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法》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案例分析合伙企业: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
甲聘请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 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
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1)乙2月10日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答案(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
案例分析合伙企业: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
甲聘请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
经查,A 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1)乙2月10日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答案(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3)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
模块三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及习题参考答案.doc
模块三:《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及习题参考答案4模块三《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及习题参考答案第一部分案例与分析【解析】答:(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B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即甲只可签订2万元及以下的合同),但B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代销合同有效。
(2)丁和戊的主张都不成立。
对丁来说,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丁和戊的主张都不成立。
如果丁向A企业偿还了全部债务,丁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丙、戊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10万元。
合伙人丁虽已退伙,但(对外)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第三部分模块实践内容(一)不定项选择题参考答案1、ACD2、A3、ACD4、A5、ABCD6、B7、BCD8、C(二)简答题:略(三)案例分析题答:(1)丁以劳务作价入伙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属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允许以劳务作价入伙。
(2)合伙协议约定企业成立后第1年,丁不参加利润分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丁不参加当年利润分配,符合约定要求。
(3)合伙协议约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4)甲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新《国际商法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
定的?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和分类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的目的,
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 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是一种以合伙协议为 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
2、人合性——个人的联合。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自然人;
——以人的信用为基础。
合伙本质上是人的结合而非资本 的结合。合伙的信用基础是全体 合伙人而不是合伙财产。故,入 伙退伙有严格的限制,人员结构
我国《合伙法》规定的合伙人是指 自然人,而对法人和类似法人的经 济组织则按照《民法通则》中关于 “联营”的有关规定处理。修改动
导言
▪ 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活; ——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较低; ——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较稳定,
内部凝聚力较强; ——合伙人虽个人风险较大,但有利于
激发合伙成员的责任心和巩固合伙组织的信用等 优势。
合伙是个人集资创办企业的最 佳形式
英美法系合伙制度
合伙企业法
一、概述
1、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二、设立
1、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重点介绍合伙企2、业合的伙特企点业设、立设的立程、序合伙企
三业系、的、管财以理及产入与伙事和务123、、、退执合合合伙行伙伙伙。、企企企合业业业的内外伙财部部企产关关业规系系的定 的 的外规 规部定 定关
四、终止
1、合伙企业的解散 2、合伙企业的清算
以案说法
➢张山、李斯、王武毕业了,工作难找,于是 三个人想自己创业。
3)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法》案例、思考与讨论及答案
《合伙企业法》案例、思考与讨论一、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了一个皮革厂,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命名为“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开业之初,皮革厂因为机器故障,使得新进的一批生皮未能及时得到加工,导致亏损累计达10万元。
由此三人发生矛盾,甲要求退伙,乙、丙同意,但要求甲承担3万元亏损,并且当初的投资额不能退还,等以后再说,甲同意了这些条件。
甲退伙后不久,乙、丙为偿还债务,将工厂的财产全部变卖,尚有3万元债务无法偿还。
在债主的逼迫下,乙、丙找到甲,要求甲承担一部分债务,甲以已退伙为由拒不承担,乙、丙避债他乡,下落不明。
债权人丁遂以甲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偿还3万元。
问题:1、甲是否应承担?为什么?甲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责任。
此案涉及到退伙以及退伙后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否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首先,本案中张甲的退伙合法成立。
甲要求退伙,得到乙、丙的认可,甲可以退伙,退伙时承担了3万元的亏损。
其次,甲退伙后,仍应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甲退伙时,合伙企业已有债务10万元。
乙、丙为偿还债务变卖工厂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债务,此时他们要求甲承担一部分债务是合法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4条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甲不能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不承担债务。
另外,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本案中,债权人赵丁可以向张甲、王乙、李丙中的任何一个人主张债权。
如果张甲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此案中如甲是有限合伙人,又该如何处理?为什么?不要3、甲是否存在不承担3万元的可能?分析之。
二、甲、乙、丙、丁四人开办了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案例及分析
[案例题1]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
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
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1997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
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
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货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
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案例题1答案](1)①甲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②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③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丁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国际商法法》第三章_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课件
案例分析 A、B、C、D、E是某乡镇的居民,其中B 是A的儿子,
时年14岁,初中生。 E是A的弟弟,是本县地税局副局长。五人 于03年8月1日在县城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创办合伙企业,共同 经营服装生产与销售。合伙协议规定:
1、企业名称为“洪亮服装有限公司”,经营地点为 县城集贸市场南大街1号
2、经营范围为服装生产销售,合伙目的是共同经营, 共享收益
▪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 7、入伙与退火; ▪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9、违约责任。
此外合伙协议也可 以载明合伙企业的 经营期限和合伙人 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任意记载事项。
3)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 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出资
2、人合性——个人的联合。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自然人;
——以人的信用为基础。
合伙本质上是人的结合而非资本 的结合。合伙的信用基础是全体 合伙人而不是合伙财产。故,入 伙退伙有严格的限制,人员结构 稳定。
我国《合伙法》规定的合伙人是指 自然人,而对法人和类似法人的经 济组织则按照《民法通则》中关于 “联营”的有关规定处理。修改动
3)对合伙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均 应依据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进行
归合伙人共同所 有
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 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 分配、分担。
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
经济法案例及解释三(企业法案例)
经济法案例及解释三(企业法案例)第一篇:经济法案例及解释三(企业法案例)企业法案例—合伙企业1)、合伙企业设立1.本案中,酒吧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4000元借款应该如何处理?分析:(1)本案之酒吧设立,符合法律规定吗?在本案中,三人共同出资,按照约定配利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伙协议也是合法的。
其他条件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但是他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使用丙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代替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是不合法的。
(2)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一定条件,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线责任者;②有书面合伙协议;③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④有合伙企业的名称;⑤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这是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定条件。
合伙企业法的程序方面也有具体规定。
(3)4000元借款如何处理?乙向朋友借款4000元购买酒吧办公用品时候,该合伙企业还是没有成立。
所以,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但是,借款确实是用于购买酒吧办公用品,应该由三人共同承担。
应当按照利润分配比承担这笔债务2.问题:1.合伙企业设立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是什么?2.本案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应怎样处理?分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了: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这是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下的明确定义,也是合伙企业的实质内容。
为保证上述实质内容得以实现,该法对合伙企业的设立,其运作行为、设立的要件和程序等加以详尽的规定。
《经济法》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64页PPT
2020/5/3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11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这是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设立所规定的实质
要件,是设立合伙企业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
法定条件。逐一介绍
修改动向:增加有限合伙,即允许部分
2020/5/3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12
1)人员方面 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须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合伙人的人数
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少于两个人则不能设立合伙 企业。至于合伙企业人数的上限,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地说有当 事人在设立合伙企业时自行决定。
2020/5/3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13
2)书面协议
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全 体签名生效。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是合伙企 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确定合伙人之间 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并经全体合 伙人协商一致。
合伙 协议 应载 明的 事项
2020/5/3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6
一、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企业有两种:
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专业服务机构)
有限合伙
“风险投资”
新法第2条: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完整版)第三章合伙企业法练习答案
(完整版)第三章合伙企业法练习答案第三章合伙企业法练习(一)历年曾考试题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D )A.企业只能有两个合伙人B.合伙协议以法律强制性规定为主C.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D.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2.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的是( C )A.决定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B.决定委托一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D.决定合伙企业解散3.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出资组成B.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出资组成C.有限合伙人可以选一个代表对外执行企业事务D.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4.普通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共同点是( A )A.具有独立的经营主体资格B.企业财产性质相同C.决策方式相同D.解散原因相同5.下列对合伙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C )A.合伙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B.合伙企业以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C.合伙企业以合伙人之间订立的合伙协议为基础D.合伙企业以合伙人共同制定的合伙企业的章程为基础6.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B )A.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决定权B.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C.普通合伙人依法可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D.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7.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外部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C )A.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B.合伙企业对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依法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C.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有限合伙企业承担责任D.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8.下列关于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D )A.普通合伙人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财产份额,无须通知其他合伙人或经其他合伙人同意B.普通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需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C.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只需提前2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不需征求其他合伙人意见D.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只需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不需征求其他合伙人意见9.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而言,下列主体中可以具有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是( D )A.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B.上市公司C.自然人D.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0.我国《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出资的要求是( C )A.合伙人申报的出资B.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均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劳务等出资C.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可以以劳务出资D.普通合伙人不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11.2007年1月,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法案例及答案修订版
合伙法案例及答案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合伙法案例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满意水果店”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甲、乙、丙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
2005年7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果农签订了一份标价额为16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
因该合伙企业流动资产不足,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该合伙企业所有的一辆尼桑货车作抵押,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车辆设立抵押的,应该办理抵押物登记。
后因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为此发生纠纷并诉讼至法院。
(1)满意水果店的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经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水果店的2万元债务;(3)水果店的财产价值10万元。
(1)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损益的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按照规定应该如何确定?(2)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在效力上应如何认定为什么(3)该合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货车抵押合同在效力上应如何认定银行能否对该货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4)如果银行、赵某、钱某同时对该合伙企业行使债权,合伙企业的财产应如何清偿?(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均为有效合同。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的第三人。
本案中,虽然合伙人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但该约定对善意第三人(果农和银行)无效,故水果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均为有效。
合伙企业法习题案例及详解
合伙企业法习题案例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一工厂,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自己的10万元份额转让,乙和第三人丁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C )。
A、两者任择其一B、卖给丁C、卖给乙D、每人一半解析:依据规定,合伙人依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某有限合伙企业吸收甲为该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对甲入伙前该有限合伙企业既有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B )。
A、甲不承担责任B、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C、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D、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解析:根据规定。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 B)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A、半数以上合伙人B、全体合伙人C、2/3以上多数合伙人D、合伙事务执行人解析:新合伙人入伙时,必须以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为条件;未获得一致同意的,不得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还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4.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2:2:2。
现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经过协商后也无法确定。
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如何分配( D )。
A.全部利润还按2:2的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作为企业的基金B.全部利润的40%按2:2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C.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D.全部利润平均分配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利润和亏损分担的规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二.多项选择题:1.普通合伙企业中,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法律后果是(AC)。
最新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练习及答案
[案例1]1、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合伙协定约定:甲以现金5万人民币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赢利,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
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
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1998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为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
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
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于是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货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
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还贷款义务。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请问对于银行贷款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进行清偿?(2)若合伙人乙自己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行为法律效果如何?(3)设乙在从事业务过程中,向第三人借款8万,并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法律效果又如何?答案[案例1]1、(1)所有合伙人均应承担清偿责任。
甲乙丙丁按照约定平均承担,同时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银行有权要求任一合伙人全额清偿贷款。
(2)乙的行为违反了竞业禁止,合伙企业可以收缴其因此获得的利益,若给企业造成损失,还可要求赔偿。
(3)其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质押行为无效。
[案例2]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
合伙协议记载了合伙企业法应当记载的事项,其中规定利润分担和亏损分担办法为:甲3/5,乙、丙各1/5;甲为负责人,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和销售。
国际商法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
06
答案与解析
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一答案
案例二答案
案例三答案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 伙人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约定各自出资额、股权比例、 利润分配等内容。本案中,甲 、乙、丙三人未签订书面协议 ,因此不构成合伙关系。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 伙人应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本案中,丁未履 行出资义务,且未参与企业经 营,因此不构成合伙关系。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 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出 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进行。本 案中,甲、乙、丙三人约定按 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符合法 律规定。
答案解析
案例二解析
本案例考查合伙人的义务。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以 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 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本案中,丁 未履行出资义务,且未参与企业经营,违反了合伙人 的义务,因此不构成合伙关系。
合伙企业的合同关系
合同订立
合伙企业与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时,通常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作为合同一方。 合伙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权利义务和风险,并确保合同合 法有效。
合同履行
合伙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如果合伙企业 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04
合伙企业的变更与终止
合伙企业的增资与减资
增资
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通常 是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或提高偿债能力。 增资的方式包括增加合伙人出资、将 未分配利润转为注册资本等。
减资
合伙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可能 是由于经营不善、资金过剩或调整经 营策略等原因。减资应当经过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经济法第三章普通合伙企业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债权人应当首先向合伙企业求偿B.债权人应当首先向合伙人求偿C.债权人应当同时向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求偿D.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合伙企业或其合伙人求偿【答案】A【解析】合伙企业(不论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应首先从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中求偿,而不应当向合伙人个人直接请求债权。
2.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杨某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杨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只能由杨某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决定改变该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处分该合伙企业的不动产D.杨某可以自营与该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答案】A【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普通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在本题中,由杨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只有杨某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选项B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选项D: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答案】A【解析】(1)选项A: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2)选项B: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选项C:普通合伙人(不论其是否为事务执行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4)选项D:合伙企业聘用的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乙、丙三人于2010年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甲、乙、丙三人约定,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丙出资300万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
合伙企业成立后,三人共同经营,但由于经营理念不合,甲、乙、丙三人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2015年,合伙企业因一笔投资失败导致亏损严重,甲、乙、丙三人就如何处理亏损产生了分歧。
甲认为,乙、丙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乙、丙在投资决策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风险。
乙、丙则认为,甲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也存在过错,应当共同承担责任。
由于意见分歧,甲、乙、丙三人决定终止合伙关系,解散合伙企业。
二、案例分析(一)合伙企业法律关系概述1. 合伙企业定义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企业。
2. 合伙企业法律关系合伙企业法律关系是指合伙企业在设立、经营、变更、终止等过程中,合伙人之间以及合伙人与其他主体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案例中存在的问题1. 合伙人之间缺乏沟通在案例中,甲、乙、丙三人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充分沟通,导致意见分歧,最终导致合伙企业解散。
这说明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应加强沟通,共同协商解决矛盾。
2. 投资决策失误案例中,合伙企业因一笔投资失败导致亏损严重,说明合伙人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审慎决策。
3. 缺乏明确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成立时,甲、乙、丙三人虽然约定了出资比例和分配利润,但未对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导致在出现问题时无法依据协议进行处理。
(三)法律分析1. 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规定:“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应当签订合伙协议,明确各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二)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四)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六)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等事项;(七)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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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设立所
规定的实质要件,是设立合伙企业必
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修法改定动条向件:。增逐加有
§一16介.0绍8.202 §第三章限h 合合伙伙,即允§许13部
13
1)人员方面
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须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合伙人的人数 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少于两个人则不能设立合伙
§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
限合伙企业。
§16.08.202 §第三章h 合伙 §10
10
合伙企业的§企特业征的成立以订立
§1、契约性——合伙企业以合合伙伙协协议议为为法其律前基提
或基础。
础。没有合伙协议
——意思表示一,致就。不可能成立合
伙企业。
§企业的管理,亦须
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16.08.202 §第三章h 合伙 §12
12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1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承担无限 责任者;
§ 2)有书面合伙协议;
§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在罗马法上,合伙是一种合意契约,根据该契约,两人以上相互承担义务将物品或 者劳作集中在一起,以实现某一合法的且具有共同功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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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导言
§ 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 活;
§
——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较低
;
§
——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
较稳定,内部凝聚力较强;
§ 但伙有组利织于的§形激信合式—发 用伙—合 等是合伙 优个伙成 势人人员 。集虽的资个责创人任办风心企险和业较巩的固大最合,佳
§31、合伙企业外 的部解关散系的规 定 §2、合伙企业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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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以案说法
§ 张山、李斯、王武毕业了,工作难找,于是 三个人想自己创业。
§ 设立合伙企业行吗?什么叫合伙企业?
§ 万一赔了怎么办?要有什么样的心理准备?
§ 合伙企业有哪些类型呢?
§ 需要什么条件呢?
§ 在设立企业时,有那些事情是必须要事先商
11
§3、合伙性——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利害 一体。
§
即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
受益、共担风险。
§4、责任的无限连带性——
§ 1)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
合伙人应以其出资之外的财产清偿债务。(约
定比例或平均§分追担偿)权——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 § 2)每一个当合承伙担人的均数有额清时偿,义其务有,权债就权超人出 可向任何一个部合分伙向人其要他求未全支部付偿或还为足额支付
载 明
§ 2围、;合伙的目的和合伙合 一企伙 致业人。以伙的协载企经商明业营合的范
的 §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经营期限 §1事项6.08.2§024、合§伙第人三出章资h 的合方伙式、数和争§1额合议5和伙的缴人解付15
3§)1出、资方合式 伙人对货于币、自实物己、土用地于使用缴权、纳知识出产权资等的。 财产或者 财产权,应拥按有照协合议约法定的的期处限、分方式权、数额等出资
企业。至于合伙企业人数的上限,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地说有当 事人在设立合伙企业时自行决定。
关于合伙人的条件问题 首先、合伙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 其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 伙人,如,法官、检察官、国家公务员等。 第三、合伙人必须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即合伙人必须都是依法对合 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人。
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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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 一、合伙的概念和分类
§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的目
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
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是一种以合伙协
议为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
§16.08.202 §第三章h 合伙 §7
7
一、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企业有两种: 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业服务机构)
§2信、合用人为合伙基性础本—。—质个人上的联是合。人须有两个或者两个由以上各自然合人;伙人协—商—一以人的
的结合而非资本的
致,以协议明确约
结合。合伙的信用 §我定国。《合伙法》规
基础是全体合伙人 定的合伙人是指自
而不是合伙财产。 然人,而对法人和
故§1,6.入08伙.2退02伙有严§第三章类h 似合法伙人的经§济11组
§ 合伙企业法
§你还§可一以部选重择要那的种市形场式主呢体?的立法
§公民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有三种—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
链接条任件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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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16.08.202 §第三章h 合伙 §2
2
导言
§ 合伙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合伙 是一种从罗马时代就产生的企 业形式,可以说它是经久不衰 和广受欢迎的企业模式。
§16.08.202 §第三章h 合伙 §14
14
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全体签名生效。
2§)合书面伙协议协议是合伙企业设
立 重 定 §据§伙协议应权的要合。合利基的伙义础法人§务,律之1点关、是文间;系企合件的业伙 ,基的企 也本名业 是依称最 确和主要§自 、 实 ,应经愿 公 信 并当营、平用经§协遵此场平、原全议循外所等诚则体也合的可伙地
(专
有限合伙
“风险投资”
§新法第2条:合伙企业是指自然
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普h 通合伙企业和
8
二、合伙企业法概述
§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
过了《合伙企业法(修订案)》。该法于2007
年6月1日起施行。
§16.08.202 §第三章h 合伙 §9
9
三、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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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
§一、概述 §1、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二、设立 §1、合伙企业立2、、合伙合企伙业的企财产业与事设务立执行的、合程伙企序业的外部 关系、以及入伙和退伙。§1、合伙企业的财产规定
§ 三、管理 § 四、终止
§2、合伙企业内部关系的规 定
§2、经过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也可以以劳 务出资。
§3、关于合伙人能否以债权、股权出资的问题 §,4)可企以业认名为债符合权名称、规定股,权且不属得使于用“其有限、有限责任”的字样 称§: 他财产权利的范围,原则上应当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