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保护工作的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保护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28•【字号】南府字〔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保护工作的通告南府字〔2015〕1号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保护和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设施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
二、本通告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等。
本通告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包括路基、轨道、隧道、高架结构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冷却塔、车辆段、停车场、变电站、控制中心和人防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以及车辆、供电、通信、信号等运营系统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三、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办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公安、安监、城管、环保、林园、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保护相关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保护相关工作。
四、规划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自轨道外边线外侧向外延伸50米以内的范围为规划控制区。
规划控制区内的工程建设可能影响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用地、规划行政许可时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工程建设规模较大的,国土、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
五、将以下范围设置为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50米内;(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米内。
地铁规章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运营管理,保障乘客、运营人员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地铁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地铁运营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地铁运营单位、运营设施、运营活动以及与地铁运营相关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地铁运营安全、有序、高效。
第四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地方地铁运营标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五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七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运营安全管理,确保运营设施、运营设备、运营环境符合安全标准。
第八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运营设施、运营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第十一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乘客的服务,确保乘客在地铁内的安全、舒适。
第十二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运营调度管理,确保地铁运营秩序。
第十三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运营设施的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运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乘客服务第十五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
第十六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制定乘客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流程和标准。
第十七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乘客信息提示,确保乘客及时了解运营信息。
第十八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乘客安全宣传,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乘客投诉的处理,及时解决乘客合理诉求。
第二十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特殊乘客的关爱,为特殊乘客提供便利服务。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主要条款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主要条款《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主要条款新颁布的《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下月正式实施,那么,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关于《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主要条款,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以下为《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主要条款: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一)按序排队购票。
免费乘坐和享受票价优待的乘客,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禁止持伪造优惠乘车证件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
(二)持单程票乘车,应在购票车站上车,限乘单程一次,当日运营时间内进站有效,出站时车票由出站闸机收回;持储值类车票乘车,车费由出站闸机自动扣除。
进站乘车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乘客持票通过闸机进入付费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闸机离开付费区,超时的按出闸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乘车超程的,出站时应补缴超过部分票款;超时又超程的,按收费高的进行补票。
(四)进入进站闸机后遗失车票,应按出闸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无票乘车或持过期车票乘车的,应按出闸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并按照应补票款的5倍加收票款。
(五)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应当有成人陪同乘车;一名成年购票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须按超过人数购票。
乘客须遵守乘车规定(一)候车时应自觉排队,禁止越过安全线,禁止倚靠屏蔽门。
(二)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从车门两侧依次登车,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
(三)列车到达终点站,乘客应全部下车。
(四)列车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换乘其他交通工具。
乘客应自觉保持地铁车站、车厢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等。
(二)在车站或者车厢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三)在车站或者车厢内躺卧、多占及踩踏座位、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播放音乐干扰他人等不雅行为。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作为成都市民,我们经常需要利用城市轨道交通出行,而乘坐地铁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在乘坐地铁时,我们需要遵守一些规定和守则,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也能够保持地铁车厢的秩序和整洁。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乘客在进入地铁车站时,需要排队有序,不得推搡、抢占或插队。
在地铁站内和车厢内,要遵守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或者随地吐痰。
同时,乘客在地铁站和车厢内需要遵守交通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冲闯或者违反规定。
乘客在地铁车厢内需要注意礼让他人,特别是给需要座位的老人、孕妇、小孩让座。
同时,乘客需要保持车厢内的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者在车厢内吃东西。
另外,乘客在车厢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者播放音乐。
乘客在地铁车厢内需要注意安全,不得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厢外,不得随意触摸车厢内的紧急设备或者门窗。
在乘车过程中,乘客要保持站稳,不得在车厢内奔跑或者玩耍。
同时,乘客需要遵守地铁车站和车厢内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打开车厢门或者扰乱车厢秩序。
乘客在携带行李时,要注意行李的安全和秩序,不得占用过多的座位或者通道空间。
在进出地铁车站和车厢时,要保持行李的整洁,不得乱扔或者遗失行李。
同时,乘客要注意自己的贵重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随意放置或者丢失。
总的来说,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是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舒适,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地铁车厢的秩序和整洁。
作为乘客,我们要时刻遵守这些守则,做到文明乘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地铁出行环境。
希望每位乘客都能够自觉遵守这些守则,共同为成都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一起努力,让成都的地铁更加文明、有序、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和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统筹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职责】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安全前期防控第五条【规划衔接】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建设规划应当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
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架构、换乘枢纽规划、线路建设时序、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安全专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运营安全专篇。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意见。
第七条【配套设施】在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统筹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消防、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无障碍交通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划设计相关设施。
相关设施的布局、规模等应当与需求相适应,并与车站统一规划、同期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八条【设施设备选型】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应当统筹考虑与线网中其他线路设施设备的相互兼容和统一,以降低安全风险,确保运营可靠,提高运营效率效益。
第九条【运营单位条件】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有健全的行车管理、客运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三)具有土建结构、车辆、供电、信号、通信、轨道、运营管理等专业管理人员,以及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局征求对市城市轨道乘客守则
2城际轨道广佛线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珠江洲城际快速轨道至段(以下称“广佛线")运营管理,根据《市城市轨道管理条例》《市城市轨道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广佛线地铁区域范围者(含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列车车厢等),应当按车站所在的行区域分别遵守《市城市轨道管理条例》《市城市轨道管理办法》及本守则.第三条广佛线地铁按照府核定票价标准和策执行。
第四条乘客凭有效车票乘坐地铁,实行一人一票制,一张车票不可多人同时使用,乘客应遵守广佛线运营机构规定的票务规则购票乘车,并配合广佛线运营机构的车票检查工作.第五条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
3米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所带的儿童超过两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身高超过 1。
3米且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须凭有效车票乘车。
第六条乘客每次乘坐地铁从进闸到出闸的有效时限根据线网允许的最远乘车里程、列车的速度及乘客候车、换乘所需的合理时间确定,具体由广佛线运营机构在各车站公示明确.超过有效时限的,乘客除须缴交当次车程费以外,还须缴交超时车费,但因广佛线运营机构的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七条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所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须补交超程车费。
第八条每位乘客可以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
6米的行李,不需另付车费.总重量超过30公斤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
6米的行李,或妨碍车内及站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第九条乘客应自觉接受、配合广佛线地铁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服从安全检查人员管理,维护安全检查秩序;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可制止并报机关依法处理.第十条乘客禁止携带以下物品乘坐广佛线地铁:(一)械和管制刀器具、物品及上述物品仿制品,但、军务、警务、等特种人员持有效证件执行公务的除外;(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品;(三)可能引起乘客恐慌情绪、危及乘客人身安全或影响地铁设施安全的物品(含充气气球、液氮、干冰、强磁化物等),但用于应急抢险的工具除外;(四)(含折叠式)、电瓶车、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但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五)活禽和猫、狗、蛇等宠物以及其它可能妨碍广佛线运营或其他乘客乘车的动物,但正在执行公务的专用动物以及有识别标志、持有相关有效证件,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只除外;(六)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限制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
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服务电子课件第二章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服务工作内容
第一节 安全检查 第二节 站台候车服务 第三节 问询引导服务 第四节 乘客爱心服务 第五节 协助寻人、寻物服务 第六节 综合治安事件处理 第七节 客伤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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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了解各项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服务的工作内容。 掌握各项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服务的工作要求,能够按照标准工作流程完成 各项乘客服务工作。 掌握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服务的工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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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遇到坐轮椅的乘客上下车时 应主动上前了解情况。 使用渡板(见图)帮助乘客上下车,如图所示。 9.遇到人多拥挤,以及乘客发生口角、肢体冲突时 应主动上前了解情况并劝阻乘客:“站台人多拥挤,难免相互碰撞,请大 家相互体谅,多谢配合。” 如果乘客继续争吵,甚至冲突升级,影响站台候车秩序,则通知车站控制 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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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现有乘客在站台上逗留时 若发现有长时间逗留在站台不出站的乘客,应主动上前询问情况,避免发 生乘客跳轨等紧急情况。 7.发现乘客有物品掉下轨道时 应立即提醒并安抚乘客:“为了您的安全,请勿私自跳下轨道。请您放心, 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快为您处理。” 告知乘客,工作人员将于列车运营结束后下轨道拾回物品。请乘客留下联 系方式,并于第二日到车站领回物品。
带齐备品,准时上岗。 检查站台监控亭内物品,并在交接本上登记。 按照车站巡视制度认真检查站台设施设备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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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注意站台乘客候车情况,负责乘客乘车安全监督工作,解答乘客问题。 与下一班人员交接班,将扶梯钥匙、屏蔽门钥匙及站台监控亭(备品间) 钥匙,以及对讲机等备品进行交接,并将交接班情况报车站控制室。 到车站控制室听从值班站长安排,协助开展其他工作、学习文件或休息。 如果是末班,则下班时应将钥匙及备品交还车站控制室,并在相应台账上 注销,然后方可下班。
交通运营管理规章单元六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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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营管理规章单元六城市轨道交 通安全管理规则
6.1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概述
n 一 安全观念的发展历程
n 安全观念,即对安全的作用、地位、价值等总的看法。不同时代,不同的历史时期人 们的安全观是不同的。
n 17世纪以前,人类的安全观念主要是宿命观。在这一阶段,人类的行为特征是典型的 被动承受型的特征。该安全观是随着时代的特点自然产生的,因为在远古时期社会生 产力低下,科技水平尚处在初始阶段,人们面对天灾人祸无能为力,只能表现出一种 无奈、无知和软弱,因而只能听天由命,这也就是最原始的安全观。
交通运营管理规章单元 六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
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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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8
交通运营管理规章单元六城市轨道交 通安全管理规则
单元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n 教学目标 n 了解安全管理的发展进程以及安全、事故、危险、
隐患的含义; n 明白轨道交通系统安全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n 掌握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管理途径; n 了解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则。 n 建议学时 n 8学时
n 总之,运输安全的水平,取决于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 的本质安全化水平,其中人是系统安全的核心,设备是系 统安全的基础,环境是系统安全的外部条件,而管理则是 在一定技术经济和社会条件下系统安全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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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营管理规章单元六城市轨道交 通安全管理规则
6.2 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途径
n 四 轨道交通系统安全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n 1.安全是城市轨道企业的头等大事 n 2.安全是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保证 n 3.安全在全球轨道交通行业内部都受到普遍重视
4.安全是法律赋予轨道交通系统的义务和责任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安全生产法》、《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是指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可能危及城市轨道交通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人员、物品进站、上车。
进站乘车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对发现携带禁限带物品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坚持“运营服从安全”、“安全与便捷并重”的原则,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时间与运营时间同步,做到规范、严格、文明、高效。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
第五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均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承担安检工作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检工作。
(一)建立安检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主管领导,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二)制定落实安检勤务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勤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三)配备足够的安检工作人员。
制定落实安检工作人员招录、培训、使用和背景核查等制度。
(四)建立落实安检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维修等制度。
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条件的,及时修复或更新。
(五)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
(六)建立落实安检工作宣传制度,公示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七)建立健全安检工作奖惩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
(八)将安检设备、设施的购置、维护、维修和安检工作人员管理、使用等所需经费纳入单位成本核算。
(九)建立落实情况报备、报告制度。
将本单位安检工作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员、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勤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等报市级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并定期报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资料全
2)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城市轨道交通的分类应当是按照其作为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和运行方式来加以界定,主要是运送能力和运送速度。
患。
同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制定紧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猛,已经建成或正在兴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几乎包括了上述各种类型,已有30多座城市建成了或正在新建、或拟就了建设规划。
除、天津、、、、、、、、等10个城市外,尚有、、、、、、、、、、、、、、、等33个城市正在建设、筹建、或规划中。
尽管如此,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历史比较短,运营管理经验不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法规和统一的管理标准,各地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障工作处于分散不成体系的状态,对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保障管理做法也各不相同。
这种状态与轨道交通迅速发展的形势极不相称。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由供电子系统、通信子系统、信号子系统、给水与排水子系统、屏蔽门与安全门子系统、防灾与报警子系统(FAS)、环境与设备监控(BAS)子系统、机车车辆子系统、车辆段检修设备子系统、自动售检票子系统、通风空调与采暖子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等子系统组成。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部各子系统之间及系统与系统外部有很高的关联度,一旦某个子系统出现问题,就会迅速影响和波及到其它子系统,形成连锁反应,进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功能,造成系统部分或整体功能的瘫痪。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专业性强、技术设备复杂、客流量大、日周期性强、高峰低谷落差显著、时效性强,因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难度较大。
尤其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因深处地下,出入口少,站台和车人员又相对密集,疏散难度相对加大更使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隐患重重。
目前发达国家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主要采用系统的安全管理模式。
在安全管理的思想上,突出了整体安全、系统安全的概念,将涉及行车安全的人、设备、环境等因素实现系统地管理与调度;在管理方式上,加大了安全法规的建设力度,实现法制化管理;在手段上开发了大量先进的行车安全监测设备,并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实现了运输安全信息的远程集中管理和科学分析。
坐地铁安全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地铁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为了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以下是对坐地铁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安检与携带物品1. 所有乘客在进入地铁车站时,必须接受安检。
请携带随身物品通过安检设备,确保行李中没有违禁品。
2. 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站乘车:- 枪支、弹药、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如汽油、烟花爆竹等;- 大型物品,如自行车(已折叠的自行车除外);- 充气气球、尖锐物品、易污损物品、无包装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包;- 禁止携带食品进入电梯、地铁车厢进食,可以喝水和带饮料。
3. 乘客应自觉遵守携带物品的规定,如有疑问可咨询地铁工作人员。
二、乘车秩序1. 请按照地面指示标志排队进站,不要拥挤、推搡。
2. 上车时,请先下后上,不要争抢座位。
3. 乘客应遵守车厢内乘车规定,不得在车厢内饮食、吸烟、乱扔垃圾。
4. 请勿在车厢内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以免影响他人。
5. 乘坐地铁时,请勿在车站、车厢内躺卧、随地吐痰、乱涂乱画。
6. 乘客应自觉维护乘车秩序,服从地铁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紧急情况处理1. 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时,请保持冷静,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迅速撤离。
2. 乘客在紧急情况下,应配合地铁工作人员疏散,不得擅自行动。
3. 如遇有人受伤,请及时拨打地铁紧急电话或寻求地铁工作人员帮助。
四、文明乘车1. 请保持车厢内卫生,不要在车厢内乱扔垃圾。
2. 请勿在车厢内吸烟、吐痰、乱涂乱画。
3. 请勿在车厢内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4. 请勿在车厢内饮食,如有需要,请选择合适的地点用餐。
5. 请尊重他人,不要占用他人座位。
五、其他注意事项1. 乘客应自觉遵守地铁票价规定,购买车票。
2. 请勿在地铁车厢内奔跑、追逐、打闹。
3. 请勿在地铁车厢内使用无人机、平衡车等非地铁交通工具。
安全乘坐地铁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地铁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地铁运营企业及其乘客。
第三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安全意识,确保地铁运营安全。
第四条乘客应当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地铁运营秩序,共同保障地铁安全。
第二章地铁站安全规定第五条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车站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出站。
(二)在车站内遵守公共秩序,不得随意穿行、翻越安全线、冲撞安全门。
(三)不得在车站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四)不得在车站内大声喧哗、争吵、斗殴。
(五)不得在车站内携带危险品、违禁品。
(六)不得在车站内从事与地铁运营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乘客在候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地面指示标志,在指定区域候车。
(二)不得跨越安全线、倚靠车门、强行上下车。
(三)不得在车厢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
(四)不得在车厢内大声喧哗、争吵、斗殴。
(五)不得在车厢内携带危险品、违禁品。
第七条乘客在乘坐地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地面指示标志,在指定位置排队等候乘车。
(二)按照车厢内乘客流动方向,有序上下车。
(三)乘坐电梯时,请站稳扶好,不得倚靠电梯门。
(四)乘坐扶梯时,请勿逆向行走、奔跑、跳跃。
(五)不得在车厢内饮食、躺卧、站立不稳。
(六)不得在车厢内随意开关车门。
(七)不得在车厢内从事与地铁运营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乘客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服从车站工作人员和司机的指挥。
(二)按照指示标志,迅速有序地撤离车厢。
(三)不得携带危险品、违禁品。
(四)不得在紧急情况下随意拨打紧急电话。
第三章地铁运营企业安全规定第九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确保地铁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二)定期对地铁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地铁自动检票机扇门控制机制的优化设计
地铁自动检票机扇门控制机制的优化设计发布时间:2022-08-16T08:18:20.642Z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2年第4月第7期作者:丘伟珣[导读] 以南宁地铁2号线站厅内的自动检票机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地铁进出口通道中乘客的行为方式丘伟珣(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通号中心广西南宁 530021)[摘要] 以南宁地铁2号线站厅内的自动检票机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地铁进出口通道中乘客的行为方式做了仔细调研和分析后,找出了乘客刷卡进、出闸时,扇门报错或误动作的根本原因,优化设计了一套自动检票机扇门控制系统。
测试结果表明,本文提出的扇门控制系统能够有效的实现了乘客连续刷卡进出闸时,扇门不报错或不误动作的功能,对乘客持有效车票能够无停滞、无伤害的通过闸机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自动售检票系统;自动检票机;扇门控制;直流电机[中图分类号] TP311.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The Optimal Design of the Control Mechanism of Fan Doors in the Automatic Gate Machine of Nanning Metro Line 2Qiu Weixun, Pan Changshan(Operating Company Nanning Rail Transit Group Co. , Ltd, Nanning 530021,China)Abstract: Focusing on the automatic gate machine in the station hall of the Nanning Metro Line 2, the statistical data of the gate failures of line 2 are used to analyse the fan door error or misoperation, and after studying the activity characteristics of passengers in the metro import and export channel particularly, and the main reasons for the fan gate failures are detected. Then, an automatic gate machine control system was optimized. The test results show that the door control mechanism can effectively realize the function of the door not reporting or malfunctioning when the passengers are swiped in and out of the gate, which i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or passengers to pass the door with valid tickets without delay or injury.Keywords: AFC system; automatic gate machine; door control; DC motor0 引言地铁自动售检票(Auto Fare Collection,AFC)系统是基于自动控制、计算机网络通信、现金自动识别、微电子计算、机电一体化和大型数据库管理等高新技术运用于一体的大型系统[1]。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全文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全文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全文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明年将开通运营,为了规范轨道使用,现发布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是中国人才网小编整理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全文内容,欢迎阅读!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管理,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保障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城域快速轨道系统等。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遵循统一规划、优先发展、安全便捷、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领导,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建设、财政、国土、环保、公安、价格、安监、城管、园林、人防、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相关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配合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行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
鼓励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实行特许经营,运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机制。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综合开发须交纳的各种规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第九条建设和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应当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采取防噪声、防扬尘、防振动、防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三课2遵守规则(课课练含答案) (1)
3.2遵守规则一、单项选择题1.“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自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意行事的权利。
”下列对自由和规则的关系认识不正确的是( )A.自由与规则不可分B.社会规则划定了自由的边界C.人们建立规则的目的是限制自由D.自由要受到社会规则的约束【知识拓展】(1)没有秩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秩序,同样具有破坏性。
——西奥多·罗斯福(2)一个公民的自由是以另一个公民的自由为界限的。
——《法国国民公会宣言》(3)为了享有自由,我们必须控制自己。
——任尔夫2.风筝在天空中的自由是靠着线的束缚而获得,系着它的线一旦断了,风筝很快就掉落地上。
这说明( )A.规则是获得自由的保障B.规则和自由谁也不依靠谁C.有了规则就失去了自由D.没有规则约束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3.(2016·南宁中考)2016年6月28日是南宁市值得庆贺的日子,地铁1号线东段将开通试运营,小傅同学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了这一消息,并提醒好友:“《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也于当日正式施行。
亲,地铁内全面禁食,宠物也不能带上车哦!”众多好友纷纷给其点赞和评论,其中正确的有( )①小方:狗狗是我的至爱,我一定要带它上车,我给它买票就行了②小薇:在地铁上吃早餐,可以节省时间,我把垃圾带下车就可以了嘛③小斌:我们享有乘坐地铁权利的同时,也有履行遵守乘客守则的义务④小燕:我们要共同营造舒适安全的乘车环境,文明乘车,做一个负责任的乘客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4.(2017·济南学业考)《礼记》中写道: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意思是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仍能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会由于无人监督而肆意妄行。
这给我们的启示是( )①学会慎独②自觉遵守规则③学会独处④提高道德修养A.①②④B.②③④C.①②③D.①③④5.遵守社会规则,需要监督、提醒、奖惩等外在约束。
下列行为属于他律的是()A.出租车司机小王将乘客遗忘在车上的钱物拿到公司并设法寻找失主B.小林坚持锻炼身体C.小强在上网时发现不健康的网页立即关闭D.小亮被妈妈从网吧带回家【知识拓展】他律和自律的区别(1)他律是个人的行为由他人的要求或外在的规则支配,而且是被动或被迫接受的。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客运组织工作
车站客运组织工作内容
进行客运组织时特别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3 完善导向系统,快速分流,较少客流集聚和过分拥挤现象。
4 满足换乘客流的方便、安全、舒适等一些基本要求。
车站客运组织工作的基本要求
1 站容整洁 2 导向标识清晰、完备 3 优质服务
• 乘客在同一车站进出闸,单程票由闸机回收,持其他车票的乘客支付所使用车票种类 的最低单程票价。
• 乘客按序排队购票,持有效车票乘车;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到达车站的实 际车费时,须补交超程车费。
• 乘客每次乘车有效时限,如:120分钟,超过有效时限,乘客须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 价补交车费,但因运营原因导致的除外。
票原票价退还票款。 • 车票已在闸机上验票而乘客未进闸的,可在规定时间,如:20分钟以内在发售站免费办理消除
记录手续。超过规定时间的乘客未进站的,单程票作废由地铁回收,其他车票按所使用车 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支付车费,但因地铁原因导致的除外。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 《条例》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 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市 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安全管理的意见》;同时参考借鉴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地铁设计规 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城市 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等为依据。
车站客运工作组织架构组织、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
车站客运组织架构
客运组织是企业运营管理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客流组织和乘客服务二大要 素。
城市交通服务礼仪
讨论:1、如果你是售票员,你会为该位乘客的储值卡充值吗?2、在整个事件中,引起乘客投诉的原因有哪些?其中哪个是乘客投诉的最主要的原因?3、在乘客来充值时,售票员应该如何处理来避免乘客投诉?
三、认识投诉
只要是服务行业,就无法避免消费者的抱怨和投诉,即使是最优秀的服务企业,也不可能保证永远不发生失误或引起投诉。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的客运服务部门,在服务过程中引起乘客投诉是很正常的,不能一味的恐惧投诉,厌恶投诉。我们需要对投诉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投诉,更有效的改进服务工作并提高服务质量。
投诉原因分析:① 售票员在售票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售票作业程序,导致乘客怀疑售票员少找钱给他,是和乘客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② 当乘客回来说少找钱的时候,售票员没有认真做好乘客安抚工作,而是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少找钱,导致乘客情绪激动。
投诉处理技巧:① 当乘客认为票款不符时,应耐心的向乘客解释:“对不起,我们的票款是当面点清的,请您再确认一下,您的票款是否正确,多谢。”② 如果乘客坚持认为少找钱,先安抚乘客,平息乘客的情绪,然后提出解决方案:将请求上报车站控制室进行查帐,最终确定乘客的反映是否属实。③ 如果属实,需要向乘客道歉,并退还少找的钱款,如果不属实,应该耐心的向乘客解释,做好安抚工作:“对不起,经我们查实,我们的票款没有差错,请您谅解。”如果乘客为难工作人员,可以请求公安的配合。
五、感谢乘客
对待乘客的投诉一定要表示感谢,感谢乘客选择我们的服务并发现服务中的不足。因为这些批评指导意见会协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感谢乘客的具体做法
要
不要
1、对乘客表示感谢。如:“谢谢您的配合”、“非常感谢您的建议。”
1、怠慢乘客,自己先行离开。
2、必要时送乘客出站,让乘客感到自己受到重视。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16.05.18•【字号】•【施行日期】201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一条为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轨道交通乘坐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为乘客创造安全、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轨道交通设施范围的乘客,应当遵守本守则。
本守则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车辆、机电系统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乘客应当遵守以下票务管理规定:(一)南宁轨道交通客运票价及优惠政策按市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局批复文件执行。
(二)乘客持有效票(卡)进入轨道交通付费区,实行一人一票制,乘客应当使用同一张票(卡)进、出闸。
(三)乘客按序排队购票,持有效票(卡)乘车;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
(四)乘客每次乘车有效时限120分钟,超过有效时限,乘客须按单程最高票价(出闸站与线网中可到达最远站之间的单程票票价)补交票款,但因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原因导致的除外。
(五)单程票在地铁车站发售,乘客当天在发售站进站乘车有效,出站由运营单位回收,遗失票(卡)的按照无票处理;单程票未进站使用的,可在购票当日运营时间内前往购票站办理退票。
(六)进闸时没有在闸机验卡区正常感应的票(卡)(即没有进闸记录),持单程票的以发售站为出发站支付票款,持其他票(卡)的乘客应当向车站说明出发站名称等情况,由车站按其所持票(卡)种类收取票款。
(七)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的儿童,携带的儿童超过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八)持单程票的乘客可凭有效票(卡)在目的地车站出闸前领取当次乘车发票,其他票(卡)的发票在购买、充值时一次性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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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为乘客创造安全、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列车等轨道交通设施范围的乘客,应当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乘客应当遵守以下票务管理规定:
(一)南宁轨道交通线网票价及优惠政策按市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局批复文件执行。
(二)乘客持有效车票进入轨道交通付费区,实行一人一票制,乘客应使用同一张车票进、出闸。
(三)乘客在同一车站进出闸,单程票由闸机回收,持其他车票的乘客支付所使用车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
(四)乘客按序排队购票,持有效车票乘车;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须补交超程车费。
(五)乘客每次乘车有效时限120分钟,超过有效时限,乘客须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车费,但因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运营原因导致的除外。
(六)单程票在地铁车站发售,乘客当天在发售站进站乘车有效,出站由运营单位回收,遗失车票的按照无票处理;单程票未进站使用的,可在购票当日运营时间内前往购票站办理退票;
(七)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超过1.3米的儿童,携带的儿童超过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八)进闸时没有在闸机验卡区正常感应的车票(即没有进闸记录),持单程票的以发售站为出发站支付车费,持其他车票的乘客应向车站说明出发站名称等情况,由车站按其所持车票种类收取车费。
(九)乘客可以凭有效车票在目的地车站出闸前领取当次乘车发票。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持无效车票乘车:
1、使用的车票信息资料非经车票发行人允许进行了涂改、删除或损坏;
2、使用逾期车票。
(十一)轨道交通因故障或者意外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当对受影响的乘客按照所购车票原票价退还票款。
(十二)车票已在闸机上验票而乘客未进闸的,可在20分钟以内在发售站免费办理消除记录手续。
超过20分钟乘客未进站的,单程票作废由运营单位予以回收,其他车票按所使用车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支付车费,但因运营单位运营原因导致的除外。
注:本守则所称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是指出闸站与地铁线网中可到达出闸站的最远出发站之间的单程票票价。
第四条乘客可携带30公斤以内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1.6米以内的行李。
重量超过30公斤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行李,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站乘车:
(一)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二)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持有效证件执行公务的特殊人员携带的除外);
(三)带压容器、电动车等物品;
(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明文规定的其他物品。
第五条乘客应文明有序进站乘车,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内公共秩序:(一)乘坐自动扶梯时握紧扶手、不得倚靠或探出扶手栏杆。
乘坐无障碍电梯时先出后进,电梯满员时不得强行进入;
(二)在站台安全区域内按照地面箭头指示排队候车,不得倚靠屏蔽门(安全门);
(三)进出车厢时,先下车后上车;
(四)车门或者屏蔽门(安全门)警示灯闪、铃响时,不得强行上下车;(五)进入车厢后,不得手扶或挤靠车门,不得争抢座位,不得大声喧哗;(六)倡导乘客主动让座给老、幼、病、残、孕和抱婴幼儿者;
(七)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屏蔽门(安全门)。
车门关闭后,未上车的乘客应及时退到安全线外;
(八)列车抵达终点站时,乘客应全部有序下车。
第六条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
(二)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或者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装置或者安全装置等;
(三)损毁或擅自移动、遮盖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疏散导向标志、测量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四)损毁和干扰机电设备、电缆、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
(五)在轨道上放置障碍物,向城市轨道交通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它设施投掷物品;
(六)擅自进入行车区域、隧道、控制室、驾驶室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非公共区域;
(七)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机车、屏蔽门(安全门)等设施;
(八)强拉、敲打车门、屏蔽门(安全门)及闸机或者阻挠其开关,强行上下列车、进出闸机;
(九)在车站或列车的通道、出入口长期逗留或者在运行的自行扶梯、活动平台逆向行走等妨碍通行的行为;
(十)越过黄色安全线侯车或倚靠屏蔽门(安全门);
(十一)使用滑板、滑轮等器械进行滑行或者实施追逐、打闹等;
(十二)使用自动扶梯运送大件物品;
(十三)使用明火等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二)在电梯、车厢内进食;
(三)在车站、车厢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或者擅自悬挂物品;
(四)携带犬只、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盲人携带的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警犬等国家规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动物除外);
(五)携带自行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
(六)携带充气气球、尖锐物品,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包进站乘车;
(七)在车站、车厢内擅自从事商品销售、广告宣传、乞讨卖艺、收捡废旧物品,以及滞留、躺卧和踩踏座椅等;
(八)在车站、车厢内擅自进行电影、电视剧拍摄等易引起人群围观和集结的活动;
(九)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
第八条身高 1.3米以下儿童必须由成年人陪同进站乘车;对于因服用酒精、药物或其他原因而神志不清者,车站客运服务人员可以阻止其进站乘车或要求有其他的成年人陪护下进站乘车。
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感染期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身体裸露不文明者,车站人员可以阻止其进站乘车。
第九条乘客应服从并配合运营单位为保障运营安全采取的限制客流措施,并应当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或者根据广播提示快速有序疏散。
乘客应接受、配合运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并配合公安机关和运营单位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
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携带危险品的乘客,运营单位有权阻止其进站或责令其出站;对强行进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乘客应妥善管理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在车站、车厢内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工作人员。
第十条乘客应自觉、主动维护乘车秩序和运营安全,发现有违反《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本守则行为、或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情况,应当进行劝阻,并向运营单位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乘客应当自觉爱护轨道交通设施设备。
如乘客损坏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在轨道交通范围内发生纠纷时,乘客可向运营单位投诉,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申诉。
乘客在投诉、申诉期间不得干扰轨道交通的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运营单位有权劝阻和制止乘客违反本守则的行为;并可依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违反规定行为实施处罚。
第十四条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