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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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突发事件案例

校园突发事件案例

二、襄阳小学踩踏事件
反思
秦集小学踩踏事故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小学寄宿制教育在管理上
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在停止撤点并校的基础上,应当创造条件恢复
部分农村小学,让孩子们能够就近入学,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形 成合力。现有寄宿制小学应当通过家长广泛参与,化解学校管理人 员不足等问题。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以尊重教育规律之力,让更 多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一、9•26昆明校园踩踏事件
事件原因
9月27日,昆明市就明通小学“9·26”踩踏事故举行新闻通报会
,通报称,9月25日下午,明通小学体育老师将两块体育教学使用的
海绵垫子(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 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9月26日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后, 明通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各班教室上课,学生在下 楼过程中,由于靠墙的其中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 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 学生情况不明,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关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 亡。
三、6·10潜江校园劫持事件
事件经过
僵持过程中,学校其他师生全部安全转移。先后有多名干部和警
察主动要求替女教师当人质,嫌犯多次拒绝,浩口镇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王林华赶到现场后,主动要求替换人质,嫌犯同意了他的 请求。警察与嫌犯谈判近一个小时。11时许嫌犯情绪激动,不断将 人质王林华逼到墙角,并向人质泼洒汽油,在嫌犯用打火机点火的 瞬间,特警将嫌犯击毙,成功救出人质。据了解,被击毙的嫌犯张 泽清为当地刑满释放人员。
一、9•26昆明校园踩踏事件
放置在一楼过道处的海绵
事发地点
一、9•26昆明校园踩踏事件
事件处理
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委书记秦光 荣、省长李纪恒作出批示,要求全 力救治受伤学生,做好遇难学生善

教育部_校园危机_案例(3篇)

教育部_校园危机_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校园危机事件频发,不仅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教育部高度重视校园危机事件的处理。

本文将以某市一所中学发生的校园危机事件为例,分析其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及启示。

二、案例概述某市一所中学在2019年发生了一起校园危机事件。

该校一名学生在课堂上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后不幸离世。

事件发生后,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此高度重视,纷纷关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危机事件发生原因分析1. 学生自身原因(1)身体素质较差:该名学生平时缺乏锻炼,身体素质较差,导致在课堂上突发疾病。

(2)心理素质不高:学生面对压力时,心理承受能力不足,无法及时调整心态。

2. 学校管理原因(1)校园安全意识不强: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2)应急处理能力不足:学校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缺乏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家庭教育原因(1)家庭教育缺失:家长对孩子的关爱和关注不足,缺乏对孩子的健康教育。

(2)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家长在教育孩子时,过于溺爱或忽视孩子的身心健康。

四、危机事件处理过程1. 事发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2. 同时,学校向家长通报了事件情况,并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3. 调查结果显示,该名学生因突发疾病离世,与学校和教育部门无关。

4. 学校对此次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5. 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学校加强了校园安全管理,完善了应急预案。

五、启示与建议1. 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完善应急预案: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3. 加强家校合作:学校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及应对策略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及应对策略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及应对策略一、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分类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中小学生的心理危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一般心理危机1.在心理普查或心理辅导中发现的一般心理问题;2.因适应困难、学习困难、人际关系失调等出现的心理问题;3.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心理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等心理问题。

(二)严重心理危机1.在心理普查或心理辅导中发现的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2.学习或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明显的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

如近期家庭生活中出现重大变故(如亲人死亡、家长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突发性创伤或刺激(如性伤害、意外怀孕、自然灾害、校园欺凌、车祸等);重大考试或事件(比赛、竞赛、评比等)出现严重失败;与同学、教师、家长等发生严重人际(甚至肢体)冲突等,导致明显的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

(三)重大心理危机指患有严重心理障碍(如患有抑郁症、恐惧症、强迫症、焦虑症等)或精神分裂症并已确诊的学生,自杀未遂或有自杀倾向的学生。

相对来说,这部分学生在学校中是较少的。

但第一、二类学生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心理辅导,也可能会转变成第三类学生。

这部分学生一旦出现危机事件,对学生和学校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学生有自杀倾向的表现:产生了自杀意念的学生在认知上通常会认为其所面临的困境(事实上的或想象中的)是绝境,是无法逃避的、无法忍受的、无法改变的、永无止境的;在情绪上通常会有强烈的孤独感、无望感、无助感、矛盾冲突感,以及希望马上结束自己生命的痛苦感的愿望;在行为上会以极端的、无常的方式来表现,在语言上会以失意的、消极的词汇来表达。

二、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筛查与识别(一)筛查人员学校应组建心理筛查团队,团队成员包括心理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生心理委员等。

班主任应在心理筛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筛查途径采取静态普查与动态观察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方法是在对学生进行心理普查(静态普查)的基础上,结合学生个体心理辅导及班主任、心理委员和其他人员平时观察情况等(动态观察)进行综合评估筛查。

学校突发事件处理案例分析

学校突发事件处理案例分析

学校突发事件处理案例分析1. 事件发生在学校的日常运营中,很难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旦发生,学校要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保障师生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以下是一个学校突发事件处理的案例分析。

2. 事件背景这是一所小学,发生的事件是一名学生突然昏倒在操场上。

3. 事件处理学校立刻派遣一名值班教师去查看情况,并立即呼叫校医进行处理。

校医在赶到之前,值班教师根据教育部门的急救培训知识,检查学生的伤势,保持学生的意识清醒,监测学生的呼吸和脉搏。

同时,值班教师通知了学校领导和学生的家长。

4. 紧急处置校医赶到后,进行了初步的简单急救,然后决定将学生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与治疗。

此时,学校也通知了学校保安人员,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医疗救援的无干扰进行。

同时,学校还将其他学生暂时留在教室内,并通知了相关班主任。

5. 与家长的沟通与配合学校主动与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告知了事态的发展情况,并安排了家长到医院进行后续的处理。

学校与家长保持沟通的畅通,提供需要的协助与支持。

6. 事件分析通过对这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学校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几点重要做法。

首先,学校及时反应并立刻采取行动,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其次,学校具备应急人员与设施,能够提供紧急的救援与支持。

此外,学校还与学生家长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与配合,促进了事态的良好发展。

7. 学校突发事件处理的经验这个案例也给我们一些关于学校突发事件处理的经验。

首先,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理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高效指引。

其次,学校需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意识与应对能力。

最后,学校应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络,了解最新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技术。

8. 推广与落地校内突发事件处理能力除了在专业人员的带领下进行针对性训练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学校应急处理知识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应对能力。

这可以通过举办应急知识讲座、组织模拟演练等方式来实施。

9. 教育部门的支持教育部门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应给予学校充分的支持与指导。

容易被忽视的十大校园安全隐患

容易被忽视的十大校园安全隐患

容易被忽视的十大校园安全隐患真正的隐患总是隐藏得很深。

校园安全与每位师生、家长和社会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些习以为常、屡见不鲜的校园现象里隐藏着许多危机,提醒广大学校和教育工重视安全工作,从中发现管理漏洞,防微杜渐,预防校园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校园的安全。

一、不到规定时间不开校门某小学门口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名小学生死亡。

事故发生的原因很简单,该小学没有到规定的开门时间,提前到校的学生聚集在校门口,有的还在路边嬉闹,惨案便由此发生。

时下,大中城市和集镇里的多数学校是非寄宿制学校,还有许多寄宿制学校里也有“走读生”,这些学生要回家食宿,学校为了方便管理,一般都规定开校门的时间。

但仍有许多学生提前到校,集中在校门口等待。

每天下午上学前,这些学校的门口到处是等待开门的学生,有的在人群里打闹,有的在人群里追赶。

这个看似合理的校门管理制度却存在着三大安全隐患,一是部分家长用车送学生,在处于混乱状态的校门口,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二是学生聚集在校门口无人管理,学生之间容易发生矛盾和纠纷;三是校门打开后,学生无序涌向学校,也容易发生事故。

其实,加强对提前到校学生的管理,使无序的等待变成一种有序的状态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与沟通,让更多的家长理解并支持学校按时开校门的管理制度,引导学生按时到校;学校加强门卫特殊时段的管理;有关部门在特殊时段予以配合,此类隐患就可以避免。

二、集合后一窝蜂式的解散某校上完课间操后,学生一窝蜂式地解散,操场上顿时人头攒动。

一名随着人群准备回教室的学生,鞋子被踩掉了,他试图弯下腰去捡,没有想到,这一弯腰就被后面的人群压倒在地,结果酿成了踩踏事件,造成1名学生当场死亡、20多名学生受伤。

集合是学校一种常见的组织活动形式,如课间操、升国旗、学校集体活动等都会组织学生集合。

集合前学生有序地汇入到聚集地,集合后,随着组织者的一声“解散”,学生便一窝蜂式地散开,并集中向厕所或教学楼涌去,造成厕所拥挤,楼梯堵塞。

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和防治对策

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和防治对策

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和防治对策当前全国在校小学生13547.96万人,在校初中生5811.65万人,在特殊学校的残疾儿童37.16万人,上述未成年学生共计21723.03万人(这不包括数量不菲的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生)。

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 校园意外伤害毫不留情地成为威胁青少年安全的“头号杀手”。

以下将结合实际浅显地分析一下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和防治对策。

一、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从已发生的事故看,校内易发生危险的有10个重点部位,包括实验室(如水电气、强酸强碱、有毒物品等)、语音室、微机室、播音室的主控室、电化多功能室、图书馆的书库、财务室、食堂、宿舍、传达室等地。

容易发生以下类型的事故。

1.拥堵挤压,主要集中在楼道、通道、台阶、厕所、校门等处。

校园内的栏杆、围墙、水泥地面等也可能成为“隐性杀手”。

2002年9月23日,内蒙古丰镇二中发生一起严重的校园安全事故,因楼梯栏杆倒塌且无灯,导致在黑暗中挤死21名学生、挤伤47名学生。

2005年10月25日晚8时许,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

2.运动伤害:跑、跳、投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或因运动器械管理不善造成的伤害。

体育活动中,学生踢足球踢坏眼睛,练习跳箱摔断胳臂,甚至突发疾病被夺去生命的意外事故令人防不胜防。

2001年,广州市同和镇启明小学一名四年级女学生,在上体育课时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东山区某小学一男生把篮球打出了围墙,男生翻墙捡球,不幸摔伤手臂。

3.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打斗伤害:徐某与蔡某是浙江温州市双屿镇双岙小学同班同学。

1998年12月17日下午第2节课上,徐某与蔡某互做小动作,结果导致徐某受伤。

学生失踪案例

学生失踪案例

学生失踪案例篇一: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学生伤害事故案例20年,校园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有的学生上学后失踪,惨遭绑架;有的学生从几十层高的楼上跳下,朝气蓬勃的生命瞬间消逝;有的学生在食用了中标餐饮企业的“营养餐”后,出现呕吐、腹泻、头晕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有的学生参加体育课时,晕倒死亡;有的学生在放学回家途中遇车祸不幸身亡??一幕幕惨剧,一场场纠纷,让人们扼腕叹息的同时,留给人们更多的是思考:我们的学生家长,该进行怎样的家庭教育,让孩子树立起安全的意识和坚强的心理,遇到困难的时候知道如何向家人、向老师、向社会求助?我们的学校,该进行哪些安全、心理的教育,让学生脆弱的生命能够坚韧起来?我们的社会,应该采取怎样的切实措施,护佑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校园安全的措施。

但遗憾的是,校园安全事件似乎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构筑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长城。

NO.1 运动事故NO.1 运动事故男生体育课跑800米后死亡家属质疑校方耽误抢救在体育课上跑完800米测试晕倒在地后,初中男生小迪(化名)再也没有醒过来(详见20年6月28日《南方日报·东莞观察》A03版)。

昨日,东莞光明中学学生跑步猝死案在东城法庭公开审理,小迪的父母向校方提出超过94.8万元的索赔金额。

1原被告双方就小迪的死因及校方对小迪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等焦点展开激烈交锋。

女孩体育课上晕倒后死亡学校无校医被指施救不力4月9日下午,在常平创业小学一节普通的体育课上,12岁女童彭淑惠在跳皮筋时,因心源性休克引发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再也没有醒过来。

昨日,彭淑惠的父亲指责学校在事发时,没有在现场施救,导致延误救治,对此,校方承认“校内没有校医”。

目前,常平教育办已介入事件调解。

江西一小学生患先天心脏病被罚跑步后死亡在江西九江都昌县苏山中心小学,11岁的男孩袁建雄因违反班规被罚在操场上跑步后死亡。

医院事后查明,袁建雄患先天性心脏病,不宜剧烈运动。

学校危机案例

学校危机案例

学校危机案例【篇一:学校危机案例】学校危机案例及操作学校危机案例及操作上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协会上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协会冯永熙上海出台全国首部学校安全管理地方性强制标准这一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最大亮点是突出人防,首创4类安全人员,强调学校要设立安保机构并配足安保员。

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必须设立安全防范管理责任人、安全防范管理代表、安全保卫管理人员和保安员等4类人员,组成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体系。

学校安全防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由学校的校(园)长担任,并在学校管理层中授权一名成员为安全防范管理代表。

学校必须设立适应其性质规模所在区域环境的安保机构立适应其性质、规模、所在区域环境的安保机构,并配足安保员。

学校上下学、上课时段,学校在岗值勤保安员应不少于两名,寄宿制学校放学后的夜间时段,在岗值勤保安员也不得少于两名。

并配学校危机事件界定:(1 )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地震、雷电、台风水灾)事故灾害(车祸风、水灾)、事故灾害(车祸、火、电、煤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病)、社会安全事件(绑架、群架、恐怖事件)、校园意外伤害(运动、拥挤、打架)等。

火电煤(2)自杀与自杀未遂(2)自杀与自杀未遂情感问题、家庭问题、人际冲突、学业压力等。

(1)学业危机事件(2)情感危机事件(2)情感危机事件一般学校遇到的问题(3)校园暴力事件(4)教育方法不当(5)教育处理不当(6)意外伤害事故(7)留守儿童危机一、学校危机干预的程序1. 问题发现及处理学校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学校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危机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心理辅导老师应给予及时的心理干预,并做好咨询记录;对有严重问题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外心理指记录;对有严重问题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外心理指导中心,由心理指导中心请相关专家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青少年中小学生《校园暴力成因分析与对策》心理健康教育PPT课件

青少年中小学生《校园暴力成因分析与对策》心理健康教育PPT课件

•校园暴力成因分析
四、社会因素
人格结构和 日常交往方式
•如何预防校园暴力
1、建立和谐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
2、建立融洽的生生关系 3、构建和谐校园、人文校园、文化 校园、青春校园 4、帮助学生经常进行一些心理自我 调整
外因是条件, 内因是根据,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如何预防校园暴力
五、自我心理调整方剂
•这种危机离我们并不远
三、我们身边也曾发生过轻微伤害事件
就在本节课的案例搜集工作已经完 结之后的5月23日,四川宜宾又发生一 起严重学生斗殴事件
师生共同讨论:
校园暴力的严重危害
•校园暴力影响
一、对事件双方的影响
被 伤 害 者
1、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
2、肉体遭受损伤、残疾甚至失去生命 3、造成懦弱、胆怯、逃避。缺乏面对生活和社会的信心和勇气, 心理上长期痛苦,可能导致心理疾病,影响学生一生幸福
校园暴力,直接动 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基础。
•校园暴力成因分析
研究中学生暴力倾向的社会 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家们普遍 认为中学生的暴力倾向形成有学 生本人个性方面的原因、家庭原 因、学校原因以及社会原因等几 方面。
•校园暴力成因分析
一、个体因素
(1)、人格发展不健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 愤怒或受到挑衅时会毫不犹豫的使用暴力解决,而不 是理性的思考。部分学生用极端暴力的途径来发泄平时积 压在内心深处的不满和积怨。典型例子是马家爵事件。 (2)、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差。 自我意识强烈,盲目自尊,心灵脆弱,渴望成功又害 怕失败。在挫折面前,悲观、失望、逃避,屡次受挫压抑 到极限时,将受挫感转为暴力相向,似乎想用暴力来证明 存在价值 。典型案例卢刚事件。 (3)、错误的思想意识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该出手时就出手”。甚 至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见义勇为,是英雄所为。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手册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手册

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手册(教师版)什么是心理危机心理危机指的是危机事件带来的威胁和挑战超出了人们有效应对的能力范围,使人们内心的平衡被打破,从而引起混乱和不安。

发生心理危机的个体容易对自身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同时对危机个体依存的环境也具有潜在的威胁,尤其是日常生活相对集中的学生群体,心理危机导致的对自我及他人的伤害性后果十分突出。

给学生的成长及家庭、学校社会带来较大的损失和影响。

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中小学生的心理危机大致分为以下三类:(一)一般心理危机,这部分学生在学校中占较大比例:1.在心理普查或心理辅导中发现的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学习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轻微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3.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心理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二)第二类为严重危机:1.在心理普查或心理辅导中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并出现明显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2.学习或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明显的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

如近期家庭生活中出现重大变故(如亲人死亡、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突发性创伤或刺激(如性伤害、意外怀孕、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重大考试或事件(比赛、竞赛、评比等)出现严重失败;与同学、教师、父母等发生严重人际(甚至肢体)冲突等,导致明显的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

(三)第三类为重大危机,指患有严重心理障碍(如患有抑郁症、恐惧症、强迫症、焦虑症等)或精神分裂症并已确诊的学生,自杀未遂或有自杀倾向的学生。

心理危机跟我们教师有什么关系危机往往具有突发性,但仔细观察会发现,心理危机发生前也会出现一些预兆,当事人的语言或行为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迹象,因此是可以识别并预防的。

而作为跟学生接触最为密切的老师,了解心理危机基本知识,对学生危机有效识别,进行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既是教师和学生成长发展的需要,也是对构建学校心理危机管理工作网络,维护学校稳定的需要。

学校危机案例

学校危机案例

学校危机案例【篇一:学校危机案例】学校危机案例及操作学校危机案例及操作上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协会上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协会冯永熙上海出台全国首部学校安全管理地方性强制标准这一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最大亮点是突出人防,首创4类安全人员,强调学校要设立安保机构并配足安保员。

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必须设立安全防范管理责任人、安全防范管理代表、安全保卫管理人员和保安员等4类人员,组成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体系。

学校安全防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由学校的校(园)长担任,并在学校管理层中授权一名成员为安全防范管理代表。

学校必须设立适应其性质规模所在区域环境的安保机构立适应其性质、规模、所在区域环境的安保机构,并配足安保员。

学校上下学、上课时段,学校在岗值勤保安员应不少于两名,寄宿制学校放学后的夜间时段,在岗值勤保安员也不得少于两名。

并配学校危机事件界定:(1 )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地震、雷电、台风水灾)事故灾害(车祸风、水灾)、事故灾害(车祸、火、电、煤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病)、社会安全事件(绑架、群架、恐怖事件)、校园意外伤害(运动、拥挤、打架)等。

火电煤(2)自杀与自杀未遂(2)自杀与自杀未遂情感问题、家庭问题、人际冲突、学业压力等。

(1)学业危机事件(2)情感危机事件(2)情感危机事件一般学校遇到的问题(3)校园暴力事件(4)教育方法不当(5)教育处理不当(6)意外伤害事故(7)留守儿童危机一、学校危机干预的程序1. 问题发现及处理学校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学校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危机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心理辅导老师应给予及时的心理干预,并做好咨询记录;对有严重问题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外心理指记录;对有严重问题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外心理指导中心,由心理指导中心请相关专家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学校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处置教材

学校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处置教材

作业
• 编写一份针对一所学校的“学生心理危机 干预方案”
• 两人一组。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1.1.2121.1.21Thursday, January 21, 2021
(8)集中注意力、思考问题困难; (9)和平常比,更易怒、紧张或易激惹; (10)感到无价值、内疚或满心羞愧; (11)彻底的无助感、无望感; (12)没有精力或动力,内心有压力感; (13)反复出现死亡或自杀的想法,觉得活着
还不如死了好。
3、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1、如果学生在一个月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有下列两种以上的 症状,便可能患有此症:
• 相信他说的话;当他说要自杀时,要认真对待。
• 如他要你对其想自杀的事情给予保密时,不要答 应。
• 让他相信他人的帮助能缓解面临的困境,并鼓励 他们寻求帮助。
• 说服其相关人员共同承担帮助他的责任。
• 如果你认为他当时自杀的危险性很高,不要让其 独处,要立即陪他去心理卫生服务机构或医院接 受评估和治疗。
(1)幻觉(看到或听到他人对自己思想及行 为的批评,或听到两人以上彼此交谈,
但实际上这些声音或图象并不存在)。 (2)妄想(超越现实中个人所能达成或与现
实不符的想法,如有的病人会说自己当
总统、主宰世界、拯救众生等与现实不符的想 法)。
(3)语无伦次 (4)痴呆或错乱的行为 (5)情感上则陷于停滞,行为退缩。 2.发病后在工作能力、人际关系、自我照料
• 但像自杀这类人为地危机事件,通常当事 人长期受困于恶劣心境,事发前也有一定 的诱发事件,所以往往会出现一些预警信 号,哪些事件需要干预?
危机的诊断与识别
• 一般可以把危机分为三类:即境遇性危机、成长 性危机和病理心理危机。

浅谈中小学校园危机处理

浅谈中小学校园危机处理

校园危机所谓校园危机,是指在事先未预警的情况下围绕学校发生的,可能直接或间接威胁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并会带来不良后果(比如:伤害学校师生,破坏学校教学设施,损害学校形象和声誉,等等),而以学校现有的人力与资源难以立即有效解决的紧急事件。

校园危机既有一般危机所具有的共性,又有自身的特点。

校园是人口高度密集的地方,学生年龄小,自身防护能力差,在校活动时间长,在遇有自然灾害、外部人员伤害、校内暴力冲突发生时,受到伤害的概率远较成年人为大,并且往往会将伤害扩大,引起连锁反应。

因此,广大中小学必须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并消除潜在的危机,力求确保学校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和发展。

一、努力加强学校领导的危机管理能力目前,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期,伴随着学校危机事件的频繁发生,危机管理能力已经成为了衡量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和水平的标准之一。

在校园危机管理过程中,学校领导的危机意识、决策水平、沟通能力、心理素质等都对危机管理活动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

中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方面都不成熟,自身防护能力较差,掌握的求生知识较少,因此,加强中小学校领导的危机管理能力就显得更加迫切、更加重要。

加强中小学校领导的危机管理能力,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学校领导必须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

学校领导危机意识的强弱,决定着他对危机征兆的敏感程度和对危机冲击的回应能力。

如果学校领导的危机意识比较淡漠,不仅会导致一些本来可以预防的潜在危机转化为现实危机,而且还有可能导致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难以形成合理决策,甚至贻误时机。

反之,危机意识比较强的学校领导,不仅能及时发现一些危机征兆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而且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也能迅速决策,使损失降到最低。

第二,学校领导必须不断增强危机预测、预防能力。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防患于未然”的道理可谓众所周知。

对付学校危机的最好方法是在危机尚未完全形成时就有效制止它。

学校领导要增强危机预测和预防能力,必须依靠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分级预警要点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分级预警要点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分级预警要点中小学生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生活、学习、人际关系等各种因素引起的一系列心理问题的累积,严重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生活。

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中小学生心理危机,教育部门提出了分级预警的方法。

下面是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分级预警的要点:1.阶段划分:根据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将中小学生的心理危机分为四个阶段:轻度、中度、重度和危重度。

2.预警指标:(1)身体反应:中小学生的心理问题可能会导致身体出现一些不适,如头痛、胃疼等。

(2)学习成绩下滑:学生的学习成绩突然下滑或持续不升。

(3)情绪变化:学生的情绪容易波动,经常出现焦虑、抑郁等情绪。

(4)行为改变:学生的行为显著改变,如暴躁、自闭等。

(5)人际关系问题:学生与同学、老师之间的人际关系出现问题,经常发生冲突、孤立等。

3.轻度预警:(1)及早观察:老师和家长要及时观察学生的身体、学习和行为等方面的变化。

(2)倾听关心:对于学生的问题要关心倾听,给予必要的关爱和指导。

(3)建立支持系统:建立学生和家校社区之间的支持系统,让学生感到有人可以依靠。

4.中度预警:(1)专业辅导:学校应该引入专业的心理辅导师,给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2)学校协同:学校要与家庭、社区等其他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5.重度预警:(1)个别辅导:对于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的学生,应该给予个别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6.危重度预警:(1)立即求助:学生如果出现自伤、自杀等紧急情况,应该立即向相关部门求助。

(2)多方协同:学校、家庭、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帮助学生度过危险期。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内涵、影响因素与干预策略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内涵、影响因素与干预策略

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内涵、影响因素与干预策略作者:袁景颖来源:《辽宁教育·管理版》2023年第10期摘要:由于多元化的压力源,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越来越普遍。

因此,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危机问题,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采取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策略,从而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

关键词: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策略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不仅关系到其个人的成功、幸福,更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复兴。

当前,发展因素、家庭因素、学业因素、学校因素、社会因素影响着中小学生的心理状态,其心理压力增加,心理危机事件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

因此,进一步认识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中小学生度过心理危机、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重要任务。

一、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内涵美国心理学家凯普兰于1953年首次提出了“心理危机”的概念,即“当个体面临突然或重大生活逆境时出现的心理失衡状态”。

之后,许多心理学家从不同角度对心理危机进行解读,危机事件从天灾人祸、重大生活事件,逐步延伸到对个人造成影响的生活事件,更强调个体的体验。

美国心理学家卡奈尔将心理危机的内涵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危机事件的发生;二是个体如何看待危机事件引发的主观悲伤体验;三是个体通常应对方式失败,认知、情感、行为等方面与危机事件暴发之前相比,其功能水平降低。

卡奈尔对于危机的定义目前为大多数学者认可和接受,心理危机的概念逐渐转向不拘于危机事件本身的大小,而更强调个体的主观体验。

我国学者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也陆续对心理危机进行研究,如心理学教授樊富珉提出心理危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突发事件,出乎人们意料发生的;二是指人所处的紧张状态。

结合中小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特点和生活实际,本文认为心理危机是指个体遇到自然、社会和个人的突发的、重大的事件时,由于无法避免,而自身已有的资源和能力又无法控制与调节,对此处境的感知和体验时产生了负面的情绪与行为,处于严重的失衡状态。

中小学校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

中小学校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

三、校园伤害相关法律
•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 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 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 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 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三、校园伤害相关法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 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 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 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 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 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 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第16条: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 《教师法》第35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 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7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 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育法》第81条: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 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 任。
狭义是指在学校内发生的学生心身受到伤害或发生死亡的事件。 广义指出现师生身心受到伤害或死亡情形。
校园危机的特性
• (1)危机的形成具有阶段性:通常可分为危机警讯期, 危机预防、准备期,危机遏止期,恢复期。 • (2)危机具有威胁性:危机严重威胁学校的主要目标, 处理不当可能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名誉、信用的伤害 或形象、公信力的破坏,甚至导致学校的衰退。 • (3)危机具有突发的不确定性:包括状态的不确定、影 响的不确定、反应的不确定等, • (4)危机具有时间上的紧迫性:当危机突然发生时,决 策者必须立即能对情境作出适当、正确的反应,否则事态 扩大,损害会加重。 • 以上这四种特性正是对学校管理者的能力及组织的应变措 施形成一种极具挑战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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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形成校园伤害的因素
• 校园常发生的危机有来自外力的干扰,也有出自 于学校或学生本身的问题,可归纳成下列几项:
1、 天然灾害:水灾、火灾、风灾、地震。 2、 公共安全:公共设施、建筑物,体育器材、实习或实验 等。 3、 师生冲突:管教冲突、体罚、师生关系紧张等。 4、 校园暴力:破坏、偷窃、恐吓、勒索、性犯罪、斗殴等。 5、 毒品侵蚀:滥用药物,非法持有药物或贩卖禁药。 6、 校园自我伤害:自闭、自残、自我伤害、自杀身亡。 7、 偶发事件:车祸、山难、溺水、运动伤害、实验受伤。 8、 学生违规事件:逃学、逃课、中辍。 9、 外力介入:黑道、寻仇、强暴、欺诈、干扰滋事、凶杀 10、其它。
• 校园学生人权侵犯引发伤害:体罚、言语侮辱、强行搜查
– 体罚死 体罚性损伤 – 抗议性自杀 抗议性企图自杀 – 引发精神障碍性疾病:精神分裂症、癔症、忧郁症
5
一、形成校园伤害的因素
• 校园性侵犯所致伤害
–强奸 猥亵 性侵犯后精神障碍
• 校园内疾病发作、食物中毒引发伤害
–疾病发作通知、护送迟缓; –学校内治疗引发医疗纠纷; –食物中毒
4
一、形成校园伤害的因素
• 校园建筑物、设施缺陷引发伤害
– 建筑物倒塌所致死亡及损伤; – 教学仪器设备缺陷、操作不当所导致死亡、损伤;
• 校园体育活动引发伤害
– 运动中猝死、损伤及残疾; – 运动后猝死、损伤及残疾;
• 校园学生间相互所致伤害
– 蓄意性殴打所致死亡、损伤---组织性、群体性; – 激情性殴打所致死亡、损伤---临时性、个体性; – 吸食管制性物质、饮酒所致死亡、损伤;
8
二、校园伤害之学校过错
– – – – – – – – – – 学校校舍及设备不安全事故 学校饮食安全事故 学校教学或课外活动事故 学校及教师因管理疏忽造成事故 学校组织活动失职事故 对学生身体状况关照不力事故 学校救护不力事故 教师错误行为伤害事故 教师不作为事故 学校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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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园伤害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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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 • • •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 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 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 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 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 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 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 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外来人员引发的校园暴力伤害
–外来人员与在校学生联合在校区管辖范围引发 的凌辱、损伤; –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导致的死亡、损伤;
• 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引发的伤害
–车祸、摔跌、溺水、迷失;
6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 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 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 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 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 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 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 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狭义是指在学校内发生的学生心身受到伤害或发生死亡的事件。 广义指出现师生身心受到伤害或死亡情形。
2
校园危机的特性
• (1)危机的形成具有阶段性:通常可分为危机警讯期, 危机预防、准备期,危机遏止期,恢复期。 • (2)危机具有威胁性:危机严重威胁学校的主要目标, 处理不当可能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名誉、信用的伤害 或形象、公信力的破坏,甚至导致学校的衰退。 • (3)危机具有突发的不确定性:包括状态的不确定、影 响的不确定、反应的不确定等, • (4)危机具有时间上的紧迫性:当危机突然发生时,决 策者必须立即能对情境作出适当、正确的反应,否则事态 扩大,损害会加重。 • 以上这四种特性正是对学校管理者的能力及组织的应变措 施形成一种极具挑战性的考验。
校园危机的防范与应对
教育局德育科
周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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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危机防范与应对的研究
校园危机: 从学校管理角度说,校园危机主要是指在未预警的情况下,突然 爆发在学校内外的为学校全体或个人带来危害的事件,它可能严重威 胁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可能带来其他不良后果。这种情况 迫使学校领导者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决策,并迅速采取行动,以 使灾害降到最低限度。 校园安全事件: 是指在学校内发生影响校园安宁与安全,有可能或会发生校园财 产损害、人员伤亡的事件。 校园伤害事件:
《义务教育法》第16条: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 《教师法》第35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 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7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 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育法》第81条: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 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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