一致。

据统计,1997 年至2010年间,中心城周边地区住宅用地的增量为67 平方公里(占总增量的39%),新城住宅用地增量仅为30 平方公里(占总增量的17.5%)。

二是郊区新增住宅用地的综合配套环境有待提升。

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建设相对滞后,与就业岗位相脱离的现象较为严重。

目前上海新城缺乏与中心城相当的可达性、公共服务和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居住“空间红利”,较难形成对中心城有效的住宅空间替代。

三是中心城住宅用地整体开发强度过高。

与控制中心城人口规模的目标导向不相符,对中心城安全、交通、环境及设施配套等方面造成巨大压力。

6、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障民生的支撑条件。

良好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设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优化城市宜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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