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结构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和残值率参考值
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
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内、外企有不同规定:内企,国税发[2003]70号文“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外企,国税发[2003]127号文“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
除此外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国税函[2003]1401号文第五条,“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的预留残值,可统一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执行”。
1401号虽是针对联通公司的,但可以理解该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的。
127号和1401号同样都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且1401号文颁布又在127号文之后(前者是十二月份,后者在十月份),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海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虽然属于外资企业,但这些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可以不按照国税发[2003]127号文的规定“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而单独按3%执行。
建筑物成新率计算

一)建筑物耐用年限(N)1、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参考值(年)2、当房屋耐用年限长于土地使用权年限时,其房屋耐用年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年限。
(二)房屋已使用年限(t)1、房屋已使用年限的起点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房屋经过改建、翻建,已使用年限的起点从改建、翻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房屋已使用年限计算公式房屋已使用年限=估价基准日年份-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年份4、房屋已使用年限超过房屋耐用年限的,按耐用年限计算已使用年限。
..二、成新调整率估价人员实地观察,鉴定房屋的实际新旧程度,根据房屋的建成时间、维修养护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地基的稳定性等,评出房屋的质量状况,确定房屋的成新调整率。
1.房屋的质量等级:分为1、级完好房、2.级基本完好房、3.级一般损坏房、4.级严重损坏房、5.级危险房屋。
房屋质量等级标准..2.房屋残值率参考值3.确定成新调整率的方法(1)当基本成新率(q1)在房屋质量等级相对应的成新率围时,成新调整率为零(q2)。
(2)房屋到达一定使用年限后,由于结构损坏老化而进行小修、中修、大修等原因使评定的房屋质量等级相对应的成新率围大于基本成新率时,成新率(q)取评定的房屋质量等级相对应的成新率下限,即q=q1+q2=基本成新率+成新调整率=评定的房屋质量等级相对应的成新率下限。
..(3)房屋由于使用不当或维修养护不善等原因导致评定的房屋质量等级相对应的成新率围小于基本成新率时,成新调整率应为负数。
即q=q1+q2=基本成新率+成新调整率=评定的房屋质量等级相对应的成新率上限。
三、房屋成新率计算举例例1. 某房屋混合结构,属非生产用房。
房屋于1992年竣工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性质拨用,房屋质量等级评定为2级基本完好房,估价基准日为2000年5月5日,求成新率。
解:非生产混合结构房屋耐用年限N=50年房屋已使用年限t=2000-1992=8年基本成新率q1=1-8/50=0.842级基本完好房相对应的成新率围为0.70--0.89故成新调整率为零。
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
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内、外企有不同规定:内企,国税发[2003]70号文“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外企,国税发[2003]127号文“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
除此外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国税函[2003]1401号文第五条,“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的预留残值,可统一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执行”。
1401号虽是针对联通公司的,但可以理解该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的。
127号和1401号同样都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且1401号文颁布又在127号文之后(前者是十二月份,后者在十月份),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海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虽然属于外资企业,但这些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可以不按照国税发[2003]127号文的规定“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而单独按3%执行。
各种结构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和残值率参考值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的参考值一般为: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建筑物的残值率因不同建筑结构而不同,其参考值一般为: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房屋残值:房屋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经拆除后的旧料价值。
清理费用:拆除房屋和搬运废弃物所发生的费用。
残余价值:残值-清理费用。
残值率:残余价值/房屋造价河北省房屋评估计价暂行办法【文号】冀建房1991 517号【颁布单位】河北省建设委员会【颁布日期】1991年11月22日【实施日期】1991年11月22日为了准确反映房屋的价值,合理确定房屋的价格,防止房屋价格不合理的上涨和贱价出售,保持房屋价格的基本稳定,按照以质计价、分等定价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办法:一、房屋评估计价办法是依照被评估房屋的常用结构、标准、用料情况计算重置完全价值,然后按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情况的新旧程度折扣,而确定现值。
城镇各种所有制房屋进行交易、互换、抵押、拍卖、典当、转让、析产、兼并、价拨、划拨、拆迁或以房抵债、入股、投资等,涉及房屋价格的活动,均依照本办法评估作价。
残值率与剩余年限

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 1、钢筋混凝土结构:0; 2、砖混结构一等:2%; 3、砖混结构二等:2%; 4、砖木结构一等:6%; 5、砖木结构二等:4%; 6、砖木结构三等:3%; 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
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各类结构建筑物使用年限

各类结构建筑物使用年限、折旧参考表
一、各类结构建筑物使用年限表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的参考值一般为:
a、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b、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框架一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c、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d、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e、砖木结构--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f、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g、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h、简易结构,10年。
建筑物的残值率因不同建筑结构而不同,其参考值一般为:
a、钢筋混凝土结构:0;
b、砖混结构一等:2%;
c、砖混结构二等:2%;
d、砖木结构一等,6%;
e、砖木结构二等:4%;
f、砖木结构三等:3%;
g、简易结构: 0。
二、房屋(建筑物)完损等级成新评定简表。
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耐用年限残值率造价分类表

一、引言房屋质量等级是指房屋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材料等各种技术指标的综合表现,是评价房屋质量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
房屋质量等级与房屋的耐用年限、残值率以及造价分类密切相关。
针对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我们整理了与之相关的耐用年限、残值率以及造价分类表,希望为相关从业人员、政府部门以及广大市民提供参考。
二、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耐用年限表1. 优质房屋:优质房屋的耐用年限一般为70年,其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可以达到70年以上的使用寿命。
2. 中档房屋:中档房屋的耐用年限一般为50年,其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可以达到50年以上的使用寿命。
3.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耐用年限一般为40年,其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可以达到40年以上的使用寿命。
三、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残值率表1. 优质房屋:优质房屋的残值率一般为20,即其使用寿命结束后,预期仍能保持房屋原造价的20的价值。
2. 中档房屋:中档房屋的残值率一般为15,即其使用寿命结束后,预期仍能保持房屋原造价的15的价值。
3.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残值率一般为10,即其使用寿命结束后,预期仍能保持房屋原造价的10的价值。
四、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造价分类表1. 优质房屋:优质房屋的造价一般位于10000元/平方米以上。
2. 中档房屋:中档房屋的造价一般位于8000元/平方米至10000元/平方米之间。
3.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造价一般位于5000元/平方米至8000元/平方米之间。
五、结语通过以上耐用年限、残值率以及造价分类表,我们可以清晰了解到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的相关指标。
这些指标对于房屋的评估、设计、施工以及日常维护保养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希望相关从业人员和政府部门能够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以保障广大市民的居住安全和权益。
六、青岛市房屋质量等级的管理和监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建设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数字结构表示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的参考值一般为: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建筑物的残值率因不同建筑结构而不同,其参考值一般为: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8、轻钢结构:6%;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
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一般附图上的数字,如:一、33152011。
二、156.25先说前一个,第一个“3”代表产别,意指私有房产。
第二个“3”代表建筑结构,意指钢筋混凝土结构。
“15”代表层数,意指该房屋所在第十五层。
如果是单位房产,也代表总层数。
“2011”代表建筑年代,意指该房屋于2011年竣工。
第二个,156.25,意指该房屋建筑面积是156.25平方米。
建筑结构代码:“1”钢结构;“2”钢、钢筋混凝土结构;“3”钢筋混凝土结构;“4”混合结构;“5”砖木结构;“6”其他结构。
(整理)各种结构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和残值率参考值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的参考值一般为: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建筑物的残值率因不同建筑结构而不同,其参考值一般为: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房屋残值:房屋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经拆除后的旧料价值。
清理费用:拆除房屋和搬运废弃物所发生的费用。
残余价值:残值-清理费用。
残值率:残余价值/房屋造价河北省房屋评估计价暂行办法【文号】冀建房1991 517号【颁布单位】河北省建设委员会【颁布日期】1991年11月22日【实施日期】1991年11月22日为了准确反映房屋的价值,合理确定房屋的价格,防止房屋价格不合理的上涨和贱价出售,保持房屋价格的基本稳定,按照以质计价、分等定价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办法:一、房屋评估计价办法是依照被评估房屋的常用结构、标准、用料情况计算重置完全价值,然后按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情况的新旧程度折扣,而确定现值。
城镇各种所有制房屋进行交易、互换、抵押、拍卖、典当、转让、析产、兼并、价拨、划拨、拆迁或以房抵债、入股、投资等,涉及房屋价格的活动,均依照本办法评估作价。
各种结构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和残值率参考值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的参考值一般为:1、钢结构:生产用房70 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 年,非生产用房80 年;2 、钢筋混凝土结构( 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 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用房60 年;生产用房50 年;生产用房50 年;生产用房40 年;生产用房40 年;生产用房40 年;建筑物的残值率因不同建筑结构而不同,其参考值一般为:1 、钢筋混凝土结构:0 ;2 、砖混结构一等:2 %;3、砖混结构二等:2 %;4 、砖木结构一等:6 %;5 、砖木结构二等:4 %;年,非生产3 、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 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 年,非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 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 年,非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 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 年,非6 、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 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 年,非7 、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 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 年,非8 、简易结构:10年。
6 、砖木结构三等:3 %;7 、简易结构:0 。
房屋残值:房屋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经拆除后的旧料价值。
清理费用:拆除房屋和搬运废弃物所发生的费用。
残余价值:残值-清理费用。
残值率:残余价值/ 房屋造价河北省房屋评估计价暂行办法【文号】冀建房1991 517 号【颁布单位】河北省建设委员会【颁布日期】1991 年11 月22 日【实施日期】1991 年11 月22 日为了准确反映房屋的价值,合理确定房屋的价格,防止房屋价格不合理的上涨和贱价出售,保持房屋价格的基本稳定,按照以质计价、分等定价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办法:一、房屋评估计价办法是依照被评估房屋的常用结构、标准、用料情况计算重置完全价值,然后按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情况的新旧程度折扣,而确定现值。
城镇各种所有制房屋进行交易、互换、抵押、拍卖、典当、转让、析产、兼并、价拨、划拨、拆迁或以房抵债、入股、投资等,涉及房屋价格的活动,均依照本办法评估作价。
房地产耐用年限、楼层系数表

房屋层次修正系数表
修 正 系 层次 数 及顶 层 层 总
(%)
九层 以上
八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九层以上顶层 八.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4 九层以 上均为 0 五至八 层均为 2 0 0 -1 -3 -3 -1 0 1 3 2 0 -2 -3 -1 1 3 2 0 -2 -6 -3 -1 0 -3 -5 -2 1 2 0 -1 -2 2 1 -1 -1 2 -1 0 0 0
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和残值率表
参 考 值 结 构 住 房 其他房屋 其他房屋 类 别 受腐蚀的 经济耐用年限 (年) 残值率 (%)
钢筋混凝土 结构 ( 包括框 架 结构、剪力 墙结构、筒体 结 构、框架—剪力墙结 构等)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土木结构 简易结构 50 40 35 10 40 30 25 10 30 20 15 10 2 3 1 0 60 50 35 0
注:该表总层九层以上的修正系数适用于设有电梯的房屋,总层八层以下的修正系数适用 于不设电梯的房屋。总层八层设有电梯的房屋,其修正系数四层改为 2,七层改为 0。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数字结构表示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的参考值一般为: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建筑物的残值率因不同建筑结构而不同,其参考值一般为: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8、轻钢结构:6%;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
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一般附图上的数字,如:一、33152011。
二、156.25先说前一个,第一个“3”代表产别,意指私有房产。
第二个“3”代表建筑结构,意指钢筋混凝土结构。
“15”代表层数,意指该房屋所在第十五层。
如果是单位房产,也代表总层数。
“2011”代表建筑年代,意指该房屋于2011年竣工。
第二个,156.25,意指该房屋建筑面积是156.25平方米。
建筑结构代码:“1”钢结构;“2”钢、钢筋混凝土结构;“3”钢筋混凝土结构;“4”混合结构;“5”砖木结构;“6”其他结构。
各类结构建筑物使用年限

各类结构建筑物使⽤年限
各类结构建筑物使⽤年限、折旧参考表
⼀、各类结构建筑物使⽤年限表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年限的参考值⼀般为:
a、钢结构:⽣产⽤房70年,受腐蚀的⽣产⽤房50年,⾮⽣产⽤房80年;
b、钢筋混凝⼟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墙结构、筒体结构、框架⼀剪⼒墙结构等):⽣产⽤房50年,受腐蚀的⽣产⽤房35年,⾮⽣产⽤房60年;
c、砖混结构⼀等,⽣产⽤房40年,受腐蚀的⽣产⽤房30年,⾮⽣产⽤房50年;
d、砖混结构⼆等:⽣产⽤房40年,受腐蚀的⽣产⽤房30年,⾮⽣产⽤房50年;
e、砖⽊结构--等,⽣产⽤房30年,受腐蚀的⽣产⽤房20年,⾮⽣产⽤房40年;
f、砖⽊结构⼆等:⽣产⽤房30年,受腐蚀的⽣产⽤房20年,⾮⽣产⽤房40年;
g、砖⽊结构三等,⽣产⽤房30年,受腐蚀的⽣产⽤房20年,⾮⽣产⽤房40年;
h、简易结构,10年。
建筑物的残值率因不同建筑结构⽽不同,其参考值⼀般为:
a、钢筋混凝⼟结构:0;
b、砖混结构⼀等:2%;
c、砖混结构⼆等:2%;
d、砖⽊结构⼀等,6%;
e、砖⽊结构⼆等:4%;
f、砖⽊结构三等:3%;
g、简易结构: 0。
⼆、房屋(建筑物)完损等级成新评定简表。
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表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表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各类建筑耐用年限

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建筑物的残值是指建筑物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经拆除后的旧料价值减去拆除的清理费用即为残值,残值与房屋造价的比例为残值率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房地产评估楼层修正

附件一:各种结构、各类用途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
1、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
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2、砖混结构: 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3、砖木结构: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4、简易结构:10年。
附件二:各种结构房屋残值率
1、钢筋混凝土结构:0;
2.砖混结构: 2%;
3、砖木结构一等: 6%
4、砖木结构二等: 4%
5、砖木结构三等: 3%
6、简易结构: 0;
附件三:楼层修正系数表
四五六七八九总
楼层
一层000000
二层1%1%1%1%1%1%
三层2%2%2%2%2%2%
四层02%2%2%2%2%
五层01%2%2%2%
六层01%1%1%七层000八层-1%-1%九层-2%注:七、八、九层住房均指无电梯住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的参考值一般为:?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建筑物的残值率因不同建筑结构而不同,其参考值一般为:?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房屋残值:房屋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经拆除后的旧料价值。
清理费用:拆除房屋和搬运废弃物所发生的费用。
残余价值:残值-清理费用。
残值率:残余价值/房屋造价河北省房屋评估计价暂行办法【文号】冀建房1991 517号【颁布单位】河北省建设委员会【颁布日期】1991年11月22日【实施日期】1991年11月22日为了准确反映房屋的价值,合理确定房屋的价格,防止房屋价格不合理的上涨和贱价出售,保持房屋价格的基本稳定,按照以质计价、分等定价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办法:一、房屋评估计价办法是依照被评估房屋的常用结构、标准、用料情况计算重置完全价值,然后按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情况的新旧程度折扣,而确定现值。
城镇各种所有制房屋进行交易、互换、抵押、拍卖、典当、转让、析产、兼并、价拨、划拨、拆迁或以房抵债、入股、投资等,涉及房屋价格的活动,均依照本办法评估作价。
二、房屋评估计价原则:是以房屋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各类房屋的价值为房屋评估计价的基本原则。
房屋重置完全价值是指房屋评估时前一年重新建造该类房屋应花费的全部投资。
重置完全价值的确定,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室外工程费、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及房屋座落地段、朝向、楼层等调节因素的增减价值。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简称工程造价),一律按房屋评估时前一年执行的《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各市发布的单位估价表、《河北省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价目表》、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及有关规定,编制预算成本。
在编制预算成本时,施工安装企业取费标准的确定,省辖市按地市级企业取费,县或县级市按县市级企业取费;材料价格的调整系数,一律按当年当地政府规定的材料价格调整系数及规定按实际调整的材料差价,合理确定。
工程造价为确定重置完全价置的基础。
2.室外工程费,系指建筑物以外与建筑物直接配套的上下水设备、电照、甬路和化粪井等工程费用。
3.土地征用费,系指按《土地管理法》核定的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4.拆迁补偿费,系指拆除房屋收购费、临时过渡费、搬家费、停业损失费等。
5.房屋座落地段因素,具体表现为以级差地租为基础的地段差价。
各市、县房地产管理机关可根据各地土地级差情况,划分若干地段,确定相应的地段差价。
朝向差价,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可根据当地情况,依据房屋的不同朝向,确定不同的差价率。
单元内各朝向增减差价率的代数和应趋近于零。
楼层差价,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可根据多层或高层住宅的具体情况,确定标准价格楼层和其余各楼层的差价率。
各楼层增减差价率的代数和应趋近于零。
6.根据房屋的特殊结构,对于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还可作出增加或减少的规定。
对于房屋特殊屋面做法和墙体厚度,应以当地的标准和通用的做法及厚度为基础计算调整分值。
室内净高,一般居住用房以室内净高2.8米为基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增高或降低10厘米,房屋建筑造价即增加或减少2%左右,可按此计算其调剂分值。
对于礼堂、剧院以及房屋的地下室、暗楼、借墙、共墙等,均可结合房屋建筑的实际情况和技术、业务上的具体规定,作出增减价值的规定。
三、房屋分类:按部颁《城市房产会计制度》的规定,房屋常用结构分为四类1.钢筋混凝土结构:全部或承重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等房屋。
这类房屋一般内外装饰良好,设备比较齐全。
2.砖混结构一等: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承重的结构。
外墙部分砌砖、水刷石、水泥抹面、涂料粉刷或清水墙等,并有阳台,内外设备齐全的单元式住宅或非住宅房屋。
3.砖混结构二等: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承重的结构。
外墙是清水墙,没有阳台,内部设备不全的非单元式住宅或其它房屋。
4.砖木结构一等:材料上等、标准较高的砖木(石料)结构,这类房屋一般是外部有装修处理,内部设备完善的庭院式或花园洋房等高级房屋。
5.砖木结构二等:结构正规,材料较好,一般外部没有装修处理,室内有专用上、下水等设备的普通砖木结构房屋。
6.砖木结构三等:结构简单、材料较差,室内没有专用上、下水等设备,较低级的砖木结构房屋。
7.简易结构:如简易楼、平房、木板房、砖坯、土草房、竹木捆绑在评估时,如建筑情况复杂,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每等内可再分级。
有些房屋介于两个等级之间,应以主要结构为主定级。
四、房屋耐用年限及残值率:-------------------------------------------------|房屋结构||||--------------------|耐用年限|残值率||类别|等级||||----------|---------|------------|-------------||1.钢筋混凝土结构||60—80年|0||----------|---------|------------|-------------||2.砖混结构|一等||2%|||二等|40—60年|||----------|---------|------------|-------------|||一等||6%||3.砖木结构|二等|30—50年|4%|||三等||3%||----------|---------|------------|-------------||4.简易结构||10—15年|3%|-------------------------------------------------五、房屋新旧程度的评估标准:房屋新旧程度评估标准(见附表一),是根据部颁《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参考典型代表城市的有关资料确定,原则上将房屋按常用结构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四种类型。
这四种类型房屋的新旧程度,都是以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十二个工种项目的状况评估的。
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应与相应的质量等级相吻合。
如下表:-------------------------------------------------|质量等级|新旧程度|备注||-----------|-----------|-----------------------||完好房|十、九、八成|||-----------|-----------|||基本完好房|七、六成|||-----------|-----------|||一般损坏房|五、四成|确定需要拆除改建的危险房按残值计算其现值||-----------|-----------|||严重损坏房|三成|||-----------|-----------|||危险房|二、一成||-------------------------------------------------六、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房屋评估计价一律按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其价值。
户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本栋房屋总建筑面积户建筑面积=户使用面积×----------本栋房屋总使用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按国家经委《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房屋使用面积按建设部《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计算(其规定附后)。
七、房屋评估计价方法: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按测定的重置单价计算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根据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计算房屋现值(净值)。
其计算公式如下:1.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建筑总面积×房屋重置单价±房屋的增减价值2.房屋现值(净值)=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3.房屋应提折旧=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现值(净值)。
4.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残值率)÷耐用年限5.年折旧率=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00%6.尚可使用年限=房屋的耐用所限×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八、房屋评估计价工作程序:1.凡进行房屋评估作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所)申报,由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处(所)安排专业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作价。
2.评估人员要对房屋图卡资料复查核对,进行现场勘察、测绘、评议,准确丈量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调查房屋的建筑年代、朝向、层次和用途,按照房屋评估标准勘察记录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的完损等级、新旧程度和房屋的增减价值。
3.整理勘察记录,计算房屋的重置完全价值(原值)、现值(净值),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等。
4.整理填写房屋完损等级勘估表和房屋价值评估表(见附表二、三),作为提供确定房屋价格的依据。
九、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房屋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计算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是指一幢房屋的总面积。
从房屋的外墙勒脚线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算起,包括结构本身(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在内。
多层建筑按各层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国家经委颁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如下:1.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