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民用爆炸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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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模版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模版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模版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行为,确保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3. 购买程序3.1 提交购买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前,需向上级部门提交购买申请。

申请包括购买物品名称、数量、用途等相关信息。

3.2 审批程序上级部门将对购买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3.3 选择供应商经过审批后,需要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资质,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4 签订合同与供应商达成购买意向后,双方应签订购买合同,并明确物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条款。

3.5 支付款项根据购买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款项。

4. 质量监督4.1 来货验收收到民用爆炸物品后,需要进行严格的来货验收。

验收包括物品的数量、质量、包装等方面的检查,确保货品与合同要求相符。

4.2 质量记录将来货验收的结果和相关记录归档,并进行备查,以备后续需要。

5. 存储管理5.1 存储条件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存放在符合相关标准的仓库或场所内,确保存储环境安全、干燥、通风。

5.2 存储清单制定民用爆炸物品的存储清单,记录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存储位置等信息,便于管理和核对。

5.3 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在存储地点进行明火作业和吸烟等违规行为,并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6. 使用管理6.1 职责分工制定明确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和权限。

6.2 使用计划制定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计划,包括使用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并提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6.3 安全操作在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安全操作。

6.4 废弃物处置使用完毕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及时进行废弃物处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7. 监督检查上级部门有权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提出整改要求。

煤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涉及民爆物品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本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组长:矿长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科:负责民爆物品的采购、运输、使用、回收等工作。

2. 安全科:负责民爆物品的安全检查、监督、培训等工作。

3. 保卫科:负责民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销毁等工作。

4. 财务科:负责民爆物品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民爆物品采购与验收第六条民爆物品采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厂家。

第七条采购民爆物品时,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

第八条民爆物品到货后,由生产科、安全科、保卫科共同验收,确保民爆物品质量合格。

第四章民爆物品储存与保管第九条民爆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库房应符合以下要求:1. 结构坚固,通风良好,防潮、防雷、防静电。

2. 库房内设有消防设施,并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3. 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第十条民爆物品入库、出库必须做好登记,实行专人管理。

第十一条民爆物品库房内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保持整洁。

第五章民爆物品运输与使用第十二条民爆物品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运输民爆物品时,应配备押运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民爆物品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第六章民爆物品回收与销毁第十六条民爆物品使用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并做好记录。

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资格认证
经过培训的人员需通过资格认证,取得相应的资格 证书后方可使用爆破器材。
人员变更
如使用人员发生变更,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资格认证 。
使用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距离
爆破器材使用现场应设置安全距离,确保 人员和设备安全。
安全监督
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确保爆破作 业符合规定要求。
安全警示标识
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 员注意安全事项。
适用范围与对象
适用于煤矿民爆物品的管理,包括炸药、雷管等易爆物品 。
适用于煤矿企业、民爆物品供应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单 位等。
管理部门与职责
煤矿企业应设立民爆物品管理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开展培训、组织安全检查等 。
民爆物品供应单位应负责提供 合格的民爆物品,并进行质量 检验和监督。
储存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储存制 度,实施分区、分类、分组存 放,确保安全。
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2023-10-27
目录
• 制度总则 • 爆破器材采购 • 爆破器材储存 • 爆破器材使用 • 事故应急处理 • 制度监督与执行
01
制度总则
目的与意义
确保煤矿民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安全可控,防 范爆炸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煤矿民爆物品管理,提高开采作业安全性,促进煤矿安 全生产。
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要求
01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建立信息反馈渠道,鼓励员工积极反 映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 足,及时收集并整理相关信息。
02
分析问题原因与制定 改进措施
针对反馈回来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 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优化 和完善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民爆物品的管理,维护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科学管理、防范控制风险、保障安全,推进煤矿生产安全文明化、法制化、标准化。

第四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依法合规经营,加强科学管理,完善防范控制风险,全面保障煤炭生产安全。

第二章煤矿民爆物品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体系,规范生产秩序,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坚持风险预防与控制,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革,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

第八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坚持安全保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安全设施配备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第九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坚持信息公开,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第三章煤矿民爆物品管理的组织管理第十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限。

第十一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专业化管理人才和技术设备。

第十二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第十三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落实领导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典型事例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章煤矿民爆物品管理的安全保障第十六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配备相关安全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品。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和防止恐怖活动的发生而制定的法规和政策。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括在这种制度中的内容:
1. 购买资格限制:只允许有特定需求或持有合法许可证的个人或实体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购买者可能需要满足一些预先设定的要求,如背景调查或安全培训。

2. 许可证要求:购买者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或执照,该执照可能需要定期更新。

购买者可能需要参加培训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来获得执照。

3. 购买记录:销售商需要保留购买者的信息和购买记录,以备将来的审核和追查。

这些记录可能包括购买者的姓名、地址、许可证号码等。

4. 最大购买数量限制:购买者可能只被允许购买一定数量的爆炸物品,以防止囤积和滥用这些物品。

5. 安全储存要求:购买者需要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储存爆炸物品,以防止事故和泄漏。

6. 资源访问限制:购买者可能需要获得相关机构的许可才能购买和使用一些特定类型的爆炸物品,比如高爆炸药等。

7. 许可证吊销:如果购买者违反了相关法规或政策,他们的许可证可能会被吊销,禁止他们购买和使用爆炸物品。

请注意,这些条款和要求可能因法规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具体的制度和要求应该根据当地的法律和政策来制定和实施。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三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三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装卸和运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购买管理制度:机构或个人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持有相应的许可证明,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购买。

购买时要验证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并保留相关购买记录和证明文件。

2. 装卸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必须由持有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

装卸作业必须在专门设立的安全场所进行,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装卸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火源、静电和摩擦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因素,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3. 运输管理制度: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并由持有相应证书的驾驶员驾驶。

在运输过程中,要确保爆炸物品的包装完好无损,车辆的装载合理稳固,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爆炸物品,可以采取押运等安全管理措施。

4. 安全防范措施:在购买、装卸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

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总之,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和运输的管理制度应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要求,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和运输。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二)是为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购买管理:企业和个人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遵循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购买人必须提供购买用途、数量和证件等信息,并且只能在有资质的销售单位购买。

2. 装卸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装卸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并且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3. 运输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安全要求。

运输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检查,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的驾驶证件,并且必须熟悉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规程。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模板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模板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行为,确保企业安全和稳定发展,订立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岗位和全部员工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行为。

第三条定义与缩写1. 民用爆炸物品指为满足民用需求,具有爆炸性质的物品,包含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炸药等。

2. 采购部门指企业内负责采购工作的部门或指定的人员。

3. 申请人指企业内需要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员工。

第二章采购流程及权限第四条采购流程1.申请购买:申请人依据实际需求填写《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并供应购买理由、购买数量、预算等相关信息。

2.审批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采购部门依照审核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批。

3.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依据需求和预算,在合规的供应商列表中进行选择。

4.订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商定交货时间、数量、质量等条款。

5.物品验收:采购部门接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6.入库管理:采购部门依照规定,对采购的民用爆炸物品进行入库管理,确保物品进出记录清楚准确。

第五条采购权限1.一般物品采购:每位员工在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需经过直接上级审批。

2.紧要物品采购:涉及到紧要项目或特殊需求的民用爆炸物品采购,需报经部门领导层审批。

3.特殊情况处理:遇到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需立刻采购民用爆炸物品时,可由采购部门依据相关流程处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与考核制度第六条采购监督管理1.采购部门负责监督全员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流程和程序,确保依照制度要求执行。

2.采购部门定期对已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盘点核对,确保库存和实际数量全都。

第七条考核标准1.采购员工依照规定流程进行采购,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将被视为合格。

2.采购员工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质量合格,并符合供应商要求的,将被视为合格。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民爆物品爆炸事故以及被盗、丢失案件的发生,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爆炸材料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爆物品的购买管理制度(一)民爆物品的购买实行许可证制度。

民爆物品购买由材料科负责。

每年十一月份生产技术科根据下一年度采掘计划核算出民爆物品需用量报供应科,供应科据此向省、市煤炭部门申请核定需用量和编报需求计划。

购买时要按照核定的需用量分期分批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凭公安机关开具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

同时,还要向公安机关申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两证一并送达供货单位。

(二)民爆物品购买必须以煤炭管理部门签定的合同计划为依据,在指定供货单位购买。

二、民爆物品的运输管理制度(一)地面运输公司地面运输主要是指从地面火药库向井下火药库的运输。

1、运输民爆物品时,必须使用专用车。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

2、运输民爆物品时,必须派经过政治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取得资格证的保卫人员负责押运。

押运人员需坐在车上警戒。

在运输途中不准随意停留。

确需停留时,要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

严禁在车附近吸烟和用火;严禁车厢内载人和他人搭乘车。

3、提运民爆物品时,提运人员要与火药库保管员认真核对清点实物与《提运单》的品种、数量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装车。

禁止炸药、雷管混装同一车厢,必须分别运输。

4、装卸民爆物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重压、倒臵,必须堆放整齐,码垛牢固。

操作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二)井下运输1、炸药、雷管运到井口时必须及时装专用车,要优先放行下井,不准在井口停放。

2、井筒内运送民爆物品,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的把钩工,保证行驶速度不超过1m/S;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运送。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制度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购买制度1. 购买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用途和数量等。

2. 购买许可:公安机关收到购买申请后,将对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购买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

3. 购买渠道: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禁止从非法渠道购买。

购买时,购买单位或个人必须出示购买许可证,并向销售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购买记录:销售单位必须建立购买记录,记录购买单位或个人的基本信息、购买许可证号、购买数量、购买日期等,并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储存制度1. 储存场所: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选择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远离火源、水源和易燃易爆物品。

储存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2. 储存条件: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场所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安全管理能力;(2)储存场所必须设置技术防范设施,如监控摄像头、报警装置等;(3)储存场所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储存场所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 储存数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储存场所的容量,且不得超过购买许可证上规定的数量。

对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4. 出入库管理: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5. 安全管理: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储存场所;(2)严禁在储存场所吸烟、用火;(3)严禁将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储存场所;(4)严禁在储存场所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4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4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是一类具有爆炸性质的物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为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装卸和运输过程安全可控,各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财产的安全。

下面将详细阐述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装卸和运输管理制度。

一、购买管理制度1.购买资格核查: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个人或机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进行购买资格的核查。

这一步骤可以通过向购买方索取相关证件和资质来实施,例如购买者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

2.购买登记备案: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后,购买方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提供购买信息、数量、用途等相关资料。

这样可以方便监管部门实时了解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和存量情况,以及进行核查和审计。

3.购买数量限制:为了防止滥购滥用,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通常会设定上限。

购买方必须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限额进行购买。

4.购买渠道管控:只有在具备合法销售资质的店铺或渠道才可以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同时,购买方也需要持有有效的购买凭证或登记证明,以便于随时查验。

二、装卸管理制度1.装卸人员培训:进行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操作的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爆炸物品的认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

2.装卸现场安全控制: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场所必须进行安全控制,例如设置围栏、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人员限制等。

只有经过相应的安全准备措施,并由专业人员监督操作后,才可以进行装卸作业。

3.装卸设备保养维护: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保养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控制。

只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才能保证装卸过程的安全。

4.装卸记录和防疏漏措施: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过程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并采取防止疏漏和失误的措施。

例如,设立监控措施、进行装卸清点等,以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完好无损。

三、运输管理制度1.运输人员资质要求: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和稳定供应,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装卸、运输管理,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装卸、运输等相关活动。

民用爆炸物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和管理。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装卸、运输等相关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主体为本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章购买第五条在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资质,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在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供应商,与其签订合格的购销合同,并确保购买的爆炸物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在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登记购买数量、品种、货主信息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备给所在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

第八条在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禁止购买和限制购买的爆炸物品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擅自购买。

第三章装卸第九条在进行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活动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培训,取得相关岗位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条在进行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活动过程中,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设备,并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第十一条在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护装备、设置警示标志和警戒线等措施。

第十二条在装卸民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能短路、摔落和碰撞物体,不得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在装卸民用爆炸物品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

第四章运输第十四条在进行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车辆的严格检查、验收和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在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车辆的稳定行驶和运输的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市民购买、装卸和运输爆炸物品的安全性,以防止事故和危险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制度框架:
1. 购买管理:
- 只允许合法的经营者销售爆炸物品,并需要获得相关许可和证书。

- 购买者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购买理由,并填写购买登记表。

- 购买者需要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了解爆炸物品的危险性和正确使用方法。

2. 装卸管理:
- 只允许专业人员进行装卸爆炸物品,需要具备相关的培训和资质。

- 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 装卸场地需要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罩、防火设备等。

3. 运输管理:
- 爆炸物品的运输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分级管理标准进行分类和标识。

- 运输车辆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检测,保证其符合安全要求。

- 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安全包装、防护措施等,以防止泄露或意外爆炸的发生。

4. 监督和处罚:
-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 对于销售假冒伪劣爆炸物品、违规销售、使用等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实施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需要立足于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环境,进行具体而细致的制定和执行。

同时,公众也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提高对爆炸物品的安全意识。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企业、施工单位、爆破作业单位、烟花爆竹销售单位、个人用户等。

三、购买许可1.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前,购买方应向相关部门办理购买许可手续,提供相关证照和资质材料,经审批并获得购买许可后方可进行购买行为。

2.购买许可的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3.在购买过程中,购买方需严格遵守购买许可的金额、种类和数量等规定,严禁超限购买。

四、购买渠道1.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进行,严禁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确保购买的爆炸物品经过合法生产和销售。

2.购买方应与销售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交货时间、数量、价格等要素,并保留购买合同和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

五、购买台账1.购买方应建立购买台账,记录每次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生产企业、销售单位、购买用途等信息,做到记录真实、完整。

六、限制和禁止购买1.对于一些特定的民用爆炸物品,可能存在特殊限制或禁止购买的情况,购买方应查阅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自身购买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2.购买方应禁止购买无相关手续或证照的民用爆炸物品,严禁购买未经检验或检测的民用爆炸物品。

七、风险提示1.购买方应充分了解和认识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并在购买前进行风险评估和防范策略的制定。

2.购买方应根据实际需求购买适量的民用爆炸物品,严禁囤积和超量购买。

八、责任和处罚1.购买方未遵守本制度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2.购买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法购买活动的,将受到法律追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以上是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的简要描述,希望能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在购买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行为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矿山安全,合理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制定以下办法:
1. 矿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 矿山必须具备合法的爆炸物品使用经营许可证,购买和使用爆炸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矿山必须建立健全的进货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购买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等信息。

4. 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特定的区域内,爆炸物品库房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防火、防水、防潮等设施必须健全。

库房内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5. 矿山必须制定爆炸物品的领用、使用和销毁程序和规定,确保爆炸物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处理。

6. 矿山必须定期对爆炸物品库房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库房设施是否完好,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等。

7. 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爆炸物品安全培训,了解爆炸物品的危害性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安全。

8. 矿山必须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9. 矿山必须建立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爆炸物品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0. 矿山必须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以上是针对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办法,矿山应严格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和员工的身体安全。

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井下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矿井生产建设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井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爆破工负责井下民爆物品的使用、保管和运输,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4.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民爆物品的管理1. 井下民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2. 井下民爆物品的采购必须经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厂家。

3. 井下民爆物品的储存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库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4. 井下民爆物品的储存实行专人负责,储存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

5. 井下民爆物品的领用、发放必须办理签单手续,登记台账,确保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

6. 井下民爆物品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由持证人员押运,并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四、民爆物品的使用1. 井下民爆物品的使用必须由专职爆破工负责,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 井下民爆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3. 井下民爆物品的使用前,必须对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 井下民爆物品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五、民爆物品的废弃处理1. 井下民爆物品的废弃处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丢弃。

2. 废弃的民爆物品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六、监督检查1.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井下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炸材流失事件的发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分管副总经理具体领导安检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爆炸物品的管理必须建立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制度。

3.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发放、使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同时认真学习和落实本规定。

4.从事爆炸物品管理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同时经过培训合格的职工。

5.未经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准从事其民爆物品工作。

(二)爆炸物品的储存1.项目经理部安检部根据相关规定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仓库或托管仓库,并取得《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2.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必须设立专人看管,严禁将爆炸物品承包给私人看管。

3.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坚持出入库登记、检查制度,即进库人员必须先登记检查。

4.爆炸物品发放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爆炸物品仓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导火索、电(纸)管、炸药分类存放;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7.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安检部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爆炸物品的购买1.购买爆炸物品必须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购买。

2.各采掘作业点每月定期上报用量计划到安检部,由安检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持《爆炸物品购买证》到指定地点购买。

3.各采掘作业点需用爆炸物品时,先到安检部办理“爆炸物品领用单”,然后持领用单到爆炸物品仓库领取。

4.各采掘作业点使用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当日使用,当日领取,节余当日归库”。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范文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范文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职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矿山企业应当设立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部门,并聘请专业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三、爆炸物品采购1. 矿山企业在采购爆炸物品时,应当选择正规、合法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员应当了解爆炸物品的性能、规格、用途等相关信息,确保采购的爆炸物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矿山安全要求。

3. 采购人员应当及时向供应商提供采购单位的资质证明、使用证明等相关信息,并购买适量的爆炸物品,避免库存过多或过少造成安全隐患。

四、储存与运输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并按照规定的条件储存,确保爆炸物品不受潮、遭受损坏。

2. 储存爆炸物品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加强安全警示。

3. 矿山企业应当制定爆炸物品的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损坏等情况。

4. 矿山企业应当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运输工具和人员,按照规定的路线、速度进行运输。

五、使用与操作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权限和责任。

2. 爆炸物品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3. 在使用爆炸物品前,使用人员应当仔细检查爆炸物品的包装、贮存条件等,确保符合要求。

4. 爆炸物品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操作失误或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六、废弃物处置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爆炸物品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置制度,将废弃物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2. 废弃物应当储存在封闭、防火、防爆的容器中,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 废弃物的处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私自倾倒或随意处理。

七、安全检查与应急救援1. 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爆炸物品的存储、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安全,规范和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和使用,制定该制度旨在确保爆炸物品的合法性、安全性和适用性。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全体员工。

二、管理标准2.1 购买权限管理•公司全体员工需申请购买爆炸物品,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对于购买量较大、威力较大的爆炸物品,需经过公司领导层或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

•爆炸物品的购买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2.2 购买信息记录•购买爆炸物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物品名称、型号、数量、使用目的等)需在购买前填写相关购买申请表,并交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记录。

•购买爆炸物品的发票和购买合同需妥善保存并归档,记录中需包含购买商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购买信息记录需保存至少五年,以备日后的安全检查及追责需要。

2.3 仓储与保管•购买的爆炸物品需妥善存放在专门的仓库或安全库房中,并设置专门的保管人员负责仓库或库房的管理。

•仓库或库房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存放的爆炸物品没有泄露、损坏或过期的情况。

•仓库或库房的锁匙需由仓库保管人员负责保管,需定期更换锁匙以确保安全。

2.4 出入库管理•出入库操作需得到仓库保管人员或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和监督。

•出库时需填写相关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以确保责任明晰。

•入库时需按照对应的入库单进行操作并签字确认,确保入库的爆炸物品与实际数量一致。

2.5 废弃物品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失效、过期以及其他不适用的爆炸物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可以是销毁、回收或其他合规方式。

•废弃物品的销毁需由专门的处理公司进行,并应妥善记录销毁的废弃物品的相关信息,包括销毁日期、销毁方式等。

•销毁废弃物品的记录需保存至少五年,以备安全检查及追责需要。

三、考核标准3.1 购买合规性考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公司员工购买爆炸物品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考核。

爆炸物品购买制度

爆炸物品购买制度

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制度
一、爆炸物品的购买,县级以上厂矿企业单位,应报上级的主管部门同意。

物资部门申请,按国家分配计划签订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并报当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二、严禁自由买卖,严禁企业自销自购,严禁用爆破器材换取其它物品。

三、装卸、运输爆破器材,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禁止炸药与雷管混装、混运。

四、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五、装卸、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六、应有专人押送,非押运人员不准乘车。

七、应持有公安局填发的爆破物品运输证,车辆应挂有危险标志,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

八、人工运输爆破物品时,炸药和雷管分别领取,装专用背包内,禁止放在衣袋里,保持安全距离。

九、运输爆炸物品,严禁出入隧道桥涵,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和行走。

十、一人一次送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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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民用爆炸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审批、购买、运输等环节,根据《XX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科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库管科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发放。

第三条每月26日前,库管科填写《高平市公安局民爆物品月计划供应量审批表》,经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供应科,供应科专职采购员报高平市公安局。

第四条库管科根据生产需求填写《望云煤矿计划进货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供应科。

第五条供应科填写《民爆物品购买申请书》,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寺庄派出所、高平市公安局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供应科根据高平市公安局批复情况,办理预付款并督促民爆公司及时送货。

第七条民用爆炸物品配送至储存库房后,库管科负责民爆物品的验收入库、领用发放和清退。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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