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二次发放的通知
机械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机械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7—2018学年助学金公示名单根据我校《2016-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经评定小组审核评定,机械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如下:一、国家奖学金(6人)宋丽媛201408512 连夏青201410119 张小盈201509409 陈臻201510616 陈祥龙201609018 谭沁琳201610427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99人)司国庆201408506 刘子祥201408507 吴宁杰201408511 李华涛201408620 高丽鹏201408726 雷郑刚201408828 陈艳北201408918 邵奎奎201409109 魏琛贤201409129 李彬彬201409212 陈凤荣201409215 谢光驹201409225 蔡腾飞201409228 姚航航201409425 寇雅歌201409429 王雪晴201409503 侯萍201409521 尤方圆201409602 刘旭莉201409609 娄悦201409820 文田田201409902 鲍琳林201409927 寇姣姣201410024 田静静201410107 吴玉彬201410112 王莹莹201410205 王微201410302吴伟杰201410313 郑飞翔201419825 李颖201419916 朱新龙201420008 廖壮壮201420029 蓝强201508927 易沁怡201509016 王晓博201509104 徐建伦201509122 刘迎节201509208 侯慧敏201509217 史玲201509303 杨旭201509316 刘争辉201509405 胡涛涛201509420 王柏森201509603 陈高强201509615 申梦杰201509708 汤朋飞201509709 邹世凡201509713 戴婷201509726 杨国卿201509816 秦飞201509823 潘科201509826 郭文辉201509927 杜克佳201510018 武通201510020 逯帆201510027 李博201510117 孙一帆201510217 刘帅莹201510304 范丁阁201510419 宿仲情201510423 刘紫薇201510507 叶雅萍201510606 田秦201510608 董龙林201510628 郭武承201510723 冯利博201520804 张粟素201608516 李雪伟201608519 姬佳璐201608527 刘兰允201608606 张训英201608612 肖静201608618 付东杰201608802 冯超201608803 王喻201609004 王昱文201609202 万伟鹏201609402 袁田201609424 李斌201609512 郑腾飞201609518 院望201609519 王天奇201609603 熊岿然201609630 吴向阳201609714 肖宇东201609721 吴亚如201609909 刘小龙201610005 杨星源201610119 苏萌201610120 康钰201610223 王露娜201610303 白科研201610310 张鹤崧201610315别智恒201610410 张梦蝶201610412 张文硕201621016 侯艳艳201621121 焦尔豪201621129 石旭201621209 三、国家助学金(771人)一等助学金(136人):马平201408501 张晓辉201408515 苏四海201408622 刘奕涛201408706 杨龙201408816 李争辉201408912 翟立智201408929 韩硕201409029 邵奎奎201409109 李康201409211 程陆洋201409326 邵玉飞201409422 郭闯201409428 尹小乐201409501 付学冬201409505 韩智慧201409529 朱战飞201409611 王延圳201409702 杨婷婷201409717 许春妞201409808 闫小颂201409911 林妮娟201409921 唐娴201410020 吴继承201410111 原利峰201410123 马震201410201 任浩201410308 李云港201419818 李飞201419920 王扬201420002 王林峰201508904 郭世良201509024 李旭东201509111 陈科201509118 牛福利201509202 郝晓港201509321 李圣201509411 赵宏婷201509422 贺舒蕾201509520 马晓康201509601 于兴超201509702 张彬201509809 刘振岗201509906 楚京童201510029 马飞克201510102 吴国耀201510210 许国栋201510114 杨勇201510216 江帅魁201510308 梁园园201510427 赵吾记201510519 赵金鹏201510624 刘邵林201510609 秦小明201510720韩鹏程201510729 刘干礼201510807 洪告有201510823 李亚楠201520615 王新阳201520603 顾雨桐201520826 张粟素201608516 李雪伟201008519 张思隆201608610 卢旭201608706 李银磊201608813 李长远201608816 周亚强201608819 田艳伟201608906 耿永鹏201608924 陈宇201609015 肖华201609117 欧阳钦201609215 鲁斌201609324 程秀如201609426 杜大力201609515 杨浩然201609516 郑腾飞201609518 刘肖飞201609607 杨俊杰201609612 侯鸿沼201609624 刘诗文201609710 邢晨阳201609814 张志强201609818 兰冬超201609905 李建成201610015 倪万磊201610124 田雨201610207 王宏宇201610304 王洪涛201610403 贾文沆201621027 董璐201621130 李文彬201621218 王德雨201708705 王庆辉201708707 杨天宝201708719 周祖航201708722 刘悦悦201708807 杜崇威201708814 刘文凯201708904 樊珈鳞201708929 李英杰201709013 赵春秋201709023 杨海201709110 邹浩201709112 陈耀东201709113 胡光坤201709119 朱昊天201709209 刘子强201709308 张林豪201709316 张建勇201709411 柴宏伟201709524 刘小龙201709606 王成龙201709703 邓宇201709705 周应继201709814 暴超宇201709822 邓俊达201709905 李桐201709914 冯燕波201710004 刘一蔚201710008罗家榛201710118 盛建华201710126 张亚201710208 张志源201710210 王锋军201710303 张康康201710313 申鹏201710406 石立佳201710407 耿红乐201710517 蒙旺201710525 李润辉201721615 冀时雨201721630 刘铮铮201721707 杜英杰201721716 戚绪帅201721826 张瀚文201721912二等助学金(499人):王月福201401202 王德芯201408502 张慧鹏201408514 丁伟201408601 朱黎明201408610 张伟201408617 李旭东201408618 杨鹏程201408621 赵满201408626 梁崇举201408627 邢少群201408710 张继元201408713 李恒磊201408715 李启帆201408716 周宁201408720 马骏骁201408801 卢文浩201408804 李亚鹏201408813 陈爽201408818 涂鹏辉201408821 郭钇君201408824 张营201408909 杨占俊201408915 陈聪201408917 曹智阳201408925 方恬201409001 张浩文201409012 张伟201409015 郭庆201409025 覃鸿智201409028 吕福康201409104 张萌201409106 李超201409107 杜军杰201409108 陈子旭201409110 胡昊201409115 晋国辉201409118 郭宵201409120 高飞201409121 马永攀201409201 宁经201409202 刘珂201409204 周雪勇201409216 高红国201409221 谢帅201409224马明仁201409301 马智201409302 王伟仁201409304 李江伟201409313 杨亚雄201409315 陈彦涛201409318 穆延杰201409328 王梦凡201409405 刘世伟201409407 孙高秋201409410 巩林林201409411 许广阔201409413 张旗201409418 程景爽201409430 王威201409504 张海燕201409515 李双俊201409517 李朝夕201409518 刘向杰201409608 孙海华201409610 邢博威201409615 彭启瑞201409625 温中令201409627 熊涵英201409629 王洪201409705 杨军垚201409719 尚晓佳201409722 卫世浩201409802 乔路201409805 刘江涛201409806 张世鹏201409812 杨彪201409814 苏钊201409815 王巨英201409905 刘钦文201409907 张文杰201409915 陈喜鹏201409919 吕昭201410008 张帅青201410012 杨朝201410014 杨超201410015 秦红达201410022 曹青青201410025 黎少普201410028 王宁宁201410106 刘亚博201410108 宋鑫涛201410113 陈俊鹏201410120 朱亚超201410209 张璐201410214 周万里201410217 屈佳欣201410219 施玉平201410221 赵双宝201410222 黄印201410227 毛崇彬201410301 王建蛟201410305 刘亚辉201410309 孙玲201410311 吴利平201410312 姚新颖201410323 胡井铮201410327 阎迎春201410329 翟炳辅201414931 郭永辉201416119 刘帅鹏201419408马成201419801 朱奕庚201419808 张世童201419813 邵建华201419820 陈新财201419822 徐帅201419826 崔督贵201419827 马坤201419902 李锐锋201419915 李开敬201419917 李健201419919 杨江涛201419921 陈程前201419923 毛宇博201420001 王凯201420003 张震宇201420011 张东东201420012 陈继淼201420018 祖铭泽201420020 崔维柯201420027 王志鑫201409604 马辉辉201508901 毛朋朋201508902 任梦梦201508909 张少华201508915 夏冰201508923 董佳琦201508925 邓超201509003 孙子博201509005 余航201509006 姚宏坤201509017 赵泽坤201509019 徐向前201509022 于蔚婷201509102 苏来华201509116 薛富康201509126 王金辉201509203 孙铭举201509210 杨岩庆201509214 陈钊申201509215 薛连浩201509225 任兆鹏201509304 刘甜萌201509305 刘建航201509306 宋进仓201509310 李志强201509313 李慧宇201509314 翟文星201509325 马亚德201509401 王跃隆201509402 王闯201509403 肖亚飞201509416 李振201509510 陈光明201509514 项永超201509521 唐明昊201509522 郭振伟201509524 赫婷201509526 任赟201509605 李瑞鹏201509611 沈亚军201509614 孟登科201509617 罗苏建201509618 耿岩201509620 尉志伟201509624 龚萍201509625王富民201509706 尼炯201509707 巫成真201509715 侯晓飞201509717 赵贺201509720 王永清201509801 陈自强201509819 周倩玥201509821 徐达201509822 眭维201509824 蓝潮阳201509825 王磊201509902 王聿昶201509903 王泽恩201509904 白明星201509905 侯成龙201509923 侯晓伟201509924 马壮201510001 韦兰艳201510005 刘煜201510007 孙鑫州201510010 汤亚飞201510012 张兆强201510014 苏闯201510019 冯家赫201510107 朱锐卿201510113 左仲恒201510108 李猛201510118 邱鑫201510124 王庆鑫201510203 孙丙阳201510206 李云飞201510215 邱书召201510219 宋帅帅201510309 张佳阳201510310 朱霄201510306 罗慧华201510319 郭福贵201510325 洪阳珂201510320 程琳源201510328 潘诚洁201510329 张梦玥201510413 李鹏飞201510415 崔锦涛201510424 曹梦强201510426 丁玉凯201510501 张颂扬201510508 张艳玲201510509 李佳音201510511 周旋201510516 赵帅强201510520 曹体哲201510524 霍永豪201510529 王超201510605 吴继201510614 武令超201510619 郑丁丁201510620 魏峰201510630 王二坦201510703 刘璐璐201510707 周杰201510715 崔哲201510725 毕景涛201510809 张子睿201510815 陈艺文201510819 赵文荟201510824徐振昭201510825 黄荣201510828 刘田河201513109 石昭201518806 宋中鑫201520609 李皓201520616 杨天201520618 韩双全201520630 王瑞方201520703 刘鑫201520709 朱博康201520712 姜凤浩201520722 程雪媛201520730 王涌焘201520802 刘一迅201520807 张威201520810 杨晗庆201520817 袁久龙201520825 董明凯201520828 魏亚博201520831 王红伟201608504 刘腾飞201608509 刘恩昌201608510 赵鸿飞201608525 姬佳璐201608527 王松201608601 刘兰允201608606 刘银201608607 张丁洋201608611 张训英201608612 沈庆威201608617 肖静201608618 张民乐201608710 李少坤201608713 杨清山201608715 高博201608722 薛魁魁201608727 孙豪君201608809 张黎明201608811 夏英健201608821 蒋凯鑫201608827 王文涛201608903 冯帅星201608905 李嘉辉201608905 李佳佳201608914 陈波201608918 武文韬201608919 王喻201609004 肖鹏俊201609013 林小军201609020 唐睿201609025 董超辉201609027 刘洋201601209 吴莹201610113 邓爵昶201609104 刘录201609107 吴昊201609112 张涛201609113 王虎201609205 王昱文201609202 刘鑫201609209 徐先勋201609220 丁睿哲201609301 吴开义201609309 杨士林201609313 钟朝孺201609320马仕陆201609404 叶凡201609407 刘国荣201609410 徐博文201609423 袁田201609424 张梦阳201609511 李斌201609512 院望201609519 符开胤201609529 吴瑞杰201609608 陈龙飞201609616 胡晨辉201609625 刘旭洋201609709 朱天栋201609711 闫琛201609712 吴向阳201609714 段浩强201609723 刘楠楠201609812 弯博凯201609823 郭磊201609825 谢爽爽201609827 冀新育201609830 付晨哲201609904 吴亚如201609909 张聪聪201609912 张福林201609913 李庆201609915 李超琦201609916 胡键林201609923 韩硕201609929 刘小龙201610005 孙佳蓉201610007 扶君201610013 李鑫201610014 杨世超201610017 胡华冲201610021 焦旭恒201610028 王瑞奇201610103 司孟良201610106 刘位亮201610112 宋旭201610114 杨星源201610119 苏萌201610120 项波瑞201610123 顾君鑫201610128 王超201610204 叶旭凇201610206 李浩201610215 陈茜201610218 郝欣悦201610221 康钰201610223 王海滨201610302 王露娜201610303 刘满仓201610314 张创201610316 孟岩201610321 王世昌201610404 别智恒201610410 张梦蝶201610412 屈亚飞201610418 肖靖文201620321 文竹201621001 王明宇201621005 石昌蒙201621008 张文硕201621016 张豫帅201621017黄相魁201621028 王石201621103 刘骄辉201621109 许国琪201621113 杜晨旭201621118 陈凯瑞201621120 禹高昂201621122 高敬201621126 焦尔豪201621129 丁志坚201621201 石旭201621209 孙英杰201621213 邵一哲201621220 陈阳201621221 范向阳201621224 董祁201621228 赵洁201708720 白银龙201708805 邢进城201708808 姜一博201708818 胡璐璐201708819 郜松松201708822 徐林猛201708825 刘先雄201708905 刘怡博201708907 朱振江201708908 胡站201708923 鲁笑笑201708927 张庆晓201709006 李照纪201709012 陈群元201709019 郅财旺201709021 鲁振川201709029 邓荣生201709203 吴鹏201709212 展梦周201709222 贾元威201709223 郭国全201709224 薛浩洋201709228 王琪201709303 张凯威201709312 张寒博201709314 梁鹏飞201709327 王尚文201709403 王普岚201709405 张澳东201709413 苏颂201709419 赵博201709420 赵全利201709421 李可飞201709514 李孟春201709515 杜雯浩201709516 杨斌201709518 崔九洋201709526 程文敏201709528 王文博201709601 王招201709602 王亚波201709603 宋丘跃201709611 尚佳平201709619 焦海东201709623 程工201709624 冯永刚201709706 孟磊201709714 范仕成201709715 高欣禄201709719叶童201709802 李志伟201709810 岳剑锋201709815 王高飞201709903 刘琪201709907 陈文辉201709902周玉洁201709924 郑书焱201709927 马良201710001 孙佳文201710011 朱晓雯201710012 胡鹏201710025 勾小梅201710101 勾大梅201710102 郝世凤201710124 蒲志强201710131 赵恩会201710215 姬翔宇201710217 郭紫旭201710220 王柏容201710302 孙玉营201710309 孟洋201710319 赵江飞201710321 崔恩来201710323 王海波201710401 王思雨201710402 卢和文201710405 许晓萌201710411 申鑫毅201710420 赵桐201710421 杨帆201710511 洪佳俊201710515 徐威力201710516 黄荟良201710521 王广浩201721606 孙梦珂201721609 李帅生201721613 高子轩201721627 魏晓兵201721631刘骐铨201721706 许李俊201721710 杨文帅201721717 杨磊201721719 陈慧行201721720 吴琛琛201721812 李文涛201721815 陈明慧201721816 孟保辰201721818 聂高成201721824 樊祥辉201721831 马恪庆201721901 田羽博201721908 徐婷201721909 张家栋201721913 李世超201721915 侯康佳201721921 夏富安201721923 涂志远201721924三等助学金(136人):凡艳舟201309301 郑浩荣201408525 胡宗辉201408526 唐朝阳201408527 吴雨阳201408614 宋嘉庆201408615 王文豪201408803 宫文涛201408920 蒋涵201408928 张玉娟201409013 薛彬彬201409128 李鹏飞201409213 周兴慧201409319 尚军腾201409520 姚许强201409522 贾鹏威201409526 项晓君201409623 邓苏亚201409707 黄云鹏201409729 丁月强201409801 木林海201409903 危培201409910 刘德志201410004 马世龙201410104 李文静201410117 崔齐201410225 刘林201410310 陈卓201419821 周荣耀201419824 李辉201420013 刘坤201409508 冯鑫201508907 杨源201508919 吴新超201509107 高晓东201509123 冉朝201509204 陈渊201509318 展毓彤201509322 张同健201509408 范浩伟201509418 赵凇201509421 李强201509612 杨姣201509812 蔡文超201509930 娄亚彬201510022 李晓丹201510120 裴宸通201510130 方越平201510202 郑海山201510222 权正亨201510307 方甫201510502 李璐璐201510615 庞盼盼201510617 李云龙201510712 韩华政201510727 卜海福201510801 戚健201515629 高可苗201518122 王少杰201518403 赵静201520824 王英豪201608502 朱恒飞201608609 和钰杭201608622王丙鹏201608705 李世阳201608812 封彦鹏201608820 张鹏翔201609010 王焱201609204 金永达201609216 蒲雪建201609325 万贤彬201609401 马涛201609403 刘家辉201609507 姬金周201609520 代兴盼201609705 刘源201609708 杨小锴201609720 白文娟201609807 邢南帝201609908 赵洪斌201609924 苗艳冰201610019 介文洋201610202 张森森201610213 秦学奇201610222 白旭峰201610311 王胜男201610405 张恶斗201610411 谭沁琳201610427 薛月凡201610429 汪珂201621021 史家豪201621106 常文景201621226 王庆博201708704 吕新201708710 贺提喜201708725 常改革201708729 王小帆201708804 潘青全201708830 陆蔚熙201708919 薛晶晶201708930 苏帅201709017 袁富彪201709026 牛俊杰201709101 张凯201709106 李应梁201709107 禄创201709129 刘明201709207 徐志男201709325 黄艳芬201709328 李海龙201709418 刘帅201709505 李雷201709614 郭艳威201709718 薛昊201709724 李有平201709811 薛海龙201709824 孙铭业201709908 金梦洁201709928 王全胜201710002 任继磊201710005 孙鹏奎201710108 郑泽同201710120 李欣忆201710212 武凯格201710214 闫栖辉201710310 宋宝刚201710312 李笑歌201710416 韩云龙201710425 卢文韬201710504周绛男201710512 马凯运201721602 秦慧博201721624 王彪201721701 高澳升201721728 张墨客201721813 周洁玉201721920。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11.24•【字号】琼教勤助〔2017〕61号•【施行日期】2017.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教勤助〔2017〕61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财政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7号)的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修订了《海南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11月24日海南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普通高中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以下简称普通高中)。
第三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省各市县和省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所在行政区域、学校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
学校所在行政区域为11个国定、省定贫困市县的,按普通高中在校生25%的比例确定,海口市、三亚市按15%的比例确定,其他区域按20%的比例确定。
第四条本省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地方财政分担部分,省属普通高中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所属普通高中所需资金分别由海口市、三亚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负担,其他市县由省和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
福建民政学校
福建省民政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6-2017年度)报送单位:福建省民政学校报送时间:2017年11月29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报告如下:1.学校情况1.1学校概况福建省民政学校创办于1985年,隶属于福建省民政厅,是一所经省政府批准的公立全日制省级重点中专学校。
学校位于福州市连江县桂林村,校园占地面积54477平方米。
建筑面积31679 平方米,生均达36平方米,另有塑胶跑道及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等。
建有公寓式学生宿舍、宽敞明亮的学生餐厅。
除房屋、土地等外学校总资产 1890.9万元,2016-2017学年,我校新增固定资产投入71.75万元。
1.2 学生情况学校现有在校生 878 人,2017学年招生 350 人,招生比2016年略减178人。
学生年入学巩固率达 99 %。
2017年毕业生213人,2017年各类培训规模达 185人,与2016年基本持平。
1.3教师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3名,其中为本科以上学历51人。
研究生7人,占专任教师的13.2%,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在职研究生进修,中高级职称29 名,其中高级职称 11名;专任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 36名,文化基础课教师17名。
学校以优化“双师”结构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不断强化“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力度,通过培训、下企业锻炼、参加技能大赛等形式,不断提高实际工作技能和社会实践经验,“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不断提高,目前“双师型”教师7名,占专任专业教师比为13.2%,学校聘请兼职教师10名,占专任专业教师的18.9%。
1.4设施设备学校建有万兆主干校园网、多媒体、校园演播系统等现代化教学系统,按照“教学、培训、实习与服务”一体化要求建立了17 个校内实训室;校企合作实训基地6个,年内新增1个;学校共有纸质图书6万册。
2016-2017年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辅导员:
3、银行账号为建行账号,建行卡可为大一入学时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行卡,或在沙河校区东院桥头、清水河校区商业街建行储蓄所开户。
银行账号必须为本人账号,按所给字体格式填写。
同时认真核对存折账号或银行卡号,账号中请勿留空格或添加“*”等符号。
4、“困难程度”为2016-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5、在“签章”处盖学院公章;副书记、辅导员签字。
6、此表为报送教育部的备案表,请认真准确填写。
7、少数民族学生要注意其中间的点,以银行卡中间的点为准
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样表)
学院(签章):
副书记:
说明:
1、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不能有空格。
2、家庭所在地请填写至省、市(县)。
号必须经学生本人确认。
运城学院2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7年秋季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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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二档1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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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文公示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文公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研究、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 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政府出资设立。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与评审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评审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实管处、财务处、监审处负责人。
评审委员会由分管院领导任主任,学生处处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学生处副处长、院团委负责人、各教学系(院)主管领导、学生处资助与医保中心负责人。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处处长任主任,学生处副处长任副主任,学生资助与医保中心负责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各教学系(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学生干事、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本系(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10.27•【字号】青教办字[2011]161号•【施行日期】2011.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1〕161号)五市三区教体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现将我市2011-2012学年市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五市三区教体局一并参照执行。
一、名额分配原则(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名额,根据学校在籍在校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二)对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全部资助。
二、评审程序(一)学生根据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持有民政部门认定的有效低保证家庭的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由学校进行认定;其它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需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认定。
(二)对学生申请进行班级初审、学校审核汇总后,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稿)。
(三)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名额,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评审,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一、二档资助: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
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青岛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受助学生信息,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从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名单汇总表,经学生签字确认,留存备案。
三、发放办法助学金发放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办理银行储蓄卡,通过代发银行,根据财政拨款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将助学金划入卡内。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认定表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情况
户籍性质
A、城市B、农村C、县镇非农
家庭人口
总数
家庭月
总收入
人均月
收入
收入
来源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认定表
学校:学年:2016-2017学年年段:班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汉族
身份证
号码
政治面貌
所属类别
(在对框内打√)
1、低保家庭
2、烈士、抚优家庭学生
3、孤儿或学生本人残疾
4、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5、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
年月日
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村(居)委会意见:
(盖章)
签名
年月日
乡镇(街道)民政办意见:
(盖章)
签名
年月日
学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1、所属类别中第1、2、3为第一档资助对象,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第4、5、6、
7、8为第二档资助对象经,每生每年资助1700元。
2、本表需经学生先到户口所在地村(居)魏会审核签字盖章,再到乡镇(街道)
民政办,审核盖章签字后,上交到学校,如申请的是第一档资助,需同时上交相关证件复
关于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什么时候发
关于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什么时候发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什么时候发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发放。
其实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应该是按月发放给学生,但是大部分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选择按学期发放给学生,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一般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进行发放,也就是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而设立的,大一入学后即可申请。
申请者需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户籍地乡、镇、县民政部的贫困证明)、监护人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书、以及助学金申请表,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学校,等待学校的评定结果即可。
资助金额根据学校分档情况以及申请者被评定的档次而定。
助学金分档情况分别为4000、3000、2000,每年评一次。
大学助学金一二三档标准一、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标准1、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标准如下:(1)一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2)二档每人每年3000元;(3)三档每人每年2000元。
2、法律依据:《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大学助学金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大学助学金实际发放时间在11-12月间,并由学校打款到学生的个人银行卡里。
一般教育部会在6月份将每个学校的奖助学金分别发放下去,经过层层审核确认后,学校基本上都会在11月发放,并一次发放前三个月的助学金。
之后每个月都发放一次助学金,直到助学金全部发放完。
每个学校的高校助学金下发时间不同,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给学生的,但是有些学校为了方便,一年分2次发给学生,一次发一半,时间为5月和12月左右。
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评定标准及条件一、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不含研究生)b二、资助年度:2022—2023学年度。
三、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大学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模板】
XX大学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XX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汇集整理学校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
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内容,重点对招生、财务、科研经费使用和人事等信息的公开情况与特色做法予以说明。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为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学校严格执行《公开办法》、《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对照我校《信息公开目录》,本学年学校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对招生、招标、财务、人事、国有资产管理以及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公开,深入推进“阳光学校”建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一)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学校紧紧围绕国家、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工作主线,强化监督,逐项落实,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学校招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财务信息公开科学规范;人事、科研、学生就业信息公开得到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后勤服务等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显提升。
(二)完善信息发布平台一是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完成信息公开网站的改版,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信息公开条目、责任部门和信息公开内容等栏目建设,加强了信息搜索功能,及时发布相关公开信息,提高信息更新速度。
二是借助新媒体快速发布信息。
积极拓展新媒体背景下的信息发布渠道,做大做强微博、微信等平台,形成了以“XX大学”官方微信为主,各部门和学院官方微信为支撑的微信群。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7.05•【字号】教资助〔2017〕576号•【施行日期】201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教资助〔2017〕57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省脱贫攻坚核查组核查情况,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中,个别地方存在着资助政策向学生家长宣传不到位、受助情况与学生家长沟通不到位、个别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为解决省脱贫攻坚核查组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类似问题,积极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一、全面排查整改7月12日前,各市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6-2017学年度受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整改到位。
要认真填写整改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连同排查整改报告,于7月13日上午12:00之前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报送方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办公区间报送;高校报送邮箱:****************;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正光路与德厚街交汇处)行署国际广场E座3楼。
二、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是解除广大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途径。
各市县、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资助政策宣传。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12.06•【文号】财科教〔2016〕35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订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12月6日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 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以后年度,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3.16•【字号】济财教〔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教育局: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济政发〔2016〕14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我市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济政发〔2016〕1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段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规范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市财政局、教育局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第四条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低保家庭和特殊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应保尽保,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扩大到在校寄宿生的30%,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为在校非寄宿生的8%。
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300元/年;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800元/年。
第二章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申请和认定第五条义务阶段学校于每年9月受理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儿童需填写《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申请表》。
低保家庭儿童、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
2016 级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公示名单
2016 级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公示名单一、国家奖学金(1人)宋瑾阳二、国家励志奖学金(20人)李心帅梁毅豪林威王孟李晨阳刘欣孙文明杨峥吴雄孟龙龙邱烈望张琛刘洋魏天柱盛钰如赵海溪刘世康齐玉涵王雪妍李青朋三、国家助学金一等(共18人):常可锋杨亚洲郑军强汪伦火亮龙杭孙福平张学虎程聪刘成才廖明龙刘志攀刘立华崔志佳龙正发余文鹏罗俊王展二等(共84人):李欣雅施玉光江乐宇吴国立崔波伟武义强邢保印王明达刘柯李志超李众生盛帅桂书润付梦园谢旭浩黄奇张欢欢周翔王鹏王维付玉婷孙本利孙富威庄鑫君韩枥兵王佩印袁孟贞许鸣哲姜文李霄吴泽鹏严艳超左一铭张富豪李昂赵玉凯沈凤琳孟鑫李金航周俊杰聂鑫孟恒锐徐迎迎刘春光马锴吉陈俊弛赵朋飞康富淇宋孝天胡玉波刘傲博于运生吕锦壮陈钊郭超杨宇冰张军豪陈洪城王宇航王凯刘雪纯吴昊宸宋雨浓张森李子义曹媛马英豪司佳鹏杨灿灿马文佳麻少辉台泽雯龚其宇程明董超尹洪岩尹钰宋成彬陈金浩陈剑恒韩思杨高京金卓田沛宜三等(共23人):雷金泽李安宁吕志强王滨王一凯刘松彪郭壮壮王超赵亚丽付垒李卓艺王炎张富城吴宾白港王倩曹建康孙一飞孟佳佳杨文峰吕斌付达马志浩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9月23日2017级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公示名单一、国家奖学金( 2 人)孟凡可李亚博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20 人)魏芊惠王前朋郑茜月高云飞程浩然靳一鸣李紫颖吕昕涵郝禹霏张朝利郑文珂黄振清张笑和谢宏丽石晓莹姚雯雯张宇恒田华威李昌明潘德康三、国家助学金一等(共15人):年海涛朱小超董丹阳罗干曾凌垚邹通马立朝吴涛范翔李相鹏陈自炫李宁臧东升姚林林张运生二等(共82人):王晓晓付小鹏边心宇张浩张泽锈谷雷秦绍明惠选旗雷云超刘毅超张璐陈彩虹胡牧云姬浩然曹梓威冀雪涛王铭余冰冰李亚超李加瑞贾飞曾莉安成纪宋朝辉杨迪杨家宁孟铎贺贝豪谢明实王十川冯崎刘晓峰张方正倪成梁王文婷任博文刘骁锋纪玥琨赵雷明刘广飞李克用刘于鑫刘华鉴张蕾杨玄武帅鹏娄鑫赵海鹏殷兴云籍文鑫王喆王柏森孙竟飞张宸王亚坤王光增王瑞琦胡国庆柴玉荣代晨飞杨笑天马正一王俊祥王宝兴申国涛张茂林苗珂程翀董雅妮王红伟李肖肖李鸿源赵慧欣倪芳洲郭子轩王洪波王婉莹石贾豪张一鸣李慧港高恺姚琦冰三等(共13人):张珂朱宇豪张伟寒李林哲朱根根邹子昊支江伟何天乐雷萌朱冰洋陈怡张炎菲张锦洋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9月23日2018 级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公示名单一、国家奖学金(1人)梁博文二、国家励志奖学金(15人)钟容福贾梦燚王钰鑫徐安娜杨玥朱雪黄金涛魏高昂赵贺蕊徐亚飞苏孜敏田浩华文中旭周子怡赵肖飞三、国家助学金一等(共19人):黄明宝张丽娜杨震武云龙夏雨璇王风巧高竞赛张炜万美晨刘小可杨永能董如莲刘思班辉辉郑皓元霍铮阳刘善凡马天宇陈庆祥二等(共65人):王锦博任克博张承钰李臣洋李剑汪世婵史钦文张子豪徐鸣商宁坤焦其宪靳振伟孙晓萌何文康张振州田洪旭吕豪苏富江潘星昊王文博韦国刘阔朱成杰彭玉杰马丽孙沐尧李俊仪顿帅康马双洋王孟乾王亚波张添李薇杨金竹胡欢耀曹梦珂窦保洋万飞格王静刘怀昇孙肖乾闫泓琛杨梦超杨磊周岩路松祥吴鹏博杜明浩周启越赵雷超桑庆岩郭云涛魏振东王卓然田安乐余满仓汪潇杰徐雨杰雷庆龙丁子彬毛亚东王浩蔺张凯李杨朱金榜三等(共16人):刘喆宇师晴宋刘桌李其峰罗勇熊梅龙丁涛张昊李刚李雪瑶杨贵建郭豪杰李凯源弥林智韩金泽张航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9月23日2019 级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公示名单国家助学金一等(共18人):李亚德赵恒欢马春龙王金昌韩祥梅米国良谢松腾王新艳杨瑞隆红飞刘杰次仁拉嘎梁运王永亮孙康星朱月阳徐建坤王路腾二等(共78人):代亚波兰云天刘权威刘城甫刘兴宁吕佳慧张淑婕李焱李欣李妮妮杨继诚漆基孝戴淼朱佳豪刘昊伦李志鹏赵文晟冀明帅马俊俊王丽鹏银垚王昊郭睿康褚艺博解红坤石慧闫志兵余满满李家豪周鹏虎曾庆卓嘻玛见参马占龙王怡力左发林李东阳洪龙新王紫恒张智博李佩瑶陆明杰周邦龙庞伟涛郭宁郭玉峰王品兰王俊傲王娟娟张豪杰张玉敏曹玉丽王雯佳王梦雪刘慧芳刘梦琪张政李少杰李鹏沈家傲段宁佳台群飞刘诗文李旭辉杨泽荣邱嘉霖赵传彪高培璐熊海生刘杨刘旭涛杨晨程思圆理相涵肖凡王中文尹明浩宋磊张昊三等(共18人):尹洪飞李兵高字翔王晨饶微张朝顾文佳牧楠甄帅龙韩金远韩鹏坤王谦韦思王振秦雨张震崔振雨樊昱锋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9月23日。
2017大学生贫困补助政策_有哪些
2017大学生贫困补助政策_有哪些大学生贫困补助政策都有哪些?我可以申请哪些补助?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大学生贫困补助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大学生贫困补助政策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和推进高校收费改革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好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一直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心。
中央自1994年起,每年都动用预备金,专项用于对中央部、委属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在国务院领导的关心、关怀下,自1987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和各地政府一直致力于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一种比较完善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这种体系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来,其主要内容包括“奖、贷、助、补、减”五个方面。
奖是指在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秀的学生和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特殊专业的学生;助是指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及校园环境维护等方面,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贴补其在学习期间的一些开支;补是指困难补助。
每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拨出一定的专款,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
国家还规定高校每年都要从所收取的学费中提取10%左右的资金,专门用于勤工助学工作,加大对特困学生的补助力度;减是指减收或免收学费。
国家已经做出规定,对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特殊专业的学生,减免学费。
同时还要求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区别情况减收或免收学费;贷是指由金融机构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
此外,这些年,为保证刚考入大学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教育部还明文规定各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贷、助、补、减”等不同的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与此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资助地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
川北医学院关于2016年国家奖学金、
川北医学院关于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方案一、评选原则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2、评选国家奖助学金必须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进行。
3、严格按照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学生资助认定工作小组、年级学生资助认定评议小组三级工作体系开展工作。
4、证明材料和评议相结合进行评选。
5、国家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各院系组织评选。
二、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
三、评选标准1、除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之外,申请国家奖学金者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须进入评选范围的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
未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解释详见附件)。
专升本学生须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及以上,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须入学第5年。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15-201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进入评选范围的前10%,未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2015—2016学年度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
专升本学生须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及以上,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须入学第5年。
医学定向生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申请国家助学金者必须在当前学年(2016-2017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直接纳入困难学生库,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
2016年9月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生和在读老生,可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
医学定向生不能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组织机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计财处、审计处、纪委、各院系党总支负责人为成员。
院系学生资助认定工作小组由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任组长,学生科长(年级主任)和辅导员为成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03.22•【文号】人社厅发〔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3.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加强和规范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现就做好2017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大责任,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系统梳理和严密监控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领域的风险隐患,防止出现违规违法问题,保证国家财政资金安全,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技工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重点工作(一)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1.按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
在新学期开学后,各地人社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及时收集新生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准确录入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校长和上级管理部门要对学生学籍申报信息认真审核,及时审批。
要严格区分全日制教育学籍和非全日制教育学籍,不得虚假、重复注册学籍。
对于技工院校采用弹性学制、学分制等方式招收企业在职职工开展非全日制学制教育的学生,要与全日制学籍相区分,单独进行学籍注册管理。
短期职业培训学员不得注册为技工院校正式学籍。
各地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分别于4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完成2017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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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二次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我校于近期为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春季二次发放,一档助学金每生2000元,二档助学金每人1500元,三档每生1000元,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审核批复表的名单进行发放,不得擅自更换学生名单;
2、对于2016级已经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同学,不得因其转入其他学院而取消其助学金;
3、如果各学院获得助学金的同学在获得助学金当年已经办理了退学或休学手续,各学院需要进行名额更换;
4、各学院需要进行助学金名额更换必须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按照省资助管理中心调整程序进行备案;
5、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获资助学生在《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发放签名表》上核对信息并签名,不得代签。
辅导员需要在签名表中有自己管理的学生的页面签字,进行监督。
学院书记和院长需要在发放签名表首页签字,并在每一页加盖学院公章。
各学院要严格监督学生中是否存在克扣助学金,以及用助学金交班费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